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营企业人员的违法尽职、贪污糜费、违犯政策、侵犯群众 利益等行为; 2、接受人民和公务人员对各级行政人员、司法人员以及 公营企业人员的控诉与举发并拟议处置方法; 3、其他有关整肃政风事项。
第三节 当代中国监察制度
当代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演进: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 演进
2021年7月24日星期六
第三章 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第一节 中国现代监察制度
对执政者停止有效的监视是保证国度机构正常运转的 重要环节P52
监察
君主
臣下
谏
京官 外官
现代监察制度设置及其特征
纠察官邪,肃
御史监察系统
正朝纲,用弹劾 手腕,对下纠察
百官言行违失。
中国古代监察制 度的两大系统
1〕依赖性——取决于皇权的定夺 第一,监察机构能否完善取决于皇帝的决策。 如:唐御史台或分或合 第二,监察的威望来自皇权,御史行使职权需以皇权为后台。 如:包公的〝势剑金牌〞 第三,御史监察弹劾的效果完全取决于皇帝。
〔2〕同构性——强化皇权政治的需求 历代监察制度的变化,新的运转机制的树立的总原那么就是有利于皇权的
中国现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南阳府衙的大堂“公廉堂”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合作探究: 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有什么特点?
上联: 为政戒贪贪利贪贪名亦贪,
勿骛声华忘政事; 下联:
养廉惟俭俭己俭俭人非俭,
还从宽大保廉隅。
1、监察权位置高,体制 日趋健全;
2、监察机构独立,自上 而下监察;
3、强化中央对中央的行 政监察;
束缚和往常期,监察制度在华北束缚区和陕甘宁边区取得 了较大开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监察 院 , 依 据 «华 北 人 民 政 府 组 织 纲 要 »和 «华 北 人 民 政 府 各 部 门 组 织 规 程 »的 规 则 , 华 北 人 民 监 察 院 是 华 北 人 民 政 府 所 属的行政监察机关。P84
《监督学》课程综述
《监督学》课程综述摘要监督学是行政学专业十分重要的一门专业课程。
本文将对这门课程的主要内容进行综述,并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将其知识应用到本职工作中得出了很深刻体会。
在这一过程中认识到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机关在推进廉政勤政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是构建我国反腐倡廉战略体系的关键所在。
在以后的工作中会将学习到的知识理论全部应用到实践中,更好的提升自己从而更好的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此外,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收获。
关键词:监督学;廉政;反腐败目录摘要 (I)前言 (1)一、《监督学》课程的主要内容 (1)二、《监督学》理论知识与实际的结合 (2)三、学习《监督学》这一课程的体会 (3)参考文献 (4)前言我们看一下全书的章节设置及主要内容便知《监督学》这一课程尝试从预防腐败、构建多元化政府模式和发挥多主体监督职能的三维视角,分析把握监督的功能定位,在例行分析监督现状的基础上,从多元监督的全景视角审视其内在的原因,力图揭示监督的内在规律和有效监督的实现路径,提出完善我国监督制度与机制的一些设想。
一、《监督学》课程的主要内容《监督学》这门课程总共分为十一章,第一章介绍了监督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和监督的功能和监督的分类,明确监督与腐败的涵义和特征。
讲述了腐败产生的根源与条件从而进一步阐述监督的校正、制约、预防和反馈功能。
讲述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监督形式和监督阶段的分类方式。
讲述监督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对中外主要监督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不同监督理论对监督制度的影响以及监督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
讲述中国古代与近代与当代中国的监督思想,以及国外监督思想综述和中外监督思想的比较分析,从人民主权、议行合一、三权分立、利益多元等方面讲述了监督理论。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讲述了中国古代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与职权,阐述了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对中国近代监察制度从中华民国的监察制度至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监察制度以及当代中国监察制度中香港和台湾澳门地区的监察制度。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作者:陈洁曹志平来源:《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2017年第08期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1.萌芽期。
最早可考证的监察活动始于夏商周时期,如《周礼·春官》记有“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可见西周所设御史官一职已初具监察职能,但在这期间并未成立专门的监察机关。
至春秋战国时期,御史官被赋予了新的监察使命。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监察活动仍相对单一、局限,只是一种萌芽阶段。
2.形成期。
直至始皇帝一统六国,中央集权制的建立为监察制度的延续夯实了政治基础。
中央设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借以“三公九卿制”赋予了御史大夫监察百官的权限。
其中,中央由御史府掌握天下文书,监察百官;地方由御史大夫授命各“监御史”派驻各郡县,设置郡御史监察郡内各项工作,以此保障中央统管各地,稳固皇权的至上。
而后,汉承秦制,不仅赋予了御史大夫监察与行政两项职权,还设立了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台”,并先后颁布了《监御史九条》与《六条察郡之法》,推动了监察活动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发展期。
时至政权频繁交替的魏晋南北朝,封建割据分裂状态持续的存在,使得各朝代监察活动各有名目,但御史台作为独立部门,仍是皇权统治阶级中的最高监察机构。
只是魏晋时期的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改由皇帝直接控制;而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至晋朝后期,改由御史中丞下设的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权,各地方由朝廷不定期委派巡御史,不再设置固定监察机构监察地方官。
