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使用规则及计算方法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
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在我们处理某些事情的时候为了保证事情的顺利进行,一般是会约定违约责任的,因此如果你是当事人的话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才行。
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1、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关系(1)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2)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表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是以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参考标准的,违约金属于对损害赔偿总额的预定。
故针对同一违约事实是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损害赔偿金与定金的适用关系(1)损害赔偿金与定金可以同时适用:(2)可见,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原因产生。
而损益相抵原则要求赔偿权利人所获利益与遭受的损失基于同一原因产生。
(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这表明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并用时不能超过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定金和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我与张某签订了一份萝卜买卖合同,合同里约定了我从张某那购买20万公斤萝卜,货款40万元。
当时,我交了4万元的定金,同时我们在合同中还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就支付违约金6万元。
后张某把本应卖给我的萝卜卖给了别人,而不履行我们签订的合同。
请问,我可否要求张某双倍返还我的4万元定金,同时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你不可以既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三金”的适用关系
“三⾦”的适⽤关系“三⾦”的适⽤关系1、违约⾦与定⾦选择适⽤2、违约⾦与法定损害赔偿⾦,有违约⾦条款的优先适⽤3、定⾦与损害赔偿⾦可以并⽤,但不能超过合同⾦额总额4、违约⾦、损害赔偿⾦、定⾦并存:先根据违、损⼤⼩确定违数额,再从违、定中选出有利于⾮违约⽅的定⾦与违约⾦的适⽤关系。
由于我国的定⾦在性质上属违约定⾦,具有预付违约⾦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在⽬的、性质、功能等⽅⾯相同,两者是不可并罚的。
合同法第⼀百⼀⼗六条规定了当合同既约定定⾦,⼜约定违约⾦的,可以且也只能由⾮违约⽅选择⼀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
应当注意:这条规定是针对同⼀违约⾏为同时存在违约⾦和定⾦责任的情形。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和定⾦是针对不同的违约⾏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在⼀⽅同时实施不同的违约⾏为形态时,两种责任形式是可以并⽤的。
违约⾦与损害赔偿的适⽤关系。
⼀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确定,因⽽违约⾦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
违约⾦与法定损害赔偿是否并存,牵涉到违约责任的适⽤是否以发⽣实际损害为要件以及国家对违约⾦的⼲预问题。
原则上可以说违约⾦的运⽤并不以实际损害发⽣为前提,不管是否发⽣了损害,当事⼈都应⽀付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百⼀⼗四条第⼆款规定:违约⾦低于损失的,可请求适当增加。
据此,虽然违约⾦的适⽤不以实际损害发⽣为要件,但最终违约⾦⾦额⼤⼩的确定与实际损失额密切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违约⾦⾦额的调整是以实际损失额为参照标准的。
对违约⾦和法定损害赔偿的适⽤关系可以概括为:①原则上不并存;②就⾼不就低;③优先适⽤违约⾦责任条款。
定⾦与损害赔偿的适⽤关系。
定⾦具有⾮补偿性的特点,其适⽤不以实际损害的发⽣为前提,因⽽是独⽴于损害赔偿责任的。
但也不能认为它与损害赔偿⾦毫⽆关系,定⾦与损害赔偿责任的联系表现在定⾦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的并⽤不能超过全部货款的总值。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货物运输中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货物运输中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违约情况或货物损害的情况。
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合同中通常会包含有关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规定。
本文将以一般的货物运输合同为例,探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1.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通常是合同中约定的一种经济惩罚,用于补偿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1 固定金额的违约金有些合同中会约定固定金额的违约金。
在这种情况下,违约一方需要支付约定的固定金额作为违约金。
例如,合同规定违约方需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2 按比例计算的违约金另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是按照违约方未履行的合同义务的程度来计算违约金的金额。
例如,合同规定违约方需支付未履行合同义务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1.3 损失的违约金还有一种计算违约金的方法是根据受害方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并根据损失的大小来计算违约金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违约金时,双方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
此外,还有可能存在双倍违约金或按日计算违约金的情况,具体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受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2.1 实际损失的赔偿在某些情况下,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直接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受害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其损失,并根据实际损失的程度来确定赔偿金额。
2.2 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的赔偿在一些情况下,货物的实际损失可能难以确定,或者货物的价值高于其实际损失。
此时,可以采用按照货物在市场上的价值计算赔偿金额。
2.3 修复或补偿的赔偿修复或补偿的赔偿通常适用于货物损坏的情况。
当货物可以通过修复或补偿来恢复原有的价值时,受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修复或补偿的费用。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在商业交易中,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前,为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然而,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会产生违约问题。
