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担保法课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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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教案》课件

《担保法教案》课件

《担保法教案》课件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与作用介绍担保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解释担保法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性和作用1.2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阐述担保法适用的对象和范围分析担保法在各类担保方式中的具体应用1.3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介绍担保法的基本原则,如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解释这些原则在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体现第二章:担保方式2.1 人保与物保区分人保和物保两种担保方式分析各自的特点和适用情况2.2 动产与不动产担保介绍动产担保和不动产担保的定义和区别阐述各自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2.3 质押、抵押和保证解释质押、抵押和保证三种担保方式的含义和特点分析各自的适用情况和法律规定第三章:担保合同3.1 担保合同的定义和性质介绍担保合同的概念和基本特征解释担保合同在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3.2 担保合同的订立和生效阐述担保合同的订立程序和要件分析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和效力3.3 担保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介绍担保合同的履行方式和义务解释担保合同的变更条件和程序第四章:担保责任4.1 担保人的责任阐述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和限制分析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具体要求4.2 担保物的处理介绍担保物的权利和义务解释担保物在担保关系中的处理方式和程序4.3 担保纠纷的解决分析担保纠纷的解决途径和程序介绍担保纠纷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第五章:担保法的适用与监管5.1 担保法的适用阐述担保法在各类法律关系中的适用分析担保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5.2 担保监管制度介绍我国担保监管的机构和职责解释担保监管的主要内容和程序5.3 担保法的法律责任阐述违反担保法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分析担保法中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第六章:担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担保合同的解除解释担保合同解除的条件和原因分析担保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6.2 担保合同的终止阐述担保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条件介绍担保合同终止后的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第七章:担保纠纷的处理7.1 担保纠纷的解决途径介绍担保纠纷的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解决途径分析各种解决途径的适用情况和优缺点7.2 担保纠纷的司法解释解释司法实践中对担保纠纷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分析司法解释对担保法的补充和完善作用第八章:担保法的修改与完善8.1 担保法的修订背景和历程介绍我国担保法修订的背景和原因阐述担保法修订的历程和重要节点8.2 担保法的完善方向分析当前担保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担保法完善的建议和方向第九章:国际担保法律制度比较9.1 国际担保法律制度的概述介绍国际担保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分析国际担保法律制度在跨境交易中的作用和重要性9.2 主要国家和地区担保法律的比较阐述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担保法律的异同分析不同法律规定对跨境担保业务的影响第十章:担保法在金融业务中的应用10.1 金融担保的法律规定介绍金融业务中担保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定分析金融担保的类型和适用情况10.2 金融担保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阐述金融担保风险的概念和特点提出金融担保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重点和难点解析第一章:担保法概述第二章:担保方式第三章:担保合同第四章:担保责任第五章:担保法的适用与监管第六章:担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章:担保纠纷的处理第八章:担保法的修改与完善第九章:国际担保法律制度比较第十章:担保法在金融业务中的应用全文总结和概括本课件全面覆盖了担保法的各个方面,从基本概念到具体应用,从国内法律到国际比较,再到金融业务中的实际应用,内容丰富、结构清晰。

《担保法教案》课件

《担保法教案》课件

一、教案基本信息教案名称:《担保法教案》课件课时安排:45分钟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担保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

2. 使学生掌握担保法的分类和主要形式。

3. 培养学生理解担保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和重要性。

教学方法:1. 采用讲授法,讲解担保法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概念。

2. 利用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担保法。

3. 开展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准备:1. 课件:包括担保法的定义、分类、形式等内容。

2. 案例资料:挑选与担保法相关的案例,用于分析和讨论。

二、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5分钟)利用课件展示担保法的定义,引导学生了解担保法的基本概念。

2. 知识讲解(15分钟)讲解担保法的分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并简要介绍各种形式的特点。

3. 案例分析(10分钟)分发案例资料,让学生分组讨论案例中涉及的担保法问题,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4. 课堂互动(5分钟)邀请学生分享讨论成果,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巩固所学知识。

5. 总结与布置作业(5分钟)三、教学反思本节课结束后,教师应认真反思教学效果,针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调整教学策略,以提高学生对担保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和互动情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课后作业1. 查阅相关资料,深入了解担保法的具体规定和案例。

