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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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院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工作程序,增强学生的行为规范,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各系(部)主任为组员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实习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格式。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撰写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学工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系(部)处理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归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积极协助各系(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和各系(部)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2.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各系(部)是其下属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

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能保质保量实施,各系(部)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主要职责为:(1)负责落实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系(部)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顶岗实习计划。

(3)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顶岗实习管理,提高顶岗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径。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

第二条顶岗实习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避免顶岗实习环节中的随意性。

同时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在半年以上。

第三条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课程,顶岗实习考核成绩合格是学生符合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

第四条顶岗实习采取学院统一安排与学生单独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能够尽快将所学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学生尽快成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五条顶岗实习工作按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密切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全员动员积极推动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各系负责人组成的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

统筹和指导全院顶岗实习工作;各系须成立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及辅导员组成的学生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系负责人任组长。

第七条教务处是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全院顶岗实习,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各项规章制度,监控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定期巡查、检查各系实习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修订)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示范性高职学院建设,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为了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取得良好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是校企合作的具体体现,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拓宽就业渠道的重要途径。

组织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全真的工作环境,让学生接受真正的职业训练,一方面帮助其更好地实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促使其自觉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的工作氛围,自觉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为就业做好心理准备,为实现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三条顶岗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一个环节,因此必须坚持就业导向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顶岗实习总体要求第四条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不得免修,如成绩不合格,必须重修。

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既是企业的(准)员工,但同时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校企双方均富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第五条全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各专业最后一学期的教学活动统一安排为顶岗实习,各专业可结合本专业教学进程的特点与需要,自行安排其他时间进行顶岗实习。

各专业必须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第六条各系(部)在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时原则上优先考虑学生签订的就业单位,对于在倒数第二学期末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要求和学生所学专业对口。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我院定稿)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我院定稿)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顶岗实习是学院通过校企合作,充分利用企业的技术、设备及环境等资源,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帮助学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的重要手段,是高职教育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

学院为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顶岗实习工作按院系两级管理的原则,分级落实,相互配合,责任到人。

学生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密切相关,各个部门要全员动员,积极开展。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一)学院设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顾问:吴念公组长:曹少华常务副组长:张红专、副组长:陈涛、贺华、陈翠兰成员:许名勇、汤德谦、何建新、彭建平、谢早春、覃业银、李智伟、鲍丽雯、王建刚(二)下设学院和系(部)顶岗实习办公室1、学院顶岗实习办公室:主任:许名勇(兼)副主任:吴笑、屈立新、刘杰、段志群、杨毅、杨小毛、谢军、牛志芳、李春华、周化祥、陈依鹏、彭英姿、龙超成员:刘玖玲、罗静、黄任、李颖、张田、邓静萍、张琳及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和辅导员主要职责:(1)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监控,组织研究和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确保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2)负责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负责收集、初审全院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和《顶岗实习指导书》等实习教学文件并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3)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年度经费概算,审核顶岗实习经费。

(4)负责组织抽查各系顶岗实习情况,评选院级顶岗实习优秀单位和个人,开展经验交流。

(5)配合各系建立实习基地,检查、评估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6)招生就业处协助推荐顶岗实习单位或就业单位,对于实习期就业的学生,签订就业合同,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做好就业稳定工作。

2、各系(部)顶岗实习办公室:各系(部)主任兼任系(部)顶岗实习办公室主任,系(部)副主任、副书记兼任系(部)顶岗实习办公室副主任,其他成员由系(部)确定。

济南职业学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济南职业学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毕业实习是学院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缩短学生走上工作岗位的适应期,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产学结合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

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毕业(顶岗)实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实习的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一)组织机构。

毕业实习工作实行层级管理的原则,分级落实,相互配合,责任到人。

学院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院学生实习工作,教务处、技术教育部、学生处、就业指导处以及各教学系部等相关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

