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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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甲方(卖方):

地址:电话:传真: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方):

地址:电话:传真: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支行

地址:

为保障存量房买、卖双方交易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存量房的交易中委托丙方对交易款项进行保管(以下简称托管),并就房产交易款项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交易的房产座落于路街号房,原房地产权证名称及编号为,权利人名称为,甲乙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为),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自愿将该房产交易资金委托给丙方进行托管,托管期限自乙方交易款项划入第三条指定的托管账户之日起至托管资金依约划入甲方或乙方指定账户之日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签订后,乙方将托管资金存入丙

方指定的联名托管账户(该账户为交易资金托管专户,乙方同意丙方不予支付托管资金在托管期间的利息,对应的托管利息作为托管费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乙方按照下列第项将交易资金存入托管账户。该资金只用于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交易中涉及的款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一次性付款:

于年月日前将交易资金人民币元(金额须大写),以□现金/□转账形式存入托管账户。

2.分期付款:

(1)于年月日前将第一期交易资金人民币元(金额须大写),以□现金/□转账形式存入托管账户;

(2)于年月日前将第二期交易资金人民币元(金额须大写),以□现金/□转账形式存入托管账户;

(3)于年月日前将第三期交易资金人民币元(金额须大写),以□现金/□转账形式存入托管账户。

第五条:托管资金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出具《到款通知书》。

第六条:本协议生效后,在签署有效的《委托付款通知书》之前,乙方不具有上述存量房托管交易资金的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在此授权丙方在托管期间有权止付该账户。

第七条:甲乙双方严格、全面履行本协议,按照约定向丙方发出授权指令。

乙方授权丙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划转托管资金:

1、一次性划付:交易完成后,乙方持《契税完税证》和《房地产产权情况表》原件及《委托付款通知书》向丙方申请划付托管资金万元至甲方账户。

2、分次划付:

(1)成功递件后,乙方持《受理回执》原件并签发《委托付款通知书》向丙方申请划付第一期交易资金万元至甲方账户。

(2)完税后,乙方持《契税完税证》并签发《委托付款通知书》向丙方申请划付第二期交易资金万元至甲方账户。

C、交易完成后,乙方持《契税完税证》和《房地产产权情况表》原件并签发《委托付款通知书》向丙方申请划付第三期交易资金万元至甲方账户。

乙方授权丙方将托管资金划转到甲方本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以下结算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为:

丙方通过查询国土房管局“存量房交易过户信息查询系统”核实信息后,将托管资金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丙方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权证及“存量房交易过户信息查询系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网上查询信息与实际过户信息不符,由此造成的损失,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因故终止房地产买卖交易,应到丙方柜面签署

《终止协议通知书》,由丙方办理托管资金支取及销户手续,托管资金划入乙方本人在工商银行开立的以下结算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为:

第九条:甲乙双方承诺在交易资金托管期间内,不在托管交易资金上设置任何妨碍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托管义务的事实上或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条:丙方按本协议约定和甲乙双方的授权托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并协助完成存量房交易资金的交付或退回,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托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或其他任何非丙方原因致使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除外。

第十一条:在上述款项托管期间因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甲乙任意一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托管资金支取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可根据仲裁裁决或法院裁决书将托管资金划转甲方或乙方的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若乙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未按时向丙方发出《委托付款通知书》,视为违约,丙方将继续托管交易资金,直至收到甲乙双方共同签发的对托管资金的处理意见书或仲裁裁决、法院诉讼判决书等有效文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

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签章)并在乙方按协议约定将交易资金划入(存入)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丙方根据协议约定将托管资金划转至甲方或乙方账户,本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相关当事人所签发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到款通知书》、《委托付款通知书》、《终止协议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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