五、教学评价1. 学生对担保法的基本概念和分类的掌握程度。

2. 学生在案例分析中的参与度和问题解决能力。

六、教学内容与目标教学内容:1. 担保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2. 担保权的实现与消灭。

3. 反担保的概念与作用。

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担保合同的订立条件和效力。

2. 培养学生掌握担保权的实现和消灭方式。

3. 引导学生理解反担保的概念和作用。

七、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5分钟)回顾上节课的内容,引导学生了解本节课将学习担保合同的订立与效力、担保权的实现与消灭以及反担保的概念与作用。

《担保法》讲义解读

《担保法》讲义解读
– 1、登记生效主义
• 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几种情形
– 2、登记对抗主义
《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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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抵押
• (五)抵押的效力
– – – – – 1、抵押担保的范围 2、抵押的效力 3、抵押权的代为 4、抵押物的出租 5、抵押物的转让
《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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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抵押
• (六)抵押权的实现 • (七)最高额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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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押
《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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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押
• (一)概念及分类 • (二)动产质押
– 1、设立和生效 – 2、动产质押的效力
《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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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押
• (三)权利质押
– 1、可以质押的权利 – 2、不同权利质押的设立与生效条件
• 权利凭证类 • 股票、股份类 • 知识产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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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
《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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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
• 1、担保人未经审判,不得直接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其财产 • 2、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均是借款人以外 的人提供的,执行时债权人可选择 • 3、公司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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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完毕
谢谢!
《担保法》 担保法培训 26
债务人
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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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法律关系
1、(2)狭义的:两方当事人、两个合同
《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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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法律关系
2、构成 • 主体
– 注意:我国担保法对担保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 内容

《担保法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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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教案》PPT课件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1.2 担保法的性质和作用1.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1.4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担保方式2.1 人的担保2.2 物的担保2.3 金钱担保2.4 信用担保2.5 其他担保方式第三章:担保合同3.1 担保合同的定义和性质3.2 担保合同的种类3.3 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3.4 担保合同的内容和效力3.5 担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章:担保物权4.1 担保物权的定义和性质4.2 担保物权的种类4.3 担保物权的设立和生效4.4 担保物权的行使和限制4.5 担保物权的消灭和转移第五章:担保责任5.1 担保责任的定义和性质5.2 担保责任的范围5.3 担保责任的期限5.4 担保责任的免除和减轻5.5 担保责任的具体规定第六章:反担保6.1 反担保的定义和性质6.2 反担保的种类6.3 反担保的设立和生效6.4 反担保的效力6.5 反担保的解除和终止第七章:担保纠纷的处理7.1 担保纠纷的定义和性质7.2 担保纠纷的处理程序7.3 担保纠纷的诉讼解决方式7.4 担保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7.5 担保纠纷的法律责任第八章:担保法的适用司法解释8.1 担保法适用司法解释的定义和性质8.2 担保法适用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8.3 担保法适用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8.4 担保法适用司法解释的效力8.5 担保法适用司法解释的适用问题第九章:国际担保法9.1 国际担保法的定义和性质9.2 国际担保法的适用范围9.3 国际担保法的主要内容9.4 国际担保法的国际惯例和规定9.5 国际担保法的发展趋势第十章:担保法的实践应用10.1 担保法在实践中的应用10.2 担保合同纠纷的案例分析10.3 担保物权纠纷的案例分析10.4 担保责任纠纷的案例分析10.5 担保法在企业融资中的应用重点和难点解析1. 担保法的定义和性质2. 担保方式的种类和特点3. 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条件4. 担保物权的设立和行使规则5. 担保责任的范围和期限6. 反担保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7. 担保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法律后果8. 担保法适用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9. 国际担保法的适用范围和主要规定10. 担保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分析对于每个重点环节,进行详细的补充和说明:1. 担保法的定义和性质:担保法是调整担保关系和解决担保纠纷的法律规范。

