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的几点思考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刘茂森刘延震近年来,党中央接连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十二五”规划也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总体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要求“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让信用成为市场的基础桩。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到空前高度,人们对诚信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直接涉及纳税人的信用,直接体现了纳税人对国家的诚信,这是诚信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其他信用的基础。
纳税信用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税收职能的发挥,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重要无形资产,特别是良好的纳税信用更是纳税人优质的无形资产,它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力推手。
虽然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建设已经进行15年,特别是全国税务系统在2014年新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起到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导向作用,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现阶段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仍处在一个起步阶段,不管是从社会大众的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是纳税信用的规范立法层面、级别评价层面、结果应用层面,都需要进行完善和优化。
本文旨在通过对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查找新的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目前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建议,为税务部门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一、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建设现状分析(一)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2015年度,山东省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参评339402户,其中,评价出A级纳税人41592户,占总参评企业的12.25%;B级纳税人241559户,占71.17%;C级纳税人48172户,占14.19%;D级纳税人8079户,占2.38%。
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
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第一篇: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编者按: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讲是一种信用经济,在税收工作中引入纳税信用管理模式不但有利于倡导诚信守法经营、优化税收环境,同时对形成依法纳税、以德护税的税收征管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作者结合现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通过认真的调查和分析,就当前企业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讨,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设想和建议。
现刊发,供大家参考。
]诚实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追求,在我国古已有之,“仁义礼智信”是先人提倡并力求遵循的行为准则;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历代后人所熟诵。
二千多年后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信用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讲信用,正常的社会关系就难以维系,市场经济就难以发展和完善。
基于信用的重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目前,由于社会信用体制的不健全,税务部门仅就企业信用进行了评定,旨在实现建立企业信用与完善税收管理的“双赢”。
一、企业纳税信用的涵义及现状(一)基本涵义[找文章到大秘书-/-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企业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企业信用仅指企业对债务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意愿;广义的企业信用是指企业遵守诺言和实践成约的行为,它表现出企业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心理承诺和如期履行契约的能力,是企业基于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比较,追求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性经济行为。
其外延涉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定信用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企业与银行间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内部员工的合约信用关系,是一个包括守法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产品信用和服务信用等在内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用体系。
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税收信用建设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地推动纳税人遵守税法,促进国家税收稳定增长。
以下是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大力宣传教育
二、完善税收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税收信用评价体系,包括纳税人诚信度评价、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等,通过评价结果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激励守法诚信纳税人,惩戒失信违法纳税人。
三、加强税收信息共享
税收机关、工商机关、银行等部门之间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税收信息的跨部门共享,通过共享信息检验纳税人实际情况,确保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发现不合规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四、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根据纳税人的信用状况,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将诚信纳税人纳入红名单,享受优惠政策和待遇;将失信违法纳税人纳入黑名单,进行严格的处罚和限制措施,使失信行为受到惩戒,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
加强对税法法规的宣传解读,详细介绍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减少纳税人对税法的疑惑,规范税收行为,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性。
六、加强税收执法力度
加大对信用状况较差的纳税人的执法力度,通过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处罚力度等手段,对失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强信用、强执法的良好局面。
七、加强纳税人服务
总之,加强税收信用建设需要税务机关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完善评价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名单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纳税人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全面做好税收信用建设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推动税收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五篇范文]
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五篇范文]第一篇: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信用关系作为根本的社会关系,是整个经济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法律制度一起构成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
税收征纳关系作为社会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税收法律制度规范和调整的。
而税收法律制度作用的发挥,则是以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具有遵从意识和对其所承担的社会义务负责为前提条件的。
因此,税收信用是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反映涉税各方履行权利、义务的意愿和行为的一种税收道德规范。
