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管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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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最新修订(通用9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最新修订(通用9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最新修订(通用9篇)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

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篇2)目的:为进一步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程序:一、公司绿化管理办法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机构1.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模板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机关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机关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尽量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

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4.机关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务必经过领导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务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____%以下,无药害发生。

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模板(二)绿化养护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中和园林工程后最重要的工作,而园林绿化苗木行业流行一句话叫三分种、七分养,可见养护工作十分重要,要把绿化养护管理度化非常重要。

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东西湖区绿化养护管理,提高绿化养护质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西湖区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以及其他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养护、合理布局、注重生态、美化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养护责任第四条东西湖区绿化养护工作由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专业养护单位进行日常养护。

第五条养护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养护能力,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作业。

第三章养护内容与标准第六条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植物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草、清理枯枝败叶等。

第七条绿化养护应达到以下标准:1. 植物生长健康,无明显病虫害;2. 绿化带整洁,无杂草;3. 绿化设施完好,无损坏;4. 绿化景观效果良好,与周围环境协调。

第四章养护监管第八条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养护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养护质量评价体系。

第九条对于养护不到位、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区绿化管理部门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条绿化养护资金应纳入区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养护资金的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区绿化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东西湖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绿化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绿化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化管理,提高绿化水平,美化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绿化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三)突出重点,均衡发展;(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绿化委员会,负责公司绿化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绿化委员会下设绿化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绿化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化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绿化管理制度和年度绿化工作计划;(二)组织绿化项目的实施;(三)监督、检查绿化工作的开展;(四)组织绿化培训和宣传;(五)定期上报绿化工作报表;(六)处理其他绿化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本区域的绿化管理工作,确保绿化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绿化规划与设计第七条绿化规划应结合公司实际,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等因素,确保绿化项目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美观性。

第八条绿化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持生态平衡,注重物种多样性;(二)注重景观效果,提高绿化品质;(三)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四)选择适宜植物,提高成活率。

第四章绿化施工与验收第九条绿化施工应按照绿化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第十条绿化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

第十一条绿化工程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绿化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绿化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二)绿化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绿化工程进行验收;(三)验收合格的,予以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第五章绿化养护与管护第十二条绿化养护应按照绿化管理要求,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的生长状况。

第十三条绿化管护应加强对绿化区域的管理,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绿化植物和绿化设施;(二)乱扔垃圾、杂物;(三)擅自改变绿化用途;(四)其他影响绿化环境的行为。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15篇)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的含义 绿化养护,即是完成绿化施⼯的后期浇⽔、修剪、除草、打药、补苗统称为养护,⼯作简单、但必不可少,也⾮常主要,各地园林公司都有养护团队,如浙江、安徽、江苏、河南、河北等地。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园林为居民们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保养⼈们的精神,但是,园林的绿化如果不合理的话,会降低园林的观赏性。

下⾯是⼩编给⼤家带来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精选15篇),欢迎⼤家阅读参考,我们⼀起来看看吧!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 为提⾼园林绿化⼯程⽔平,进⼀步提升项⽬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程管理作如下制度: 第⼀章:绿化⼯作⼩组的设⽴ 第⼀条:成⽴跨部门绿化⼯作⼩组,全⾯负责⼴州地区绿化⼯程的设计、施⼯、采购、招标和施⼯管理⼯作,架构表详见附表。

第⼆条:绿化⼯作⼩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绿化⼯作⼩组设专职副组长⼀名,专职负责⼩组各项⼯作。

各成员代表各⾃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作⼩组的⼯作布置完成相应的⼯作。

绿化⼯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程管理⼯作。

第⼆章:设计管理 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

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程部和开发中⼼等有关部门参与⽅案评审,透过评审后⽅可进⼊施⼯图设计阶段。

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适宜当地⽣长,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规苗⽊种类。

每个项⽬设计开始之前,设计⼈员就应进⾏苗圃考察,会同采购⼈员⼀齐选苗,屯苗。

并按意向苗⽊种类指导设计⼯作。

第六条:销售中⼼、销售通道等展⽰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确保短期展⽰效果。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 第七条:天⼒公司苗场每⽉带给场内苗⽊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组,苗⽊价格由供应部核定。

绿化⼩组采购、设计⼈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绿化活动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绿化管理原则城市绿化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绿化管理部门职责市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化管理要求(一)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城市绿化标准、规范和设计导则的要求。

