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常用文件选编1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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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第一篇: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范围一、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二、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等材料。

四、报考、选拔中专以上学校学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等材料。

六、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七、政审材料:其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及自写材料;有组织结论的“调查表”、“审查表”;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材料:(一)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二)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1—2份全面系统的)、转正报告、党员登记表、党员重新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的材料(归两头,认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三)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奖励材料:创造发明奖励材料;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的审批表及事迹材料;立功、受勋、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从事专业三十年人员登记表。

十、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处分报告、复查决定、复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个人申述、撤销处分决定、不予(免予)处分的决定。

十一、干部工资材料:工资级别登记表、转正定级审批表、调资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

十二、干部任免材料:录用(聘用)干部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排序、编目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第一类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批件)。

说明:1. 学生就读期间填写的反映其本人经历的登记表放第一类,而中学、大学报考登记形与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共同构成一整套学历材料,放第四类。

2. 反映党、团员一般经历的登记表或简历表放第一类,而在整党或重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党、团员登记表,则放第六类。

3. 干部履历鉴定书(表)或履历表、简历表有鉴定的,以履历为主的放第一类,以鉴定为主的放第三类。

4. 可以确认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登记表(如应征入伍登记表、兵役登记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表等材料),归第九类。

5. 没有实际内容的表格(如待业人员登记表等材料),不归档。

如确有保存价值的(如工会会员登记表),可放第十类。

第二类自传材料:是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包括自传、干部自传以及其他自传性质和以自传为主的材料。

说明:1. 有的干部没有写过自传,可将含有自传内容较多的入党申请书放第二类,并在干部档案目录中标明“代自传”。

2.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放第五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以鉴定(含自我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离任审计材料等。

说明:1. 含有成绩(或有“同意毕业”、“准予毕业”意见)的毕业生鉴定表放第四类。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

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

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1991年3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规范化,搞好档案建设,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是档案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

它是将收集起来的每个干部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对档案内容进行补充的工作。

第三条各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均应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所管理的干部档案进行认真的整理。

第二章整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四条整理干部档案,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通过整理使每卷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的要求。

第五条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需的物品和设备。

第六条整理干部档案的人员,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熟悉整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掌握整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认真负责做好整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材料的鉴别第七条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

第八条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条例》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

第九条鉴别工作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料是否归入档案。

第十条鉴别归档材料的具体做法:(一)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

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

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

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

从专项审核工作审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日常管理——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例

从专项审核工作审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日常管理——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例

人事管理从专项审核工作审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日常管理——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例文/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黄依琼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档案价值的广泛应用,在档案管理中,对专项审核认定工作开展的重视程度呈增长趋势,特别是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切入点的审核认定工作不仅起到规范档案的作用,更为人员工作调动、晋升任命、兑现待遇等提供重要依据,利于组织部门掌握准确信息。

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例,该单位高度重视专项审核工作,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为主要指导,在省级市级及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下,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开展。

文章以本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工作为例,从工作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存在问题及认定工作四个部分进行阐述,总结审核认定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对原因进行分析,思考日常档案的管理规范。

一、专项审核工作开展的前期准备(一)严格参照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本单位以广东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为蓝本,制定了《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使本单位工作的开展更便捷高效。

《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审核档案的范围和内容,对医院内审核专项工作的时间及人员进行了部署,要求严格参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手册》,熟悉工作内容和程序,确保“读熟读透”,并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从而保证审核结果准确、真实,为之后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工作经历查询等做好可靠依据,从而突出干部人事档案的政治作用。

(二)抽调精干,配置好档案审核人员。

1.成立档案审核领导小组及下设专项审核工作组。

本单位档案审核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及人事科、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审核工作组,抽调精干、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且熟悉档案工作的工作人员参与专项审核工作。

2.加强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常用文件选编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常用文件选编

第一讲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概述第一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总体发展情况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合起来的个人档案。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胡锦涛同志指出:“档案事业是一项崇高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干部人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落实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形成和发展干部人事档案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归纳为六个阶段。

(一)形成阶段(建党以来——1956年8月)建国初期,适应革命与建国初期的形势需要,干部档案工作逐步产生,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反映干部政治身份、政治历史和工作表现的材料,为后来建立干部档案打下了一定基础。

