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协定的近期发展及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中IR的影响
浅析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中IR的影响摘要:国际投资是经济全球化最重要的动力,中国近年来在吸收外资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了中国吸收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形势。
关键词:国际直接投资;fdi;跨国并购;投资环境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1-0199-01国际直接投资是一国的投资者(自然人或法人1跨国境投入资本或其他生产要素,以获取或控制相应的企业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得利润或稀缺生产要素为目的的投资活动。
近年来,尽管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致使全球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度下降,然而,流入发展中经济体的外国投资却呈持续增长态势,特别是中国2010年吸引外资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发展中国家第一。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1 全球经济复苏逐步带动跨境资本流动的回升,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2004-2007年为全面增长时期,受全球经济持续增长、跨国公司盈利增加以及跨国并购交易复苏等因素影响,全球国际直接投资总量持续增长。
2007年,全球国际直接投资流入量达到将近2万亿美元。
2008-2010年为显著下滑时期,受全球经济衰退、金融市场萎缩以及跨国公司资金短缺的影响,全球跨境资本流动出现显著下降。
2008年下降14%,2009年下降39%,2010年持续低迷,比2009年仅增长近1%。
进入2010年,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跨境直接投资的整体环境正在逐步改善,跨国公司需要通过战略性投资加强其在危机后时代的战略地位,投资政策环境总体上有利于外国投资者。
从近30年fdi与经济周期间的关联看,全球经济的缓慢复苏将逐步带动跨境资本流动的回升,使跨境投资自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
2 全球跨境投资格局出现调整,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全球国际直接投资中,得益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经济的成功转型,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国际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国际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国际投资在各国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际投资对经济增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并改善居民生活水平。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国际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首先,国际投资可以为经济带来大量资金和技术。
外国直接投资(FDI)的流入为国家提供了巨额的资金支持,用于推动各个领域的发展。
这些投资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企业扩张等方面,从而为国家的经济增长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同时,国际投资还带来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本国企业的技术升级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其次,国际投资可以刺激就业增长。
外国投资的到来通常伴随着企业的扩张和生产能力的提升,这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企业的增加投资往往意味着增加了生产能力和需求,这又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就业增长。
就业的增加不仅可以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还可以改善社会的稳定性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另外,国际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还体现在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上。
外国投资的引入通常伴随着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递,这有助于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
通过与国际企业的合作,本国企业可以获得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同时,国际投资的参与也可以促进各个产业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激发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此外,国际投资还可以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国际投资往往伴随着贸易活动的增加,通过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的运营,促进了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国际投资为各国经济打开了更广阔的市场,促进了贸易往来的畅通,进一步推动了经济的繁荣和增长。
然而,国际投资对经济增长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首先,国际投资可能导致资源的过度外流和本国产业的空心化。
在吸引外国投资的过程中,本国企业可能将更多的资源和市场份额让渡给了外国企业,从而造成本国产业的相对削弱。
FDI与中国经济的关系及其影响
FDI与中国经济的关系及其影响FDI(外商直接投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民通过购买或建立子公司等方式直接投资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吸引了大量的FDI,并对中国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FDI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中国吸引了大量国际跨国公司的投资,为中国提供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支持。
外资企业的进入促进了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同时,FDI也为中国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其次,FDI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还体现在技术转让和创新方面。
外国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的过程中,会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入中国,促使中国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创新。
这对中国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可以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同时,中国政府也积极鼓励FDI和本土企业的合作,通过技术引进和创新来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此外,FDI还促进了中国的出口贸易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通过FDI,中国企业可以获得更好的国际市场准入和资源配置,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知名度。
外国企业的进入也带来了全球价值链的重组和重新配置,使中国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中国的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和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也为FDI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FDI对中国经济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作用。
首先,FDI的流入可能导致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外资企业往往集中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和一些大城市,而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吸引力较低。
这可能会加剧中国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制约全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其次,FDI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外资企业的退出和变动可能对当地经济造成一定冲击。
外资企业的撤离和减少投资可能导致就业岗位减少、税收下降等问题。
