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新】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暂行)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0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1号)以及《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本综合测评细则适用于公路学院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以研究所为单位按专业方向,分类测评。
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美成绩×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本人进行自评总结、计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核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德育测评分则德育成绩=50+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一、德育基本分德育基本分为50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严格按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第二章基本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二)考试作弊者;(三)年度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四)学术行为失范者;(五)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六)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七)欠缴学费者;第五条新生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
(一)硕士研究生中的推免生、高水平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入学综合成绩位列前5%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其余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
(二)博士研究生中的高水平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申请审核制通过学生以及入学综合成绩位列前5%的学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其余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博士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
第六条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
(一)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10%,奖励金额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4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50%,奖励金额6000元。
表1 长安大学学业奖学金认定期刊目录(已排序)

长安大学评定学业奖学金依据的期刊目录(征求意见稿)共226种工程机械学院序号期刊名称ISSN号主办单位1安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2162 安徽大学2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1-2443 安徽师范大学3爆炸与冲击1001-1455 中国力学学会;四川省力学学会;中物院流体物理研究所4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479-8023 北京大学5北京工业大学学报0254-0037 北京工业大学6北京化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4628 北京化工大学7北京交通大学学报1673-0291 北京交通大学8北京科技大学学报1001-053X 北京科技大学9北京理工大学学报1001-0645 北京理工大学10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476-0301 北京师范大学11材料导报1005-023X 科学技术部西南信息中心1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报1673-2812 浙江大学13测控技术1000-8829 北京长城航空测控技术研究所14车用发动机1001-2222 兵器工业车用发动机专业情报网;中国北方发动机研究所15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9727 成都理工大学16传感技术学报1004-1699 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会刊;全国高校传感技术研究会;东南大学17传感器与微系统1000-9787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18大连理工大学学报1000-8608 大连理工大学19电子技术应用0258-7998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六研究所20东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5-3026 东北大学21东北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1832 东北师范大学22东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0444 东华大学23东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1-0505 东南大学24福建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277 福建师范大学25福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2243 福州大学26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0427-7104 复旦大学27高技术通讯1002-0470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28工程力学1000-4750 中国力学学会29工程设计学报1006-754X 浙江大学;中国机械工程学会30工程数学学报1005-3085 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31公路0451-0712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32公路工程1674-0610 湖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33公路交通科技1002-0268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34固体力学学报0254-7805 中国力学学会35光学技术1002-1582 中国兵工学会36光学精密工程1004-924X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中国仪器仪表学会37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1-7445 广西大学38广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1-6600 广西师范大学39桂林理工大学学报1674-9057 桂林工学院40国防科技大学学报1001-2486 国防科技大学41国土资源遥感1001-070X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42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1006-7043 哈尔滨工程大学43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367-6234 哈尔滨工业大学44海军工程大学学报1009-3486海军工程大学45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3-5060 合肥工业大学46河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1565 河北大学47河北农业大学学报1000-1573 河北农业大学48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854 河北师范大学49河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3-4978 河南大学50河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3-4978 河南大学51河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2-6871 河南科技大学52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7-7332 河南理工大学53河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2367 河南师范大学54黑龙江大学自然科学学报1001-7011 黑龙江大学55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4-2974 湖南大学56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2-9102 湖南科技大学57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1000-2537 湖南师范大学58华东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6-3080 华东理工大学59华东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641华东师范大学60华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65X 华南理工大学61华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463 华南师范大学62华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013 华侨大学63华中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4512 华中科技大学64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1190 华中师范大学65混凝土1002-3550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协会混凝土分会66机床与液压1001-3881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67机器人1002-0446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68机械传动1004-2539 郑州机械研究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齿轮专业协会69机械工程学报0577-6686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70机械科学与技术1003-8728 西北工业大学71机械强度1001-9669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郑州机械研究所72机械设计1001-2354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天津市机械工程学会;机电工业信息所73机械设计与研究1006-2343 上海交通大学74机械设计与制造1001-3997 辽宁省机械研究院75吉林大学学报.