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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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差管理制度

国家出差管理制度

国家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机关出差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务出差人员的安全和权益,加强出差经费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出差”,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务需要,经批准,离开工作地点,前往外地、外省、外国进行工作交流、调研、会议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出差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出差活动应当遵循勤俭节约、规范管理、服务大局、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五条国家机关出差活动应当经过合理的审批程序。

(一)国家机关领导出差,应当经机关主要领导批准;(二)工作人员出差,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三)国家机关出国(境)出差,应当经过外事部门审批。

第六条出差审批材料应当包括出差申请书、出差说明、出差行程、出差经费测算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出差审批应当根据出差目的、必要性、经费预算等综合因素进行审批。

第八条出差审批应当及时办理,审批决定应当在出差前得到。

第九条审批决定应当明确出差人员的身份、出差时间、出差目的、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

第三章出差组织与安排第十条国家机关出差活动应当通过组织安排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出差目的和行程准备好相关资料和物品,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十二条出差活动组织应当确保出差人员的安全和协调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出差活动组织应当制定详细的出差计划,明确出发时间、行程安排、活动安排等内容。

第十四条出差活动组织应当确保出差人员的食宿安排、交通安排和活动安排等。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出国(境)出差活动应当按照外事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和安排。

第四章出差经费管理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出差经费应当符合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出差经费应当进行细化管理,包括交通费、食宿费、活动费用等。

第十八条出差经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进行审批和报销等程序。

第十九条出差经费预算应当根据出差目的和行程进行合理测算,不得随意增加。

第二十条出差经费的审批和报销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决定应当明确出差经费的用途、数额等内容。

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x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xxx级党政机。

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及限额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单位:元/人·天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乡镇到村级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20元;(二)乡镇到本县县城或者县城到乡镇及以下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40元。

100第二十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到县城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10元。

(二)到本市府所在地及所辖县(市)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

(三)到实外其他地区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80元。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具备条件的应以公务卡结算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支出。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掌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实在包括:1.全国性和全省性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的差旅费用;2.公务出差的差旅费用;3.机关组织或指派的代表团、教练组、裁判组出国或流动巡回活动的差旅费用等。

3. 差旅费用的标准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应当依据不同等级和差旅活动的任务、特点、区域差异,分别订立适当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适当性和公正性。

4. 差旅费用的报销1.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实行审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精准性;2.差旅费用包括人员交通费、留宿费、餐费、通讯费、保险费等,报销时需供给原始凭证以及认真的费用清单和差旅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保证报销时限和合理性,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承认;4.差旅费用的报销人应当对报销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当相应责任。

5. 差旅费用的审批1.差旅费用应当依据不怜悯况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2.公务出差分级审批制度,中层及以下领导由主管领导批准,局级及以上领导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批准;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在经过预算审核、责任单位审核、会计核算、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进行。

6. 差旅费用的监督为了加强机关差旅费用的管理,避开财务风险和经费挥霍,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用的监督机制,实现全流程监控,实在应当包括:1.差旅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2.差旅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开展;3.差旅费用的违规行为应当适时查处并作出相应惩罚和矫正。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如本制度有补充或修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 结语机关差旅费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紧要环节,明确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执行阅历能够有效地规范机关差旅费的使用,为机关财务的健康进展供给有力支撑。

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县级机关出差行为,提高出差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出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出差管理制度适用于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行为的组织和管理。

三、出差申请1.出差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领导递交出差申请,包括出差时间、地点、目的、工作内容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出差申请应在正式出差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同时需提前办理好行车手续、各项证件的办理等手续。

四、出差审批1.出差申请应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同时需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出差费用以及职工工资、差旅费、伙食补助等部分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批。

3.出差期限超过一个月的,还需报请所在县级机关批准。

五、出差安排1.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目的合理安排行程和工作内容,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出差时间完成任务。

2.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需提供相关票据和报销申请。

3.出差期间,必要的休息和娱乐时间可适当安排,但不影响出差任务的完成。

六、出差考核1.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目标达成情况等。

2.所在单位可对出差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七、出差记录和统计1.出差人员应在出差期间认真做好出差记录,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进度、问题和建议等。