隋唐时期则继承了南北朝以御史台为主、台谏并立的格局,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推行了经常性监察与临时性巡查相结合的动态监察机制,制定了明确、具体的监察制度,使得古代监察制度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4.顶峰期。
明、清是封建君主落实中央集权制的全盛时期。
其中,明朝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并设立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以及下设地方十三道巡按御史,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纠举弹劾之权,以此形成三重监督网格,自上而下全面开展监察工作。
监督学教案
监督学教案开放专科辅导教师:赵建锋课程介绍 (4)第一章监督学概述 (4)教学要求 (4)内容要点 (5)重点难点 (5)教学建议 (5)课后练习 (6)参考答案: (6)第二章监督思想与监督理论 (9)教学要求 (9)内容要点 (9)重点难点 (9)教学建议 (10)课后练习 (10)参考答案 (10)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13)教学要求 (13)内容要点 (13)重点难点 (13)教学建议 (13)课后练习 (14)参考答案 (14)第四章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17)教学要求 (17)内容要点 (17)重点难点 (18)教学建议 (18)课后练习 (18)参考答案 (19)第五章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 (25)教学要求 (25)内容要点 (25)重点难点 (26)教学建议 (26)课后练习 (26)参考答案 (27)第六章检察机关的监督 (29)教学要求 (29)内容要点 (29)教学建议 (29)课后练习 (30)参考答案 (31)第七章人民法院的监督 (37)教学要求 (37)内容要点 (37)重点难点 (38)教学建议 (38)课后练习 (38)参考答案 (39)第八章行政机关的监督 (40)教学要求 (40)内容要点 (40)重点难点 (41)教学建议 (41)课后练习 (41)参考答案 (42)第九章人民政协与民主党派的监督 (45)教学要求 (45)内容要点 (45)重点难点 (45)教学建议 (45)课后练习 (46)参考答案 (46)第十章社会监督 (48)教学要求 (48)内容要点 (48)重点难点 (49)教学建议 (49)参考答案 (50)第十一章国际反腐败与监督制度 (52)教学要求 (52)内容要点 (52)重点难点 (53)教学建议 (53)课后练习 (53)参考答案 (54)课程介绍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一)课程的学科性质、学科特点与任务《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学好课程的关键在于能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和工作的实践中去,因此该学科的特点是:强调学生积极主动地将所学知识与社会生活实际有机地结合,以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社会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演变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演变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实行中央集权制度的朝代,也是第一个建立监察制度的朝代。
秦朝的监察制度以丞相为核心,设立监察官员负责监督各地官员的政绩和贪污行为。
监察官员具有强大的权力,可以调查和惩罚官员,但这种制度也容易滥用权力,导致严重的官员腐败问题。
随着秦朝的灭亡,汉朝建立了新的监察制度。
汉朝的监察制度基本继承了秦朝的制度,但进行了一些改进。
汉朝首次明确规定监察官员必须受到法律制约,不能随意滥用权力。
此外,汉朝还增加了监察官员的数量,以提高监察的效果。
然而,由于官僚体制的腐败问题和皇权的过度集中,汉朝监察制度逐渐衰败。
隋唐时期是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黄金时期。
隋朝时期,隋文帝明确规定监察官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
唐朝进一步发展了监察制度,设立了多个监察机构,例如御史台和检校司徒。
这些机构对官员的贪污行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并且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
此外,唐朝还建立了科举制度,通过选拔优秀的官员来提高官员的素质和廉洁度。
这一时期的监察制度相对完善,起到了一定的监管和制约作用。
宋朝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
宋朝继承了唐朝的监察制度,但由于政治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宋朝开始进行。
宋太祖赵匡胤设立了殿试,选拔廉洁的官员,增加了对官员的激励机制。
宋仁宗继续强化监察制度,成立了监察机构,赋予监察官员更大的权力。
然而,由于制度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和官员的腐败行为,宋朝最终未能有效解决贪污问题。
明清时期,中国的监察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
明朝开始实行官员巡视制度,派遣巡抚等官员到地方监察官员的行为。
清朝建立了以巡抚为核心的监察体系,并且加强了对官员的纪律约束。
尤其是清朝康熙、雍正和乾隆三朝,对监察制度进行了重大,加强了对官员的监察和惩罚。
在这一时期,监察机构的权力达到了顶峰,监察官员可以调查和处罚各级官员的违法行为。
然而,清朝的监察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和贪污问题的再次产生。
监察制度的演变
监察制度的演变监察制度的演变是一个与政治权力运行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过程。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监察制度从一种简单的管理控制手段逐渐发展为一种社会监督机制和政治权力制衡机制,其演变经历了从单一形式到多元化和从独立性到权力协调的过程。
最早的监察制度可追溯到古代社会,当时的监察主要是指对政府官员和军队指挥官的职权范围、行为和财产进行监督,目的是为了防止官员滥用职权、侵犯人民权益。
作为权力运行和社会秩序维护的工具,监察制度在各个朝代中逐渐完善,但权力仍然高度集中,监察机构往往与行政机构融为一体,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
现代社会监察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欧洲启蒙时代。
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影响下,人们开始强调国家权力应受限制、行政机关应受监督。
追求权力制衡和法治的思想不断发展,监察制度开始逐步分离出来,并与法治原则相结合。
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后,监察制度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法国制定了《大革命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对政府官员的监察权,同时建立了独立的监察机构,为当时世界各国监察制度的发展提供了范例。
20世纪初,随着西方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
