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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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知识点汇总!证券从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必背数字知识点

精华知识点汇总!证券从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必背数字知识点

精华知识点汇总!证券从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必背数字知识点一、从业资格1.申请执业证书的数字条件: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2.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

3.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的相关数字规定:①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3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②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在发生10日内向协会报告。

③从业人员收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10日内向协会报告。

4.违反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①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在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②机构办理执业证书申请中,弄虚作假、故意刁难或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协会责改;拒不改的,由协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③被吊销或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5.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具备下列数字条件:①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②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

③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④最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具备的数字条件:(全为3)①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

②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

③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得行政处罚。

7.保荐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份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年度执业报告。

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1.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股人:①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202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考点总结

202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考点总结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时间考点总结自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后,证券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整体来看,改革后,证券一般从业资格考试的难度有所降低,大多为理论知识点的考查。

但也正因为是理论知识点的考查,可以说教材上的每句话可能都会成为考试的一个出题点,因此考生需要记忆背诵的内容太多,特别是涉及到一些数字、时间、重大事件等的考查,由于内容太多,实在让考生头疼!今天,帮考网思考生所忧,解考生所难,针对证券一般从业考试中涉及到的数字、时间等内容进行集中汇总,同时,在此基础上,对于新《证券法》中涉及到这块的内容也同步更新,为考生朋友们备考节约时间,同学们平时可以在备考过程中与教材同步学习,也可以考前单独拿出来记忆巩固,加强记忆!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本章一直是考试的重点,分值占比一般在50%左右,并且涉及到的数字考点较多,比如各种法规法条规定、罚款等,并且考点上相似性非常强,如常见的3年、30日等都是比较常出现的数字,记忆的时候需要着重区别。

这里说明一下,新《证券法》的修订对第一章影响较大,特别是第四节证券法相关的内容,在总结的时候我们以最新修订的内容为准。

同时,涉及到具体罚款金额相关的内容,由于历次考试对这块考查较少,我们不做过多总结,剩下的章节同理。

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本章主要是对证券经营机构相关内容的介绍,考点中涉及到的数字主要集中在一定既定法条的规定,如内部控制、合规管理等。

同样,如果考点中涉及到《证券法》相关内容,以最新修订的为准。

第三章证券公司业务规范本章主要是对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介绍,内容较多,涉及到的数字考点也较多,并且在实际考试中,针对这块的考查涉及不少,同学们应重视本章的学习。

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本章主要是对证券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介绍及法律责任,其中涉及《刑法》和《证券法》的相关内容,虽然涉及的数字类考点较多,但是在实际考试中整体章节所占分值非常少(5分左右),所以这里我们对于本章所涉数字考点不作单独归纳总结。

(完整版)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完整版)证券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

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类考点汇总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类考点汇总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数字类考点汇总在证券市场当中,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在考试当中也是非常关键的考点。

本文将汇总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中的数字类考点,方便大家进行复习和备考。

1.注册资本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依法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由公司投资人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额以货币形式认缴的注册资本而设立。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全部到位,并由公司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依法缴纳。

普通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人民币五百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2.股份公开发行规模《公司法》规定:普通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票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但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的股票发行可以超过这个限制。

3.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规定保险机构单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

其他机构投资者单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五。

单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代表人,不得利用股份持有量或者表决权支配公司或者妨碍公司健康发展。

4.股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上午 0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其中以午间 14:57:30 - 15:00:00 为集合竞价时间。

交易量限制:股票涨跌幅达到7%时触发熔断机制,停牌等原因的一天最高涨幅不超过20%。

交易价格:股票按市场供需决定价格,但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涨跌停限制价。

5.信息披露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年的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每年的 8 月 31 日前披露半年度报告。

此外,上市公司需要在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产重大变动、公司经营情况等。

6.违规处理规定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操纵股价、虚构交易,不得通过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非法利益等。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将受到有关法规的处罚。

2023-2024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全面整理

2023-2024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全面整理

2023-2024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全面整理1、以下关于监管部门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监管措施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责令停止,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罚款B.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C.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执业的,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作出暂停或者撤销其业务资格的处罚D.与报刊、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未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的,由证监会派出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正确答案:C2、(2018年真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发行证券的信息依法公开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B.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C.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发行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正确答案:D3、按照《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在销售中不得存在的情况是()。