加强税收信用建设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年和~年连续两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月都把“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作为主题,可见依法诚信纳税已经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为此,作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必须高度重视税收信用建设,积极营造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
一、税收信用建设的现状不容乐观近几年,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强,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随着税收宣传力度的加大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普及,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和遵守税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税务部门的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优化服务等得到明显加强。
可以说,税收信用建设正在深入人心。
但是,税收信用建设现状仍不容乐观。
一方面,长期以来,由于人们依法纳税的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受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利益驱动的影响,不履行纳税义务偷、逃税款,一直被一些纳税人视为致富的捷径。
据全省国税系统稽查部门统计,~年全年共检查纳税户60897户,查出有问题户14456户,查补税款32417万元。
可见,纳税人偷、逃税的行为还相当严重。
另一方面,个别税务部门和税务执法人员自律意识不强,在执法中有的违规操作,有的违章办事,甚至以税谋私,不仅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也直接影响了税收执法的公信度和税务部门在社会的形象。
另外,有些税务中介机构唯利是图,利用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打着合法的招牌,想方设法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有的明目张胆地帮助企业做假账,有的利用各种手段与税务干部拉关系,内外勾结,给税务机关执法带来阻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的信用度。
加强税收诚信管理
加强税收诚信管理税收诚信是维护税收正常征收的重要基础,对于实现税收管理的公平公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税收诚信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逃税、偷税漏税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税收秩序的稳定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为此,加强税收诚信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与惩戒、优化税收服务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加强税收诚信管理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税收诚信管理的核心是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它是保障税收秩序的有力武器。
应该进一步加强调查与处罚制度的建设,明确逃税、偷税漏税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为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法律支持。
同时,应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普及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遵纳纳税法律法规的程度。
二、加强监督与惩戒监督与惩戒是税收诚信管理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
同时,对于逃税、偷税漏税等行为严重的纳税人,应加大处罚力度,以儆效尤,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力遏制。
三、优化税收服务对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是加强税收诚信管理的重要内容。
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及时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咨询和指导,解答纳税人关于税收的疑难问题,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
同时,应优化纳税申报流程,简化操作流程,降低纳税人申报的难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四、弘扬税收文化弘扬税收文化是加强税收诚信管理的内在要求。
应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诚信意识和纳税意识。
同时,在税收宣传教育中注重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念,培养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只有通过广泛的税收文化宣传,才能真正实现税收诚信意识的深入人心。
总结起来,加强税收诚信管理是税收工作的迫切需求,也是实现税收管理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
我们应该立足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与惩戒、优化税收服务以及弘扬税收文化等方面,全面提升税收诚信管理水平,进一步稳步推进税收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确保税收秩序的稳定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和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税收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加强税收信用建设,提高人们对税收管理的信任度和档案的透明度,以实现税收稳定、安全和平衡。
下面是我个人的几点建议。
一、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信用实施税收政策是加强税收信用建设最重要的一环。
首先,税收政策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动摇,不能有误导性;其次,政策的目标和关键点必须清晰明确,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注重细节和实际效果;最后,政策的实施必须建立在透明和公正的基础之上,以保证每个纳税人有广泛的参与和公正的回应。
二、完善税收征管系统,提高征管效率和信用税收征管系统是税收征收的基础,其完善和高效运行对于税收信用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征管系统中,税收管理部门应当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完善的选优征收机制和建立口径一致的征收口子,加强对大型企业和高风险纳税人的监管,完善滞纳金的征收等以保证征管系统的高效性。
同时,征管系统也应当提高纳税人知晓度和透明度,促进税收纳改、执法透明等重要举措,提升征管模式的信用度。
三、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和纳税申报度量机制信息公开和纳税申报机制是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基础。
在信息公开方面,税收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一套透明的税务信息披露机制,包括税务机关官网、报刊媒体、纳税人业务终端、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税收信息、政策、制度和法规,使纳税人及时获取最新的税收信息,获得纳税申报的权利。
四、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和规范性,防止欺诈和避税行为税收执法是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基础。
税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嫌避税、偷税漏税、虚开发票和其他违法行为的调查和打击。
应当建立一整套现代化、高效、标准化的执法手段和机制,推进执法风格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强化审计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和纳税人的利益。
五、加强税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税收素质和法制素养加强税收素质与法制素养是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基础。
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
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纳税信用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纳税信用是贯穿全社会、影响全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基础,也是现代社会公民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
同时,纳税信用管理涉及到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也是国家权力的正当行使之一。
