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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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有哪些

Only those who respect themselves are more courageous to shrink themselve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有哪些导读:行政处罚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救济原则。

5、行政处罚不能取代其他法律责任的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指设定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尤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或者适用原则。

这些原则一般规定在《行政处罚法》的总则中,或者贯穿法律的全文。

1、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2、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处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即公正的原则。

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实施依据等及行政处罚政的有关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有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当向当事人公开。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

4、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救济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篇一: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对行政执法起着指导性作用的核心准则。

它反映了行政执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根本宗旨,适用于行政执法的一切领域。

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主体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依据合法: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行使程序合法:行政程序必须合法依法成立,享有外部管理职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授权必须在其行政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能够承担行政执法带来的相应责任行政执法活动的内容必须有法律依据。

就某一方面的执法活动而言,已有法律的,应当有相应法律的具体条文作依据。

我国法律基本沿袭大陆法系的传统,以成文法为主要表示,判例在我国不能成为法律渊源,所以法无明文规定,是不能进行处罚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世界五大法系:中华法系(唐朝法律制度)、印度法系(古代印度)、伊斯兰法系(政教合一,最高领导人是宗教领袖,伊朗)、大陆法系(法、德,成文法)、海洋法系(英、美,不成文法/判例法)这里所说的程序是指行政执法行为方式和步骤所构成的行政执法过程。

由于行政执法行为有不同种类,因而也就有不同的程序。

比如说,行政处罚有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执行有行政强制执行程序,行政许可有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实施某种执法行为时,要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

从目前情况来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较为普遍,总以为,既然有违法事实,有法定依据,我进行处罚,也开了处罚单,就是对的,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因为程序违法也会导致执法行为的违法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案例:2005年2月28日某城管执法局以申请人占道经营为由,暂扣了申请人路旁准备出售的自行车,未出具证据保存通知书,至2005年3月7日前一直未作出处理决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03.12•【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的说明——1996年3月1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曹志各位代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的说明。

制定行政处罚法,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于规范行政机关有效地依法行政,改进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手段之一。

各级政府为了有效地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保障法律的贯彻执行,需要有行政处罚手段。

但是,由于对行政处罚的一些基本原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处罚的随意性,特别是有些地方和部门随意罚款,或一事几次罚、几个部门罚等,人民群众很有意见。

造成乱处罚、乱罚款的主要原因是:一、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不明确,有些行政机关随意设定行政处罚;二、执罚主体混乱,不少没有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程序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随意性较大,致使一些行政处罚不当。

为了从法律制度上规范政府的行政处罚行为,制止乱处罚、乱罚款现象,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处罚法。

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政府和各方面的专家对行政处罚法草案的几个重要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修改。

1995年10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行政处罚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各地方、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补充、修改,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决定提请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行政处罚的种类可分为哪几种

行政处罚的种类可分为哪几种

⾏政处罚的种类可分为哪⼏种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关于⾏政处罚的种类可分为哪⼏种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政处罚的种类可分为哪⼏种1、⾏政处罚的种类如下:(⼀)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政拘留;(六)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第⼋条⾏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政拘留;(七)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处罚。

⼆、⾏政处罚有哪些原则1、法定原则。

包含三个⽅⾯的基本要求:⼀是法⽆明⽂规定不处罚,即实施⾏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不能⾏政处罚;⼆是⾏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政处罚;三是⾏政机关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实施⾏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政处罚即⽆效。

2、公正、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政机关正确⾏使⾏政处罚中的⾃由裁决权,保证⾏政处罚的合理性;公开原则要求设定和实施⾏政处罚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向⾏政相对⼈和社会公开、开放、以接受社会的民主监督,对违法⾏为给予⾏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救济即⽆处罚原则。

⾏政机关给予⾏为⼈⾏政处罚,必须为其提供救济途径,否则,就不应对其实施处罚。

例如受到⾏政处罚的⼈有权要求举⾏听证、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请求⾏政赔偿等,就属于救济途径。

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释义-推荐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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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释义2005年8月整理行政处罚法第1章第1节标题:立法目的法条内容: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我国行政处罚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的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有以下几个特征:1.决定并实施处罚的机关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受委托的机关或组织);2.行政处罚只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3.行政处罚的承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4.行政处罚是一种严厉的行政行为,可以直接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对行政处罚要规定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二、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是制定本法的“两保障”之一。

