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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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制度

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制度

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为做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工作,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资金使用合理有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透明度。

第二章采购计划备案管理程序第五条政府各部门应在每年初制定本年度采购计划,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采购金额、采购方式、采购理由等内容。

第七条采购计划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查,依法做出备案决定,并将备案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第八条各政府部门应当按照备案情况执行采购计划,不得擅自变更。

第九条采购计划执行完毕后,各政府部门应当报送采购执行情况报告,包括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支出情况等。

第十条采购计划备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政府各部门的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相关责任第十一条政府各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采购计划及执行情况负责。

第十二条采购计划备案管理部门应当负责制定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依法追究采购计划不按规定备案的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对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描述,相信通过这个制度的实施,政府的采购活动将更加规范、透明,确保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的公平合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希望有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这个制度,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府采购主要程序及需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主要程序及需注意事项
六、环保清单中产品的相关销售渠道和联系方式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七、环保清单将于2012年7月再次调整并公布,财政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对2012年5月31 日前取得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审核和公示。 请遵照执行。 • 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期) (包含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九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销售联系表(第九期))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 (3)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 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4)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 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 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

3、发布采购公告、出售采购文件环节需注意的事项
• (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
• 相关规定
– 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 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号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办库[2008]248
• 进口产品的概念
–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关于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管理 有关 问题 的通
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在确定工程总包单 位时,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明确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五、环保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部网站、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请各采购当事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 第十五条 采用性价比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增加 自主创新评分因素和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按照第十四条 所述原则,在技术评标项中增加自主创新产品评分因素;给予 自主创新产品投标报价4%-8%幅度不等的价格扣除。

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招标备案流程(私人整理 精品)

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招标备案流程(私人整理  精品)

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招标备案流程(私人整理精品)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招标备案流程引言概述在四川省,招标投标是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为了规范和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四川省设立了招标投标管理总站,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的招标投标工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的招标备案流程。

一、备案申请1.1 准备材料:申请备案前,需准备好企业资质证明、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凭证等相关材料。

1.2 填写申请表:填写招标备案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等内容。

1.3 递交申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至四川省招标投标管理总站。

二、备案审核2.1 材料审查: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将对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2 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备案申请将进入审核流程,由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2.3 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将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如通过则进入备案阶段。

三、备案公示3.1 公示时间:备案通过后,将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3.2 公示内容: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信息、中标人信息等相关信息。

3.3 公示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公布备案结果,备案成功的项目可继续进行后续招标工作。

四、备案登记4.1 登记手续:备案成功后,申请人需进行备案登记手续,包括缴纳备案费用、领取备案证书等。

4.2 证书颁发:备案登记完成后,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将颁发备案证书给申请人。

4.3 证书有效期: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进行备案申请。

五、备案监管5.1 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将对备案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合规进行。

5.2 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行为,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暂停备案资格、撤销备案等。

5.3 完善制度:为了提高备案管理效率,招标投标管理总站将不断完善备案管理制度,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

政府采购资质备案流程

政府采购资质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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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资质备案流程
政府采购资质备案流程:
1.资料准备:根据要求,收集并整理供应商备案所需材料
2.系统注册:在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账号,填写基本信息
3.线上申报:登录账号,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全部资料
4.审核反馈:财政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反馈结果
5.备案完成: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具备参与政府采购资格
(供应商)→(政府采购供应商备案指南、资料清单)→(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入口、基本信息表)→(供应商账号、备案信息录入界面、资料上传功能)→(财政部门、备案审核系统、审核结果通知)→(供应商账号、备案状态查询、政府采购项目参与权限)
注:箭头表示流程走向,括号内为对应环节涉及的活动或工具。

1。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一、公开招标1、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5、发布招标公告;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8、组织召开招标会;9、中标公示;10、签发中标通知书;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业务三处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
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竞争性谈判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编制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5、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6、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确定成交供应商;
8、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单一来源采购1、业务三处受理申请表;2、确定采购方式;3、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4、供应商填写报价单;5、业务三处确认,报监督科备案;出具中标通知书。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一、采购资金的确认(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

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

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流程图
任务
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集中采购或联合 集中采购。
县公共 交易中

编写 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根据委托单位
招标文
2 招标 的要求和意见以及采取的采购方式编写招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文件
标相关文件。
县公共 交易中

经办
修改后
业务科室经办岗修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流程图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
1.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审批流程
职能科室
职能科室科长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审批流程图 分管科室领导
采购岗
开始
1 编制预算
政府采购预 算编制表
2 审核
3 审核
4 汇总采购预算表 5 审核
采购领导小组 6 审批
预算编审流 程
1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流程图
流程节点说明及输出要求:
序 流程步 号骤
流程描述
输出文 档
控制要素
责任 责任 岗位 科室
业务科室采购经办人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判断年初 政府采
编制预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 经办 业务
1
预算编制中属于政府采购的事项,单独对政府采购 购项目

