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内容、要求、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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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面积测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面积测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面积测量标准房屋面积测量标准1、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3、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

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4、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5、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6、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房产测量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

房产测量规范1 总则为了规范房产面积测量,保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登记的房产面积测量.本规则所称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房屋水平投影面积测量计算,它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2 术语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房屋的自然层数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以上自然层计算,房屋的地下层负层数按±以下的自然层计算.房屋层高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的垂直距离,局部不一致时,以主要部分的层高为准.地上层数房屋±以上的自然层数.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以上含,下同的,计入地上自然层数.地上层数用正整数表示.地下层数房屋±以下,室内层高在以上的地下室含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层数.地下层数用负整数表示.房屋总层数房屋的地下层数与地上层数之和.假层、夹层、插层、阁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房屋层数.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建筑物.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但不超过1/2,且采光窗在地坪以上的建筑物.架空层底层架空一定的高度,作为入口、存车、储藏、公共活动使用的空间.结构转换层简称转换层,是指建筑物某楼层因上部与下部的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而采用不同建筑结构类型,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消防避难层简称避难层,是指作消防避难用的楼层.技术设备层简称技术层设备层,是指专用于为安装布置水、电、暖、卫系统等设施的楼层.假层位于两自然层之间,在房屋外部难于判断的局部楼层.夹层亦称附层,是指位于房屋自然层内的局部楼层,未形成完整楼层结构但属于房屋整体结构的一部分.插层位于房屋两自然层之间与房屋整体结构不相关联而加插进去的局部楼层.挑楼楼房向外悬挑的封闭楼层房屋.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阁楼坡屋顶下方空间加以利用的楼层.柱廊有顶盖,有支柱或兼有一侧围护墙体的通道.檐廊房屋檐下有顶盖,无支柱和房屋相连的作为通道的伸出部位.挑廊挑出房屋墙体外,有围护物,无支柱的外走廊.门廊房屋门前突出的有顶盖和支柱的通道.架空通廊以两端房屋作支撑,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道.门斗房屋门前有与房屋相连的顶盖,且由承重墙体支撑顶盖的进出通道.楼梯供房屋各层间上下步行的通道.梯间内有电梯或楼梯,供载人、载物或人员上下的空间或房间,亦称为电梯间、楼梯间.屋顶梯间突出房屋天面,有顶盖,有围护结构,供房屋维修、消防安全出口用的梯间.屋顶水箱间房屋天面上设置水箱的房间.凸窗突出外墙面,有围护结构的封闭窗户.幕墙突出于建筑主体结构以外,用玻璃、金属板等材料形成的围护结构.阳台具有底板、顶盖和围护结构,且与户室开门连通,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封闭阳台采用木质、金属质、塑钢和玻璃等材料对阳台完全封闭,作为永久性使用的空间.跃层住宅套内跨跃两楼层以上含两楼层的住宅.复式住宅套内跨跃两楼层以上含两楼层、居室内厅高为两楼层或两楼层以上的住宅.错层住宅套内部分地面与其余部分形成高差,但该套内空间水平投影仍为一层,无重叠面积.多功能综合楼指一幢楼内,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使用功能,其共有建筑面积有不同功能和服务对象.只有商业和住宅两部分的多功能综合楼称为商住楼.自有墙简称自墙,是指为房屋所有者所有的墙体. 共有墙简称共墙,是指与毗邻房屋所有者共同所有的墙体.借墙该墙为毗邻房屋所有者所有的墙体.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以上的永久性建筑.房屋使用面积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房屋产权面积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屋登记机构认定.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与套内墙体面积以及套内阳台面积三部分组成.套内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 房产勘测幢与幢号幢的定义幢是指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幢的编号幢号以丘为单位,自进大门起,从左到右,从前到后,用数字1,2,顺序按S形编号.幢号注在房屋轮廓线的左下角,并加括号表示.测量号测量号是描述房屋地理位置的编号,其编写方法按房产测量规范执行. 一幢房屋只有一个测量号.房屋调查房屋调查的内容房屋调查内容包括房屋坐落、产权人、产别、层数、所在层次、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房屋用途、墙体归属、产权来源、产权纠纷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以及绘制房屋权界线示意图.房屋坐落按地名办编制的地名、门牌号调记.同一处房屋坐落有新旧门牌号的,应全部注明;同一幢房屋有两个以上街道门牌号的,应全部注明;房屋坐落没有门牌号的,借用毗连房屋门牌号并加注东、西、南、北方位,也可用小区名称或地名第几幢来表示.房屋产权人 1私人所有的房屋,一般按照产权证件或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产权人已死亡的,应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产权是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权人的姓名. 2单位所有的房屋,应注明单位的全称.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应注明全体共有单位名称. 3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包括公产、代管产、托管产、拨用产等四种产别.公产应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称.代管产应注明代管及原产权人姓名.托管产应注明托管及委托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拨用产应注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全称及拨借单位名称.