B.②④C.①②③D.①②③④正确答案:D4、证券公司在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时,由()自行行使其所持有证券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A.登记结算机构B.资产托管机构C.证券公司D.客户正确答案:D5、财务顾问代表委托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 )工作。

A.①②④B.①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正确答案:B6、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 )等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2023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2023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一、惩罚方面5%~15%①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资料等获得企业登记旳, 对该企业, 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旳5%~15%旳罚款;②企业旳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 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资产旳, 5%~15%旳罚款;③企业旳发起人、股东在企业成立后, 抽逃其出资旳, 5%~15%旳罚款。

3~30万①提交旳会计汇报材料中虚假记录或隐瞒重要事实, 对直接负责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3~30万旳罚款;5~50万①提供虚假资料或采用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旳企业, 处以5~50万旳罚款;②违反企业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旳,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处5~50万旳罚款;③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固有资产分开, 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旳, 处理5~50万元旳罚款(直接负责人是3~30万罚款);5~20万①外国企业私自在中国境内设置分支机构旳, 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关闭, 并处以5~20万罚款;二、数字信息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旳证券票面总值超过5000万旳, 必须采用承销团;2.封闭式基金一般有固定旳封闭期, 一般为23年或23年, 开放式基金无发行规模限制3.基金财产旳独立性决定既非基金份额持有人旳债务旳担保, 也非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旳债务旳担保。

4.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企业股票发行旳情形, 有一种是: 企业近来3年持续亏损, 在其后一种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5、证券记忆所终止上市企业债券发行旳情形, 有一种是: 企业近来两年持续亏损。

6.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企业旳, 到达协议后, 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汇报, 予以公告;7、协议收购, 收购上市企业旳股份到达30%时, 继续收购旳, 应到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8、基金管理人旳义务: 保留基金旳会计账册、记录23年以上;9、基金管理企业旳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必须是实缴资本。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下)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下)导读:本文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下),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导读】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快速记忆,助考生一臂之力。

更多证券考试相关信息,请访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七、执业行为 1.协会以外主体做出的、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诚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奖励信息等其他信息,会员应自收到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从业人员奖励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信息系统申报。

2.会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作出的处罚处分信息,会员应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3.经规定途径采集的信息所对应的决定或行为经法定程序撤销、变更的,会员应自收到撤销、变更决定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诚信管理系统申报。

4.奖励信息、处罚处分信息效力期限为3年,但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的信息,效力期限为5年。

5.查询诚信信息符合规定条件、材料齐备的,协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诚信报告,查询记录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3年~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5年~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8.对提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申请文件的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自撤销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保荐机构推荐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

9.财务顾问应当提交有关财务顾问主办人的下列数字证明文件:①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发行保荐、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3年以上经验,且至少为3个证券发行承销或保荐、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字人员的相关证明。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上):证券经纪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上):证券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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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精心为您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上)”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上):证券经纪
1.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2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

2.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的10%
3.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4.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5.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6.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任一次,强制离任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前接受审计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的,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

8.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9.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变更,审核通过后,中国结算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新的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下):证券投资与档案保管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下):证券投资与档案保管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下):证券投资与档案保管各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精心为您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下)”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下):证券投资与档案保管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必背数字篇:证券投资咨询1.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数字条件:(1)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将其向投资人或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

3.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相关协议终止之日其不得少于5年。

4.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证券、期货研讨会、演讲会、股市及期市沙龙等咨询活动,主办人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证监会提出书面申请。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背数字篇:档案保管年限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将其向投资人或社会公众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自提供之日起保存2年。

2.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3.承销商应当保留推介、定价、配售等承销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至少3年备查。

4.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5.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6.查询记录(诚信信息)自该记录生成之日起保存5年。

7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相关协议终止之日其不得少于5年。

证券从业基础+法律数字要点

证券从业基础+法律数字要点

证券从业基础+法律有关数字的要点内容⏹证券公司净资本或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个工作日内制订并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债券评级的程序中,初步评级阶段的时间大约为4天。