此外,FDI也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等问题。
总体来说,FDI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积极的。
它为中国提供了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支持,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与挑战
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与挑战近年来,国际投资法领域正经历着一系列新的发展和挑战。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跨国投资活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国际投资法的作用也越发凸显。
本文将从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发展和面临的挑战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首先,在国际投资法领域,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作用日益重要。
随着亚洲、非洲和拉美等地区经济的快速崛起,这些地区的国际投资额逐渐增加。
例如,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投资来源国之一,积极参与到国际投资法的制定和实施中,对于国际投资法的新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其次,国际投资法也在逐渐关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许多国家逐渐意识到,仅仅追求投资和经济增长并不能长久地促进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
因此,国际投资法开始致力于平衡投资者权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
例如,一些国际投资协定中增加了对环境、劳工权益和人权的保护条款,以确保投资行为不对社会和环境造成损害。
再次,对于跨境投资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管的需求日益迫切。
近年来,跨国公司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纠纷,如利润转移、税收避免和环境破坏等问题。
国际社会意识到需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国际投资规则,以保证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因此,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始谈判和推动建立全球统一的投资法律框架,以解决这些问题。
国际投资法的挑战虽然国际投资法取得了一些新的发展,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国际投资法的约束力相对弱。
目前,国际投资法主要由双边和多边投资协定组成,这些协定的效力主要依赖于各个国家的自愿接受和遵守。
由于国际投资法无法强制执行,一些跨国公司可能利用投资协定的漏洞进行滥用行为,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被掠夺。
其次,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仍然存有差距。
当投资纠纷发生时,投资者或国家往往需要通过国际仲裁或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争端。
然而,一些仲裁机构的程序和裁决结果受到质疑,存在着不公正和不透明的现象。
这一问题也引发了一些国家对仲裁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的呼声。
国际投资合作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国际投资合作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国际投资合作在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国际投资合作的重要性,并阐述其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国际投资合作的定义和形式国际投资合作是指不同国家间的投资者在经济领域开展合作的行为,涉及跨国企业的设立、外国直接投资、技术引进、国际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
这种合作形式为各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机遇。
二、促进资源配置和技术创新国际投资合作有助于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通过跨国合作,国际资本可以更加便捷地进入发展中国家,帮助其充分利用本国资源。
同时,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也可以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传播到发展中国家,推动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三、促进贸易发展和市场扩大国际投资合作为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投资合作不仅能够增加产能,提高生产效率,还有助于打破贸易壁垒,促进跨国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此外,投资合作还能够带动市场扩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四、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国际投资合作促进了不同国家间的合作与交流。
各国投资者的跨国合作有助于加强各国之间的互信与友好关系,促进政治、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这种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消除误解和偏见,增进各国之间的了解与认同,为国际间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五、加强风险防控与协调机制国际投资合作有助于加强各国间的风险防控与协调机制。
在全球经济形势不稳定的背景下,国际投资合作可以通过多边合作、政策协调等方式,共同应对风险和挑战。
同时,跨国合作也可以通过风险分享和资源整合等方式,降低单一国家面临的风险,并提升综合抗风险能力。
六、实践举例: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是国际投资合作的典范。
该倡议旨在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贸易往来,实现共同发展。
通过积极参与国际投资合作,中国与沿线国家共同推动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了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人文交流。
浅析我国国际投资法之现状和未来
次:(1)宪法性规范。
我国宪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2)根据宪法的精神,就各种投资的方式及其涉及的各种经济和法律问题,分别制定了国家单行法律规范。
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三部基本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等。
(3)部门性、地方性法规,规章。
我国有权制定法规规章的部门依其职权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灵活多变的法规规章。
如涉及投资领域的法律、法规有《矿产资源法》、《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等,涉及鼓励外商投资的法规有《关于鼓励外商投资规定》、各地鼓励外商投资的地方性法规等,涉及投资区域的法规与政策有《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
⒉海外投资法。
我国的海外投资法更多地表现为对国有资产海外投资的管理和规范。
如《关于在境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的审批和管理规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方法》、《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法》等。
⒊双边或多边投资条约。
迄今为止,我国已同74个国家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并于1988年和1993年先后正式批准参加了《汉城公约》和《华盛顿公约》。
在外资待遇、国有化补偿、特许协议效力、投浅析我国国际投资法之现状和未来耿国轩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110034入世使我国国际投资日益成为全球化经济发展的焦点,一个越来越大的投资输出入网把中国更深、更广地推入经济全球化大潮中去,正因如此,为了能使我国在这场经济全球化热潮中站稳、站好,我国的国际投资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
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是指在一个国家境内,外国居民或企业通过购买企业股份、设立全资子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方式直接投资于该国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近年来,中国吸引了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这对中国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促进经济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首先,外国直接投资为中国带来了大量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填补了国内投资和技术上的短板。