制定行政处罚法以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简单说就是既保障,又监督。

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行政处罚法在于使违法行为人承担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刑事责任,我们已经制定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20多个补充规定;关于民事责任,制定了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对于行政责任,我们已有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对完善我国行政法律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四、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两保障”的另一项保障。

本法严格规定行政处罚的创设权和行使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从法律制度上防范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以避免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用手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

行政处罚法第1章第2节标题:设定和实施的法定原则法条内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的法定原则的规定。

一、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是国家立法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采取严格慎重的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处罚。

【收藏】执法人员必备!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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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执法人员必备!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提醒小编注:为便于各位读者交流,小编创建了“综合执法之家交流群”,一群已满,应广大同仁要求,现开通二群,此群主要讨论交流各种涉及综合执法的相关法律问题,满满的都是干货,感兴趣的同行可以加微信:ws668230,申请时请告知单位加姓名,感谢大家对城管执法之家公众号感谢大家对综合(城管)执法工作的无限热忱!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立法目的及其制定的依据】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对象】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法定定义:对违反行政管理的对象,予以其增加义务(比如恢复合法状态)和减损权益(限制从业)的惩戒行为,是一种惩罚行为的行政活动】第三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适用范围】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和可以的区别在于后者有要考虑裁量的因素,有选择余地】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涉及到的相关实体法实施】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处罚程序依照本法规定或者相关部门规定,比如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其为特别规定】实施。

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适用原则,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具体要求就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处罚法对公正原则的一个具体规定是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即“过罚相当”的原则。

过罚相当的原则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能对一个较轻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处罚;同样,也不能对一个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给予较轻的处罚,公开:是指作出行政处罚的规定要公开,就是说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凡是要公民遵守的,就要事先公布,让人民了解,这是一条原则。

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法律种类? 【行政类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法律种类? 【行政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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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行政规章我们说在正常情况下,上列除宪法外的四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完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而言的。

并不是说任何行政处罚只要依据了上述名称的法律、法规,就是符合“法定依据”了。

众所周知,行政处罚是针对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主要作用在于警示作用和惩罚作用。

行政处罚的方式包括罚款和拘役等。

行政处罚的规定也有相应的法律支撑和来源。

那么行政处罚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以下的种类:1、宪法。

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

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如果违背了宪法,就失去了其法定依据的作用。

但一般来说,宪法只是规定一般原则,在适用时一般不直接引用。

2、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各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普通法律和各种行政管理的法律,在这些行政管理的法律中对各种违反行政管理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3、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

4、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5、行政规章。

由国务院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政府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制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国务院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法制定。

我们说在正常情况下,上列除宪法外的四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是在这些法律、法规完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而言的。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政处罚是指⾏政机关或其他⾏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给予⾏政制裁的具体⾏政⾏为。

⾏政主体要做到让权⼒在阳光下运⾏,就不许牢牢的掌握⾏政处罚的原则。

但或许还有很多⼈不了解⾏政处罚的原则,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些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在实施⾏政处罚时,⾏政主体应该坚持以下原则:⼀、依法处罚原则没有法律明⽂依据的不得处罚,不经过法定程序的不得处罚。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

处罚公平原则要求⾏政主体在⾏政处罚中必须依法裁判,公平地处罚违法⾏为⼈。

既不能同等情况给予不同处罚,也不能不同情况给予相同处罚。

适应违法⾏为原则实施的⾏政处罚,必须与受罚⼈的违法⾏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为相适应。

三、⼀事不得重罚原则相对⼈已受过处罚的⾏为不得再⾏处罚,相对⼈已受⼀个机关处罚,不得再受另⼀个机关的处罚。

在⼏个机关同时享有对同⼀⾏为的处罚权时,由最先受理该案的处罚机关负责处罚。

四、结合教育原则⾏政处罚是法律制裁的⼀种形式,但⼜不仅仅是⼀种制裁,它兼有惩戒与教育的双重功能。

处罚不是⽬的,⽽是⼿段,通过处罚达到教育的⽬的。

⾏政机关在⾏政处罚的适⽤中应当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五、民事刑事责任适⽤原则民事刑事适⽤原则是指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

⾏政相对⽅因违法受到⾏政处罚,其违法⾏为对他⼈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以已给予⾏政处罚⽽免于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因为⾏政制裁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的性质及对象等是不同的。