工学版1671-5497 吉林大学76吉林大学学报.理学版1671-5489 吉林大学77计算机测量与控制1671-4598 中国计算机自动测量与控制技术协会78计算机仿真1006-9348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十七研究所79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学报1003-9775 中国计算机学会80计算机工程与科学1007-130X 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81计算机工程与设计1000-7024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七0六所82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1006-5911 国家863计划CIMS主题办公室;中国兵器工业210研究所83计算机科学1002-137X 国家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84计算机学报0254-4164 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85计算机研究与发展1000-1239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计算机学会86计算机应用1001-9081 中国科学院成都计算机应用研究所87计算机应用研究1001-3695 四川省计算机应用研究中心88计算机应用与软件1000-386X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89计算力学学报1007-4708 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力学学会90济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3559 济南大学91暨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医学版1000-9965暨南大学92江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7775 江苏大学93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862 江西师范大学94交通运输工程学报1671-1637 长安大学95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1009-6744 中国系统工程协会96解放军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9-3443 解放军理工大学97科技通报1001-7119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98科学技术与工程1671-1815 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99科学通报0023-074X 中国科学院100空军工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9-3516 空军工程大学101控制工程1671-7848 东北大学102控制理论与应用1000-8152 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103控制与决策1001-0920 东北大学104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理工版1007-855X昆明理工大学105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455-2059 兰州大学106兰州理工大学学报1673-5196 兰州理工大学107力学季刊0254-0053 中国力学学会;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力学会108力学进展1000-0992 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109力学学报0459-1879 中国力学学会;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110力学与实践1000-0879 中国力学学会;中国科学院力学所11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8-056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12流体机械1005-0329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113模式识别与人工智能1003-6059 中国自动化学会;国家智能计算机研究开发中心;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114摩擦学学报1004-0595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115南昌大学学报.理科版1006-0464南昌大学116南昌大学学报.工科版1006-0456 南昌大学117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0469-5097 南京大学118南京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7643 南京工业大学119南京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5-9830南京理工大学120南京师大学报.自然科学版1001-4616 南京师范大学121南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465-7942 南开大学122内蒙古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1638 内蒙古大学123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汉文版1001-8735内蒙古师范大学124内燃机工程1000-0925 中国内燃机学会125汽车工程1674-6546 中国汽车工程协会126汽车技术1000-3703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长春汽车研究所127桥梁建设1003-4722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128青岛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2-6987 青岛科技大学129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0054 清华大学130软件学报1000-9825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131润滑与密封0254-0150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132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438-0479 厦门大学133山东大学学报.工学版1672-3961 山东大学134山东大学学报.理学版1671-9352山东大学135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253-2395 山西大学136陕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2-4291 陕西师范大学137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7-2861 上海大学138上海交通大学学报1006-2467 上海交通大学139上海理工大学学报1007-6735 上海理工大学140深圳大学学报.理工版1000-2618深圳大学141沈阳工业大学学报1000-1646 沈阳工业大学142施工技术1002-8498 亚太建设科技信息研究院;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土木工程学会143石油机械1001-4578 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中国石油学会石油工程学会;江汉石油管理局144实验技术与管理1002-4956 清华大学145实验力学1001-4888 中国力学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46世界桥梁1671-7767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147水泵技术1002-7424 沈阳水泵研究所148四川大学学报.工程科学版1009-3087 四川大学149四川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490-6756 四川大学150四川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1-8395 四川师范大学151太原理工大学学报1007-9432 太原理工大学152特种铸造及有色合金1001-2249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选分会153天津大学学报0493-2137 天津大学154天津工业大学学报1671-024X 天津工业大学155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253-374X 同济大学学报156涂料工业0253-4312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157微电子学与计算机1000-7180 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九院七七一所158微特电机1004-701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1研究所159武汉大学学报.工学版1671-8844 武汉大学160武汉大学学报.