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篇一: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 同意2. 自卫3. 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 不可抗力5. 危难6. 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C2、AB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的签订2、司法判例;公法学家学说;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义;有普遍意义;成国际法的基础;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他的法律效力。
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级阶段就表示反对 至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约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3、外交保护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
4、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
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庇护,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域外庇护。
四、简述题1、概述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他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
国际法具有下列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存在一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
①同意②自卫③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④不可抗力⑤危难⑥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他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反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他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一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1.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3.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4.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呵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原则(A)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里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定,格劳修斯的《战争与和平法》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4,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也就是说由于出现了国家领土变更的事实,而使与变更的领土相关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继承国。
3.外交保护答: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国际法上庇护的一般意义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中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⑴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⑵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⑶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新国家产生的情势主要包括:(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殖民地或附属国人民通过武装斗争或和平方式摆脱原殖民国家或宗主国的统治而成为新独立国家。
(2)国家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领土合并建立一个新国家。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
国际公法作业1答案一、不定项选择题答案:1、C 2、ABCD 3、BD 4、A 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来公会的召开格劳秀斯《战争和平》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性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指国家对其在外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违反国际法的分割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向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的条件: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随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
2.国家合并。
3.国家分离。
4.国家解体。
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在以下情况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1.同意2.自卫3.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4.不可抗力5.危难6.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题1、C2、AB3、BD4、ABD5、ACD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里亚公会得召开,《威斯特伐里亚与约》得签定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得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得基础、具有强行法得性质4、国家得主体地位,国际组织得主体,争取独立得民族解放组织之主体地位5、引渡请求所指得行为、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得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原则指得就是对于一项解决国际争端得由某条约或者协定所确立得规则,该规则由于在很长时间内为国际社会成员所采纳而形成为国际习惯,对于国际习惯通常就是所有国家都必需遵守,但就是,若果某一个国家在在该项规则确立之初即确立该规则得条约后者协定成立之时就一直持反对态度,则该规则对此反对国不适用。
2、国家继承就是指一国由于领土变更得实施而引起得该国得国际法上得权利与义务,被别国所取代得法律关系。
取代别国得权利义务得国家称为继承国,被取代得国家称为被继承国。
3、外交保护就是指在一国得外国人应履行其对居住国与国籍国得双重义务,同时她得有关权利也应得到居住国及国籍国得双重保护。
当在居住国其权益受到侵害时,国籍国在某些情况下有权采取某些措施提供帮助,其中重要得措施之一就就是外交保护。
4、庇护指一国对因政治原因而遭受她国追诉(包括可能追诉)或处罚得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给予保护并拒绝将其交还或引渡得一项国际法制度。
国家对于因被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得外国人,许其入境与居留,并给予保护得法律概念。
四,简述题1、概念:享受国际法上权利与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得国际法律得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人格法律者。
条件: 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得资格 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得能力 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得能力2、新国家产生得情势①独立②合并③分离④分立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得不发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得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自己得行为致使损害发生得;(三)法律规定得其她情形。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C2、AB3、B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的出版。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的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4、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2、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3、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公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4、庇护国际法上的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⑴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⑵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⑶有国际求偿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形式。
以下某种情势的出现会导致新国家产生:⑴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⑵国家合并;⑶国家分离;⑷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那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按《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21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不法性:⑴同意⑵自卫⑶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施⑷不可抗力⑸危难⑹危急情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定。
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_作业答案(完整版)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一一、不定向选择题1、 C2、D3、ABCD4、BD5、ABC6、B7、C8、AB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里亚公会的召开《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3、国家、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4、18世纪末,19世纪,国际法委员会三、问答题1、国际法有哪些特征?它的效力依据是什么?答:1、国际法的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法律关系。
(2)国际法的创立方式是国际法主体间,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
(3)国际法的强制执行依靠国家采取单独的或集体的措施。
2、它的效力依据是:(1)传统国际法学派:A、格老秀斯派:国际法的效力根据自然法和国家的一般同意。
B、自然法学派: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或者说自然法对国际关系适用,所以自然法(自然理念)是国际法效力唯一根据。
C、实在法学派:(2)现代国际法学派:A、新的自然法学派提出了社会连带学说,认为国际社会的连带关系成了国际法的根据;和规范法学说,认为国际法的根据是取决于一个国际法中的“最高规范”或“原始规范”,而这个最高规范既是法律规范,又是伦理规范,是人类的“正义感”或“法律良知”:B、新的实在法学派提出权力政治说,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应从国际政治中去找。
国际政治中,势力的均衡即国家权力的均衡是国际法存在的基础和国际法有效的根据;和政策定向说,认为国际法是国家对外政策的表现,它的效力取决于国家的对外政策,政策的实施要靠有效控制。
2、国家承认有哪些法律效果?答:(1)承认的“构成说”:新国家作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的地位或资格、其作为国际法主体或国际人格者的身份或资格、其国际权利义务或法律行为能力要取决于既有国家的承认。
(2)承认的“宣告说”则否认国家承认具有这些效果,有时甚至会认为国家承认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国家的承认意味着承认国对“新国家”的国家地位、国际法主体资格以及由此产生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和接受。
电大本科【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附题目)
二、名词解释
1.国籍的抵触:国籍的抵触又称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P.200
2.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指一般外国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在入境、居留和出境时与有关国家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P.203
2.简述外空活动的制度。P.185
答案要点:各国进行外空活动有三项制度:责任制度、救助和送回宇航员及送还发射物制度、登记制度。重点责任制度。①责任制度的确定②责任的范围。发射国的损害责任是其发射的空间物体给别国或国际组织造成的物质损害,即生命的丧失、身体伤害或健康及其他损害和财产的损害。这种损害如果是发生在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航空器造成的损害,则发射国要负绝对赔偿责任。如果发生在地球表面之外的地方,则只有当这种损害是由发射国的过失所致,它才承担责任。损害发生后,受害人可向任何一个发射国求偿。
五、案例分析
案情:卓长仁劫机案(见教材第434页)
分析:
(1)韩国对中国被劫持的96号民航机、机组人员及乘客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海牙公约》的规定?
