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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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划标准与准则—用地篇

广州规划标准与准则—用地篇

3
C8
其它公共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用地
M1 M
M2
M3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二类工业用地 三类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 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 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E
保安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 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E1
水域
E2
耕地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 单位内的水域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 (M)。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 供燃气用地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 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
U
U14 供热用地
大型锅炉房、调压、调温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 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 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 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 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目 录前 言 (I)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4)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5)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6)第三章 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 (8)第一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8)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利用 (15)第一节 耕地保护 (15)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16)第三节 其他农用地保护 (17)第四节 农业产业化用地 (17)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9)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9)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节约利用 (19)第三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分类引导 (20)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 (26)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第二节 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27)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0)第一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0)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0)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33)第八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5)第一节 生态用地保护 (35)第二节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35)第三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38)第一节 土地整治 (38)第二节 “三旧”改造 (40)第三节 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 (40)第十章 区、县级市土地利用指导 (42)第一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导原则 (42)第二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引 (43)第三节 各区、县级市指标分解 (46)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8)第十二章 附则 (53)附表: (54)图 录1、土地利用现状图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5、土地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图6、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7、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8、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9、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图前言广州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广东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文本(评审稿)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区分局中山大学土地研究中心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背景与形势 (2)第一节区域概况 (2)一、地理位置 (2)二、自然条件 (2)三、经济社会条件 (2)第二节1997-2010年土地整治实施评价 (3)一、1997-2010年土地整治任务 (3)二、1997-2010年土地整治实施效果 (4)三、1997-2010年土地整治工作存在问题 (6)第三节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7)一、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 (7)二、南沙区域地位提升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7)三、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了土地整治内容 (8)四、已有土地整治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加强 (8)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整治潜力 (9)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9)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9)二、土地利用特点 (10)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0)第二节土地整治潜力 (11)一、农用地整治潜力 (11)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11)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12)四、土地复垦潜力 (12)五、十二五建设用地复垦潜力 (12)第三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13)第一节规划原则 (13)一、合法依规,科学规划 (13)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施 (13)三、上下协调,规划衔接 (13)四、部门合作,公众参与 (13)第二节规划依据 (14)一、法律法规 (14)二、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 (14)三、相关规划 (15)第三节土地整治目标 (15)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15)二、补充耕地目标 (15)三、“三旧”改造目标 (15)四、土地复垦目标 (16)五、建设用地复垦目标 (16)第四章土地整治任务安排 (17)第一节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 (17)一、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17)二、积极推进耕地整理 (17)三、有序开展基本农田整备 (17)四、着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17)第二节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8)一、统筹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8)二、推进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8)三、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18)第三节积极开展“三旧”改造 (18)一、“三旧”改造规模 (18)二、“三旧”改造方向 (19)三、“三旧”改造时间安排 (19)第四节加快损毁土地复垦 (19)一、自然灾毁土地复垦 (19)二、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 (19)第五节落实十二五建设用地复垦 (19)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 (19)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复垦 (20)第五章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21)第一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21)第二节“三旧”改造项目 (21)第三节土地复垦项目 (23)第四节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23)第六章土地整治投资与效益 (25)第一节资金需求 (25)第二节资金筹措 (25)一、稳定现有资金来源 (25)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 (25)第三节预期效益 (25)一、经济效益 (25)二、社会效益 (25)三、生态效益 (26)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7)第一节严格执行土地整治规划 (27)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27)二、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体系 (27)三、增强规划权威性 (27)四、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制度 (27)第二节加强土地整治基础建设与管理 (28)一、加快土地整治标准体系建设 (28)二、加强土地整治信息化建设 (28)三、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28)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28)一、完善规划工作方式 (28)二、加大土地整治宣传力度 (29)三、积极推行信息公开制度 (29)四、切实维护土地权益 (29)第四节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 (29)一、建立健全农用地整理经济激励机制 (29)二、深化“三旧”改造激励机制 (29)三、建立完善的土地整治资金保障体系 (30)四、探索建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效益评价机制 (30)附表1 广州市南沙区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 (31)附表2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控制指标表 (32)附表3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指标分解表 (33)附表4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潜力汇总表 (34)附表5 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项目表 (35)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开展土地整治的要求,依据《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南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等相关规划与政策文件,编制《广州市南沙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20•【字号】穗府办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0日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促进广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规〔2019〕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4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管理是指以提高工业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土地供应合同为基础,通过项目准入审核、土地利用全要素和全流程管理等,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