在许多国家,监察机构和行政机构逐渐分离,成为独立的监督机构,具备调查、审计和检举等职能。
监察制度开始注重程序的公正和权力的合法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来限制权力滥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实践中,监察制度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监察机构和行政机构仍然存在一定的联系,可能导致监察机构失去独立性,无法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
另一方面,由于权力的复杂性和分散性,监察机构往往面对巨大的调查压力和资源限制,无法彻底揭露和惩处权力滥用。
此外,社会对监察机构的监督和参与程度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为改善监察制度,各国纷纷进行改革。
从独立性角度出发,一些国家开始探索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确保其不受其他机构的影响和干预。
从权力协调角度出发,一些国家试图建立跨部门的监察机构,集中行使监督职能,实现监察权力的有效整合和协调。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场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魏晋南北朝时期根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
中国监察制度的开展第一,中央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秦代开场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魏晋南北朝时期根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
中国监察制度的开展第一,中央监察制度的萌芽与确立阶段—战国秦汉。
其主要标志是专职监察机构御史台和言谏官的出现。
第二,中央监察制度的缓慢开展阶段—三国两晋南北朝。
这一时期,御史不能纠察三公的限制被打破,并创置了言谏机构。
第三,中央监察制度的成熟阶段—隋唐五代。
隋朝精简门下省机构,还增设了司隶台和谒者台,与御史台合称三台,负责监察事务。
第四,中央监察制度的强化阶段—宋辽金元。
宋朝中央监察制度上承隋唐,下启元明清,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央监察制度的转型时期,中央监察制度虽然由御史、谏官、封驳官三大体系组成,但内部及其之间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五,中央监察制度的严密合一阶段—明清。
明清时期,我国封
建社会的中央监察制度高度开展。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演变的过程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演变的过程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可谓是历史长河中的一股清流,它的演变过程充满了曲折和精彩。
下面,让我们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看看这个制度是如何在历史中一路走来,并不断完善自身的。
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像一幅丰富多彩的画卷,各诸侯国开始纷纷建立自己的监察制度。
那时候,御史制度应运而生,就如同繁星般闪耀在政治的天空。
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等官职的设立,就像是为王室和官员们竖起了一面镜子,时刻照见他们的言行举止,监督他们是否遵守法规,是否有违纪行为。
这个时期的监察制度就像初生的太阳,虽然光芒尚弱,但已经预示着其未来的强大。
秦汉时期,中国的监察制度迎来了重要的发展阶段。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察制度,御史台或御史府等机构的设立,就像是中央政府的超级眼睛,时刻盯着地方官员的一举一动。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监察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刺史制度和上计制度的出现,让地方的官员们时刻感受到头顶有一把监督的利剑。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政治上比较动荡,但中国的监察制度却在这个时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御史台仍然是主要的监察机构,但同时又出现了其他的监察机构,比如兰台。
这个时期的监察制度出现了两个重要的新特点:一是建立了风闻奏事制度,这意味着监察官员可以依据传闻或举报对官员进行监督;二是加强了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出现了行台制度,即派出御史台官员到地方进行巡回监察。
到了唐宋时期,中国的监察制度如日中天,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御史台和都察院等监察机构的设立,让唐朝的官员们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存在。
而宋朝则设立了御史台和监司等监察机构。
这一时期的监察制度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加强了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出现了巡按制度;二是建立了言官制度,由官员或士人担任言官,对政府进行监督和批评。
最后是元明清时期,这是中国监察制度的最后发展阶段。
元朝建立了御史台和行御史台等监察机构,而明朝则设立了都察院等监察机构。
清朝则沿袭了明朝的监察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
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3.1 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
3.1.1 中国古代司法监察制度的起源 • 鼓,在古典司法中也非常 重要。鼓是中国古代直诉 的最重要道具。历朝历代, 皇帝将登闻鼓设于宫外, 随着隆隆的鼓声,将民众 心中的不平与冤屈,上达 天听 。 • 中国古代的“登闻鼓”制 度是民情上达的一种重要 渠道,“击鼓鸣冤”成为 百姓直诉的重要形式。 《梁书》记载了南朝时期 京城建康发生的孝子吉翂 击鼓救父的故事。
3.1 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
3.1.1 中国古代司法监察制度的起源
• 这件事惊动了梁武帝。梁武帝下令由廷尉卿 蔡法度彻查此事。蔡法度对吉翂进行了声色 俱厉的讯问。面对压人的气势,吉翂毫无惧 色,据理力争,表达了坚决替父而死的决心。 蔡法度见状不再逼问,他见吉翂身披成人用 的沉重枷锁,心有不忍,便命人为其更换一 副轻巧的刑具。但吉翂拒绝了蔡法度的好意, 说道:“我今天求代父死,已是死罪之囚, 刑具只能增加,怎能减少呢?”蔡法度将吉 翂的言行向梁武帝作了汇报,梁武帝立即下 令赦免了吉翂的父亲。
• 3.1 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 • 3.2 近代中国行政监察制度 •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制度
3.1 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司法监察制度的起源 (夏商、西周、秦汉时期) • 第二节 中国古代司法监察制度的健全 (隋唐、宋元时期) • 第三节 明清时期司法监察制度的严密化
