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企业标准鱼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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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附件13: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1.固态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2.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3.液体调味料: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4.食用调味油: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微生物指标超标;3.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

《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XX调味品有限公司XX—2022《食用调味油》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本标准代替XX-2019《食用调味油》,与XX-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微生物指标:根据GB 29921-2021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采样方案和限量进行调整;——贮存:增加了常温贮存条件;——保质期:修订了表述方式。

一、主要原辅材料要求具体见标准文本4.1的要求。

二、感官要求按产品正常应有的色泽、气味与滋味、组织形态及杂质要求进行规定。

三、理化指标1、指标项目根据《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附表设置。

2、水分及挥发物等指标按产品实际特性进行规定。

3、酸价、过氧化值根据GB 2716进行规定。

4、铅、镉、镍、总砷、苯并[a]芘依据GB 2762的限量进行规定,且铅严于GB 2762要求。

6、鉴于食用调味油中蔬菜等添加量极少,故未依据GB 2763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限定。

四、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依据GB 29921,同时参照DB31/2002-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规定执行。

五、试验方法感官指标按感官进行检验;净含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均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检验。

六、标准结构标准结构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本企业标准在征求公司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修改、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发布形成公示稿,上传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公示期满后,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并针对其内容进行说明或者修订,从而形成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公示情况表上传,完成备案正式向社会公布。

