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
诗的拗句及补救
诗的拗句及补救1.格律诗中不合常规平仄格律的句子叫拗句。
出现拗句,一般应采取补救的办法,即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改变其他字的平仄安排。
如"红颜弃轩冕",第三字按格律应该平声而用了仄声,就把第四字应仄而改用平。
又如"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燃",上句第五字该平而用了仄,就把下句第五字该仄改为平。
拗句经过拗救,就算合律。
否则,会出现犯孤平﹑失黏等毛病。
做格律诗旧有"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只是一般的说法。
因为在五言格律诗中的第三字和七言格律诗中的第五字的平仄,有的是不能轻易更动的。
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该用平声的未用平声,该用仄声的未用仄声。
拗救:诗人对于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则在本句或者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
合起来叫作拗救。
2.指格律诗中间两联中有不依常格的诗。
1、拗句的概念所谓拗句就是指格律诗句的格律没有按照常规平仄规律。
首先拗句必须是律句,不是律句就谈不上“拗”。
在律诗中从广义上讲,凡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就是拗,就是我们在上面讲的正格和变格中提到的变格,所谓变格中涉及的字就是“拗”,那么变格律句就是拗句了。
在律诗中我们要说的拗句相对来说也有固定的格式和要求,这也是狭义上的拗句,我们在具体分析的时候还要分成小拗和大拗来,小拗通常是指1、3、5部位平仄格式发生变化,大拗是指4、6位置(五言4位,七言6位)平仄发生变化,下面我们讲解。
2、拗句的救诗人在写作时对律句犯拗的地方想办法进行补救,这就是拗救。
由于近体诗中已经有很多不论平仄的字了,那么这类字也就无用拗救了。
拗救就是当本句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使用“仄声字”而形成“拗”,为了声律和谐,就要在本句或是对句的“适当位置”上把本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
拗救有三种情况:(1)本句自救。
七言的第三字拗,第五字救;五言的第一字拗,第三字救。
关于拗救----诗词格律
关于拗救----诗词格律•拗救日记•什么是“拗救”?所谓拗救,其实包括了两个方面,即拗和救。
拗了,然后想办法去补救。
注意,“拗救”原则只适用于格律诗,包括五绝、七绝、五律、七律。
但,不广泛运用于排律,更别说词了。
词的平仄都是固定音律的,出律了就是出律了,没有拗救这一说。
字拗为“拗字”,句拗为“拗句”。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如: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实际上就是拗句的一种。
只是因为这种格式运用频率较高,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成了一种特定的合律句式了(下文会特解)。
字拗,本句自救;句拗,对句补救。
进行拗救主要是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保持音律的谐调,失一平音就在合适的地方补回一个平音相救。
另一个是为了救孤平。
在这里,有人就要问了,何谓“孤平”?其实孤平有两个概念:(一)全句除押韵字外,只一个平音字。
比如:五言“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一字用了仄声,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第三字用了仄声,全句除了韵脚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故称“孤平”。
(二)一句除两头外只有一个孤立的平音字称为“孤平”。
如: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变成:仄平仄仄平,或仄仄仄平仄仄平(或平仄仄平仄仄平)。
这两种孤平都是在创作过程中依循了一些宽松的平仄格式,或完全遵循了一三五不论的定律所产生的,所以一定要防孤平,救孤平。
前面一字用了拗,后面就要在适当位置进行“救”。
若前面该用仄声的地方而用了平声,就一般情形来说,是没办法救的,即只能平救仄而不能仄救平(特拗律体除外)。
下面,将五字句及七字句所有需要拗救的句例和拗救的方式,全部排列一遍,并多举例证:••••(一)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
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
杜甫《复愁十二首》之三:“万国尚戎马,故园今若何”。
“故”拗,“今”救。
这属于“本句自救,三救一”。
••••(二)在该用“平平平仄仄”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可以在对句的第一字改用平声来相救。
律诗中的拗救 _河北春秋
律诗中的拗救_河北春秋律诗中的拗格律诗中,凡平仄符合组合规则的句子叫“律句”,平仄违反组合规则的句子叫“拗句”。
所谓“拗救”,就是指在格律诗中出现了“拗句”即违反了格律组合规则的句子,必须采用补救的方法。
换句话说,就是在一个句子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就必须在本句或者其对句的对应位置上,把该用仄声字的改用平声字,以为补偿。
这样,拗了用救,仍算合律。
拗救的形式,主要是给诗人在造句上更多的自由空间。
可以这么说,格律诗之所以能够生存数千年而不衰,就是因为有这样的变通方式存在而能让格律诗生机勃发的。
