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知识清单】第一单元知识点 公民的政治生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治生活》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报名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
1.国家的含义: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国家性质的含义: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3.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最大特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4.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5.人民民主的特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①最广泛: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②最真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物物质的保障;
③最管用:在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④还表现在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
6.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①必要性(原因):立国之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载入我国宪法。
②重要性(意义):政治保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二、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地位: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含义:一般是指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年满十八周岁;③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B.政治自由
内容:言论、集会、结社、出版、游行、示威(六自由)(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
地位: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注意:公民应正确处理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统一的,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行使政治权利与自由。
C.监督权
含义: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
内容: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2)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
①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和其他重要权利的重要保证)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2.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和平等地适用法律;
②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义务。
③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公民应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三、政治生活:自觉参与
1.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相关知识点见上面)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涉及第一、二单元,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涉及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即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涉及第四单元当代国际社会)
2.中学生参与政治生活要: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学习政治知识;贵在实践。
第二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一、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
1.选举方式:
(1)从选民角度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但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不适用。
间接选举: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适用,成本较低,便于组织;但每个选民不能直接投票选举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
(2)从候选人角度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等额选举:可以比较充分地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但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积极性受影响。
差额选举: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但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
(3)我国县乡人大代表及村(居)委会是直接选举产生,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乡镇及以上的政府领导人由间接选举产生。我国人大代表实行普遍实行差额选举。
2.影响选举方式的因素:
(1)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
(2)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3)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用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面对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我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3.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①原因:选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投出自己的神圣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
②如何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公民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判断的基础上,审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