《担保法教案》课件

《担保法教案》课件

《担保法教案》课件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1 担保法的定义1.2 担保法的性质和作用1.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1.4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担保方式2.1 抵押担保2.1.1 抵押权的设定2.1.2 抵押权的实现2.1.3 抵押权的消灭2.2 质押担保2.2.1 质押权的设定2.2.2 质押权的实现2.2.3 质押权的消灭2.3 保证担保2.3.1 保证责任的范围2.3.2 保证的期限2.3.3 保证的免除2.4 定金担保2.4.1 定金合同的成立2.4.2 定金的交付和退还2.4.3 定金的适用范围第三章:担保合同3.1 担保合同的定义和性质3.2 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3.3 担保合同的内容和形式3.4 担保合同的履行和变更3.5 担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第四章:担保物权4.1 担保物权的定义和性质4.2 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4.3 担保物权的优先效力4.4 担保物权的竞合4.5 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第五章:担保责任5.1 担保责任的范围5.2 担保责任的期限5.3 担保责任的免除5.4 担保责任的转移5.5 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六章: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冲突解决6.1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与类型6.2 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6.3 担保物权冲突解决的方式6.4 司法实践中担保物权竞合与冲突的案例分析第七章:担保法的适用司法解释7.1 司法解释在担保法适用中的作用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要点7.3 司法解释在解决担保纠纷中的运用7.4 最新司法解释对担保法适用的影响第八章:担保法的国际私法适用8.1 担保法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8.2 涉外担保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8.3 我国关于涉外担保法律适用的规定8.4 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在担保法适用中的参考第九章:担保法在金融领域的应用9.1 担保在金融交易中的作用9.2 金融担保的种类与特点9.3 金融担保合同的订立与生效9.4 金融担保纠纷的处理与风险防范第十章:担保法的立法趋势与完善建议10.1 担保法立法的历史与发展10.2 当前担保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0.3 担保法改革的必要性与方向10.4 完善担保法立法的建议与展望重点和难点解析1. 担保方式的详细理解和应用: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和定金担保是担保法的核心内容,学生需要深入理解每种担保方式的设定、实现和消灭过程。

(精编课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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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抵押的财产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白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
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 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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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抵押物的效力
关于抵押物的转让
对抵押物孳息的效力 抵押权的处分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担保 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
抵押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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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担保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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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的概念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的行为。
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一种约定,这种约定通 过签订保证合同的形式体现出来,因此保证是一种合 同关系。
• [问题]: • 1.丁某是否负有偿还款的责任? • 2.丁某应偿还多少借款? • 3.丁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王某追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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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 1.丁某负有替王某偿还借款的责任。依据我国《担保法》 的有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应承担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义务。本案中,债务人无力 偿还借款,债权人胡某有权要求担保人丁某承担还款责任。
•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 信用的原则。

《担保法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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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案基本信息1. 课程名称:担保法教案2. 课程性质:专业课3. 课时安排:45分钟4.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5. 教学目标:(1) 了解担保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2) 掌握担保的形式和种类(3) 理解担保的法律效力(4) 学会运用担保法解决实际问题二、教学内容1. 担保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1) 担保法的定义(2) 担保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和联系2. 担保的形式和种类(1) 人的担保(2) 物的担保(3) 权利担保(4) 信用担保(5) 担保组合3. 担保的法律效力(1) 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2) 担保责任的范围(3) 担保权的实现(4) 担保的消灭4. 常见担保法律问题分析(1) 担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2) 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3) 担保责任的具体适用(4) 担保纠纷的解决途径5. 担保法在实践中的应用(1) 企业融资担保(2) 个人贷款担保(3) 工程建设中的担保(4) 贸易融资担保三、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通过一个真实的担保案例引发学生对担保法的兴趣,启发思考。

2. 讲授担保法的定义和基本概念,引导学生理解担保法的重要性。

3. 讲解担保的形式和种类,结合实例进行分析,让学生清晰地了解各种担保方式的特征。

4. 深入剖析担保的法律效力,通过案例分析法让学生掌握担保责任的范围和担保权的实现。

5. 分析常见担保法律问题,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担保法解决实际问题。

四、教学评价1. 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担保法基本概念和形式的掌握程度。

2. 案例分析:评估学生对担保法律效力和常见担保法律问题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3. 课后作业:检验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的巩固情况。

4. 课程报告:考察学生对担保法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的综合运用。

五、教学资源1. 教材:担保法相关教材或法律文献2. 案例库:收集各类担保案例,用于分析和讨论3. PPT课件:制作精美的PPT课件,辅助教学4. 网络资源:查找与担保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论文等,丰富教学内容六、教学策略1. 案例导入:以具体案例引发学生对担保法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注意力。

