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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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以呕吐和腹泻为主要表现,常在食后l小时到1天内出现恶心、剧烈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继而可出现脱水和血压下降而致休克。肉毒杆菌污染所致食物中毒病情最为严重,可出现吞咽困难、失语、复视等症。

一、紧急状态描述:食堂用水、餐具不卫生及食品不卫生造成公司食堂及施工项目部食堂就

餐人员的食物中毒。

二、可发生后果: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可能性较小,属于意外事件,但发生会造成数人以上食

物中毒,严重造成人员死亡

四、相关部门电话:

五、应急程序

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经理、主管质安科长及各分公司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质安科兼任。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即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经理任总指挥,质安科科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办公室。

注:

如果经理、科长不在时,由办公室主任及总工办担任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在施工现场发生紧急事故时,由项目经理及项目负经理担任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

一、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①负责本公司“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并在合适时进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专职副总:

①负责事故处置时食堂的开放或施工现场的开工工作;

②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③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检测工作;

④必要时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指挥部:

①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急救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事故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⑤其他: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医院,并保护好现场以作调查。

质安科: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办公室:负责抢救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二、救援专业队伍及分工

当公司办公区域发生中毒事件时: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救援专业队伍是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担负本公司紧急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队伍由公司办公区域的人员担任(在第一页)规定,紧急事故发生后尽快感到现场担当急救任务。

施工现场急救人员分工:

施工现场人员急救人员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成立急救队伍,急救知识的培训由项目经理牵头培训。

三、事故处理:当发生大面积的中毒事故时:

①最早发现者应立即通知质安科、总工办、项目经理部、医务室、办公室、食堂,防

止范围的扩大化;

②质安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成立急救小组采取急救工作,并通知

医院的急救;

③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卫生等领导机关报告事故

情况;

④发生事故的地点应立即查明施工发生原因,凡是能够通过自救能消除事故的,应以

自救为主;防止事故影响的扩大化;

⑤医疗救护人员达到现场后,各人员予以配合工作;

⑥出现事故的地点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不得再运作;

四、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由安全、保卫、劳务、卫生和发生事故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

小组,调查事故的原因及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五、有关规定及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的处理事故,尽可能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应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应按照专业分工,本着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急救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的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抢救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制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施工队和项目部按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一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

➢对公司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常识教育;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检查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例会制度,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救援队会议,研究应急救援工作。

六、中毒相关常识

食物中毒的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人摄人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后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而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囊虫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为主要特征(如致畸、致癌、致突变)的疾病。

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物包括以下几类: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已达急性中毒剂量的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外形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毒素的物质,如毒蕈;本身含有毒物质,而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未能将其除去的食物,如河脉鱼、木薯;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在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的食物,如发芽土豆。

食物中毒概念

食物中毒是一大类最常见最典型的食源性疾患。然而多年来没有一个公认的完整的定义。教科书中认为,凡是由于经口进食正常数量,“可食状态”的含有致病菌,生物性或化学性毒物以及动植物天然毒素食物而引起的,以急性感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可以统称为食物中毒。从这个概念出发,虽然可以区别于其他的,如传染病、食物过敏,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等食源性疾患,也可区别于食物污染引起的慢性的、潜在性的危害。然而在监督实践中遇到误食造成的食物中毒,法律界认为误食的物质不是食品,不应包含在食物中毒的概念内。

1994年卫生部颁发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B14938-94),首次从技术上和法律上明确了食物中毒的定义: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从这个概念可清楚地了解,食物中毒的病原可以是生物性的致病微生物和化学毒物;中毒的原因可以是食品污染,食用有毒动植物以及把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当作食品误食;其发病的特点是非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可区别于其他食源性疾患。

特征

食物中毒,尤其是十人以上的集体性食物中毒有其鲜明的特征。食物中毒的发病必然与近期进食某种食品有关,凡是未进食这种食品的人一般不发病,发病的病人只局限在食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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