然而,当前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升纳税信用水平,是我们亟需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1. 评定标准不明确目前,评定纳税信用的标准和权重并没有准确明确的规定,很难保证评定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一些企业、个人存在以虚假的信息来换取更好的评价等不良的信用行为,损害了纳税信用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监管不力在纳税信用管理中,监管机构的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执法水平不高,很难对企业的税收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监管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给企业纳税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和成本增加。
3. 处罚力度不够对于一些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纳税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强有力,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存在违法、逃税行为的风险。
二、纳税信用管理的对策1. 加强纳税部门的专业化和管理能力的建设需要加强税收管理机构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培养,招聘高水平的人才进入行政机关,提高税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创新。
2. 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标准和机制需要建立完备的信用评价体系和标准,准确、公正、透明地评价和监测纳税人的纳税行为。
同时,还应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信用行为。
3. 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处罚力度加强监督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速度,加大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提高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纳税意识,形成有效的税收治理体系。
此外,也需要强化税收执法机构的协同作战、集成应用等功能。
三、纳税信用管理的优势纳税信用管理,既是一种强有力的社会规范和道德教育,也是一种有效的税收征管工具。
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
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信用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诚信指标。
纳税信用管理是指通过对纳税人税务行为的记录和评价,形成纳税信用记录,以此有效地约束纳税人诚信纳税,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然而,随着纳税信用管理的不断深入,其中的问题也逐渐浮现。
本文将从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1、信用评价标准与依据欠缺纳税信用评价是构建纳税信用管理的重要环节,但是当前存在许多评价标准和依据不明确的问题。
比如,目前纳税信用评价主要依据纳税人纳税记录和税务行政处罚情况,但是这些记录可能存在误判或者不完备的情况。
同时,与纳税信用相关的其他因素比如经营行为、财务状况等并未被充分考虑进去,导致了评价结果偏颇、不准确。
2、对诚信纳税人的关注度不足纳税信用管理的初衷是推动纳税人诚信纳税,但是当前管理中对诚信纳税人的关注度不足。
一方面存在一定的评价误判现象,导致了一些诚信纳税人被误判为失信纳税人;另一方面,失信纳税人在信用管理中受到了更多的关注,诚信纳税人则被忽视了,导致了诚信纳税人的积极性受挫。
3、信用记录查询和管理难度大纳税信用管理中的信用记录查询和管理是纳税人了解自身信用状况并进行自我监管的重要途径。
但是当前信用记录查询和管理的方式较为繁琐,需要纳税人到税务局或者网上税务局进行查询和管理,流程不够便捷。
同时,纳税信用管理和其他领域的信用记录分离存在较大的问题,不利于整体信用管理的推进。
二、对策探讨1、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依据纳税信用评价标准和依据的不明确,问题主要在于纳税行为存在多样性、动态性、复杂性,因此,在评价标准和依据的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这种复杂性和多样性。
同时,需要将评价指标和依据改进为取向更为科学、更具可操作性、更能真实反映纳税人纳税行为的标准。
2、提高对诚信纳税人的关注度在纳税信用管理中,对失信纳税人的管理是必要的,但是对诚信纳税人的关注也是不可或缺的。
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_调研报告.doc
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_调研报告得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奖优罚劣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以上四点原因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企业参与评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纳税信誉评定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从税务部门角度看存在的问题:1、评价内容的权威性还有待提高。
主要体现在不同职能部门都进行各自的评定,且标准不一,使得纳税信誉评定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其评定结果的“含金量”也因此打了折扣。
此外,就纳税信誉本身而言,地税系统和国税系统各自评定,导致一个企业可能是国税系统的纳税信用A级企业,却不是地税系统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造成一个企业两种纳税信誉等级的尴尬局面。
2、纳税信用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
缺乏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库,且管理工作、具体流程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与税收征管的联系不够密切,在税务稽查信用管理和日常税收信用管理方面尚没有规范性的制度。
仅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对一些信誉较好的企业提供开辟“绿色通道”等“优惠”服务,因随意性较大,易导致各地区做法各异,不利于信用的建立。
3、申报材料不够详实致使税务部门为企业承担了信用风险。
在目前的评定工作中,企业提供申报材料,自然希望顺利“当选”,其申报内容往往会“扬长避短”,虽然税务部门在评定过程中要经过两次审核,但在此过程中,税务机关与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税务部门评定企业纳税信誉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此外,企业经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变化因素很大,税务部门目前还很难做到对评定后的企业实施全方位的跟踪调查。
由于税务部门的信誉度高过其他评定的中介组织,如果不能保证评定结果100%的“含金量”,企业一旦出现问题,税务部门将为其承担失信的风险,税务部门的信誉也会因此受到损失。
4、评定手段相对落后。
从评定流程看,评定过程主要靠人工定性分析,工作量较大,一方面手工劳动牵制了部分税务工作者很大精力,造成工作量增加;另一方面评定结果易受人为因素影响,长期实行,不利于保证评定质量。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思考与建议刘茂森刘延震近年来,党中央接连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十二五”规划也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总体要求。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重点工作,要求“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要“让信用成为市场的基础桩。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到空前高度,人们对诚信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信用直接涉及纳税人的信用,直接体现了纳税人对国家的诚信,这是诚信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其他信用的基础。
纳税信用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税收职能的发挥,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在市场经济中重要无形资产,特别是良好的纳税信用更是纳税人优质的无形资产,它也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力推手。
虽然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建设已经进行15年,特别是全国税务系统在2014年新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起到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导向作用,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现阶段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仍处在一个起步阶段,不管是从社会大众的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是纳税信用的规范立法层面、级别评价层面、结果应用层面,都需要进行完善和优化。
本文旨在通过对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进一步查找新的信用管理办法施行后,目前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对策建议,为税务部门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一、山东省纳税信用管理建设现状分析(一)山东省国税系统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情况2015年度,山东省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参评339402户,其中,评价出A级纳税人41592户,占总参评企业的%;B级纳税人241559户,占%;C级纳税人48172户,占%;D级纳税人8079户,占%。
强化纳税信用管理