六、申诉和赔偿原则相对⽅对⾏政主体给予的⾏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

相对⽅因违法⾏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执法人员应知应会题库(2018.4.2)

执法人员应知应会题库(2018.4.2)

执法人员应知应会题库路政部分1、行政处罚应遵循什么原则?答:公正、公开原则2、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什么为依据?与什么相适应?答:必须依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3、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因行政处罚不服的,享有哪些权利?答: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4、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依法承担什么责任?答:民事责任。

5、行政处罚有哪几种?答:有七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6、行政处罚权的委托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1)委托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委托;(2)受委托组织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3)受委托的组织不能转委托;(4)委托机关对被委托组织的执法行为必须实施监督;7、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几次以上的什么样的行政处罚?答: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

8、有违法行为的人在接受行政处罚时,法律在年龄上有何规定?答:不满14周岁的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9、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违法行为两年内未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性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0、法律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什么程序?其内容是什么?答:告知程序,其内容是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还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11、哪些情形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它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论述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论述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众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系列原则。

以下是对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的论述。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

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设定处罚的对象、处罚的方式和程度,且必须经过合法程序。

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决策的规定,不能随意行使权力,以免滥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二、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行政处罚必须公正、公平、公开。

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偏袒一方、歧视一方,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裁量,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

三、适当性原则适当性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行政处罚应当适当、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综合考虑相关因素,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确保处罚的力度和效果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四、效率性原则效率性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行政处罚应当高效、迅速、及时。

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应当尽量减少时间和成本的浪费,合理安排处罚程序,确保处罚的效果能够迅速、及时地实现。

五、教育性原则教育性原则是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教育和警示作用。

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应当注重引导和教育,告诉违法行为人其行为的错误和后果,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遵守法律法规。

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涵盖了合法性、公正性、适当性、效率性和教育性等方面。

这些原则的遵守和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和有效的落实。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

《行政处罚法》培训考试大纲第一章总则本章要点:《行政处罚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颁布时间、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一、立法背景和意义。

二、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1条)三、《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

(第2条)四、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的法律制裁,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治违法。

五、《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处罚始终,体现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对行政处罚的设定与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原则。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行政处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原则:(第3、4、5、6条)(一)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四)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第7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因违法而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本章要点: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8条)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采取的具体惩戒制裁的手段。

《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的种类确定为七类,这些种类,按其性质从理论上可以归为四大类。

(一)申诫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两类。

(二)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类。

(三)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类。

行政处罚法 条文解读与释义

行政处罚法 条文解读与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条文解读第一章总则1.[1-1]立法目的2.[1-2]设定和实施的法定原则3.[1-3]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4.[1-4]行政处罚原则5.[1-5]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6.[1-6]受到行政处罚者的权利7.[1-7]违法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8.[2-8]行政处罚的种类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9.[2-9]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0.[2-10]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11.[2-11]地方性法规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2.[2-12]国务院各部、委的规章设定行政处罚权13.[2-13]地方政府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14.[2-14]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处罚的禁止性规定15.[3-15]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要求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6.[3-16]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17.[3-17]授权实施行政处罚18.[3-18]委托实施行政处罚19.[3-19]受委托组织的资格条件第四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20.[4-20]地域管辖21.[4-21]指定管辖22.[4-22]移送管辖23.[4-23]行政处罚补救功能24.[4-24]一事不再罚原则25.[4-25]责任年龄26.[4-26]责任能力27.[4-27]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28.[4-28]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29.[4-29]追责实效30.[5-30]查明事实31.[5-31]告知程序32.[5-32]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一节简易程序33.[5-33]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5-34]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手续35.[5-35]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二节一般程序36.[5-36]调查程序37.[5-37]调查程序中的执法手段及相关人员的义务38.[5-38]审查程序39.[5-39]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法定内容40.[5-40]当场交付或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1.[5-41]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第三节听证程序42.[5-42]听证程序43.[5-43]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的决定44.[6-44]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45.[6-45]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处罚是否停止执行46.[6-46]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47.[6-47]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48.[6-48]因当事人要求而当场收缴罚款49.[6-49]当场收缴罚款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收据50.[6-50]执法人员...51.[6-51]行政机关采取的执行措施52.[6-52]当事人暂缓或分期履行53.[6-53]行政机关罚款...54.[6-54]监督制度第七章法律责任55.[7-55]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56.[7-56]行政处罚不使用或使用非法罚款...57.[7-57]行政机关违法自行收缴罚款...58.[7-58]非法处理罚款...59.[7-59]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物行为60.[7-60]违法实施检查措施...61.[7-61]违法谋取本单位私利...62.[7-62]行政机关玩忽职守第八章附则63.[8-63]制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64.[8-64]本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政处罚法讲义