如“马蹄残雪六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蔼蔼花蕊乱,飞飞蜂蝶多”、“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这样精炼优美的诗句,只能用拗救的方法才能写成。
常见的三种拗救法:(一)、本句拗救:本句自救又称“孤平拗救”。
在7言的第4字或者5言的第2字是平声,而它的前后都是仄声字,成为“仄平仄”时,就是犯“孤平”了。
具体用法如下:在5言“平平仄仄平”的句型里,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就犯了孤平。
为了避免出现孤平,就只能在本句的第3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平平仄平”的句式。
这样的句式没有违反格律的要求。
这个句型中,第1字拗,第3字救,所以叫“本句自救”。
在7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里,如果第3字用了仄声字,也是犯了孤平。
为了避免孤平,就必须在本句的第5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成为“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第3字拗,第5字救,也是“本句自救”。
刘禹锡《纥(ge)那曲》“竹枝无限情”,苏颋ting《汾上惊秋》“北风吹白云”,都是第1字拗,第3字救的例句。
贾岛《三月晦日送春》的“明月有光人有情”,曹邺(ye4)《送人归南海》“十二玉楼非我乡”,都是第3字拗,第5字救。
小菜鸟文集《遥思》清风逐月浮云飞,手按长箫寂寞吹。
迢迢汉河九霄处,乡思千里人未归。
(二)、特拗拗救:特拗的句型:在5言中,基本的句型有两种,一种是“平平仄仄平”,还有就是“仄仄平平仄”。
谈谈格律诗句拗救
谈谈格律诗句拗救宋时盛(笑破红尘)一引子我们在读前人的诗作,分析声律结构时发现,一类是普通的格律诗,使用律句,讲究平仄粘对;另一类是古体诗,不讲平仄粘对,只是一堆有意境的口号而已。
但是有一类诗,既不同于一般的律体,也不同于古体:讲究平仄,讲究不粘、不对,讲究使用拗句。
因为这种体材中,有较多的、刻意追求的拗格句式,故称之为拗体诗。
那么,什么是拗体诗?什么是拗句?在此,还须回顾一下以前讲过的知识。
(一)格律诗的四种标准句式:(1)平起仄收式:(2)平起平收式:(3)仄起平收式:(4)仄起仄收式:对于七绝的正体组合模式(常用模式),不必死记硬背,根据七绝组合模式的三项原则(一是联内上下句平仄相对;二是上联对句与下联起句联间平仄相黏;三是偶句押韵脚分明)。
只要确定了第一句的句式,其下面三句是可以推导出来的。
例如平起仄收式*,其组合模式是:(—)—(|) |(—)— |(|)| ——(|) | —(|)|(—)—— | |(—)—(|) | | ——(*:横线表示“平声”;竖线表示“仄声”;括号表示可平可仄。
)这就是七绝的正体平仄谱的四种标准律句之一——(1)平起仄收式的的组合模式(去掉开头两个字就是五绝的正体格式),其余三种标准句式类推。
因为下面所讲的内容与此相关,所以温故而知新。
(二)拗句与拗体诗在《王力诗词格律十讲》第六讲“平仄的变格”中,王力先生有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因此,相对于正体格式讲,“拗”就是不顺、不合、病态。
这种具有特定的不合声律要求的格式称为拗格,拗格的诗句就称为拗句;而拗体诗,则是这种拗格病态的集中体现,它是刻意打破固定的格律、用拗句写成的格律诗。
它是格律诗的一种变体。
这类诗的特点是生涩瘦硬﹑崛奇古拙﹑富于气势。
请注意,诗中出现拗句,不一定就是拗体诗,而在拗体诗中一定是拗格成堆之地。
二拗句种类在正体平仄谱中,这四种标准句式,除了孤平、病句以外,每一种句式中组合模式的第一、第三字是加圈的(标红),表示该字可平可仄。
格律诗的拗救
格律诗的拗救格律诗的四种基本句式和四种基本格式,是格律诗最基本、最规范的要求。
但在实际创作实践中,由于汉语言字、词声调及其意义与人们实际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之间客观存在的矛盾,往往不可能一字一音不变的完全按照诗词格律规定的基本句式和基本格式来写作,于是便出现了一些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者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的现象,造成了诸如孤平、三平尾、三仄尾等等平仄不协调的情况。
古人把格律诗句中这种平仄不协调的现象叫做拗句。
出现了拗句就要补救,只要补救恰当,就不算平仄失调。
什么是拗救在格律诗中,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即凡是必平必仄的地方,作者如果改变了平仄,便是出了律。
这样的诗句就叫做拗句。
所谓“拗句”,就是拗口、不顺畅的意思。
出现了拗句就要补救,补救了还是律诗;如果不补救,则是诗中的弊病。
这种一拗一救的补救方法,就叫做拗救。
近体诗要保持平仄字数的相对均衡,仄声字不宜过多,因此拗救总是以平救仄。
所谓“拗”的主要表现,就是诗句中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或者该用仄声的地方用了平声。
“救”的方法是,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把另一个该用仄声的地方改用平声,或该用平声的地方改用仄声,对用错了平仄声的地方加以补救,以达到协调平仄,也给诗人写诗增加一点自由。
纵观古今诗坛,容易出现拗句的情况主要有:1、孤平,2、三仄尾,3、三平调。
下面分别做一介绍。
1、关于孤平所谓孤平,是指五言或七言的平脚句式,除韵脚之外,仅有一个平声字。
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
律诗讲究平仄,本是为了声韵的不单调,平仄相互交错,形成抑扬顿挫的音乐美。
犯了孤平,诗句则呆滞,故诗人力求避免,就是在动之害义的情况下,也要想方设法补救。
这种拗句只会出现在乙种句式上。