2.所在单位应定期对出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提升出差管理质量和效率。

八、出差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出差过程中的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出差中的违规行为,所在单位可以根据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九、附则本出差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所在县级机关领导同意后生效。

以上为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出差人员在出差前要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并获得审批。

出差期间需按照出差目的合理安排行程和工作内容,并自行负责相关费用。

出差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价。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机关出差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三、出差审批流程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

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1、交通费(1)依票据报销。

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

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机关单位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单位差旅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差旅活动,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三条机关单位差旅活动应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方便快捷、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差旅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交通方式、住宿需求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条出差事由紧急,需临时出差的,员工应先口头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办《出差申请单》。

第六条出差审批权限: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本部门员工出差申请单。

第三章差旅费用报销第七条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八条交通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实际费用。

2.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第九条住宿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住宿,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住宿费报销需提供住宿发票。

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每日伙食补助费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伙食补助费报销需提供餐费发票。

第十一条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1. 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按单位规定的标准报销。

2. 市内交通费报销需提供交通票据。

第四章差旅费用结算与监督第十二条差旅费用报销实行先垫后报制度,员工出差前需向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返回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销材料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报销实行实名制,报销人需对报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审计,确保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机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机关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

武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武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武功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县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和措施,规范支出行为,降低行政成本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出差人员的工作考核机制,提高出差人员办事效率。

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我省实际情况,按照节俭必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级单位),包括驻西安市城区以外的县级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县级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住宿。

未按规定等级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

完善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完善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完善公务出差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务出差是指为了完成公务目标而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派遣工作人员前往其他地区或国家进行工作、商务活动和学习考察等活动。

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务出差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单位派遣员工进行公务出差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出差、国际出差、培训考察出差等。

三、出差事由及审批流程1.出差事由应当符合单位工作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确定出差计划。

2.出差计划应当包括出差目的、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人员名单等内容,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3.若出差地点为国外,需额外提交签证、保险等相关材料,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出差。

四、出差人员的选择和配备1.出差人员应当以工作需要和个人素质为基础选择,不能因个人私事出差。

2.出差人员应当携带必要的工作工具和资料,确保能够完成出差任务。

3.出差人员应当遵守出差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违规行为。

五、费用报销标准1.出差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通讯等费用应符合单位规定的标准,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费用报销应当保留相关票据和发票,按照规定流程递交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3.不得个人挪用公款或私自报销无关费用。

六、安全管理1.出差人员应当注意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走危险地区或从事危险活动。

2.如遇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听从指导,按时返回。

七、违规处理1.出差人员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协助调查并处理。

2.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出差人员,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八、附则1.对于本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以及出差中的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2.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公司领导对出差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以上为公务出差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确保公务出差活动的规范和高效进行。

市经信委公务出差管理细则

市经信委公务出差管理细则

市经信委公务出差管理细则根据《铜陵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为规范我委因公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和行为,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须经委领导派遣或凭有关部门书面正式通知,提前填写《市经信委公务出差审批单》,经委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因特殊情况由委领导临时安排的公务出差,出差结束后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二、以下公务出差需经委主要领导批准:1.副县级(含副县级)以上干部;2.科(处)室及部门负责人;3.出差时间在3天以上(含3天)的;4.赴省外出差;5.因特殊情况需自驾出差;6.参加与我委无隶属关系或业务联系的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邀请的出差;7.因其他特殊情况需出差的。

三、公务出差人员与时间根据通知或领导要求合理安排,不得随意增加出差人数与出差天数。

原则上各科(处)室与部门需保证正常工作日内有工作人员值守。

四、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预定路线往返,不得借机绕道、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路线。

特殊情况需绕道往返或延期返回,须报请原批准委领导同意,返程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绕道或延期的差旅费自理。

五、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按规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六、对赴枞阳县开展结对扶贫走访活动的,提倡3~4人组合自驾出行,补助标准按赴枞阳县出差标准执行,其中自驾人员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七、差旅费认定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赴外市出差的,交通与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80元;赴枞阳县出差的,交通与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50元;赴安庆矿区办事处、铜山镇出差的,交通与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40元。