理学版1671-8836 武汉大学161武汉理工大学学报1671-4431 武汉理工大学16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6-793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63西安交通大学学报0253-987X 西安交通大学164西安理工大学学报1006-4710 西安理工大学165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274X 西北大学166西北工业大学学报1000-2758 西北工业大学167西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1-988X 西北师范大学168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2642 西南大学169西南交通大学学报0258-2724 西南交通大学170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0-5471 西南大学171稀有金属0258-7076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172稀有金属材料与工程1002-185X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173系统仿真学报1004-731X 中国系统仿真学会174现代隧道技术1009-6582 中铁西南科学研究院;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分会175现代制造工程1671-3133 北京机械工程学会176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1000-5900 湘潭大学177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1000-1220 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178信息与控制1002-0411 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179信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1003-0972 信阳师范学院180扬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007-824X 扬州大学181遥感技术与应用1004-0323 中国科学院遥感联合中心;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182液压与气动1000-4858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183仪表技术与传感器1002-1841 沈阳仪器仪表工艺研究所184仪器仪表学报0254-3087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185应用基础与工程科学学报1005-0930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186应用科学学报0255-8297 上海大学187应用力学学报1000-4939 西安交通大学188应用数学和力学1000-0887 重庆交通大学189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258-7971 云南大学190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1-8879 长安大学191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1008-9497 浙江大学192浙江大学学报.工学版1008-973X浙江大学193振动、测试与诊断1004-6801 全国高校机械工程测试技术研究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94振动工程学报1004-4523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195振动与冲击1000-3835 中国振动工程学会196郑州大学学报.理学版1671-6841 郑州大学197制造技术与机床1005-2402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北京机床研究所198制造业自动化1009-0134 机械部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199智能系统学报1673-4785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哈尔滨工程大学200中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3-3193 中北大学学报201中国表面工程1007-9289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2中国工程科学1009-1742 中国工程院中国工程科学出版委员会203中国公路学报1001-7372 中国公路学会204中国海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2-5174 青岛海洋大学205中国机械工程1004-132X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6中国科技论文在线1673-7180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07中国科学.E辑1674-7259 中国科学院208中国科学.物理学.力学.天文学1674-7275 中国科学院209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0253-277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10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002-1175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11中国图象图形学报1006-8961 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212 中国有色金属学报1004-0609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213中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2-7207 中南大学214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0529-6579 中山大学215中外公路1671-2579 长沙交通学院216中文信息学报1003-0077 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217重庆大学学报1000-582X 重庆大学218重庆交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4-0696 重庆交通大学219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672-6693 重庆师范大学220轴承1000-3762 机械工业部;洛阳轴承研究所221铸造1001-4977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铸造分会;机械工业部沈阳铸造研究所222铸造技术1000-8365 中国铸造协会;西安铸造学会223自动化学报0254-4156 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224自动化仪表1000-0380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225自动化与仪表1001-9944 天津市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天津市自动化学会226组合机床与自动化加工技术1001-2265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生产工程分会;大连组合机床研究所。
长安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种表彰奖励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前一学年综合测评表彰不在加分之列。
第二十条 同一作品或参赛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比)赛中获奖,获奖时间在同一学年内,不累计加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获奖时间在不同学年内,第二次加分值按两次获奖得分的差额处理。参加外校竞(比)赛并获奖,参照校内相应等级比赛获奖加分标准执行。
(二)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四)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和他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注重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卫生。
第八条 德育加分细则
第十二条 本科生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是:学习成绩=【∑(课程成绩×学分数)/∑课程学分】×100%
第十三条 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是:
一年级:学习成绩=【∑(公共课程成绩×学分数)/∑公共课程学分】×100%
二年级:学习成绩=【∑(专业课程成绩×学分数)/∑专业课程学分】×80%
三年级:学习成绩按75分计。
3、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荣誉称号者,加20分;获省级青年突击手及其标兵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5分、20分;
4、获军训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加4分;
5,获院级红旗团支部班级的成员加0.2分,主要负责人加0.5分。(获校级,省级在此基础上递加0.5分)
(二)学生服务与管理
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
2、校报、广播台主要负责人,加3—6分;校报记者、广播台播音员、通讯小组组长,加1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扬者,加1分。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培养实务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系统改革方案》(中南大研字[2014]8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7]2号)精神,特制定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参考权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总分S=W1×S1+W2×S2+W3×S3×10+W4×S4×10二、计分说明(一)思想品德(S1)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1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同班同学互评10分,导师评价、辅导员评价各20分,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
3.获得各类表彰(S3、S4已获计分除外)国家级加30分、省级加20分、校级加15分、院级加10分;4.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集体活动者,加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者依次加30分、20分、15分;5.担任校级、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们服务,得到师生认可者给予加分。
每学年学生干部考核优秀者加15分,合格者加10分,不合格者不加分。
同时担任多个职位的学生,以加分最多者为准,不得重复加分;6.若有开学无故未按时返校、晚点名无故未到、无故缺课、无故未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等行为,将从S1总分中进行扣除,一次扣5分。
(二)学习成绩(S2)以本学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为依据。
