经济法项目4-合同法习题及答案讲课教案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2、特征(1)合同是合法行为。
(2)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产生某种民事法律上的效果。
(3)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种类1、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如履行抗辩权,则仅发生于双务合同,而单务合同没有存在的基础。
(2)、风险负担的不一致。
双务合同有风险的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没有对待给付与返还的问题。
2、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从合同中获取利益: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1)有偿合同的债务人的注意义务较无偿合同的为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有关合同的效力问题。
3、根据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应注意合同成立要件的不一致。
4、根据合同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与手续: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作此分类的意义对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或者成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合同法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五、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1、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2、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具有财产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要约(offer)1、要约的概念2、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务必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A、要约人是确定的人。
B、要约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要约务必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内容务必确定。
要约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务必完整与确定。
即要约的内容务必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要紧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如下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经济法 第四章 合同法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
1、要约
2、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涵义 要约,也叫报价、发盘,是一方当 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 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要 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 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并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 仲裁机构。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2001年6月,某钢厂和某村民委员会签订 一份粮食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某村民委员会 向钢厂供应稻谷50吨,总价款6.4万元,需方付 给供方定金1.2万元。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并申请 仲裁。经查,合同内容违反了国务院《粮食收购 条例》的规定:除具备法定条件的国有粮食收储 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 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因此,仲裁委员会确认该 合同为无效合同,并作出供方将1.2万元定金返 还给需方的裁决。对此,供方不服,理由是需方 违约,需方已失去了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视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 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实质性 变更。
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
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
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
经济法之合同法教案
经济法之合同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体系。
2、使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重要环节。
3、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重难点1、重点合同的订立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
合同的效力类型,如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违约责任。
2、难点如何准确判断合同的效力。
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系统讲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点。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解决合同法相关问题。
3、讨论法:组织学生对有争议的合同法问题进行讨论,激发学生的思考和表达能力。
四、教学过程(一)导入通过讲述一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纠纷案例,如租房合同中的争议,引发学生对合同法的兴趣,进而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二)合同法概述1、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法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的订立1、合同订立的概念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过程。
2、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 合同法
案例:
大众(中国)汽车公司开始生产一种新 型桑塔纳轿车,但尚有1000辆老型号轿车没 有售出。因此,大众公司在《中国日报》上 刊登了一则广告,表示愿意以8千万元人民币 的价格出售这1000辆轿车(其中包括800辆豪 华轿车和200辆客货两用轿车)。
汽车商周先生向大众公司发了一个传真, 表示愿以6千4百万元人民币购买800辆豪华轿 车,但不想购买200辆客货两用轿车。大众公 司于6月10日回信称两种车必须一起出售。由 于还有其他人对该交易有兴趣,大众公司给 周先生7天的承诺期限。
(2)要约的撤销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 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案例:
5月1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于5月13日发出的信, 信上有乙公司董事长苏先生的签名。在该信中,乙 公司从甲公司0015#产品目录中订购了3000件白T恤, 要求5月底发货,并给甲公司设置了一个接受要约 的时间期限:5月20日之前。产品目录中包括对产 品的描述及产品的价格。
三、缔约过失责任
1861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主 编的《耶林学说年报》第四卷上发表了 《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 害赔偿》一文。
“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 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 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 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法律所保护的, 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
2.涉外合同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涉外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 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 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 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 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 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经济法之合同法教案
【课堂练习】
【1判断题】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多选题】(2011年考题)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注释】2倍工资的从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2)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满1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教法:教师讲授并在黑板写出合同订立2不得。
教学过程
【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
(2)劳动者的义务
2个不得
违反规定的责任