企业标准编制小组2022年11月1。

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风险等级确定表

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风险等级确定表

附表 1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表 1-1.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序号12 3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粮食加工品粮食加工品粮食加工品类别编号010101020103类别名称小麦粉大米挂面品种明细1.通用: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低筋小麦粉、全麦粉、其他2.专用:营养强化小麦粉、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自发小麦粉、专用全麦粉、小麦胚(胚片、胚粉)、其他大米、糙米类产品(糙米、留胚米等)、特殊大米(免淘米、蒸谷米、发芽糙米等)、其他1.普通挂面2.花色挂面3.手工面食品风险等级低(Ⅰ)低(Ⅰ)低(Ⅰ)分值(S)13.513.513.5序号45 6 7 8 9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调味品类别编号010402010202020303010302类别名称其他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酱油食醋品种明细1.谷物加工品:高粱米、黍米、稷米、小米、黑米、紫米、红线米、小麦米、大麦米、裸大麦米、莜麦米(燕麦米)、荞麦米、薏仁米、八宝米类、混合杂粮类、其他2.谷物碾磨加工品:玉米碜、玉米粉、燕麦片、汤圆粉(糯米粉)、莜麦粉、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粉、绿豆粉、黄豆粉、红豆粉、黑豆粉、豌豆粉、云豆粉、蚕豆粉、黍米粉(大黄米粉)、稷米粉(糜子面)、混合杂粮粉、其他3.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米粉制品、其他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子油、亚麻籽油、油茶籽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其他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植脂末、其他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鹅油、骨髓油、水生动物油脂、其他酱油1.食醋2.甜醋食品风险等级低(Ⅰ)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分值(S)14.018.018.518.019.018.018.5序号10111213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调味品调味品调味品调味品类别编号0303030403050306类别名称味精酱类调味料食盐品种明细1.谷氨酸钠(99%味精)2.加盐味精3.增鲜味精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 、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2.半固体(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复合调味酱、其他3.固体调味料: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风味汤料、酱油粉、食醋粉、酱粉、咖喱粉、香辛料粉、复合调味粉、其他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5.水产调味品: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1.食用盐:普通食用盐(加碘)、普通食用盐(未加碘)、低钠食用盐(加碘)、低钠食用盐(未加碘)、风味食用盐(加碘)、风味食用盐(未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加碘)、特殊工艺食用盐(未加碘)2.食品生产加工用盐食品风险等级低(Ⅰ)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分值(S)14.017.018.017.0序号141516171819202122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肉制品肉制品肉制品肉制品乳制品乳制品乳制品饮料饮料类别编号040104020403040405010502050306010602类别名称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品种明细1.酱卤肉制品:酱卤肉类、糟肉类、白煮类、其他2.熏烧烤肉制品3.肉灌制品:灌肠类、西式火腿、其他4.油炸肉制品5.熟肉干制品:肉松类、肉干类、肉脯、其他6.其他熟肉制品1.发酵灌制品2.发酵火腿制品1.冷藏预制调理肉类2.冷冻预制调理肉类1.肉灌制品2.腊肉制品3.火腿制品4.其他肉制品1.巴氏杀菌乳2.高温杀菌乳3.调制乳4.灭菌乳5.发酵乳1.全脂乳粉2.脱脂乳粉3.部份脱脂乳粉4.调制乳粉5.乳清粉1.炼乳2.奶油3.稀奶油4.无水奶油5.干酪6.再制干酪7.特色乳制品 8.浓缩乳1.饮用天然矿泉水2.饮用纯净水3.饮用天然泉水4.饮用天然水 5.其他饮用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食品风险等级高(Ⅳ)高(Ⅳ)高(Ⅳ)高(Ⅳ)高(Ⅳ)中等(Ⅲ)高(Ⅳ)高(Ⅳ)高(Ⅳ)高(Ⅳ)高(Ⅳ)中等(Ⅲ)较低(Ⅱ)分值(S)26.025.526.525.526.523.027.026.028.028.026.522.519.5序号23242526272829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饮料饮料饮料饮料饮料方便食品方便食品类别编号0603060406050606060707010702类别名称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品种明细1.原茶汁:茶汤/纯茶饮料2.茶浓缩液3.茶饮料4.果汁茶饮料5.奶茶饮料6.复合茶饮料7.混合茶饮料8.其他茶(类)饮料1.果蔬汁(浆):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2.浓缩果蔬汁(浆)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饮料、果浆饮料、复合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酵果蔬汁饮料、水果饮料、其他1.含乳饮料2.植物蛋白饮料3.复合蛋白饮料1.风味固体饮料2.蛋白固体饮料3.果蔬固体饮料4.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6.可可粉固体饮料7.其他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食用菌固体饮料、其他1.咖啡(类)饮料2.植物饮料3.风味饮料4.运动饮料5.营养素饮料6.能量饮料7.电解质饮料8.饮料浓浆9.其他类饮料1.油炸方便面2.热风干燥方便面3.其他方便面1.主食类:方便米饭、方便粥、方便米粉、方便米线、方便粉丝、方便湿米粉、方便豆花、方便湿面、凉粉、其他2.冲调类:麦片、黑芝麻糊、红枣羹、油茶、即食谷物粉、其他食品风险等级较低(Ⅱ)中等(Ⅲ)中等(Ⅲ)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分值(S)19.522.522.519.519.519.519.5序号303132333435363738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方便食品饼干罐头罐头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食品类别编号070308010901090209031001110111021103类别名称调味面制品饼干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其他食品品种明细调味面制品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压缩饼干、曲奇饼干、夹心 (注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煎饼、装饰饼干、水泡饼干、其他火腿类罐头、肉类罐头、牛肉罐头、羊肉罐头、鱼类罐头、禽类罐头、肉酱类罐头、其他1.