房屋产别房屋产别是指根据产权占有不同而划分的类别.按两级分类调记,具体分类标准按附录A执行.房屋产权来源房屋产权来源是指产权人取得房屋产权的时间和方式,如继承、分析、买受、受赠、交换、自建、翻建、征用、收购、调拨、价拨、拨用等. 产权来源有两种以上的,应全部注明.房屋层数、层次房屋的层数是指房屋的总层数.层次是指房屋的所在楼层,地上层次由下往上按1、2、3连续编号,地下层次由上往下按-1、-2、-3连续编号.房屋建筑结构房屋建筑结构是指根据房屋的梁、柱、墙等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材料来划分类别,具体分类标准按附录B执行. 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建筑结构,应分别注明.房屋建成年份房屋建成年份是指房屋实际竣工年份.拆除翻建的,应以翻建竣工年份为准. 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建成年份,应分别注明.房屋用途房屋用途分设计用途和实际用途. 房屋设计用途是指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房屋用途. 一幢房屋有两种以上用途,应分别调查注明,具体分类标准按附录C执行.房屋墙体归属房屋墙体归属是房屋四面墙体所有权的归属,分自有墙、共有墙和借墙三类.房屋产权的附加说明在调查中对产权不清或有争议的,以及设有典当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应做出记录.房屋权界线示意图房屋权界线示意图是以基本单元为单位绘制的略图,表示房屋及其相关位置、权界线、共有房屋权界线,以及与邻户相连墙体的归属,并注记房屋边长.对有争议的权界线应标注部位. 房屋权界线是指房屋基本范围的界线,包括共有房屋的权界线,以产权人的指界与邻户认证来确定,对有争议的权界线,应作相应记录.房产面积测算的精度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二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房产面积的精度分为三级,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不超过表计算的结果. 表各级面积的限差和中误差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一二三限差√ s+ √s+√s+ 中误差√ s+ √s+ √s+ 注:S 为房产面积,㎡,取至㎡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采用二级精度;异形房屋、其他房屋可采用三级精度. 房屋尺寸丈量丈量基准 1独立成幢的房屋,以房屋四面墙体外侧为界测量,丈量房屋以勒脚以上墙角为准.2毗连房屋,共有墙以墙体中间为界,量至墙体厚度为1/2处;借墙量至墙体内侧;自有墙体量至墙体的外侧,并用相应符号表示.3附属设施:柱廊以柱外围为准;阳台以围护结构的外围投影为准;门廊以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为准;檐廊、挑廊以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为准.4异形房屋,增加必要的辅助线测量.5墙体厚度:剔除粉灰和其他非结构性材料的裸墙厚度.丈量方法1检核法:即按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核实房屋尺寸,成套住宅须对每种户型尺寸进行核实;非住宅须对每个产权单元尺寸进行核实.如与施工图不符,须实量变化部位尺寸.2实量法:即实地丈量房屋的尺寸.应丈量房屋的外围尺寸和净空尺寸,丈量净空尺寸时应丈量装饰粉灰厚度和墙体厚度.丈量的外围、净空尺寸应予注明.精度要求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纤维皮尺、钢卷尺、手持式测距仪、红外线测距仪、全站仪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同种量测工具二次量距之差应满足|△D|≤,长度以m为单位,取至.绘制房屋测量草图无施工图的房屋,应按附录D绘制房屋测量草图.草图内容及要求1房屋测量草图按概略比例尺分层绘制,并标注指北方向.2房屋外墙、权界分隔墙均绘单实线.3注明房屋坐落、测量号、产权人、层数、层次、结构等.4注记户室号、标明实际开门处.5逐间实量时,应注记墙体归属和室内净空尺寸以内墙面为准、装饰粉灰厚度、墙体厚度,取至.砖墙用P表示,竹织壁墙用Z表示,木板墙用M表示.墙体厚度量至,注记在字母的右下角.6凡有固定设备的附属用房如厨房、卫生间、电梯、楼梯等均须注记.7地下室、复式房屋、夹层、假层等应另绘草图.8丈量阳台尺寸并注明是否封闭.9备注.用纸规格和绘制要求测量草图纸可用787mm×l092mm的1/32、1/16、1/8规格图纸.测量草图应在实地绘制,测量的原始数据不得涂改和擦拭,更不得凭记忆补记数据.汉字字头一律朝上,数字字头向上或向左.构筑物勘测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权利人、坐落、名称、结构、建成年份、用途,以及绘制构筑物房产平面图.勘测1测量号:编制方法按执行,但其幢号首位为“G”.2坐落:按构筑物周边较为明显建筑物的坐落描述.如:“×××号院内”、“×××号东侧30米”等.3名称: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名称填写.如:“×××烟囱”、“×××水塔”、“×××隧道”、“×××大桥”等.4用途: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用途填写.5结构:参照房产测量规范中房屋建筑结构的分类.6现场拍照:拍照取景应清晰反映构筑物全貌.照片上应标注构筑物名称和拍照日期等.7绘制构筑物房产平面图: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按构筑物实地状况测绘平面位置和图形,并描述其空间尺寸,标注地物符号和构筑物名称等.权证配图权证配图包括房产平面图、构筑物照片等.测绘成果资料构筑物测绘成果资料包括构筑物测绘成果报告、构筑物房产平面图、构筑物照片等.4 房产面积计算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 1应具有上盖; 2应有围护物; 3层高在以上; 4结构牢固、属于永久性的建筑物; 5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面积的总和计算.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层高,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层高在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 房屋内的附层含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与房屋相连且相通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应出入口,层高在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既有主墙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为准计算. 属永久性建筑物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室内相通,并能正常利用的变形缝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按层高以上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突出外墙的落地凸窗、无油烟灶台,高度以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体育馆场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多层按多层计. 机械停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设有结构层的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按结构层计算. 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层高以上的架空层,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投影面积计算. 