正确的句式应当是:五言句:平平仄仄平七言句: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第二个字是音节点,不能变动,只有第三个字可以变通,但如果只变通一个第三字,改平为仄,句式就变为:“仄平仄仄平”,这样就犯了孤平,因为去掉韵脚,就剩一个平声字了。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1、什么是拗句?在律诗中,凡是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叫做‘拗’,拗了就必须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2、什么是拗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拗救办法:【1】本句自救:我们看个例子: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
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
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
同样我们在七律诗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三字用了仄声犯孤平,就在第五字用一个平声来救,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就是本句自救。
如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
我就不多举例了。
【2】对句相救:所谓对句救,我们还是以五律为例: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上句的“仄仄平平仄”的平声字,换成了仄声字的情况。
这样的情形有三种,下面分别来讨论。
首先,是第三字换为仄声字,即“仄仄仄平仄”的情况,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
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例1(半拗对句救)梅尧臣《鲁山山行》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这属于半拗对句救的例子。
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
律诗中的拗句与拗救1、什么是拗句?在律诗中,凡是不合平仄格式的字叫做‘拗’,拗了就必须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
)2、什么是拗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
所谓“救”,就是补偿。
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
下面我们介绍几种拗救办法:【1】本句自救:我们看个例子:唐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
其中首联“寂寥无所欢”一句,格律为“仄平平仄平”,按照五律格律要求,应该为“平平仄仄平”,而第一字“寂”为仄声字,为了避免孤平,诗人在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字“无”。
象这样的例子,在格律诗中是很常见的。
如崔涂《除夜有怀》“渐与骨肉远,转于童仆亲(仄平平仄平)”。
杜荀鹤《春宫怨》“风暖鸟声脆,日高花影重(仄平平仄平)”。
同样我们在七律诗中‘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第三字用了仄声犯孤平,就在第五字用一个平声来救,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就是本句自救。
如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仄仄仄平平仄平)”等,皆属于此。
我就不多举例了。
【2】对句相救:所谓对句救,我们还是以五律为例:一般是指“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上句的“仄仄平平仄”的平声字,换成了仄声字的情况。
这样的情形有三种,下面分别来讨论。
首先,是第三字换为仄声字,即“仄仄仄平仄”的情况,这属于小拗,也叫半拗,可救,也可不救。
若要救,则在对句第三字补一平声字,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
我们来看下面的例子:例1(半拗对句救)梅尧臣《鲁山山行》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
好峰随处改,幽径独行迷。
霜落熊升树,林空鹿饮溪。
人家在何许,云外一声鸡。
这属于半拗对句救的例子。
此诗首联“适与野情惬,千山高复低”格律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起句第三字“野”字用了仄声字,诗人在对句第三字补救了一平声“高”字。
学诗笔记(九)拗救:有些古人写格律诗也很任性
学诗笔记(九)拗救:有些古人写格律诗也很任性“拗”读ào的时候,在现代汉语是“不顺”的意思。
在格律诗中,句中出现格律不顺的地方,这种句子就叫做拗句。
拗句只在格律诗中出现。
诗人明明懂得格律,那么拗句为什么还会出现呢?那是因为有时候诗人写诗,诗兴来了,会特别想用某个字,词不害意,那么先不管平仄,就用这个字了,在其他地方救一下好了。
一、几成特殊格式的拗救之前说过一种常用到几乎成了特殊格式的拗救:就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改为(仄仄)平平仄平仄二、孤平自救现在再说一种,孤平的自救:句式“平平仄仄平”的第一个字必须用平声,假如用了仄声,成了孤平句“仄平仄仄平”的话,我们就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仄平平仄平”这样就不犯孤平了,反正第三个原本也是可平可仄。