各系部成立由实习带队教师、指导教师、辅导员组成的学生实习管理体系,具体指导学生实习工作。

(二)工作职责1、学院成立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就业指导处、技术教育部、学生处及各系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筹和指导全院学生毕业实习工作。

2、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毕业实习的全面工作,负责审批全院学生毕业实习计划,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教务处是全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院毕业实习工作的协调,并检查落实各系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

4、技术教育部负责全院学生的校内实习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校内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

5、各系部负责学生毕业实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根据专业要求建设校外实训基地;制订具体的毕业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落实实习岗位并按要求配备带队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完成成绩评定、资料归档等工作。

6、就业指导处帮助系部推荐毕业实习或就业单位,对于实习期就业的学生,签订就业合同,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7、带队教师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

负责与实习单位主管实习生的领导、部门管理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及师傅等经常沟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负责学生考核工作。

8、接受实习生的企业要指定一位主管实习的负责人,负责配置实习资源、协调工作、确保实习教学质量。

二、毕业实习前的准备1、制定毕业实习计划。

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笫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保证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XX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笫二条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是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全体实习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要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科学创新精神和熟练专业技能人才。

笫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生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二章教学管理工作第四条各专业要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目标与教学大纲,安排以任务为驱动、项目为导向、以提高学生技能与素质为目标的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工作。

第五条在学校、企业双方商定下,根据专业技能训练和就业导向要求,各专业应制订详细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包括顶岗实习课程目标、教学任务书、顶岗实习指导书等。

笫六条各专业顶岗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

在顶岗实习中,学生至少完成一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和达到考核要求的其它训练项目。

第七条根据企业提供岗位的季节性和时间性,各专业以适应企业要求为出发点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进度,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时间和内容安排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因为企业方面生产或者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顶岗实习计划,须经教学系同意报送实训指导中心审核、教务处批准,更改计划后的顶岗实习在内容上必须符合顶岗实习教学大纲要求。

第八条顶岗实习单位的落实原则上由专业、教学系安排并由教学系或专业统一安排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具体可参照《XX理工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

若因为工位、就业等问题,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在确认指导教师(含学院、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前提下经教学系审批同意后报实训指导中心备案。

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填写提交《XX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接收证明》、《XX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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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组织和实施第一条高职院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所规定的,也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教学部门应在规定的学期内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招生就业处和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协调配合,择优推荐。

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学期。

第二条教务处全面负责学校顶岗实习工作。

招生就业处应积极开发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就业市场,通过网上公布、召开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学生推荐顶岗实习或就业单位,配合用人单位搞好双向选择工作。

第三条各教学系负责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根据专业要求建设校外顶岗实训基地;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

根据协议,双方共同修改相应教学计划,并制定顶岗实习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动员和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和任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并做好实习经费安排、指导教师确定等工作。

(三)加强实习过程的管理,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制定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由学校相关部门集中组织,也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同意。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由学校或学生个人与实习单位签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协议书》。

第五条用人单位联系顶岗实习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学校严格审核其法人资格。

经学校同意后,各系协同做好招录学生工作。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规范和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切实维护顶岗实习学生、学校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职业教育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基本要求。

本办法所称学生顶岗实习,主要是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创业。

第三条顶岗实习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四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权限,建立健全省、市、县(区)、校四级管理制度。

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个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实施头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是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责任主体,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

学校应选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有保障以及生产经营范围与学生所学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实习单位作为实训基地,组织学生顶岗实习。

学校要积极创办企业、引进企业,为方便学生顶岗实习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提出申请,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实习。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实习安全责任.学校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进行检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试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 (试行)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我校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的工作程序,增强顶岗实习各方的行为规范,确保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不断提高我校顶岗实习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其他各教学环节的继续、深化、补充和检验,是学生走上社会和上岗前全面提高职业能力的必经阶段。

第二条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学生必修课程,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进行,实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凡我校在籍学生必须参加顶岗实习,且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顶岗实习采取双向选择、个人自主联系和二级学院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顶岗实习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其它情况,由二级学院顶岗实习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经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