本市新增供应的工业及仓储用地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应坚持加强监管、主动服务、高效便捷的原则推进实施。

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具体内容包括通过健全项目准入、土地供应、综合效益评估、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工业用地项目约束性指标和监管要求列入土地供应合同中管理,分别在开竣工阶段、达产阶段(达产评估)、达产后每3年至5年(过程评估)、出让年期到期前1年(到期评估)等阶段依据合同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5•【文号】国函〔2024〕137号•【施行日期】2024.09.1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广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科技教育文化中心。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国际商贸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性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优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州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广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8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29.1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9.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35.0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9%;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45.42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2010-2020海珠区总体规划

2010-2020海珠区总体规划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公告海府〔2011〕5号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我区编制了《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已于2011年4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中主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公告如下:一、规划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落实广州市“中调”战略,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保护万亩果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挖掘现有— 1 —土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海珠区行政辖区。

规划基期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近期规划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主要指标到2020年,实现耕地保有量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57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866公顷。

四、依法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六、加强果树和村庄用地管制。

相对保护线内的“果树村”纳入限制建设区,限制“果树村”用地的进一步扩展;绝对保护线内的果树用地纳入禁止建设区,禁止与果树保护不相符的各项建设活动。

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第一章项目概述 (3)一、城市概况 (3)二、规划编制背景 (4)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4)四、规划依据与原则 (5)五、规划技术路线 (5)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 (5)一、区域关系概况 (5)二、在区域中的定位 (6)三、区域空间协调 (6)四、区域生态环境协调 (7)五、区域基础设施协调 (7)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 (7)一、区域发展背景 (7)二、内部发展条件 (8)三、小结 (9)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10)一、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10)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产业发展策略 (10)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 (14)一、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 (14)二、城市职能 (15)三、城市规模 (18)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 (20)一、城市空间演变过程分析 (20)二、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三、空间扩展模式选择 (23)四、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分析 (24)五、城市空间结构 (24)六、土地利用规划 (26)八、远景布局构想 (29)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 (30)一、交通规划发展战略 (30)二、对外交通规划 (30)三、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1)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一、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6)二、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36)三、公共服务规划策略 (37)四、公共服务设施级别体系 (37)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37)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六、规划管理措施 (43)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 (44)一、住房现状特征 (44)二、住房建设的原则 (44)三、住房需求 (44)四、居住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44)六、住房政策 (45)七、宜居发展策略 (45)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46)一、城市绿化状况 (46)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46)三、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7)四、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8)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 (52)一、旧城更新 (52)二、“城中村”改造 (5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54)一、分区发展指引 (54)二、近期建设规划 (58)三、规划实施配套保障策略 (60)分工第一章-项目概述张彦莎李诗桢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刘慧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刘慧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李诗桢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王哲夫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朱楠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城市概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北部毗邻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西接荔湾区,南部临近番禺区,位于广州市区的中心地带。

广州市番禺分区规划管理单元控规-说明书

广州市番禺分区规划管理单元控规-说明书

说明书目录索引第一章BA0602规划管理单元规划背景 (4)1 规划背景 (4)2 相关规划与本次规划任务 (6)3 本次规划范围与设计重点 (7)4 规划构思 (8)5 规划依据 (9)6 规划原则 (9)第二章发展条件分析 (11)1 城市发展的外力 (11)4 发展条件综述 (18)第三章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18)1 发展定位 (18)2 发展目标 (19)3 产业选择 (20)第四章用地布局与规划 (20)1 案例分析 (20)2 规划理念—“发展基点” (23)3 土地利用规划 (23)4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28)5 道路系统规划 (32)6 绿地系统规划 (39)7 城市空间环境设计 (41)8 城市设计指引 (41)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 (43)1 给水工程规划 (43)2 排水工程规划 (46)3 电力工程规划 (47)4 电信工程规划 (50)5 邮政工程规划 (52)6 燃气工程规划 (54)7 管线综合规划 (55)第七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56)1 规划目标 (56)2 规划依据 (56)3 规划原则 (57)4 环卫规划 (57)第八章防洪及减灾规划 (59)1 防洪规划 (59)2 防震规划 (60)3 消防规划 (62)4 人防规划 (62)第九章控制体系规划 (64)1 地块划分 (64)2 地块编码 (64)3 控制体系 (64)4 空间管制规划 (69)第七章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 (72)1 实施策略 (72)2 实施建议 (73)大石在广州区位图 第一章 BA0602规划管理单元规划背景1 规划背景1.1大石镇概况大石镇隶属番禺区,辖区总面积45.12平方公里,辖6个居委23个行政村。