(培训课件)担保法

(培训课件)担保法
–(一)动产质押合同的内容、生效条件
•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为标的设定的质押。 • 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时生效。
– (二)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权人的权利、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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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质 押(3)
• 三、权利质押
– 可以作质押的权利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
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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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抵 押(4)
–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能明显低于其价值, 否则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担保,抵 押人不提供担保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 3.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提 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 三人提存。
第二节 保 证(4)
•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 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 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 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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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 证(5)
• (三)主债权债务的转让、主合同的变更对保证 责任的影响
– 1.主债权债务的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 《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 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课程设计

担保法课程设计

担保法课程设计一、教学目标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掌握担保法的基本概念、种类和效力,了解担保物的权利和义务,培养学生运用担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具体目标如下:1.知识目标:(1)了解担保法的定义、种类和效力。

(2)掌握抵押、质押、保证、定金等担保方式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

(3)理解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2.技能目标:(1)培养学生运用担保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提高学生查找、分析法律条文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的意识。

(2)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二、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担保法的定义、种类和效力。

2.抵押、质押、保证、定金等担保方式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

3.担保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4.担保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案例。

三、教学方法为了提高教学效果,本节课将采用以下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担保法的基本概念、种类和效力,以及抵押、质押、保证、定金等担保方式的法律规定。

2.案例分析法:分析担保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案例,培养学生运用担保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讨论法:学生分组讨论,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提问,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4.实验法:安排学生参观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实践场所,了解担保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四、教学资源为了支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实施,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我们将准备以下教学资源:1.教材:《担保法教程》2.参考书:《担保法解释与应用》3.多媒体资料:担保法相关视频、案例动画等。

4.实验设备:电脑、投影仪、白板等。

5.实践场所:法院、律师事务所等。

五、教学评估本节课的评估方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平时表现:通过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程度、发言情况等,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理解程度。

2.作业:布置与课程内容相关的作业,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学生的掌握程度。

3.考试:安排一次课程考试,测试学生对担保法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培训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培训课件
担保法的作用
担保法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降低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的风险,维护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担保法的历史发展
担保法的起源
担保法起源于古罗马法,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借贷和买卖等民事活动中的信 用问题。
我国担保法的发展
我国担保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到2020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保证合同》等。
抵押分为动产抵押和不动 产抵押。
指对动产进行的抵押,如 车辆、机械设备等。
指对不动产进行的抵押, 如房屋、土地等。
《担保法》规定,抵押必 须采取书面形式,并依法 进行登记。同时,抵押人 必须享有对抵押财产的所 有权或处分权。
质押
定义
分类
1. 动产质押
2. 权利质押
法律规定
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其动 产或权利凭证交付给质 权人,并将该动产或权 利凭证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方式的种类及运用
保证
法律规定
《担保法》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 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 保证方式,但必须经过法律认可。
定义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分类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 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 任。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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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
在担保活动中,当事人双方应当平等协商,不 得强制要求一方提供担保或接受担保。
自愿原则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提供担保以及选择何 种担保方式,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提供担 保。
公平原则
在担保活动中,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不得有任何不公平或歧视性规定。

担保法大纲

担保法大纲

《担保法》选修课教学大纲说明《担保法》课程作为民法学的组成部分,其是系统阐述担保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知识的课程。

本课程以《担保法》、《物权法》等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为依据,吸收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并结合实务中的新问题,对担保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教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担保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特别是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保证、定金等典型担保方式,理解担保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学会运用担保法的基本技能,提高利用担保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本教学大纲经过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法教研室全体老师集体讨论研究,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经济学等专业的专业选修课。

配合本教学大纲教学的指定教材为张玉敏教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孙鹏、王勤劳、范雪飞合著的《担保物权法原理》。

本大纲基本涵盖指定教材编写的内容,对于该指定教材未在本大纲中写入的内容同学们务必自学,以全面掌握本学科知识。

第一章担保法原理【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担保法的意义,明确《担保法》课程的基本内容和学习方法,理解担保法的调整对象,了解我国的担保法的概念、历史沿革,以及担保方式和担保效力、反担保等内容。

