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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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新员工的入岗培训、工作指导,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交接人,促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并胜任工作。
3.对试用期员工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试用期满时有权做出转正考评建议;同时将考核
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1.本办法中规定的“试用期”是指公司对新招聘入职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试用考察的时间期限。公司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工作态度;因本考核办法针对试用期员工,故着重考核其工作态度。
2.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2.3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
主动性差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延期转正、调岗或中止试用,乃至解除劳动关系。
3.考核方法:
6.延迟转正:三个月内未完成试用期考核目标,考核成绩为60分至80分的,可以再给予时间和机会继续试用,即延长试用期,但是最长不超过六个月。6个月内仍未达转正条件的,终止试用。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提前终止试用:
(1)试用期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2)不服从领导管理,做出有损公司或团队的事情,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四、本办法的下行制度:《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管理办法》、《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试用期目标计划书》
《试用期转正审批表》
《试用期跟踪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每季度开展一次人事稽核,对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本管理办法由集团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发执行。
二、原有管理办法和规定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均遵守本办法执行。未尽事宜,另行发文补充。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
1.负责试用期管理制度的拟定、修订、完善。
2.负责总部新员工及集团管干部的试用期管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负责对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资料的收集、汇总;负责组织员工转正考评并办理手续。
3.监督用人部门、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做好新员工的辅导,做助新员工尽快融入团队、熟悉岗位工作。
二、用人部门
1.及时按本制度规定,与新员工制度试用期考核目标、工作计划等,并核定考核比重,
(3)销售岗位员工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试用期销售任务的;
(4)在工作中出现原则性失误,原则性是指本职工作内容完成不了或完成不合格;
(5)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或给管理造成诸多不便的;
(6)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且出现工作失误后认识不到错误并狡辩、强词夺理、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试用期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XX-GD-**-**-20**
版次
1Baidu Nhomakorabea0
生效日期
2019- -
编制部门
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
执行部门
文件责任部门:
□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
文件分发明细:
正本保存(原件):

副本分发(复制件):



□QT 其他:
试用管理办法名称4
第一条总则:4
第二条管理职能:4
第三条试用期规定4
5.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对员工的试用期管理进行监督,审核考核结果,必要时,与用人部门负责或员工面谈,了解实际情况,作为判断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据。了解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5.1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5.2是否给予新员工提供足够的资源以做好阶段性工作;
5.3是否有与新工进行阶段性面谈;
3.试用期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专员及以上人员,初次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表现优秀的可提前转正,但是最早不早于3个月;一般员工或劳动类用工,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不可提前转正。
4.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将于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当月,给员工办理公积金缴纳。若员工想在试用期期间缴纳公积金的、欲调整公积金缴纳的标准的,可写申请并经集团行政及组织人事总监批准后可提前缴纳或进行缴纳标准调整,试用期期间的公积金费用和超出公司限定标准的公积金费用,均需员工自行承担,直接从工资中进行扣除。
第四条试用期考评5
第五条试用期终止6
第六条员工转正程序6
第七条试用期薪酬福利7
第八条争议处理:7
第九条检查和监督:7
第十条附则:7
附件7
制作/修订记录
文件版本
制修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制修订摘要
A/0
A/1
A/2
A/3
A/4
A/5
A/6
B/0
一、遵从的管理制度: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二、目的
9.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进行请假休管理。
10.对公司各项决策及商业机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1.公司在试用期间对新员工进行相关考评,考评内容应遵循以下几方面:
(1)工作态度
积极性:表现出的工作热情和对业务知识的求知态度是否饱满。
协作性: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团结协作能力是否能满足岗位需求。
(6)在试用期间,确实胜任不了本职工作、试用期考核成绩60分以下,或其他明显不适合岗位的,延长试用但是仍不能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除了终止试用,并陪偿经济损失外,还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对于终止试用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在试用期满前20个工作日向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做出终止试用并解除劳动关系的建议,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根据用人部门意见,对试用期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调查核实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具体事例和评估意见,报批总经理后,在试用期满前作出处理,提前终止试用该员工。
4.具体操作:
4.1入职一周内,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填写新员工的《试用期目标计划书》,并将试用期工作内容和目标、考核标准与新员工沟通,并签字确认,作为转正考核的依据。
4.2新员工按照《试用期目标计划书》要求,在试用期内完成规定工作,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4.3试用期间,部门负责人应亲自或指定专人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状况、融入工作氛围、完成设定的试用期工作目标。
5.试用期未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可不支付任何工资。待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可补发应发工资。
一、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领导或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投诉。
二、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接到投诉后,应在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及用人部门。
责任性: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
纪律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标准遵守及表现出应具有的职业素养。
(2)工作能力
知识与技能:履行及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理解与表达:对职责内容理解、判断及队员相互沟通、表达能力。
(3)工作业绩
履行职责:岗位职责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岗位需求。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管理及转正流程,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提供依据,保证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运作顺畅,特制定本办法。
三、内容概述
员工试用期管理细则,与试用期转正规定。
四、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贵州鑫新实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试用期转正办理相关工作。
一、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
2.新员工根据公司录用入职流程进岗后,即启动试用期。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将于入职到岗之日起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手续,社保关系在本市的,员工应办理好原单位的停缴业务,社保关系不在贵阳市的,员工应将社保关系转入本公司或新开户办理社保缴纳。否则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本人自行承担。除退休返聘或其他经集团行政及组织人事总监、总经理审批同意的特殊原因,员工不得不在公司缴纳社保。
5.4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5.5 考评的结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实依据;
5.6 新员工对上级领导的评价。
6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提出辞职的权利,在试用期满时有提请转正考评的权利;有参加转正考评的责任。
7.试用期间,新员工未达到公司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终止试用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8.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用人部门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包括以下几种(但不限于):
3.1指导人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3.2结合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3.3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3.4员工定期及不定期的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3.5员工的历次培训反馈记录;
3.6主管与员工沟通(面谈)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
(4)负荷考核
精神负荷: 完成工作内容所表现出的理智与忍耐性。
时间负荷:工作时间内投入工作的程度和出勤率。
2.考核原则:
2.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
1.试用期员工的待遇按商定的标准工资的80%发放,享受工作餐、住宿、生日福利,不享受奖金等其他福利。
2.员工转正后,享受正式员工的所有福利待遇。
3.试用期员工在7个工作日内离职的(包括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公司根据规定予以辞退),公司不发放任何报酬。
4.试用期员工在交接工作时故意交接不清、不全,对工作开展造成影响的,公司按规定可不支付任何工资。
3.根据转正流程,试用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前,直属上级安排新员工填写书面转正申请,直属上级签署考评意见;用人部门填写《试用期转正审批表》。
4.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将各项转正材料和考评材料整理汇总,根据权限逐级审批。并依据转正评定结果完成薪酬福利调整,且通知到员工本人。
5.集团管干部转正,应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进行正式任命。
4.4新员工试用期满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时,应分别填写《试用期跟踪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
5.新员工试用满三个月时,可提出不低于1500字的转正申请交部门领导,并请领导填写《试用期目标计划书》、《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试用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
6. 试用期考核目标成绩分数达80分的,为优秀,即可转正。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一般,延迟转正。成绩60分以下者,终止试用。
4.辞退试用员工,用人部门负责人应与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一并与员工进行辞退沟通,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用人部门负责人可建议提前结束试用期,将该员工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并将《员工转正评估表》报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审核,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2.行政及组织人事中心应提前15日向试用期员工直属上级告知“转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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