第四条二级学院要探索与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一体化合作关系,满足学生的岗位需求,保证在合作基地实习和就业学生的比例每年都有新提高。

第五条顶岗实习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外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更不得安排从事高危岗位和进入娱乐场所实习以及参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各类非法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就业与校合作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确定顶岗实习工作的方针、目标和任务,制订实践环节的各项制度,并对整个实习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顶岗实习工作办公室”, 挂靠在学校就业与校合作处,就业与校企合作处作为牵头部门,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共同完成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八条就业与校企合作处工作职责:依据"学校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协调各二级学院开拓实习基地,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校外实践教学的宏观管理工作经及实习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湖北大学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体现。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实施,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以《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等文件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以校外实训基地为平台,以网络交互学习平台为手段,以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目标,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实践技能培养,加强实践育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成立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及各院系负责人组成。

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第四条各院系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的院系顶岗实习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是各专业顶岗实习的具体管理机构,指导小组成员由实习单位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各院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院内指导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顶岗实习中各方主要职责第五条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顶岗实习的管理办法,研究处理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网络交互学习平台的管理。

第六条院系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职责: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渠道。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好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并填写好《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附件1)。

在网络交互学习平台上落实每个学生的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安排情况,并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职责。

组织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动员大会,让学生深入了解顶岗实习有关管理制度、实习的组织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顶岗跟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顶岗跟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考核成绩(请在所选□打“√” ):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备注:实习结束后,将此表上交系(部),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 依据。
7
附件 2 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跟岗)实习的考核登记表
单位名称
部门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企业指导
职务及
教师姓名
职称
学生姓名
系别
专业班级
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实习。乙方从被甲方录用在指定部门实习
起,即享受甲方相关的劳保、酬薪及福利待遇。
11
2.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 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 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动防护用品和生活用品,实习期间,甲方将于每月
日向乙方
支付实习津贴人民币
元/月(税前),甲方将代为扣缴个人所
得税。
4.甲方按照丙方对乙方顶岗实习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
源,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指导
教师指导和管理乙方进行实习。
5.甲方对乙方理论培训和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
(四)系(部)协调学院和实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五)认真选派指导教师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六)充分运用《校企无忧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等现代 信息技术,建立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与实习学生的定 期联系制度,掌握学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七)根据学院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企业指导老师评定 成绩、学生实习周记(日记)、实习总结报告综合评定考核 结果。 (八)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教师实 习材料包括:(1)实习计划;(2)实习检查记录;(3)学生 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 习周记(日志);(3)实习报告。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案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实习岗位的规划和设定:
确定实习岗位的类型和数量,并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习需求进行合理的分配。

同时,要与实习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实习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2. 实习学生的选拔和培训:
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的实习生,确保他们具备胜任实习岗位的能力。

在实习开始之前,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岗位职责、实习期限、工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3. 实习合同的签订:
为每个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同,明确实习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实习报酬等各方面的条款。

合同中还应明确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责任和权益。

4. 实习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安排专人负责实习生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定期与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实习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方案和指导意见。

5. 实习成果的评估和反馈:
通过实习报告、实习成绩等方式对实习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向实习单位提供反馈意见。

同时,也要让实习学生对实习单位和实习过程进行评估,从而改进和完善实习管理方案。

6. 确保实习的安全和保障:
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保险和安全措施,确保他们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也要关注实习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7. 实习经验的总结和分享:
在实习结束后,组织实习学生进行经验总结和分享,收集实习的反馈意见,并及时调
整和改进实习管理方案。

同时,也要对实习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实习单位对实
习生的评价和实习经验的反馈。

