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资金使用,规避资金风险,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相关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流动性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流动性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职能部门。
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银行账户管理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各子公司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负责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审核审批集团各子公司资金计划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
(五)综合管理负责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第七条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二)建立内部资金流动性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流动性管理;(三)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四)办理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具体事宜。
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第九条根据实际需要,集团目前确定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合作银行。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资金管理行为,维护企业资产财产安全,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财务人员和与财务相关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
第三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保证资金流动的安全、顺畅、高效。
第四条资金管理工作应当从接收、保管、使用、监管等方面全方位考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分层管理,实行专人责任制,确保各环节顺畅,各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第六条单一账户原则。
集团内所有资金都应使用同一账户进行管理,便于集中监管和控制资金使用。
第七条固定存款原则。
集团内资金应尽量使用固定存款进行管理,稳步提高存款收益。
第八条资金监管原则。
集团资金应当实行专人监管制度,严格控制资金安全,规避风险。
第九条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原则。
所有资金使用费用必须经过审核并公示,便于各方面了解和监管。
第十条资金使用合理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合理、合法,不得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集团内所有资金的接收、保管、使用和监管等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依法、合规、规范地组织、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等要求开展各种资金活动,不得超越职权和权限。
第四章资金流动管理第十四条资金流动应当遵循资金流动合理、合规、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十五条资金到账后应当及时入账,确保财务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五章资金监管与风险控制第十七条资金监管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对账务、资金流动等进行监督、验收和审核,确保资金安全顺畅。
第十八条集团内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制度,避免犯罪行为,保证资金安全。
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规模扩大,集团资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良好的资金管理可以提高集团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风险和成本,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集团资金管理办法,以期为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资金管理目标及原则1. 资金管理目标集团资金管理的目标是保持良好的资金流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集团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目标包括:- 确保充足的流动性,满足业务资金需求;- 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2. 资金管理原则- 充分了解业务的资金需求,确保资金的及时准确供给;- 合理分配资金,注重长期规划与短期控制的结合;- 强化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内外部协调与沟通,提高资金管理的整体效能;三、资金管理流程1. 预测与规划集团资金管理的第一步是进行预测与规划。
这包括:- 分析集团各个业务单位的资金需求;- 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 制定资金规划,确定资金调配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2. 资金调度资金调度是实施资金管理的核心环节。
在资金调度过程中,需要做到:- 准确监控各个账户的资金状况,确保流动性;- 根据资金需求和收支情况,及时调配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优化资金结构,平衡支付能力和收入保值能力;- 建立灵活的调控机制,及时应对市场波动和突发事件。
3. 风险管理集团资金管理需要重视风险管理,包括:- 设立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防范的责任和措施;- 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资金使用和流转;- 建立合理的财务审核和审批机制,杜绝滥用资金的行为;- 建立紧密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四、资金管理的工具与手段1. 现金管理- 合理规划现金流,保持适度的流动性;- 建立现金流量表,实时监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制定现金池管理制度,集中调度和管理集团资金。
2. 融资管理- 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灵活运用融资工具,如信贷、债券等;- 管理债务风险,控制利息成本。
集团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集团资金管理暂行规定1. 引言为规范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的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集团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
2. 总则2.1 企业财务监督部门集团公司应设立企业财务监督部门。
企业财务监督部门应直接向集团总经理汇报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监事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2 资金管理原则(1)合法合规:资金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稳健经营:资金管理应遵循风险规避、收益与风险相匹配、安全性优先的原则,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
(3)科学管理:资金管理应在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下,实现最优化的资金利用和收益。
(4)分工负责:资金管理应实现分工负责,各部门之间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互配合。
2.3 资金管理体系集团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
2.4 资金管理信息系统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对公司全面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及时的记录和统计,并满足财务、监管和管理的需要。