此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其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为主题,探讨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定金和违约金是商业交易中常用的两个概念,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1. 定金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定金的作用是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同时也是对卖方的一种保证金。
如果交易完成,定金将计入货款中,如果交易未完成,定金将退还给买方。
2.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买方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违约金的作用是弥补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买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
二、定金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法律地位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1. 定金的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保证金,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但卖方不能单方面根据买方的违约行为,将定金据为己有。
2.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如果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如果卖方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多余的违约金。
三、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下面就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1. 定金的赔偿标准定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
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定金退一赔三是指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消费者支付了定金但最终决定不购买或者取消订单,商家需要将定金退还给消费者的同时支付给消费者三倍的定金作为赔偿。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商家无故拖延或取消订单,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定金退一赔三的相关参考内容包括: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经营者收取订金或者预付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量、金额履行义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事法律规定履行义务”;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经营者应当返还已经收受的订金、预付款等,消费者自付款日起三倍返还”;二、适用条件:1. 定金退一赔三适用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付出的定金;2. 定金退一赔三适用于消费者自行取消订单或商家无故取消订单的情况;3. 定金退一赔三适用于商家没有明确约定定金的返还期限、数量或金额的情况下;三、退款流程:1. 消费者自行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应将取消意向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商家,商家在收到通知后应按照约定的退款期限将定金返还给消费者;2. 商家无故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商家应立即将定金返还给消费者,并支付三倍的定金作为赔偿;3. 如果商家没有约定定金的返还期限、数量或金额,商家应合理确定返还期限,并按照消费者支付的定金金额返还定金的三倍作为赔偿;四、解决纠纷:1. 消费者可以通过向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行政机关投诉,要求协调解决纠纷;2. 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对于部分地区或行业可能存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上述规定不符情况下,可以参考类似规范性文件或条例、规定进行维权;定金退一赔三作为一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对商家与消费者双方都有利。
对于商家来说,能够迅速退款并支付相应赔偿金额,有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与消费者信任。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一制度能够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
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指任何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行为或情况。
1.2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损失、额外费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
1.3 可抗力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事件、政策变动等。
2. 违约责任2.1 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在违约方违约后,依据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确定。
2.2 连续违约若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两次违约,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及损害赔偿。
2.3 违约金双方同意,违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十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约金额 × 违约天数 × 千分之五。
3. 损害赔偿3.1 损害赔偿的计算损害赔偿的计算应基于实际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利润损失、额外费用等。
若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2 损害赔偿的支付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在违约方违约后,依据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确定。
4. 违约与损害赔偿的争议解决4.1 协商解决违约与损害赔偿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十五日内开始协商,并尽最大努力达成一致。
4.2 仲裁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3 法院诉讼若双方未约定仲裁,或仲裁裁决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其他条款5.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同意。
5.2 法律的适用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合同中的“三金”(定金、赔偿金、违约金)适用规则辨析定金赔偿金
合同中的“三金”(定金、赔偿金、违约金)适用规则辨析定金赔偿金合同中的“三金”(定金、赔偿金、违约金)适用规则辨析当事人为促使对方积极履行合同,保障自身的利益,可在合同中约定“三金”——定金、赔偿金或者违约金。
在实务中,也经常会出现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同时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等情形。
那么,是不是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三金”最有利于保障自己的利益呢?——并非如此。
如果不掌握“三金”的适用规则,合同约定并不一定能得到裁判机构的支持,这样,约定也只相当于一纸空文。