水果罐头:桃罐头、橘子罐头、菠萝罐头、荔枝罐头、梨罐头、其他2.蔬菜罐头:食用菌罐头、竹笋罐头、莲藕罐头、番茄罐头、豆类罐头、其他其他罐头:果仁类罐头、八宝粥罐头、其他1.冰淇淋2.雪糕3.雪泥4.冰棍5.食用冰6.甜味冰7.其他冷冻饮品1.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汤圆、速冻粽子、速冻面点、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2.熟制品:速冻饺子、速冻包子、速冻粽子、速冻其他面米制品、其他1.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2.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速冻其他食品食品风险等级较低(Ⅱ)较低(Ⅱ)中等(Ⅲ)较低(Ⅱ)较低(Ⅱ)高(Ⅳ)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中等(Ⅲ)中等(Ⅲ)分值(S)19.517.521.017.017.025.519.019.520.024.024.0品种明细1.焙烤型2.油炸型3.直接挤压型4.花色型1.干制薯类2.冷冻薯类3.薯泥(酱)类4.薯粉类5.其他薯类1.硬质糖果;2.奶糖糖果;3.夹心糖果;4.酥质糖果5.焦香糖果(太妃糖果);6.充气糖果;7.凝胶糖果8.胶基糖果;9.压片糖果; 10.流质糖果; 11.膜片糖果 12.花式糖果; 13.其他糖果 1.巧克力 2.巧克力制品1.代可可脂巧克力2.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果汁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含乳型果冻、其他型果 冻 类别名称膨化食品 薯类食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 巧克力制品果冻食品、食品 添加剂类别 薯类和膨化 食品 薯类和膨化 食品糖果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制品食品风险 等级 较低 (Ⅱ) 较低 (Ⅱ)较低 (Ⅱ)较低(Ⅱ) 较低 (Ⅱ)中等 (Ⅲ)分值(S)19.018.017.518.018.020.5类别 编号 120112021301130213031304序号394041424344序号4546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类别编号14011402类别名称茶叶茶制品品种明细1.绿茶:龙井茶、珠茶、黄山毛峰、都匀毛尖、其他2.红茶:祁门工夫红茶、小种红茶、红碎茶、其他3.乌龙茶:铁观音茶、武夷岩茶、凤凰单枞茶、其他4.白茶:白毫银针茶、白牡丹茶、贡眉茶、其他5.黄茶:蒙顶黄芽茶、霍山黄芽茶、君山银针茶、其他6.黑茶:普洱茶(熟茶)散茶、六堡茶散茶、其他7.花茶:茉莉花茶、珠兰花茶、桂花茶、其他8.袋泡茶:绿茶袋泡茶、红茶袋泡茶、花茶袋泡茶、其他9.紧压茶:普洱茶(生茶)紧压茶、普洱茶(熟茶)紧压茶、六堡茶紧压茶、白茶紧压茶、花砖茶、黑砖茶、茯砖茶、康砖茶、沱茶、紧茶、金尖茶、米砖茶、青砖茶、其他紧压茶1.茶粉:绿茶粉、红茶粉、其他2.固态速溶茶:速溶红茶、速溶绿茶、其他3.茶浓缩液:红茶浓缩液、绿茶浓缩液、其他4.茶膏:普洱茶膏、黑茶膏、其他5.调味茶制品:调味茶粉、调味速溶茶、调味茶浓缩液、调味茶膏、其他6.其他茶制品:表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绿茶茶氨酸、其他食品风险等级较低(Ⅱ)较低(Ⅱ)分值(S)15.516.0序号4748495051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酒类酒类类别编号14031404150115021503类别名称调味茶代用茶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品种明细1.加料调味茶:八宝茶、三泡台、枸杞绿茶、玄米绿茶、其他2.加香调味茶:柠檬红茶、草莓绿茶、其他3.混合调味茶:柠檬枸杞茶、其他4.袋泡调味茶:玫瑰袋泡红茶、其他5.紧压调味茶:荷叶茯砖茶、其他1.叶类代用茶:荷叶、桑叶、薄荷叶、苦丁茶、其他2.花类代用茶:杭白菊、金银花、重瓣红玫瑰、其他3.果实类代用茶:大麦茶、枸杞子、决明子、苦瓜片、罗汉果、柠檬片、其他4.根茎类代用茶:甘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其他5.混合类代用茶: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其他6.袋泡代用茶:荷叶袋泡茶、桑叶袋泡茶、其他7.紧压代用茶:紧压菊花、其他1、白酒2、白酒(液态);3、白酒(原酒)1.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2.冰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3.其他特种葡萄酒:原酒、加工灌装4.发酵型果酒:原酒、加工灌装1.熟啤酒;2.生啤酒;3.鲜啤酒;4.特种啤酒食品风险等级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中等(Ⅲ)中等(Ⅲ)较低(Ⅱ)分值(S)16.016.019.521.020.519.5序号525354555657585960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酒类酒类酒类蔬菜制品蔬菜制品蔬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果制品类别编号150415051506160116021603160417011702类别名称黄酒其他酒食用酒精酱腌菜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蜜饯水果制品品种明细黄酒:原酒、加工灌装1.配制酒:露酒、枸杞酒、枇杷酒、其他2.其他蒸馏酒:白兰地、威士忌、俄得克、朗姆酒、水果白兰地、水果蒸馏酒、其他3.其他发酵酒:清酒、米酒(醪糟)、奶酒、其他食用酒精调味榨菜、腌萝卜、腌豇豆、酱渍菜、虾油渍菜、盐水渍菜、其他1. 自然干制蔬菜;2.热风干燥蔬菜;3.冷冻干燥蔬菜;4.蔬菜脆片;5.蔬菜粉及制品1.干制食用菌;2.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1.蜜饯类;2.凉果类;3.果脯类;4.话化类;5.果丹(饼)类6.果糕类1.水果干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桂圆、椰干、大枣干制品、其他2.果酱:苹果酱、草莓酱、蓝莓酱、其他食品风险等级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中等(Ⅲ)较低(Ⅱ)较低(Ⅱ)较低(Ⅱ)中等(Ⅲ)较低(Ⅱ)分值(S)19.519.516.022.516.016.016.020.520.0序号6162636465666768697071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水产制品水产制品水产制品水产制品水产制品类别编号18011901200120022101220122022203220422052206类别名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糖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及鱼糜制品冷冻水产制品熟制水产品生食水产品品种明细1.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2.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虎魄桃仁、其他3.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其他1.再制蛋类:皮蛋、咸蛋、糟蛋、卤蛋、咸蛋黄、其他2.干蛋类: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其他3.冰蛋类: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其他4.