常住人口约10万人,外来人口12.5万人。

2004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1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6.3% ;社会总产值135.6亿元,增长20.24%。

2004年获广州市计划生育先进镇、广州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番禺区文明示范镇、番禺区发展经济先进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等13个荣誉称号。

广州市乡村振兴用地指引

广州市乡村振兴用地指引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技术指引之一乡村振兴用地指引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海洋局)02设施农业用地2-1 设施农业用地范围2-2 设施农业用地规模标准2-3 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耕地的要求2-4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及退出04 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用场景及负面清单4-1 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用场景4-2 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03建设用地3-1 乡村振兴建设用地布局要求3-2 乡村振兴建设用地规模与指标3-3 乡村振兴建设用地审批流程3-4 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供应3-5 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保障附录乡村振兴用地相关政策01农用地1-1 永久基本农田1-2 一般耕地1-3 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及林地占用1-4 按原地类或农用地管理的情形——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出台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

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发展现代设施农业。

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推进点状供地,强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

”“”“”农用地三种用地类型+三种用地方式◆本指南主要对乡村振兴涉及的农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等用地类型相关政策情况进行说明,并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用场景进行举例,并提出乡村振兴用地的负面清单。

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

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

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一、规划范围1本规划范围是萝岗区九龙镇行政辖区范围内除迳头村南片外的全部土地~包括长庚村、大涵村、大坦村、枫下村、凤尾村、佛塱村、福洞村、福山村、何棠下村、红卫村、黄田村、金坑村、金坑林场、迳头村北片、迳下村、九楼村、均和村、莲塘村、麦村、埔心村、山龙村、穗北社区、汤村、旺村、蟹庄村、新田村、燕塘村、洋田村、镇龙村和重岗村等30个行政村,社区、林场,~土地总面积为178.66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12年~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规划至2015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均不低于3016公顷。

规划期1 本规划范围不包括九龙镇迳头村南片区140公顷用地。

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298公顷以上。

2、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环保以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

规划至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77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51公顷以内。

3、积极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统筹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推行集约布局、节约发展。

规划至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1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80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1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728公顷以内。

4、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规划至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27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148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407公顷以内,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4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914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900公顷以内。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保护历史传统文脉。

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

凸显现代特色风貌。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州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广东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

广州市地处珠江入海口。

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广州要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

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广东省首位。

2005年广州市土地总面积为7286.5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控制面积),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330.75平方公里(799.6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16%。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4.53平方公里(22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0.51%。

未利用地面积为461.27平方公里(69.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6.33%。

广州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土地利用结构圈层式发展,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居于较高水平,农用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都市型农业转变,都市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不断增加,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外向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土地空间级差地租明显,土地利用方式逐渐多方向、多层次、全面化发展,市场化土地利用特征日趋显著;建设用地比例由中心区向近郊区,再向远郊区呈现逐渐递减趋势,土地利用空间差异较明显。

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1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指导用地、批地和管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城市发展目标。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文介绍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背景、意义,规划范围,覆盖工作过程以及其他相关的解读。

6月13日下午,市规划局叶浩军副局长在本局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1年6月8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行了详细解读。

广州各大媒体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一、控规全覆盖的背景、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的颁布实施,明确了控规的法定地位:控规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

同时,控规也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

我市自2000年制订战略规划、2005年《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审批通过之后,在总体规划及战略规划的指引下先后编制了《广州市原中心八区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规划导则》等控制性详细规划(153个)、村庄规划(639个),并构建完成我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平台”。

通过制定上述规划,广州市城市发展与建设较好地实现了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城市骨架基本拉开,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程基本落实,但尚未实现市域范围内控规全覆盖为保障广州市区近期发展要求,保证规划许可的依法行政,根据《2009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在《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指导下,结合《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以下简称“战略规划”),启动了我市控规全覆盖工作。

控规出台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升级转型。

二、规划编制范围根据我市已有和在编控规的情况,确定本次规划的范围是番禺、花都、白云北部、萝岗的控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约为1284平方公里(含范围内的村庄)。