何谓“三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法律性质:金钱担保。
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债务的履行与否与该笔款额的得失挂钩,从而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债务,发挥担保作用。
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害,从而要求违约方赔偿与损害结果相当的金钱或财物。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给付。
其中又可以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对于违约所约定的一种私的制裁,债权人除了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不履行所生的损害赔偿。
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称为损害赔偿额的预定。
这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那么请求这种违约金后,就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三金”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三金”的适用规则定金VS违约金——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VS赔偿金——二者可以同时适用。
※《买卖合同解释》第28条: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合同赔偿责任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典》对合同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同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合同赔偿责任概述1. 合同赔偿责任的定义合同赔偿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赔偿责任主要包括违约金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和定金责任。
2. 合同赔偿责任的特征(1)合同赔偿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2)合同赔偿责任以合同债务不履行为前提;(3)合同赔偿责任以损害事实为基础;(4)合同赔偿责任以过错为要件;(5)合同赔偿责任以法律为依据。
三、合同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1. 违约金责任(1)违约金的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根据违约行为和损失情况,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违约金。
”(2)违约金的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相当。
当事人就违约金数额有争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确定;(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三)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减少。
”2. 损害赔偿责任(1)损害赔偿的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二)因违约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三)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
”(2)损害赔偿的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当事人未约定赔偿数额的,按照损失的实际数额确定;(二)当事人约定赔偿数额的,按照约定的数额确定;(三)当事人就赔偿数额有争议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当事人未约定赔偿数额的,按照损失的实际数额确定;(二)当事人约定赔偿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三)当事人约定赔偿数额高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减少。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可以同时索赔吗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时,不可以同时索赔,因为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若选用定金条款,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确定合同违约金的一般原则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予以调整。
当事人不同意调整的,人民法院可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之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3、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以当事人约定标准为准,同时参照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情况适当减少。
三、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1、性质不同。
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
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
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
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
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
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
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
3、产生方式不同。
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
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4、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
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
5、法律后果不同。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即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违约金,定金,赔偿金并存的处理规则
当合同中同时存在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时,处理规则如下:
1.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违约金是在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就约定的一种弥补违约损失的方式,通常是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支付应当在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违约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
2.定金的处理规则:
定金通常是在合同签订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金额。
如果在合同中存在定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保留定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或者直接要求违约方归还定金。
如果守约方违约,违约方有权利要求归还定金并要求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赔偿金的处理规则:
