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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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本文旨在介绍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了解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3篇《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篇1
一、引言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成都市的一些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逐渐出现了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形象。为了改善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标准。
二、改造对象和范围
《导则》规定,改造对象为成都市建成区内的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办公楼等。改造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筑本体、公共空间、环境绿化等方面。
三、改造内容和技术要求
1. 基础设施改造
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水、电、气、暖、通信、消防等方面。其中,
水管网、电气管网、燃气管网等要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安全运行;对消防设施进行升级,增加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提高消防能力;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增加监控设备,提高安全保障。
2. 建筑本体改造
建筑本体改造包括外墙、屋面、楼道、电梯等方面。其中,外墙要进行清洗和粉刷,保证外观整洁;屋面要进行防水处理和保温改造,防止渗水和节能;楼道要进行修缮和亮化,提高舒适度和安全性;电梯要进行更新和升级,确保运行安全。
3. 公共空间改造
公共空间改造包括小区道路、绿化、停车场等方面。其中,小区道路要进行翻新和拓宽,提高交通便捷性;绿化要进行更新和美化,提高环境舒适度;停车场要进行规划和建设,解决停车难问题。
4. 环境绿化改造
环境绿化改造包括小区绿化、景观建设等方面。其中,小区绿化要进行更新和美化,提高环境舒适度;景观建设要考虑人文、历史等因素,打造具有特色的景观环境。
四、改造流程和组织
1. 制定改造方案
根据《导则》要求,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改造方案,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改造方案应包括改造范围、内容、时间、资
金来源、施工组织等内容。
2. 招投标
改造方案批准后,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 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根据改造方案和合同约定,对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进行改造。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篇2
为了推进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和效果,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该导则旨在规范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改造后院落(小区)的安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提升。
以下是导则中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1.1 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项目。
1.2 改造项目应遵循“政府引导、业主参与、社会力量协同”的原则。
1.3 改造项目应结合城市规划、城市更新、社区治理等工作,综合考虑改造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改造方案。
二、改造范围与对象
2.1 改造范围包括院落(小区)内的住宅、公共建筑、基础设施、绿化环境等。
2.2 改造对象主要是城镇老旧院落(小区)中的住宅,包括砖混、砖木、土木等结构类型的住宅。
三、改造内容与标准
3.1 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加固、屋面防水、外墙整治、内部管道更新、绿化环境改善等。
3.2 改造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改造规划与设计
4.1 改造规划应结合院落(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改造方案。
4.2 设计单位应根据改造规划,编制详细的改造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绿化等方面的设计。
4.3 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并在改造前向业主公示。
五、改造施工与验收
5.1 改造施工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5.2 改造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
并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5.3 改造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保障措施
6.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改造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2 业主应积极参与改造项目,主动配合施工,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6.3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造项目,共同推进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工作。
通过制定《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有利于规范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和效果,为居民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
《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 (小区) 改造技术导则》篇3
为了推进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和效果,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城镇老旧院落(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该导则旨在为改造工作提供科学、实用的技术指南,确保改造后的院落(小区)符合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要求,同时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一、改造原则
1. 尊重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保留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体现
城市风貌和历史传承。
2. 以人为本,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居住舒适度和生活品质。
3. 合理利用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4. 注重生态环保,推广绿色建筑和低碳技术,提高环境友好性。
5. 强化社区治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改造内容
1. 建筑改造:包括建筑外立面、屋面、楼道、门窗等修缮和更新,以及加装电梯等改善居住条件的设施。
2. 基础设施改造:包括水、电、气、暖、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更新和完善,提高居住舒适度和安全性。
3. 环境景观改造:包括绿化、亮化、美化等环境改造,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美观度。
4. 社区配套改造:包括公共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社区服务设施等配套改造,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品质。
三、改造流程
1. 调查评估:对拟改造的院落(小区)进行调查评估,了解居民需求和改造可行性。
2. 制定方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结合相关政策和标准,制定改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