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和要求,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在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示范院校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一、总体要求1.顶岗实习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与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紧密关联;要把顶岗实习的安排、检查、跟踪、反馈、指导和考核等有关工作,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丰富和提高专业内涵建设;2.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学期,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允许各系分院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和顶岗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顶岗实习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3.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既是学院在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具有双重身份,学院和实习单位均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4.确保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稳定;从顶岗实习的计划、组织安排,到实施过程,以及实习期间出行、食宿、休闲娱乐、财物保管等都要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5.为明确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职责,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必须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同时,为明确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任务与职责要求,保证实习质量,顶岗实习学生离校前必须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由学院推荐就业顶岗实习的学生还要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间;二、组织机构1.顶岗实习工作由院系分院两级管理,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分院分别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2.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和就业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就业办主任、各系分院主任等;3.各系分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系分院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课程组组长,负责本系分院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三、职责分工一学院职能部门职责1.教务处职责1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2审核各系分院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3督促、检查各系分院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收集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学生处职责指导和督促辅导员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3.就业办职责1负责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协助各系分院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2协调各系分院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3配合各系分院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二系分院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职责1.各系分院副主任为顶岗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与行业、企业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2.负责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3.各专业课程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4.各专业课程组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学生分组一般应在按就业去向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划分;并填写顶岗实习安排表;5.各专业课程组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6.各专业课程组组织教师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三辅导员职责1.负责指导顶岗实习学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落实家长签署意见;督促顶岗实习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承诺书;2.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安全、纪律教育;切实做好顶岗实习前、顶岗实习中的学生思想教育,强调安全法规、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3.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联系与管理,密切掌握学生动态;实习前,登记学生通讯方式;实习期间,至少每半个月与学生联系一次,了解本班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向系分院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填写联系记录表辅导员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登记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分院汇报;4.负责及时将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或通知传达到学生;5.负责敦促学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和相关资料;四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分为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其中校内指导教师又分为巡查指导教师和蹲点指导教师;1.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职责1根据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顶岗实习任务书,并在实习前发给学生;2指导学生填写顶岗实习周志,撰写顶岗实习总结,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3实习结束,要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归档,材料包括顶岗实习申请表、承诺书、检查情况表、顶岗实习手册等;4实习结束,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顶岗实习效果、顶岗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5巡查实习单位的校内指导教师应做到不定期到实习单位巡查,检查学生实习进度和质量,掌握学生思想和工作动态,并认真填写巡查顶岗实习记录表;6蹲点实习单位的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全程管理;应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备课,按计划组织学生集中授课,指导学生生产作业;以身作则,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做到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及时处理学生思想上、生活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情况记录表;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2顶岗实习结束时,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填写好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相关内容;五实习学生职责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学院离校审批程序,并提交由学生本人签名的顶岗实习承诺书;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中止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实习单位,应事先征得所在系分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调换;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辅导员,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辅导员;学生可通过电话、短信、、E-mail等多种方式,每半个月至少与辅导员保持联系一次;4.