赔偿金是一种弥补损失的方式,通常是在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受损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如果合同中存在赔偿金条款,一方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如果违约方不支付,守约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当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同时存在于合同中时,应当根据各自的条款来处理,遵守合同的约定并遵守法律法规。
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订货中的违约赔偿与违约金规定
订货中的违约赔偿与违约金规定在订货中,违约赔偿与违约金规定是非常关键的法律条款。
它们为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时提供了一种法律保障,并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金额。
本文将讨论违约赔偿与违约金的含义、种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一、违约赔偿和违约金的概念和区别1. 违约赔偿违约赔偿是指当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偿还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违约赔偿的目的是保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恢复其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2. 违约金违约金是一种合同约定的经济处罚措施,作为对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补救手段。
违约金的设定旨在对违约方进行经济惩罚,并产生一定的威慑效果,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与违约赔偿相比,违约金通常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一笔固定金额,而不必具体计算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二、违约赔偿和违约金的种类1. 违约赔偿的种类违约赔偿根据其赔偿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实际损失赔偿:根据受损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
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商品报废、重新采购等;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延误交货导致的生产线停产所产生的损失等。
(2)利益损失赔偿:除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外,还包括受损方由于违约行为而未能获得的预期收益。
例如,由于供货商未按时交货,买方无法按原计划进行销售,导致销售利润的损失等。
2. 违约金的种类违约金通常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惩罚性赔偿金额。
根据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违约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固定违约金:合同约定一个固定的数额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例如,合同规定违约方每延误一天交货,应支付固定金额的违约金。
(2)违约金比例: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与合同价款的比例。
例如,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三、应注意的事项1. 合同中的明确约定为了确保违约赔偿和违约金的有效实施,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一建定金和违约金计算理解
一建定金和违约金计算理解一、一建定金一建定金是指在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中,由购房人或租户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卖方或房东的金钱。
一般情况下,一建定金只是一个很小的数目,一般是整个房屋买卖或租赁金额的一部分,比如说千分之几。
一建定金的支付有以下几个作用:1.表明购房人或租户的诚意:购房人或租户支付一建定金可以表明他们对买卖或租赁物的真实需求,并显示出他们对交易的认真态度。
因为对于房东或卖方来说,一建定金是确定购房人或租户的真实意图的一个重要依据。
2.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一建定金可以避免购房人或租户在签订合同后擅自退约或变更意见。
因为一旦购房人或租户违约,他们支付的一建定金可能会被扣除或部分返还给房东或卖方。
3.设立交易的底线:一建定金可以作为交易的底线,即如果房东或卖方要解约,他们需要支付购房人或租户一定倍数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反之,如果购房人或租户解约,他们将失去一建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一建定金并非固定不变,它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双方协商而发生变化。
另外,在交易完成后,一建定金通常会作为房屋买卖或租赁的一部分而支付给房东或卖方。
二、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要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钱。
违约金的目的是对一方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以及补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以下为违约金计算的一般原则:1.违约金的计算基数: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可以是按日、按百分比或按定额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基数一般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双方协商而定。
2.违约金的支付时间: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发生违约行为后,被违约方应当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通常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支付,如果逾期不支付,可能会产生利息或法律后果。
3.违约金的合理性: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金应当是合理的,不能过高或过低。
如果违约金被认为过高,可能会被法院或相关部门判定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合同中对于违约行为和违约金的约定是在经过双方的充分协商和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
浅析“三金”的适用问题
2 0 1 4年 1 0月
O c t . 2 0 1 4
浅析“ 三金’ ’ 的适用问题
宋 晓
( 漯河职业技 术学院, 河南 漯河 4 6 2 0 0 2 )
【 摘 要】 合 同纠纷 中, 定金 、 违约金 和赔偿金( 以下简称“ 三金制度” ) 的纠纷较为常见 , 为最大限度的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 本文拟参照担保法、 合 同法及其司法解释 , 浅谈“ 三金制度” 的适用问题 。
加相应的条件或限制 , 因实践中定金条款的不同应用 , 所 以定金可分为以下几类 : 1 、 立约定金。 所谓设立定金是为担保合同订立。 交付 定金的一方无正当理 由拒绝订立合同时 , 丧失定金 ; 收取 定金的一方无正 当理 由拒绝订立合同时, 双倍返还定金。
2 、 成约定金 。所谓成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作为合 同 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自交付定金时起认定合同成立 , 虽然 交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 ,但主合同已履行主要部分 或者全部履行完 , 不会影响到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 合 同
进入履行阶段后 ,成约定金予 以返还或作为合 同给付 的
一
约定。从理论上损害赔偿金可分为以下几类 :
1 、 惩罚性和补偿性损害赔偿金之分
一
