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奖个人奖管理办法
品质奖励管理制度
品质奖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激励员工提高工作品质,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生产岗、品质检验、质量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严格执行品质奖励管理制度,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奖励措施,鼓励员工提高工作品质,优化生产流程。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产品设计、工艺改进、质量检验等方面提出建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章奖励对象第六条奖励对象包括:生产一线员工、质量检验员、技术员、工程师、管理人员等。
第七条奖励标准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产品质量改进、效益提高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八条对提出重大技术创新、有效节约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员工,公司将予以特别奖励。
第三章奖励内容第九条奖励内容包括:奖金、荣誉称号、技能培训、晋升机会等。
第十条优秀员工将获得公司颁发的荣誉称号和奖金。
奖金数额根据个人绩效和贡献程度而定。
第十一条对于提出重大技术创新的员工,公司将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并有可能被提拔岗位。
第四章奖励评定第十二条奖励评定工作由公司设立的奖励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
第十三条奖励评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人选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第十四条奖励评定委员会将定期评审提案,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第五章奖励宣传第十五条公司将通过内部刊物、企业公告栏等渠道宣传奖励获得者的事迹,激励全员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技能。
第六章奖励管理第十六条奖励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具体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全程监督。
第十七条奖励名单的公示和提案审批程序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第十八条奖励发放应及时有效,不得出现延误、漏发等情况。
第十九条奖励发放应按规定提取发票并保存,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对于出现奖励申报违规行为的人员,公司将依据公司制度进行纪律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公司将不断改进奖励标准和内容,提高奖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中国质量奖和全国质量奖的区别
中国质量奖和全国质量奖的区别1. 基本情况2010年初,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全国质量奖继续由中国质量协会负责承办。
为进一步完善全国质量奖架构,提升全国质量奖影响力,自2012年起,全国质量奖中设置“卓越项目奖”,以表彰运用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重点工程和项目。
如今,全国质量奖已经成为与日本戴明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EFQM卓越奖齐名的国家级、全国性质量奖励。
2. 评审标准2.1 全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附件1:《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评选管理办法》附件2:《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管理办法》附件3:《全国质量奖(组织奖)评审管理办法》2.2 中国质量奖评审标准附件4:《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3. 获奖企业名单3.1 2018-2019年全国质量奖获奖名单3.1.1 全国质量奖(17家)再次获奖组织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一工厂黄埔军械修理厂大中型企业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6.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7.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8.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9.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11.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2.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1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疗行业14.浙江省台州医院服务业15.国网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供电有限公司军工企业16.北京航天新风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17.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1.2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3个)1.8挡自动变速器(8AT)研发及产业化(申报单位: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大规模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系统(申报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3.土耳其卡赞天然碱及配套项目(申报单位: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3.1.3 全国质量奖入围奖(2家)1.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3.1.4 全国质量奖鼓励奖(29家)1.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3.富海集团有限公司4.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6.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7.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8.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9.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11.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1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14.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5.沃尔沃建筑设备(中国)有限公司16.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7.风帆有限责任公司18.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19.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22.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2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奶粉事业部24.苏州市东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5.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6.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27.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28.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3.1.5 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鼓励奖(1个)1.俄罗斯联邦鞑靼斯坦联合化肥装置项目(申报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3.1.6 2018-2019年全国质量奖个人奖1.中国杰出质量人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陈林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明珠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建兵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雷军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同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董事长刘子斌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苗留斌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潘银生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彭寿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贤全青岛海尔家电产业集团副总裁唐光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5719工厂副董事长2.