行政处罚法讲义

公正原则
• 1.从法定的目的出发实施处罚,如,不能为了打击报 复他人而实施处罚;
• 2.过罚相当,即行政处罚措施应当与违法行为的程度 相适应,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考察违法行为人的主 观恶性、情节、后果和认错态度等因素,重的违法 应当重罚,轻的违法应当轻罚;
• 3.平等对待相对人,不因相对人的社会地位、财产多 少、政治面貌、性别、民族等无关因素而区别对 待;
• 2 .对同一人的多次违法行为处以多次罚 款; • 3 .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在司法机关追
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行政机关可以适用 适当的行政处罚。
(五)保护受处罚人合法权益 原则
• 《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给以的行政处 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 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 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 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 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自觉守法。”
(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 《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 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以两 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其具体要求是: 1 .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个法律时,行政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省、自治 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第11条的规 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四)部门规章的处罚设定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 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什么是行政罚款

什么是行政罚款

什么是行政罚款行政罚款是指政府或相关行政机构在执行行政执法活动时,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进行的经济处罚措施。

行政罚款作为行政执法的一种主要手段,旨在约束和惩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利益。

一、行政罚款的基本原则行政罚款的实施符合法制原则,需要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 合法正当原则:行政罚款必须依据行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要求。

2. 公平正义原则:行政罚款应当公平公正,对违法行为应当实施相应的罚款,不得偏袒或歧视特定个人或组织。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公正评判,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3. 充分听证原则:行政罚款的实施应当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对于可能涉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确保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4. 限制与公正原则:行政罚款的确定应当遵循限制性原则,即不得超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最高限额。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时应当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确定罚款数额,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二、行政罚款的适用范围行政罚款广泛适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涉及行政法规的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机构可以依法对违法者实施行政罚款,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2.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在环境保护领域,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相关环保部门可以采取行政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以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3. 市场监管和经济管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对于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垄断行为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实施行政罚款,以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4. 食品药品安全: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行政罚款等手段进行处罚,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5. 建设和规划管理:对于违法建设、未经许可擅自改建等行为,相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实施行政罚款,以维护城市规划和建设秩序。

2020电大【行政处罚法】自学考试复习必考重点(完整打印版)

2020电大【行政处罚法】自学考试复习必考重点(完整打印版)

电大【行政处罚法】考试小抄一、选择题1.《行政处罚法》的制定根据是宪法。

2.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立法模式是“双轨并行”式。

3.行政处罚与刑罚责任承受的主体相同的说法不正确。

4.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理。

5. 世界上最早制定行政处罚法法典的国家是奥地利。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7.行政处罚就性质而言属于一种法律制裁,带有明显的惩罚性质。

8.在使用范围、适用对象上有严格限制的行政处罚是人身罚。

9. 如果同一案件既是行政违法案件又是刑事犯罪案件,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在适用程序上的关系一般应当遵循刑事优先原则。

10.某市交警大队以李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李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

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11.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4.吊销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

15.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内容。

16. 某海关认为某有走私嫌疑,对某限制人身自由24小时。

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17. 扣押、开除公职、拘役不属于行政处罚。

18.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律规定。

19.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如果认为行政处罚违法,不能不执行处罚的决定。

20.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有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21. 已经执行的行政拘留可以折抵刑期。

22.《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程序法的程序公正原则。

23.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2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论我国行政处罚法(doc 17页)

论我国行政处罚法(doc 17页)

本文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和处罚法实施一年多来的实践,具体论述了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一是统一、分层次地设定了行政处罚权;二是规范了行政处罚主体;三是在程序的设计上注重处罚权力和救济权利的平衡和协调。

在论述行政处罚的制度时,注意将行政处罚的立法规定与处罚实践中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探讨,为完善我国现行的行政处罚制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和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在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它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步骤,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本文根据《处罚法》的立法规定以及实施一年多来的实践,具体论述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特点。