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其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三)学术成果(S3)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学科竞赛等。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总 则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激励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和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提高。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攻读硕士学位。
推免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而直接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
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部、学工部、校团委、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设在教务处培养科。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由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
各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
第三章 推荐原则第五条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在对考试、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要充分利用推免生选拔方式,发现一些能力突出的创新人才。
第六条 推免生工作应考虑各硕士点发展的需要,适当照顾生源相对较少的学科。
同时,为使各硕士点留出足够的名额供统考生选报,学校将对推免生较集中的学科进行调控。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党组[2000]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2006年4月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每年可选拔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工作特长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社会工作特长生”),通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形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
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 - 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分别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长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至25人组成,任期3年。
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至3人。
委员从教授、副教授中遴选,其中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成员应占半数以上。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提出初选人员名单,校务会议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学位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若干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由7至15人组成,任期3年。
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分委员会的组成由各学院提出名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一、审查通过申请学位的人员名单,做出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决定。
二、做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三、审批博士、硕士导师和审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设立和申报。
四、审批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
五、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六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一、审查通过申请学位的人员名单,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
二、做出不授予学位的决定,以及可否重作论文,再答辩一次的决定。
三、提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建议。
四、审查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
五、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
六、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其他工作。
第七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主席可提议召开学位会议处理学位审核和授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在审核学位及做出有关决议时采取不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和奖励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奖学金评定标准。
第二章奖学金类型和名额第二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政策和规定,设立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和研究生三等奖学金。
每年根据研究生总数的比例确定各类奖学金的名额。
第三条奖学金的评定原则1. 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绩效导向和分类管理。
2. 奖学金评定坚持以学术成绩和科研能力为主要评定依据,并兼顾学生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成果。
3. 奖学金评定坚持激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
第四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1)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为A,且绩点排名在年级前10%之内的,可评定为研究生一等奖学金。
(2) 研究生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为B+,且绩点排名在年级前20%之内的,可评定为研究生二等奖学金。
(3) 研究生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平均学分绩点为B,且绩点排名在年级前30%之内的,可评定为研究生三等奖学金。
2. 科研成果(1)发表SCI、EI、核心期刊等高水平学术论文的,按照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2)参与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按照项目级别和参与贡献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3)参加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参与科技竞赛获奖的,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3. 综合素质和其他表现(1)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等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2)学生在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研究生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奖学金加分。
第五条奖学金评定程序1. 奖学金评定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审核学生成绩、科研成果和其他相关材料,确定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
2. 每学年结束后,学生提交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其他综合表现材料,学院建立学生奖学金档案,并报送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录取后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学位类别统一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其中科学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专业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
具体评分方法如下:1、品德表现(20分)评分前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研究生以打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其中政治思想5分,道德修养3分,遵纪守法5分,诚实守信5分,文明卫生2分(基础分1分,星级宿舍评分1分,每颗星0.2分)。
2、学习成绩(35分)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3、科技创新(15分)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或收到录用通知并附汇款证明的(不交版面费的除外);国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为准,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按研究生第1作者对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获批证书时间为准;署名院校或专利权人要求为郑州大学。