第三章 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主讲人: 主讲人: 吴文娟 QQ:2315063781 Email: 2315063781@
给大学生的忠告
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
1、深厚扎实的基础知识(根基) 2、广博精深的专业知识(核心) 3、程度高、内容新、容量大、实用性强的知识储备
第三章 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发展与演变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中国自古即有监察制度。
在春秋战国时期,官员弄权、贪污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公共财产被大量挪用,国家政治和社会秩序陷入混乱。
齐国大夫鲍叔牙提出“举直错枉”,并成立了监察机构来监督官员的行为。
此后,中国的监察制度开始逐渐发展。
在秦朝时期,秦始皇设立了丞相、御史台、官仓、酒库等机构,以监察官员的行为。
御史台成为了独立的监察机构,掌握着监察所有官员的权力。
从汉朝开始,御史台更加扩大了其权限,成为了监察和审问官员的主要机构,管理官员的任命、晋升、调动、贬谪等。
唐朝时期,御史台被分为监察、审讯、役事三个部门。
其中监察部门以监督官员的行为为主,审讯部门则以审查各级官员的违纪行为为主,役事部门则主要处理军事和财政方面的事务。
唐朝时期的监察制度比较完善,御史台的地位和作用也比较重要。
随着时间的发展,元朝时期,设立了三法司、监察御史等机构,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和惩治。
明朝开始,设立了东厂和西厂等特务机构,以及都察院和提刑按察使等监察机构,其对于官员的监察更加严格,也开始设立了专门的监狱、提审和审判机构。
清朝时期,监察制度经历了较大程度的变革。
首先是清朝政府意识到西式的制度的必要性。
它成立了多个新的机构,在各省区设立了巡抚使、按察使等职务,这些巡抚使和按察使的职责就是监察地方官员的行为。
此外,它还设立了大宗仓、都察院、学政等其他机构,强化了监察制度。
到了民国时期,中华民国政府设立了许多新的机构和部门,包括监察院、保安处、各级法院等机构,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历程之中,在不同历史阶段,出现了不同的监察机构,它们对于官员的任命、晋升、调动、贬谪,以及对于官员的行为进行监察和惩治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虽然监察机构一度被滥用权力,但是在其职责得到严格规范和监管的情况下,它们对于中国政治文化的发展和进化,提供了坚实保障。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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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监察制
中央——御史大夫
秦代始置,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 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 。
地方——监郡御史
“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 ——《汉书·百官公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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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监察制
• 中央:沿袭汉制设御史台(宪台) • 地方:由朝廷不定期派巡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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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监察制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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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中国古代的 封建国家为监督政府官员,为国家利益和皇帝利 益而服务,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 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 国家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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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战国时期,法家强调“明主治吏不治民”,形成了一套以法治吏的主张, 且已出现御史和监察法。汉代在“察吏是治国之本”“尊君抑臣”等思想指导下, 建立了以御史大夫、司隶校尉等为首的监察系统;同时划天下为十三州部, 设刺史巡察地方,并且制定了《六条问事》。唐朝建立了比较成熟的“一台 三院”监察体制;在地方则以“道”为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分巡州县;通过制 定《监察六法》,使监察的对象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并将户口、赋役、农桑 等列为监察的内容,同时加强司法监察。宋代利用监察官加强对宰相的监督; 在各路设置的转运司、提点刑狱司等中央派出机构,兼具监察地方官的职责, 直接对朝廷负责;监察立法则以皇帝颁发的诏、敕、令为主要的法律形式。 明初,御史台与中书省、都督府地位并重,旋即设都察院取代御史台,将台、 察合并为一个机关;在地方建立了御史巡按制度;监察法由简单、单行法规 趋向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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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演变
• 先秦时期:萌芽阶段 • 秦汉时期:形成阶段 • 隋唐时期:完善阶段 • 宋元明清:加强阶段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魏晋南北朝的多重与多级相结合的监察体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吏的监察,实行多重监察 体制。如曹魏政权中央的监察机关就是多重的四个监察系统。 一是御史台。二是司隶校尉。三是尚书左丞。四是校事。 ❖这一时期,地方为三级监察体制。这种多重、多级的监察体 制,弊多利少。
元朝提高中央监察机关的地位与 地方沿袭汉唐的垂直领导体制
• 元朝于世祖忽必烈至元五年,在中 央建立御史台,开创了台谏机构合— 的先例。即不再专设谏官和谏院。 • 元代御史台所设的机构也与历代不 同,为殿中司和察院。殿中司主要职 责是负责监督朝廷重大朝会百官的班 序,凡属违反朝会礼仪和纪律者均予 以处罚。察院负责纠察各级官吏。元 朝在地方重建监察机构,为行御史台 和肃政廉访司。 • 元朝从中央到地方所建立的自成系 统的监察体制,比汉朝地方的十三州 刺史部和唐朝的十道(后改为十五道) 监察区,更趋科学和严密,这就从组 织上保证了对各级官吏实行有效的监 察。
二、中国古代监察法规建设
汉代继承秦的御史制,进一 步发展了监察法规。其中包 括《监御史九条》亦称《御 史九法》和《刺史六条》
