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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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2005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和2006年工作安排

顺义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减负办把减轻企业负担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相结合,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重点,把减负工作作为改善投资环境、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努力探索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2005年工作总结

(一)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工作进展顺利。

1、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无违规现象。通过开展创建“六无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等活动和开展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2005年各行政职能部门或单位都能按照收费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收费,没有发现违规收费项目和超标准收费现象,所有收费项目都有原物价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收费金额全部存入财政账户。

2、加大对垄断行业监管力度。2005年,发改委对电信局通信管道及光缆资源出租业务资费标准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进行重点检查;对供电公司抄表到村和养殖业用电价格进行了监管;对区建委质检站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市减负办对区交通局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提高了垄断行业和执法部门的守法意识和价格意识,也使问题得到了及时的纠正。

3、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现象基本杜绝,经过两年来的治理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各种乱发报表现象也已经不复存在;以前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的行为也没有出现,各企业目前已基本实行按需购买。

4、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检查,规范其收费行为。去年我区将工商事务所、国税事务所、房管局测量队列为第一批重点检查单位,并对全区的中介机构进行了一次检查,结果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二)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工作平稳进行。

1、没有出现对非公企业乱收费项目。区发改委于2005年9月份开展了对非公企业收费情况的调查和检查,检查了如汇源果汁、嘉寓门窗、孙家福涂料厂等大型非公企业,通过检查未发现各职能部门向其乱收费问题。

2、结合农资检查,服务生资企业。根据市发改委的统一部署,

去年上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专项检查。为了掌握有关部门向企业收费状况,扶持生资企业正常经营,我区发改委在检查生资企业销售生资价格的同时,对有关部门对生资企业是否存在着乱收费的问题作为一项任务进行调查,检查结果令人满意。

(三)继续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

1、明确责任,保证落实。去年年初我区交通局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本年度治理工作计划。同时,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区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与职能部门签订了责任书,使我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具体。

2、加强监督和检查,巩固公路无“三乱”成果。一是继续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征求车主、货主、司机、旅客和公路沿线群众的意见,及时了解“三乱”动向,并将反馈的情况作为采取进一步措施的依据。二是坚持明察暗访制度。为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我们坚持领导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检查工作制度,由副区长李友生亲自带队,全年共组织职能部门对全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两次拉练检查和五次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3、治超工作中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联合治超启动后,区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与治理“双

超”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进行。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二,严格掌握并执行治超政策和标准,依法处罚;第三,交通、交巡、路政执法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第四,严肃治超纪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以罚代卸和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四)深入开展“三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为充分发挥企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区监察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力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公布各种合法收费,实施“阳光收费”工程,使执收执罚部门依章执收执罚,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我区还不断健全信访举报制度、案件督办制度、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和通报制度,对重点、重大项目跟踪监督,进行定时检查。

(五)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减轻企业负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区委区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区减负办也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减负队伍的建设。2005年,顺义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调换了办公室主任,增加和调整了区石园办事处、区教育委员会、区交通局

三家单位和成员。

(六)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治理整顿措施建议。

通过与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企业认为区内“三乱”现象基本杜绝。不过,仍有一些组织、机构常常冠以“中国XX 基金会”、“中国XX协会”的头衔,打着XX部委的旗号,以打电话、发传真、邮寄等方式,向企业发送各种评比、排序、宣传(赞助)、入会、培训等资料。并强调经过某级领导批示,要求企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和答复。企业稍有不从,他们就公然进行威胁,并指出后果极其严重,说话语气强硬,态度蛮横。

针对这类问题,各企业和各相关部门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1、政府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下属的机构名单,并定期将其权利范围、职责义务、联系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2、政府在开展有必要的评比、排序、宣传等活动时,应以政府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给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或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

3、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其所属相关机构和协会的监督、管理力度,对那些不符合要求和达不到相应资质的机构、协会坚决予以取缔。

4、作为企业自身,应注意总结经验,勇于抵制。如我区某大型国企,他们的基本原则是,除非有政府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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