独立户室内全封闭的花园房屋和阳光屋,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独立户室内未封闭的花园房屋和阳光屋,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层高小于的附层含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的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房屋的天面、挑台、露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的箱、罐的平台.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以及穿过房屋的通道用作街巷通行的部分. 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 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变形缝. 用作公共休憩、绿化园艺使用的架空部位和公共空中花园. 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楼梯的下方空间. 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 阳台、挑廊、走廊等其顶盖距底板的高度大于两个自然层的. 非落地的凸窗、无油烟灶台.结构性墙体外的保温、隔热层. 贮水油池、化粪池. 特殊情况处理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按其围护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向内倾斜的,按其围护结构上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阳台、挑廊、走廊等其顶盖小于底板,顶盖宽度≥,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墙体向外倾斜的房屋,按各层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墙体向内倾斜的房屋,按距底板以上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对商业层、车库层、人防层内无间隔墙的基本单元,应埋设永久性界址标志后才能进行分户测绘.5 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一般规定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 1产权各方有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执行. 2产权各方无合法产权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产权各方相关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3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仅限于分摊本幢房屋内的仅为本幢服务的共有面积. 4整幢房屋在销售和产权转移、分割中只能采用一种分摊方法. 共有建筑面积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1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产权人分摊面积的具体部位,共有建筑面积一经分摊,未经合法程序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2列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所有权、使用权,由参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各产权人共同所有、共同使用. 共有建筑面积的确认方法1未经规划及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对共有建筑面积范围的确认,以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图为依据. 2经规划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对共有建筑面积范围的确认,以房屋实际状况为准. 3商业层、车库层、人防层内设置无间隔墙的基本单元的,其内部通道的设置如符合规划或消防要求,该层共有建筑面积方可确认.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共有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计算公式:δSi=K·Si ∑δSi ∑Si 式中:K——为面积的分摊系数 Si——各单元参加分摊的建筑面积,㎡;δSi——各单元参加分摊所得的分摊面积,㎡;∑δSi——为需要分摊的分摊面积总和,㎡;∑Si——为参加分摊的各基本单元建筑面积总和,㎡. 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幢内电梯井、楼梯间、管道井、公共厕所、垃圾道、配电间、水泵房、屋顶梯间、电梯机房、屋顶水箱间、智能监控室、消防设施房、消防通道、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技术设备层等为本幢房屋服务的公共部位,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房屋外墙含山墙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 不计入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范围下列共有建筑面积应单独设置户室不进行分摊,但应分摊仅为本幢服务的相关共有建筑面积.1为多幢服务的管理用房、警卫室等.2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棚、车库等.3为公共事业服务的配套用房.4避难层室及结构转换层内可独立使用的部位.下列共有建筑面积应单独设置户室不进行分摊,也不分摊其它共有建筑面积.1为多幢服务的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2消防避难层室及结构转换层.3幢与幢之间相连的通廊.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1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式中:幢内共有建筑面积=幢内各套房屋套X内建筑面积之和2住宅楼原则上以幢为单位采用一级分摊,如标准层内各单元户数不一致或部分单元设置电梯时,应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功能区的划分1根据住宅和商业不同的使用功能,将整幢房屋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将整幢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成住宅和商业两部分.2未经规划及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功能区的划分以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图为依据;经规划及相关部门验收的房屋,功能区的划分以房屋实际状况为准.3裙楼上有多个独立塔楼的,则各塔楼应划分为单个功能区.4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以其实际作用功能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划分1商住楼的商业层内单独通往住宅的梯间含室外楼梯以及门厅等共有建筑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2为本幢服务的消防通道楼梯、电梯、连廊等、屋顶梯间以及幢内其它共有建筑面积列入幢共有建筑面积.3专为住宅部分服务并在住宅功能区内的楼梯等共有建筑面积列入住宅部分共有建筑面积.4专为商业部分服务的楼梯、电梯、门厅、过道等共有建筑面积列入商业部分的共有建筑面积.住宅部分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套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式中:幢共有分摊面积+住宅部分共有建筑面积住宅部分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商业部分各基本单元的分摊面积基本单元的分摊面积=基本单元套内建筑面积×基本单元分摊系数式中:。