元代的监察法规主要是御史台的 《宪台格例》、行御史台的《行台 体察等例》、提刑按察司的《察司 体察等例》、《察司合察事理》、 廉访司的《合行条例》等
古代监察 法规建设
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 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 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 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 的《监察六法》
• 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起源及演变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起源及演变篇一:中国司法制度产生及其演变历程中国司法制度产生及其演变历程摘要:在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伴随着夏朝的建立,司法制度就随之诞生了。
司法制度的产生与国家的诞生同时代,之后是随之法制的不断完善发展而发展的。
我国现行的司法制度实质上是基于中国传统的的大理寺职责是审判,刑部是司法行政,御史台是监察的司法体制和吸收西方近代司法制度中优秀因素进而产生发展的,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因此,探讨我国司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历程对发展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法制建设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家文化传统司法制度法制建设前言在世界历史发展中,每个国家司法制度产生的背景、形式、方法都是不完全相同的。
中国的司法制度从文化的渊源来说,封建历史中的司法制度中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司法互相制衡从一定角度上可以看成是司法制度的初始状态。
所以可以认为,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是西方近代司法制度的影响下与中国传统文化制度的相结合的产物,是东西方文化的合璧。
它既离不开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也离不开西方法律文化。
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是受到多种法制文化的影响和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而建立起来的。
一、中国司法制度的渊源司法制度是近代我国从西方学习完善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古代,并没有完全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制度,中国现行司法制度的产生是在中国司法制度中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司法互相制衡制度的基础上吸收了和借鉴了西方近代司法制度产生发展起来的。
现代司法制度起源于封建社会的大陆法系的法国和普通法系的英国①。
西方司法制度的发展有两个阶段,即:封建主义时期的司法制度和资本主义时期的司法制度。
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特点主要有二:一是司法人员是封建国王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律师;二是没有单独设立检察机关,只是在各级法院内设有国王代理人。
资本主义社会司法制度的特点是:检察机关多数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少数国家的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合二为一,不是独立的国家机关;且检察机关的任务主要是刑事公诉,一般不承担其他法律监督职责。
中国的监察制度之演变
中国的监察制度之演变(当代略)中国政治史上一个很重要的课题便是皇权与相权的平衡。
个人以为,这是一个竖向的权力制衡,因为偌大的一部中国历史,敢明着胆和皇帝叫板丞相不说没有,但从头读到尾,数量还是相当稀少的。
所以总体上,在中国历史上,皇权还是高于相权而存在的。
但是在关注纵向的皇权相权平衡同时,还有一个被人所忽视的横的权力制衡机制,即监察权的存在。
中国的统一自秦汉始,汉时所谓的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中丞,分别管行政,军事和监察。
也就是说在汉代就有了监察制度,用来纠正行政上所出现的失误。
汉代中国地方监察大概是这个样子的:全国分为十三个区,每一个区派出一个刺史,一个十三个刺史。
而中央皇宫里面则设十五个侍御史,专门劾奏中央六部及皇宫里内的事。
侍御史和刺史有一个共同的分管监察的领导,叫御史中丞。
但御史中丞上面还有一个领导,那就是丞相。
也就是说在汉朝,监察权是附属于相权里面的。
到了唐代,就是三省六部一台了,六部自然都知道是哪六部。
三省即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三省职权会合即是丞相。
一台即是御史台,这标志监察权脱离相权而存在。
唐中宗后,御史台分左右,左御史监察中央朝廷,右御史监察州县地方,分别用当时的官话来说就是分察和分巡。
分巡在全国分为十道,派去的御史叫监察使。
唐代的监察使,其本质是个御史官,但到了地方之后,却把地方官员压下一级,将地方州县二级政权名不正言不顺地变成了三级。
更为严重的是,监察使如果遇到战时,则更有财政,军事,人事等大权,搞到最后居然演变成了军人藩镇割据。
宋代,主管地方监察的称监司官,每一路有四个监司官,分别叫帅,漕,宪,仓。
帅管军事,漕管财政,宪管司法,而仓则管民政水利。
这四个都不是地方官,都是监察官。
在唐,还只是一个监察官,而宋则有四个,地方官极其难做。
所谓宋代的中央集权是是名符其实的,军权集中,财权集中。
导致中央一失败,全国土崩瓦解,不像唐,虽两京俱失,地方积蓄丰厚,还可各自为战。
明代则是一省分三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前两个司再分许多分守分巡的司。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的演进历程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的演进历程在秦朝,实行集权的国家制度,监察制度进一步发展并正式确立。
秦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建立了严格的监察制度。
他任命丞相、御史等官员来监察官员的言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同时,他还设立御史台,专门负责监察官员和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情况,对违法乱纪的官员进行严厉的处罚。
汉朝时期,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汉武帝时期开始设置了御史台,御史台主要负责监督官员的任职情况和问责制度等。
御史台设立了御史大夫,负责监督各级官员的工作,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和御史,御史中丞和御史要随时巡视各地,收集情报,积极参与政务,监督官员的表现。
如果官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御史台有权对其进行调查,并向皇帝报告。
隋朝的监察制度延续了前代的制度,但进行了一些。