(2)韩国拒绝引渡卓长仁等罪犯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
(3)中国请求引渡卓长仁等的根据是什么?
(4)什么是“或引渡或起诉原则”?该原则有何意义?
参考答案:(1)符合;
电大天堂【国际公法】形考作业一:
一、不定向选择题
1.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
2.在国际法上,互不侵犯原则是指(B)
A.禁止一切战争B.禁止侵略战争
C.禁止不宣而战D.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使用武力
3.下列行为中,属于国际罪行的是(D)
2022年中央电大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资料
国际公法作业1一、不定项选择1.C2.ABC3.BCD4.A5.ABC二、填空题1.【威斯特伐利亚公会旳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旳签订】和【格劳秀斯旳《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刊登】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旳决策】3.【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法旳基本】、【具有强行法旳性质】4.【永久旳人口】、【拟定旳领土】、【政府】、【与她过交往旳能力】5.【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P20】:是指一种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旳法律效力,即一种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旳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达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旳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P76】:是指一国对领旳国际关系所负旳责任由别国取代。
3.外交保护【P114】: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旳国民(涉及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背国际法旳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用外交或其她措施向加害国求偿旳行为。
4.庇护【P121】: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因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祈求避难旳外国人,准其入境、居住和予以保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旳概念和条件。
【P26】答:国际法主题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与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旳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旳实体。
作为国家法主体须具有如下三个条件:①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与国际法律关系②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旳权利和义务③有国际求偿能力2.简述新国家产生旳情势。
【P69】答:1、殖民地或附属国旳独立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旳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P91】答:存在一下状况之一者,可解除违背国际义务行为旳不法性。
①批准②自卫③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用旳反措施④不可抗力⑤危难⑥危急状况五、论述题1.试述如何对旳结识国际法与国内法旳关系。
【P44】答:对旳结识国际法与国内法旳关系,应当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内法是两个独立旳法律体系,她们在主体、调节旳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背面都是不同旳,同步也应当结识到她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旳,这种关系表目前如下三个方面:一方面,国家解决两者旳关系时应当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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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际法形成性考核册题目和答案国际公法形考作业1:一、不定向选择题1.最先把国际法着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是(C)。
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2.国际法的渊源主要包括(ABC)A.国际习惯B.国际条约C.一般法律原则D.联合国大会的决议3.按照国际惯例,下列条约应予继承的是(BD)A.和平友好条约B.边界领土条约C.中立条约D.道路交通条约4.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的原则是(ABC)A.国民待遇原则B.最惠国待遇原则C.优惠待遇原则D.互惠待遇原则5.引渡的程序包括(ABC)。
A.提出引渡请求B.执行引渡C.被请求国审查D.引渡结果的报告二、填空题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到里程碑作用的两件大事是威斯特伐利亚公会的召开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和格老秀斯的巨着《战争与和平法》于1625年发表。
2.确定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包括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和国际组织的决议。
3.国际法基本原则有如下特性: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约束性、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和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4.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人、主权、领土和政府。
5.拒绝引渡的理由有强制性理由和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1.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国家继承答: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3.外交保护答: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
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4.庇护答: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
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或外庇护。
四、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国际法的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国际法主体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2)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3)有国际求偿的能力。
2、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1)殖民地或附属国的独立(2)国家合并(3)国家分离(4)国家解体3.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论述题1.论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答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法理论与实践问题。
从理论上讲,国际法和国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对象,渊源,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但它们之间又是有密切关系的。
这种关系首先表现在国家处理二者关系上应遵守国内法必须执行国际法的义务的原则。
其次,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和制度是借用国内法概念的,并且各国的国内立法实践对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促进作用。
再次,从国内法看,它也受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影响。
在不少场合,国内法也采纳了国际法的概念,并且在将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转化为国内法的同时,促进了国内法的建立和发展。
从处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实践讲,国家可采取采纳或转化的方式使国际法在国内得到适用,并对它们的地位作出规定。
2.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固有的、不可缺少的、根本性的权利,是国家主权的直接体现。