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院在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准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和管理,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工作,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5.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意识,提高自己的职业技术技能;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打架、赌博、传销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有礼,谈吐文明,衣着得体,自尊自爱;尊重领导教师,团结同事同学;7.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因个人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学生承担全部责任;8.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平时写好实习周志,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并将顶岗实习手册交校内指导教师,存入本人档案;9.积极配合学院工作,按时返校参加期末考试补考,按时办理离校手续等有关事宜;四、组织实施与管理一组织实施1.顶岗实习采取以学院安排双向选择为主,也可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2. 学院安排的顶岗实习实行择优推荐;1学院推荐的工作岗位就业办,各系分院提供的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按照综合素质百分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推荐比例为1:2,同一专业有平行班,名额平均分配,如遇到选择人数是奇数的情况,剩余名额分配给学习成绩排在前面的班级学生;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者责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包括自己联系顶岗单位;A.校纪处分未解除者;B.无故不缴纳学费、宿舍管理费、书费等相关费用者;C.考试有不及格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教务处统一安排毕业班学生离校前大补考;D.综合素质百分考核不及格者;E.顶岗学生未买意外伤害保险的;3.顶岗实习学生审批程序经择优推荐或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并获得用人单位认可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完成下列审批程序:(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顶岗实习审请表一式三份;(2)各系分院学生管理系统审查学生相关情况并签署意见;(3)学校推荐的顶岗实习,由就业办统一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与推荐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4)学生上交顶岗实习承诺书、顶岗实习接收函;(5)各专业课程组长下达实习任务和要求,指派校内指导教师;(6)对提前顶岗实行的学生,各系分院主任要填写成绩处理意见;(7)就业办审核、登记;(8)以上所有材料均在系分院办公室存档,其中:顶岗实习审请表、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和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就业办也要存档,顶岗实习审请表教务处也要备案;4.对由于学生本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在用人单位完成实习、培训内容的,不能够正常按期履行与企业签订就业顶岗实习协议而被企业退回学校的学生或自己另选工作岗位,学校将向企业了解情况,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缴纳违约金;对由于企业原因未能完成相应计划的,学校仍然提供择优推荐机会;5.顶岗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必须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完成毕业前的各种信息采集工作,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离校,并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与企业协商,及时回校参加毕业典礼和办理离校手续;6.凡被确定提前顶岗的同学名单,各系分院要通过学院就业办统一报教务处备案,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及安排也一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存档;学生必须提交顶岗申请书,申请书要亲笔书写,内容应包含按时完成系分院里下达的学习任务及提交的作业、报告等,本人签字,经教务处教学科批准后方可离校;7.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以专业对口、有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安排、能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为前提,于实习开始一周前向所在系分院提交相关资料,含顶岗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接收函、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承诺书等,经系分院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凡未经批准的学生须服从学院和系分院统筹安排;8.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每个学生必须配备校内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各一名;9.一个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总人数较多的,尽可能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蹲点实习单位,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每个实习单位应有校内指导教师定期巡视,指导和检查学生实习,各系分院应尽量安排辅导员担任所任班级的顶岗实习巡查指导教师,加强顶岗实习常规管理;二成绩考核管理1.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实行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考核与评价的考核制度,总评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对应的分数分别为90、80、70、60分和45分,实习单位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学院评定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考核评分要点:1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在于学生的工作态度和专业技能,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协作能力、创新意识等五个方面;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无效;有条件的专业可借鉴实习单位对本单位员工考核方法标准考核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2系分院对学生的考核校内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组织纪律和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组织纪律、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周志、实习总结等;顶岗实习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实习总评成绩以不及格论处:1未到指定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者;2未经所在系分院允许,擅自中止实习,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3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时间达三分之一者;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刑事治安处罚者;5因个人过失,造成人身伤害、重大安全事故者;6实习单位辞退或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7顶岗实习手册中未填实习周志或未写实习总结或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签章的单位与学院备案的实习单位不一致的或无实习单位公章的均视为顶岗实习总评成绩不及格;2.毕业学年课程考核1顶岗实习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课程,在实习前由系分院统一安排考核,报教务处备案;部分未修或未完成的课程由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自学完成,毕业前回校统一安排考试;2顶岗实习结束,毕业生返校后,应依据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分批组织;三学生管理1.