隋文帝时期,他取消了秦朝、汉朝设立的察举制,而是采用了兼任制,即官员所任职位既有权力,也有监察的职责。
隋炀帝时期,进一步完善了监察制度,设立了机宜官和官吏司官等职位,负责收集情报,检举揭发官员的违法行为。
其中官吏司官特别重要,其地位相当于后世的监察组织。
唐朝时期,监察制度进一步发展,唐太宗设立了特别的监察机构,“试官府”,对朝廷官员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节度使的行为进行监督。
在唐王朝末年的五代时期,监察制度的演变达到了顶峰,五代时期的君主们非常重视监察制度,几乎每一位君主都非常注重监察工作的实施。
在五代时期,监察官的权力非常大,甚至可以对皇帝进行监察。
宋朝时期,监察制度相对较为宽松,御史的权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缩,但监察制度的核心原则依然存在。
宋朝的监察机构主要由御史台和西京留守制度组成,西京留守负责对地方官员进行监察,御史台则负责对中央官员进行监察。
明清两代,监察制度逐渐走向衰落。
明朝的监察制度受到了宦官专权的打击,御史的职权被削弱,权力下放给地方州县官员,而地方官员往往与地方势力相勾结,监察制度的效果大打折扣。
清朝时期,也有御史台等监察机构,但官员的职权和监察机构的权威性都逐渐下降,监察制度的作用有限。
第三章_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
主讲:杨丛樱
本章内容: 第一节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第二节 中国近代监察制度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制度的 历史沿革
第一节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概述 (一)萌芽时期—先秦 兼司监察的官员——御史。此外,对郡县 及其官吏也进行经常性的监察。
(二)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秦汉 魏晋南北朝 秦统一六国后,专门的监察机构应运而 生。秦朝在中央设立御史府,最高监察 官称御史大夫,下设御史若干人。一部 分御史专察中央机关及其官吏;另一部 分御史则派到地方监察郡及郡的长官。
(四)1979年至今,是我国行政监 察制度恢复和健全发展时期
• 1982年正式成立审计署,同时,在县级以上的 各级人民政府中都设立了审计机构。 •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定,恢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察部,从而开创了我国行政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 1988年5月,监察部颁布了《监察机关调查查处 政纪案件试行办法》。 • 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布《行政监察条例》。
二、中国古代监察机构领导体制 及其职权
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创立 了监察机构独立,自成系统的领导体制。 (一)秦朝 设置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府只对皇 帝负责,与总管行政的宰相府并立;监察地方 郡和太守的御史只对御史大夫和皇帝负责,与 郡的行政、军事长官是监察与被监察的关系。 作为最高监察官的御史大夫与主管行政的丞 相和主管军事的太尉一起,并称为“三公”, 共同辅佐皇帝治理国家,议决大政。
பைடு நூலகம்
汉武帝执政期间,在中央建立御史府、 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三个并立的监察机 构,以强化对中央机关及其官员的监察。 又将全国分为十三部监察区,在中央御 史府设13名刺史为监察官,各负责一部 (区)的监察事务,监察的重点是郡国 长吏、诸侯王和地方豪强。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及运行机制
西汉监察制度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是汉武帝对地方实行的刺史 出巡制。西汉对地方的监察最初沿用秦朝的做法。汉惠帝在位时, 一度在部分地区恢复了监郡御史制度。监郡御史两年一任,要求他 们每年的10月到朝廷奏事,12月再回到自己的岗位。后来又扩大范 围,在中央所辖各郡都设置了监察御史。但这些御史的任务比较杂, 在秦朝时的监察效果就不理想。比如当年刘邦做泗水亭长时(泗水 亭在江苏沛县,秦以十里为亭,亭是最基层的组织),已有许多不 轨行为。他在押送壮丁去骊山为秦始皇修墓的途中擅自放人,然后 躲进芒砀山(在江苏砀山县东一带),聚集了100多人,并与县里 的文书萧何以及管监狱的曹参等人互相串联,刘邦就是在这里起家 造反,最终成就帝王之业的。泗水监的名字叫平,他对这么严重的 政治动向竟然无动于衷,没有举报,这不是失职渎职吗?西汉初年 的监察御史也同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于是,汉文帝时就派丞相 史出巡地方,但丞相史的监察只是临时性的,很难整体改变对地方 监察不力的局面
5、宋朝的监察体制
中央监察机关 御史台与谏院 台谏合一
地方他官兼领 如何 评价宋朝的监察体制
6、元朝的监察体制 中央 建立御史台 御史台台谏职责合一 并立中央三大 机构地方监察机构重建 央御史台 监察体制更为严密 7、明清两朝的监察体制 中央的都察院 六科给事中
南京河南道监察御 史陈王道的府邸
行御史台 肃政廉访司 隶属中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监督制度
澳门廉政公署 组织机构: 廉政公署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 中央政府任命 廉政专员对特区行政长官负责 四级编制
中国台湾地区的监察制度
台湾“监察院”的监督 弹劾、纠举及审计权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审计惩戒案件 依法受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 审计权由 监察院的审计部行使 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 审计机关 的职权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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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时期
•明代的监察法规建设较前代有进一步的发展,清 代更是集历代之大成,制定了最完备的监察法规, 使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到了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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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中国古代的谏诤制度
l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有一个致命缺陷,即缺乏对君主的监察,而谏 诤制度的确立,是对君主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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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l 为皇权服务,直接像皇帝负责。 l 为维护中央集权服务,严密控制地方。 l 职责重复,机构重叠。 l 监察制度基本上有章可循,但尚不科学完备。 l 惩治职务犯罪。 l 监察官员的地位相对独立。 l 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 l 对监察者实行再监督。 l 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