其他类:热凝固蛋制品、其他可可粉、可可脂、可可液块、可可饼块、其他焙炒咖啡豆、咖啡粉、其他1.白砂糖2.绵白糖3.赤砂糖4.冰糖:单晶体冰糖、多晶体冰糖 5.方糖 6.冰片糖 7.红糖 8.其他糖:具体品种明细虾米、虾皮、干贝、鱼干、干燥裙带菜、干海带、干紫菜、干海参、其他盐渍藻类、盐渍海蜇、盐渍鱼、盐渍海参、其他冷冻鱼糜、冷冻鱼糜制品冷冻调理制品、冷冻挂浆制品、冻煮制品、冻油炸制品、冻烧烤制品、其他烤鱼片、鱿鱼丝、烤虾、海苔、鱼松、鱼肠、鱼饼、调味鱼(鱿鱼)、即食海参(鲍鱼)、调味海带(裙带菜)、其他腌制生食水产品、非腌制生食水产品食品风险等级较低(Ⅱ)较低(Ⅱ)低(Ⅰ)低(Ⅰ)低(Ⅰ)中等(Ⅲ)中等(Ⅲ)分值(S)17.017.514.514.014.020.521.0序号7273747576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糕点类别编号22072301230224012402类别名称其他水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热加工糕点冷加工糕点品种明细其他水产品1.淀粉:谷类淀粉(大米、玉米、高粱、麦、其他)、薯类淀粉(木薯、马铃薯、甘薯、芋头、其他)、豆类淀粉(绿豆、蚕豆、豇豆、豌豆、其他)、其他淀粉(藕、荸荠、百合、蕨根、其他)2.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粉皮、虾味片、凉粉、其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低聚异麦芽糖、果葡糖浆、麦芽糊精、葡萄糖浆、其他1.烘烤类糕点:酥类、松酥类、松脆类、酥层类、酥皮类、松酥皮类、糖浆皮类、硬皮类、水油皮类、发酵类、烤蛋糕类、烘糕类、烫面类、其他类2.油炸类糕点:酥皮类、水油皮类、松酥类、酥层类、水调类、发酵类、其他类3.蒸煮类糕点:蒸蛋糕类、印模糕类、韧糕类、发糕类、松糕类、粽子类、水油皮类、片糕类、其他类4.炒制类糕点5.其他类:发酵面制品(馒头、花卷、包子、豆包、饺子、发糕、馅饼、其他)、油炸面制品(油条、油饼、炸糕、其他)、非发酵面米制品(窝头、烙饼、其他)、其他1.熟粉糕点:热调软糕类、冷调韧糕类、冷调松糕类、印模糕类、其他类 2.西式装饰蛋糕类 3.上糖浆类 4.夹心(注心)类5.糕团类6.其他类食品风险等级中等(Ⅲ)较低(Ⅱ)低(Ⅰ)中等(Ⅲ)中等(Ⅲ)分值(S)20.515.514.524.522.5序号7778798081828384858687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糕点豆制品蜂产品蜂产品蜂产品蜂产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类别编号24032501260126022603260427012702270327042705类别名称食品馅料豆制品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片剂粉剂颗粒剂茶剂硬胶囊剂品种明细月饼馅料、其他1.发酵豆制品:腐乳(红腐乳、酱腐乳、白腐乳、青腐乳)、豆豉、纳豆、豆汁、其他2.非发酵豆制品:豆浆、豆腐、豆腐泡、熏干、豆腐脑、豆腐干、腐竹、豆腐皮、其他3.其他豆制品:素肉、大豆组织蛋白、膨化豆制品、其他蜂蜜蜂王浆、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食品风险等级中等(Ⅲ)中等(Ⅲ)中等(Ⅲ)中等(Ⅲ)高(Ⅳ)分值(S)24.520.521.020.5/序号888990919293949596979899 100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类别编号2706270727082709271027112712271327142715271627172718类别名称软胶囊剂口服液丸剂膏剂饮料酒剂饼干类糖果类糕点类液体乳类原料提取物复配营养素其他类别品种明细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具体品种食品风险等级分值(S)序号101102 103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类别编号280128022901类别名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食品品种明细1.全营养配方食品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呼吸系统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肌肉衰减综合征全营养配方食品,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其他3.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营养素组件配方食品,电解质配方食品,增稠组件配方食品,流质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其他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无乳糖配方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份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婴儿营养补充剂、其他1.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2.较大婴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3.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干湿法复合工艺食品风险等级高(Ⅳ)(参照营配)高(Ⅳ)(参照营配)高(Ⅳ)分值(S)31.531.531.5序号104 105106 107108 109 110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特殊膳食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3001300230033101320132023203类别名称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品种明细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米粉、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高蛋白婴幼儿米粉、高蛋白婴幼儿小米米粉、其他3.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面条、婴幼儿颗粒面、其他4.婴幼儿饼干或者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婴幼儿米饼、婴幼儿磨牙棒、其他1.泥(糊)状罐装食品:婴幼儿果蔬泥、婴幼儿肉泥、婴幼儿鱼泥、其他2.颗粒状罐装食品:婴幼儿颗粒果蔬泥、婴幼儿颗粒肉泥、婴幼儿颗粒鱼泥、其他3.汁类罐装食品:婴幼儿水果汁、婴幼儿蔬菜汁、其他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补充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其他其他食品:具体品种明细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使用 GB 2760、GB 14880 或者卫生健康委 (原卫生计生委) 公告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标准中对不同工艺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括号中标明;不包括食品用香精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液体、乳化、浆(膏)状、粉末(拌和、胶囊)复配食品添加剂明细(使用 GB 26687 规定的名称)食品风险等级高(Ⅳ)高(Ⅳ)高(Ⅳ)低(Ⅰ)较低(Ⅱ)较低(Ⅱ)中等(Ⅲ)分值(S)30.030.030.014.517.517.520.5表 1-1.2:食品、食品添加剂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确定方法注: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组织相关监管人员、技术专家从以上 8 个要素对 31 类食品进行打分评价(每一个要素 5 分) 。