要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预防为主、保护学生,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各系分院要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以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校纪校规、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3.顶岗实习前,明确实习单位与系分院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学生实习情况定期联系通报制度;明确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职责,就学生实习情况,建立辅导员与学生间的定期联络制度、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与校内指导教师的定期联络制度;4. 顶岗实习前,由学院统一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性质等实际情况,为学生办理顶岗实习期间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5. 各系分院院可根据学生在用人单位的岗位特点和人数情况进行分组,一般5-10人一组,指派一名组长;组长负责提醒和督促实习同学共同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有关制度与规定,并每月与学校联系和沟通一次,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向辅导员、指导教师通报,配合实习单位和学院排查安全隐患;6.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主要由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应通过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电话、短信、、E-mail等方式,加强交流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和生活安全;7.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系分院须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控制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实习单位和系分院报告;事故善后处理,应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顶岗实习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实习工伤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8.实习期间,应严格学生请假制度,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实习单位和系分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9.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由社科部负责,可通过网络、电话、通信等方式进行;10. 无论是学院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实习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或因个人过失造成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五、本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企业2.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3. 顶岗实习承诺书4.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5.顶岗实习接收函6.顶岗实习安排表7.辅导员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登记表8.巡查实习记录表9.顶岗实习情况记录表附件1: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企业甲方实习单位: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学生到甲方公司实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乙方学生到甲方公司进行顶岗实习,实习地点为甲方公司及所属公司,人数为____人,其中____________岗位有____人写清楚所有岗位及人数;实习期为____个月, 时间暂定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遇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做适当调整和变动;一、甲方责任二、乙方责任三、其它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编号:JY-HW-RE-02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甲方: ,协议书编号:乙方:甲方系分院乙方专业届毕业生,已被乙方推荐到单位实习或被录用;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1.甲方保证服从乙方安排,按要求完成后续课程的学习任务;2.甲方因企业工作或实习任务需要办理提前上岗的,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遵守学校及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礼诚信;3.该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因个人原因违反协议提出解约,或甲方使用不良手段达到解约目的,破坏乙方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根据辽宁省高校就业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按违约处理;4.毕业生因企业实际情况和福利待遇等与企业招聘介绍不符,而要求解除该协议的,不按违约处理,但须由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并到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解约手续;5.顶岗实习是学院正常的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属未完成规定学业,学生需申请参加下一年级的顶岗实习,成绩合格,方可正常毕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1未到指定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者;2未经所在系分院允许,擅自中止实习,擅自调换实习单位者;3未经请假擅自脱离实习岗位时间达三分之一者;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刑事治安处罚者;5因个人过失,造成人身伤害、重大安全事故者;6实习单位辞退或评定成绩为不及格者;7顶岗实习手册中未填实习周志或未写实习总结或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签章的单位与学院备案的实习单位不一致的或无实习单位公章的均视为顶岗实习总评成绩不及格;6.若甲方违反学校及有关部门的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给予其纪律处分;7.本协议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甲乙双方各留一份;甲方: 乙方: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承诺书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本人特此申请参加顶岗实习,经□学院推荐□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进行顶岗实习;为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完成,特向学院做出如下承诺:1.严格履行学院顶岗实习审批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才离校前往实习单位;2.顶岗实习期间,本人既是在校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愿意接受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双重管理;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踏实工作,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打架、赌博、传销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4.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有礼,谈吐文明,衣着得体,自尊自爱;尊重领导老师,团结同事同学;5.顶岗实习中自购意外伤害保险;6.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不擅自离岗,不擅自中止实习,不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如需调换实习单位,将事先报告校内外指导教师,办理相关离岗手续后才到新的实习单位,决不先离岗后报告;7.到岗两天内报告辅导员,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半个月至少与辅导员联系一次;8.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因个人过失造成实习单位人员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使顶岗实习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安全要求1、树立“安全第一”理念,重视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落实安全责任制,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系(部)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及时清查各种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预防为主。