强化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减少逃税和欺诈行为,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强化纳税信用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监控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激励诚信行为,惩罚违法行为。
要强化纳税信用管理,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纳税信用评价应立足于真实准确的纳税数据,重点衡量纳税人在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发票使用等方面的信用情况。
评价指标应该客观公正,准确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诚信水平。
同时,要完善纳税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流通与互通,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其次,应加强纳税信用信息公开和公示。
透明公开是纳税信用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可以有效监督纳税人的行为,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政府部门应及时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公布,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了解纳税人的信用状况。
同时,还要加强纳税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纳税人的信用意识,引导他们主动参与纳税信用管理,自觉遵守税法纳税。
要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还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
激励诚信行为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愿和遵纪守法水平的有效途径。
可以通过降低税负、给予减免政策、优先办理各类证件等方式,激励纳税人守法纳税。
对于违法行为,应及时采取惩戒措施,如限制购房、限制出境等,对严重违法行为者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形成对不诚信行为的强有力打击。
此外,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对纳税信用信息的监管和保护。
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保护纳税人的隐私权,防止信用信息被滥用和泄露。
同时,要加强对纳税信用评价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避免评价体系被滥用或歧视。
强化纳税信用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
只有建立健全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推动纳税人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实现税收管理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关于纳税信用建设的几点思考(doc 6)
关于纳税信用建设的几点思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税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有税收法律体系的约束,也要有税收信用这一道德基础。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制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需要,纳税人长期拖欠税款、偷税骗税等失信现象比较突出。加快纳税信用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对税收法治的补充作用,引导纳税人加强信用管理,自觉诚信纳税,成为新形势下加强税收征管的迫切要求。一、强化信用硬约束,促进纳税信用道德法制化诚信纳税作为一种道德规,只是提供了纳税信用道德自觉的可能,还不等于纳税信用道德自觉的现实。由于道德约束是通过传统习惯、社会舆论、思想劝导、榜样示等柔性手段和途径来进行的,它可以冶人的主观世界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激励和引导现实的人们为实现超现实的理想目标和意义世界而努力,但当理想的道德与现实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它的软约束性除了给予人良心和道义上的谴责以外,并不能保证社会道德规的共同遵守。要保证纳税信用道德意识得到普遍养成和纳税信用道德规得到共同遵守,必须强化纳税信用道德的法制规约,用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力来保障纳税人的信用行为。当前,我国民法、刑法、反不当竞争法、税收征管法都有诚实守信的要求,但只是作了原则性的、抽象概括的规定,对行为人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力。近几年,社会对诚信的呼声渐涨,但更多地是局限于社会公德的畴去强调,并未将其提升到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重视加快社会信用法的组织制定,重视以税收基本法为核心的税收法律体系建立完善,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活动提供完整、公开和相对稳定的标准,从而奠定纳税信用健康发展的基础。二、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的纳税信用氛围“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是近几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这一宣传理念重在突出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优越性。在税收宣传工作中,税务机关应围绕宣传主题,让每一位公民深刻了解税收存在的必要性、重要性,让他们明白,税收的存在,从表面上看是政府的需要,实质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需要,对个别纳税人来说是无偿的,对纳税人整体上来说是有偿的,税收对社会发展带来了宏观效益和微观效益,纳税人的利益实质上与政府利益是统一的。当然,要真正取得纳税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将依法诚信纳税转为自觉行动,仅靠宣传是不够的,还要让社会主义税收优越性充分体现出来。只有保证税款的合法、合理支出,才能真正体现我国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今后,政府应大力提高税款使用的透明度,对预算支出项目加强实地考证、考核,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予以公开,让人民群众进行最广泛的监督。三、提升政府信用,以政府信用建设为表率政府信用是指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或公共权力的代理者信守规则、遵守诺言而取得的信任。政府信用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信用缺失在社会中的巨大影响与负面作用,如果政府不能做到诚实守信,其它的市场主体便会加以效仿,从而导致社会信用的大滑坡。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招商引资已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因“急功近利”,树政绩心切,做出了一些妨碍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公正的行为。为吸引外来投资者到本地投资兴业,有些地方政府不研究政策,不考虑实际,大肆渲染优惠政策,全力以“惠”招商。不管优惠政策是否、能否兑现,只要能先把外商请进门,就满口许诺,甚至擅自减税、免税或变相减免税。既然税能随意减免,本地投资者也不甘吃亏,找个乡镇一挂靠,便也摇身一变,成了该乡镇的外来投资商。近两年,地方政府转变观念,变直接减免税为财政奖励。但由于乡镇财力不足,加上随意减免税造成财政更趋紧,许多优惠都无法兑现。政府的失信,无论在税法遵从方面,还是在优惠政策兑现方面,都成为了纳税人不诚信纳税的理由。纳税信用遭遇空前危机。其实,招商的“第一竞争力”是良好的软硬综合环境,如社会信用度高、交通便利,通讯快捷,法制健全,治安良好,重商亲商等。各级政府应抓住根本,以环境招商,以诚信招商,重塑信用政府形象,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和表率作用。而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税务机关,则要依法办事,透明办税,清正廉洁,高效服务,并积极运用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引导纳税人发展生产、改善经营,做依法诚信征税的典。四、健全纳税信用评价机制,科学划分纳税信誉等级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就开始了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200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拉开了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幕。按照统一布署,全国各地依照确定的条件和标准,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认证,并根据评估结果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目前,这项工作主要由各级税务部门来运作,尚处于纳税信用管理的初级阶段。从趋势上看,按市场化的发展要求,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应逐步移交给社会中介机构来完成。专门性的信用评估机构不仅可以通过专业化的经营降低业务成本,还可以增强信用评定结果的法律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得到社会各方的认可。税务部门要逐步创造条件,通过规市场准入、退出等监管机制,培植纳税信用中介机构有序发展,逐步将相关业务移交给中介机构来完成。中介机构按照规化、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要求,利用现代信息化科技手段,将各类分别采集、分散采用的征管数据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整合,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信息数据,建立纳税信用数据库,并定期进行比对,发现纳税违规行为及时记录备案,以此为依据授予纳税人不同的信用等级。