2.单位派车、乘坐外单位或他人车辆(无票据)。

无交通补助,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00元。

3.自驾车(含执行同一公务的随车出差人员)。

赴外市出差的,交通与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60元;赴枞阳县出差的,交通与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50元;赴安庆矿区办事处、铜山镇出差的,交通与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140元。

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

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

公务差旅审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增收节支”的原则,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由领导派遣或凭上级部门正式文字通知,并填写出差审批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预定路线乘车往返,不得借机绕道旅游。

特殊情况需绕道往返或延期返回,须事先报主要领导同意,否则绕道或延期的差旅费自理,并负相关责任。

3、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原则上按省、市规定的标准核报。

特殊情况超标准的,费用自理。

4、凡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乘坐火车或汽车。

特殊情况,单位领导需自带车辆的,在全省范围内,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须乘坐飞机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飞机票。

5、单位领导单独出差,由领导本人填写出差审批单或交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同行,由同行工人人员一并办理报销;单位领导单独带车出差,每月由驾驶员填写出差审批单交办公室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每月人均在300元以内。

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2014年4月1日一是维护侨界合法正当权益。

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和信访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大《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

成立“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认真处理侨界来信来访,借助“网格化管理、人性化关爱”模式,积极构建信访维权工作新机制,切实加大对侨界合法正当权益的维护力度。

近年来,市县(区)两级侨联共开展侨法专题宣传和知识竞赛活动近20次,送法进企业活动10余次,受理侨界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

二是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

近年来,全市侨界代表委员围绕大局和侨界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各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提出了建议和提案30余件,其中机关提出的《关于要求设立海外社团建设和运转专项经费的建议》、《建议应加大对留联社团建设支持力度》等提案、建议得到主要领导的批示;《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建议》被评为“全市科学发展观活动十大好建议”。

差旅费管理制度(5篇)

差旅费管理制度(5篇)

差旅费管理制度(5篇)差旅费管理制度(5篇)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为了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质量,保障出差人员更好地完成任务,结合各地物价水平,本着规范管理、勤俭节省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法:第一条、出差交通费1、副县级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可乘坐火车硬(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一般舱位。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座(卧)、轮船三等舱,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应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主任批准,否则由个人担当飞机票、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与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的差价部分。

3、出差期间,每人每天补助市内交通费4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市内各种交通费。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来回机场的交通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特别缘由需要“打的”,经财经局审核,报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4、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本单位自带车辆出差的,随车出差人员无市内交通费补助,伙食补助按天计算,过路过桥费经党政办审核后按交通费用报销。

其次条、出差人员住宿费1、副县以上干部(含正高职称)出差住宿费每人18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2、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每人150元/天以内按实报销。

第三条、伙食补助费1、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直辖市、经济特区、省会城市的,补助每人50元/天。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其他城市的,补助每人40元/天。

3、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到合肥、南京、徐州等地,当天来回伙食补助每人60元/天。

4、机关工作人员到市辖三县及凤阳县的,不计发伙食补助。

过路过桥费用由党政办核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餐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如有餐费支出的,经局、办负责人签批后,可从各部门业务费中列支,同旅费一并报销,不再计发伙食补助;有特别状况需宴请或款待的,不放在各部门业务费列支的,报销时说明事由,经财经局审核,管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6、参与上级部门各种会议、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由主办单位统一支配食宿的,必需事先经分管领导同意或主任批准,经财经局审核后,方可报销。

干部培训出差管理制度

干部培训出差管理制度

干部培训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在当今社会,干部培训是组织和管理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出差是干部培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够让干部及时了解最新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促进个人和组织的发展。

然而,出差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若不科学规范地管理出差事宜,会给组织和干部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建立健全的出差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干部培训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出差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干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最重要的,出差前必须对目的地、交通工具、住宿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干部出差的安全。

2. 合理性原则。

干部的出差必须符合组织的实际需求,出差目的明确,不能出现无故出差或出差目的不明确的情况。

3. 节约原则。

在出差经费的使用上要精打细算,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确保出差活动的经济合理性。

4. 信息透明原则。

组织对干部出差的信息必须做到透明公开,干部及时了解组织的出差政策和要求,减少出差中的误解和纠纷。

第三章出差管理流程1. 出差计划。

干部出差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出差计划,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交通工具、住宿、费用预算等内容,需要经过组织领导的批准。