(二)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突出城市特色。

(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科学选择植物种类,注重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提高绿化质量。

第六条绿化工程验收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城市绿化工程验收标准进行。

经验收合格的城市绿化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绿化日常管理(一)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的日常管理,确保绿化工程的安全、整洁和完好。

(二)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保证绿化植物的生长和美观。

(三)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绿化植物保护(一)禁止下列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1. 损坏绿化植物;2. 擅自采摘绿化植物果实;3. 在绿化植物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4. 其他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二)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绿化设施管理(一)绿化设施包括绿化小品、座椅、灯具、护栏、警示标志等。

(二)禁止下列损害绿化设施的行为:1. 擅自移动或者损坏绿化设施;2. 在绿化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张贴广告;3. 在绿化设施周围堆放杂物、挖沟开渠、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4. 其他损害绿化设施的行为。

丽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丽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丽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丽水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及管护等绿化活动。

本办法所指的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其他绿地。

第四条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和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技术辅导,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培育选用优良乡土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并推广应用。

第五条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等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条城市中的任何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损害、破坏城市绿地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市特点,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绿地面积。

城市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实施。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指标审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确保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

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

绿化管理方案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

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管理方案(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绿化管理方案1一、绿化工作绿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大楼、美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崇州市人民法院的环境和形象,直接反映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绿化养护队应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严格遵守以下制度:1、严格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确保住宅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40%以上,绿化完好率99%以上,管理处以此指标考核绿化队工作。

2、积极培植各种花卉苗木,满足大楼绿地的补植、更新和本公司用花需要,不断学习、研究新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品种。

3、根据季节、天气和花卉品种确定浇水量,选用不同淋水工具,种植幼苗孔花壶,中苗用粗孔壶,成苗或草坪用胶管套水龙头。

花木、草坪每周淋透土水1次,草坪土壤湿度不低于5厘米。

注意节约用水,不用水时关紧水龙头,水龙头坏了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除草及时,保持草坪、花圃清洁。

结合除草进行松土、施肥;施肥应贯彻“勤施、薄施”的原则,避免肥料浓度过高造成肥害:(1)花木每季度除草、松土1次,并结合施肥,视植株大小每株穴施复合肥2-4两,施后覆土淋水。

(2)草坪经常轧剪,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以下,每季度施肥1次,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施后淋水,或雨后施用。

(3)绿篱在春、秋每月修剪1次,剪后淋水施肥,折合每亩施复合肥5-10公斤。

5、发现病虫害要及时防治,不要让其蔓延扩大。

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要按防治对象配置药剂,按规章做好防范工作,保证人畜花木协管队。

在没有掌握适度的花剂浓度之前,要进行小量喷施实验后,再大量施用,既做到除病虫害又保证花木正常生长。

6、台风前对花木要做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干、枝,扶正倒斜的花木。

村庄绿化管护措施(四篇)

村庄绿化管护措施(四篇)

村庄绿化管护措施为了加强村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对村庄绿化的管理力度,确保村庄环境优美、整洁,为广大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决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河道1.河道由保洁员不定期清捞漂浮物,保持河道清洁畅通。

二.道路1.村内所有道路每天由保洁员负责清扫。

2.村中大道隔日清扫。

3.村内所有道路属于集体所有,任何人不侵占、挤占道路。

4.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开挖或做其他损坏道路的行为,如确需开挖或者其他用途,须事先征得村委同意,方可进行,并负责事后修理。

5.一旦发现有损坏道路的行为,除责令赔偿外,需承担一切后果。

三.绿化1.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已建绿化区块进行维护,做好已有花卉、灌木的管、护、修建、施肥、除虫等工作。

2.适时修剪,修剪要平整,缺株及时补苗,苗木规格要相近,及时清理死苗及倒树,对各种名贵树种要加强管理,登记存档。

3.绿化植被的保护实行专业队伍管理与群众性管护相结合,对无故破坏树木、花草、绿地者,要进行教育并责其赔偿损失。

4.树立保护绿化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的意识,对村民进行素质教育,提高村民保护绿化环境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村庄绿化管护措施(二)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优化全村人居环境,根据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村庄绿化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全面征求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村村庄绿化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全村总人口,户,总土地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有林地面积亩,荒山面积亩,森林覆被率 %。

