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的防范措施及要求(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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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1)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从而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防止人体在环境污染影响下产生遗传突变和退化。

2)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行环境,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维护生物资源的生产能力,使之得以恢复。

2、环境保护的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3)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4)环境经济责任原则,即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3、环境保护的要求

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用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措施

1、施工(生产)环境影响的类型如下表

环境影响类型表

施工(生产)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对施工造成环境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生产)现场环境保的措施

1)环境保护的组织措施

施工(生产)现场环境保护的组织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或环境管理专项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体组织与指导环保施工的文件,旨在从组织和管理上采措施,消除或减轻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与危害。

主要的组织措施包括;

(1)建立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落实项目(生产)经理责任制

项目(生产)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生产)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生产)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将环境管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做到责权分明,管理有序,防止互相扯皮,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主要包括环境岗位责任制、环境检查制度、环境保护教育制度以及环

境保护奖惩制度。

1)加强施工(生产)现场环境的综合治理

根据《建设式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生产)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其他容器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场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减轻噪声持扰民。

三、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理

1、大气污染的处理

(1)施工现场外围围挡不得低于1.8m,以避免或减少污染物向外扩散。

(2)施工(生产)现场垃圾杂物要及时清理。清理高层建筑物的施工垃圾时,采用密闭性容器吊运垃圾,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3)施工(生产)现场堆土,应合理选定位置进行存放堆土,并洒水覆膜封闭或表面临时固化或植草,防止场尘污染。

(4)施工(生产)现场道路应硬化。采用焦渣、级配砂石、混凝土等作为道路面层,有条件的可利用永久性道路,并指定专人、定时洒水和清扫养护,防止道路场尘。

(5)易飞场材料入库密闭存放或覆盖存放,如水泥、白灰、珍珠岩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入库存放。若室外临时露天存放时,必须下垫上盖,严密遮盖防止场尘。运输水泥、白灰、珍珠岩粉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洒、扬尘、卸货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

(6)施工(生产)现场易扬尘处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定人、定时清扫洒水,防止施工(生产)过程扬尘或二次污染。

(7)在施工(生产)现场大门口应设置洗车台装置,用水冲洗作业车辆的车轮及车身。装车时不应装得过满,行车时不应猛拐,不急刹车。卸货后清扫干净车箱,注意关好车箱门。场区内外定人定时清扫,做到车辆不外带泥砂、不洒污染物、不扬尘,消除或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8)禁止施工(生产)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的物资。如焚烧沥青、包装箱袋和建筑垃圾等。

(9)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应安装净化消声和冒黑烟。

(10)施工(生产)现场炉灶(如锅炉)应采用燃气锅炉。

(11)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且在旧建筑物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和围挡,防止扬尘。

(12)公司搅拌站,应采用先进设备控制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料、称料、进料、混合料搅拌、混凝土出料等全过程,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器,可使粉尘降低98%以上。

(13)在城区、郊区城镇和居民稠密区、风景旅游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的工程,严禁焚烧或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凡是进行沥青防水作业时,要使用密闭和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14)施工(生产)现场存在电气焊、氩弧焊、二保焊等作业时应设置烟尘处理设备。

2、水污染的处理

1)公司搅拌站的污水,生产车间叠合板冲洗及养护的污水等经排水沟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再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重新合理利用。污水未经处理严禁乱排、乱放。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避免污染水源。

3)施工现场存放油料、外加剂等设有专门的库房,必须对库房地面和高250mm墙面进行防渗漏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或刷防渗漏涂料等。领料使用时,要采取措施,防

止油料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4)施工(生产)现场食堂产生的污水、油水、饭渣等,应采用密闭容器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处理,严禁乱排、乱放。

5)施工现场临时厕所的化粪池应采取防渗透措施,防止污染水体。

6)混凝土外加剂应妥善入库保存,防止污染水体。

3、噪声污染的处理

1)合理布局施工(生产)场地,优化作业和运输方案,尽量降低施工(生产)现场敏感点的噪声强度,避免噪声扰民。

2)在人口密集区进行较强噪声施工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避开晚上10时到次日早6时的作业,对环境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必须昼夜连续施工时,要尽快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3)夜间运输材料的作业车辆进入施工(生产)现场时,严禁鸣笛和乱轰油门,装卸材料要做到轻拿、轻放。

4)进入施工(生产)现场不得高声喊叫和乱吹哨,不得无故甩打模板、钢筋铁件和工具设备等,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机械设备空转和碰撞其他物件(如混凝土振捣器碰撞钢筋或模板等),减少噪声扰民。

5)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尽可能降低机械设备噪声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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