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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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

内控审计制度

二〇一八年六月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一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2)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2)

第三条:内控审计的定义 (2)

第二章内控审计的组织形式、职责和权限 (2)

第四条:法务部内控审计的组织形式 (2)

第五条:法务部内控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2)

第六条:法务部内控审计的主要工作权限 (3)

第三章内控审计的工作范围 (4)

第四章审计人员基本素质要求和工作纪律 (5)

第八条: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5)

第九条:审计人员的工作纪律 (6)

第五章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制度 (7)

第十条:法务部内控审计工作程序 (7)

第十一条:法务部内控审计报告制度 (8)

第六章审计资料保管制度 (8)

第七章奖惩制度 (9)

第八章举报制度(待定) (10)

第九章附则 (12)

附件1:《内控审计业务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维护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安全及完整,促进公司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

2、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规范内控审计工作。

3、确保审计人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17年修订后颁布的《内控审计实务标准》。

2、国家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3、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条:内控审计的定义

内控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二章内控审计的组织形式、职责和权限第四条:法务部内控审计的组织形式

内控审计隶属于公司法务部并由法务部负责人直接领导。法务部负责人直接向董事长汇报审计工作,以确保法务部内控审计的独立性。

第五条:法务部内控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1、起草公司内部审计基本制度,拟定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安全,对公司内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

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供建议。建立或参及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3、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对公司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进行内控审计、效益审计和专项审计等。

5、对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

6、受理公司内部、外部的举报和投诉.

7、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层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法务部内控审计的主要工作权限

1、召开及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有权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参及研究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2、有权根据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提供年度规划、预算、决算、财务资料、管理制度或流程、会议纪要和其他及审计相关的文件资料。

3、有权检查公司的会计账目、凭证、报表、经济合同等资料,检测会计核算和其他管理软件,对公司资金及实物资产进行盘查.

4、有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索取有关文件和资料。

5、对违反财经法纪的收支、造成非正常损失或浪费行为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的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有权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6、必要时,上报公司高级管理层、董事长或联系当地执法机关,对公司属下各部门职员正在进行的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7、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

其他及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有权暂时封存。

8、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有关审计资料的,经法务部负责人、公司管理层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9、在审计公司各部门业务时,对经济效益显著、有贡献突出的业绩,在报告中予以认可。

第三章内控审计的工作范围

第七条:法务部内控审计的工作范围

法务部内控审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内控评价审计、财务审计、专项审计及咨询业务。

1、内控审计

对内控体系审计,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合理、有效。根据业务性质、人员配置和公司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从而使被审计单位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堵塞漏洞,做到防查结合,以防为主,达到抓标治本的目的。

2、财务审计

主要检查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及其执行情况,审查资金收支业务情况及其效益,审查资产、负债及损益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对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管理、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项目的预算的执行、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4)对公司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的规范性、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审计.

3、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指除了对内控评价审计和财务审计之外的审计项目,主要包括:(1)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包括采购审计、销售审计、费用审计、固定资产审计等);

(2)绩效审计;

(3)合规性审计(包括履约审计);

(4)舞弊审计;

(5)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

(6)重大事项审计;

(7)各类审计调研及调查;

(8)董事长、高级管理层临时指定的审计项目。

4、咨询业务

咨询业务是指内控审计人员除开展审计工作、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之外,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所提供的管理服务。咨询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顾问服务、建议、协调、草拟制度、流程设计及优化、培训等。

第四章审计人员基本素质要求和工作纪律第八条:审计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1、具备内部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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