对于七言也是这样:(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仄仄)仄平平仄平举个例子:夜宿山寺李白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每句的平仄是这样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摘”是入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恐惊天上人”,这句与第三句相对,原本应该是“平平仄仄平”。
为了用“恐”这个仄声字,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这种孤平的自救句式。
当然,有人会问,那如果是七言孤平句“(仄仄)仄平仄仄平”,我不在第五个字上补一个平声,在第一个字上补,变成“(平仄)仄平仄仄平”,除了韵脚的平声,前面不也有两个平声字了吗?还是那句话,这种句式是否还犯孤平,目前学术界的争议比较大,尽量不要去写这样的句子。
三、大拗句和小拗句1、大拗句假如句式“仄仄平平仄”的第四个字一定要用仄声的话,变成了“仄仄平仄仄”,律诗同句偶字平仄相对的要求就被彻底打破了。
这时候在对句救。
它的对句原本应该是“平平仄仄平”,我们就规定它的第三个字必须要平,用来还上句多出来的那个仄字,这样两句加起来总体来说平仄还是和原来差不多的。
这种句子叫做大拗句,必须要救。
变化之后: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举个例子:草/ 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诗词微塾】格律诗中的对句相救
【诗词微塾】格律诗中的对句相救格律诗凡不合平仄格式的字,称为“拗”,有拗有救,才为不病。
拗救基本方法有两种:一是本句自救,二是对句相救。
(二)对句相救第一种是腹节上字前拗后救,或后拗前救。
前面曾说过,写诗时,七言的第五字、五言的第三字(腹节上字),尽量按标准句式写,最好不用拗字,若是腹节上字拗了,要尽量用对句相应的字去救。
所谓小拗,就属这一类。
例如:落日鸟边下,秋原人外闲(王维《登裴迪秀才小台作》)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李白《赠孟浩然》)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谁言宰邑化黎庶,欲别云山如弟兄(李嘉佑《承恩量移宰江邑》)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歌声袅袅出清漠,月色娟娟当翠楼(杜牧《南楼夜》)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上述拗救方式,叫作前仄拗后平救,但也可能是后平拗前仄救。
诗人写诗,有时对句腹节上字非用平声不可,于是就将出句腹节上字的平声改用仄声,来个平拗仄救。
这种拗救方式只适用于出句是甲1句(仄仄平平仄或平平仄仄平平仄),对句是乙2句(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的一联。
其他联式都不适用。
因为用了这种拗救就会出现三平调和三仄脚。
若是乙2句作为出句,也就是入韵诗的首句,腹节上字该仄而平(平平平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对句怎么样救?不用救。
因为对句是甲2句(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其腹节上字正好是仄声,平仄相对,若是以平相救,则成为三平调了。
七言诗首句入韵的多,前人以乙2句为首句,第五字用拗字的不少。
例如:承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杜甫《蜀相》)好是春风湖上亭,柳条藤蔓系离情(戎昱《离家别湖上亭》)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张继《枫桥夜泊》)庭院无人秋月明,夜霜欲落气先清(张耒《夜坐》)所谓一三五不论,其中第五字只有在上述条件下,即乙2句作为入韵诗的首句时,仄改平而不用抵偿。
写近体诗时,腹节上字尽量不用拗字,如用了,应尽量去救;当然,不救也勉强合辙,故云“小拗可救可救不救”。
律诗的拗救
律诗的拗救作为近体诗的爱好者,写作律诗的时候格律限制很多,所以为了创作更大的自由,拗救的格式尤其重要。
然而遍访诸多网站,对于拗救格式均为简介,而且简之又简,实不堪看。
偶得此文,转录于下,例句待补一.定义:律句:近体诗中凡符合平仄规律的句子。
拗句:不符合格律的句子。
拗救的目的:由于律诗的格律限制过于严格,诗人不得不采用一些拗句,以便于在谴词造句上有更多的自由。
也可以说是近体诗格律严格限制下产生的一种变通。
拗救的实质:是平仄调律的一种手法,用救的方法对拗句的音韵作一定的补偿拗救的作用:使不平衡的,不协调的平仄组合在新的形式下重新达到新的平衡和谐。
二.拗救的格式1.首先大家熟悉的正常的格律句型有四种。
1句型:(平)平(仄)仄平平仄2句型:(仄)仄平平(仄)仄平3句型:(仄)仄(平)平平仄仄4句型:(平)平(仄)仄仄平平拗救的句型主要用于1,2,3句型上。
第4句型不用拗字,也不救别的句型中的拗字,故与拗救无关。
拗救的类型:1.本句自拗自救。
2.出句拗,对句救。
拗救必须在同一联中实现,不能用此联的救,来平衡彼联的拗。
2.第1句型的拗救(以七律格式为主,五律的格式为去掉七律的前两字)第一式:第1句型的第五字拗,用第2句型的第五字救。
(因为第1句型的第五字不是节奏点,所以古人也多有不救的)第1句型的正常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第1句型的拗句式:(平)平(仄)仄仄平仄(用第2句型来救)第2句型的救句式:(仄)仄平平平仄平第二式:第1句型的第六字拗,用第2句型的第五字救。
(因为第1句型的第六字是节奏点,所以必须救)第1句型的正常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第1句型的拗句式:(平)平(仄)仄平仄仄(用第2句型来救)第2句型的救句式:(仄)仄平平平仄平第三式:第1句型的第五六字并拗,用第2句型的第五字救。
第1句型的正常句式:(平)平(仄)仄平平仄第1句型的拗句式:(平)平(仄)仄仄仄仄(用第2句型来救)第2句型的救句式:(仄)仄平平平仄平说明:以一个拗句来救另一个拗句,以达到声调的均衡,叫做以拗救拗。
律诗拗救的4种方法
律诗拗救的4种方法
哎呀呀,今天咱就来讲讲律诗拗救的 4 种方法,这可真是律诗创作中的宝贝啊!