这些资金和技术的引进,提高了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了中国制造业的升级和转型。
其次,外国直接投资对中国的出口产生了积极影响。
外资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为中国出口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外资企业带来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使得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了中国的出口规模。
另外,外国直接投资还促进了中国就业的增加。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为当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通过吸纳了一大批劳动力,外国直接投资帮助改善了中国的就业形势,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水平。
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外国直接投资的到来,不仅对中国整体经济有推动作用,还特别促进了一些地区经济的发展。
通过引进外资企业,一些经济相对滞后的地区得到了机会迎头赶上。
外资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促进了当地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改善了当地的经济结构。
特别是中国的自贸区和经济特区,通过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和政策支持,吸引了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
这些特定区域成为了外资企业的集聚地,充分利用了外商投资的优势,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
三、倒逼国内企业提高竞争力外国直接投资的引入,不仅为中国带来了资金和技术,同时也给国内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竞争压力。
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竞争,促使国内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以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
外资企业的成功案例和经营理念,为国内企业树立了榜样,推动了国内企业的创新和改进。
中国企业通过与外资企业合作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推动了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
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发展与中 国策略
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发展与中国策略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动态对于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中国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和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密切关注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发展,并制定相应的策略以适应和引领这一变化趋势。
一、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发展(一)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的趋势近年来,国际投资领域呈现出更加强化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的趋势。
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协定减少了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和准入门槛,旨在促进资本的自由流动和优化资源配置。
这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更多的投资机会,但另一方面也可能给东道国的产业安全和公共利益带来一定的挑战。
(二)投资保护标准的不断提高国际投资法中的投资保护标准持续提高,例如对公平公正待遇、充分保护与安全、征收补偿等方面的规定更加严格和具体。
这意味着投资者在国际投资中的权益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但也可能增加东道国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负担。
(三)争端解决机制的变革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在发生变革。
传统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方式主要是通过国际仲裁,但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争端解决机制,如调解、协商等。
同时,对于国际仲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要求也日益提高。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融入随着全球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国际投资法逐渐融入了可持续发展原则。
这要求投资活动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还要兼顾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良好的治理等方面,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中国面临的挑战(一)法律风险增加随着国际投资法保护标准的提高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变革,中国作为东道国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增加。
在吸引外资的过程中,可能因政策调整或监管措施而引发与外国投资者的争端。
(二)产业安全受到威胁投资自由化的趋势可能导致一些关键产业面临外资的过度渗透和控制,从而威胁到中国的产业安全和经济主权。
(三)国际投资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不足在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中,中国的话语权相对不足,难以充分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发展需求。
法律知识:国际投资法规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法律知识:国际投资法规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国际投资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国的经济增长和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而国际投资法规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则直接影响着全球投资环境和跨国投资活动的开展。
本文将对国际投资法规的变化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一、国际投资法规的变化1.1多边和双边投资协定的变化多边和双边投资协定是国际投资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和国际投资活动的增加,各国之间的多边和双边投资协定不断发生变化。
一方面,一些国家争取通过签订多边和双边投资协定来吸引外资和扩大国际投资合作;另一方面,一些国家也在重新谈判和修订既有的多边和双边投资协定,以适应当今国际投资环境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1.2投资法规的协调和统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国际投资活动的增加,各国之间的投资法规也面临着协调和统一的挑战。
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正在积极推动各国之间的投资法规协调和统一,以便为跨国投资活动创造更加公平和透明的投资环境。
例如,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正在推动各国之间签署国际投资协定,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在国际间享有一致的投资保护和待遇。
1.3投资审查和监管的进一步开放在国际投资活动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一些国家也在逐步放开对外投资的审查和监管限制。
一方面,这为跨国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另一方面,也为本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不过,要注意的是,放开审查和监管也需要确保国际投资不会影响到本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
二、国际投资法规的发展趋势2.1投资保护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国际投资法规的发展趋势之一是投资保护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随着国际投资活动的增加,投资保护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成为了国际投资法规的重要发展方向。
一方面,各国争取通过签署双边和多边投资协定,为跨国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投资保护;另一方面,国际投资仲裁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成为了国际投资法规的热点问题。