所谓补偿 眭损害赔偿金是指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是 方当事人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不履行合 同义
务, 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 的损失 , 包括预期利 益, 但不能超过违反合 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谓惩罚性损
【 作者简介】 宋晓( 1 9 7 4 - ) , 女, 河南漯河人 ,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 讲师, 研究方向: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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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8 卷 第5 期
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
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在市场经济中,定金退一赔三是一种常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其含义是如果商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服务或商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且商家需额外赔偿三倍的定金金额。
这一措施的出台旨在加强对商家的约束,促使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消费者的购买保障。
本文将详细探讨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及相关参考内容。
一、定金退一赔三的标准:1. 服务时间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商家在签署合同时应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服务完成的时间。
如果商家无故延迟服务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要求赔偿三倍的定金金额。
2. 商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的质量标准。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且与销售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要求商家赔偿三倍的定金金额。
3. 商家服务态度恶劣或恶意抬价:商家在提供服务时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如存在服务态度恶劣或恶意抬价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要求商家赔偿三倍的定金金额。
二、定金退一赔三的相关参考内容:1. 相关法律法规:定金退一赔三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消费者权益措施。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2. 媒体报道:媒体是社会舆论的重要发声平台,在定金退一赔三措施的推行过程中,媒体的报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消费者可以通过查阅媒体报道获得相关的定金退一赔三案例以及成功维权的经验。
3.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专业组织,在定金退一赔三问题上,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咨询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权途径和维权案例,获取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4. 维权案例分享:网络平台上有很多消费者维权案例的分享,消费者可以通过搜索相关关键词,了解其他消费者在定金退一赔三问题上的维权经验。
通过学习他人的成功经验和策略,增加自己维权的成功几率。
5. 商家承诺及备案:商家在提供服务之前,可以签署相关的承诺书,明确约定服务质量、时间和退还定金等事项。
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使用规则及计算方法
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的适用和计算方法作者:马冠军律师(冠军律师网)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契约,《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合同自愿、合同自由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等问题,造成当事人无所是从,给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判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为此本人将“三金”在法律层面上如何适用做系统总结,以便在签定合同时把握适用。
一、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1、合同约定“定金”的优势。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这一规定,定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种担保形式,又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定金因此起到了较好的担保效果。
同时,违约方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无疑是其违约后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定金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违约金形式。
2、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89—91条。
A、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应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B、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
C、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依照合同的预先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1、“违约金”产生的原因。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定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案例
定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案例
案例:小红在某网店订购了一款价值2000元的电视机,并支付了1000元的定金,但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完成付款,选择了放弃购买。
网店协议中约定,定金不予退还,且产生20%的违约金作为损害赔偿。
小红认为此约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要求返还定金。
对于这种情况,一般的处理方式为:
1. 对于定金的返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消费者在未发生订单确定前撤销订单不应承担过多的金钱损失,因此商家不应要求定金不予退还,应返还1000元的定金。
2. 对于损害赔偿的适用:商家在签订协议时应向消费者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如果妥善表明产生的损害赔偿是合理和必要的,且损失金额也在合理范围内,此损害赔偿条款应该得到执行。
因此,如果小红在订单未确定前没有告知商家自己无法完成付款,商家在约定中约定损坏赔偿为20%也属于合理。
但是,如果消费者没有违约,拒绝支付余下的部分,而商家仍然将已收到的1000元定金与20%的违约金作为损害赔偿进行扣除,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应该返还剩余部分支付。
因此,对于上述案例,商家应该返还小红1000元的定金,但如果小红没有提前告知无法完成付款,在扣除20%的损害赔偿后归还。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