本次控规全覆盖完成后,将实现对广州市市辖十区行政区3737平方公里的控规全覆盖。

三、控规全覆盖工作过程本次规划落实了总体规划、镇总规等上层次法定规划对控规的强制性规定,市与区联合组织编制审查,并注重编制与规划管理过程中的具体需求的衔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

20 1 7
年第



第 第 第


十五 条 十 六条 十七条
移 动 源 和 面 源 精细 化 管 理
水环 境 治 理 总 体战 略 水体环 境 属 性 分类 管 理
饮用 水 源 环境 质 量保 障
重 污 染 水体治 理

二十
八条
第 二十 九条 第 三 十条 第 三十
广 州 市 重大 环 境风 险 源 表
目 标指 标 说 明


附件

规划


附图
附图 附图
广 州 市环 境 战 略 分 区 图
广 州 市 生 态保护 红 线 规划 图
广 州 市 生 态环 境 空 间 管 控 区 图




附图 附图
附 图


广 州 市 大气环境 空 间 管控 区 图
生 态保 护 红线 区 管 理分工
生 态保 护 红线 动 态 调 整
第五 章
严格管控环境 空 间
划定环境空 间 管 控 区 生 态环境 空 间 管 控
第 十 八条 第十九条 第



十条 十

大 气 环境 空 间 管 控

水 环境 空
间 管控
第 六章








规划总则

本文 与 正 式文 件 同 等 效 力


广 州 市人 民 政府 公 报
20 1 7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完整版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完整版

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目录引言 (4)(一)战略规划的缘起及实践 (4)(二)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背景 (6)(三)本轮战略规划编制的过程 (9)(四)战略规划编制方法的探索与创新 (17)1 回顾与挑战 (20)1.12000年战略规划要点 (20)1.2 2000年战略规划实施效果 (22)1.3机遇与挑战 (37)结语 (61)2 目标与定位 (62)2.1城市发展目标 (62)2.2城市定位与职能 (62)2.3城市规划目标 (64)3 发展战略 (67)3.1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 (67)3.2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 (90)3.3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 (97)3.4从安居到宜居—构筑宜居城乡 (106)3.5从二元到一体—实现城乡统筹 (127)4 空间与特色 (137)4.1城镇体系 (142)4.2 空间结构 (148)5 实施策略 (201)5.1生态优先串珠发展 (206)5.2优化主城构建新区 (213)5.3文化复萌强化特色 (218)5.4 制度保障持续发展 (220)引言广州市2000年的战略规划是结合城市发展特点,改进城市快速发展和市场体制下城市规划工作方法的成功尝试,在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编制方法、实施检讨等方面开创性的、卓有实效的探索,为战略规划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

2007年开始,伴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落实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要求,应对空间发展战略转型的机遇与挑战,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广州市及时开展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工作。

2007年3月至2009年9月,新一轮的战略规划经过规划咨询,多方案比选完成初步方案,落实解放思想调研成果完成中期报告,贯彻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完成了最终成果。

本轮战略规划不仅因应形势的变化提高了城市定位、明确了城市目标、深化细化了总体战略、科学制定了空间规划、制定了近期行动计划,还对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创新战略规划研究和编制方法做出了有价值的探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12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粤发〔2012〕22号),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切实增强土地资源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加快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耕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市政府与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由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负总责,确保全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2.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8.52万亩。

(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根据省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制定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和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管护和报备等规定。

各区(县级市)政府根据目标任务分工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立项、招投标、工程实施等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会同市农业、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对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负责进行政策指导和评价验收工作。

(三)划定永久保护的基本农田。

2014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永久保护地块标图建库、定责到户工作。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公示(全文)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保护历史传统文脉。

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

广州规划细则-城乡规划篇

广州规划细则-城乡规划篇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城乡规划篇第1节术语1.1 “六线”控制体系指在分区规划中通过确定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的控制线范围,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导则,形成规划引导和控制的体系。

1.1.1 紫线即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广州市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外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1.1.2 红线即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1.1.3绿线即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规划控制绿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

1.1.4 蓝线即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指规划中用于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

原则上城市绿线范围内的水域也属于蓝线控制范围。

1.1.5 黄线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黄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1.1.6 黑线即城市建设区规划控制黑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其中村镇用地划入黑线),是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与非城镇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用地之间的政策性控制线,城市及村镇开发建设活动应在黑线控制范围的可建设用地内进行。