中国质量工匠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白芝勇中铁一局集团精密测绘公司工匠技师管延安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总技师靳绍平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计量检定员李万君中国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车间班长刘丽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采油工班长毛正石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班组长孟祥忠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钳工组班长藕长洪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试验公司经理戎鹏强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孔镗工谭文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试油公司技术组组长陶安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车工班班长王刚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数控加工厂班长王曙群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对接机构总装组长、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首席技师王树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工厂机修钳工吴国林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装班长、车间装配技术顾问徐成东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艾萨炉岗位工段长杨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无线电装接现场工艺员张黎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部配电抢修班班长赵郁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总装一工厂首席技师3.2 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获奖名单(9家组织+1名个人)(一)制造业组织(二)服务业组织(六)国防工业及武器装备组织另外,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名单包含71家组织+9名个人。
质量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质量奖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激励员工创新和提高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质量奖励第一条质量奖励对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和服务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获得质量奖励:1. 全年内没有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缺陷发生;2. 提出了有效的改进建议并获得认可并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3. 取得了相关质量认证,并在审核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第二条质量奖励种类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设立各类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质量奖金:对员工提出的重大质量问题改善点和持续质量改进方案给予现金奖励;2. 质量荣誉称号:对在产品质量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发质量先进工作者、质量管理专家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质量处罚第一条质量处罚对象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和服务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者将受到质量处罚:1. 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缺陷发生;2. 未能按时完成质量改进建议的实施;3. 在质量评审中存在重大问题。
第二条质量处罚种类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设立各类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警告:对产生轻微质量问题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2. 罚款: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员工进行罚款;3. 降职或解雇:对多次导致产品质量问题的员工进行降职或解雇。
第四章奖罚管理第一条质量奖罚管理程序1. 公司将设立专门的质量奖罚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2. 对符合质量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评选,并发放奖金或颁发荣誉称号;3. 对符合质量处罚条件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并追溯责任;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工程质检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原则
制定工程质检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关注工程质量,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惩罚违
规行为,形成积极向上的质量管理体系。
奖惩制度的原则应当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
一位员工都能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评价。
二、奖励措施
1. 个人奖励
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例如,发现并及时纠正重大质量问题的员工,可以获得奖金或者荣誉证书。
2. 团队奖励
对于整体表现优秀的团队,可以设立团队奖励,如团队旅游、团队培训机会等,以此增强
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3. 特殊贡献奖
对于在特定项目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或团队,应当给予特别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轻微违规
对于轻微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并改正。
2. 重大违规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违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级、停
职反省等。
3. 法律责任
对于触犯法律的严重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
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
四、实施细则
1. 定期检查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2. 记录和报告
所有的检查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在必要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管理层。
3. 整改措施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效果。
4. 持续改进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检查结果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持续改进。
五、结语。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罚款。
这个制度主要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提升产品或服务质量,同时惩罚质量不达标的行为,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
质量奖制度的具体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组织的需要而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 奖金或提成:根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指标,设立相应的奖金或提成制度,以激励员工积极争取更高的质量水平。
2. 奖励制度:设立质量奖励制度,包括评选优秀质量员工或团队、表彰创新质量管理方法等,以提高员工对质量的关注和重视。
3. 晋升机会:将质量表现作为晋升的评估标准之一,鼓励员工通过提升质量水平来获得更好的职位和薪酬。
4. 学习培训:向表现较差的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改善质量工作,以避免罚款或其他惩罚。
5. 罚款制度:对于严重违反质量标准的行为,可以设立罚款制度,以强化员工对质量工作的认识,并惩罚不良行为。
质量奖罚制度的建立需要符合公平、透明的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设计和执行。
同时,也需要注重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评估和调整制度的有效性,以达到持续改进和提高整体质量水平的目标。
第 1 页共 1 页。
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附件1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引导和激励组织追求卓越的经营质量,增强组织综合竞争能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质量协会组织开展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质量奖是对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显著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组织授予的在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全国质量奖评审遵循为组织创造价值的宗旨,坚持“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根据评审标准对组织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审。
第四条全国质量奖按照组织经营管理的实际水平,适当考虑组织规模,以及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等确定授奖奖项。
考虑到获奖组织的行业标杆和引领作用,每届获得全国质量奖的组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