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定金和违约金是在许多合同中常见的概念,本文将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探讨。
一.定金的适用规则定金是指买卖合同中,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的一定金额的钱,作为合同的保证金。
定金往往是约定在合同中的,其作用在于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防止出现违约行为。
定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定金的退还定金的退还由多种因素决定,其中主要的两种情况是:(1)买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时,如果双方利益都没有受到损失,则定金应全额退还。
(2)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则定金不应退还给该方;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应退还双倍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2.定金的抵押卖方收到定金后,应将相关凭证、证件等与买方约定的银行保管,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规定了当买方违约时,卖方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成交保障金来执行。
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违约金是在一定的合同条件下,出现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另一方需要承受的支付给违约方的违约金。
其作用是可以强制合同履行,减少合同违约的发生。
违约金的适用规则包括以下几种:1.违约金的起动合同一方实际发生了违约行为时,违约金的起动是由违约方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如何判断违约行为有直接关系的因素是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合同条款的约定。
2.违约金的计算违约金的计算是由合同双方约定的,也可以由法律、法规规定。
违约金的约定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而本利和的计算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来执行的。
3.违约金的金额违约金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中约定的合理范围并不能损害违约方的利益。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就会违反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不予承认。
结论:通过以上的探讨,我们可以知道定金和违约金都是可以约定在合同条款中的重要内容,其适用规则对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具有很大的作用。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定金和违约金的适用规则进行充分的了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违约金与定金罚则、损害赔偿适用竞合问题
违约⾦与定⾦罚则、损害赔偿适⽤竞合问题违约⾦与定⾦罚则、损害赔偿适⽤竞合问题包恩宁(610225 西南民族⼤学四川成都)要:现实⽣活中,合同当事⼈往往会同时约定定⾦与违约⾦,理论界也对违约⾦、定⾦与损摘要:害赔偿的使⽤问题意见不⼀,笔者认为⼀般情况下定⾦与违约⾦择⼀适⽤,损害赔偿可以作为定⾦或违约⾦不⾜时的补充救济填平受害⼈损失。
关键词:违约⾦;定⾦;损害赔偿;竞合关键词:⼀、⼏项救济措施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1.违约⾦违约⾦是指由当事⼈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后作出的独⽴于履⾏⾏为以外的给付。
关于违约⾦的性质学术上存在很⼤争议,主要观点有以下三点:①惩罚性;②补偿性(英美法系);③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
2.定⾦定⾦是指合同当事⼈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由⼀⽅当事⼈预先⽀付给另外⼀⽅的⼀定款项,是合同担保的⼀种⽅式(郭明瑞⽅绍坤《民法》)。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九条规定,定⾦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双⽅债权,交付定⾦的⼀⽅不履⾏债务的丧失定⾦;⽽收受定⾦的⼀⽅不履⾏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
在学理上通常将定⾦的种类分为以下四种,即⽴约定⾦、成约定⾦、解约定⾦、违约定⾦。
在定⾦的数额上法律规定“定⾦的数额由当事⼈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3.损害赔偿概念:损害赔偿即合同⼀⽅违反合同之后给予守约⽅因其违反合同所遭受损失的赔偿,只要守约⽅有因违约带来的损失便可以要求违约⽅赔偿,其赔偿额度应与其所遭受损失相当。
损害赔偿是侵权责任承担⽅式的⼀种。
⼆、违约⾦与定⾦竞合时的选择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百⼀⼗六条规定“当事⼈既约定违约⾦,⼜约定定⾦的,⼀⽅违约时,对⽅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
”意味着当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约定了定⾦条款,当⼀⽅当事⼈违约时,守约⽅有权利根据当时的情况去选择适宜的条款来主张权利。
此处的定⾦除当事⼈约定外⼀般属于违约定⾦。
笔者⽀持此种观点即违约⾦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且以赔偿性违约⾦为原则,惩罚性违约⾦为例外。
的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的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
的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的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是在合同签订后一方无法或不愿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背了原先双方的约定。
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而违约赔偿的计算标准和公式是决定赔偿金额的基准。
本文将就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违约赔偿计算标准1. 违约金的约定在合同中,双方可以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作为赔偿金额。
违约金通常按照合同的价值或者损失程度进行设置。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是按照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例如,违约方需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 实际损失的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那么受损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
实际损失的计算可以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指直接由于违约而导致的损失,例如合同无法按时履行导致的利息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违约而导致的其他损失,例如合同无法履行而引发的第三方索赔。
3. 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违约行为可能会有明确的赔偿标准。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违约方需要支付对方的双倍违约金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二、违约赔偿公式1. 违约金公式对于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受损方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违约赔偿金额:违约赔偿金额 = 合同总价 ×违约金比例2. 实际损失公式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受损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