1.2 密度分区在综合评价区位、交通设施、环境及现状建设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控制指标实行分区、分级量化管理的体系。

广州市城市规划区按密度分区进行规划控制。

不同密度分区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密度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1.2.1 密度1区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区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中心城区中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老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松园以南,茶元南路、体育路、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从化市旧城区,即北至西宁路以北200米,东至河滨北路,西至环市路,南至新城路和城内路的地区;增城市中心城区中心区,即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荔乡路、荔景大道的围合范围,新塘镇原中心区,即东华路以西,东洲大道以东,规划环城路以南和东江以北的地区。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介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介

土地资源网-------/《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介根据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颁布,于1987年7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广州市于1995年编制了《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3-2005年)》。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用地矛盾日益突出,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4月15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即中发[1997]11号文,要求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不符合此原则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要重新修订。

其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于1999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据此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再次组织编制《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200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199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了当时广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确定了土地利用的原则是:(1)切实保护好耕地,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保证必要、合理的城镇建设用地。

(3)科学用地和高效用地。

(4)“开源”、“节流”协调用地。

(5)保护好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持和提高环境质量。

并提出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土地利用分区和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几年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了政府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切实做到依法管地、合理用地,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规划实施的这几年是广州市经济社会、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其增长速度超出了编制规划时的预期,加上2010年亚运会将在广州举行、泛珠三角区域发展、行政区划调整等新因素,《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需要进行修编,以落实科学发展观,集约节约用地,更好地起到保护耕地、调控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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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一章 关于规划编制工作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范围 (1)三、规划依据 (1)四、规划工作组织 (1)五、规划技术路线 (2)六、规划基础说明 (5)七、图件编绘说明 (8)八、规划修编方法 (9)九、规划公众参与总结 (10)十、规划特点与创新 (11)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14)一、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 (14)二、土地利用现状 (16)三、土地利用特点 (19)四、土地利用问题 (23)第三章 规划实施评价和面临形势 (26)一、现行规划实施评价 (26)二、规划面临的形势 (32)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制定 (41)一、城市发展战略的确定 (41)二、人口发展目标的确定 (44)三、土地利用战略的制定 (47)四、土地利用目标确定 (48)第五章 土地供需分析 (51)一、建设用地需求及规模预测 (51)二、上级下达指标及土地供给分析 (55)第六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调整 (56)一、土地利用布局原则 (56)二、土地利用布局方案 (56)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63)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63)第七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7)一、耕地保护 (67)二、基本农田保护 (75)三、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80)第八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84)一、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现状分析 (84)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措施说明 (85)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预期效果 (88)第九章 土地利用管制分区和重大工程建设 (90)一、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90)二、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93)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96)一、上轮中心城区实施情况 (96)二、中心城区划定原则 (99)三、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100)四、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102)第十一章 重点建设项目 (105)一、重点建设区域和建设项目确定依据 (105)二、重点建设区域说明 (105)三、重点建设项目说明 (107)第十二章 区、县级市规划指标分解说明 (111)一、指标分解原则 (111)二、指标分解方法 (112)三、各区、县级市指标分解方案 (113)第十三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 (117)一、生态敏感性分区 (117)二、生态用地范围确定 (118)三、生态保护措施制定 (119)第十四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20)一、评价原则 (120)二、现状环境与资源分析 (121)三、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分析 (123)四、环境减缓措施 (125)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6)第十五章 与相关规划衔接 (128)一、落实省级规划主要指标控制要求 (128)二、依据“十一五”规划,明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9)三、协调城市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 (130)四、统筹交通规划,预留交通发展用地 (134)五、协调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土地利用 (137)附表 (128)附图:1、区位分析图2、土地利用现状影像图3、农用地空间结构图4、耕地现状图5、建设占用耕地图6、耕地补充潜力图7、基本农田现状图8、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图9、基本农田调整图10、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图11、城市用地控制范围图12、农村居民点用地分区引导图13、生态敏感性分区图14、生态结构规划图15、重点发展区域分布图16、城镇建设用地与城规对照图第一章关于规划编制工作一、规划目的1、编制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2、有利于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落到实处;3、保证按照批准的《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用地、批地和管地,促进土地有序利用;4、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强化土地利用监督,引导土地高效利用,使土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

二、规划范围广州市行政辖区范围,按照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7286.55平方公里,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等十区两市。

三、规划依据规划依据包括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划编制期内国家、省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国家、广东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发布实施的各类部门规划、计划等。