如校研究生院对作为评奖依据的论文级别及发表依据等有更高标准的,采用更高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SCI、EI等收录: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加6分,其他不加分;(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学部和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3分;B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3)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5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4)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5)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E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加1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6)专业学位硕士在非核心公开刊物的正刊(以实际出版刊物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加分上限4分,其他不加分;(7)获得发明专利: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7分,第3名加5分,4名加2分,其他不加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8)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第3名加1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加分上限4分;(9)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导师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者,国家项目前第一名加10分,其他依次递减1分;省级项目第一名加7分,其他此依次递减1分;厅级项目第一名加4分,其他依次递减0.5分(此项加分以结项证书、鉴定证书或结项材料为准,加分名次为项目实际排名);(10)获得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一般项目第一申请人加1分,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及以上奖励的,在前基础上第一申请人再加1分。
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交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为了激励研究生在学术和科研方面取得卓越成绩,西安交通大学制定了研究生奖学金
评定标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研究生
奖学金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重要的指标之一。
学习成绩将根据课程成绩、综合考核、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等方面综合评定。
课程成绩占比较大,表现为学业成绩好的学生,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有更多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二、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科研项目、
获得科研奖励等。
在评定科研成果时,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的实际参与情况和成果来评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
三、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评定研究生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
学生参加学术会议、讲座、学术比赛
等学术活动,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调研论文等都将作为评定标准的重要参考。
四、综合评定
以上三个方面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将通过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学术活动等方面,综
合评定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
在评定中会结合学生的个人情况,例如获得其他奖学金、
参与社会活动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西安交通大学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以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和综合评定
为基础,通过综合评定来激励和鼓励学生的学术研究和科研成果。
学校希望通过奖学金评定,让更多的研究生受益,激发学生的学术热情,提高研究生的整体学术水平。
最新长安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小组)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2、国家、省(部)级文艺、体育竞赛加分细则:文艺、体育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3、个人发明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具体如下:(只记第一作者)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分值可以累加。
4、参加社会工作:每届指任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任职者须提供任命文件或聘书、荣誉证书。
如果一个人有多项任职经历,只计算单项任职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5.其它荣誉加分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高中语文必修五理解性默写题精选《归去来兮辞》1、(2015山东)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描写归乡途中轻舟快水的两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达了作者弃官归乡的畅快心情。
2、(2015重庆)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描写拄着拐杖出去走走,随时随地休息的一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1四川)陶渊明《归去来兮辞》里写自己回乡后喜话家常、以琴书为伴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归去来兮辞》中体现诗人急于归家的热切细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长安大学文件长大研〔2008〕183号关于印发《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学院:《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7月15日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将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实行,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积极宣传,扎实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
附件: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附件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我校研究生的奖学金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实行按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及综合表现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
第二章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范围与标准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范围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下同)。
不包括在职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和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港澳台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对符合奖学金发放范围的博士研究生设置三个等级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见表1。
表1 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抄送:校党政领导。
长安大学校长办公室主题词:研究生 奖学金 管理 办法 通知2008年7月22日印发第六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交纳培养费,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每月600元的奖学金。
第三章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范围与标准第七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范围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下同),不包括在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工程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留学生、港澳台硕士研究生。
第八条对符合奖学金发放范围的硕士研究生设置三个等级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见表2。
表2 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第九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第二、第三学年参加本年级的评定。
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