⏹除权除息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1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参照国际通行规则,规定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自交易结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为10年或15年,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经监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次级债不低于5年⏹在资信等级有限期内(企业评级一般为2年,债券评级按债券期限),评估公司要负责对其资信状况跟踪监测,评估客户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申请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要求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直投基金资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筹集,筹集对象限于机构投资者且不得超过50人,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或者变相公开方式筹集资金。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限额证券投资咨询、经纪、财务顾问(帮别人干活,5000w就够了!):5000w ;自营:1亿,资管:净资本2亿,限定3亿,非限定5亿。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在证券公司住所地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住所地所在的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且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以上(含C类),或者最近3年分类评价类别均在B类以上(含B类),且有1年为A类。

⏹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其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w-10w 的罚款⏹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单只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证券法规》数字类知识点汇总

《证券法规》数字类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2/3问题1.上市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半数问题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对于被担保人股东或者受被担保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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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数字总结一、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

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经过,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它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它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能够自股东会议决议经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1.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

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1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

13.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经过。

14.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1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能够不再提取。

16.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公司合并,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经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经过。

18.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19.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50万罚款。

20.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负责人员处以3万~30万罚款。

二、证券法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1)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2)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能够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可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4)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来销售。

5.主承销人的数字条件:(1)主要负责人中2/3的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验,或者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2)证券专业操作人员中有70%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

(3)从业人员以往3年未受处分;承销机构及主要负责人前3年无严重劣迹。

6.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90天),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为发行失败。

发行人加息返钱。

7.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后,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监机构”)的备案。

8.股票上市的数字条件:(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9.股票上市的申请,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

10.申请股票上市报送文件的数字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或成立以来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11.债券上市的数字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12.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1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内容(略)的中期报告。

14.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以下内容(略)的年度报告。

15.含数字的重大事件:(1)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大。

16.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监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17.经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经过协议、其它安排与她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监机构、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18.投资者持有或者经过协议、其它安排与她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内和做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19.收购要约:经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0.收购人在依照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21.收购要约的期限:30日≤期限≤60日22.终止上市交易: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23.应当收购: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24.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25.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对直接…全部都是3~30万)(1)未经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的,责停,退换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非法募金1%~5%;对直接负责的…处3万~30万。

(2)以欺骗手段发行,尚未发行的处30万~60万;已经发行的,处所募资1%~5%;对直接…处3万~30万。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3)承销或代理买卖未经核准的,责停,处违法所得1倍~5倍罚;没有或者违法得不足30万的,处以30~60万。

对直接…撤任职或从业资格,处3~30万罚。

(4)进行虚假或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其它推介活动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的,责该,处30~60万;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对直接…处3~30万。

(5)保荐人出具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保荐书,责改,处业务收入1倍~5倍罚;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从业资格;对直接…处3~30万。

(6)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报送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责改并处30~60万;对直接…处3~30万。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7)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改,对直接…处3~30万。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处30~60万罚。

对直接…处3~30万)26.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对直接…的处罚各不相同)(1)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的人,在重大信息公开前买卖证券或泄露信息的或建议她人买,处违法所得1倍~5倍;没得或不足3万的,处3~60万;单位从事的,对直接…处3~30万。

(2)操纵证券市场的,处违法所得1倍~5倍;没得或不足30万的,处30~300万;单位操纵的,对直接…处10~60万。

(3)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处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对直接…处3~30万。

(4)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监机构责改,处违法所得1倍~5倍罚;没得或不足3万的,处3~20万。

(5)在证券交易中做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改,处3~20万。

(6)法人以她人名义设立账户或利用她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改,处违法所得1倍~5倍;没得或不足3万的,处3~30万;对直接…处3~10万。

27.未按规定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的,处10~30万;对直接…处3~30万。

28.收购人或收购人的控股股东,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公司的合法权益的,责改,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0~60万;对直接…3~30万。

(注:情节严重才罚)29.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1)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所的,处违法所得1倍~5倍;没得或不足10万的,处10~50万;对直接…处3~30万。

(2)擅自设立证券公司或非法经营业务的,处违法所得1~5倍;没得或不足30万的,处30~60万;对直接…处3~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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