第一种方法,孤平拗救。
就好比走路时不小心崴了脚,得赶紧找个支撑点来平衡呀。
比如说“恐惊天上人”,这里的“天”字就是用来救“惊”字这个孤平的呀!
第二种呢,是特拗句。
这就像在一首曲子中突然出现的独特音符,让人眼前一亮!像“无为在歧路”,“在歧路”不就是那个特别的存在嘛!
第三种,大拗必救。
这就像是一场小小的危机,必须得化解才行。
举个例子,“南朝四百八十寺”,“八十”就是来救前面大拗的呀。
第四种,小拗可不救。
这就如同一些小瑕疵,可以不在意啦。
比如“野火烧不尽”,这里就是小拗可不救的情况呀。
律诗拗救的这些方法,就像是律诗创作的秘密武器,掌握了它们,咱就能在律诗的海洋里畅游啦!每个方法都有它独特的魅力和作用,是不是超级有趣呀!。
绝句17.拗救的意义
绝句17.拗救的意义从写作过程来说,对原型格式上不许变通的字作了变通,这个违规变通的字就叫做拗字,对拗字作出补救的字就是救字。
比如白居易五绝《村雪夜坐》:“南窗背灯坐,风霰暗纷纷。
寂寞深村夜,残雁雪中闻。
”它的实际平仄为: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
第一句原型句式是“平平平仄仄”,第四字按照规定必须用仄,现改仄为平,这个平声字“灯”就是拗字;同句第三字原本作平,现改作仄,这个仄声字“背”就是救字。
第四句原型句式是“平平仄仄平”,第二字按照规定必须用平,现改平为仄,这个仄声字“雁”就是拗字;同句第四字原本作仄,现改为平,这个平声字“中”就是救字。
以遵守原型格式为标准,改用平声的“灯”字、改用仄声的“雁”字是第一次违规,改用仄声的“背”字、改用平声的“中”字是第二次违规。
不过第一次违规的字都是双数字,而第二次违规的字可以是双数字,好像“中”字,也可以是单数字,好像“背”字;而共同点是救字必定与拗字平仄相反。
拗而有救,仍算合格。
拗救意味着写格律诗的人两次不守规矩,但为什么又算合乎格律?或者换个问法:为什么两次犯规就不算犯规?为了求得合理的解释,人们提出过如下一些说法:保持均衡说。
这些人认为,平仄格式上的每个句子其平仄字数之比已经达到完美地步,如果当中有个字由平声变为仄声,那么,必须同时有另一个字由仄声变为平声作为补救,使得被破坏了的均势重新得到保持。
说得似乎有理,而漏洞也十分明显。
这种说法的前提是虚假的。
事实上平仄格式上的平仄字数并无固定不变的比例,因为每个句子都存在可变通字,是否变通与变通多少,都会形成不同的比例。
所谓保持均衡纯粹是主观的臆断。
重组停顿说。
这些人认为,平仄格式上的每个句子其停顿长度都有最合适的安排,如果当中有个不许变通的字竟然改换平仄,那么必须同时有另一个字改换平仄,以便重新调整停顿,达到停顿的对应适当。
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比如“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云山兼五岭,风壤带三苗。
格律诗拗救
格律诗拗救近体诗中,凡是平仄不依常规的句子,就是拗句。
句子中出现了拗字,一般就要在相关的某个地方做补救,称作拗救。
拗救是后人根据唐人格律诗的创作实践总结出来的规律,如果某个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就在适当的位置补偿一个平声。
拗救的常见方式,有本句救、对句救和半拗可救可不救三种。
1、本句自救在仄平脚句式中,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如果没用平声,那么就会犯孤平,孤平可是近体诗大忌。
为了不影响意境和诗的整体形象,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平声字替代,那个地方非得用个仄声字,怎么办呢?若遇这种情况,可以在句子的倒数第三字,即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补偿一个平声字来救。
具体来说就是: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则在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
如此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
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种情况也叫“孤平自救”。
关于“孤平自救”,目前流行一种说法,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若用了仄声,而第一字用了平声,就不算是孤平,或者说是用第一字的平声救了。
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实际上也属于本句自救的一种,即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了仄声,分别在第四字和第六字换用平声字作为补偿,即“救”。
2、对句相救本句没办法救,那就在对句救。
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倒数第二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倒数第二、三字)都用了仄声,则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偿。
这样本来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或“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或“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这种情况下,五言对句第一字、七言对句第三字,允许为仄声字。
3、半拗可救可不救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倒数第二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倒数第三字)用了仄声。
七言则是在该用“平平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五字(倒数第三字)用了仄声而第六字(倒数第二字)依旧保持平声。
格律诗拗救的原理
格律诗拗救的原理
格律诗中的拗救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不合平仄格律的句子采取的一种补救方法。