五、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纳税失信成本纳税信用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纳税失信成本过低。在信用体系健全的国家,失信成本十分昂贵,对于企业可能面临破产,对于个人就意味着难以在社会立足。在我国,由于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纳税人失信所付出的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偏低。一个健全、有效的失信惩戒制度是由直接惩罚和间接惩罚共同作用完成的。直接惩罚主要来自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公会,间接惩罚则主要来自专业化、社会化的信用数据库,通过向社会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查询与评价来达到对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的目的。对纳税失信行为,税务机关加大稽查、监管和打击力度固然重要,但从长远来看,让失信纳税人进入社会诚信档案的“黑”, 形成以信用数据库为纽带的广泛的市场联防,才是打造“诚信”的关键所在。在西方一些国家,资信公司调查、征集当事人的社会综合信用资料,出具信用报告,供业务对象付费查询。其中,税收信誉是当事人信用资料中的一项重要信息。如果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欠佳、纳税信誉等级低,则其在商务、信贷、消费、求职等方面都会受到很大制约。目前,我国已出现了个人征信,开始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体系,为个人和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为社会提供个人信用咨询服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用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体系的发展,纳税信用应不仅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通行证,更要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通行证。。
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
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考王莹,黄馨怡(扬州大学商学院,江苏扬州225009)摘要:中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始终不尽人意。
究其原因,除税法宣传不够深入、税收制度不够完善、公民纳税意识淡薄之外,个人信用制度的阙如,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为此,加强税收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应加快我国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税收信用;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7-0089-03收稿日期:2016-04-27基金项目:江苏省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X2015800);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201511117005Z)作者简介:王莹(1993-),女,江苏宿迁人,本科学生,研究方向:金融学、财税学;黄馨怡(1995-),女,江苏扬州人,本科学生,研究方向:会计学。
近年来,因缺乏个人信用而导致的恶性事件甚嚣尘上,如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问题;同样地,信用问题在税收领域也很突出,具体表现为纳税人偷漏税,征税人随意征税,用税人用税不公开、暗箱操控税收所得。
为了社会经济稳健发展,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一)国外研究状况美国的Cagan.p (1958)首先运用现金比率法来测估逃税的规模,即二战后美国人们因为偷逃税而少申报自己的收入所占的比例几乎达到了向国内收入署所申报总额的23%;[1]英国的道尔顿(1969)认为租税的本质之异于政府其他收入者,即在纳税人与政府间无直接的同等交换物存在;[2]威廉·配第(1981)提出税收应当贯彻“公平”、“简便”、“节省”三条标准;[3]日本北野弘久(2001)认为,若不将信用法则引入税务行政理论上就肯定会产生违法行政(违反租税法律主义);[4]英国的西蒙·詹姆斯(2009)提出应提高失信成本,主要通过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来实现。
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的思考与建议随着国家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征管的不断加强,各地纳税人的税收信用意识逐渐增强,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也日趋重要。
税收信用体系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利用税收信息化技术,建立纳税人的税收信用记录,对其纳税行为进行评价、分类和管理,以增强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如何构建完善的税收信用体系,成为当前税收征管领域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如何构建税收信用体系的思考和建议进行剖析。
一、加强税收信用宣传和教育要想构建一个完善的税收信用体系,首先需要加强税收信用宣传和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普及税收信用知识,引导纳税人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提高纳税人的自律意识和遵规守法意识。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为建设税收信用体系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纳税人档案和信用评价系统要构建税收信用体系,需要建立纳税人档案和信用评价系统。
纳税人档案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记录、税务处理记录、税收违法行为记录等内容,是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系统的基础。
信用评价系统应该采用科学客观的评价指标,建立细致、全面的信用评价模型,评价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对信用较好的纳税人给予优惠政策,对信用较差的纳税人予以惩戒。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互通共享要构建税收信用体系,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互通共享。
通过对纳税人档案和信用评价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税务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构建协同管理和共治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精准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开放式API接口,实现税务信息与其他部门的数据互通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提高信息素质,促进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四、落实法制化征收和信用修复机制要构建税收信用体系,还需要落实法制化征收和信用修复机制。
税收征收必须依靠法律规定,使纳税人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自主选择合理的纳税方式。
对于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给予惩戒,加大法律和行政处罚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思考
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思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履约能力,对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
这一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纳税法律法规,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维护税收公平公正,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
首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公正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工作,必须要保证公正、公平和客观。
然而,由于评定标准的不明确和主观性较强,以及评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和人为干预等问题,导致评定结果可能不够准确和公正。
因此,需要建立严格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对评定过程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透明度也需要得到加强。
透明度是评定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可以提高评定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然而,目前评定过程和标准缺乏公开,评定结果也没有及时向纳税人公示,导致纳税人对评定结果的理解和信任度不高。
为了提高透明度,应该将评定过程和标准公开,向纳税人解释评定结果的依据和原因,并建立公开反馈机制,接受纳税人的申诉和监督。
再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应该注重分类管理和精细化服务。
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是多样化的,同样的信用等级评定对不同纳税人可能存在不公平和不公正。