2. 出差审批。

干部出差计划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需按照规定程序提交上级领导审核。

上级领导应对出差计划进行审核,审批合格后,方可出差。

3. 出差执行。

出差期间,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出差计划和出差管理规定,确保出差任务的顺利完成。

出差人员必须保持与单位的联系,及时向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4. 出差总结。

出差结束后,干部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出差总结,总结出差中的经验教训,并及时向组织提交总结报告。

组织领导要对出差进行评估、反馈,为今后出差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出差费用管理1. 出差费用的预算。

干部出差前,必须编制详细的出差费用预算,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等,必须与出差目的和任务相符合,不能出现超支情况。

2. 出差费用报销。

干部出差结束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向单位提交出差费用报销材料,包括发票、凭证、报销单等,组织领导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1

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1

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县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一接待原则1.统筹管理的原则:行政科是政府办公室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担负办公室、县政府副县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的原则:公务接待应根据对象的身份、工作属性与内容,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3.事前审批的原则:接待事宜一般应按规定的程序先行报准,未经明确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4.勤俭节约的原则:公务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5.定点接待的原则:接待场所将以公开招标方式两年一定,县政府办公室从其中自由选择开展接待。

确需它处的,应经县主要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

二接待对象范围1.上级机关领导、省内外单位来访、考察、检查工作的公务人员。

2.我县邀请外宾来访及外事友好互访、进行经贸交流的公务人员。

3.经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公务接待由行政科统一安排。

经办人应如实填写填报《公务接待清单》并签字盖章,经行政科、财务科核阅后报请办公室主管领导签准并登记备案。

1.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应及时向分管县级领导汇报,办公室可根据领导的书面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2. 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公务接待,办公室应向分管领导汇报,行政科负责做好接待。

3. 如遇特殊情况,电话请示同意后,先行接待,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四接待标准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确需要安排住宿时,由办公室负责在在定点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一般由其自行给付。

省部级干部安排套间;司局级干部可安排住单间;处级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

费用标准按照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

行政机关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出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出差管理,提高出差效率,保障出差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出差人员,包括因公出差、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

第三条出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二)安全第一,确保出差人员人身安全;(三)高效务实,提高出差工作效率;(四)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程序。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四条出差人员需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人数、预算等。

第五条单位领导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后签署审批意见。

第六条出差审批权限:(一)出差时间不超过3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出差时间超过3天或涉及重要工作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三)出差时间超过一周或跨地区、跨部门的,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按审批后的计划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第三章出差费用管理第八条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九条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车票、船票、机票等费用报销,住宿费按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报销。

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和规定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节约使用经费,不得虚报冒领、挪用公款。

第四章出差安全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关注自身健康,注意饮食卫生。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其行踪。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出差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虚报冒领、挪用公款的,责令退赔,并给予行政处分;(二)擅自改变行程、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给予通报批评;(三)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不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规范出差管理制度

规范出差管理制度

规范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提高员工出差效率,保障员工出差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的出差管理。

三、员工出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企业规定,维护企业形象,保障企业利益。

第二章出差审批一、员工出差前需向所在部门提出出差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出差。

二、出差申请应包括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目的、出差经费预算等内容,并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

三、部门应在收到出差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向人事部门备案。

四、临时出差应当报请行政部门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出差前获取相关负责人书面同意。

第三章出差准备一、出差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出差所需证件和行李整理。

二、出差人员应当认真准备出差所需文件、资料、工具等,确保出差任务圆满完成。

三、对于特殊出差地点,出差人员应当提前了解当地的文化、风俗、气候、安全等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准备。

第四章出差费用管理一、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等,出差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费用预算。

二、出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报销,需提供有效的发票和报销单据。

三、出差费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能报销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四、出差期间,必须严格控制费用支出,不得擅自增加费用。

第五章出差安全管理一、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当地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二、出差人员应当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和被盗。

三、对于特殊出差地点,出差人员应当了解当地的安全情况,避免前往安全隐患地区。

四、出差人员应当随时保持与单位联系畅通,及时向单位汇报出差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向单位求助。

第六章出差记录和总结一、出差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出差期间的工作情况,包括所到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等。