村庄环村林带亩。

现在村庄内有各种树木株,人均株;绿地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____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全村共有个自然村。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绿化美化村庄,全面提升全村村庄绿化水平,改善村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幸福指数。

三、任务目标完成主干道路 (含村内、村外)绿化米,栽植各种树木株;庭院绿化完成户,栽植各种乔木株,栽植各种灌木株,种植各种花草平方米;环村林带造林绿化完成亩;其它村庄内外造林完成株。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绿化维护管理规章制度一、小区绿化的管理范围1. 包括小区内的所有绿地、花坛、草坪、树木等绿化设施和设备。

2. 包括小区内的所有绿化管理工作,如修剪、浇水、施肥等。

3. 包括小区内的垃圾分类处理和环境整洁管理。

二、小区绿化的责任部门1. 小区绿化管理委员会是小区绿化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绿化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绿化管理中的问题等。

2.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单位,负责具体执行绿化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定,组织管理绿化工作,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

三、小区绿化的管理规章制度1. 绿地养护:绿地的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应按时按质进行,确保绿地整洁美观。

2. 花卉管理:花卉的栽植、养护、更换等工作应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做好花卉的管理工作。

3. 树木保护:树木的修剪、养护、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应做到位,保护好小区内的树木资源。

4. 垃圾处理:小区内的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定期清理,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5. 绿化设施维护:小区内的绿化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转。

6. 绿化管理费用:绿化管理委员会应合理安排绿化管理费用的使用,确保绿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7. 绿化管理奖惩:对于表现突出的绿化工作人员应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违约者应给予处罚。

8. 绿化管理监督:绿化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开展绿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小区绿化的管理流程1. 绿化管理委员会每年制定绿化管理工作计划和预算,确定各项管理措施。

2.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绿化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绿化管理工作,定期向绿化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3. 绿化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绿化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绿化管理水平。

四、小区绿化管理的意义1.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居民营造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2. 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培养居民爱护环境的习惯。

3. 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小区的可持续发展。

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绿化事业的发展,绿化美化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地方人大法规(1)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扬州市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扬州市园林管理局是扬州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扬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园林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林业、规划、建设、城管、公安、财政、国土、房管、交通、水利、物价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绿化事业的投入,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鼓励市民利用庭院植树种花,垂直绿化,美化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城市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逐步实施,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者变更。

确需调整或者变更的,依据管理权限应当向城市绿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组织论证后,按法定程序批准;涉及城市总体布局的重大变更,须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

在城市新建区,绿化用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在旧城改造区,绿化用地应当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城市生产绿地应当不低于城市总用地面积的2%。

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绿化养护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中的相关工作,包括城市绿地、道路两侧的绿化带、公园、街道树等。

第三条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对绿地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绿化状态。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爱护自然环境,不得故意损坏绿地植被,不得私自破坏绿化设施。

第五条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养护责任分工,确保绿化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对于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绿化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章绿化养护管理责任第七条绿化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绿化养护管理部门,明确人员分工,制定细则,定期检查绿化情况。

第八条绿化养护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绿化养护计划,组织实施绿化工程,开展植物病虫防治,维护修剪绿地植被,清理垃圾和杂草等。

第九条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市民和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绿化养护工作,爱护公共绿地,自觉遵守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绿化养护工作手册,明确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绿化养护管理措施第十二条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绿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绿地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三条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植物病虫害监测系统,定期进行病虫害调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绿地上的垃圾和杂草,绿化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清理,保持绿地整洁。

第十五条城市绿地的水培、养护和绿化等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对于植物的修剪和养护工作,绿化管理机构应当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

第四章绿化养护管理奖惩机制第十七条对于绿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以鼓励更多人积极参与绿化管理工作。

绿化养护制度

绿化养护制度

绿化养护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绿化管理,提高绿化水平,实现绿化养护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城市绿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绿化带(地)等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

1.3 绿化养护管理应遵循科学养护、规范操作、环保节能、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绿化植物的健康成长,提高绿化效果。

二、养护管理责任2.1 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应按照“谁投资、谁养护、谁负责”的原则确定。

2.2 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绿化养护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确保绿化养护质量。

2.3 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应根据绿化植物的特点和生长情况,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4 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应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检查、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绿化植物的健康成长。

三、养护管理内容3.1 浇水:根据绿化植物的需水特性、气象条件、土壤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浇水时间和浇水量,确保绿化植物水分供应充足。