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具有政治坚定、健全人格、专业技能、科学素养、人文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社会担当的拔尖创新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引导学生奋发有为、刻苦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长安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长安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长安大学关于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学金为学校设置的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社会奖学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其它专项奖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申报先进个人,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且所参评年度内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育成绩良好及以上;(三)坚持体育锻炼,体育课或体测成绩达标;(四)文化课成绩良好(按照各奖项评定要求执行);(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评定资格:1.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各类处分的;2.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评奖年限的;3.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相应义务的;4.其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第四条奖项设置(一)长大·标兵奖1.长大之星(个人)2.长大之星(团队)(二)长大·卓越奖1.求真之星2.领航之星3.奉献之星4.“双创”之星5.博雅之星6.竞技之星7.班级引领之星8.宿舍文明之星(三)长大·优秀奖1.学业优秀奖2.课程优秀奖3.校园贡献奖4.优秀毕业生奖第五条评定标准及获奖比例奖金标准为:特等奖学金10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
课程优秀奖为300元。
(一)长大·标兵奖1.长大之星(个人)表彰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
最新长安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小组)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2、国家、省(部)级文艺、体育竞赛加分细则:文艺、体育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3、个人发明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具体如下:(只记第一作者)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分值可以累加。
4、参加社会工作:每届指任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任职者须提供任命文件或聘书、荣誉证书。
如果一个人有多项任职经历,只计算单项任职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5.其它荣誉加分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高中语文必修五理解性默写题精选《归去来兮辞》1、(2015山东)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描写归乡途中轻舟快水的两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达了作者弃官归乡的畅快心情。
2、(2015重庆)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描写拄着拐杖出去走走,随时随地休息的一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1四川)陶渊明《归去来兮辞》里写自己回乡后喜话家常、以琴书为伴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归去来兮辞》中体现诗人急于归家的热切细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安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长安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长大学〔2005〕178号)第一条为树立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的奖励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长安大学关于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奖学金评选工作。
第三条学校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先进班集体奖和单项奖等奖项,获得者颁发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
(一)优秀学生奖,授予三好学生及标兵称号,颁发二等、一等及特等奖学金;(二)优秀学生干部奖,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称号,颁发二等及一等奖学金;(三)优秀毕业生奖,授予优秀毕业生及标兵称号,颁发二等、一等及特等奖学金;(四)先进班集体奖,授予先进班集体及标兵称号,颁发三等及二等奖学金;(五)单项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第四条学校学生奖学金设特等(2000~4000元/人•学年)、一等(1000~2000元/人•学年)、二等(500~1000元/人•学年)、三等(200~500元/人•学年)4个等级。
奖学金的评选比例、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应在对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考核(德育占20%、智育占70%、体育美育等占10%)的基础上进行,学生综合考核办法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部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六条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4.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5.优秀学生标兵还应在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获得公认与好评;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学术活动、文体等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长安大学学生手册

长安大学学生手册为规范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下面是店铺精心为你们整理的长安大学学生管理一般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长安大学学生管理一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长安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术、科研、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资助;(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暂行)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0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1号)以及《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本综合测评细则适用于公路学院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以研究所为单位按专业方向,分类测评。
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美成绩×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本人进行自评总结、计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核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德育测评分则德育成绩=50+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一、德育基本分德育基本分为50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严格按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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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长大研〔2013〕19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定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学术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实际情况,评定、发放奖学金。
第三条评定范围长安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MPA MBA留学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除外)。
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奖学金标准按《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条件第五条评定条件的构成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学术成就条件组成,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学术成就条件的排名次序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第六条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3.身心健康。
第七条学术成就条件1. 博士研究生(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M 0.2M1 0.4M 2 0.2M3 0.2M41)其中,M1:是指上一学年课程总平均分数;M2是指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着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见附表1)之和;M3: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见附表 M4是指上一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得分(见附件 1)之和。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其中,M1、M2、M3 M4所指内容与(1 )式相同。
2. 硕士研究生(1) 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 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2) 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M 0.7 M !0.1 M 20.1 M 30.1 M 4 ............................. ( 3)其中,M1、M2、M3 M4所指内容与(1 )式相同。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M 0 M 10.5 M 20.2 M 30.3 M 4其中,M1、M2、M3 M4所指内容与(1 )式相同。