3. 资金管理工作3.1 资金管理目标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目标是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实现资金增值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2 资金管理主体(1)资金管理主体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利益的原则,合理配置和使用公司的资金资源。
(2)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管理资金流动和使用,负责公司的收付款管理和银行结算业务,并对收付款事项进行全部登记和实时监控。
(3)公司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对资金使用进行规划、运营、监督和控制。
3.3 资金收支管理(1)资金汇划:集团公司将分账户资金汇集至主账户,并将满足使用条件的资金汇划至需要的分账户,以比较好的方式管理资金的使用和监督。
(2)收款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收款管理体系,确保收入及时入账,并及时确认收款。
2023修正版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一、背景及目的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发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合理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流转,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转,制定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集团公司提供一个统一的资金管理准则,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风险,确保资金的有效运作,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和竞争力。
二、资金管理原则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规性原则: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2. 科学性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和需求,科学规划资金使用和流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风险控制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采取合适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可控。
4. 透明度原则:建立透明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效能。
5. 效益优先原则: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导向,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追求最大化利润。
三、资金管理流程1. 资金筹集a. 定期进行资金需求预测和计划,明确筹集资金的时间和规模。
b. 根据筹资需求,制定相应的融资计划和方案。
2. 资金运作a. 建立资金池,统一管理资金调度和使用。
b. 合理安排资金的流动和调拨,确保各单位之间资金的有序流转。
c. 加强对资金运作流程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d. 精确统计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时编制资金管理报告和财务报表。
3. 资金投资a. 根据公司的资金可用性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资金投资策略。
b.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决策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安全和收益可控。
4. 资金监管a. 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和流程,加强对资金的监控和管理。
b. 定期对资金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 风险管理a.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风险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b.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降低资金管理风险。
集团企业资金运营管理办法
集团企业资金运营管理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企业资金的运营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资金规划1.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的资金规划,确保资金能够满足各项经营和投资需求。
2. 资金规划应根据经济环境变化和市场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3. 资金规划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降低资金运作风险。
三、资金筹措1. 制定合理的筹资计划,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筹资方式。
2. 优化资金结构,平衡长短期债务比例,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3.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获得更有利的融资条件。
4. 定期评估资金筹措成本和效果,并及时调整筹资计划。
四、资金运作1. 设立专门的资金运作部门,负责资金的运营和管理。
2. 采取有效的资金运作方式,包括现金管理、短期投资、优化存款结构等。
3. 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状况,合理选择投资标的和期限,达到资金安全、流动和增值的目标。
4. 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及时应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五、资金监控1. 建立日常资金监控机制,及时了解资金的流动状况。
2. 设定资金运营的预警指标,对重要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
3. 建立资金监控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资金运营情况。
4. 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运营的审计和监督,提高资金运营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六、资金利用1. 高效利用资金,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
2. 注重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预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回报率。
3. 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评估,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七、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经集团企业董事会审批后可进行修改和补充。
2. 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流动资金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流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流动资金的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款等。
第三条公司流动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流动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二)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四)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流动资金管理制度;(二)负责流动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审核各部门的流动资金申请,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四)定期进行流动资金分析,提出优化建议。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流动资金的使用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编制部门流动资金预算;(二)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资金支出;(三)合理使用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本部门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章流动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流动资金预算编制:(一)财务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预算,编制公司年度流动资金预算;(二)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流动资金预算,编制本部门年度流动资金预算;(三)年度流动资金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作为各部门流动资金使用依据。