房屋面积测量规范

房屋面积测量规范

房屋面积测量规范房屋面积测量规范一、引言房屋面积的测量是房地产交易、租赁和评估的重要环节,准确的面积测量结果对于房产交易各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面积测量的公正、准确和可靠,特制定本测量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住宅、商业和办公房屋的面积测量。

三、测量原则1.测量面积的原则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排除掉无法使用的部分,如梯户空等。

2.测量应参照国家相关测绘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信。

3.测量应按照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如果两者有冲突,则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四、测量方法1.住宅房屋测量方法:(1)独立住宅:以墙体内部为界线进行测量,包括主体空间、走道、门厅、阳台等。

(2)多层住宅:测量住宅单位的净面积,不包括公共部分。

公共部分应按照业主权益进行分摊,但不纳入住宅实际面积计算。

(3)小区配套设施:如车库、储物间、游泳池等,应按业主权益进行分摊计算,不计入住宅面积。

2.商业和办公房屋测量方法:(1)商业房屋:以墙体内部为界线进行测量,包括主体空间、门厅、阳台等。

(2)办公房屋:以墙体内部为界线进行测量,包括主体空间、走道、门厅等。

五、测量误差控制1.在实际测量过程中,应采取多次测量的方法,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2.测量误差应控制在±3%以内,超过此误差范围的应重新测量。

3.测量结果应由测量人员与委托方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六、测量报告1.测量报告应包括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等详细信息,以便于房产交易各方进行参考和核对。

2.测量报告应有相应的图纸和文字说明,清晰明了地展示房屋的布局和面积。

七、监督和管理1.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房屋面积测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公平、公正、准确。

2.测量机构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经过认证或授权后方可从事测量工作。

八、违规处理对于故意作假、虚报面积等违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吊销其测量相关资质。

房产测量面积计算规范讲解

房产测量面积计算规范讲解

房产测量面积计算规范讲解房产测量面积是房屋交易和租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准确的面积计算不仅能够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还能避免产生纠纷和损失。

下面将从测量对象、测量方法和测量规范等方面详细讲解房产测量面积的计算规范。

一、测量对象:1.住宅和商业用房:住宅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的净面积,即室内可供人们居住或办公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公共走道、楼梯、电梯间、管道井等。

商业用房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的总面积,包括公共区域和私人使用区域。

2.地下室和阁楼:地下室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净面积的一部分,但需考虑地面以上的高度。

阁楼的面积一般是指屋顶下方可居住或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屋顶上的面积。

二、测量方法:1.实地测量法:经过测量员实地测量建筑的尺寸和面积,在测量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包括使用专业测量仪器、测量所需的长度和宽度、记录测量结果等。

2.图纸测量法:通过查看建筑的图纸进行测量,将建筑的尺寸和比例计算出来。

这种方法适用于无法进行实地测量或其他特殊情况。

三、测量规范:1.界定建筑边界:在进行面积测量之前,需准确界定建筑的边界,包括室内外交界线的确定、建筑和地面的接触点等。

2.净面积计算:住宅和商业用房的净面积计算不包括公共走道、楼梯、电梯间、管道井等。

计算时需将建筑尺寸减去这些面积,得到净面积。

3.高度计算:地下室的面积计算需考虑地面以上的高度,一般按照建筑部分高度的比例计算。

阁楼的面积计算需考虑屋顶下方可居住或使用的面积。

四、注意事项:1.测量人员的资质:测量面积需要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测量人员进行,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测量工具的准确性:测量员需使用准确的测量工具,如测量尺、测量仪器等,并定期校准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测量记录的保存:测量人员需将测量结果准确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证和备案。