四、规划工作组织2005年2月,经市政府同意,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国土房管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

与此同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成立规划修编工作组,负责规划修编工作;并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单一来源采购单位,具体负责规划修编技术工作。

2007年12月,广州市人民政府调整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协助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经贸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建委、交委、农业局、水利局、外经贸局、人口计生局、环保局、统计局、林业局、旅游局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房管局分管领导兼任。

依照国家和广东省要求,天河、海珠、荔湾、白云、黄埔、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增城、从化等区、县级市分别成立由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修编领导小组,负责各自区(市)的规划修编工作;同时以各区(市)国土房管局为主导,抽调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成立各区(市)规划修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规划修编日常沟通、协调和技术负责工作,全面铺开广州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五、规划技术路线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势性强、技术和政策结合紧密的特点,本次规划以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数,规划修编专题研究和前期研究为支撑,管理信息系统为技术手段,规划大纲为重点,市区镇三级规划同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相衔接的总技术路线。

(一)修编组织如前所述,分别成立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规划修编工作组、各区(市)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并分别确定各级规划修编单位,确立广州市规划修编组织框架,做好修编组织工作,确保广州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顺利开展。

(二)基础调查采用更新基础上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规划修编基数,实事求是,建立新一轮规划修编的科学、统一的工作平台。

制订周密、翔实的规划修编资料收集工作方案,历时近2个月,广泛、大量收集全市40余部门的土地管理、各级城乡规划、各部门发展规划、经济社会概况和自然环境状况,完成《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研报告》,形成政策法规基础资料汇编、规范性文件汇编和会议文件汇编、基础数据汇编、规划实例汇编等,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为规划修编顺利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图1-1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路线(三)信息系统建设针对上轮规划成果多是纸质文件,本次规划修编一方面要结合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现状信息,对上轮规划成果进行整理汇总,统一全市上轮规划成果,以镇级规划图基础整合为全市一张图,另一方面组织研究建设全市统一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以统一的数据平台为基础,应用统一的软件,全面、及时地控制和掌握新一轮规划的实施和修改。

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规划编制、规划修改、用地预审、农用地整理等模块,采用新的管理系统,不仅能够快捷、科学、准确地编制规划,而且能进行动态更新,实现规划编制、修改与土地行政管理合一的目标。

(四)专题研究拟定《广州市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广州市城市生态适宜性及农用地开发利用研究》、《广州市建设用地潜力及土地用途管制研究》、《广州市土地利用规划理论、规划技术方法和实施保障研究》等四个专题的招标文件,组织专题研究的全国招标工作,确定了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和南京大学等三家机构为专题研究承担方,分别负责土地利用战略、生态建设与农用地开发、建设用地与土地用途管制、规划技术方法理论与实施保障等四大专题十四个子项的研究工作,局修编工作组组织了对专题研究的数次讨论论证,使之对规划大纲编制提供充分的研究基础。

(五)前期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和省的相关要求,拟定《“四查清、四对照”工作组织计划》(查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社会经济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低效用地与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与处理要求对照检查)和《七个重大问题研究工作组织计划》(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土地供给关系),积极把握国家政策导向,重点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明确了广州市新一轮规划修编的主线和重点。

于2006年将前期研究成果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5月下发审查意见。

(六)规划大纲抓住广州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重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基础上,重点关注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的措施以及举办亚运会、国家(省)的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发展战略、行政区划调整、“泛珠三角”和“广佛都市圈”等区域发展战略、城市化发展模式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关系等问题对广州市土地利用的影响,以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与结构、内部提升改造、紧凑发展新城、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控制建设用地边界、强化土地复合利用为主线,编制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同时,将主要规划指标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进行初步布局,以确保下一步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大纲确定的规划指标能在空间上得以落实。

大纲编写过程中,多次与市发改委、市规划局沟通,数次组织专家研讨论证,并就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等主要指标与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衔接,经多方意见、数轮修改,完成规划大纲成果。

2009年6月底,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广东省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09]547号),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七)三级规划同步编制依照国家文件要求,在市级规划修编启动以后,迅速启动各区、县级市规划修编工作,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07]42号),敦促各区、县级市及时完成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同时,下发《试点镇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方案》,拟定试点镇开展镇级规划编制工作,后又拟定《广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引》,指导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形成市级、区(市)级、镇级规划互动编制体系,探索市、区(市)、镇三级规划联动编制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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