第七条流动资金支出管理:(一)各部门需按照年度流动资金预算执行,严格控制资金支出;(二)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内部资金支出,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需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三)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资金支出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八条流动资金归集与支付:(一)公司财务部门设立流动资金专户,用于归集和支付公司流动资金;(二)各部门流动资金支出,需通过流动资金专户进行支付;(三)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各部门流动资金专户余额,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第九条应收账款管理:(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催收、核销等工作;(二)各部门需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回笼。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名称]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集团内资金管理,规范集团公司资金流动,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公司集团内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资金;2.负责审核集团内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准确无误;3.严格遵守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规定和制度,不得违反银行规定或以个人名义进行资金交易;4.及时报告资金出入情况,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汇报财务情况;5.负责定期审核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修改资金管理方法和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1. 集团公司内所有的资金交易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出纳部门授权,并符合公司集团内资金管理的规定和制度;2.集团公司内所有的资金交易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现金等正式渠道完成;3. 每个集团公司内单位应当建立资金管理核算系统,保证资金的准确管理和追查;4.集团公司内单位应当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
第四章资金安全保障1.资金安全必须保障集团公司的经济稳定和发展;2.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都必须进行备案;3.集团公司公司内所有现金交易都必须采用两人以上的办法来完成交易手续;4.公司内涉及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审查,并使用专人进行管理。
第五章资金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集团公司内部设有监督和评估员,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2.评估员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评估情况,并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第六章附件1.资金管理计划表2.财务报表3.单位内部资金交易记录汇总表4.公司内部涉及现金和贵重物品保管的规定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我国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同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制度,在企业内部资金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公司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财产权利等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了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容。
集团的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的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的流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单位和部门的流动资金管理行为。
第三条集团流动资金管理以预算管理为基础,以加强资金使用监督为重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风险控制为核心,建立合理的预算编制、资金使用流程和风险防范体系,确保流动资金的安全和稳健使用。
第二章流动资金管理预算第四条集团各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年度、季度、月度等不同时间段制定相应的流动资金预算,做到收支平衡,杜绝超支和滞留现象。
第五条流动资金预算编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实事求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做到实际需要并有合理依据。
第六条集团流动资金预算应当对收入和支出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基本运营资金、生产资金和发展资金充足。
第三章资金使用流程第七条集团内各单位和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流程,健全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和流程。
第八条资金使用流程包括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结算、归还等环节,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越级或者私自调拨使用。
第九条对于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财务部门的备案,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和合理合法。
第十条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资金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风险防范措施第十一条集团内各单位和部门应当加强对流动资金的风险管控,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第十二条集团应当对外部经济环境、金融市场、政策法规等因素进行分析和研判,提前预防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第十三条集团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资金流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等。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第十四条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集团内部设立资金使用考核评估制度,对各单位和部门的资金使用效率、风险防范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
集团资金运营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运营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规范集团内部资金运营管理,提高资金运营的效率和安全性,保障集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集团资金运营管理办法》。