3.在评分计算公式中,博士生、硕士生的 M1由学院审核:M2 M3 M4由导师和学院负责审核。
M * ---- 表示个人标准化得分; M —表示个人总分;max ---表示学生总分最大值(范围学院确定) min --- 表示学生总分最小值(范围学院确定)第二章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八条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委员会,长安大学奖学金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导师代表等组成。
奖学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对研究生 进行奖助的政策、规则、方案,协调和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2.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是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主 要职责是执行委员会的决定,按政策和规则具体负责研究生的奖学金管理工作。
长安大学 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
3. 学院设立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以学院为基础形成校、院两 级运作体系。
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 员应由学位分委员会1)之和; M 0M i 0.6M 2 0.2M 3 0.2M 4(2)4.在计算结束后,对 M 要进行标准化,即 min-max 标准化,MM minmax min100的委员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同时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实施细则评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
院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在院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4.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立和管理应公正、透明,杜绝不正之风。
第九条评定程序及时间1.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入学成绩确定。
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后逐月发放本学年度奖学金。
2.对在校研究生,学校在每年9 月1 日开始启动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评定自上一年8 月31 日至本年9 月1 日之间取得的各项学术成就。
首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指导教师须对研究生本学年度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由院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评定。
3.各学院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应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评定结果于9 月25 日前上报校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审核后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后于10 月初发放奖学金。
第十条个人申诉1.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本学院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5 日内向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5 日内做出答复。
2. 如研究生对本学院领导小组的评审答复仍有异议,可在领导小组答复后5 日内向校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提起申诉,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研究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此意见即为学校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其它相关问题1. 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不在籍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
2.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后按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
3.研究生休学以学期为单位计算,研究生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
申请复学后,恢复发放。
4.直博生一、二年级按博士一等奖学金认定,其中有不及格课程者,降为三等奖学金,三年级与普通博士二年级一同参评,四、五年级与普通博士三年级一同参评。
5.上学年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直接列入三等奖学金。
6.出国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研究生,自办理出国手续之日的下月起停发奖学金。
返校后由本人提出恢复申请,经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自审批之日的下月起恢复发放。
7.研究生提供的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评定资格。
8.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其奖学金评定作如下处理:(1)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停发六个月奖学金;(2)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一年奖学金;(3)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停发奖学金至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二条本细则经2013年7月19日校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长大研〔2008〕318 号)同时废止。
本细则为学校指导性办法,各学院可在此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
其他相关规定有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长安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表:1.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就条件评定量化计算办法2.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表2 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表附表1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就条件评定量化计算办法一、 M 1的计算Ml。
皿11(上一年培养计划中所列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0.3M 12(上一年培养计划中所列非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 二、 M2的计算M 2 M 2 1 (发表论文累计分数)+M 2 2 (科研成果获奖累计分数)+ M 2 3(获得专利累计分数)各项累计分数的计算见表 1—表3:表1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说明:A 指专着;B 指被SCI 、SSCI 、AHCI 检索论文;C 指被El 、ISTP 、人大复印、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检索或收录的论文;D 一类期刊,是指一级学会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来源期刊中的核心库、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来源期刊;E 二类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来源期刊中的扩展库、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F 三类期刊,是指一般公开出版的期刊和国内公开出版的国内会议论文集,具体由学 院认定;正式出版的编着着作计分相当于在二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在作者排序一栏中,2-1表示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2表示为非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论文检索必须出具检索证明,同时被多个数据库检索时,只认定一个检索,会议论文 被EI 检索的只计一篇;所有论文必须正式发表(见刊)才能计入评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计分。
说明:1)获奖者必须持有获奖证书。
2)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表3 研究生获得专利或软件着作权计分表说明:获得专利或软件着作权必须持有专利证书,认定不超过2项。
三、V3的计算V3 V31(参加学术会议累计分数)+V3 2 (参加科技竞赛活动累计分数)分数的计算见表4 —表5表4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计分表说明:参会者应提供会议通知、大会报告邀请函、会议论文集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文章,作为参会证明。
说明:)获奖者应持有相应获奖证书;2)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四、M 4的计算M4上一学年内参加科研项目累计分数 分数的计算见表6表6 研究生参加科研项目计分表说明:)研究生参加的科研项目一定是长安大学科技处备案的在研项目;2)每个研究生只能填报两项科研项目;3) 参加情况由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最终统一由学院审定。
附表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姓名学院学科专业攻读学位申请等级申请时间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制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就条件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