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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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卫生院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片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X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县高温中暑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等

三、适用范围

本片区内的高温中暑事件,及其它以高温条件为直接诱因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一)一般事件(Ⅳ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4小时内,本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无中暑死亡病例发生;

2、同一个单位、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出现中暑20人以上。

(二)较大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4小时内,本辖区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含3例)中暑死亡病例发生;

2、同一个单位、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出现中暑50人以上,或1至3例中暑死亡病例;

3、上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重大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4小时内,本辖区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含9例)中暑死亡病例发生;

2、同一个单位、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出现中暑100人,或者3例以上9例(含9例)以下中暑死亡病例;

3、上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4小时内,本辖区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中暑死亡病例发生;

2、上级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工作。

(二)部门联动,分级响应

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议以便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片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管理,规范有序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办要加强相关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四)加强宣传,依靠群众

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高温中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科学应对高温中暑事件的整体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X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本区域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统一指挥;负责组织协调高温中暑事件的医疗救治;负责高温中暑事件的组织培训和演练工作;督导检查各专业组对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情况。。

二、应急办负责对高温中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等。

三、组建医疗救护、综合信息、后勤保障三个专业组,负责各职责范围内的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一)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任副组长,内、外科全体医护人员为成员。负责高温中暑事件病人的抢救、诊断、治疗工作。

(二)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行政后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高温中暑事件相关信息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全体后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的物质供应、病人运送、医院秩序的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

一、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单位

(一)本片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其它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二、中暑病例、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本片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暑病例发生单位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三、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根据县卫生局要求启动和终止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

高温中暑监测报告程序启动后,各医疗单位医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要及时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并交由防保科工作人员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遇停电、电脑故障等特殊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机构单位发现中暑病例后,由责任报告单位及时

向汝溪中心卫生院应急办报告,应急办接到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后在当日向县疾控中心和卫生局报告。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启动

片区发生30人以上高温中暑病例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二、应急响应措施

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专业组各司其职、互相协调、上下联动,有序开展处置工作。

第五章应急响应变更和终止

X卫生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发布的指令变更或终止。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县卫生局领导下,X卫生院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片区内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各专业组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中暑事件。

二、物资保障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技术保障

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医护人员对高温中暑的防治技能。

四、通讯与信息保障

结合本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利用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应急响应的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五、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第七章附则

一、名词术语

中暑:是指由高温条件直接导致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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