第二章奖项设置第五条全国质量奖设立组织类、个人类和项目类奖项(个人类和项目类奖项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组织类奖项有:大、中型企业,小企业,服务业,特殊行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职责第六条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的组织机构由领导机构、评审机构组成。
领导机构为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评审机构由全国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和全国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两级机构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审活动基本原则、规则,研究确定审定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组的组成人员,研究解决评审活动中发生的重要问题等。
第八条审定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地区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
负责审议全国质量奖活动年度工作报告,审定年度获奖组织名单。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员组成。
负责审议全国质量奖资料评审阶段工作报告,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组织名单;审议全国质量奖现场评审工作报告,向审定委员会提出年度获奖组织推荐名单。
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是什么
国家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是什么一、国家工程质量奖制度1、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国家对优质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制度。
评选范围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技术创新、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评选程序由国家质检部门组织实施,评选结果公示,获奖工程项目享有国家优惠政策。
2、国家科技创新工程奖国家科技创新工程奖是国家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制度。
评选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等多个领域。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
评选程序由国家科技部门组织实施,评选结果公示,获奖团队和个人享有相关奖励政策。
3、国家工程质量优胜奖国家工程质量优胜奖是国家对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制度。
评选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践、质量管理创新等多个方面。
评选程序由国家质检部门组织实施,评选结果公示,获奖单位和个人享有相关奖励政策。
4、国家优秀工程师奖国家优秀工程师奖是国家对在工程建设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师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制度。
评选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水利工程师等多个专业。
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
评选程序由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评选结果公示,获奖工程师享有相关奖励政策。
5、其他奖项除上述奖项外,国家还设立了一些特殊奖项,如国家绿色建筑奖、国家节能减排工程奖等。
这些奖项旨在鼓励工程建设领域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推动工程建设中的节能减排工作。
二、国家工程质量罚制度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相关监督机构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并出具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内容。
质量奖励管理制度范本
质量奖励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促进企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管理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质量奖励的设置必须合理,公正,公开,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第四条公司对于员工参与质量管理,提出建议、改进措施、技术创新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应当予以认可和奖励。
第五条公司质量奖励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并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中。
第二章质量奖励申报和审批第六条员工在完成一定的质量工作后,应当及时向公司提出申报,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过部门领导审核。
第七条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对员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予合理的评定。
第八条公司管理层应当根据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情况,对员工的申报进行审批,并及时向员工通报审批结果。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奖励档案,对员工的奖励情况进行记录,以便后续的管理和评估。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质量奖励申报和审批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质量奖励的类型和标准第十一条公司质量奖励的类型包括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
第十二条个人奖励的标准按照员工在质量管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大小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提出有效的质量改进意见;2、参与质量管理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3、负责重要的质量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
第十三条团队奖励的标准按照团队在质量管理方面所做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团队完成了重要的质量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绩;2、团队间合作密切,共同解决了重要的质量问题;3、团队取得了较好的绩效表现。
第四章质量奖励的发放和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及时将员工的质量奖励发放到位,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备案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质量奖励的发放应当以奖励公示的形式进行,确保工作的公开透明。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继续参与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
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精品文档--------------------------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奖宗旨)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规范中国质量奖评审工作,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推进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奖励性质)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的最高政府性荣誉,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的组织和对促进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本规则所称“组织”,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包括一、二、三产业中从事生产、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等工作的各类组织;本规则所称“个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条(奖项设置) 中国质量奖开展周期为两年,设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数量每届不超过10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数量每届不超过90个。
第四条(奖励原则)中国质量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的评审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组织领导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中国质量奖评审表彰委员会(以下称评审表彰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主管部门)评审表彰委员会秘书处设在质检总局,负责日常工作。
中国质量奖历届名单
中国质量奖历届名单摘要:一、中国质量奖的设立背景和意义二、中国质量奖的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三、中国质量奖的历届获奖名单和分布情况四、中国质量奖对推动中国质量发展的影响和意义正文:中国质量奖历届名单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自2012 年设立以来,中国质量奖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表彰了一批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成效的组织和个人。