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绵白糖、赤砂糖、果葡糖浆、番茄酱、番茄粉、黄芥子中的一种或数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辣椒、洋葱、鲜切蔬菜(茄子、西葫芦)、速冻果蔬制品(土豆、胡萝卜、豌豆、甘蓝、菠菜、玉米粒、菠萝、黄桃、芒果、香蕉、榴莲)、椰纤果、脱水蒜片、酱腌菜(野山椒、墨西哥辣椒、韭菜花酱)、浓缩果蔬汁(浓缩柠檬汁、浓缩苹果汁、胡萝卜浓缩汁、洋葱浓缩汁、大葱浓缩汁、姜浓缩汁、番茄浓缩汁)、蛋液(20%加糖蛋黄液)、蛋粉(蛋黄粉)、食用玉米淀粉、湿热处理淀粉、麦芽糊精、小麦粉、玉米糁、食用盐、食用葡萄糖、味精、麦芽糖、咖喱粉、菇精调味料(香菇精粉)、海鲜粉调味料(贝精、甜虾精、鲣鱼风味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品(肉类半固态复合调味品)、酵母抽提物、蚝油、甜面酱、鱼露、米酱、芥末酱、芝麻酱、花生酱、蛋黄酱、腐乳、海藻调味料(海藻调味粉、海藻调味液)、水产品调味料(水产品调味液)、复合调味料系列(鸡汤调味料、骨汤调味料、金华火腿精、杂色蛤精、烤香葱油、鲜香鸡油、甜辣酱、豆瓣酱)、酿造酱油、酿造食醋、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葡萄酒、调味料酒(味醂)、发酵配制酒(料理用清酒)、龙舌兰酒、巴氏杀菌乳、植物蛋白饮料(椰汁)、橘皮(陈皮)、黄芥子、白芷、大豆油、橄榄油、芝麻油、食用猪油、稀奶油、奶油(黄油)、无水奶油、人造奶油、干酪、奶酪粉、加糖炼乳、蜂蜜、香辛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葡萄糖酸-δ-内酯、乙酰化双淀粉己二酸酯、冰乙酸、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番茄红素、焦糖色(普通法)、焦糖色(亚硫酸铵法)、5'-呈味核苷酸二钠、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山梨酸钾、柠檬酸、黄原胶、果胶、结冷胶、抗坏血酸(维生素C)、苯甲酸钠、乙酸钠(醋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乳酸、海藻酸丙二醇酯、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辣椒红、β-胡萝卜素、食品用香精数种原料,经称量、加热调配(均质)、装袋密封、杀菌、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和液态复合调味料。