一、统一、分层次地设定了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的设定意义重大,它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应当实行法定原则,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应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才受处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受处罚,即法无明文不得罚。

第二,行政处罚的设定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第三,行政处罚的实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要真正实行法定原则,首先必须明确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行政处罚的种类较多,要确立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首先必须明确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的性质,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种类:一是人身处罚,如行政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二是财产罚,如罚款、没收非法财产等的行政处罚。

三是行为罚,如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

四是申诫罚,如警告等行政处罚。

为此,《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6个基本的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

同时还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在行政处罚立法中,除规定6个基本的处罚种类之外,还规定了其他的行政处罚,其目的主要有二:一是为今后增设新的处罚种类提供法律依据,上述的6个处罚种类只是处罚的基本种类,随着社会的发展,如果需要增设新的处罚种类则可依据该弹性条款的规定。

行政案件办案程序中的当场处罚程序

行政案件办案程序中的当场处罚程序

行政案件办案程序中的当场处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明确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我们生在法制社会,应该对法治社会的概念有所掌握,并且对行政案件办案程序中的当场处罚也应该有所了解,对于它的掌握在某些方面会为你带来方便,《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当场处罚一定的职权,让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

下面,由就▲行政案件办案程序中的当场处罚的相关问题为您详细解说。

▲一、当场处罚程序基本规则当场处罚程序,也称简易程序,是指公安机关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决定,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活动。

当场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职权,当场处罚程序是较普通程序而言简便易行的程序。

《程序规定》第六章为此作了专门规定。

▲(一)当场处罚程序实施的主要法律依据当场处罚程序实施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明确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3、《程序规定》第30条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

综合以上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明确,针对的案情清楚,处罚种类适当,处罚执行方式简便易行,为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科学依据。

行政处罚中应注意的几个要素

行政处罚中应注意的几个要素


法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程序的构成,必须 具备五个基本条件:主体、步骤、顺序 、方式、时限。

1、主体合法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组织 。 (1)、行政处罚权必须是法律、法规有明确 规定的。 (2)、行政处罚权的委托必须依照《行政处 罚法的规定。(被委托单位依法成立、有取得 执法资格的人员、有技术鉴定能力、不允许委 托个人,不允许委托人再委托)

步骤。程序作为一个过程,是一个步骤一步骤 完成的,程序犹如一条锁链,步骤犹如各个环 节,环环相扣,不可脱节。行政处罚法规定, 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包 含听证程序)。 一般程序:检查、取证、立案、调查、审理、 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顺序。顺序虽然由若干个步骤组成,但 步骤与步骤之间前后排列有序,不可颠 倒。如先表明身份,后实施监督;先取 证,后决定;先决定,后执行等等。 主要体现在取得证据的时间上。
五、考核要求
单位行政执法考核:复议无撤销,诉讼 无败诉。 执法者个人考核:成功只是历史,失败 才是永久。 例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 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三十一条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暂扣或者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 ; (四)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 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所列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可视情节单独或者合 并使用。
三、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 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标准
摘要:
一、行政处罚的定义和作用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和程序
四、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
五、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救济
正文:
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和决定的行为人进行的处罚。

它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的设定应当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法定程序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权利保障原则等。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包括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立案、调查、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决定、送达等程序。

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权利保障原则等。

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这些原则,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救济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行政诉讼。

内部监督是指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外部监督是指权力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公民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

行政诉讼是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或者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活动。

总之,行政处罚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处罚的实施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原则,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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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
几种?
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种类:宪法.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行政法律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由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依据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可能会被罚款或者停业整顿。

派出所、工商局及卫生局实施行政处罚,需要根据有关的法律条款执行,也就是说当市场主体违反了相关法律,才会受到惩罚。

那么,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几种?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几种?
1、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
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法律效力仅次宪法。

法律可以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基本
法律之外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就是法律。

中国许多现行法律都对行政处罚作了规定,成为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2、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
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由于行政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行政法规涉及到各个方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等。

大多数行政法规成为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最广泛的法律依据。

3、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根据该地区的具体情况和
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地方性法规都对行政处罚作了具体规定。

因此,地方性法规也是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是仅次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手段,工商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及一些地方性规章制度等。

在法律方面,最主要的应该是行政处罚法,里面对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条件及处罚类别和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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