3、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校企齐抓共管,全方位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工作。

4、系(部)、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学生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5、在顶岗实习前,学院、系(部)统一安排的,要求学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填写《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一);学生个人自行安排的,要求学生填写《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分散顶岗实习(预就业)申请表》(附件二),否则不允许学生个人进行顶岗实习。

二、顶岗实习过程的安全管理1、顶岗实习是教学功能在实习单位的延伸,学院和各系(部)要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配合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

2、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接受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教育与管理,明确自己既是学生又是职工的双重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学生必须遵守和服从实习单位的纪律及管理,遵守一切安全操作规程。

3、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工作环境。

4、学生若在顶岗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则根据相关法律和约定,各方协商解决。

5、出现如下事件、事故,学生个人承担责任或后果:①顶岗实习期间,违反实习单位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②顶岗实习期间,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

实习下班后、放假等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③顶岗实习期间,无故与学院和实习单位失去联系;④学生自找单位个人进行顶岗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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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一、顶岗实习(就业)的意义与要求 (2)1、态度方面 (2)2、知识能力方面 (2)二、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制 (3)三、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构与职责 (3)(一)工作机构 (3)(二)职责分工 (3)四、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程序 (7)(一)计划制定与工作准备 (7)(二)实习生资格审查 (8)(三)工作流程 (8)(四)顶岗实习管理 (9)(五)顶岗实习生纪律要求 (10)(六)学生顶岗实习经费管理 (11)为使学生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和满意率,切实维护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学生、学校、用人单位、家长四方满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就业)的意义与要求(一)生产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毕业前到企业进行全面的生产技能实践活动,是一项时间较长的实际生产顶岗实习工作的学习。

安排毕业班学生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就业)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顶岗实习(就业)一般应由学校安排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较好,毕业生在其岗位上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在校生,同时又是实习企业的准员工;顶岗实习与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直接关联。

(三)顶岗实习(就业)目标是:学生把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检验;学生通过与企业环境、文化及生产过程的亲密接触,全面认识企业、社会、职业,并达到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态度、知识、能力的基本素质要求,完成由学生向员工的过渡,为其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态度方面:(1)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企业和学校声誉。

(2)严格遵守企业《员工守则》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部门领导及带队教师的管理,虚心学习企业文化。

(3)热爱集体、诚实待人、团结同事、尊重上级。

(4)按照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知识能力方面:(1)了解实习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规章制度。

(2)了解和掌握实习企业有关岗位上的各项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3)掌握相关的设备操作知识,具有较强的设备操作能力。

(4)具有与相关人员合作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情感自制能力。

(5)具有一定的安全、消防、急救知识。

二、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制1、学校成立顶岗实习(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牵头成立学生顶岗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各系部成立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指导小组。

2、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并协调各教学系部、教务处、培训鉴定中心、学生工作处共同做好。

3、在学生顶岗实习(就业)过程中,学校主管领导、带队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要主动与实习单位主管实习生的领导、实习生所在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管等经常沟通信息,做好配合。

4、在学生顶岗实习(就业)中,吸收一定数量的综合素质强,有责任心的学生干部作为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的助手,协助带队(巡视)教师或班主任布置、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如传达指示、汇报实习情况等)。

三、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构与职责(一)工作机构1、成立学校顶岗实习及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1人、干事1人。

3、各系部成立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各系主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助理、企业有关领导成员:教研组长,辅导员(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各教学系部、教务处、培训鉴定中心、学生工作处做好具体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1、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全面负责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2)建立一定数量、较为稳定的毕业生顶岗实习(就业)基地;(3)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的制度与管理办法;(4)负责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构建设,指导建立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系部领导、辅导员以及专业教师组成的实习(就业)工作专兼职队伍;(5)审核全校学生顶岗(就业)实习计划,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与完善;(6)指导、检查、考核学校顶岗实习及就业工作部门的工作。

2、指导办公室职责(1)指导办公室是学校和实习(就业)单位之间联系的纽带。

直接负责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就业)中的各项具体工作;(2)按计划落实顶岗实习(就业)单位,与实习(就业)单位领导互相沟通,落实实习(就业)的具体事宜;(3)与实习(就业)单位协商签订实习(就业)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生活条件等,并符合劳动法律及相关法律规定;其中:a.实习生的年龄不得小于十六周岁。

b.不得安排实习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c.实习期间的工作时间,按《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如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须经学生本人同意,并通知学校和其监护人。

d.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技术、安全培训,按规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4)加强与实习(就业)单位联系,积极配合系部做好实习学生的指导,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就业)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就业)单位与学校的关系;(5)巡视检查实习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分管校长汇报实习工作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