二、目标本办法的目标是确保集团资金的有效使用、风险控制和优化资金收益,提高资金流动性,满足集团各成员的业务运营需求。
三、资金运营基本原则1. 合规性原则在资金运营中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要求合规经营,杜绝违规操作。
2. 保守性原则在资金运营中必须坚持保守经营原则,谨慎处理各类风险,切实保护集团资金安全。
3. 高效性原则在资金运营中必须追求高效管理,优化流程和操作,提高资金运营的效率。
4. 利益最大化原则在资金运营中必须注重资金收益,通过合理运营和配置优化资金利润。
四、资金运营管理措施1. 资金运营规划制定并执行集团的资金运营规划,明确资金需求和运作模式,按照集团战略目标进行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 资金流动管理建立完善的资金流动管理体系,确保资金流动的稳定性和流畅度,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周转和调剂。
3.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监控和控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资金的安全。
4. 资金收益管理优化资金配置,全面规划资金的收益渠道和投资方向,提高资金利用率,确保资金收益的最大化。
5. 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资金运营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防止数据泄露和信息被篡改。
五、监督与考核集团内设立资金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资金运营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定期向集团高层汇报资金运营情况。
六、附则本办法经集团高层审定后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订的情况,应经集团高层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资本运作与流动性管理制度
公司资本运作与流动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本运作与流动性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企业经济运行的正常性和稳定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资金运作及流动性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公司资金运作管理第三条公司资产的运作管理应基于风险掌控和效益最大化原则。
第四条公司资金运作的决策应当遵从合法、公平、公正、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资金运作管理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需求猜测:依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计划,提前猜测资金需求,确保流动性充分。
2.财务方案订立: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形,订立合理的财务方案,包含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等。
3.资金调度与配置:通过资金调度和配置,合理布置资金运作,确保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最大化。
4.风险掌控与监测:建立健全的风险掌控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资金运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第六条公司资金运作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敬重合同商定,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风掌控度,包含但不限于:1.资金运作决策流程:规定资金运作决策的流程和程序,明确职责和权限。
2.资金运作审批制度:设立特地的资金运作审批机构,对涉及重点资金运作的决策进行审批。
3.资金风险评估与监测: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定期评估和监测公司资金运作风险。
4.内部掌控和监察:建立健全内部掌控和监察制度,加强对资金运作的内部掌控和监察。
第三章公司流动性管理第八条公司应依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合理布置和管理流动性,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公司流动性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流动性风险的掌控和流动性的良好运作。
第十条公司流动性管理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猜测和布置:依据经营活动和资金需求的猜测,合理布置资金流入和流出。
2.现金管理:订立现金管理策略,包含日常的现金收支管理、资金调拨和预留等。
3.资金周转掌控:对各类资金周转进行掌控和管理,避开资金长期闲置或短期紧缺。
资金流动管理办法
资金流动管理办法一、概述资金流动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资金的筹集与运用、资金的周转与收支等多个方面。
良好的资金流动管理能够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并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资金流动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
二、目的资金流动管理的目的是实现企业资金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作,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受资金短缺或过剩的影响。
通过科学有效的资金管理,企业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风险,增强财务健康。
三、基本原则1.提前预测与计划:企业应根据经营活动的需要,提前预测和计划资金的流动,制定合理的资金预算和计划,以确保资金供需的平衡。
2.灵活周转与管理:企业应灵活运用各种资金周转工具,如银行贷款、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以满足资金需求和缓解资金压力。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管理,及时调整各项资金指标,确保资金的及时调配。
3.有效风险控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进行预测和避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4.合理利用内外部资金: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内外部资金,最大限度地利用外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合理利用内部资金,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5.健全的会计体系: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流动的准确反映和及时掌握。
四、管理办法1.资金预测与计划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经营项目的进展和经验判断等,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的资金需求和来源,并制定相应的资金计划。
计划包括日常经营活动资金的预算、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可行性分析等。
2.资金筹集与运用企业应根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如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
同时,企业应合理运用资金,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效益。
3.资金周转与收支企业应加强资金周转的管理,包括缩短资金回笼周期、延长资金支付周期、优化供应商支付方式等,以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
此外,企业应合理安排资金收支时间,减少资金的闲置,增加资金的利用效率。
公司资金流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流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流动环节,包括资金筹集、存储、使用、监督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流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避免资金损失;2. 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资金流动合法合规;3.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4. 透明性原则:加强资金流动管理,确保资金流动信息真实、完整、及时披露。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公司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公司资金筹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 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方式筹集资金,应遵守国家有关证券发行的规定;3. 公司筹集资金应合理确定筹资规模、期限和利率,确保资金筹集成本最低。