一、中国质量奖的设立背景和意义设立中国质量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绩效、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奖的设立旨在表彰在质量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推广成功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树立质量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二、中国质量奖的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质量奖分为组织奖和个人奖,评选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公民个人。
评选标准涵盖了质量、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个方面,强调了质量管理、创新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评选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中国质量奖的历届获奖名单和分布情况根据相关资料,我们整理了中国质量奖历届获奖名单及其分布情况:1.第一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制造有限公司广东某电子有限公司个人奖:北京某大学教授四川某研究所所长2.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某医药有限公司广东某通信有限公司个人奖:安徽某企业总经理四川某大学教授辽宁某研究所所长3.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北京某环保有限公司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广东某食品有限公司个人奖:北京某医院院长四川某企业董事长4.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组织奖: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某家电有限公司广东某家具有限公司个人奖:上海某大学教授安徽某企业董事长四川某研究院院长四、中国质量奖对推动中国质量发展的影响和意义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对于推动中国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1)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2021)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中国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设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日本于1951年设立“戴明奖”,美国于1987年设立“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于1992年设立“欧洲质量奖”。
中国质量奖是在2012年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2015年原质检总局第167号总局令发布《管理办法》,将中国质量奖纳入法治化轨道。
目前已开展了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李克强总理对第二届中国质量奖作出重要批示,王勇国务委员出席历届表彰大会。
全国共有19家组织、3名个人获得中国质量奖,168家组织、22名个人获得提名奖,树立了一批质量标杆,带动了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应用,促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推动质量强国建设。
近年来,国家对评选表彰活动提出了新要求,中国质量奖工作实践也遇到新的情况,亟须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是国家对评选表彰活动提出了新要求。
2017年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评选程序、公示时间和范围等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评选表彰活动实施主体亟待调整。
机构改革后,组建市场监管总局,不再保留原质检总局。
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复函同意将中国质量奖的主办单位由原质检总局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必要对获奖组织和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好发挥获奖组织和个人推广质量管理方法的作用,加强对获奖组织和个人的跟踪监督和严格退出机制。
二、修订过程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复函同意开展中国质量奖表彰项目后,市场监管总局即着手启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一、为了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乐观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订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包含:施工质量记录齐全,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四、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订立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五、工程质量的嘉奖与惩罚:1.依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2.对工程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有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3.本单位职工(不包含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对外包施工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嘉奖。
5.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公司可不定期予以嘉奖,嘉奖考核及调配表由项目部负责。
6.获局(区)级优质工程,嘉奖项目经理部xx元。
获市级优质工程,嘉奖项目经理部xx元。
获省级优质工程,嘉奖项目经理部xx元。
7.您对于施工队未按公司订立的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偷工减料或违章施工的,视其后果,每例罚款500元—3000元,并将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并扣回。
8.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重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除去或避免发生重点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含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予以500元~50000元的嘉奖。
六、对质检人员的考核1.自检:施工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由组长按工长及技术员技术交底要求对本组作业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必需责令工人立刻整改,直至实现标准。
2.互检:施工在完成近70~80%工程量时,由工长组织各组长严格按技术员的交底要求,对各组作业段质量进行互检,发现不合格点,责令班组立刻整改,直至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互检纪录表格,有关人员签字后,报请项目质量员进行验收。
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和要点公布 坚持三大评审原则
中国质量奖评审规则和要点公布
日前 .国家 质 量监 督 检 验 检疫 总局 公 布 了 《 中 国质 量 奖评 审规 则》 和 《 中国质量 奖 评 审要
点》 ,广泛听取意见 ,接 受社会监 督。 目前 ,首届 中国质量 奖 已进 入评 审阶 段 .预计 2 0 1 3年 9月 全国 “ 质量 月”期 间对获奖组 织和个 人进行 表彰
河南省 工业和信 息化厅 副厅长 张振宇 ,工业 和信 息化部 科技 司质量处处 长何小 龙 。中国质量协 会 副会长刘卓慧等负责同志 出席活动。 风神轮 胎股份有 限公 司、 中原 内配股份 有限 公 司、卫华集 团有 限公 司和厦 门银 鹭食 品有 限公
量
踩
垭 ∞ 寸
珀
革 委员会等 1 4个 部门联合 主办 。 宣传 周 期 间 .各 地 区 、各 部 门将 通 过 举 办
动 .充 分 调 动 各 方 面 力量 积 极 参 与生 态 文 明建 设 和 节 能低 碳 行 动 .在 全 社 会 树 立和 普 及 生 态
有 关部 门和相 关单 位 也 将举 办 一 系列 节 能 宣 传
国家发改委发布 《 关于请组织开展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的通 知》
日前 .国 家 发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办 公 厅 发 布
地发 展改革委 、经贸委 、有关行 业协会 和 中央企
业应 遴选符合 条件的重 点节能技术 。填 写相关 申
《 关 于请组 织 开展推 荐 国 家重点 节 能技术 工 作 的 通知》 ( 以下简称 “ 《 通 知》 ” ) 。 《 通知》 要 求各
2 0 1 3年节 能宣传 周和低碳 日活动在全 国开展
2 0 1 3年 6月 1 5日至 2 1日.是我 国第 2 3个 全 国节 能宣传周 .6月 1 7日是第一个 “ 全国低碳
质量管理奖励处罚制度
质量管理奖励处罚制度质量管理是企业运营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而质量管理奖励和处罚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在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奖励和处罚两个方面,探讨质量管理奖励处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其对企业质量管理的影响。
首先,质量管理奖励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通过设立质量管理奖励制度,企业可以对在质量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奖励制度可以以多种形式存在,例如金钱奖励、荣誉称号或晋升机会等。
这些奖励既可以是针对个人质量管理成果的,也可以是对团队协作和质量管理改进的奖励,以鼓励员工在质量管理中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其次,质量管理奖励制度可以促进知识和经验的分享与传承。