【教学时数】3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担保法概述一、担保的概念及特征二、担保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第二节担保制度的历史沿革及作用一、担保制度的沿革二、担保法的作用第三节担保方式一、担保方式的概念二、担保方式的种类第四节担保的设立与效力一、担保与担保合同二、担保合同的设立三、担保合同的效力第五节反担保一、反担保的概念与特征二、反担保的方"式三、反担保的效力范围第二章保证【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保证概念、类型、效力,保证责任的范围、期间和消灭。

【教学时数】6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保证概述一、保证的概念和特征二、保证的类型第二节保证合同一、保证合同的主体二、保证合同的形式三、保证合同的内容第三节保证的效力一、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四节保证责任的范围与期间一、保证责任范畴的概念和特征二、保证责任范围的变动三、保证责任期间第五节保证责任的消灭一、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林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三、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四、主体债务消灭五、主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六、主合同变更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七、保证合同的解除第三章定金【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定金概念、类型、设定一、效力。

53担保法教学大纲

53担保法教学大纲

《担保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041442721课程英文名称:Guarantee Law Practice课程总学时:32 讲课:32 实验:0 上机:0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一、大纲使用说明(一)课程地位及教学目标担保制度是现代民商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并在保障债权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本教程以《担保法》、《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为基础,就我国现行担保法律制度作了较为系统全面阐述、并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司法判例,将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使学生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担保法的基本原理,从而使他们具备解决现实生活中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实务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1. 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担保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2. 树立正确的担保意识,熟悉担保法律条文,具有运用法律条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3. 能正确、熟练地运用担保法理论分析、解决合同纠纷的实务能力;4.了解担保法学的新发展。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1.基本知识:担保法概述、担保分类、担保设立、效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基本理论和方法:通过学习,理解担保及五种担保方式的基本含义,掌握担保种类、担保的无效及其后果、保证人的资格、抵押物、抵押登记、抵押权、动产质押的效力、留置的产生和效力等具体内容。

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紧扣《担保法》和司法解释,着重掌握每种担保方式的重点,运用历史分析法、比较法和实证分析法,提高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系统掌握担保法的基本知识、理论、制度的同时,引导学生逐步学会应用担保法理论解决债权问题的基本技巧、方法,培养学生将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的实务能力。

(三)实施说明1.教学方法: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授课,注意引导学生讨论问题、分析问题,加强与学生互动;配合课堂教学布置课外练习。

担保法第二版课程设计

担保法第二版课程设计

担保法第二版课程设计
一、前言
担保法作为商法的一部分,在商业借贷和融资等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课程设计旨在对《担保法》进行全面的学习和掌握,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运用担保法解决商业纠纷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
1.掌握《担保法》的基本条款和重点内容。

2.熟悉担保法在商业应用中的实际操作和案例。

3.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商业纠纷和预防风险的能力。

三、课程安排
•第一讲:《担保法》概述及其适用范围解析
•第二讲: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关系分析
•第三讲:不动产抵押和动产抵质押的实际操作
•第四讲:保证金和信用保证的区别和应用
•第五讲:担保法在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中的应用
•第六讲:担保法在互联网金融和新兴金融业务中的应用
四、考核方式
1.平时成绩:出勤、讨论、作业完成情况。

2.课堂案例分析:分组进行,每组阐述一件案例的法律专业问题和解决
方案。

3.学期论文:选择一个相关的担保法案例和实际应用进行深入分析和研
究,撰写毕业论文。

五、参考资料
1.《担保法》
2.《合同法》
3.《担保法律实务指南》
4.《商业保险法》
5.《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六、总结
通过学习担保法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学生将具备解决商业纠纷和预防风险的能力,对于未来职业发展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培训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培训课件

担保权实现的程序
通知债务人
在实现担保权前,担保权人应当通 知债务人,告知其将实现担保权。
协商处理
通知中应当包含协商处理的方式和 时间等信息,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 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评估和拍卖
如果协商无果,担保权人可以向法 院申请对被担保的财产进行评估和 拍卖,以实现担保权。
分配财产
被担保的财产拍卖所得价款应当根 据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比例进行 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培训 课件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担保法概述 • 担保法的基本原则 • 担保方式 • 担保范围与期间 • 担保权的实现
01
担保法概述
担保法的定义与特点
担保法定义
担保法是指调整担保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定了担保的方式、责任形式 、适用范围、效力及实现方式等。
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能力,且信誉良好 ,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保证的方式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
概念
01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
债权的担保。
抵押物的范围
02
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包括不动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
自愿协商担保条款
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自愿协商担保条款的内容,包括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 范围等。
公平原则
合理分担风险
担保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分担风险的一种方式,担保 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承担的风险范围和责任大小,避 免出现不公平的负担。
公平合理分担责任
在实现债权时,担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公平合理地分担责 任,避免出现不公平的责任负担。