【精品文档】世界十大鱼露品牌排行榜word版本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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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世界十大鱼露品牌排行榜鱼露,又称鱼酱油,是一种广东,福建等地常见的调味品,有很多都很喜欢鱼露独特的味道,有时候不想加盐和味精,就会用鱼露代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世界十大鱼露品牌排行榜,供大家参阅!世界鱼露品牌排行榜1. 潮汕鱼露汕头鱼露厂是潮汕地区最早制作鱼露的国有企业,有近百年历史,全国市场占有率60%以上,也是全国鱼露出口量最大的生产商。

汕头鱼露厂是同行业中首家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的企业,201X-201X年连续三年获“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旗下的潮汕牌鱼露拥有“广东省名牌产品”和“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

世界十大鱼露品牌排行榜之一。

潮汕牌鱼露拥有原汁鱼露、极品鱼露、壹等鱼露、特等鱼露、鮀岛鱼露等多个细分产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汕头鱼露厂的产品在广东和福建地区知名度很高,在潮汕和梅州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公司的另外两个主营产品“双珍”和“飞机”牌鱼露同样深受消费者喜爱。

2. 凤球唛鱼露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创立于1995年,鱼露国家标准起草单位。

永益是中国调味品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其产品在业内有口皆碑。

凤球唛的鱼露呈琥珀色,澄明有光泽,入口留香持久,香气四溢。

尝起来有鱼虾等水产品的香气,咸鲜独到,风味浓郁。

无论是清炒素菜、做汤、煮面等均可加入鱼露增鲜,味道鲜美,是国内一流的鱼露产品。

凤球唛的鱼露价格适中,340ml 瓶装不到10元,喜爱鱼露味道的家庭可常备一支。

3. 浦源鱼露浦源的产地位于山东威海,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海产品产量丰富。

浦源拥有18000吨的鱼露发酵基地,已获得了HACCP食品安全认证,制作出来的鱼露滋味天然,营养流失少。

世界十大鱼露品牌排行榜之一。

原料均采用野生鳀鱼,用盐或盐水腌渍,经过三年低温自然发酵,做出来的鱼露鲜味厚重独特、体态透明清澈、回味清香无腥臭味,品质极好。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CAL-FENGHAI-(2020YEAR-YICAI) JINGBIAN附件13: 0307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

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

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

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醮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蛭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

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

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o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2•固态调味料:原料一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一粉碎(制粉)一调配(筛分)一包装一成品2.半固态(酱)调味料:原料f前处理f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f 调配f (杀菌)f包装f成品3.液体调味料:原料一前处理(除杂、清洗)一煮沸(抽提)一调配一杀菌一包装一成品4.食用调味油:原料一前处理(选料、洗料)一烘炒一压榨一淋油一调配一包装一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微生物指标超标;3.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

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

鱼露中乳酸菌及其主要产品指标关系研究

鱼露中乳酸菌及其主要产品指标关系研究

酸钠 5 g, K2HPO4 2 g, MnSO4⋅4H2O 0.25 g, MgSO4·7H2O
现代食品科技
Modern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 Vol.25, No.12
0.58 g,葡萄糖 20 g,吐温-80 1 mL,琼脂 25 g,水 1000 1.2.3 鱼露的理化性质的检测
现代食品科技
Modern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09, Vol.25, No.12
鱼露中乳酸菌及其主要产品指标关系研究
张妙霞,雷晓凌,李学恭,何健航 (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广东湛江 524025)
摘要:分析来自湛江和汕头市场 5 种鱼露中的乳酸菌种类,以及一些微生物含量和化学指标,探讨乳酸菌与产品指标的相关性。 结果显示:5 种鱼露含有 13 种不同的乳酸菌,其中乳杆菌 11 种,乳球菌 2 种;主要产品指标分析表明 5 种鱼露样品的微生物指标和 化学指标均符合鱼露标准;乳酸菌和耐盐菌含量大小顺序比较接近;乳酸菌含量较高的样品亚硝酸盐和挥发性盐基氮含量较低。乳酸 菌发酵过程产生多种酶系,可降低亚硝酸盐含量,而且乳酸菌可以抑制腐败菌的生长,从而降低产品中挥发性盐基氮含量。
上具有明显钙圈的菌落,进一步分离纯化,4 ℃保存。 落特征与个体形态鉴定,除菌株 D3 为革兰氏阴性菌,
鱼露中乳酸菌的初步鉴定[5]:通过菌落形态、革
不符合乳酸菌特征外,其余 11 株菌为革兰氏阳性菌,
兰氏染色镜检,KOH 试验、过氧化氢酶试验,再根据
菌落特征与个体形态特征符合乳酸菌的特征[5]。
是杆菌或球菌分别进行进一步的生化鉴定,根据文献
Table 1 Samples and their manufacturer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风险等级表

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风险等级表

附件1:
附件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因素分值表
附件3:
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管理情况表
(20年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年月日
注:该表每家待评企业填写一份。

附件4:
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复核表
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异议申请企业,一份送监管部门,一份留档。

附件5:
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调整告知书
编号:
注:本告知书一式三联,一联交被调整单位,一联交监管部门,一联存档。

附件6:
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等级表
注:全项检查是指按照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NYT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NYT

一I CS67.120.30X20备案号:NY绿色食品 水产调味品Green food —Aquatic flavouring (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前言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省湛江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和、蒋志红、李鹏、章超桦、陈宏、吴晓萍、解万翠、罗林、李秀娟、周优良。

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水产调味品,包括蚝油、鱼露、虾酱、虾油和海鲜粉调味料等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90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NY/T 392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422 绿色食品食用糖NY/T 658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 840 绿色食品虾NY/T 842 绿色食品鱼NY/T 1329 绿色食品海水贝NY/T 1039 绿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NY/T 1040 绿色食品食用盐NY/T 1053 绿色食品味精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NY/T 1056 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SC/T 3009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鱼露