目录及标准》相关规定。
岗 科室
事项编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算。
序 流程步
流程描述
输出文档
6 审核
7 审核
8 审批并下达采 购计划
9 备案
政府集中 采购流程
控制要素
责任岗 责任
4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业务流程图
号骤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基本流程
部门集中采购计划的报批——制作招标文件 (询价文件、谈判文件等)——发布采购信息公 告(或发出邀请)——投标——开标、评标和定 标——发布中标信息——签发中标通知——签订 采购合同——供应商组织货源及交货——组织验 收——结算支付款项——采购结束——采购项目 合同副本的备案。
△ 采购计划的报批
+ 目录划分
+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一般为通用类货物及服务项目 +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一般为专业类货物及服务项目 + 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 + 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中少部分作调整外,其余均按省级的
规定,即单项或批量金额10万以上项目必须纳入集中采购
+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 省级标准:货物和服务类8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200万元及以 上。玉溪市级标准:货物、服务、工程类均为50万元以上。
政府采购目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7条规定:“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第8条规定:“政府采 购限额标准,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制定权限: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的权限集中在省级人民政府, 而限额标准的确定权为州(市)及县级人民政府。
(四)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 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商品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 购项目的后继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 商处采购等情况;特点就是没有竞争,因此,采购人应在谈判前 深入了解产品性能和成本,以便有效地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 协商谈判,尽量减少采购支出

政府采购备案流程

政府采购备案流程

2016年采购系统备案二级单位报一级单位审核;一级单位录入岗报审核岗审核。

填报错误时,逐岗退回至初录角色进行修改。

一级部门终审岗对采购计划负责,采购办不审核计划。

计划备案审核完成后,打印计划备案表,盖公章,委托相应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合同备案时,需按流程依次进行网上备案和人工备案。

分散采购目录,汇总量20万以内的采购可以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以上为总结的大致填报方式,特殊情况以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和各单位制定的财务及采购制度为准。

注意:①车辆加油、保险、维修、轮胎更换和会计服务属于协议供货范围,可参考采购中心公布的协议供货名单。

②询价商品范围可咨询采购中心。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投影仪、传真机、摄像机、照相机、空调是确定的询价采购内容。

③单一来源采购,10万元~100万元的,需报采购办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可以办理计划备案;备案时自拟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作为附件上传。

100万元以上的,需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意见报采购办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办办理批复,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备案时上传采购办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④进口产品采购需按照国家规定,报采购办批准。

备案时上传采购办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⑤社会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在10万元以内,代理机构可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超出10万元的,需要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以选择确定代理机构。

⑥年汇总量是否达到20万元,需要一级单位确定。

⑦自行组织的采购过程,参照省厅《湖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各单位内部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⑧合同副本盖单位行政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或者复印件均不接受。

网上备案,请上传扫描件。

⑨工程达到200万,货物及服务达到100万的采购,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需要使用其他方式的,须先报采购办批准。

低于以上限额,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章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2、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提出是否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意见;
3、审批通过后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程序履行采购活动。
具体程序(分为两种情形):
已开展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对招标 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条件: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条件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
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
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申请
《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 要采购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 标准的(目前是货物服务类100万元)项目,需要采 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
就目前来说,货物服务类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无需财政部 门审批,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到第三 十二条设定的条件。
申请变更采购方式应提交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
1、政府采购项目废标后采取公开招标以外采购 方式申请书(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公 告网页 4、购买招标文件记录 5、递交投标文件记录 6、政府采购招标情况说明 7、允许进口产品供应商投标的,附财政局进 口产品核准函
三、具体采购活动的实施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规范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规范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分别由自治区、地级市、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施了政府采购,并签订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实施政府采购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六、申请材料
政府采购合同副本。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及项目委托办理相关要求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及项目委托办理相关要求
2、需要定制开发或对购买的标准软件进行第二次开发 的软件,按服务类采购。
(九)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的有关问题
信息系统项目的采购项目(即应用软件开发+硬件 设备采购),由于“应用软件开发”、“硬件设 备采购”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分别属于服务类 采购和货物类采购,因此,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 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批时,应将整个信息系统项目 的预算分别按应用软件开发、硬件设备采购两部 分填报。委托采购时,采购单位应以应用软件开 发、硬件设备采购两个项目分别委托市政采中心 组织采购。
(五)办理政府采购委托手续的时间要求
1、属于按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的内容直接 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须在当年度的9月30日前办理委托手续;
2、属于向市财政局申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申请表》后获批的采 购项目,采购人须在采购申请得到市财政局批准后10个工作日 内办理委托手续。
3、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办理委托手续的,市政采中心不予受理。
①《南宁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情况表》原件1份(见附件9) ②经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工程造价审核
定点单位出具的工程上限控制价原件1份 注:定点的专业分类为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
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共4 类
(2)工程监理定点项目(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50(含)万元以下)办理委托 时除上述1、2、4项材料外,还应提交: 《南宁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情况表》 原件1份(见附件9)
①限额标准:单项印刷或年度批量印刷预算在5万元以 上至80万元以下
②印刷服务内容包括各类表单、证件、证书,收据等 票据,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日历、名 片、卡片、广告等。
(8)纸张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耗材:已不再实行定点 采购,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程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程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程管理项目:1、政府采购基本工作流程;2、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制;3、政府采购文件备案;4、政府采购合同备案;5、政府采购投诉处理;6、政府采购方式变更;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管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18号令);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19号令);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20号令);5、《关于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苏财购字[2005]1号)。