1(二)建设和发展阶段(1956年——1966年)1956年8月上旬,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座谈会。

同年9月,颁发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干部档案整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干部档案工作的正式开展。

(三)受干扰、破坏阶段(1966年——1976年)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和国家以及全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四人帮”的黑手同样伸向了干部档案工作,档案管理人员遭到迫害,管理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大量干部档案材料遭到泄密。

(四)重新恢复阶段(1976年——1990年)粉碎“四人帮”,特别是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干部档案工作拨乱反正,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人事档案工作文件汇编

人事档案工作文件汇编

人事档案工作文件汇编
在这次人事档案整理中,数据安全可是重中之重啊!咱们引入
了高级加密技术,把档案都锁得严严实实的,员工的个人信息就像
进了保险箱,绝对安全!
哎,公司越做越大,人事档案也跟着复杂起来。

不过别担心,
咱们已经重新整理了档案分类系统,找资料、归档都变得更方便了。

档案管理可不是闹着玩的,得有个规矩。

咱们制定了一套严格
的管理规定,谁该干啥、啥能干啥都写得清清楚楚,大家照着做就
行了。

说起档案数字化,那真是快得飞起!咱们把一堆堆的纸质档案
都变成了电子文件,现在远程办公、快速查找都不在话下。

员工离职了,档案怎么处理?别担心,咱们有专门的流程。


保护了公司机密,又尊重了员工的隐私,两全其美!
借档案也得有规矩,不是谁想借就借的。

得经过审批、登记,
每笔借阅都记得清清楚楚,不怕出问题。

咱们还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定期开个会,聊聊档案工作的经验和问题,这样工作起来就顺畅多了。

档案管理也得跟上时代啊,咱们给管理人员上了专业的培训课程,让他们了解最新的管理方法和技能,提升专业素养。

最后啊,咱们还建立了反馈机制,听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让档案管理更加完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模板(2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模板(2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模板以下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的模板:1.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责任制度:1.1 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1.2 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责任的监督,确保责任人履行管理职责。

2. 干部人事档案存储管理制度:2.1 干部人事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范和程序进行存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2 干部人事档案存储管理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使用制度:3.1 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使用要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权限。

3.2 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使用要保护干部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干部个人信息。

4. 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4.1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4.2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5. 干部人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5.1 干部人事档案移交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准确移交。

5.2 干部离任或调动时,要及时进行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6. 干部人事档案借阅管理制度:6.1 干部人事档案借阅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借阅权限。

6.2 干部人事档案借阅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同时借阅人要按时归还档案。

7. 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度:7.1 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电子化过程安全可靠。

7.2 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要保证档案的存储和检索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8. 干部人事档案摄影复制管理制度:8.1 干部人事档案摄影复制要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确保复制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8.2 干部人事档案摄影复制要保护干部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干部个人信息。

以上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的模板,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规定

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2008]12号)文件急急急!!!!!!!!!2011-5-17 09:50 最佳答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流程和方法探究——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流程和方法探究——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第 165 页2022/8 (下) 总第393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流程和方法探究——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文/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彭淑兰一、概述干部档案是各级组织、人事及其相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及人才流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录干部本人的政治品行、学习和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以及家庭状况和社会关系等的原始证明材料。

干部档案是反映干部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同时也是全方位考察和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不但能体现干部的基本诚信,而且能从侧面反映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水平。

目前施行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各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应根据“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的原则,依据相关政策和标准,严格、及时地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由此看来,干部档案审核的执行力直接影响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质量。

高职院校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把干部的主要信息认定准确,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把缺失的重要材料补齐全,为高校人事变动、教职工晋升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信息依据。

审核一般分为任前审核和专项审核,任前审核可参照专项审核进行。

专项审核具体审什么?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学历和简历)、“一身份”(干部身份 )。

审核的政策依据是中组部编印的《干部信息管理工作文件选编》及《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等文件。

二、专项审核工作流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复杂、系统,涉及的门类多,信息量比较大,需要参与或配合的专业多。

因此,只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合理、规范,才能使整个档案审核工作有序、严格、无误差。

2016年6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首次对中层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