11鱼露

一、原料要求 任何种类的鱼均能加工制成鱼露。 任何种类的鱼均能加工制成鱼露。一般原料为 海产低值鱼类如鲥鱼、蓝圆参、沙丁鱼以及海产 海产低值鱼类如鲥鱼、蓝圆参、 品罐头下脚料。同一缸( 的鱼大小应均匀, 品罐头下脚料。同一缸(池)的鱼大小应均匀, 以便同时完成发酵过程。 以便同时完成发酵过程。
二、工艺要点 (一)盐渍发酵 将鱼按鲜度分级,新鲜鱼用盐量为鱼重的25%-将鱼按鲜度分级,新鲜鱼用盐量为鱼重的 30%,次鲜鱼加盐 ,次鲜鱼加盐30%--50%。用盐量根据气温变 。 化可适当增减,气温高时盐量增加。 化可适当增减,气温高时盐量增加。鱼盐混匀后倒 入池或缸中,上层用盐封顶,用竹篱加石块压下, 入池或缸中,上层用盐封顶,用竹篱加石块压下, 使盐渍发酵后鱼全部浸没在液体中。 使盐渍发酵后鱼全部浸没在液体中。整个盐渍发酵 期间,应置日光下, 期间,应置日光下,提高发酵温度有条件可人工保 温在35--40℃,促进发酵。在自然发酵条件下需 年 温在 ℃ 促进发酵。在自然发酵条件下需1年 才能完成发酵。 才能完成发酵。
4、三级鱼露 、 煮鱼水加入10%--15%鱼鲑,在缸内搅拌。若用 鱼鲑,在缸内搅拌。 煮鱼水加入 鱼鲑 煮盐水,需加20%鱼鲑。或用制取二级鱼露的鱼鲑, 鱼鲑。 煮盐水,需加 鱼鲑 或用制取二级鱼露的鱼鲑, 加适量特级鱼露的鱼鲑,日晒搅拌15天以上过滤 天以上过滤。 加适量特级鱼露的鱼鲑,日晒搅拌 天以上过滤。 过滤液为黄色透明液体,过滤袋内残渣作饲料用。 过滤液为黄色透明液体,过滤袋内残渣作饲料用。 (五)成品检验 按质量标准,调整氨基酸态氮的含量, 按质量标准,调整氨基酸态氮的含量,如果氨基 酸态氮含量太高,用三级鱼露调整。 酸态氮含量太高,用三级鱼露调整。
日本研究者在97年分离出微生物 日本研究者在 年分离出微生物Bacillus subtilis 年分离出微生物 FS2,它能在固体明胶琼脂培养基的菌落周围形成 , 环状透明圈[。 年从越南鱼露中分离出 年从越南鱼露中分离出Bacillus 环状透明圈 。04年从越南鱼露中分离出 subtilisCN2(枯草芽抱杆菌 ,此菌在蛋白陈培养基 枯草芽抱杆菌), 枯草芽抱杆菌 上产生大量的碱性蛋白酶。 年从韩国发酵 年从韩国发酵3年的 上产生大量的碱性蛋白酶。 05年从韩国发酵 年的 鳗鱼露中分离出Bacillus subtilis JM-3,并对其所分 鳗鱼露中分离出 , 泌的蛋白酶纯化,得其分子量为17.1kDa,被归类为 泌的蛋白酶纯化,得其分子量为 , 酸性蛋白酶,其生长降低了培养基的pH值 酸性蛋白酶,其生长降低了培养基的 值。

风味鱼制品企业标准

风味鱼制品企业标准

风味鱼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酱鱼制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与保质期。

标准适用于以冰鲜或冷冻鱼类为原料,经去鳞、去内脏,清洗后,添加白砂糖、黄酒、味精、盐、酱油、香辛料,调味腌制,再经烘干、冷却、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风味水产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17 白砂糖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T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90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13662 黄酒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8186 酿造酱油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7)《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 要求3.1 原辅料3.1.1 原料鱼应采用冰鲜或冷冻鱼类,符合GB 2733的规定。

最新最全企业标准鱼露

最新最全企业标准鱼露

Q/JL景联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01—2004鱼露2004-09-01发布 2004-09-01实施Q/JL01—2004前言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类、贝类为原料,经盐腌自然发酵、抽滤、提练而成的液态调味品。

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为保证鱼露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技术内容按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本标准由景联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陈华锐。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4年9月。

QB/JL01—2004鱼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鱼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10134-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鱼露卫生标准)GB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42 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43号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 技术要求3.1. 感观指标见表1表13.2 理化指标见表2QB/JL01—2004表23.3 细菌指标见表3表34. 试验方法4.1 感观指标检验凭感观鉴别4.2 理化指标检验4.2.1 砷的检验按GB 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测定。