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独立权。
即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内外事物而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干涉的权利。
②平等权。
是指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以平等身份和资格进行国际交往并承受国际的权利。
③自卫权。
即有以武力防卫外国对本国的武力攻击和协助他国防卫武力攻击的权利。
包括单独自卫和集体自卫。
④管辖权。
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手段对特定的人、物、事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
(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不享有管辖豁免的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此外还可以对本国领土以外犯有危害本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的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还可以根据国际习惯规则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对在本国领域之外对本国人犯有某些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或对不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在本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些国际罪行进行管辖。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二:一、不定项选择题1、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以公海上行使(B)A.登临权B.紧追权C.执法权D.攻击权2、对于宽大陆架的沿海国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域基线量起可划到(B)海里海里海里海里3、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B)A.飞机B.热气球C.人造卫星D.航天飞机4、使馆馆舍可用于(D)A.保护政治犯B.关押本国人C.关押犯罪的侨民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5.国家的常驻外交代表机关包括(B)A.驻国际组织的使团B.使馆C.外交团D.特别使团二、填空题1、国家领土的取得与变更方式包括先占、添附、时效、割让和征服。
2、国家之间划分边界线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即自然划界法、几何学划界法和天文学划界法。
3、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及其他相关国际文件,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主要包括责任制度、救助和送回宇航员及送还发射物制度和登记制度等三项制度。
4、在国际法上,一国的国内外交机关一般包括国家元首、政府和外交部门5、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可以分为三级,分别是大使、公使和代办。
三、名词解释1、国际地役答: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
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不能作为国际地役的客体2、大陆架答: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长到200诲里,但不得超过350诲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3、发射国答:根据责任公约规定,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进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4、领事答:一个政府派驻他国某一地区或城市的外交官员,任务是保护本国与它的侨民的权益和处理侨民事务四、简答题1、简述《南极条约》法律体系及南极的法律制度答:(1)法律体系:《南极条约》订立之后,南极协商会议于1972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豹公约》,1980年通过了《保护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公约》,1988年通过了《南极矿物资源活动管理公约》,1991年通过了《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
《南极条约》和上述其他公约或议定书以及南极协商会议通过的决议构成了目前的南极的法律体系。
(2)法律制度:和平利用南极;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2、简述领海中的无害通过制度答: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不停地穿过领海的航行。
在通过期间不得实施任何非无害活动。
3、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
答:(1)公海上的管辖权:指国家对公海上的船舶及其人员和发生的事件的管辖权。
这种的管辖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船旗国(船的国籍国)对本国船舶在公海上的航行事项和内部纪律事项,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事件有专属管辖权。
另一种情形是各国对发生在公海上的海盗行为、贩运奴隶、非法广播及贩运毒品等行为都具有的管辖权。
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由军舰或其他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行使。
也可由军用飞机或执行政府公务的飞机行使。
(2)登临权和紧追权: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末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国家法律和规章时,可对该外国船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
五、论述题1、论述《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规定。
答: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
依据上述条约,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属于犯罪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1)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2)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从而危及该航空器的安全;(3)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而不能飞行或危及它的飞行安全;(4)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他人放置某种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危及其飞行安全;(5)破坏或损害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6)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7)对国际机场内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造成重伤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行为;(8)破坏或严重损坏国际机场的航空设备及停放在机场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
[注:(7)和(8)是《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订书》的规定。
如果只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7)和(8)可以不答。
]2、试述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1)人身不可侵犯,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和监禁;(2)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①外交代表的私人寓所如使馆馆舍享有同样的不可侵犯权及保护;②接受国不得侵犯外交代表的文书、信件以及财产;(3)管辖的豁免①刑事管辖豁免,外交代表触犯了接受国的刑律,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审判和处罚;②民事和行政管辖豁免,外交代表卷入民事纠纷,接受国的法院不得对其实行审判和处罚;(4)免税免检,外交代表免除一切对人对物课征的区域的或地方的捐税;(5)其他特权和豁免。
国际公法形考作业三:一、不定项选择题:1、条约无效的理由包括(ABC)A.诈欺B、错误C、贿赂D、与强行法抵触2、下列属于安理会职权的有(ABC)A、促使和平争端解决B、制止侵略行为C、采取必要武力行动维持国际和平D、停止会员国权利3、国际争端的强制解决方式包括(ABCD)A、反报B、报复C、平时封锁D、干涉4、以下哪些实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AB)A、联合国大会B安理会C、中国D、欧洲联盟5、国际常设法院于(C)A、1899B、1900C、1922D、1928二、填空题1、条约的缔结程序包括谈判、签署、批准和交换批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