3、系部工作指导小组职责(1)制定本系部各专业顶岗(就业)实习计划,并确定实现目标计划的步骤、方法和措施等;(2)主动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的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实习状态,解决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同做好实习管理工作;(3)安排指导教师进行实习巡视或驻点协同管理,指导实习管理、指导教师完成实习巡视、管理任务;(4)建立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实习生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5)设计制作《学生顶岗实习任务报告书》;明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做好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6)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实习工作情况,提出对教学改革的意见。

4、各系部指导教师(班主任)职责各教学系部按顶岗实习(就业)学生的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或兼职的实习指导(巡视)教师、班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在实习前了解学生顶岗(就业)实习工作安排的基本情况;(2)按要求参加实习动员大会,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3)巡视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掌握每名实习学生的表现及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督促学生全面完成实习任务;(4)班主任在实习期仍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带队指导教师时,履行带队指导教师的职责。

(5)顶岗实习班级的班主任,从本班学生全部实习的下月起,每半个月必须与本班学生联系沟通1次(网络、电话、短信、信件均可)。

在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后,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跟踪服务表》,并上报系部汇总备案。

学校按顶岗实习班级学生人数的多少分别发放班主任津贴2元/生/月,通讯费1元/生/月。

5、相关处室职责(1)学生工作处:①负责协助做好实习学生管理;②负责顶岗实习学生学籍管理和实习成绩的备案;③负责合格学生毕业证发放;④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

(2)培训鉴定中心:①负责顶岗实习学生职业技能鉴定;②负责函授大专类学生毕业证的发放。

(3)教务处: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包括实习成绩的汇总)。

6、实习单位职责(1)组织安排学生实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2)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3)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不得无故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4)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5)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招生就业处与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6)实习期满,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并做出书面鉴定结论。

7、实习生职责(1)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按时参加顶岗(毕业)实习,不参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资格;(2)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各系部或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各系部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

对违纪情节严重的,除按相关制度处理外,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3)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

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需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系部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指导小组批准。

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4)严格遵守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并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5)尊重带教老师,服从分配,认真工作,并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由各系部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学生不得与实习单位直接发生冲突。

若因学生原因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6)积极主动与学校、专业老师、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及家长保持紧密联系,并按要求填写《学生顶岗实习任务报告书》;(7)在学生顶岗(就业)实习中,要吸收一定数量的综合素质强,有责任心的学生干部作为实习指导教师(班主任)的助手,主要是协助带队(巡视)教师或班主任布置、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如传达指示、汇报实习情况等)。

四、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程序(一)计划制定与工作准备1、顶岗实习(就业)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年,确需提前进行顶岗实习,增加顶岗实习时间的,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调整教学计划,采取前移相应课程,保证校内学习时间;与生产紧密结合的课程,也可以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但都应科学设计和落实。

教学计划的调整要经教务处审查,学校批准。

2、各系部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制定《**届**专业顶岗(毕业)实习预案》,并报送教务处和实习(就业)指导办公室审核备案。

预案应包括:(1)顶岗实习(就业)的目的、内容与任务;(2)顶岗实习(就业)的时间安排即实习起讫时间;(3)安排顶岗实习(就业)生人数和男女生比例;(4)实习点巡视组织的办法、措施;(5)实习带队(巡视)指导教师人选安排。

3、学校、各系部分别调整充实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机构(小组)人员。

4、就业指导办公室、各系部等提前与有关企业、实习实训基地联系,落实顶岗实习岗位与职数,签订顶岗实习(就业)意向书。

向市外输送学生必须坚持慎重稳妥,先考察,后签约,再输送的程序进行。

(二)实习生资格审查1、由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就业)的学生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条件:(1)学生在校学习必须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工学交替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并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2)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在合格及以上;(3)在校期间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纪律处分已经撤消;(4)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不存在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缺陷;(5)交清应缴纳的全部费用;(6)个人身份证等证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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