当一个句子中该用平声字的地方用了仄声字,为了使声律和谐,需要在适当的位置上将本该用仄声字的地方改用平声字。
这种情况常见于五言和七言的句子中。
根据规则,五言的“平平平仄仄”是平起仄收格式,如果在第一、三、五字的位置上出现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的情况,就需要在适当的位置进行拗救。
七言则是在“仄仄平平平仄仄”这种仄起仄收格式中,如果出现类似问题也需要进行拗救。
拗救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本句自救,即在本句中调整字的平仄;另一种是对句补救,即在对句中调整字的平仄。
对于五言来说,如果在第一字位置出现拗,就需要在第三字位置进行补救;如果在第三字位置出现拗,就需要在第五字位置进行补救。
对于七言来说,如果在第一字位置出现拗,本句不救,但可以适当调整以追求平仄和谐;如果在第三字位置出现拗,需要在第五字位置进行补救。
总的来说,格律诗的拗救原理就是通过调整句子中字的平仄,使整个句子的声律和谐,增强诗歌的艺术效果。
在进行创作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拗救的方法,但需要注意不要过度使用,以免影响诗歌的整体美感。
格律诗的律拗救了,如何处理
格律诗的律拗救了,如何处理格律诗的律,一般在诗中都遵循“对”、“粘”、“应”的规律。
这些不是我今晚要说的主题,我今晚要说的,是格律诗的律拗救了,如何处理的问题。
如果格律诗能按正格平仄去写,当然是最好的,可是,汉字词汇太丰富了,发音也非常多样,真要全部按平仄的正格去写,恐怕不太现实了。
因此,我们写格律诗时,必须面对一个问题:不能因律害意,必须学会处理“不合律”的问题。
这就是格律诗的拗和救。
所谓拗,一般指的是“仄拗”。
也就是,句子中某个字位原本是平声的,却因为意思的表达和用词的限制,该字位由平变仄了。
大家特别要注意这个概念比如:平平仄仄平。
句末字是韵字,不可能发生“仄拗”,而第二字,也不能发生仄拗,因为该字位为音律节点,大家都知道所谓的“135不论,246分明”,其实这样的说法太笼统了,246位置上的字,因为落于音律节点,基本是不可以变的,135位置的字,也要看情况,不是随意不论平仄的。
孤平,但凡写过格律诗的人,都对孤平这个名称非常耳熟,可是,孤平的概念是什么呢?有人说:孤平就是律句中除了韵字外的其他位置只有一个平声字的情况。
还有人说,孤平是“两个仄声字夹着一个平声字时的情况”。
其实,孤平从来都不是格律诗的概念。
孤平这提法,是在清朝的殿试时由一个大臣提出的。
那么,在清朝以前的各朝代的人写的格律诗,为何也没出现类似孤平的情况呢?这是因为所谓的孤平,其音律确实读起来很不顺。
历朝历代的诗人,都不知不觉自动规避了。
这就如我们今天读出一个两字词汇,如果两个字都是第三声时,一般都自觉地将第一个字变为了第二声去读,这是一种音律审美的自然结果。
王力先生研究了许多古人的格律诗,提出了孤平的概念:近体诗句中,仄平脚句型(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五言的第一字、七言的第三字如果由平变仄了,就是孤平。
根据这个概念可知,孤平只能“存在”于这样的律句中。
其他的律句,哪怕整个句子中全是仄声字,也不是孤平。
现在,我们讨论一下孤平出现时,句子如何去“救”。
浅谈七言律诗的变通与拗救(优秀范文五篇)
浅谈七言律诗的变通与拗救(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浅谈七言律诗的变通与拗救浅谈七律中的变通和拗救分辨七律中的变通和拗救,跟分辨五律一样,要分析作品的实际平仄和原型格式,并通过两者的对比去发现哪里存在着变通和拗救。
①七律中的变通及b2拗救七言律诗实际平仄原型格式诸葛大名垂宇宙,平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宗臣遗像肃清高。
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三分割据纡筹策,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万古云霄一羽毛。
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伯仲之间见伊吕,仄仄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指挥若定失萧曹。
仄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福移汉祚难恢复,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志决身歼军务劳。
仄仄平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杜甫《咏怀古迹》以上所列,在左的是杜诗的原文,在中的是此诗的实际平仄,在右的是此诗的原型格式。
此诗的实际平仄,按古音认定,要注意识别这些字:第一句第二字“葛”;第三句第三字“割”;第四句第五字“一”;第五句第一字“伯”;第六句第五字“失”;第七句第一字“福”,第七字“复”;第八句第二字“决”。
这八个字,古为入声,今读平声,要避免以今律古。
其馀的字音平仄古今没有区别。
此诗的原型格式可以如此推知:把作品的第一句“诸葛大名垂宇宙”的原型句式“仄仄平平平仄仄”作为起点,以七言的a1、b1、a2、b2句式作为结构材料,遵循与前一句在平仄上句中不断对粘、句脚不断对立的原则,推导出其后七句,合共八句,即可完成。
这种推导方法,前面已有说明,此后不再细说。
把此诗的实际平仄与原型格式加以对照,很容易发现,第一句第一字“诸”规定用仄,实际用平,属变通;第三字“大”规定用平,实际用仄,属变通。
第二句第三字“遗”规定用仄,实际用平,属变通。
第三、四句两者平仄一致。
第五句第六字“伊”规定用仄,实际用平,造成相邻两顿同平,是拗字;第五字“见”规定用平,实际用仄,可作救字。
本句出现的一拗一救,其位置恰如所知,正是b2拗救。
第六句第一字“指”规定用平,实际用仄,属变通。
律诗中本句自救拗的方法
律诗中本句自救拗的方法
律诗中,遇到自救拗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1.转换词序:在句子中调整词语的顺序,使句子结构更加合理。
这样可以避免因字序困扰而影响整体的韵律。
例如,如果
遇到“春花开放女紧闭”这样的情况,可以转换为“春花女紧
闭开放”,使得词语的顺序更加流畅。
2.换用近义词:如果遇到某个词汇的音律造成拗口,可以尝
试使用与之意思相近的词汇来替换。
这样可以在保持意思不变