国际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国际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国际投资是当今世界经济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更是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投资的涌入带来了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其影响既有正面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国际投资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展开论述。
首先,国际投资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资金和技术的输入。
发展中国家往往面临着资金不足和技术落后的问题,而国际投资可以通过投入资金和先进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这些困扰。
例如,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工厂或办事处,不仅为当地带来了大量的直接投资,还传输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提高了当地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其次,国际投资推动了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
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发展中国家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外国企业,在其境内建立高附加值产业,从而实现产业升级。
这些外国企业通常具有雄厚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能帮助发展中国家培育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例如,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使得中国经济由农业主导的国家,逐步转型为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然而,国际投资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首先是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源依赖。
一些发展中国家过度依赖外资,长期以来,资源依赖型经济模式使得这些国家在国际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外部经济波动的影响。
其次,国际投资也可能存在环境问题。
一些外国企业在发展中国家建厂时,为了降低成本,经常忽视环境问题,导致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这不仅对当地环境造成了污染,还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威胁。
面对这些问题,发展中国家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规范国际投资。
首先,加强对国际投资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外商投资符合国家的利益,并避免出现对国家利益有害的行为。
其次,发展中国家应进一步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以降低对外技术输入的依赖性。
此外,也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确保国际投资不损害当地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国际投资对国内经济的影响研究
国际投资对国内经济的影响研究近年来,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使得国际投资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活动。
国际投资的规模和速度之快给许多国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本文将对国际投资对国内经济的影响进行探讨。
首先,国际投资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国际投资直接带动了国内生产力的提升和经济的发展。
外国直接投资的引进促使了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的流动和转移。
这为国内企业提供了更为先进和有效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国际投资也为国内经济的转型和升级提供了重要的机遇。
在全球化竞争的背景下,国内企业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压力。
通过引进外国投资,国内企业可以获得先进的技术和市场资源,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同时,国际投资也为国内企业提供了开拓海外市场的机会,促进了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然而,国际投资对国内经济的影响也是具有一定风险的。
一方面,国际投资可能导致资源外流和产业结构失衡。
过多依赖外资和外国技术可能削弱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另一方面,国际投资也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不稳定。
全球化的金融体系使得国际资本的流动更加频繁和迅速,这可能导致国内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风险传递。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投资的积极影响和应对其负面影响,国家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引导和监管,鼓励投资者合理布局和控制风险。
另一方面,国家应推动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提升,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此外,国家还应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以维护金融稳定。
而在国际投资的背景下,国际合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之间应加强经济合作和信息交流,分享投资经验和技术知识,共同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和风险。
此外,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也应加强合作,在法律、金融和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导。
综上所述,国际投资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是十分复杂和多样化的。
国际投资的积极影响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和升级,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与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与我国的应对策略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现状与我国的应对策略姓名:梁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国际贸易学指导教师:刘崇仪 20020401 论文摘要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资本的跨国流动日趋活跃。
国际投资,特别是国际直接投资,在不断自由化和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成为世界经济中极其活跃的组成部分。
国际直接投资的规模、流向和结构的迅速变化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国际竞争力乃至一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引进和利用外资一直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和重要战略之一。
实施这一战略,使我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了经济建设中资金不足及技术、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进出口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令世人瞩目。
据对外经贸部门最新统计,截止2001年6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376318个,协议外资金额7101.28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3693.15亿美元。
但近几年,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一直呈徘徊和下滑态势,利用外资结构调整缓慢,经济效益滑坡,对国民经济的推动力相应减弱。
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背景下,如何调整我国引进外资政策,与wTO规则相衔接,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结构,提高外资利用效益,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合理引进外资只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对外直接投资。