4.测量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测量过程需公正、透明,相关当事人可参与或委托代理人进行监督,以确保面积测量的公正性。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房产测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五章房产面积测算面积测算系指程度面积测算,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户室,权属单元,建筑面积等。

一、房产面积计算一、一般规定1、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程度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构造结实、层高 2.20m,含2.20m以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4、面积计算要求各类面积计算须独立进展两次,其较差在规定的限差内时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并校对签字。

二\成套房屋建筑面积规定1、套建筑面积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共有分摊建筑面积2、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十套内阳台建筑面积3、套内使用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柜等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不包含在构造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4、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支撑墙体所占的面积。

1套内空间的分隔墙墙体面积2套与套之间,套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有墙体按其墙体程度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套内墙体厚度不包括粉灰装饰厚度。

5、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程度投影面积计算。

1封闭阳台是指采用木质、金属质或塑钢和玻璃等材料对阳台完全封闭,作为永久性使用的阳台。

2封闭阳台的认定以房屋开工时的状态为准。

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构造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房产测量的标准规范以及计算方法

房产测量的标准规范以及计算方法

房产测量的标准规范以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取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邻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60--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6962--1986 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 1003--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3 总则3.1 房产测量的目的和内容3.1.1 房产测量的目的。

房产测量主要是采集和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的资料。

3.1.2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

房产测量的基本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与验收等。

3.1.3 房产测量的成果。

房产测量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

3.2 房产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3.2.1 房产测量的精度指标与限差。

本标准以中误差作为评定精度的标准,以两倍中误差作为限差。

3.2.2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末级相邻基本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25m。

3.2.3 房产分幅平面图与房产要素测量的精度3.2.3.1 模拟方法测绘的房产分幅平面图上的地物点,相邻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5mm。

3.2.3.2 利用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编绘房产分幅图时,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图上±0.6mm。

3.2.3.3 对全野外采集数据或野外解析测量等方法所测的房地产要素点和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0.05m。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

房产面积计算规则国家法规(2008-05-26 16:32:42)转载分类:生活标签:杂谈第一部分房产面积测算一、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房产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以下同)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系指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面积测算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采用《房产测量规范》二、三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如下表:房产面积精度等级二三限差0.04√s+0.002S0.08√s+0.006S中误差0.02√s+0.001S0.04√s+0.003S测量面积范围≥20000m2 <20000m2测量工具手持式测距仪经检定的纤维皮尺、钢尺测量方法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测量取中数两次丈量较差±2√(ma+mb×D×106)2+mz±(0.0015+D/600)上式中:S——所测量的房产面积,D——测量长度ma、mb——测距仪的固定误差、比例误差mz ——测量距仪和反射面的对准误差6.测量中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应按规定检定或鉴定。

二、计算建筑面积应具备的条件根据计算建筑面积有关规定和规则,能够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普遍性的条件:a )应具有上盖;b )应有围护物;c )结构牢固,属永久性的建筑物;d )层高在2.20 m以上;e )可作为人们生产或生活的场所。

其中: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不包括隔热层高度)的垂直距离。

《房产测量规范》讲解解读

《房产测量规范》讲解解读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9 2020/11/12
大厅1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10 2020/11/12
大厅2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11 2020/11/12
回廊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12 2020/11/12
4)楼 梯间、电梯 (观光梯) 井、提物井、 垃圾道、管 道井等均按 房屋自然层 计算面积。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31 2020/11/12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 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32 2020/11/12
2)突出 房屋墙面的构 件、配件、装 饰柱、装饰性 的玻璃幕墙、 垛、勒脚、台 阶、无柱雨篷 等。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24 2020/11/12
15)有伸缩
缝的房屋,若其 与室内相通的, 伸缩缝计算建筑 面积。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25 2020/11/12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 屋相连有上盖 无柱的走廊、 檐廊,按其围 护结构外围水 平投影面积的 一半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讲座
——房地产面积测算——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1 2020/11/12
房地产面积测算授课提纲
一、房地产测绘概述 二、房产面积测算 三、用地面积测算 四、面积测算的方法与精度要求 五、房地产面积计算举例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2 2020/11/12
一、房地产测绘概述

商品房产测量规范

商品房产测量规范

买房子的时候,大家关心的就是房屋的面积,而房产测量就是专门检测房产面积的,其中主要是测定和调查房屋及其用地状况,我国房地产法对此也有具体的房屋测量规范,那商品房产测量规范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我为您解答疑惑,希翼能够对您有所匡助。

一、商品房产测量规范第一、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者单元内建造面积(以下简称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造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造面积+分摊的公用建造面积。