4.2.2氨基酸态氮检验按GB 5009.39酱油卫生标准分析方法测定。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汇总

固态调味料企业标准汇总

Q/SDXX X X X X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DXX 0006S-2015固态调味料(品)2015-06-15发布 2015-06-26实施XXXX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XXXX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国珍。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固态调味料(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品)的术语、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花椒、八角、山奈、辣椒、桂皮、肉桂、芫荽、姜黄、小豆蔻、小茴香、豆蔻、香豆蔻、草果、砂仁、黑芥籽、黑胡椒、白胡椒、甘草、月桂、胡麻、肉豆蔻、甜罗勒、薄荷、迷迭香、芝麻、丁香、百里香、姜、洋葱、大葱、小葱、蒜、高良姜等香辛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山药、山楂、木瓜、柠檬片、白芷、枸杞、龙眼肉(桂圆)、栀子、枣、花生、木耳、香菇、紫菜、脱水蔬菜、水产品、畜禽肉粉、豆类、胡萝卜粒、食盐、鸡精、食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等)、味精、淀粉、麦芽糊精、酵母提取物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三聚磷酸钠、木瓜蛋白酶、六偏磷酸钠、山梨酸钾、柠檬酸、二氧化硅、琥珀酸二钠、麦芽酚、乙基麦芽酚、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等,经原辅料分选、干燥(或不干燥)、粉碎(或不粉碎)、调配(或不调配)、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固态调味料(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532 花生GB 1887 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GB 1890 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GB 1987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 124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GB 13736 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2865 牛皮纸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GB/T 23597 干紫菜GB/T 24694 玻璃容器白酒瓶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GB 2557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GB 255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琥珀酸二钠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QB/T 2642 麦芽酚QB/T 2845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NY/T 285 绿色食品豆类NY/T 959 脱水蔬菜根菜类NY/T 960 脱水蔬菜叶菜类NY/T 1073 脱水姜片和姜粉NY/T 1393 脱水蔬菜茄果类NY/T 1520 木薯SB/T 10371鸡精调味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3 分类根据原料和生产工艺的不同,产品分为单一调味品和复合调味料。

液体调味料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细则

液体调味料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细则

液体调味料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细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液体调味料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蛇油、虾油、料酒、其他液体调味料。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2产品种类液体调味料包括蛇油、虾油、料酒、其他液体调味料。

3企业规模划分根据液体调味料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液体调味料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1。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4789.2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5009.11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碑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8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5009.29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的测定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5009.97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23496食品中禁用物质的检测碱性橙染料高效液相色谱法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SN/T1743食品中诱惑红、酸性红、亮蓝、日落黄的含量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SN/T0285出口酒中氨基甲酸乙酯残留量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SN/T2430进出口食品中罗丹明B的检测方法(中英文版)SB/T10005蛇油食品整治办(2008)3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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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
景联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L01—2004
鱼露
2004-09-01发布 2004-09-01实施
Q/JL01—2004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类、贝类为原料,经盐腌自然发酵、抽滤、提练而成的液态调味品。

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为保证鱼露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技术内容按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本标准由景联食品(深圳)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陈华锐。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2004年9月。

QB/JL01—2004
鱼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刊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10134-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鱼露卫生标准)
GB 4789.2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水产食品检验
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42 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43号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感观指标见表1
表1
3.2 理化指标见表2
QB/JL01—2004
表2
3.3 细菌指标见表3
表3
4. 试验方法
4.1 感观指标检验
凭感观鉴别
4.2 理化指标检验
4.2.1 砷的检验按GB 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测定。

4.2.2氨基酸态氮检验按GB 5009.39酱油卫生标准分析方法测定。

4.2.3 NaCL的检验按GB 5009.42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测定。

4.3 细菌指标检验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的检验按照GB4789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水产食品检验方法测定。

Q/JL01—2004 5. 检验规则
5.1 每批成品须由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其中感观指标、氨基酸态氮、NaCL、细菌总数、大肠菌群为常检项目,其它作不定期检验。

5.2 抽取样品时,以每次生产量为一批随机抽样,抽取样品满足感观、理化、卫生指标检验的用量需要,另外抽样同等数量的样品作留样用。

留样应加倍抽样检验该项目,如仍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门。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标签
包装标志按深圳检验检疫部门和入口国规定执行,符合GB 7718规定。

6.2 包装
包装、容量按购方需要而定。

包装容器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6.3 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长期倾倒,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中,不能与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

在上述贮运条件下,本产品包装完整,未经启封,自生产之日起瓶装产品保质期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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