的前提下,解决拗口的问题。
3.改变形容词或动词形式:有时候,拗口的原因可能是形容
词或动词的表达方式不够恰当。
这时,可以尝试改变形容词的
形式,如用名词或副词替代;或者改变动词的时态或语态。
这
样可以使句子更加流畅。
4.使用辅助词:通过添加一些辅助词来调整拗口句子的韵律。
例如,可以在拗口的位置上加上一些介词、连词或副词等,以
使整句更加谐调。
但需要注意的是,辅助词的使用要合乎语法
规范,不得影响句子的完整含义。
5.改变句子结构:如果前面的方法都无法解决自救拗的问题,可以考虑对整个句子进行结构上的调整。
可以尝试将句子分割
成两个或多个子句,然后重新组合,使得词语的搭配更加协调。
6.请教他人:如果自己无法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可以向他
人请教,寻求帮助。
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讨论,可能会得到一
些有启发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总之,解决律诗中的自救拗问题需要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通过灵活运用语言的技巧和艺术修辞的手法,可以找到最佳的
解决方案,使拗口的句子变得流畅和谐。
格律的拗救
格律的拗救大家知道,律诗是典型的格律诗,是近体诗的一种。
常见的类型有五律,七律和排律三种。
格律要求非常严格。
但是我们在阅读唐诗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不合乎格律的现象,这是为什么呢?还有我们在创作时,也会碰到,想用某个意象的名词表达某种意境,但又不合格律,故受格律束缚和困扰,那么,该如何解决呢?这就涉及到我们常说的拗救问题。
今天这一讲,就和大家交流一下格律的拗救。
一、唐诗为什么会时常出现不合格律的现象?近体诗以前的诗,也有规矩,但这些规矩都是约定俗成的。
而律诗的格律却是由政府颁布的。
实际上,唐朝,共四次颁布诗格律。
分别为李渊、武则天、李隆基、李纯(唐宪宗)四人各自当政掌权时候制订。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大家在阅读唐诗时,看到不少作品,并不完全符合格律的原因,这是因为,拿今天理解的格律,也就是宋格律去印证唐诗,毕竟,从初唐到北宋,时间上跨越500年左右。
自然会出现偏差。
至此,如果我们明白了近体诗是宋代的格律,那么,对唐诗阅读中出现不合格律的现象,自然就会见怪不怪了。
二、我们在创作中,受格律约束,一旦出现格律的困惑怎么办?创作中,偶尔会遇到为了生成某种意境,非得使用某个不在律的名词等,这个意象又无可替代,因此就会出现困惑。
那么该如何处理呢?答案很简单,唯一的途径,就是采用格律的拗救。
三、什么是格律的拗救?其实拗救应该分开了说,是“拗”和“救”两个概念。
拗是诗句没有按马蹄韵写而犯了拗口的毛病。
是一种诗病。
“救”就是进行救治。
有病了就要治疗。
那么这样合起来称谓“拗救”。
事实上这个称谓是不准确的,正确的应该叫“救拗”。
不过人们习惯使然就叫“拗救”了。
一般一句诗中平仄的比例不能超出两个(包括两个),如果超过两个(包括两个)就是拗句了,而一联中平仄的比例是平等的是1比1的关系,当然这不是绝对的。
我们写格律诗要受到平仄的限制,有的句子,因为固定词语或者是没有可以代替它的字,但是根据诗的脉络、意境或作者的想法就得这么写,没有可以代替的方法,那就形成了拗句。
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
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在诗歌赏析中,我们会读到像杜甫的《春夜喜雨》,李白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这样严格执行韵律规则的“标准”律诗,但更多的经常会遇到不标准的律诗,给我们准确理解诗歌的含义带来了困难。
本文拟从一些实例中谈谈就律诗用韵的“拗救”问题。
律诗属近体诗,有“五言”和“七言”之分,比较成熟的“五言”是东汉末年的《古诗十九首》,比较成熟的“七言”是魏代曹丕的《燕歌行》。
律诗按照要求要押韵,律诗的韵脚分平仄脚、仄平脚、仄仄脚和平平脚四种格式。
律诗在相配时要遵循相对、相粘的原则,在平仄格式的变通上遵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原则。
而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字词意义等原因,多数时候就不能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于是,就产生了“拗救”问题。
律诗的拗救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一、仄仄脚句型的相邻拗救这种,救是指在“平平平仄仄”和“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中,“五言”第四字如果用成了平声,则第三字改“平”为“仄”,即“平平仄平仄”;“七言”第六字如果用了平声,则第五字改“平”为“仄”,即“仄仄平平仄平仄”。
如,王维的《观猎》“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其中“回看射雕处”一句中第四字“雕”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雕”拗“射”救。
又如,李商隐的《蝉》“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
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
”其中的“烦君最相警”一句中第四字“相”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相”拗“最”救。
再如,于武陵的《赠卖松人》“入市虽求利,怜君意独真。
欲将寒涧树,卖与翠楼人。
瘦叶几经雪,淡花应少春。
长安重桃李,徒染六街尘!”其中“长安重桃李”一句中第四字“桃”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桃”拗“重”救。
再如,黄庭坚的《寄黄几复》“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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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