第二、套内建造面积由以下三部份组成:1)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希望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造面积。

第三、每套内建造面积每套内建造面积各部份的计算原则如下:1)套内的使用面积按《住宅建造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其他建造按照专用建造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者参照《住宅建造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者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造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 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造面积按国家现行《建造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造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套内建造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造面积第四、公用建造面积由以下两部份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造服务的公用用房和管理用房建造面积;2)套与公用建造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五、公用建造面积计算原则但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等,不应该计入公用建造面积部份。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算入公用建造面积。

公用建造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整栋建造物的建造面积扣除整栋建造物各套套内建造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造面积,即为整栋建造物的公用建造面积。

房地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和方法

房地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和方法

房地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和方法
一、房地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
1.房地产面积的测算,均指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算。

2.各类面积的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3.边长以m为单位,取至0.01m;面积以㎡为单位,取至0.01㎡。

4.量距应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卷尺或其它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5.层高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二、房地产面积测算的方法
面积测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测算数据资料的来源,可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大类。

房地产面积的测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积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量算,用地面积大多采用界址点坐标法测算,也可以用图解法测算。

(一)解析法测算面积:
解析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实地测量的数据,例如:边长、角度或坐标等通过计算公式求得面积值。

解析法测算面积主要包括几何图形法量算面积和界址点坐标测算面积。

1.几何图形法量算面积
房屋和用地都是由几何图形构成的,大多数可以直接量取其有关边长,计算出它们的面积;但也有一些房屋和用地的形状比较复杂,对这些复杂的面积,一种方法是测定其界址点的坐标计算面积;另一种方法是将整个面积分解成若干简单的几何图形,分ZU量取这些图形的有
关边长和角度,再计算出
它们的面积。

以下例出了
简单几何图形的面积计
算公式。

房产测量内容、要求、面积计算

房产测量内容、要求、面积计算
精品课件
25 21.03.2021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 与房屋相连有 上盖无柱的走 廊、檐廊,按 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投影面 积的一半计算。
精品课件
无围护结构的无柱走廊
26 21.03.2021
独立柱、 单排柱
2) 独立柱、单排 柱的门廊、车 棚、货棚等属 永久性建筑的, 按其上盖的水 平投影面积的 一半计算。
精品课件
3 21.03.2021
二、房产面积测算
1.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
(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1)房屋的建筑面积 2)房屋的使用面积 3)房屋的产权面积 4)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2)面积测算的要求
精品课件
4 21.03.2021
1) 各类面积测算的边长必 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 差内,取中数作最后结果。
精品课件
14 21.03.2021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 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精品课件
挑楼
全封闭的阳台
15 21.03.2021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 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精品课件
16 21.03.2021
屋间有 上盖和柱的走廊,均
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
精品课件
10)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 间伸缩缝。
精品课件
39 21.03.2021
三、用地面积测算
1.有关名称及术语的含义
(1)用地面积:指产权主使 用土地的范围,包括房屋占地面积、庭 园等其他用途的土地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讲座
——房地产面积测算——
精品课件
1 21.03.2021
房地产面积测算授课提纲

房地产面积测量规范

房地产面积测量规范

房地产面积测量规范房地产面积测量规范一、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主要计算规则如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雨篷按柱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房屋面积测绘标准

房屋面积测绘标准

房屋面积测绘标准房屋面积测绘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测量和计算方法,确定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门窗、阳台、走廊以及建筑外部等区域的面积。

房屋面积测绘是房地产交易、装修设计等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准确的测绘结果对于房屋的价值评估和规划设计都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面积测绘的标准是对测绘的过程和结果的要求,以下是房屋面积测绘的标准参考内容:1. 测绘方法标准:- 测绘方法应符合国家建筑测量规范的要求。