因此,应该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特点、履约能力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并提供相应的精细化服务。
例如,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可以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可以加强监督和检查。
最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还需要与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衔接和协调。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是对纳税人的行为和信用进行评价,需要与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衔接和协调。
例如,应该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信用贷款等制度相互衔接,形成全面的信用管理体系。
同时,还应建立纳税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机制,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能够有效地应用于其他管理领域,形成激励约束的良性循环。
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对税收工作的
意见和建议
以下是加强税收信用建设的几点建议:
1. 建立完善的税收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一个全面、客观、科学的税收信用评价体系,
对纳税人进行评价,将其纳税信用情况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一个公平的
评价标准,增强纳税人的信用意识。
2. 提高税收信息共享和透明度:加强税收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纳税人的个人信
息保护机制,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和程序有更好的了解,减
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和疑虑。
3. 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一个监督机制,对税收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纳税行为的成本
和风险,增强纳税人诚信度。
4. 加强税收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如宣传广告、培训等,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宣
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纳税合规程度,引导纳税人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5. 优化税收征管体制:加大对税收征管的投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加快税收查处和追缴速度,增强纳税人对税收监管的信任度。
通过以上的建议,可以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建设,提高纳税人的税收信用度,促进税
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和思考作者:陈闻宇单路雨来源:《辽宁经济》2021年第10期〔内容提要〕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辽宁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公告》要求,立足辽宁省情积极制定和落实契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有效举措,全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立足辽宁实际,在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深化完善纳税信用领域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纳税信用管理纳税信用修复知情权清单制“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诚实守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傲的美德。
当前,我国正大力推进信用社会建设,纳税信用管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经营秩序的公平公正、促进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推动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通过对辽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的深入调研,就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谈一些粗浅看法。
一、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实践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以下简称《公告》)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公告》进一步优化了信息采集、评价标准、奖惩措施等内容,通过纳税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机评代替人工评价,既减轻了税务干部工作负担,又有效避免了人为干预,大幅提高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涵盖信息采集、级别评价、动态调整、结果应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较为完备的纳税信用制度体系,纳税信用管理更加严谨科学。
辽宁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公告》要求,立足辽宁省情积极制定和落实契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有效举措,全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评价机制,奠定扎实基础辽宁省税务局建立由纳税服务、征管科技、政策法规、稽查管理、税源管理、规划核算、数据管理等部门组成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印发文件明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评价要求,进一步强化纳税信用管理。
基层税务人员如何加强税收信用管理
基层税务人员如何加强税收信用管理在当代社会,税收信用管理是国家税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税务工作在实践中发挥着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等重要作用,而税收信用管理作为税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纳税人遵纳税收法律、规范税务行为、促进税收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税收信用管理的重要性税收信用管理是一种旨在激发纳税人遵守税法的自觉性,培养良好税收行为习惯的管理方式。
加强税收信用管理,对于推动纳税人依法纳税、增强税收征管能力、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来说,加强税收信用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只有通过提高纳税人遵守税法的自觉性,确保税收的全面征收,才能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进而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2. 维护税收公平:加强税收信用管理可以打击偷逃漏税行为,减少不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促进税源升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 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税收信用管理可以通过完善税收信用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负担,并使税者更加便捷地履行纳税义务。
二、加强基层税务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基层税务人员的素质培养是强化税收信用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只有通过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开展税收信用管理工作。
下面,就基层税务人员如何加强税收信用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学习新税收法规:基层税务人员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更新动态,主动学习新税收法规,不断提高自己对税收法规的掌握和理解能力,以便更好地指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2. 做好纳税人风险评估:基层税务人员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历史纳税记录、资信情况等,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估。
通过对纳税人信用状况的全面评估,可以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3. 提供优质服务:基层税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解答其纳税咨询,提供相关税收政策资讯等,以增强纳税人对税收管理的理解和认同。
报告总结-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 精品
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编者按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讲是一种信用经济,在税收工作中引入纳税信用管理模式不但有利于倡导诚信守法经营、优化税收环境,同时对形成依法纳税、以德护税的税收征管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作者结合现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通过认真的调查和分析,就当前企业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讨,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设想和建议。