一是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二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
二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提示】“其他名义”一般是指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课时计划
第周编写日期:2014年月日
第四章合同法练习题答案解析
第四章合同法练习题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承诺有效的是( D )。
A.对要约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C.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D.承诺通知因为意外事件而迟到,但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承诺人解析:本题中A要约因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修改,所以为新要约。
B选项产生承诺撤回的法律后果,承诺不生效;C与B相同。
D考核的是要点是非迟发迟到的承诺,因要约人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所以该承诺有效。
2.甲与乙是好朋友。
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出卖给乙。
因为乙不需要。
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300元买下甲的自行车,丙的行为属于( B )。
A.承诺B.要约C.要约邀请D.反要约解析:本题中因甲的受要约人是乙,所以只有乙才有承诺资格。
丙对甲发出的想买其自行车的意思表示只能是要约,不能是承诺。
3.兰州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兰州公司签字、盖章寄给上海公司签字、盖章。
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D )。
A.自兰州公司与上海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自兰州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自兰州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D.自上海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解析:考核要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双方不同时签字盖章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4.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字,但却未加盖公章及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发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瑕疵问题发生争议。
诉至法院,请问应如何认定双方达成的协议。
怎样处理( D )。
A.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B.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D.合同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不再返还解析:考核要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概述和合同的订立模块四合同法律制度专题一合同概述案例导读甲和乙是好朋友,某日,甲邀请乙夫妇于周日中午到家中吃饭,乙欣然同意。
甲花费600元精心准备了一桌饭菜,并备好价值400元的酒水。
但周日中午乙夫妇因有事没有前往。
该饭菜只能由甲夫妇自己吃,但酒水没喝。
甲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甲乙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甲能否就其损失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评析甲邀请乙夫妇吃饭的行为性质上属于社交或情谊行为。
当事人无设立、变更或消灭合同关系的意图,并未建立合同关系,即便乙夫妇爽约,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及问题讨论甲将一个箱子交给乙保管,保管费50元。
问:该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评析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乙双方互为权利义务。
案例及问题讨论甲卖给乙100台电脑,甲要求乙提供担保。
于是,乙找到丙,丙答应提供担保。
问:哪个是主合同、哪个是从合同。
评析买卖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专题二合同的订立案例导读某年10月15日,甲公司从报纸上看到乙公司刊登的一则广告,介绍乙公司生产的新型热水器,价格为每台1200元,如购买量大还可以优惠。
于是甲公司发邮件给乙公司,邮件内容称“如每台热水器价格为1000元,则欲购买200台,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
”乙公司收到邮件后于10月20日给甲公司回复表示同意。
问题:(1)乙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2)甲公司发出的邮件属于什么性质?(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何时成立?(4)如果乙公司发出邮件后要反悔。
怎么办?评析(1)乙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2)甲公司发出的邮件属于要约。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同意回复时成立。
(4)如果乙公司发出邮件后要反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意思表示的撤回”的规定,乙公司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甲公司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甲公司。
《经济法总复习》第四章合同法测试题答案
目 录
CONTENCT
单项选择题答案 多项选择题答案 判断题答案 简答题答案 案例分析题答案
01
单项选择题答案
正确答案:B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选项B“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正确答案。
题目一答案
正确答案:D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选项D“有权解除合同”是正确答案。
题目三答案
05
案例分析题答案
题目一答案
合同履行抗辩权
总结词
根据《经济法总复习》第四章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行使合同履行抗辩权,暂时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详细描述
合同解除权
根据《经济法总复习》第四章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提前终止合同的履行。解除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题目二答案
总结词: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总结词
合同的效力
详细描述
根据《经济法总复习》第四章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一旦生效,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当事人可以依法免除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合同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题目二答案
正确答案:C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选项C“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是正确答案。
2019注会经济法第四章(习题+答案)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张某想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李某知道张某平时人品很差,于是便告知张某,如果张某能够找到一个保证人,来担保这笔债务,李某就答应借款事宜。
后张某与好友薛某串通起来骗取了李某的10万元,但薛某并没有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
关于李某的损失承担的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和薛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李某只能要求张某承担责任C、李某只能要求薛某承担责任D、李某自己遇人不淑,只能自己承担损失2、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B、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C、要求保证人与债权人重新订立保证合同D、认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3、甲向乙购买房屋一套,并已支付一半价款,剩余价款约定在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付清。
乙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要求解除合同。
甲诉至法院,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生效B、房屋产权未过户,合同尚未成立C、合同已经生效,但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乙赔偿甲的损失D、合同已经生效,乙应当继续履行合同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的是()。
A、承揽人可以自行留存其所承揽物品的复制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B、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C、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应当赔偿因此造成承揽人的损失5、张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