谈谈律诗的“拗救”问题
在诗歌赏析中,我们会读到像杜甫的《春夜喜雨》,李白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这样严格执行韵律规则的“标准”律诗,但更多的经常会遇到不标准的律诗,给我们准确理解诗歌的含义带来了困难。
本文拟从一些实例中谈谈就律诗用韵的“拗救”问题。
律诗属近体诗,有“五言”和“七言”之分,比较成熟的“五言”是东汉末年的《古诗十九首》,比较成熟的“七言”是魏代曹丕的《燕歌行》。
律诗按照要求要押韵,律诗的韵脚分平仄脚、仄平脚、仄仄脚和平平脚四种格式。
律诗在相配时要遵循相对、相粘的原则,在平仄格式的变通上遵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原则。
而在实际运用中,由于字词意义等原因,多数时候就不能严格执行这些规定,于是,就产生了“拗救”问题。
律诗的拗救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仄仄脚句型的相邻拗救
这种,救是指在“平平平仄仄”和“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型中,“五言”第四字如果用成了平声,则第三字改“平”为“仄”,即“平平仄平仄”;“七言”第六字如果用了平声,则第五字改“平”为“仄”,即“仄仄平平仄平仄”。
如,王维的《观猎》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
其中“回看射雕处”一句中第四字“雕”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雕”拗“射”救。
又如,李商隐的《蝉》
“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
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
”
其中的“烦君最相警”一句中第四字“相”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相”拗“最”救。
再如,于武陵的《赠卖松人》
“入市虽求利,怜君意独真。
欲将寒涧树,卖与翠楼人。
瘦叶几经雪,淡花应少春。
长安重桃李,徒染六街尘!”
其中“长安重桃李”一句中第四字“桃”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仄声。
即“桃”拗“重”救。
再如,黄庭坚的《寄黄几复》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
想见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
”
其中“桃李春风一杯酒”一句中第六字“杯”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仄声。
即“杯”拗“一”救。
其中“持家但有四立壁”一句中第六字“立”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仄声。
即“立”拗“四”救。
又如,陆游的《夜泊水村》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
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
其中“记取江湖泊船处”一句中第六字“船”用成了平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
仄声。
即“船”拗“泊”救。
二、仄平脚句型的孤平拗救
在“平平仄仄平”和“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型中,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变成了仄声,就必须将“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改为平声。
如,李白的《夜宿山寺》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
其中“恐惊天上人”一句中第一字“恐”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恐”拗“天”救。
又如,于武陵的《赠卖松人》中“淡花应少春”一句中第一字“淡”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淡”拗“应”救。
再如,黄庭坚的《寄黄几复》中“治病不蕲三折肱”一句中第三字“不”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平声。
即“不”拗“三”救。
又如,陆游的《夜泊水村》中“双鬓向人无再青”一句中第三字“向”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第五字改为了平声。
即“向”拗“无”救。
三、平仄脚的偶句拗救
在“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平平仄”两种句型中,如果“五言”的第四字、“七言”的第六字用成了仄声,那么“五言”就必须在对句“平平仄仄平”中改第三字为平声,“七言”在其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中改第五字为平声作为补救。
例,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
远芳侵古道,青翠接荒城, 又送“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
这里的“野火烧不尽”中第六字“不”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对句“春风吹又生”中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不”拗“吹”救。
又如,陆游的《夜泊水村》中“一身报国有万死”一句中第六字“万”用成了仄声,出现了“拗”,就将对句“双鬓向人无再青”中第三字改为了平声。
即“万”拗“无”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