3.2 施肥:根据绿化植物的养分需求、土壤肥力、生长状况等因素,合理施用有机肥、化肥等肥料,提高绿化植物的养分供应。

3.3 修剪整形:根据绿化植物的生长特点和景观需求,定期进行修剪、整形,保持绿化植物的优美形态和空间结构。

3.4 病虫害防治:根据绿化植物的病虫害发生规律,采取预防措施,及时治理病虫害,确保绿化植物的健康成长。

3.5 绿化带(地)清理:定期清理绿化带(地)内的垃圾、杂草、枯枝落叶等,保持绿化环境整洁。

3.6 绿化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绿化设施,如绿化照明、座椅、垃圾桶等,确保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

四、养护管理要求4.1 绿化养护管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绿化养护标准和要求。

4.2 绿化养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4.3 绿化养护管理过程中,应遵守环保、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绿化养护的环保和安全。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篇)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4篇)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单位绿化管理制度为了绿化、美化办公区域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护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要高度树立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单位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

二、绿化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绿化区域内花草树木的栽培和维护管理工作。

三、绿化工作人员要定期培土、施肥、除草、浇灌,全面养护,保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并保管好绿化工具。

四、制定绿化美化的长远,严格规划、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树木、花草,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美观得体,协调一致。

五、单位的花草树木,不准随意攀、折、砍、采;不准穿越、践踏绿地、绿篱带、花园、草坪;不准向花园、绿地内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绿化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二)1、绿化员必须思想纯正,热爱学校,爱护学校一花一草一树一木。

2、按时上班,工作积极肯干,劳动中要善于处理花草的意外情况,如树木倒伏,虫情汇报等。

3、不断钻研花木管理技术、修剪造形,对花草树木的修剪造型、栽培、施肥、杀虫等工作要基本会做并精益求精。

4、经常保持环境清洁,损坏的花木及时补上,散落的花叶和各种杂物及时清除。

5、对工具要妥善使用和存放好,如胶水喉用后要放在阴凉处,不能暴晒;锄头、草钊等管理责任到人。

回校上班要佩戴工作卡。

6、衣着整洁,、干净,做学生的典范。

在劳动中一般不能卷裤脚(特殊情况例外),不能穿拖鞋。

7、除虫过程中注意安全措施,特别是使用____农药时,要戴手套和口罩,注意学生、行人来往动态。

8、劳动时,如有拾获财物,应尽快缴交失主或有关部门,不能据为己有。

9、对人态度和蔼,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工作中发生的矛盾问题。

提倡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搞好校园环境绿化工作。

绿化保养制度1、专人管理学生协助形式对绿化进行保养。

2、定期淋水、施肥、喷虫杀菌和修剪枯枝、绿篱。

3、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踩踏。

4、定期清障花坛、花基的杂草,及时补种缺、损或枯死花草树木。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

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

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

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

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工作管理办法管理规定树木管理1.1 确保树木存活率达到100%。

若因管理不当导致死亡、断桩等情况,需要及时清理,并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无偿在两个月内补植,一年内保活。

1.2 确保树木生长正常,无明显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严重倾斜的树木需要及时扶正。

使用架杆扶正时要保持架杆上端整齐美观,需要喷漆的,应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喷漆。

在生长季节无法扶正的情况下,需要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3 根据树种适时进行苗木抹芽、修剪。

在修剪时,乔木要注意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电业要求随时进行修剪;行道树在修剪时,将侧芽及部分枝条修剪掉,确保其树型和分支点基本保持一致;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灌木在修剪时要注意在保持整体造型的同时与牙石保持适当距离。

1.4 加强病虫害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甲方,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用药时需通知甲方安排人员现场监督防治工作。

1.5 在养护管理期限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

根据甲方要求对树冠进行喷水,重大节日(活动)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尤其是在节假日、大型活动等场合。

1.6 确保绿化带内地形整齐美观,树穴整齐一致。

在树木栽植、浇水等完毕后,要及时按规范标准和景观要求对所开挖树穴或其他占用绿化的场地回填并平整好。

草坪管理2.1 确保草坪地平整,无坑洼现象。

2.2 确保绿地内草坪生长旺盛,叶色浓绿,并及时进行合理修剪和修疏整齐。

2.3 确保绿化带内无杂草,杂草应“除小、除早、除了”。

在采用化学药剂除草时,必须慎重,应先试验,再应用。

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3.1 确保绿地内绿化设施及时维护。

对于绿化设施丢失、损坏的;有跑、漏水的现象及电缆、电线老化现象的,均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进行汇报。

