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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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包括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新建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和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咨询服务项目两部分内容的咨询服务。为保障两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资质的单位为该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

项目1: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新建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2: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选定为我校的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服务的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为我校的2016年新建信息化项目提供设备选型及技术性能调研、对比,并拟定具体技术方案供学校参考;

2、按我校拟定的2016年新建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实施市场价格调研、对比,协助学校拟定采购预算计划等;

3、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为学校提供建设方案说明、设备参数设置说明等技术支持服务,使整个政府采购过程得以顺利推进。

4、全力配合我校做好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和2016年运行维护项目立项评审。

5、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装订好的建设方案。

三、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咨询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和2016年运行维护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完成。

四、投标价格说明:

1、如本项目未获得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通过,甲方不需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用。

2、本项目咨询服务费不超过该项目最终财政批复的咨询设计费额度,投标人报价形式为:以该项目最终财政批复的咨询设计费为基数,投标人只需填报议价系数(0-100%),即报价=该项目最终财政批复的咨询设计费*议价系数,具体咨询设计费额度以双方协商后为准,但不高于最终财政批复的咨询费报价。

五、咨询服务要求

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资质和相关工程的经验,要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规范,依据校方的需求,充分做好各项调研工作,在校方规定时间内提交“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新建项目和运行维护项目建设方案”,并顺利通过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立项评审。并对“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新建项目和运行维护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给出相关咨询服务,应提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需求,通过对项目的理解出发,对项目现状和效益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通过对项目的现状分析,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2、确定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范围、建设任务、建设原则和技术路线及配置清单;

3、提出建设方案与运行管理方案;

4、对项目进行投资概算和资金使用计划。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广州市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一、报价文件的递交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15年06月11日上午9:30点整密封递交报价文件,中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二、评标方案

5.1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5.2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

5.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5.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

(一)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六)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5.2.3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

5.2.4 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

5.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

5.3.1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5.3.2 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

5.3.3 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

5.3.4 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

5.4价格响应性评估

5.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

5.4.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30分。

5.4.3以咨询费合同总额占立项批复的百分比最低为评标基准价格。百分比等于评标基准价格的定为 30 分(基准分);百分比高于基准价格的,其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格/百分比)×100×30%,依此计算出所有报价人的价格评分。

5.5.4 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

5.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

5.6.1 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

5.6.2 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5.6.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5.6.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

三、评标表格

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 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

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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