宏观层面上,我国在资金、技术、管理和营销等方面并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
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方面实力不断增强,某些行业的某些企业确实具备了跨国投资的比较或绝对优势,如首钢、中化、中信等公司在海外的跨国投资就非常成功。
但必须承认这是低水平上的快速发展,无论在经营方向、市场战略、经营成本还是投资规模以及资产结构方面,与国际跨国公司相比仍有天壤之别。
过去我们主要开放市场、吸收外资、引进技术并提高产业梯次,今后理应借助已取得的成就主动出击,;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实行跨国经营。
TPP对中国的影响及中国的应对策略
TPP、TTIP、对中国的影响及中国的应对策略-----2014津南区区域经济学孙彦辉TPP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rans pacific partnership)的英文简称,致力于推进各成员之间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的地区性协定,TPP已经成为当前世界经济领域的焦点,不仅仅在于TPP的高标准和大容量,还在于TPP形成的特殊背景及其潜在的重大影响。
美国加入其中并主导了其谈判议程后,不仅赋予TPP潜在的政治和战略寓意,也使其从多方面对中国在东亚格局中的地位产生了现实的或潜在的影响与冲击。
一、TPP对中国的影响进入2015年以来,TPP成员国的扩展速度与谈判进度不断加速,这个由美国主导的新战略对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影响力也在逐渐扩大,虽然已经吸收了许多国家加入谈判,但中国却一直被排除在外,美国借助TPP来制衡中国的意图十分明确。
因此这一协定在亚太地区的推进将对中国产生深远的影响。
1.TPP对中国经济方面的影响TPP自首次谈判启动后吸引了众多亚太国家的兴趣,谈判成员国持续增加,特别是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日本、韩国也加入谈判使TPP 备受外界瞩目。
TPP协议纲要达成后,美国宣布尽快推动协议法律文本的签署。
但中国一直被排除在外。
TPP一旦达成实质性协议,其作为一种关税同盟将对中国形成巨大的贸易歧视与贸易转移效应。
中国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
对外贸易对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
外贸和外资在国家经济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
在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尚未完成、内需亟待扩大的情形下,外贸预计在可见的将来仍将是中国经济的重中之重。
而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亚太地区历来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国对美国和其他东亚国家的出口占中国对外出口的一半左右。
东盟是中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若以国别为单位来衡量,美国则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美国超过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出口市场。
由此看来,亚太地区对中国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而且TPP生效后,其所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相当显著,将会挤占中国的出口市场,导致中国出口下降,并影响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国际投资因素和影响
影响国际投资的环境因素以及国际投资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法律因素、自然因素、社会文化因素等都是影响国际投资的重要环境因素。
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上层建筑,自然环境和文化对政治经济具有反作用,从而又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定。
什么都不是单一而论的,要做好国际投资就要处理好这些问题。
而今,我国国际投资存在着以下几种新态势:1.国际投资保护主义抬头,2008年以前,全球国际投资总额保持不断上升趋势,但是随着国际经济危机的爆发,国际投资保护主义再次抬头,主要以环境保护、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投资企业社会责任等形式进行限制,抬高了投资门槛,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免遭外来企业的冲击,但这种选择并不明智,短期也许会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发展。
2.环境问题与国际投资关系日趋紧密环境气候问题一直是国际投资关注的热点,各国就此提出降低碳排放量、实施碳关税等措施。
碳关税交易市场,就是在环境保护前提下产生的一个新兴交易平台。
现在的投资环境不单纯指道路、基础设施等经济概念的环境,自然环境与投资的关系日益密切。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中,将会带来新的投资机遇,如空气净化装置、农业等方面的应用。
3.跨国公司采取多中心化经营策略当前,很多跨国公司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采取多中心经营战略,以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整合全球资源、提高跨国管理效率。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一直处于弱势状态,从而导致跨国并购风险很高。
全球多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可以降低弱势企业的并购风险,在未来,全球多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将成为中国跨国公司制度与组织设计的主要选择。
我国国际投资现状大致可概括为:区域结构不均衡、投资效率低、技术水平低下、国际投资规模稳步增长、积累了一定的投资经验、产生向国际产业链上游投资的需求这六大点。
我国国际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1.投资总量偏低,区域分布不合理中国对外投资的快速发展虽已是不争的事实,但目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存量仅约为全球总存量的2%,总流量约占全球的4%,与传统的欧美资本输出大国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RCEP 对中 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RCEP 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分析《RCEP 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分析》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 15 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
RCEP 的签署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具有多方面的深远影响。
一、RCEP 对中国经济的积极影响1、扩大贸易规模RCEP 生效后,区域内 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
这将极大地促进中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扩大贸易规模。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能够凭借自身强大的制造业优势,进一步扩大出口,尤其是在机电产品、纺织品、服装等领域。
同时,关税的降低也将降低进口成本,丰富国内市场供应,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2、优化产业结构RCEP 成员国在产业结构上存在差异,互补性较强。
中国可以借助与其他成员国的合作,实现产业的优化升级。
一方面,中国可以向一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成员国转移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国内产业升级腾出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来自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的发展,提升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
3、促进投资增长RCEP 采用了负面清单的投资准入模式,提高了投资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这将吸引更多成员国的企业加大对中国的投资,特别是在高端制造、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
同时,中国企业也能够更便利地在其他成员国投资设厂,拓展海外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链的全球布局。
4、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RCEP 的签署有助于加强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联系,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通过深化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合作,形成更加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高区域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这将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强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5、提升服务贸易水平RCEP 在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涵盖了金融、电信、教育、医疗等多个重要领域。
