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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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促进镇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办)、乡镇企业局(办):

镇域经济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富民强省”的重要支撑。大力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镇域经济,是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夯实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础、提升水平的关键所在。为大力促进镇域经济发展,根据《乡镇企业法》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对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企业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要求,和工信部、农业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切实认清中小企业与镇域经济发展的依存关系,把中小企业作为镇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

中小企业发展,根在乡镇,投资主体在民间。乡、镇、街办是中小企业的发源地和聚集地,是最适宜中小企业繁衍、生息、发展的地方。同时,中小企业又是镇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载体。没有中小企业的铺天盖地,就没有镇域经济的振兴和繁荣。这些年来,我省镇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中小企业的支撑作用强力显现。但与一些经济强省相比,我省的镇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中小企业在总量和密度上也有很大差距。全国的千强镇,江苏275个、浙江266个,我省

仅有95个;全国的百强镇,苏、浙、粤都在20个以上,我省只有2个。全国千强镇平均财政总收入2.4亿元,我省仅为1.37亿元。中小企业数量,我省仅为江苏、广东的一半多。

中小企业与镇域经济发展互为依存,密切相关。中小企业与乡镇企业有着天然联系。乡镇企业就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兴办的中小企业。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乡镇企业的管理机关和《乡镇企业法》的执法主体,必须把促进中小企业在镇域的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任务,在发展镇域经济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实现工作重心下沉,围绕壮大镇域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总量,提升竞争实力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调整和镇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抓好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上,把工作重心下移到乡镇。每个市都要排出一批重点抓的强乡镇,与乡镇政府提出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包括中小企业数量目标、增加值和效益目标,吸纳就业人数和对财政的贡献目标等,实行领导成员分工负责,配合乡镇党委、政府促其实现。“十二五”期间各市重点抓的强乡镇名单和目标要及时报省办备案。要把定期下乡镇、下基层作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基本工作要求。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每年都要到辖区内每个乡、镇、街办进行调研,了

解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要把服务功能和服务触角延伸到乡镇,为镇域内中小企业的服务提供各类便利和服务。

三、分门别类,因势利导,加强工作指导

发展镇域经济,关键在于乡、镇、街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是加强业务指导,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由于各乡、镇、街办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要分门别类,一镇一策,帮助当地政府搞好镇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策划和谋划。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点,宜工则工,宜贸则贸,宜游则游,不搞整齐划一。在发展步骤上,有的可突出工业,以二产带三产,有的可三产先行,以三产促二产。要坚持规划在先,在有限的区域内充分拓展发展空间,按照环境友好型的要求,科学安排产业园区布局,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

四、突出抓好140个特色产业镇和产业集群

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赋予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抓好特色产业镇和产业集群的任务,按照“中小企业抓集群”的思路,把特色产业镇的建设与镇域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通过对现有特色产业镇、

产业集群按产业链进行加宽、拉长,围绕着龙头、龙身、龙尾的协调配套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突出解决影响发展的薄弱环节,不断增加中小企业的数量,增强集群内企业相互配套能力,提高产业聚集度。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培育出100个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 40个达到50亿元的特色产业镇。同时注意培植培育和发展一批新的特色产业镇和产业集群。对一些特色不明显、但综合实力强、多元化发展的重点乡镇,也要作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支持发展的重点,促其不断膨胀规模,增强竞争实力,做大做强,建成经济强镇,形成造富一方的“块状经济”。

五、积极推动全民创业,增强镇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在乡镇兴办中小企业,农民是创业主体。乡、镇、街办政府要为农民创业、兴办实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学习推广德州市委、市政府组织发动全民创业的经验和政策,对初次创业兴办的企业,给予创业补助;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期限内的减免营业税优惠;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乡镇,要设立中小创业园区或建立创业培育基地,向初次创业者在一定时间内无偿或廉价提供厂房、设备。要从一些好企业中选出一些高管人员作为创业辅导师,对初次创业者给予辅导;从市、县直部门中选派一批干部到乡镇包企业,建立联系点;从金融机构中聘任一部分业务人员作为镇域内中小企业的金融顾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要向乡镇延伸,更

多地为小企业、新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服务。省级担保补助资金,优先支持为新、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业务额较多的担保机构。

六、对重点镇的镇域经济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省办将联合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山东大学等,举办专题研修班,并给予学费补贴,分年度对重点乡、镇、街办政府、企业管理服务机构以及重点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镇域经济组织与发展的专题中长期研修培训,提升其组织镇域经济的领导能力和业务才干。各市也可仿照省里的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并以补贴学费等方式,加强对镇域经济有关人员的培训。省、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乡镇到先进省份的经济强镇对口学习,或通过组织人事部门派员到对方挂职学习。鼓励省内一些强乡镇与外省强乡镇结对子,确定学赶目标,通过互帮互学,实现比翼齐飞。学赶目标在任期内的实现情况,可作为对乡镇负责人考核使用时的考量参照条件之一。

七、加大对镇域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支持

根据突出抓好新、小企业和工作重心向乡镇下移的要求,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都要向镇域中小企业倾斜。由省向上申报争取和省直接安排的中央、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支持设在乡镇的中小企业项目数量和资金额,占比要达到60%以上。各市重点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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