对于那些在质量管理上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员工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参与质量管理奖励制度,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帮助其他员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这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承不仅有助于提高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也有助于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另一方面,质量管理处罚制度可以起到警示和惩罚作用,防止和纠正质量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通过设立质量管理处罚制度,企业可以针对个人或团队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疏漏、违规或不良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处罚制度可以包括口头警告、扣减奖金、降低绩效评价和相关职务调整等。
这些处罚不仅可以起到惩罚作用,也可以通过警示他人,避免其他员工在质量管理中犯同样的错误。
质量管理奖励和处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需要企业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规划和操作。
首先,制度的设立应该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透明,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避免任意性和歧视性。
其次,设立奖励和处罚制度需要考虑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确保能够顺利实施。
比如,奖励制度应该设定明确的标准和指标,而处罚制度应该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幅度,避免主观随意和不公正。
全国质量奖标准
全国质量奖标准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竞争日益激烈,质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企业在产品质量、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方面的卓越成就,我国设立了国家级的全国质量奖。
全国质量奖是我国质量领域最高荣誉,是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一、全国质量奖的背景和意义全国质量奖是按照国际社会通行的奖励机制设立的,其目的是通过表彰优秀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和运用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提升国内企业竞争力。
全国质量奖的设立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全国质量奖的设立鼓励了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推动了企业整体素质的提升。
其次,全国质量奖的评选活动本身就是一种质量管理的过程,有助于培育企业的质量文化和持续改进的理念。
最后,全国质量奖的颁发不仅对企业具有示范作用,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选择优质产品的参考标准。
二、全国质量奖的评选标准全国质量奖的评选标准分为四个方面,即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质量成果、技术创新和社会责任。
具体标准如下:1. 企业质量管理水平:(1)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2)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3)质量管理组织和人员的配备情况;(4)质量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和实施情况;(5)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的应用情况。
2. 质量成果:(1)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2)客户满意度和持续改进的情况;(3)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投诉管理情况;(4)关键质量指标的达成情况。
3. 技术创新:(1)技术创新的组织和管理能力;(2)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情况;(3)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情况;(4)创新文化的建设和创新成果的转化情况。
4. 社会责任:(1)企业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情况;(3)职工安全和健康保障情况;(4)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捐赠情况。
三、全国质量奖的评选程序全国质量奖的评选一般由国家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021《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质量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评选周期为2年。
中国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90个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中国质量奖的申报、受理、评审、表彰以及宣传推广、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有关部门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
评选表彰委员会由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有关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企业家以及消费者代表等组成,负责中国质量奖的受理、评审、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分委员会和监督分委员会。
评审分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的评审相关具体工作。
监督分委员会负责监督中国质量奖的受理、评审、表彰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受理第七条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组织和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个人,可以自愿申报中国质量奖。
第八条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以下简称申报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三)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五)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六)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有所创新,并且成熟度高,具有推广价值。
第九条自然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申报中国质量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对中国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以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三)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创新的深入推进,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国家的繁荣稳定,建立和完善我国质量体系工作变得更加重要。
1997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了“中国质量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的概念,为实现国家质量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科学依据。
1999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发布了《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成为中国质量体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内容《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旨在奖励优秀的企业和个人,鼓励企业和个人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国家质量水平。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设立“国家质量奖”和“新产品质量奖”;2、建立质量奖评选标准,包括企业成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技术机构、推广质量工程、开展质量活动等;3、建立质量奖评选程序,并明确各级质量奖评选组织机构的职责;4、明确评选质量奖标准,比如产品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客户满意度、质量绩效指数等;5、建立质量奖评审机制,全面考核企业和个人的质量保证水平;6、积极支持质量培训,提高国家质量保证水平;7、管理质量奖证书,并明确奖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三、目的《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旨在坚持以质量促繁荣,以提高质量为主题,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激励企业创新和技术改进为目的,通过奖励有力地鼓励企业和个人努力提高质量水平,进一步促进企业质量改革,推动国家质量水平的持续提高和可持续发展。
四、影响《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通过奖励表彰,促进企业有效地提高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
同时,它也是推动我国质量体系发展的重要政策,不仅能在实施中实现质量提升,而且能够促进企业素质改革,更好地保障和提高国家质量水平。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
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家质量奖励制度,规范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质量奖是政府在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中国质量奖分为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每届不超过10个,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和个人每届不超过90个。