国际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国际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经济纵横暑@@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扳刘淑君王博国的改革开放是一个经济国际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外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而外商直接投资又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和进出口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美国,日本和欧盟是我国利用外资的几个主要国家它们在华的投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巨大影响.现对这三个国家的在华投资作以下简要分析.一,美国企业对华投资状况与影响美国企业进入中国较早,截至2002年底.被批准的美资企业数量和协议外资额均名列前茅.在华实际投资达到542亿美元,数量居各国在华投资的第2位.截至2005年l1月底,美国位居对华投资国家/地区的第5位.1994年以来,美国许多跨国公司纷纷在华设立投资性公司,协调管理其在华投资项目,使其在华投资的系统化程度大大增强.美国企业对华投资特点:1.进入较早,多个行业领先.美国企业是早期进入中国大陆最多的外国企业.2.领域宽广.服务业投资突出.3.技术先进,注重当地开发.4.管理规范,注重企业文化.5.适应能力强,注重当地化.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美国的跨国公司注重经营方式,产品品牌以及管理人员当地化.美国企业对华投资首先促进行业振兴和发展.美国企业的在华发展对我国的保险业,快餐业,饮料业,咨询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次,促进了经济繁荣与稳定.二,日本企业对华投资状况与影响截至20o5年11月底.日本位居对华投资国家,地区的第3位.但由于亚洲经济危机的后续影响,日本经济逐渐滑坡. 中国市场经济不成熟等因素导致日本企业对华投资踌躇不前.日本企业对华投资的特点:1.日元升值是造成日本从中国进口持续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在1981--1998年期间, 中国对日出口规模的扩大趋势与日元升值走势基本一致有关数据显示,日元汇率每上升(下降)1%,中国对日出口增长(降低)0.77%,因此,日元升值使进口成本降低是日本从中国进口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2.中日双边贸易增长对两国对外贸易增长拉动作用十分明显.日本全部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低于日中双边贸易的增长,可见,在近20年中.中日双边贸易已成为日本进口需求扩大的一个重要拉动因素.3.来自日本的直接投资占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比重逐年下降, 但履约率仍高于平均水平.1991--1998年,日本来华实际直接投资平均增长速度为20.8%,低于同期中国实际吸收外国直接投资29_2%的平均增长速度.从日本直接投资占全部外资比重来看.日本企业直接投资在中国全部外贸中地位明显下降.日本对外投资在亚洲的基本动机是追求低生产成本, 中国是日本对外直接投资中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对象国;中国吸引对外直接投资中有1/10来自日本.日本对华投资的主要目的有以下两点:第一是获取广大市场以及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在中国进行工业生产有着劳动力成本优势.第二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着明显的二元结构,局部地区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基础,不仅有较高的购买力,同时也具备不同技术水平工业生产的条件.这样,就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可以增加就业.减少我国其他企业的人员负担,促进企业飞速发展.二是使局部地区经济增长.从而带动其他经济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三,欧盟对华直接投资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加快.1986—1989年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实际额为5.18亿美元.占中国引进直接投资额的4.8%;1990--1994年对华直接投资实际额为28亿美元,占中国引进直接投资额的3.4%.这一比例到1997,1998年分别为8.2%和9.7%.这是90年代中期以后欧盟确定了对亚洲和中国的一系列新政策后迅速发展起来的. 欧盟对华投资特点:1.欧盟对中国直接投资行业和地区特点. 欧盟对中国的直接投资行业涉及化工,电子电气,汽车,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力,交通运输等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地区上欧盟对中国直接投资集中在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沿海地区.2.欧盟对中国直接投资规模.首先. 欧盟对中国直接投资的平均规模要比美国,日本大得多.说明由于地域造成的交易成本,使欧盟对中国投资呈现大公司先行的特点.其次,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分为"南""北"两大区划.第一区划为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卢森堡五国,第二区划为其他相对欠发达国家.第一区划的投资规模要比"南部"区划大2~8倍.有的甚至达到10倍以上.第三.欧盟对中国的投资规模有一个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先低后高, 90年代中期以后又由高到低的变化过程.截至2005年l1月底.欧盟中的德国位居对华投资国家/地区的第9位.当前我国要合理利用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1.坚持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适度举借外债,审慎试行证券融资.我国应顺应国际资本流动构成变化的潮流,坚持以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为主的外资政策.在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可加大对国际证券引资的力度,审慎试行证券融资.2.坚持改善投资环境,引导外商向中西部投资.我国的内地和中西部地区的真正优势是资源.利用外资开发大西北,将会发挥中西部地区的巨大潜力.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3.引导外资重点投向新领域. 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阶段,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和企业改革的推进,拓展了外商投资的领域,空间和方式.同时.对外商投资在资金规模,技术含量,合作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f作者单位:刘淑君,石家庄铁道学院;王博.河北省歌舞剧院)-墨盈匝囫2007年第3期9。
论国际投资法晚近发展及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
论国际投资法晚近发展及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晚近国际直接投资迅速发展,其导致国际投资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发展中国家,研究晚近国际投资法最新发展变化并分析其对我国外资法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探讨了在经济全球化这一背景下国际投资法的发展趋势,并在分析当前我国外资法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之上,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法相关建议措施。
关键词:国际投资法发展外资法现状完善国际投资法的发展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是直接相关的。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国际投资日趋活跃,各国对外资的依赖程度更高了,为了发展经济,各国无不视吸引外资为捷径,并且为外资的进入提供可与其他国家竞争的条件。
而中国想要在引进外资方面有显著突破和发展,就需要根据国际投资法的最新动向来调整自身外资政策,从而最大程度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一、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问题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的相互依赖性增强,从商品贸易、资本流动到技术转移、服务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各个领域都存在国际性的经济合作和政策协调。
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是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相关法律的一种趋同化的过程,它是全球化在国际投资法领域的具体体现。
在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这一过程中,各国关于外资的立法相互吸收、相互渗透,从而逐步趋于一致。
国际投资法的全球化来源于法律的全球化。
法律全球化不是一种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立法,而是指各国法律趋同化或统一化的过程。