第三章资金存储第五条公司资金存储应遵循以下规定:1. 公司应设立资金管理专用账户,用于存储筹集的资金;2. 资金存储账户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开户、销户手续,确保账户安全;3. 公司应定期核对资金存储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六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公司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不得挪用、滥用资金;2. 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预算管理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3. 公司资金使用应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资金流失和浪费;4. 公司资金使用应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资金流动管理制度的落实:1.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资金流动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2.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对公司资金流动管理情况进行审议,确保资金安全、合规;3. 公司应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资金流动情况,接受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资金流动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流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资金流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资金流动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资金、投融资活动、外汇管理等。
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需遵照执行。
二、账户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的资金往来,包括基本户、一般户和特殊用途账户等。
2. 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经过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批,并定期进行清查,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
3. 任何非授权的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开设、使用或变更公司银行账户。
三、资金计划与预算1.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年度、季度和月度资金计划,并与公司的经营计划相结合。
2.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提前编制资金预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3.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资金计划以适应市场变化。
四、收付款管理1. 收款管理:- 收款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由专人负责跟踪收款进度。
- 所有收入应及时入账,并对账目进行清晰记录。
2. 付款管理:- 付款需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对于大额支出,需经过财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五、资金调度与融资1. 资金调度应保证公司流动性和偿债能力之间的平衡,避免资金过剩或短缺。
2. 财务部门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合理安排短期和长期融资计划。
3. 所有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得到公司高层的批准。
六、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资金流动风险进行评估。
2. 财务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的资金流动性危机。
3. 加强对外部环境的关注,如汇率变动、利率变化等,及时调整资金管理策略。
七、监督与审计1. 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管理的合规性。
2. 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举报任何违规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资金流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流动,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流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入、支出、结算、融资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流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资金流动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四)透明性原则:加强资金流动的透明度,确保资金流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流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资金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资金流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编制资金流动计划,合理配置资金资源;(三)监控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发现和防范资金风险;(四)协调各部门的资金需求,确保资金供应;(五)负责资金结算和支付,确保资金支付合规、及时;(六)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资金流动情况。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资金管理部门的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及时提供资金需求信息;(二)遵守资金流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三)配合资金管理部门开展资金流动监督检查;(四)及时反馈资金流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资金收入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收入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收取资金;(二)及时、准确地进行资金收入核算;(三)定期核对资金收入账目,确保账实相符;(四)建立资金收入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八条资金收入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一)销售货款;(二)服务收入;(三)投资收益;(四)政府补贴;(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章资金支出管理第九条公司资金支出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预算和合同约定进行资金支出;(二)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支出合规;(三)加强资金支出核算,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准确;(四)建立资金支出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并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旨在规范和优化公司的资金流动性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部门及员工,包含财务部门、采购部门、销售部门、研发部门等。
