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乡村旅游原生态文化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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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是具有原生态特色的地方风土人情,它的特征体现为产品的农耕内涵。乡村旅游发展中出现的乡村原生态文化“失真性”
的多种表现,主要是由上的“公地悲剧”现象导致的。本文认为,要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抓住乡村旅游原生态文化本质特征,建立起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机制,切实保护乡村传统文化及其环境。
关键词:乡村旅游、农耕文化、生态环境、“公地悲剧”现象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者对旅游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也大为增加,乡村旅游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始兴起的。所谓乡村旅游,就是利用乡村风貌、乡村生产生活场景、乡村自然和人文环境等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吸引旅游者前往观光、体验、娱乐、休闲、度假。但是,随着乡村旅游的深入开发,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是特有的乡村文化和环境正在发生着变化,已经影响到了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如何保持“乡村”的持久魅力,成为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严峻现实问题。本文从乡村的原生态文化和环境特色保持入手,就此问题进行探究。
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
“乡村”是一个相对于城市地域而言的概念。现代城市居民的生活节奏紧张,身心受到极大的压力,需要放松紧张的情绪。在这样的心理因素驱动下,重返大自然,向往悠闲自得的田园生活,必然更多地引起城市居民对大自然的向往,从而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乡村旅游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主要在于游客的“乡村体验”。游客到乡村旅游就是暂时从都市喧嚣、快节奏的工作压力和现代社会淡薄与疏离的人际关系中逃避和解脱,与传统和自然近距离“亲密接触”,享受宁静祥和的氛围,体验和体会“怀旧”的感觉,即完成“乡村体验”。所以,吸引游客的乡村旅游目的地,首先要有乡村场景“真实性”,游客第一印象就是乡村;其次要有满足游客好玩、好奇和放松的文化和环境,使其进行切实的“乡村体验”。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成为有吸引力的乡村旅游地大致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优美的风景。保持完好的自然生态,村庄与自然构成一种和谐关系和有机的整体,游客置身于其中会产生心旷神怡的感受,达到休闲、身心放松和娱乐的目的。二是别致的风俗。保持完好的农村传统习俗,包括生产、生活方式、民居、宗教、仪式、歌舞、服饰等。三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这些民族特色系自然传
承下来的,而不是像现代社会那些“做出来”的民族村、民俗村,或那些经过人为“设计”出来的景区和景点。较为完整的“异文化”知识体系,能使游客观察和了解与自己文化完全不同的文化形态。
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构成,即地方的风土人情,不仅包括有乡村物质存在的外部环境,更包括乡村传统文化在内的乡村人文内涵。这种具有原生态特征的风土人情,自然就成为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力。
乡村旅游原生态文化特征的体现
人们习惯把传统赋予农耕文化,乡村自然就成为了传统文化的载体。在乡村,农耕文化最具有旅游价值的是民俗文化。民俗是民间文化中带有集体性、传承性和模式性的现象,其主体部分形成于过去,而流传于现实生活中。它主要由物化民俗、制度民俗和精神民俗构成。物化民俗是指当地人们模式化了的物质产品和创造方式,如饮食、服饰、住宅、特产、田园、牧场及生产交通工具等;制度民俗是当地社会组织体制和运作方式,对个人参与社会活动具有规范性意义,如婚丧民俗、节庆民俗、礼仪民俗等;精神民俗主要是当地集体性意识形态,如道德观、伦理观、宗教信仰等心理习惯和语言习惯、民间等。
乡村旅游作为民俗文化性产品,其内容涉及民俗文化中的所有层面。一是具有物化民俗的体验性;二是制度民俗的参与性;三是精神民俗的感知性。同时,更重要的是乡村旅游本身的民俗文化属性使游客从整体上了解、学习我国的传统文化,形成由体验“俗文化”到理解“雅文化”的牵引效应。将民俗文化作为乡村旅游产品的底蕴,会使此类产品的档次和品位大大提高。目前一些旅游地开展得非常红火的乡村旅游方式,都日益显示出乡村民俗文化的魅力。
在乡村旅游开发中,有旅游吸引力的民俗文化产品,原始性和田园性是其最基本的要求,这也是我国特有的农耕文化生态理念的体现。现代的人们习惯把城市作为现代的标志,乡村的原始、自然的概念也就随之产生,在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理念诱导下,乡村的原始性和田园性就充当了乡村旅游的“吸引物”,因而原生态文化成为乡村旅游产品的本质特性。
乡村旅游开发中原生态文化“失真性”问题
当旅游经营者将乡村文化转化为旅游产品时,必然赋予了其“变异迎合性”
的文化特征。这是市场导向的结果,也是市场竞争的无奈,破坏乡村原有的文化
内涵,出现文化变异。这些乡村旅游的原生态文化“失真性”问题,正在危及乡村旅游的持续魅力。
(一)乡村文化“失真性”的表现
1.文化交流中的不对称采借。文化采借大多是相对落后的社会采借发达社会的先进文化元素,而相反的情况十分少见。就广大的大众型旅游者而言,他们同当地人的接触时间短,接触的范围也十分有限。而对于当地居民来说,他们同旅游者的接触却是长期不断的,是持续不断前来访问的旅游者群体。所以,旅游者所带来的思想和文化,对乡村目的地社会的影响是一种潜移默化的长期影响,往往极易使旅游文化资源所在地区的本位文化产生变异,与外来的客体文化发生趋同性。若不积极采取措施对传统文化特色加以保护,文化渗透造成的传统文化变异将是无法修复的。
2.不良的“示范效应”。当旅游者来到乡村地区时,不仅仅带来了购买力,更重要的是带来了不同的行为。旅游者的行为可能会动摇旅游地居民长期存在的基本观念,彻底改变当地的社会习惯,对乡村旅游地社会产生“示范效应”。“示范
效应”常常通过当地居民社会价值观的改变而表现出来,并对自己的传统生活方
式感到不满,从而在各方面进行盲目模仿。在这方面最典型的是乡村旅游地简单地模仿城市,因而出现了城镇化、过度商业化甚至庸俗化的倾向,这使得最受游客青睐的原生态乡村风貌和野趣大打折扣,甚至荡然无存。
3.文化丧失本义。乡村旅游是当地文化与外来文化交汇与冲撞的窗口,旅游活动本身就有“消灭文化差异”的作用。由于乡村旅游地的农民缺乏“跨文化能力”,极易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封闭保守,不善于利用现代文明给人类生存带来的方便,使游客感到隔膜;二是文化趋同,丧失乡村文化魅力。另外,旅游活动的组织化,旅游者需要一种文化快餐,以体验当地的“异国风情”,于是产生了文化的前台表演。这种前台表演为迎合旅游者的兴趣,内容被压缩和改良,节奏也明显加快。由于一切服从于经济的原则,变成以从欣赏角度来引导文化的发展方向,将可能最终导致特有传统的逐渐丧失。
(二)乡村文化“失真性”的原因
在旅游开发中,参与式乡村旅游由于充分考虑了当地居民的参与,符合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问题。这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初衷,肯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