之后,每年新入编我校的教师和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的任前审核都参照首次审核的工作流程进行,并不断完善。

笔者作为人事档案审核主要参与人员,谈谈我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具体的工作流程及做法。

精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资料1.doc

精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资料1.doc

精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资料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单位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派2名中共党员按照查借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2、《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填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3、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有查阅人签名。

4、查阅人要爱护干部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圈、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5、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档案材料,不得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

摘录的材料要仔细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6、干部档案一般不借出。

因特殊需要须按查阅干部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条。

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复制,用后按期归还,借阅时间不超过15天。

二、干部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1、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手续必须完备,外在形式须规范。

2、收集的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

未经组织审查核实、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积极疏通与干部材料形成部门或单位之间的渠道,努力使收集工作经常化。

4、掌握干部档案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主动收集。

5、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

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涂改档案内容的当事人员要严肃查处。

三、干部档案转递制度1、转递干部档案或干部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以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相互转递干部档案。

3、干部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件寄出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4、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5、收到档案的单位应认真核对档案,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凡转出档案1个月后未收到回执的,应向接受单位催问,以防丢失。

6、部档案应随着干部的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其档案在15天内转出,避免人档分离。

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 __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材料充实档案,有效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人事决策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有法律、法规和党的组织干部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二章收集范围第四条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第五条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六条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七条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八条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第九条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十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第十一条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方案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方案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于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方案。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方案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方案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于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方案。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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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概述第一部分干部人事档案总体发展情况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后组合起来的个人档案。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胡锦涛同志指出:“档案事业是一项崇高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

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这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干部人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关系到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落实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干部人事档案的形成和发展干部人事档案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归纳为六个阶段。

(一)形成阶段(建党以来——1956年8月)建国初期,适应革命与建国初期的形势需要,干部档案工作逐步产生,在这个时期形成的反映干部政治身份、政治历史和工作表现的材料,为后来建立干部档案打下了一定基础。

7(二)建设和发展阶段(1956年——1966年)1956年8月上旬,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座谈会。

同年9月,颁发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干部档案整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干部档案工作的正式开展。

(三)受干扰、破坏阶段(1966年——1976年)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党和国家以及全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

“四人帮”的黑手同样伸向了干部档案工作,档案管理人员遭到迫害,管理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大量干部档案材料遭到泄密。

(四)重新恢复阶段(1976年——1990年)粉碎“四人帮”,特别是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干部档案工作拨乱反正,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1980年2月,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

会议制定了《关于加强干部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完善了制度法规。

(五)新的发展时期(1990年——2000年)1990年12月4日,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干部档案工作会议,会后重新修订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了《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

1995年11月28日,中央组织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表彰了一批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1996年6月,上海市召开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

同年4月,中组部重新修订颁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更加完善、健全了收集归档制度。

主要成果: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制度。

市委组织部汇编出版了《干7部档案工作常用文件选编》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问题解答》二本书。

2、加强档案材料收集,不断充实干部档案内容。

3、加强了对管档人员的业务培训。

4、积极开展目标管理工作。

1996年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检查验收细则》,上海从1998年起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从1999年开始对达标成果进行验收。

至2006年底,上海共有达标单位1009个,其中一级单位212个,二级单位267个,三级单位530个。

(六)逐步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2000年——至今)中组部于2005年11月召开了全国第四次干部档案工作会议。

上海市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抓好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

市委组织部于2002年至2003年开展了上海市局、处级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

2、抓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

根据中组部的要求,市委组织部从2004年起,对本市市管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并于2005年完成了审核工作,同年8月通过了中组部的验收。

2006年3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在各区县、部委办和直属局级单位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2007年4月,又下发了《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开始对完成审核工作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至2008年3月,55个区县、部7委办和直属局级单位中有49个单位达到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标准。

3、研究建立科学化管理体系。

市委组织部于1992年开发研制了计算机“干部人事档案辅助管理系统”,从目录入手实行计算机管理,1998年又开发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软件,加强信息化管理的功能。

目前,信息开发与共享,电子档案的建立已成为干部人事档案发展的趋势与目标,也是我们目前研究的重要课题。

第二部分干部人事档案的特点、作用及与文书档案的关系一、干部人事档案的特点(一)真实性。

真实性是干部人事档案的生命。

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凡是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经过组织审查和认可;2、凡是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3、凡是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审核。

