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百星”评比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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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百星”评比活动计划
牛
角
店
镇
联
校
(中心小学)
2012—2013学年
牛角店镇联校(中心小学)
“十佳百星”评比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特举行此次评比活动。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称赞的。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文学、科技类(教务处):十佳文学创作之星、十佳科技创新之星;
2、艺体类(艺体组):十佳书画艺术之星、十佳校园歌星、十佳体育之星;
3、其他类(政教处):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社团组织之星、十佳感恩之星、十佳文明礼仪之星、十佳普法守法之星。
五、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一次,于每学期末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 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政教处办,由政教处向全校公示。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县“三好学生”、
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4、材料在12月15日之前交到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