二、出差人员应当认真总结出差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为今后的出差工作提供参考。

三、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单位提交出差报告,并将出差记录整理成电子档案,备案保存。

出差行踪管理制度

出差行踪管理制度

出差行踪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出差行踪,提高出差行为的效率和安全,保障出差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出差行踪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出差人员,包括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出差行踪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业务规定,保证出差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出差行踪管理制度由企业负责出差管理的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监督全体出差人员的出差行为。

第二章出差前的准备第五条出差人员应提前制定详细的出差计划,包括出差时间、目的地、出行方式、预算等,并向出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认真核实行程安排和相关资料,确保出差行为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购买相应的旅行险和意外险,保障在出差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的经济安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准备好有效的证件和行程所需的文书资料,如身份证、护照、签证等。

第九条出差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购买相关的通讯设备和保障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防盗包等。

第三章出差中的行为规范第十条出差人员应严格遵守出差计划和行程安排,如需改变原定计划,应提前向出差管理部门请示和报备。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需注意个人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擅自违规脱离出差行踪,发生风险时应第一时间向出差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遵守当地的法律和习俗,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严禁在出差途中做不文明、不得体的行为。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应严格控制出差支出,合理安排出差经费,并妥善保管好出差期间的发票和财务报销单据。

第四章出差后的整理工作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归来后,应及时向出差管理部门提交出差报告和相关资料,汇总出差经历,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出差的相关报销事宜,如有超支行为,须进行书面解释和说明。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及时整理出差时所收集的资料和信息,将有用的信息归档保存,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同事。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出差管理行为,加强对出差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机关出差活动的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活动管理,包括出差的审核、报备、资金审批、行程安排、安全保障等。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应当遵循“节俭、高效、安全”的原则,做到合理规划、科学决策、严格执行,确保出差活动能够为机关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持。

第四条机关出差管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级机关出差工作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

第五条机关出差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机关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有关出差管理的规定,健全机关出差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关出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出差计划和审批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应当按照出差计划和临时出差需要提交出差申请。

第七条机关出差计划应当综合考虑工作需要、财务预算、人员安全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

出差计划应当经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对于临时出差需求,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向直接主管领导提出出差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

第九条出差申请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出差事由、时间、地点、经费预算、安全保障措施等。

出差申请应当提前报批,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条出差计划和审批流程应当严格遵守机关规章制度和财务预算规定,确保出差计划的合理性和审批程序的规范性。

第三章出差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出差经费应当按照财务预算和费用标准执行,确保出差活动的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第十二条出差经费包括差旅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报销相关支出。

第十三条出差经费审批应当严格审查,确保费用预算合理,费用标准符合规定,资金使用合规,保证人员出差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

第十四条出差经费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便于资金的监督和检查。

机关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机关出差报销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关单位的工作更加繁忙,出差也越来越频繁。

机关单位的出差报销管理制度越来越受到关注。

故本文将就机关出差报销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二、出差报销管理的具体规定1.出差人员的资格要求前往外地或境外出差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具有出差任务;•具有工作单位颁发的出差通知或任务单;•具有本人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出差的方式和范围出差方式包括:•飞机;•火车;•专车;•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等。

出差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境内外地区;•境外。

3.报销标准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食宿、交通和通讯等费用都可以报销,具体报销标准如下:•食宿费用:按照当地规定标准报销;•交通费用:机票、火车票、专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按照票据实际金额报销;•通讯费用:按照机关单位规定报销。

4.报销限制出差人员的报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合理;•规范;•真实;•不得超标。

三、机关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机关出差报销管理需要遵守以下规范:1.财务部门的管理要求财务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并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批和审核。

2.人事部门的管理要求人事部门应建立规范出差制度的档案,对出差人员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核和审批。

3.备案和归档出差人员报销单据应当归档备案,以便对报销进行管理和查询。

4.系统化管理机关单位应当建立统一的出差报销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

四、机关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的优势机关单位遵守出差报销管理制度可以带来以下优势:1.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的出差报销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增加深化机关管理改革的动力。