现刊发,供大家参考。
]诚实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追求,在我国古已有之,仁义礼智信是先人提倡并力求遵循的行为准则;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历代后人所熟诵。
二千多年后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信用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讲信用,正常的社会关系就难以维系,市场经济就难以发展和完善。
基于信用的重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目前,由于社会信用体制的不健全,税务部门仅就企业信用进行了评定,旨在实现建立企业信用与完善税收管理的双赢。
一、企业纳税信用的涵义及现状一基本涵义[找文章到大秘书--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企业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企业信用仅指企业对债务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意愿;广义的企业信用是指企业遵守诺言和实践成约的行为,它表现出企业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心理承诺和如期履行契约的能力,是企业基于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比较,追求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性经济行为。
其外延涉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定信用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企业与银行间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内部员工的合约信用关系,是一个包括守法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产品信用和服务信用等在内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用体系。
企业的纳税信用则是企业信用广义涵义中的一种情况。
它指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账簿管理、税务检查情况等多方面对企业纳税进行综合社会诚信的评价。
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_1
关于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的探讨与思考[编者按: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讲是一种信用经济,在税收工作中引入纳税信用管理模式不但有利于倡导诚信守法经营、优化税收环境,同时对形成依法纳税、以德护税的税收征管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作者结合现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通过认真的调查和分析,就当前企业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讨,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设想和建议。
现刊发,供大家参考。
]诚实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追求,在我国古已有之,“仁义礼智信”是先人提倡并力求遵循的行为准则;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历代后人所熟诵。
二千多年后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信用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讲信用,正常的社会关系就难以维系,市场经济就难以发展和完善。
基于信用的重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目前,由于社会信用体制的不健全,税务部门仅就企业信用进行了评定,旨在实现建立企业信用与完善税收管理的“双赢”。
一、企业纳税信用的涵义及现状(一)基本涵义[找文章到第1文秘-/-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企业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企业信用仅指企业对债务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意愿;广义的企业信用是指企业遵守诺言和实践成约的行为,它表现出企业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心理承诺和如期履行契约的能力,是企业基于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比较,追求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性经济行为。
其外延涉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定信用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企业与银行间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内部员工的合约信用关系,是一个包括守法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产品信用和服务信用等在内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用体系。
企业的纳税信用则是企业信用广义涵义中的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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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纳税信用管理的几点思考作者:朱雨杰陈忠海徐震日期:2012-10-11内容摘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纳税信用是衡量一个企业或个人商业信誉的重要尺度,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有利于推动我国税收环境向制度化、规范化、信用化发展。
然而当前的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出现缺乏权威性、应用范围不广、奖惩措施不力、信息化水平滞后等问题,导致纳税人参评动力不足,基层管理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后续管理无法跟进,降低了纳税信用的实用性。
因此,本文从纳税信用管理现状出发,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公平信息化一、纳税信用管理的意义信用是长时间积累的信任和诚信度,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
纳税信用管理就是根据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状况的各项指标,对企业纳税信用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的结果进行监管、推广和应用的过程。
纳税信用管理主要的意义在于:(一)纳税信用管理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3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由此可见,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开展纳税信用管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建立健全我国信用法律体系一个重要的环节。
当前,偷逃骗税的违法情况还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建立纳税信用体系,对于规范市场行为、惩戒和打击违法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纳税信用管理有助于提高税务部门征管水平纳税信用管理的根本依据是《税收征管法》,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纪处理等五个方面建立考核评价指标,形成了较为科学的评价体系。
一方面,有利于税务部门对不同的企业分类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举措,明确管理重心,提高征管水平;另一方面,纳税信用管理促使企业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按期申报税款,依法诚信纳税,减轻了税务部门的征管压力,2012年1月-8月,江西省地税局纳税人申报率达到 98.42%,案源数量从2009年2890起到2010年2369起、2011年2055起,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二、目前纳税信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纳税信用评定的内容与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表一),2006年江西省地税局依据此办法,制订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作业指导书》,成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标准化文本。
表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与标准江西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始于2004年(评定2003年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每两年开展一次,2003-2011年度共评定了A级国地税共管户1878户,A级地税单管户504户(图一),数量大幅度增长,表明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意识逐步提高。