第三条重要内容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包含资金预算、资金支出、资金收款、资金调拨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资金预算第四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公司每年定期编制资金预算,包含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预算编制应基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市场环境,确保资金需求和 sources。
第五条资金需求猜测公司各部门应依据实际经营需要,提前猜测下一阶段的资金需求,并向财务部门供应相应的资金需求猜测报告。
第六条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门依据资金需求猜测,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确保资金储备充分,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资金授权和监控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授权,并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和规定。
若有资金使用超支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矫正。
第三章资金支出第八条支出审批流程公司资金支出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1.部门申请:各部门依据实际需求,填写资金支出申请表,明确支出金额、对象和用途。
2.部门审批:部门负责人对资金支出申请进行审批,确保支出恳求符合公司政策和流程要求。
3.财务审批:财务部门对部门申请的资金支出进行审批,并核对资金来源和预算余额。
4.高级管理层审批:部门申请金额大额或涉及紧要项目的资金支出需要经过高级管理层的审批。
第九条资金支出方式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出、电子支出等方式进行资金支出。
具体支出方式应依据实际情况和支出对象的要求确定。
第四章资金收款第十条收款操作流程公司收款操作应遵从以下流程:1.开立收款凭证:财务部门依据收款金额和来源,开立相应的收款凭证,并记录到账日期。
0051神华集团公司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征.doc
神华集团公司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依据新《会计法》及国家的财政法规, 为了加强流动资金管理, 盘活存量资产, 加快资金周转, 提高资产的变现和偿债能力, 降低财务成本, 特制定本办法。
流动资金管理的范围: 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其它流动资产等。
一、货币资金管理1 、货币资金的核算和管理:①建立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帐簿, 由专职出纳员负责记帐、对帐、清帐, 出纳员每月要核对企业银行帐与银行对帐单, 不一致时要作出调节表。
主管人员要定期抽查, 保证帐款相符, 帐帐相符。
②每笔现金的收付业务都必须由经办人员签字, 会计人员制单, 主管人员审核后, 出纳员才能办理收付款业务, 杜绝帐款一人管理的现象, 支票和印鉴应分开管理。
①不允许签发空白支票, 特殊情况也至少要填明收款单位, 有效期和限额。
④不允许搞帐外小金库, 不允许搞公款私存, 不允许将本单位的款项转移到其它单位存放。
2 、货币资金的结算。
①集团内子公司间的结算, 实行月度结算原则。
上月发生的往来业务, 最迟在下月上句结算完毕, 付款额度大且业务连续发生, 可分次解付; 额度小的可一次解付, 不允许相互拖欠。
对结算期超过60 天的款项, 要实行有偿占用, 债权单位有权追索资金占用利息, 按银行短期借款利率和占用天数计算。
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间的缴拨款, 要按年度预算确定的指标, 逐月兑现。
子公司上缴款项有: 集团管理费、上缴利润、还本付息款、合并上缴的所得税等。
集团公司下拨款有: 财政部下拨的弥补亏损、下岗人员生活补贴等运销公司要按月从有关子公司的货款( 运费) 中代扣代缴应上缴集团的款项, 具体代扣标准按集团规定执行, 年终算总帐, 多退少补。
运销公司不经集团批准不准占压代扣的上缴款项, 必要的占用也要按银行借款的利率支付利息。
③子公司对集团外部的结算, 首先签署有效供销合同, 明确数量、质量、价格、商务纠纷处理原则和货款结算方式等,确保货款及时全额回笼。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结合春龙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要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以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需要,降低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三条财务部是集团流动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采用“两统一、两集中”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即“统一信贷,统一还款,资金集中,结算集中”,负责制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2.组织核定流动资产定额,负责编制上报和下达流动资产计划。
3.审定各单位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审查平衡日常开支。
4.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流动资产使用情况,并按经济责任制要求考核其使用效果。
5.组织协调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流动资产管理责任制。
6.督促检查各种应收款的清理情况,并定期汇总清理结果向集团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坚持管钱与管物相结合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流动资产价值量与实物量分别管理、定期核对的制度,财务部负责流动资产的价值管理,各单位归口部门负责实物量的管理,并要定期核对。
二流动资产的综合计划管理第五条各单位的流动资产要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做到收支有计划,结果有分析,责任有考核,以促进本集团流动资产使用效果的不断提高。
第六条为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严格物资采购,防止物资超储积压,控制生产成本,实现财务收支平衡,集团对流动资产实行综合计划管理。
第七条计划的编制。
各单位在集团财务部综合计划确定后,根据集团编制年度流动资产建议计划,报集团财务部。
财务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流动资产建议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集团年度流动资产计划,并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八条计划的执行。
各单位根据集团下达的年度流动资产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年度、月度流动资产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如发生计划外流动资产变动,必须事先报财务部审批,财务部视具体情况,如确属必要,下达补充流动资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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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资金使用,规避资金风险,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相关会计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流动性管理,是指在集团公司内部实行资金统一管理,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
第三条集团实施资金流动性管理的目标,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保障资金需求。
第四条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子公司及关联公司。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负责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职能部门。
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账户管理
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
(二)信贷业务
负责集团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办理、分解和使用;负责集团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银行保函、信用证、资信证明和其他信贷文件的办理。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