5月8日,张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经济法考试 专题四 合同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专题四――合同法律制度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视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 A )。
A.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B.该数据电文为收件人第一次阅读的时间C.该数据电文被发件人发送完毕的时间D.该数据电文为收件人接收的首次时间2.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C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同时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时3.甲公司拟用招标方式采购一成套设备,向包括乙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其制作的包含设备性车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的招标书。
乙公司在接到标书后制作了投标书。
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确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下面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B )。
A.甲向乙发出招标书B.乙向甲发出投标书C.甲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向乙发出中标通知书4.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论述,错误的是( C )。
A.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B.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D.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成立地点有特别约定的,其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5.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
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约作废的传真。
3月10日乙企业收到该要约的信函。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发出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A )。
A.要约撤回B.要约撤销C.要约生效D.要约失效6.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8日发出承诺信函,3月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月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月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B )。
A.3月8日B.3月10日C.3月11日D.3月12日7.A公司应B公司之邀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如愿签订合同。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履行
《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履行《经济法》零基础版课件配套章节习题及答案-第4章合同法律制度之合同的效力和合同的履行专题三合同的效力案例导读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2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4月10日,甲公司董事长张某与乙公司签订了这台机床的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机床作价1700万元,甲公司于5月底前将机床送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款。
5月20日,甲公司通过正规渠道获悉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即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进进一步恶化,遂提出解除合同。
而乙公司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交付机床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查明,甲公司董事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
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中止合同履行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评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甲公司中止合同履行理由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课件:第四章 合同法
• 合同的生效——已成立的合同发生相应 的法律效力
– 原则上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 法律规定办理批准或登记等手续的 – 当事人就合同生效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的
无效合同——
合同已经订立,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成立 与生效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全部与部分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此案应如何处理
撤回承诺
——承诺人发出承诺后反悔的,可以撤 回承诺,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 生效前到达要约人
迟延承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外,为 新要约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因 意外原因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 限的,除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 该承诺外,该承诺生效。
A、甲有权拒绝交货,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B、甲有权拒绝交货,行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是不安抗辩权
C、甲有权拒绝交货,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 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 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 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物 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你认为如何处理此案
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以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的订立有瑕疵,但不影响其成立:
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而当事人未采用该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 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②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签字或盖 章前,一方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
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习题及参考答案习题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合同的要素有哪些?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有效的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内容应当明确;•合同标的应当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必要时);•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习题二:合同的种类1.合同可以按照何种分类标准进行分组?合同可以按照以下分类标准进行分组:•按照权力关系划分:主合同(独立存在的合同)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为基础存在的合同);•按照订立方式划分:一般合同(口头或书面形式)和特殊合同(按照法定形式订立);•按照合同标的划分:商品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等。
2.请列举三种常见的特殊合同。
•不动产买卖合同;•婚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3.请简要介绍一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习题三:合同的成立和生效1.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合同要素齐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无重大错误;•对合同主要内容已经达成一致。
2.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合同要经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一致;•合同符合法定形式(必要时);•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习题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单方履行:只有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不需要履行;•交叉履行:双方根据约定同时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连续履行:合同义务在一定时间内分期履行;•分期履行: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分期履行。