《担保法教案》课件

《担保法教案》课件

一、教案基本信息1. 教案名称:《担保法教案》课件2. 适用课程:法律基础知识、担保法相关课程3. 课时安排:每章约2-3课时,共15课时4. 教学目标:使学生了解担保法的基本概念、种类、设立和消灭,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二、教学内容及课时分配第一章:担保法概述1. 担保法的定义与性质2. 担保法的立法背景与发展3.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4. 课时:2课时第二章:担保种类1. 人的担保2. 物的担保3. 金钱担保4. 权利担保5. 组合担保6. 课时:3课时第三章:担保设立1. 担保合同的订立2. 担保物权的设立3. 担保债权的转让4. 担保的免除与消灭5. 课时:3课时第四章:担保消灭1. 担保期限的届满2. 主债权的消灭3. 担保物的处分与实现4. 担保权利的行使与限制5. 课时:3课时第五章:担保的法律责任1. 担保人的义务与责任2. 担保物的权属转移与保护3. 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4. 担保纠纷的解决途径与司法解释5. 课时:3课时三、教学方法与手段1. 采用案例分析法,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担保法的具体规定与适用。

2. 运用多媒体课件,生动展示担保法的相关概念与制度。

3. 组织小组讨论,促进学生对担保法问题的思考与探讨。

4. 进行课堂提问与互动,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兴趣。

四、教学评价与反馈1.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案例分析或思考题,巩固所学内容。

2. 课堂表现:关注学生的参与程度、提问回答等情况。

4. 期末考试:设置相关试题,检验学生对担保法的掌握程度。

五、教学资源与辅助材料1. 担保法教材、案例集2. 相关法律条文与司法解释3. 网络资源:担保法相关新闻、案例、学术文章等。

4. 教学课件与多媒体素材六、担保合同的订立1. 担保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担保合同的订立主体3. 担保合同的内容与形式4. 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5. 课时:2课时七、担保物权的设立1. 抵押权的设立2. 质权的设立3. 留置权的设立4. 权利质权的设立5. 课时:3课时八、担保债权的转让1. 债权转让的概念与条件2. 担保债权转让的效力3. 债权转让与担保权利的转移4. 课时:2课时九、担保的免除与消灭1. 担保免除的概念与条件2. 担保免除的效力3. 担保消灭的原因4. 课时:2课时十、担保权利的行使与限制1. 担保权利的行使2. 担保权利的限制3. 担保权利的实现4. 课时:2课时十一、担保人的义务与责任1. 担保人的一般义务2. 担保人的赔偿责任3.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4. 课时:2课时十二、担保物的权属转移与保护1. 担保物的权属转移2. 担保物的保护与维护3. 课时:2课时十三、担保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行为的表现2. 违约责任的承担3. 课时:2课时十四、担保纠纷的解决途径与司法解释1. 担保纠纷的解决途径2. 司法解释的作用与意义3. 课时:2课时十五、担保法案例分析与讨论1. 典型担保法案例分析2. 学生分组讨论与汇报3. 课时:2课时十一、担保期限的届满1. 担保期限的概念与计算2. 担保期限的届满效力3. 担保期限的延长与缩短4. 课时:2课时十二、主债权的消灭1. 主债权消灭的原因2. 主债权消灭的效力3. 担保债权与主债权的区别与联系4. 课时:2课时十三、担保物的处分与实现1. 担保物的处分2. 担保物实现的途径与程序3. 担保物实现中的优先受偿权4. 课时:2课时十四、担保权利的行使与限制1. 担保权利的行使2. 担保权利的限制3. 担保权利行使中的司法保护4. 课时:2课时十五、担保法案例分析与讨论1. 综合担保法案例分析2. 学生分组讨论与汇报3. 课时:2课时重点和难点解析一、担保法的基本概念与性质,包括担保法的定义、立法背景与发展、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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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课程简介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颁布后,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特别是金融交易发展的需要,1997年西南政法大学率先在研究生当中开设了独立的《担保法》课程,而在本科层面,《担保法》也一直作为《民法分论》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物权法》和《债权法》的核心制度进行讲授。