- 测绘应采用专业测绘仪器设备,并按照测绘装置的合理布设进行测量。

- 测绘过程中应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消除测量误差。

2. 测绘项目标准:- 房间面积测绘:按照房间的实际布局,测量房间内部的尺寸,包括墙长、墙高、墙角等。

- 门窗面积测绘:测量门窗之间的玻璃或其他材料的面积,包括门窗框架所占的空间。

- 阳台面积测绘:测量阳台的水平面积,包括阳台墙面、栏杆等。

- 建筑外部面积测绘:测量建筑外部的尺寸,包括外墙线、外檐线等。

3. 面积计算标准:- 建筑物面积计算采用平方法。

- 房间面积采用墙面内侧的尺寸计算,不包括墙体厚度。

- 门窗面积计算包括门窗框架所占的空间。

- 阳台面积计算包括阳台墙面和栏杆所占的空间。

- 建筑外部面积计算包括外墙线、外檐线等。

- 非正常几何形状的面积计算按照相应的数学方法进行计算。

4. 测绘成果标准:- 测绘应有详细的测绘成果报告,包括所测绘的具体区域、具体面积、测绘方法等。

- 测绘成果应有测绘人员的签字盖章,并附上测绘时的照片或示意图。

总之,房屋面积测绘的标准要求是确保测绘过程准确、可靠、科学、规范,以得到真实有效的测绘结果。

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房地产交易、装修设计等环节的公平和正常运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同时,测绘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测绘技术,提高测绘的水平和质量,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房产测量常用术语、面积计算方式及其示意图

房产测量常用术语、面积计算方式及其示意图

房产测量常用术语、面积计算方式及其示意图1、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一般两端有围护、无柱、且有平台(应高出室外地面一个台阶以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如:图1.1;在二层中两个开间以上计算半面积。

如:图1.2;图1.1 图1.22、有柱走廊:房屋底层与房屋相连,且两开间有硬化或抬高,上盖和柱形成维护结构用于贯通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

如:图1.3;在二层中两个开间以上、使用功能上同时起到贯通各房间的作用,我们统一表示为有柱走廊,计算全面积。

如:图1.4;.图1.3 图1.43、不计面积:只有一边有墙(柱子)或两边无墙无柱的廊或无永久性顶盖的均不计算面积,表示方式为“不计面积”,如:图1.5、图1.6;图1.5 图1.64、门廊:建筑物门前突出有永久性顶盖和支柱只有一个开间的统称为门廊,门廊在一层,计算全面积,如:图1.7、图1.8;图1.7 图1.85、门斗:两边有墙只有一个开间并且有顶盖的叫门斗,计算全面积,如:图1.9、图1.10;图1.9 图1.106、露台:无永久或者无顶盖的有围护结构的露天平台称为露台,不计面积如:图1.11、图1.12;图1.11 图1.127、阳台:有底板、有永久性顶盖且有围护结构,位于二层或二层以上,没有形成封闭空间的供人们休息晾晒衣服的永久设置表示为阳台,计算半面积如:图1.13、图1.14;图1.13 图1.148、封闭阳台:有底板、永久性顶盖、围护结构位于二层或二层以上,形成封闭空间的供人们休息晾晒衣服的永久设置为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如:图1.15、图1.16;图1.15 图1.169、室外楼梯:用于层与层之间的通道,位于房屋主体外,无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为了便于区分有永久性顶盖室外楼梯,我们统一把无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表示为露梯,计算半面积,如:图1.17、图1.18;图1.17 图1.18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统一表示为楼梯,计算全面积,如:图1.19;图1.1910、天井:四合院内或者现代建筑中内部存在无永久顶盖或者露天所形成的区域统称为天井,不计算面积如:图1.20、图1.21;图1.20 图1.21农房测量面积计算案例解释案例1 解决方案:如下图2.1所示,这种情况一楼不算面积。

房屋面积测绘规定

房屋面积测绘规定

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3、房产面积测算3.1 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3·1·1 面积测算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

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2000房产测量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2000第一单元:房产测量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房产测量的内容与基本要求,适用于城市、建制镇的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其毗连居民点的房产测量。

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测量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6962—1986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7986.2—2000第二单元:房产图图式CH1003—19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3、房产面积测算3.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3·1·1 面积测算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