就国际投资法而言,全球化主要表现在:(一)国际立法的协调虽然各国的条款在具体内容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都涉及到受保护的投资关系、投资者的待遇标准和争端的解决等问题。
因此,双边投资条约形式的趋同化,有利于条约内容的协调,使各国缔结的条约内容也趋于同一化,促进国际投资法的统一,这对强化国际直接投资的保护、推动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国际投资法由国际法律规范与国内法律规范组成,从国际立法的角度看,国际投资立法相互间的协调性日趋明显。
国际经济合作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国际经济合作及其对中国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经济合作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发展的重要策略。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际经济合作对中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
一、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式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政府间合作、民间合作、国际组织间合作等。
政府间合作是各国政府之间直接展开的经济合作形式,例如双边经济贸易、投资合作等。
民间合作则是指公司、企业、个人之间进行的经济合作,例如跨国企业之间的合作、民间间接投资等。
国际组织间合作则是指各国政府之间通过国际组织进行的合作形式,例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
二、国际经济合作对中国的影响1.促进贸易投资国际经济合作可以促进国内外贸易投资的发展。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不断加强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进一步拓展了外贸市场。
同时,各国企业通过与中国企业合作扩展在华投资,大大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2.拓展技术资源国际经济合作可以带来更为先进的技术资源。
各国之间在经济合作中不仅可以互相交流技术、提高技术水平,而且可以得到更多的技术支持。
在国际合作中,技术支持和现代化的管理经验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非常重要。
3.促进国内产业升级国际经济合作可以带动中国产业的升级。
在国际竞争中,中国企业需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国际企业通过与中国企业合作,可以为中国企业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国内产业的升级。
4.加强金融合作国际经济合作可以加强金融合作,通过金融合作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
在国际合作中,各国可以通过优惠贷款、直接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强金融合作,共同推动各自经济的发展。
三、结语总之,国际经济合作对中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中国在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的同时,需要加强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为国际经济合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际投资协定与投资保护
国际投资协定与投资保护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投资协定(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IIAs)和投资保护成为国际经济合作中的重要议题。
国际投资协定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防止不公平对待和不当干涉。
本文将探讨国际投资协定与投资保护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首先,了解国际投资协定和投资保护的背景非常重要。
随着跨国公司的兴起和国际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各国开始重视保护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和投资者的权益。
国际投资协定的目的是促进和保护跨国投资,并为投资者提供法律保障。
投资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待遇、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公平待遇是指对外国投资者应当与本国投资者享有同等待遇;国民待遇是指外国投资者在本国的权益不应低于本国投资者;最惠国待遇是指对外国投资者给予的待遇应当不低于对任何第三国投资者给予的待遇。
这些原则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投资风险。
其次,国际投资协定的内容非常广泛。
协定通常包括投资保护、争端解决、透明度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规定。
投资保护条款是国际投资协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家不得将外国投资者歧视对待、不得非法征用投资、尊重投资者产权等规定。
此外,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投资协定的关键。
目前,最常见的争端解决机制是投资仲裁。
投资仲裁是指投资者可以向独立的仲裁机构提出诉讼,解决与宿主国之间的争端。
这种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争端的途径,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减少了投资风险。
最后,国际投资协定和投资保护对各国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吸引外来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
国际投资协定提供了法律保障,吸引了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
这些投资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然而,也有人指出国际投资协定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空间产生限制。
投资协定中的保护措施可能使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等方面受到约束,影响了国家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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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的近期发展及对我国的影响提要: 本文概述了近年来国际投资协定的发展及特点,讨论了中国新一代投资协定的变化,并进而分析了国际投资协定实践对中国的影响。
本文认为,中国今后应进一步完善投资保护协定的规定,在给投资者提供保护的同时,也为国家为公共利益进行管理提供法律空间。
近年来,国际投资协定(IIA)发展迅速。
除双边投资协定外,有关投资的国际规则还体现在双重征税条约、自由贸易协定、区域一体化或合作协定、以及复边和多边协议中。
全球范围内平均每周就有三个以上的此类协定诞生。
目前,全球共有5100多个与投资有关的国际协定,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国际投资规则体系。
国际投资协定和规则的发展对中国的双边投资协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中国已签订了112个双边投资协定,在数量上仅次于德国。
而且自2003年后中国开始商签的新一轮双边投资协定,其内容也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
本文拟首先概述近年来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及特点,然后分析中国新一代投资协定的变化,并进而研究国际投资协定方面的实践对中国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
一、国际投资协定近期发展的趋势和特点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投资协定数量剧增。
至2004年,全球现有的双边投资协定总数达到了2392个。
在2004年签署的73个新的双边投资协定中,有39项协定涉及发达国家,其中比利时一卢森堡、芬兰、瑞典和瑞士表现得最为活跃,每个国家都签署了五项新的双边投资协定。
2004年涉及发展中国家的双边投资协定达55个,其中28个是南南协定。
在南南双边投资协定中,中国、埃及、韩国和马来西亚分别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签署了40余项双边投资协定。
事实上,这四个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署的投资协定远多于与发达国家签署的协定。
近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数目不断攀升,这一趋势反映出,南南合作发展战略的重点最近已开始集中在投资问题上,同时它也表明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公司正在崛起,并且开始在全球经济中发挥作用。
有关双边投资协定的另一个显著趋势是,由于现有的双边投资协定到期或者其产生条件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新就它们现有的协定展开谈判。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双边投资协定要么取代原有的协定,要么对原先的协定做出重大修订。