到2009年,随着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民法课程改革的推进,《担保法》又从《民法分论》课程中独立出来,作为一门单独课程在本科学生中开设。

现在,作为一门单独课程的《担保法》已全面覆盖了我校各类型的本科生教学:其一是复合性知识产权专门化人才试验班必修课程;其二是法学各专业本科生限选课程;其三是全校非法学各专业本科生任选课程。

我校《担保法》课程乃是依托国家级精品课程《民法学》而单独开设的,其从《民法分论》中分离出来而单独开设,主要原因有四:
第一,单设《担保法》课程方可解决知识容量与有限课时的激烈冲突。

将《担保法》放入《民法分论》中,使《民法分论》的知识容量过大,而该庞大的知识容量与极为有限的课时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特别突出,这一冲突在《物权法》颁布之后更加显著,以至于每个《民法分论》的任课教师每年都会额外加课才能讲完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只有将内容极为错综复杂的《担保法》从《民法分论》中分离出来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知识容量与有限课时之间的尖锐冲突。

第二,担保法在民法体系中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在传统民法上,抵押权、质权、留臵权被臵于物权法中,而保证、定金却被臵于合同法中,教学上通常亦遵循这种模式进行教学,这导致担保法的知识体系十分零碎,不利于学生构建起担保法的整体知识结构,只有单独设臵《担保法》课程,才能实现教学活动的“体”效应,并使学生学得的知识更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第三,我校担保法科研实力强大,科研成果丰硕,位居全国前列,足以胜任单设《担保法》课程的要求。

本课程负责人孙鹏教授1998年就在国内率先出版
了专著《担保法律制度研究》,以此为开端,我校担保法研究迅速取得全国领先地位,作为我校《担保法》课程指定教材的《担保物权法原理》入选王利明教授主编的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即是其例证之一。

到目前为止,本课程教师出版担保法专著8部,发表高质量担保法学术论文21篇,学术成果之丰富和科研团队之强大,在全国并不多见。

第四,担保与担保法在社会生活和法学教育中的极端重要性。

首先,我国现行担保立法涉及到多部法律,条文数量众多,既有具体制度的规定,又有抽象原理之概括,在这种形势下,只有单设《担保法》课程才能使教学跟上立法和司法的发展步伐。

其次,担保法是司法考试的重要内容,据统计,担保法在每年的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稳定在10-15分之间,在司法考试对于法科学生和法科院校的重要性日益增强的当下,《担保法》课程的单独开设更具指针意义。

最后,担保在社会实务中的极端重要性。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资金的融通、信用的提供日益重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各类担保公司不断涌现,而这两者的正常运转都完全依赖担保方可实现,因为没有担保即没有信用,没有信用即没有交易,没有交易谈何市场经济?
在西南政法大学的发展壮大和系、院调整中,形成了稳定和优势的《担保法》教学团队,该团队现已有专任教师11人,外聘教师2人。

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名,占总数的28%;副教授4名,占总数的36%;讲师4名,占总数的36%;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8人,占总数的73%,在读博士生2人,是目前西南政法大学教学和科研实力最强的团队之一。

担保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维护市场经济高效运转、融通资金、信用供给、稳定社会交易秩序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担保法学是解释、发展、适用担保法的科学,根据《担保法》课程自身的特点,结合我校法学教育的特色,并参酌国内外高校的基本经验,本课程在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明确了《担
保法》课程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基本定位。

根据此定位,本课程的基本目标可以描述如下:
1.使学生通过对《担保法》课程的学习,掌握担保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特别是抵押权、质押权、留臵权、保证、定金等典型担保方式以及一些重要的非典型担保方式的制度规范和运行原理。

2.使学生通过对《担保法》课程的学习,能在扎实掌握《担保法》、《物权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独立思考,善于灵活运用担保法律规范,积极推动金融交易,妥善解决担保纠纷。

3.使学生通过对《担保法》课程的学习,拓宽知识视野,了解当代各主要国家的担保立法概况和发展趋势,把握担保法律制度的变迁轨迹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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