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的资金筹集、内部资金调度、委托贷款及银行贷款的统借、分解、下拨和统还;负责集团和各子公司间资金的上划、下拨和对外付款。
(四)资金计划管理
负责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计划的审核和汇总,负责审核审批集团各子公司资金计划并进行执行控制、监督。
(五)综合管理
负责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体系的发展规划和制度建设,负责指导和协助下属企业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工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
第七条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建立内部资金流动性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流动性管理;
(三)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分析、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四)办理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具体事宜。
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九条根据实际需要,集团目前确定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合作银行。
合作银行必要时可进行调整。
第十条各子公司只能在集团指定的范围内选择不超过三家银行办理业务。
除此以外的银行账户要逐步清理和撤销,现有业务到期后不得再办理新业务。
第十一条各子公司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内,保留的现有账户和以后新开的账户,均需报集团公司备案,并按现行要求进行出纳集团统管。
第十二条各子公司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以外,保留或者新开账户办理业务,需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在各合作银行分别开设一个集团母账户,用于归集和下拨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
第四章资金集中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不进行统一管理,各子公司在职责范围内保障业务高效开展进行自主管理,但集团公司对资金流动进行监控。
集团以收支两条线的模式实现资金的优化管理。
各子公司的资金收支必须通过经集团批准设立或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办理,日常经营收入通过收入账户进行对外收款,日常经营支出通过支出账户进行对外付款,实现收支分开。
第十五条收入账户是各子公司办理对外收款的银行账户,可以是专用账户,也可以是一般账户。
各子公司如无特殊情况都要以平安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通过塑贸网结算的可以将建设银行作为收款账户。
集团公司对收入账户进行资金归集管理,收入账户只收不支,实行零余额管理。
收入账户原已开通网上银行的,应取消支付功能,可以保留查询和转账功能。
第十六条支出账户是企业办理对外付款的银行账户,一般为基本账户,各子公司原则上只能有一个支出账户。
支出账户只支不收,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
支出账户的资金在满足各子公司日常采购经营外,日终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备用金限额。
超过限额部分都要归入收入账户。
备用金额度由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情况及历史数据核定,必要时可进行调整。
支出账户原已经开通网上银行的,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七条专用账户(如住房、社保、纳税专户、用途受限制的专款专用户等)也要纳入集团监控,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原则上不实行自动归集,但超过专项用途的闲置部分要进行归集。
第十八条临时账户(如信用证、保函保证金账户等)的资金归集模式视账户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不改变各子公司对自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二十条下述行为将被认定为违反集团资金流动性管理制度,一经发现集团将对相关财会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一)未经批准,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以外,私自保留或新开设账户办理银行信贷业务;
(二)在集团指定银行范围以内保留或新开设的账户,没有及时报集团公司备案或者不及时按要求办理出纳分管;
(三)新签合同对应的收款账户不是已纳入集团备案的收入账户;
(四)以逃避资金流动性管理为目的,不必要地将资金转入专用账户或临时账户;
(五)其他故意逃避或拒不执行资金流动性管理的行为。
第五章资金计划和用款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对资金收支要结合各单位的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管理,各子公司应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编制年度《现金流量预算表》和《信贷业务规模预算表》,经集团批复后,作为日常资金流动性管理的控制依据。
第二十三条年度资金计划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合理编制,集团公司汇总后据以进行资金平衡和安排融资计划。
日常资金使用计划,在年度预算内结合各子公司日常采购需要在年度预算框架内自行编制、调整,但要经过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二十四条日常小额零星开支和提现由各子公司从支出账户的备用金额度内自行支配使用。
日常采购资金也可由各子公司按照需求进行支付,除此以外的其他支付,由各子公司向财务部提报付款申请。
付款申请必须符合资金计划,并且不超过内部账户的余额,做到量入为出。
余额不足需要向集团公司申请调拨的,要在OA系统中进行申请。
集团公司根据当日资金情况进行审批。
调拨申请一般在每天下午3:30以前提报,紧急事项可随时提报。
第二十五条集团财务部对各子公司的付款申请不做实质上的审核,只要有对应的采购计划并且付款金额不超过子公司账户余额,即行付款。
第二十六条资金流动性管理涉及采购的预算与执行、存货的管理、应收账款的管理,这也是提高各子公司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集团公司每年将对各子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准确率进行考核评比。
第六章信贷业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银行授信额度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和统筹使用。
各子公司应在每年度的正式预算批复后,最迟不超过2月底,以上行文件正式上报全年的信贷业务需求,财务部进行汇总平衡后,编制《年度集团融资计划》,经集团总裁办公会批准后,作为控制各各子公司年度信贷规模和办理各项信贷业务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集团实行融资统一管理。
各子公司出现资金缺口时,应首先向集团公司提报申请,未经集团公司许可不得自行对外融资。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之间不得自行拆借资金或变相拆借资金。
第三十一条对未进入资金流动性管理的子公司,集团公司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提供信贷担保和资金支持。
第七章存货和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子公司及业务部门要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和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对存货进行管理,设定存货控制线。
由采购部在年初根据业务发展计划给各产品核定合理库存,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采购部对总体库存承担管理责任。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是为了看涨行情囤货,要经总裁批准,并随时关注市场,同时做好期权交易。
第三十三条实行应收款总额控制,设定上限,进行预警:对于历史合作良好,且应收款付款记录良好,可以继续沿用赊销政策,扩大规模;对于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等现金流基本有保证,可扩大规模,这块风险相对较小;对于其它的企业,要通过集团金融业务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对其进行内部评级,设定应收款上限合理区间,减少应收账款占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