第四条中国质量奖的评选遵循自愿申请、不收费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质检总局)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质检总局设立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称评选表彰委员会),负责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具体实施。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中国质量奖的相关评审工作和监督工作。
评选表彰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承担中国质量奖的相关评审工作和评选表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质量奖的申请、评选、表彰、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二章申报、核实和受理第八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称申报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第九条申报中国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二)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十条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在获奖后五年内,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
第十一条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按照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申报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工作主管部门;(二)所在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三)质检总局指定的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联合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表彰为中国质量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中国质量协会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开展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活动。
为规范、公正地开展推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质量奖个人奖荣誉分为“中国杰出质量人”和“中国质量工匠”两项。
中国杰出质量人授予对我国质量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质量专家以及质量工作推进者,每年获奖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中国质量工匠授予恪守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在本职岗位上为质量提升做出非凡努力、取得突出成绩的各行业一线工作者,每年获奖者原则上不超过10人。
第三条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坚持“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根据评选标准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质量协会设立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活动的领导机构、推选机构和办事机构。
其中,领导机构为全国质量奖评
—— 1
审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推选机构由全国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和全国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组成;办事机构为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质量协会会员与事业发展部。
第五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选活动基本原则、规则,研究确定审定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研究解决推选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审定委员会由政府、行业、地区主管质量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权威质量专家组成。
负责审议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活动年度工作报告,审定年度获奖人员名单。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由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质量专家、质量工作者和评审员组成。
负责审议资料评审结果、答辩情况,并结合其他相关信息,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推荐获奖人员名单。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按照领导小组授权,开展全国质量奖个人奖推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三章评选标准
第九条中国杰出质量人奖项接受企业家、质量专家以及质量工作推进者的申报。
企业家评选标准为:
1. 重视全面质量管理,积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持续的质量改进以及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精益生产、QC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模式、工具和方法的推广起到主导和推动作用,显著提升组织的质量管理水平;
2. 重视培育企业的质量价值观和价值理念,推动形成独特的企业质量文化;
3. 注重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培育高效的质量管理团队;
4. 由于本人作为,近三年企业经营绩效呈现良好发展趋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并带动地区或行业质量管理提升与经济的发展;
5. 热心公益事业,近三年曾积极参与重大质量活动或者领导企业参与国家或国际重大质量活动。
质量专家评选标准为:
1. 在质量管理领域学术研究、知识传播、实践指导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得到广泛认可;
2. 主持或承担的研究课题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3. 为国内引进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做出突出贡献。
质量工作推进者评选标准为:
1. 近三年内,在本地区、本行业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
—— 3
理念、管理模式和方法,并取得突出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2. 由于本人作为,近三年内本地区或者本人职务所涉及范围内的先进质量方法应用范围、层次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 在质量推进工作中有创新,对本地区、行业的质量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条中国质量工匠奖项接受研发、设计、工艺、采购、生产、检验、销售、服务等质量各环节的一线工作者申报。
质量工匠的评选标准为:
1. 秉承工匠精神:崇尚精益求精,认真敬业,恪尽职守,注重技能传承;
2. 业务能力突出:在工作中是业务骨干,能应用先进质量技术方法及专业技术攻克解决业务难题,业务水平、技术技艺行业领先,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为组织的产品、服务和品牌打造做出突出贡献;
3. 注重创新:工作中善于创新,形成各类创新成果,并带动组织内的创新氛围、激发创新热情;
4. 坚持用户至上,追求卓越。
5. 创造突出的综合效益:工作成绩突出,所做工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一条此外,申报者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公德;
2. 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所在组织、所在地区中有一定影响力。
第四章推选程序
第十二条组织推荐或个人申报。
根据具体推选活动通知,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个人申报材料,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资料评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参选人进行资料评审,形成资料评审结果。
第十五条答辩。
组织评审专家对资料评审后确定的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形式可包括现场、视频、电话等。
第十六条综合评价。
综合资料评审结果、答辩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评审委员会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产生推荐获奖人员名单。
第十七条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获奖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八条审定。
审定委员会听取评审工作报告,结合公示反馈结果,审定获奖人员名单,并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表彰。
召开颁奖大会,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 5
第五章纪律
第二十条参选人和推荐组织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所申报材料或陈述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对违反的参选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参选资格。
第二十一条推选工作做到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推选活动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有关程序,做到公正廉明,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对外泄露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七年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