实际损失的计算可以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以违约赔偿金额的公式比较复杂。
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违约赔偿金额 = 直接损失 + 间接损失3. 法律规定的赔偿公式在某些特定的违约行为中,法律可能规定了特定的赔偿公式。
受损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
三、违约赔偿计算的具体操作1. 明确违约行为在进行违约赔偿计算之前,首先要明确违约的具体行为和时间。
定金违约金法则条款
定金违约金法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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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的适用和计算方法
作者:马冠军律师(冠军律师网)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契约,《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合同自愿、合同自由的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定金、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等问题,造成当事人无所是从,给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判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为此本人将“三金”在法律层面上如何适用做系统总结,以便在签定合同时把握适用。
一、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1、合同约定“定金”的优势。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这一规定,定金具有双重属性,既是一种担保形式,又可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这在很大程度上会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定金因此起到了较好的担保效果。
同时,违约方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无疑是其违约后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定金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违约金形式。
2、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
《担保法》89—91条。
A、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应以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
B、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二十。
C、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依照合同的预先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1、“违约金”产生的原因。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方式,直接来源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所以,违约金依其发生原因不同,可以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约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例如关于逾期利息的规定)。
《合同法》不再强调法定违约金,这符合合同自由原则的要求,适合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性质。
2、“违约金”依其性质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
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在规定赔偿性违约金的同时承认了惩罚性违约金,以赔偿性违约金为原则,以惩罚性违约金为例外。
从《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来看,第1款要求依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第2款规定违约金与损失悬殊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
增减,在实质精神上是以赔偿性违约金为原则的,第3款规定迟延违约金与履行义务的并存,确认了惩罚性违约金的合法地位。
违约金是惩罚性的还是赔偿性的,一般来说取决于当事人的具体约定,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
如果当事人没有作出具体的特别约定,或者如果约定不明确,那么在法律上应视为赔偿性违约金。
3、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优势。
违约金作为预先确定的赔偿数额,在违约后对损失予以补偿,非常简便迅速,免除了受害人一方在另一方违约后就实际损失所负的举证责任,同时也省去了法院和仲裁机关在计算实际损失方面的麻烦。
由于违约金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在事先向债务人指明了违约后所应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从而既能督促债务人履行合同,又有利于当事人在订约时计算风险和成本,从而也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发展。
4、违约金的适用。
惩罚性违约金的主要功能在于对违约行为的
制裁,以确保合同的履行,故惩罚性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并无直接联系,无论违约的后果是否发生损失,非违约方均可向违约方请求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得请求违约方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
5、违约金的增减制度。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了违约金的增减制度,其具体适用的条件是:①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低于实际损失的,受害方可要求增加,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可要求适当减少。
②享有增加或减少职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和仲裁机构裁决合同纠纷案件中,都有权变更违约金。
③变更违约金的前提是当事人的请求。
当事人如果没有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都不能依职权主动变更违约金。
三、赔偿金。
根据《合同法》113条之规定,赔偿金具有以下特征:A、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三金”的适用规则。
1、赔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但不能因此认为,约定违约金和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是相互排斥的。
2、赔偿性违约金与定金。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
但《合同法》的定金制度并未与实际损失相联系,在实践中如果损失高于或过分低于"定金罚则"时,是否类推适用违约金增减规则,不得而知,有待司法作出解释。
3、赔偿性违约方与继续履行。
对于二者是否可以并用,应根据违约行为的类型作不同的解释。
在履行不能时,非违约方只能请求支付违约金,不得请求继续履行;在拒绝履行时,非违约方可以在请求
支付违约金与继续履行之间选择其一,但不得并用;在不适当履行时,非违约方既可请求支付违约金,并可以同时请求继续履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合同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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