卫生保洁4.1 实行动态巡视,发现垃圾提醒环卫清理。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6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2023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9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和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技水平和艺术水平。

第四条省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全省城乡绿化工作。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主管本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绿化工作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主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等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镇绿化工作。

第五条城市中的任何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损害、破坏城市绿地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节约土地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并根据当地的现状特点,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迹等自然、人文条件,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其绿化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绿化规划指标。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促进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XX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城市绿地包括:(一)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功能的公园绿地(含其范围内的水域);(二)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苗圃、草圃、花圃、盆景基地等生产绿地;(三)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防护绿地;(四)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五)对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绿地。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铁路、公路、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城市建设资金中按比例安排城市绿化建设、保护经费。

第六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市绿化成果和园林绿化设施,有权劝止、检举、控告损害城市绿化的行为。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绿化人才的培养、园林科学研究和园林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提倡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室内绿化以及垂直绿化美化活动。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XX市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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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美欣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绿化管护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管护管理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提高植物成活率,提升客户对我司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完善客户服务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相关部门人员遵照执行。

一、管护工作的层级设置:
项目管护工作设立四个层级进行管理,分别为:
1、总工办负责审定拟报的绿化管护方案并指导工程部管护专职对绿化管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2、工程部设置管护专职对各管护项目进行实地巡回检查考核各项目管护工作。

3、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负责按管护责任书及管护方案安排培训管护工实施执行本项目的管护工作。

4、管护工负责按管护责任书及管护技术规范对所在的项目进行管护。

二、各层级工作职责及要求
1、总工办:负责拟定栽植及管护的技术方案,对项目部所报送的栽植及管护方案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完善并审定,督导工程部绿化专职按其管护方案要求对各项目进行检查,按月抽查3-5个项目的管护工作,对管护项目中的技术要点难点对绿化专职、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必要进亲临现场给予指导处理,给相关管护人员所遇到的技术问题解疑释难,
2、工程部管护专职:(1)负责在工程完工前与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
员按公司要求签订管护目标责任书;(2)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对各管护项目进行回访检查,检查应填写格式化的管护项目回访检查表,检查表中应包括以下内容:按所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回访业主的相关信息及业主对管护工作的评价;项目管护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管护工人的考核等内容;(3)负责协调各个管护项目之间管护员工作的跨区调配。

3、项目部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1)对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按由谁施工就由谁进行管护的原则;(2)对所管护的项目,负责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管护工人的聘请、培训、辞退等工作,为便于指挥管理,原则应聘请非当地的工人(可酌情对非当地的工人补贴住宿费)(3)负责与管护工签订目标责任书及对管护工的日常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财务部将根据项目部及绿化专职的考核计算绿化工的考核工资;(4)负责在工程进入管护期前拟定管护方案报总工办审批。

(5)负责按审定的管护方案给管护工进行技术交底;(6)负责向业主回访,及时对客户所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若对客户的意见置之不理,按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绿化工50元(高温、春旱时节至少每周检查回访一次,正常时节至少每月检查回访一次)。

4、管护工职责:负责按管护目标责任书及管护方案要求对该项目植物进行管护,对紧急及无法处理的事宜及时向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反馈,对项目经理及绿化专职是否实地检查应如实反应。

三、责任划分:
1、对管护工作实行问责制,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必须按照所审批的管护方案及目标责任书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若未按照其要求进行管护和检查而导致植物死亡的,将追究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及管护工的责
任,并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罚。

2、若绿化管护专职未能按规定对各管护项目及时检查及考核,对管护项目所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反应汇报的,将追究绿化专职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3、若因总工办所审批的技术方案、措施等技术因素不到位而导致植物死亡的,将追究总工办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四、附件:
1、项目绿化管护承诺书(对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
2、项目绿化管护目标责任书(对管护工)
3、管护栽植技术规范
4、绿化专职检查表
5、管护项目一览表
项目绿化管护承诺书
为保证养护工作质量,降低苗木死亡率,明确养护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绿化施工员为本项目管理责任人,养护工人为本项目养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一、责任目标:责任期内,保证植物长势正常,苗木成活率达到 % 、病虫害防治及时、绿地无渣草、无枯枝残叶。