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重修协定的趋势发展得越来越快,而且在之后的若干年内继续保持加速发展势头,截至2004年底,共有85项双边投资协定重新修订。
还有一部分协定重新谈判是为了让现有投资协定符合有关缔约国签订的其他协定所规定的义务。
例如,十个中欧国家于2004年加入欧盟,这对它们之前所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产生了一定影响。
鉴于此,美国和欧盟在2003年9月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其内容涉及美国与新的欧盟成员国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的适用性及完整性。
目前,加拿大也正在开展此项工作。
此外,芬兰重新修订了与乌克兰、中国和埃及的双边投资协定;刚果(金)与卢森堡一比利时则是另外一个例证。
由于上世纪90年代签署的许多双边投资协定的“有效期”是10年至30年,因此重新修订双边投资协定的趋势有望呈现加速发展的局面。
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所涵盖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
这以美国、加拿大及日本近年来新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为代表。
部分拉丁美洲国家在与其他国家谈判双边投资协定时,也开始朝这个新方向发展。
这一演进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投资章节在适用和执行中所积累的经验的产物,我们从这个演进过程中可以看出以下四个主要发展趋势和新特点:首先,部分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及双边投资协定范本已经摆脱了传统的以资产为基础的开放式投资定义,它们寻求平衡,一方面它们要保持投资定义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又要确保投资定义的严谨。
例如,在加拿大新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中,以资产为基础的开放式投资定义已经为一种既涵盖广泛内容又有所限定的投资定义所取代。
美国与乌拉圭前不久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采取可以涵盖投资者拥有并控制的所有资产的原则,但同时又为之添加了资产选择标准,即这种资产必须具有“投资的特点”,如“资本承诺、或相当于资本或其他资源的承诺、获得收益或利润的预期,或者对风险的假定”。
在明确排除某些类别的资产(如某些债务工具)的同时,投资的定义得以更加严谨。
其次,各种投资协定的义务的界定逐步完善。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投资章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错综复杂的技术性难题,鉴于此,加拿大和美国在新的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中精心措辞,它们明确解释了关于不受保护的条款的含义,尤其解释了依照国际法最低待遇标准和间接征收的概念的含义。
新的定义尤其明确指出,这两种义务均有意反映习惯性国际法所赋予的保护程度。
此外,这两个双边投资协定范本都包含附件,明确了在特殊环境下判断间接征收是否真实发生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在这方面它明确指出,仅凭对投资的经济价值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无法判定间接征收已经发生。
随后,它又进一步指出,除特殊情况外,某一方为保护合法的公共福利目标,如公共健康、安全和环境,而采取的非歧视性管理措施并不构成间接征收。
第三,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解决了许多问题,其中不仅包括具体的经济问题,如金融服务业投资,还包括了其他一些可以让东道国的法规制度获得更多发展空间的问题。
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用特定的语言解释了对健康、安全和环境的保护,以及对国际认可的劳工权利的改善,它旨在明确,在追求投资协定所规定的投资保护和投资自由化目标时,不能以牺牲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标为代价。
第四,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在投资者与东道国的争端解决程序上有了较大创新。
例如,争端仲裁过程的透明度有了显著提高,而且这种改善是可以预见的,其中包括:公开听证,出版有关法律文件,以及普通民众代表向仲裁法庭提供临时法律意见的可能性。
此外,新协定中还包含了其他解决投资者与国家的争端的具体条款,目的是在争端解决过程的不同阶段以更加合法、规范和有序的原则进行。
二、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近期发展中国自1982年与瑞典政府签订了第一个双边投资协定后,至今已签订了100多个双边投资协定,其中绝大部分是在1982—1998年间签订的。
此后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停止了下来,2003年后,中国开始商谈或重新修订某些先前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2004年至2005年底两年期间又与几个国家商签了8个双边投资协定。
与1998年前的双边投资协定相比,2004年后的新一代协定有了许多新的变化。
例如,中国与芬兰政府间1984年签订了投资协定,20年后,两国政府经过重新谈判于2004年11月签订了新的协定。
将这两个新旧协定对照起来看,就可以发现中国近期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新发展。
(一)投资待遇在投资待遇方面,中芬旧协定的规定是,对投资给予“公平的待遇”,对投资或收益给予最惠国待遇,没有关于国民待遇的规定。
而两国间的新协定第3条在此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化。
首先,中芬新协定规定,缔约一方的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的领土内的投资应始终享受公平与平等的待遇。
这样,其措辞与中国签订的其他的投资协定(与法国、荷兰、奥地利、新加坡等国)的表述基本一致。
其次,在国民待遇方面,在中国1998年以前的双边投资协定中,除中日、中韩协定中规定有国民待遇外,其他协定都没有国民待遇的规定。
中芬新协定则明确规定了国民待遇:“对已作出投资的运营、管理、维持、使用、享有、扩张、出售或处分方面,缔约一方给予缔约另一方投资者的投资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本国投资者的投资的待遇。
”当然,这里所规定的仅是外资进入后的国民待遇,而不包括在准入阶段的国民待遇。
第三,在最惠国待遇方面,旧协定仅简单的规定对“投资或收益”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而新协定则规定“就设立、征收、运营、管理、维持、使用、享有、扩张、出售或投资的其他处置方面,缔约一方给予缔约另一方投资者的投资的待遇应不低于其给予任何第三国投资者的投资的待遇”。
其变化在于,一是范围扩大了,即在投资设立阶段也适用最惠国待遇;二是更加明确具体了。
而且,该条还规定,在涉及当地含量或出口实际要求方面,不得实行不合理或歧视性的措施。
对于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可由投资者选择,适用更优惠的待遇。
即投资者认为哪种待遇更优惠就适用哪种待遇。
此外,该条也规定了紧急情况下的例外。
即在战争、武装冲突或其他在国际关系紧急情况下,缔约方为保护本国基本安全利益,可采取必要行动。
只要所采取的上述措施的适用不构成一种武断或不公正的歧视措施,或一种变相的投资限制,则本协定不得解释为阻止缔约方为维持公共秩序所采取的任何必要措施。
(二)征收与补偿中芬新协定在征收的条件方面没有什么变化,但在补偿方面规定更为明确了。
依协定规定,若缔约方采取征收、国有化或其他类似措施,须符合以下条件:(1)为了公共利益;(2)依照国内法律程序; (3)非歧视性的;(4)给予补偿。
至于补偿数额,旧协定规定是“应相当于征收前一刻的投资的价值,并包括直至支付之日的利息”。
新的协定则规定,补偿“应等于采取征收或即将采取的征收为公众所知的前一刻被征收投资的公平市场价值,以在先者为准。
该价值的确定应根据普遍承认的估价原则。
”对照起来看,旧协定只是规定对投资的价值予以补偿,但投资的价值如何确定?是帐面价值还是市场价值?解释和适用起来就难免发生分歧。
新的协定明确规定按投资的公平市场价值予以补偿,并应根据普遍承认的估价原则来确定投资的公平市价。
显然,补偿的标准和估价方法的确定,有助于消除解释和适用方面的分歧,具有较强的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
(三)投资者与缔约国间争议解决投资者与缔约国之间的争议解决问题,是中国新一代双边投资协定中变化最大的一个内容。
中芬旧协定没有关于投资者与缔约一方争议解决的规定,其议定书第2条仅对投资者与缔约国间因征收补偿数额发生的争议规定了解决办法,允许提交国际仲裁。
此后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就这个问题的规定虽说逐步有所变化和发展,但直到1998年对提交国际仲裁解决仍限制较严。
2004年后新一代的双边投资协定明确地规定了投资者与缔约国间的争端解决机制,对此问题的规定可以说也放得较开了。
这主要表现在:1.可提交国际仲裁的事项的扩大。
中国1998年前与外国签订的投资协定关于提交ICSID 的仲裁的事项很窄。
根据有关协定的规定,可提交国际仲裁的争端有三类:(1)就征收补偿的数额发生的争端;(2)双方同意提交仲裁的其他事项的争端;(3)除中国声明保留不提交.ICSID 的争端以外的争端。
中国与芬兰新的投资协定大大突破了原来的限制。
根据其第9条的规定,缔约国一方与投资者“因投资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在3个月内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就可以提交当地法院或国际仲裁解决,除非争议当事双方另有其他一致同意。
这里的国际仲裁,包括依据1965年3月18日在华盛顿签署的《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设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仲裁,或者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设立的专设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