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货运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货运合同

托运人:

承运人:

甲乙双方为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在宁波就甲方租用乙方“”轮(乙方可以使用相同或近似吨级船舶替代,但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船舶

船名:船型:

载重吨:吃水:

船长船宽

二、装卸港口及宣港

装港:北方港口包括秦皇岛、天津、曹妃甸、京唐港、XX等中的一个安全港口的一个安全泊位。

卸港:XX港XX码头、江阴XX码头。

宣港:甲方应在乙方船舶抵达成山头转向点前指定装港,在装港宣载前指定卸港,否则因甲方改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三、装货数量

甲方在合同期内提供足够的运量保证“”连续航次运输。

每航次装货数量最少不得低于船长宣载数量,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航次货量不足,甲方则按船长宣载数量计付运费。

乙方应配合甲方争取将每一航次货运量装至符合船舶安全及装、卸港和航道要求内的最大载量。

航次实际装货量以船舶装港水尺计量数为准。

四、合同期与保证金

1.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月日前含当日船舶

完成装货的航次,至执行结束时止)

2.甲方应在船舶首航次开航前支付贰佰万元圆整保证金,保证

金在最后一个航次结算中冲抵运费,多退少补。

五、运价及运费支付:

1. 运价

每航次基础运价双方参照上海航运交易所公布的价格指数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不能就运价协商一致,则以船舶抵北方

装港锚地当天(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上海航

运交易所公布的秦X岛-张X港(4-5万DWT)航线指数作

为当航次运价。

2. 甲方若使用第二装港,或在同一港口移泊,则由此增加的航

行时间、燃油费用、第二港的港口使费,移泊费用等均由甲

方支付。

3.合同期内如应甲方要求,船舶可以到其它港口装卸,基础运价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应在船舶每航次抵卸港锚地前将该航次运费及可预见的滞期费付清。

六、装卸条款及费用划分:

装卸条款为FIOST,即乙方不负担装卸费(包括过驳减载费)、积载货(平舱费)、垫舱物料及港口所收的货物代理费等。

船舶在装港和卸港的港口使费,包括引水费、拖轮费、航道养护费、船舶代理费以及船舶(非货物引起的)在港口和在航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船期通知:

装港:由船方提前5、3、2、1天通知租方船舶预抵港时间。

卸港:船舶装完货后,由船方及时通知甲方船舶实际货量,离港时间及预计抵卸港时间。抵港前一天通知甲方船舶确切的

抵港时间。

八、装卸货时间及其计算办法:

1.装卸货共允许时间:装卸港在港时间合并计算(乙方原因除外),共允许7个日历天,24小时连续计算,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包括在内。

2.装卸时间以船舶抵达装港、卸港锚地后即开始起算。若因甲方

原因(如码头有船舶作业等等)造成乙方船舶需在长江口、长

江内相应锚地候泊(包括二次锚地候泊),该候泊时间应计入

装卸时间,但应扣除锚地再次航行至指定码头的续航时间。若

直接靠泊位则以船舶抵达装港、卸港泊位系第一根缆绳时开始

计算。完货时间以船舶装/卸货完毕止。

3.因天气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装卸时间耽搁各自承担一半。

双方同意计时按船舶航海日志纪录或船方签认的代理时间表

为准。

九、效率联动及结算:

如船舶实际在港时间超过约定的装卸货允许时间,则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

十、保险

乙方负责船舶及设备保险,甲方负责货物保险,费用自理。

十一、货物的交接及责任

按港至港的水尺交接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至卸港码头。十二、乙方应提供适航适货船舶。

如因船舶修理及机械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船舶无法受载,乙方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且乙方有权使用同类型船舶替代执行约定航次。

十三、合同期内,如遇甲方货源不足等原因导致航次无法安排,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认后安排装运其他货物;甲方应保证“”轮的连续航次运输,如甲方连续两航次无法安排“”轮货源,则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有取消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十四、严重违约的规定和处理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运费、滞期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即视作违约,甲方应支付每天1%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撤船、终止合同并扣留甲方托运的货物(不管货物是否装卸)抵赔应付运费、船期损失及其他费用,余货乙方可选择港口卸货并通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派船续运或就地处理,由于扣货造成的船期损失及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十五、若在履约的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

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提交宁波海事法院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据《合同法》、《海商法》等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十六、本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于宁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