2.降低机关单位的支出出差报销管理制度规范了出差人员的报销标准和限制,有利于控制机关单位的支出。

3.建立良好的形象遵守规范的出差报销管理制度,可以树立机关单位的良好形象,增加人民群众对机关部门的信任和支持。

五、结语本文对机关出差报销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公务员出差报销制度

公务员出差报销制度

公务员出差报销制度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公务人员的的办事效率,在出差的报销制度上有哪些新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出差报销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公务员出差报销制度1、公出人员返校后一周内必须报销还款;2、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全天,周三上午,周四全天;3、出差费用包括往返车费(不包含出租汽车),宿费(住宿费限额40元/每天,低于限额,据实报销。

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购票费;4、交通费开支(1)乘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开会则只负责往返交通费6元;(3)如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5、出差伙食补助省外出差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省内直辖市出差一律15元;省内县(含县级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6、关于差旅费、会议费的几项特别规定(1)自带交通工具出差,不再报销任何车船费及外市交通补贴,司机的住宿费按一般工作人员的标准报销;(2)在交通工具(飞机、软卧除外)上连续乘座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人员,每超过12小时增加20元的伙食补助;(3)参加会议的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7、下列人员不予报销伙食补助会议通知上明确注明收取会议费且宿费另收的;被外单位聘请提供有偿劳务的;带工资外出进修或学习的(一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除外);在出差的同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直接差旅费之外的其他费用,需单独办理报销手续,不可与差旅费票据混在一起报销。

公务员出差问题详解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纳伙食费?除接待单位按照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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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以及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市外的机构,执行所在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远郊区县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派驻单位,执行当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职务\交通工具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市长、副市长以及相当职级的人员软席(软卧、软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一等舱公务舱凭据报销市级机关正副(厅)局长以上以及相当职级人员、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在四级以上(含四级)以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软席(软座、软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和软卧) 二等舱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及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软座和软卧) 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或长途公共汽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乘坐一般火车和长途公共汽车按照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而改乘火车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报销标准:省(部)级副职及以上人员(即市级副市职以上)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含异性人员)出现单数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

在重庆市辖区外各省(市)出差的人员,按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规定的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在重庆市辖区内出差的人员,到市级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市级机关定点饭店规定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按所在地、市、州住宿费标准上限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出差地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同职级人员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不得报销早餐补助,中晚餐按误一餐报一餐的补助方式,其标准为:中、晚餐各16元。

工作人员到市辖区主城区以外的远郊区县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40元。

工作人员到市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50元。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由接待单位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定额包干报销办法。

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后,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接待单位开出的凭据报销。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结合工作性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的误餐报销问题,拟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

凡变相包干向职工普遍发放出差补助的,属违纪发放津补贴行为。

第五章公杂费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到市外出差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支出。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每人每天15元)。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市内出差,不实行定额包干报销公杂费,只凭据报销公共交通工具的交通费。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市内或市外工作挂职、交流、下派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派出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执行;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人员,学习一年以上的,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2元;学习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含一年),以及各类短训班、干训班,由派出单位每人每天补助15元。

第二十条没有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城镇居民,参加市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除由召开会议的单位负担参加会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外,同时发给每人每天误工补贴40元。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非就业人员〉、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迁移,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

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迁移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

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

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移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

第二十三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

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二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四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个人自理。

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各接待单位应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进行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

接待单位收取的食宿费用于抵顶招待费。

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市级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系统)的实际情况,在以上各项标准和范围内,制定出合理、可行的实施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各区县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应本地区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 年1月1日起实行。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财行[ ]63号)同时废止。

其他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更精彩12345 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县级机关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区、区、区、区、区、区、区、区以及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制度参照本公司人力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

服装店管理规定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店铺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

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

服装店员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收银台处),严禁未签到或找人代签者。

2、上班时间:根据店铺地理位置进行制定。

3、上班期间严禁迟到或早退,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以旷工一天标准计算;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服装店员岗位职责1、遵守规定,服从管理,保守秘密,不利于店的事不做,不利于店的话不说,努力提升专卖店形象和知名度。

2、准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擅自离岗。

服装店员工工作制度员工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公司,热爱翱嘟品牌服饰运营有限公司事业,以公司为家,公司兴我荣的思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法乱纪,不搞歪门邪道,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范本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热爱学校,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必须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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