2.合同的变更条件是什么?合同的变更条件包括以下几点:•双方一致同意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变更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第04单元合同法
4.2 合同的成立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
①要约必须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③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生效的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的送达方式不同,其到达时间的确定也不同。采取直接送达 方式发出要约的,记载要约的文件交给受要约人时即为到达;采 用普通邮寄送达的,以受要约人收到要约文件或者要约达到受要 约人信箱的时间为到达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该数 据电文进入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 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人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 为到达时间。
4.2 合同的成立
(3)承诺的撤回和迟延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 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在承诺未生效之前可以撤回。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内发出的承诺。对此,我国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除要 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4.3 合同的效力
4.3.2 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的概念
无效合同是指虽然成立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不发 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是不被法律保护的。
4.2 合同的成立
案例4-1:
甲向乙于5月1日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 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 是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 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效力如何?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某价格出售某型号钢材。
甲公司随后又发出快件,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改为新价格。
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原要约中的价格予以承诺。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A. 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B. 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 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 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全都答案:B理由:甲公司发出快件的行为构成要约的撤回,即在要约生效之前撤回要约,因此原要约并未生效,合同未成立。
2.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选购钢材的要约,信件寄至乙公司。
乙公司董事长知悉内容后,打电话告知甲公司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A. 信件寄至乙公司时B. 乙公司董事长知悉内容时C. 打电话告知甲公司时D. 甲公司收到电话通知时答案:D理由:承诺生效的时间通常是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因此当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话通知时,承诺生效。
3. 甲商场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某型号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可随便退货。
问试用买卖合同的性质是什么?A. 诺成合同B. 实践合同C. 附条件的合同D. 附期限的合同答案:A理由:试用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
同即告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二、多项选择题1. 关于合同的分类和特点,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B. 租赁合同是无偿合同C.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D. 借款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答案:A、C理由: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
租赁合同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比如亲友间的无息借款。
三、简答题1. 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答案: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1)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合意,即要约与承诺的内容一致。
(中职)经济法第三版模块4合同法电子课件工信版(共65张PPT)
【(分1析)】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2)该房为屋什买么卖无合效同无?效请。说明原因。
(2)因为当事人一方高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高某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 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高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 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4-2 合同的订立
4.合同订立的方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和具备的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 内容具体确定。 ②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订立合同要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4-2 合同的订立
案例4-3 P74
请分析该学校出示的价目单以及主管部门的公开招标公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分析】 由于价目单不是最后机器的价格单,也不能代替购买合同,当招标成功时还要讨价还价,而公开招 标公告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希望各公司都来竞标,所以,价目单和招标公告都属于要约邀请。
4-2 合同的订立
4.合同订立的方式
知 识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其自己的行
链
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法中民事行为能力分为3
接
种,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4-2 合同的订立
2.合同订立的形式
(1)书面形式(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
4-2 合同的订立
4.合同订立的方式
经济法项目4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A.离婚协议B.收养子女协议C.人身保险协议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2.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赠与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银行贷款合同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4.以下情形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无权代理合同D.显失公平的合同5.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下列有关甲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请求丙承担 B请求乙承担 C请求丙和乙共同承担 D请求丙或乙承担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有()。
A.甲收养乙的协议B.农贸市场上的买卖协议C.甲赠与乙一台计算机的协议D.甲与乙签订的婚姻协议2.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见证人甲”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合同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
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
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4.以下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11岁的王某到商店购买电子游戏机B.甲公司的销售代理商在代理期限届满后继续销售甲公司的产品C.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后又将该电视赠给乙,乙随后将电视出售给丙D.15岁的中学生李某请同学到快餐店吃饭E.甲在被乙公司辞退后,持乙公司的业务介绍信,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购销合同三、辨析题1.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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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A.离婚协议B.收养子女协议C.人身保险协议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2.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A.赠与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银行贷款合同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