图一:2003-2011年江西省A级纳税信用等级户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规模和覆盖面逐年扩大,有效加强了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建立征纳双方互信体系,促进企业完善自身经营行为,提高纳税遵从度。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降低了纳税信用等级的权威性、管控性和实用性。
主要问题是:(一)纳税信用评定条件不够科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主要的依据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省市的方案附加了一些额外的评审条件,使得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科学性不足。
根据《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的通知》(赣国税发〔2012〕56号)文件规定,评定为A级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年纳税额必须在200万元以上,B级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年纳税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上,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地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赣地税发〔2012〕50号)的规定,A级地税纳税人必须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
从2010年江西省纳税人入库税收收入规模统计图(图二)可以看出,92%的纳税人入库税收在1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仅有2%,也就是说,大部分的纳税人未评之前就被排除在了A级纳税信用等级之外。
另一方面,年纳税额多的企业并不一定遵守税法,某市2010-2011年A级地税纳税人待初步评审企业,40户年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地税纳税人中就有8户存在查补税款的情形,占20%之多。
因此,以年纳税额多少来定纳税信用等级缺乏公平基础,将导致大部分中小企业参评积极性不高。
图二:2010年江西省纳税人入库税收收入规模统计(二)纳税信用惩处措施缺乏操作和约束性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是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中对A、B级纳税人制定了激励措施,对C、D级纳税人则有相应的管理和惩罚措施(表二)。
表二:纳税人激励与监控措施A级纳税人(一)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二)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三)放宽发票领购限量;(四)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五)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B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C级纳税人(一)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二)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三)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四)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五)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六)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纵观这些举措,激励措施可操作性不强,后续跟踪管理不力,惩处措施约束性不强、力度不大。
例如对A级纳税人,按照规定“除专项、专案、金税协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但基层一些稽查干部,在发现A级企业存在税收异常情况时,并没有慎重请示领导或是提前约谈企业,而是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大搞税务检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此外,“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放宽发票领购限量”两项举措业已过时,实际应用不多,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好处,难以形成正面激励。
对于D级纳税人,文件要求要加强监管,“按照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但由于缺乏征管系统的信息支撑以及管理人员的疏于管理等多种原因,此项规定往往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纳税人约束不强。
(三)纳税信用缺乏广泛应用性和较高层次性目前,纳税信用的应用范围仅限于税务部门,没有纳入社会统一的信用体系中,尚未建立起与工商、银行、海关、公安等各部门信息互通的机制,缺乏纳税信用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失信惩罚未与社会信用相挂钩,使得纳税信用不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作用。
此外,还没有通过互联网站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信用查询数据库,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开发应用存在空白,社会认同度较低,远没有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同度高。
(四)纳税信用管理缺乏信息化支撑一是评定过程中过分依赖人工,结果准确性难以保证。
主要原因是目前还没有一套“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包含各部门对纳税人的日常综合评分情况,实现对纳税人资料档案化、常态化管理。
二是在应用过程中信息化水平薄弱。
纳税信用等级应用中的功能开发相对滞后。
目前,江西省地税征管系统还无法录入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人员、稽查人员、前台工作人员无法迅速从征管系统中获知企业纳税信息。
三是纳税信用数据共享不够,没有建成系统专业的查询网络,也没有实现与国税、工商、海关等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共享。
(五)纳税信用缺乏动态化管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文件要求,“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实施动态管理”,目前纳税信用等级只重视结果,而忽视了对纳税人的跟踪管理,一旦评定以后,在两个年度内,就不会改变评定结果,缺乏有效的常态化审核。
同时文件中只提到A、B级企业的降级制度,而没有提到C、D级企业的升级措施,此举不利于激励C、D级企业,提高积极性和税法遵从度。
三、国外纳税信用管理的几点启示信用在西方很多国家被视为“第二代身份证”,而纳税信用作为社会信用的重要一环一直为各国所重视,这些国家的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一)美国纳税信用体系。
一是建立了包括纳税人遵从测度和模型判别方法在内的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对纳税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偷漏税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评估;二是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税收信用评级、税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在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也促进了信用中介行业的发展;三是纳税信用等级应用范围广、约束力大,将税收信用应用到投资、消费、贸易及贷款等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申报不实后,在对其书面通知无效的情况下,还会降低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冻结其银行账户、信用卡、资产,情节严重的甚至给予刑事处罚。
(二)日本纳税信用体系。
一是建立会员制信用信息机构,政府给予会员必要的法律和经济支持,成员之间可以互相了解个人信用信息;二是推行蓝色申报制度,“蓝色申报表”是针对信用等级较好纳税人使用,“白色申报表”对于财务会计制度不够健全的一般纳税人使用,持“蓝色申报表”的纳税人能够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
(三)英国纳税信用体系。
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英国对有欺诈、瞒骗税收或欠税行为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社会信用体系降低其信用度,如降低其在银行的借贷信用额度等;二是具有规范的社会中介组织。
(四)墨西哥纳税信用体系。
一是建立完善的纳税信用记录。
墨西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网络平台评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二是严格监管,严惩纳税违法者,不定期对纳税人申报单进行抽查,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
纵观国外纳税服务体系,结合当前中国纳税信用管理现状,能够得出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作保障,如美国政府先后颁布了16部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二是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遍布全国和行业的信息网络系统,促使银行、税务、工商、海关等部门实现纳税人信息的共享和互换,使纳税信用等级得到了广泛应用;三是充分发挥了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如澳大利亚纳税人可以通过政府授权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来寻求自己需要的纳税代理服务,使税收管理工作得到了补充和延伸;四是有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