•上联: • 为政戒贪贪利贪贪名亦贪, •勿骛声华忘政事; •下联: • 养廉惟俭俭己俭俭人非俭,
P•P还T文档从演模宽板 大保廉隅。
1、监察权地位高,体制日趋健全; 2、监察机构独立,自上而下监察; 3、强化中央对地方的行政监察; 4、重视监察官吏的选拔、考核; 5、重奖重罚; 6、监察权来自皇帝,皇帝有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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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l 秦: 御史大夫 监御史 l 西汉:御史府——御史大夫,仅次于丞相P57 l 东汉:隶少府——御史中丞 l 魏晋南北朝:沿袭汉代 御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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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秦汉——秦汉魏晋南北朝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特色:有中央地方之分、监察和行政初步分开。
•秦朝
•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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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4)脆弱性—— “强干弱枝”最终与己愿违 • 对京师百官的监察重于对地方官吏的监察。 •(5)狭窄性——缺乏群众基础支撑 • 用官吏监察官吏。 • 没有发现有发动庶民对官吏进行监察的记载。唐太宗只对上层官僚广开言路, 武则天创立的“知匦制度”,举报箱也只设在朝廷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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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御史府:御史大夫府
•央地
•监郡御史
方
•御史府
•西汉 •御史中丞
•中 •央
•丞相率领
•末年 •丞相司直
•汉
•中央直属 武帝 •司隶校尉
•地 •方
•丞相史
•州 县 郡
•汉武帝 •州部刺史
•13第个三章监中国察监察区制度的演进
•魏晋——发展阶段
•殿中御史
•魏 •御 晋史
•御史台: •检校御史 御史中丞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 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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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6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第三章
•中国监察制度的演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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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第一节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对执政者进行有效的监督是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 的重要环节P52
•监察
•君
•臣
•京 官
主
•谏 下
•外
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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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进一步发展
•中央承唐制设御史台辖三
•宋
院
朝
•地方:通判 •通 司 : 转 运
司
•元 朝
•御 史
台
•江南和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肃 政 廉 访 特色:首开“台谏合一”司先河;
元朝形成全国范围的垂直监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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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明清——高度完备与瓦解
•明朝
•都察院
•13 道 监 察 御 史 •六科给事中
PPT文档演模板 司),标志着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已经成熟。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中国古代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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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秦汉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2 • 魏晋南北朝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3 • 隋唐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4 • 宋代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5 • 元代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6 • 明代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及其职权
l 各级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p83 l 监督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工农利益,正
确执行苏维埃政纲和各项法律、法令; l 受理工农群众对机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控告; l 领导人民同苏维埃机关中的官僚主义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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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土地革命时期红色根据地的监察制度
•
如:包公的“势剑金牌”
• 第三,御史监察弹劾的效果完全取决于皇帝。
•(2)同构性——强化皇权政治的需要 • 历代监察制度的变化,新的运行机制的建立的总原则就是有利于皇权的强 化。如:乌台诗案。
•(3)异化性——监察权力的失控 • 初刺史职守仅限监察方面的权力,至东汉时,职权遂步扩大,获得了行政 权、兵权,发展成为州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州牧)。明代的厂卫制度。