6、《关于开展江苏省2004-2005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04]9号)。

管理对象:依法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管理程序:1.政府采购基本工作流程1.1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

标准:采购人提交的资料齐全,按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中的采购品目填写。

主管部门审核下属单位采购计划会同本部门采购计划集中报财政部门。

本岗位责任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监管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采购计划和项目资金核定的受理权。

1.2 采购人自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1.3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委托的权限开展采购工作。

1.4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制订初步采购方案报财政部门。

1.5 财政部门审核采购代理机构报送的采购方案。

标准: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确定采购方式本岗位责任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监管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对采购方式的审核权。

1.6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批准的采购方案会同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报财政部门。

1.7 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报送的采购文件进行合规性检查,3个工作日内给予备案或不备案答复。

标准: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流程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至少有一名专职从业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出具的人员培训证书或者培训证明;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受理部门
xxx)
地点
xx楼
代理机构变更信息资料:代理机构变更登记资料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xx和“xxx网”自行更新。代理机构未及时更新公司信息的,监督检查时将视为登记虚假信息予以处理处罚。代理机构应对登记和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办事依据
1、《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备案管理的通知》(琼财采〔2018〕94号)
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流程办事内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适用范围符合规定条件有意在海南省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事依据1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流程
办事内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适用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有意在海南省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先走财评再走采购流程

先走财评再走采购流程

先走财评再走采购流程一、采购流程①财评下达→②找财政所在网上填写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需要明确采购类别(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购模式(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编码)一⑧待财政局网上审批过后财政所给单子,科室找镇主要领导签字→④财政局预算科和采购监督科签字(带上文件及会议纪要)后由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一⑤找区分管领导签字→⑥财政局采购科备案表盖章(财政局复印两份留存+文件和会议纪要)→⑦财政所填报需求论证材料一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挂网(同时财政所网上填报)一⑨财政所填报招标公告→⑨与确定的采购单位签订合同→⑨在采购网进行合同公示(尽量当天签当天公示或者合同时间留空白)→⑩镇财政所系统填报合同备案。

二、备注各级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其是通过各级人大审批通过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政府采购法》第33条和第6条分别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

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这两条规定有三层意思,一是政府采购预算必须同部门预算一道编制,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政府采购预算是通过一定程序经过人大审批的;三是政府采购必须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财政投资评审,则是运用专业技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施工标准及方案等,对财政支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技术性评价与审核。

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概、预、结算评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然而,实践中,有些地方和部门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使财评工作没有达到其真正目的。

虽然《预算法》以及《政府采购法》都没有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先进行财评或以财评作为项目预算的依据进行采购,但基于财评的实际效果以及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目标,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财评手段应前移,要在政府采购立项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之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之前进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流程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流程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流程
一、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备案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门。

采购编号、盖章齐全;中标、成交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采购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

对与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合同不予备案;追加合同项目与原合同不符或追加金额超过原中标、成交金额10%的合同,未经上级同意的不予备案。

三、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组织验收,合格后,向市国库支付中心申请付款。

四、市国库支付中心接受采购人申请,对经财政部门对采购合同予以备案的政府采购项目,直接向中标、成交供
应商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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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及信息修改
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及账号申请流程
(一)请你(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名单”栏目中注册登记;
(二)备案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表,并加盖公章。

(详见附件1)
2.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详见附件1中的填表说明)
3.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备案地址: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海南省财政厅1507房);
(四)我厅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你(公司)发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帐号、密码。

二、代理机构信息修改流程
如你(公司)想修改公司相关信息,请按以下步骤操作:(一)请你(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代理机构名单”栏目中修改公司信息;
(二)办理信息修改,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表,并加盖公章。

(详见附件1)
2.提供公司信息变更的具体内容及证明资料,并加盖公
章。

3.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联系地址: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海南省财政厅1507房)。

附: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表
海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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