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适时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整齐、美观(具体技术要求,按附件1执行)。

二、管护项目情况:
管护区域:范围内全部花草、树木、植物、绿地及相关绿化设施设备。

管护前植物死亡情况:
绿化栽植时间段:
绿化管护时间段:
拟聘请管护工人位数及时段:
栽植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二位管理人员电话: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二位管理人员电话:
三、工作内容:
1、负责按规定聘请、培训、检查、考核管护工人,本项目拟聘请专职管护工人的时间段为:。

2、负责在年月日报送该项目的管护方案,并对最终所审批的管护方案进行理解消化,按所审批的管护方案执行本项目的管护工作。

3、负责给管护工人在上岗将审定的管护方案交底到位。

4、高温季节及春旱时节每周对管护工地进行检查并向业主报到回访,其他季节到少每月对管护工地进行检查并向业主报到回访,若未能按时间对管护工地检查及向业报到回访的,将每次处罚项目经理500元,绿化施工员200元。

5、及时对客户所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理,若对客户的意见置之不理,按次处罚项目经理200元,绿化施工员100元。

四、责任处理
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必须按照所审批的管护方案及管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若未按照其要求进行管护和检查而导致植物死亡的,将追究项目经理及绿化施工员的责任,并根据责任轻重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工程部绿化专职:
项目经理:
绿化施工员:
签订时间:
项目绿化管护目标责任书
(管护工)
为保证养护工作质量,降低苗木死亡率,明确养护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项目经理,绿化施工员,为本项目管理责任人,养护工人为本项目养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一、责任目标:责任期内,保证植物长势正常,苗木成活率达到 % 、病虫害防治及时、绿地无渣草、无枯枝残叶。

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适时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整齐、美观(具体技术要求按绿化管护方案执行)。

二、管护项目情况:
责任区域:范围内全部花草、树木、植物、绿地及相关绿化设施设备。

管护区域:范围内全部花草、树木、植物、绿地及相关绿化设施设备。

管护前植物死亡情况:
绿化管护时间段: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二位管理人员电话: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二位管理人员电话:
公司绿化专职电话:
项目经理电话:
绿化施工员电话:
三、养护人员在责任期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工资由月基本工资元(大写:)和月绩效工资元(大写:)组成。

基本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三个月发放一次,按每月绩效考核成绩发放。

考核标准见第四条,按照完成情况进行绩效奖惩。

四、绩效考核内容:
1. 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安排。

(占绩效考核的10%)
2.定期清理绿化内的枯枝、杂草、石块、垃圾等,保障植物绿地清洁。

(占绩效考核的5%)
3. 根据气候情况,及时浇水和排涝,使所有植物不因缺水和积水出现枯死现象。

(占绩效考核的35%)
4. 发现植物枯萎、长势不良和病虫害现象,24小时内上报绿化施工员或养护专员,及时处理或补种。

(占绩效考核的10%)
5. 根据长势和施工员要求及时修剪树木枯枝残叶、灌木和草坪。

(占绩效考核的5%)
6. 做好防治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及植物的季节性保护措施(新栽植物的夏季遮阴及入冬保暖、缠草绳、盖薄膜、树干涂白等)。

(占绩效考核的10%)
7. 检查树木支撑是否需要加固(如有松动及时加固)、绿地植物有无人为破坏(发现要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管理人员)。

(占绩效考核的10%)
8.对于地被空缺处按照管理人员要求及时补植。

(占绩效考核的5%)
9.对管理区域内配置的绿化附属设施做好维护工作,对易损物品设置警示、保护装置,防止意外损坏。

(占绩效考核的5%)
10.按时上下班,夏季:早上6:00—12:00时,下午6:00—8:00时;其它季节:上午9:00—12:00时,下午1:30—5:30时。

(占绩效考核的5%)
五、责任完成
所有养护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要求全面、达标、优质,业主投诉率达到最低。

六、养护工人考勤请假
养护人员雨天可工作半天,主要对积水、沟道堵塞的检查,及倒伏苗木的处理。

如需请假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如没有请假擅离岗位,即视为旷工,扣两天工资。

(即旷一扣二)
另外:每月可休假2天,但休假前,必须经专管员检查所管护区域是否按要求达标,否则不许休假。

七、责任生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公司责任部门和绿化养护负责人各执一份。

附:绿化管护方案
绿化专职:绿化养护责任人: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绿化施工员: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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