(二)完整性。

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当反映干部的全面情况和全部历史。

(三)动态性。

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本人的情况在不断地变化;2、历史在不断地变化;3、档随人走的观念在不断变化。

(四)机密性。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是党的机密”,绝大部分内容只能限于组织掌握,不能向社会扩散,也不得随7便公开,有其机密性。

二、干部人事档案的地位和作用1、重要的依据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依据。

2、可靠的凭证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是为落实党的政策,确定和澄清个人有关问题以及进行正常政治审查的可靠凭证。

3、准确的信息作用。

作为人才信息缩影的干部人事档案,在开发人才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4、珍贵的资料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是研究历史和撰写各类人物传记的珍贵资料。

5、对干部人事工作有规范、检查和监督作用。

三、干部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关系(一)相同性:干部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都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都是将机关、组织、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保存起来,供查阅的历史记录,都是在文件材料基础上形成的。

(二)区别性:1、立卷单位不同。

文书档案一般是以问题、作者、名称、地区、时间、收发文机关等特征为单位立卷;而干部人事档案则以文件材料涉及个人这一特征立卷。

2、整理和管理方法不同。

文书档案的整理一般先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按年度、组织机构、问题等分类方法分成不同类别,再按问题、时间、名称、作者等特征组成案卷,并根据价值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在本单位文书档案室进行保管,并定期向各级档案馆移交;而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是以个人为主体进行分7类(现分为十大类)组合而成的,并由各级党委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室进行保管,直到干部死亡后按照保管期限移交到各级档案馆。

3、真实性含义不同。

文书档案要求真实反映历史全部过程,对由于人们认识水平局限性而形成的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文件材料,同样要保存;而干部人事档案则要求客观、真实反映干部本人真实面貌,经过组织审查后确属不实的材料,必须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清理出去。

4、作用和服务对象不同。

文书档案是面向社会为行政工作的稽核、生产建设的依据、科学研究的资料、法律的信证等便于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利用,可以公开提供利用;而干部人事档案主要为党的组织、干部人事部门,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考察了解干部,推荐选拔优秀人才服务,不能公开提供利用。

5、转递途径不同。

文书档案不能随着人的变动而转递,档案永久保存在本单位文书档案室;而干部人事档案是随着人员调动或流动、职务的变化而转递。

6、归口不同。

文书档案一般由综合性部门如办公室等保管与管理,而干部人事档案则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与管理。

7第二讲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一、什么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及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范围,将向有关部门收集所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及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集中起来统一管理的工作。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地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础和起点,是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的一项长期的、根本的任务。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作用1、收集工作是实现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

2、收集工作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和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

3、收集工作是不断丰富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体现干部人事档案价值的唯一途径。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指导思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着重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材料充实档案,做到及时、规范、真实、条理、精炼、实用,为正确选拨使用人才提供依据,有效地为组织人事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范围和途径7(一)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是指在干部人事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中组部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归档范围规定,收集范围共二十三条。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途径1、通过组织、干部人事部门收集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登记表等材料。

2、通过筹备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代表会议和民主党派等会议的部门和临时机构,收集各类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和个人政绩等材料。

3、通过国民教育的有关院校、党校、军队院校,培训部门等收集学历、学位、学籍、培训等材料。

4、通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部门,收集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

5、通过本人当时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收集入党(团)和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6、通过有关部门收集表彰奖励活动形成的有关材料。

7、通过纪检、监察、司法、审计及有关的行政部门收集有关处分材料。

8、通过卫生部门收集健康检查和因病、工伤、事故致残的有关材料。

9、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一)收集方法71、建章立制,保证收集制度化。

主要的收集制度有:联系制度、移交送交制度、催要制度、审核登记制度、定期检查督促制度。

2、及时掌握信息,做好集中收集。

对集中形成的材料(范围、内容、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争取一次收齐。

3、疏通收集渠道,建立联系网格。

靠建立单位内、外的横向和纵向收集网络来疏通收集渠道。

4、加强科学研究,提出补充收集措施。

对缺少的材料做好登记,通过材料形成单位补充收集,也可由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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