l 谏诤是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 l 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国家监督的重要组
成部分,为统治者普遍重视。 l 在专制君主制度下,无论统治者名义上、制度上如何重视谏诤,
其实际效果毕竟是有限的。《唐律》“十恶”大罪中有“大不敬” 罪,大不敬的表现之一就是“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在谏言与 大不敬之间实际上是很难严格划清界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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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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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监察权地位崇高,监察 体制健全
•监察机构独立,自上 而下监察
•强化中央对地方行政 监察
•重视监察官吏的选任、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南阳府衙的大堂“公廉堂” •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合作探 究: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有什么特 点?
•中国古代监察法规建设
•春秋战 国时期
•魏国成文法《法经》的条文涉及假借不廉、逾制 等职官犯罪行为,将规范官吏行为、惩治职官犯罪 行为作为立法的重点之一。
•秦汉魏晋 南北朝
•中国历史上系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监察法规,应 首推《刺史六条》。《刺史六条》具有深远的历史 影响,后世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仍采用其形式。
l
----《吕氏春秋。自知》
•敢谏鼓---尧庙镇庙之宝
•形成:秦汉 •发展:魏晋 •成熟:隋唐 •强化:宋元 •高度完备: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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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表上的云板与"诽谤木"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概述
•1 • 先秦时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与逐步形成 •2 •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御史机构与监察制度的发展 •3 • 隋唐五代时期一台三院制的建立
监察御史、检校御史、侍御史
•(3)唐代以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之下又设台院、殿院、察院,形成
一台三院制。
•(4)宋元时代的监察与隋唐时代相比较,最突出的是言察相混,其原因之一是
御史兼任言谏,二是元代轻言重察,因此造成了监察制度中言谏的逐步衰弱,这
是古代监察制度的一个重大转折。
•(5)明初,一院四司制的建立。(都察院、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
•监 察御
史 •谏 官
•设 10 个 监 察区(道)
•门下省
•散院 骑 常 侍•谏 议 大 •夫给事中
并享有部 分司法权;
•2、形成 台谏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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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书 省
•右 补
的局面。
阙•右 拾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历史上唐太宗以 •虚怀纳谏著称。 PPT文档演模板
•魏征以直谏敢言著称,是 中国史上最负盛名的谏臣。 •曾任谏议大夫、左光禄大 夫,一生上疏言事二百多 次,所言第三多章中国被监察太制度的宗演进采纳。
•南 •系
•督 运 御
北统 朝 •谏
官
•巡御史
史
•门 下 省 或 集 书
•系 省
•特色:形成统中央监察机构的初步统一谏官系统开始系统、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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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隋唐——一台三院制建立
•
• 隋朝
•司 隶
•台谒 者 台•御 史 台
•台
•特色
院•殿
•1、御史
院•察
权力扩大,
•唐 朝
l 为确保上述任务的执行,工农检查委员会可以对监督对象采取 两种检查方式。P83
l 1、临时性的突击检查 l 2、有计划的检查
l 无论是临时的还是有计划的检查,都将结果公诸于众,即一方 面向工农检查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报告检查情况,一方面在报 刊上公布结果以期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l 公布检查结果是红色区域工农检查机关活动的一个重要特点, 也是土地革命时期初创的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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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制度
监察院主要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其主要内容包括:
•考察与 举荐官吏
权
•调查权
•纠正权
•纠举权
•同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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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试 权
•审计权
•弹劾权
•审计权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制度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的监察制度,具有如下特点p81-82:
•清朝
•巡按御史
•都察院
•六 科 给 事 中•15 道 监 察 御
•监察官史风闻言事
特色:结束唐以来监察机构三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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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监察组织的空前完整和统一。
第三章中国监察制度的演进
l 纵观秦以后历代沿置的监察机构,尽管其名称 和内部组织机构不断变化,但封建帝王都将监 察奉为治国治吏的圭臬,努力使监察体系自成 系统、独立行使纠察弹劾职权,从而使监察官 不受或少受其他部门的干扰,更加有效地行使 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