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3·1·2 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1·3 房屋的使用面积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3·1·4 房屋的产权面积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3·1·5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1·6 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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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柱雨篷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33 2018/3/25
天面上的花园
4)房 屋的天面、 挑台、天面 上的花园、 泳池。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34 2018/3/25
平台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 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 台。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24 2018/3/25
15)有伸
缩缝的房屋,若 其与室内相通的, 伸缩缝计算建筑 面积。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25 2018/3/25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 屋相连有上盖 无柱的走廊、 檐廊,按其围 护结构外围水 平投影面积的 一半计算。
《房产测量规范》讲座
——房地产面积测算——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1 2018/3/25
房地产面积测算授课提纲
一、房地产测绘概述 二、房产面积测算 三、用地面积测算 四、面积测算的方法与精度要求 五、房地产面积计算举例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2 2018/3/25
一、房地产测绘概述
未封闭的阳台1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未封闭的阳台2
28 2018/3/25
未封闭挑廊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29 2018/3/25
室外楼梯
4)无顶盖 的室外楼梯按各 层水平投影面积 的一半计算。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30 2018/3/25
架空通廊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 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5 2018/3/25
骑楼
6)骑 楼、过 街楼的 底层用 作道路 街巷通 行的部 分。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36 2018/3/25
过街楼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主讲人:黄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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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7)利用 引桥、高 架路、高 架桥等路 面作为顶 盖建造的 房屋。
挑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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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封闭的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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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 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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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与房屋相连的 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 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 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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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一双隅二层房屋,第二层有一 插层,试按照图中所示尺寸,计算插层 的有效建筑面积,并计算该房屋的用地 面积,建筑基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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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X1=5.12x( 3.76-2.20 )/(3.76-1.84) = 4.16 X2=6.26x(3.76-2.20)/(3.76-1.94) = 5.37 插层有效建筑面积: (4.16+5.37)X6.86=65.3758 用地面积、建筑基地面积: C2:11.38X6.86=78.0668 总建筑面积: 78.0668 X2+65.3758=221.5094 单位:长度m,面积m2。
1.房地产测绘的目的 2.房地产测绘的内容 3.房地产测绘的作用 4.房地产测绘的三种图件 5.房地产测绘的特殊性 6.房地产面积测算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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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面积测算
1.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
(1)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1)房屋的建筑面积 2)房屋的使用面积 3)房屋的产权面积 4)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2)面积测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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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内的夹 层、插层、技 术层及其梯间、 电梯间等其高 度在2.20m以 上部分计算建 筑面积。
夹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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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 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 内的回廊部分,层高 在2.20m以上的,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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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房屋等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 囱、亭、塔、罐、池、地 下人防干、支线。 10)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 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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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地面积测算
1.有关名称及术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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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房屋间永久性封闭的架空通廊, 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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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 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 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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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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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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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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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梯间、电梯 (观光梯) 井、提物井、 垃圾道、管 道井等均按 房屋自然层 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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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类面积测算的边长必须独立 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内, 取中数作最后结果。 2)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 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3)边长以米为单位,取至0.01米; 面积以 平方米为单位,最后结果凑整至 0.01平方米。 4)楼层高度:指下层地面或楼面 至上层楼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观光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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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房屋 天面上,属永 久性建筑,层 高在2.20m以 上的楼梯间、 水箱间、电梯 机房及斜面结 构屋顶高度在 2.20m以上的 部位,按其外围 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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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 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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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积测算的方法与精度要求
1.坐标解析法
(1)根据坐标成果表上的数据,按下式计算面积。
1 1 S X i (Yi 1 Yi 1 )或S Yi ( X i 1 X i 1 ) 2 i 1 2 i 1

n

n
式中:S—面积,㎡; Xi—界址点的纵坐标,m; Yi—界址点的横坐标,m; n—界址点个数; i—界址点序号,按顺时针方向顺编。
注:s为房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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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面积精度等级的使用范围,由各城市的房 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3.图解法
图上量算面积,可选用求积仪法、几何图形法等方 法。图上面积测算均应独立进行两次。 两次量算面积较差不得超过下式规定: △S=±0.0003M S 式中:△S-两次量算面积较差, ㎡; S-所量算的面积,㎡; M-图的比例尺分母。 使用图解法量算面积时,图形面积不应 小于5c㎡。 图上量距应量至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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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
12)玻 璃幕墙等作 为房屋外墙 的,按其外 围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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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货棚等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 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 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 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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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 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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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出 房屋墙面的构 件、配件、装 饰柱、装饰性 的玻璃幕墙、 垛、勒脚、台 阶、无柱雨篷 等。 3)房屋 之间无上盖的 架空通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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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点坐标计算面积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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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地量距法
(1)规则图形:根据实地丈量的边长 直接计算面积;不规则图形:将其分割成 简单的几何图形,然后分别计算面积。 (2)国标《房产测量规范》对房产面 积的精度限差要求分为三级: 一级:±(0.02 s 0.0006 s) 二级:±(0.04 s 0.002s ) 三级:±(0.08 s 0.006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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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地产面积计算举例
1.有一栋三层半钢筋混凝土结构的 房屋,各边尺寸丈量结果已注记在图中, 试计算该栋房屋的用地面积,建基面积 及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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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A4:5.81x9.01=52.3481 A3:4.53x9.12=41.3136 骑楼A3:3.12x9.12=28.4544 飘楼A3:2.13x9.01=19.1913 阳台2:1.41x3.41=4.8081 余地:3.31x9.01=29.8231 用地面积: 52.3481+41.3136+28.4544 +29.8231=151.9392 建筑基地面积: 151.9392-29.8231=122.1161 总建筑面积: 52.3481x4+41.3136x3+28.4544x2+19.1913x3+(4.8081x2 )x0.5=452.6240 单位:长度m,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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