该承诺何时生效?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4.以下情形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无权代理合同D.显失公平的合同5.甲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下列有关甲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请求丙承担 B请求乙承担 C请求丙和乙共同承担 D请求丙或乙承担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不适用我国《合同法》的有()。
A.甲收养乙的协议B.农贸市场上的买卖协议C.甲赠与乙一台计算机的协议D.甲与乙签订的婚姻协议2.张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分别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担保的有()。
A.甲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证条款的借据上签署“见证人甲”B.乙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李某表示接受C.丙在张某向李某出具的没有保证条款的合同上签署“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负责”D.丁向李某出具字据称“如张某到期不向李某还款,由本人以某处私房抵债”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
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
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4.以下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11岁的王某到商店购买电子游戏机B.甲公司的销售代理商在代理期限届满后继续销售甲公司的产品C.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后又将该电视赠给乙,乙随后将电视出售给丙D.15岁的中学生李某请同学到快餐店吃饭E.甲在被乙公司辞退后,持乙公司的业务介绍信,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购销合同三、辨析题1.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书柜的价格为1800元。
该行为是否属于要约邀请。
2.15岁的中学生私自卖掉亲戚赠与的一台电脑,如果事后其家长认可,该买卖行为有效。
3.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医院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当然无效。
5.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
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6.甲在乙处为一头母牛治病,因不能支付医疗费,乙将母牛留置。
后母牛产下牛犊,如果甲未能按期清偿债务,变卖牛犊所得价款优先充抵牛犊的接生费。
7.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建材买卖合同,约定购货方交付20万元作为定金。
如果供货方交付了50万元的货物后,没有按约定提供其余货物。
供货方因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的数额为20万元。
观念应用1、2015年11月,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通过电话联系,达成了购买电视的协议。
该协议要求乙电器公司于12月5日向甲商店交付500台电视,甲商店则在收货后20天之内付款。
双方还约定,于同年12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但双方并未于约定时间签署书面合同。
乙于12月5日将电视交付给甲商店。
但是,顾客在购买后反映电视有质量问题,图像不清晰。
甲商店经过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发现电视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正常使用,遂将电视退回,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向乙电器公司付款。
乙电器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商店支付货款。
甲商店则提出双方并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合同并没有成立,自己没有付款义务。
法院则认为乙电器公司交付的电视质量不合格,甲商店没有付款,属于双方违约,判决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结合案例,请回答:(1)甲商店与乙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2)甲商店拒绝付款是否属于违约行为?为什么?(3)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2、A国一著名精密仪器生产厂商与我国某仪表厂洽谈在中国设立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已就合作的条件形成共识,但A国某厂提出我国某仪表厂设备陈旧,要求该厂先进行技术改造,达到一定水平后再正式签订合资合同。
我国某仪表厂投资200万元人民币按A国某厂商的要求进行了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将近完成时,A 国某厂商提出因为国际市场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决定终止与我国某仪表厂继续洽谈。
问:(1)我国某仪表厂是否有权要求A国某厂商与其签订合同?为什么?(2)如果我国某仪表厂不愿意继续与A国某厂商进行合作,是否有权向A 国某厂商要求赔偿损失?为什么?3、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2015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
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
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
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
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产生纠纷。
问:(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5)李某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项目4 合同法律制度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2、A3、B4、B5、B二、多项选择题1、AD2、BCD3、BCD4、AB三、辨析题1.×。
该行为是否属于现物要约。
2.√。
3.×。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合同债务人的保证人。
4.×。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只有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时才会当然无效。
5.√6.√。
7.√。
观念应用1:1.答案要点:⑴已经成立。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⑵不是违约。
因为乙交付的电视根本无法正常使用,致使甲不能达到订立合同的目的,甲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⑶不完全正确。
第一,甲乙之间并非双方违约,而是乙违约,甲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第二,甲乙之间并非互相不承担责任,而是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甲则不需向乙承担责任;第三,因乙已构成根本违约,因此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是正确的。
观念应用2:2.答案要点:(1)有权要求签合同。
因为我国企业已经按A国厂商要求更新了设备,并为此作出了实际行动,经济上受有损失。
这是典型的先合同行为。
(2)如果我国企业不愿意继续与A国合作,那就无权要求赔偿了。
因为虽然履行了先合同行为,但是我方却不愿再履行合同义务,当然是合同义务大于先合同义务了。
观念应用3:3.答案要点:(1)张某、王某按份投资购买卡车,共同从事运输业务,依法成立按份共有关系。
(2)(3)有效,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合同初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王某追认后,转为有效合同。
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对其他其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但如果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有效。
本案中王某事后得知后,要求分得一半款项的行为表明,王某是追认了张某的无权处分行为。
(4)(5))有效。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6)(7)不能生效。
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
依《担保法》第41条及第42条第(四)项规定,以汽车设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8)不能。
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
本案中钱某出价10万元,李某出价9万元,显然不构成“同等条件”。
(6)归赵某所有。
纠纷发生之时,标的物尚在承租人李某手中,因而赵某并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故钱某并未取得所有权,此时卡车所有权仍归赵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