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使用或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1.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安全管理员负责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分发和维护。
3.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4.员工有责任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四、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1.根据工作内容和环境的不同,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员工需要使用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时提供给员工。
2.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相应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新。
五、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1.员工必须佩戴和使用符合职业危害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根据工作环境和要求正确穿戴。
2.佩戴保护眼睛的用品时,员工必须保持镜片清洁,避免影响视线。
3.佩戴保护耳朵的用品时,员工必须正确戴好,保护耳膜免受噪音伤害。
4.佩戴保护头部的用品时,员工必须根据说明正确佩戴,确保头部得到有效保护。
5.佩戴保护手部和脚部的用品时,员工必须选择合适的型号和规格,并更换磨损严重的用品。
6.员工在使用或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时,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随意修改或擅自停止使用。
六、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护1.员工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2.使用完毕的安全防护用品应当进行清洁和消毒,储存时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3.发现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出现问题或损坏时,应立即更换或报告安全管理员进行处理。
七、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审查和检测1.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要求。
2.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测,以验证其性能和合格性,并按需更新。
八、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员工,应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罚。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1. 前言劳务工作为一支重要的生产力量,其安全与健康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劳务工作安全,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2. 制度建立2.1 法律依据与政策支持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对劳务工的安全保护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国家相关政策也鼓励企业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保护。
2.2 制度框架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培训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3. 责任落实3.1 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是保障劳务工安全的第一责任方,应承担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应急处理等责任,确保劳务工的安全和健康。
3.2 劳务工责任劳务工也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动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 安全管理4.1 风险评估用人单位应对劳务工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2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劳务工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
5.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疏散逃生路线等,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劳务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知识等内容,提高劳务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7. 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的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劳务工作业环境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8. 结语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保障劳务工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用人单位应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共同致力于打造良好的劳动保障环境。
中国劳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中国劳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一、总则为加强对劳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监督,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国有和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工单位及其职工。
三、管理机构1. 劳动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动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主任,并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2. 劳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开展事故调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
3. 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与职工代表建立联系,建立劳动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劳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职工权利与义务1. 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2. 职工有义务严格遵守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劳动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劳动安全培训,确保个人的安全和健康。
3. 职工有权参与劳动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在遇到劳动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环境卫生与安全保护1.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作场所无毒害、无辐射、无高温、无噪音和其他危险因素。
2.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耳机、防护服等。
3. 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巡视,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及时督促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员工进行工作环境卫生和安全保护知识培训。
六、劳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强职工对工作环境卫生和安全保护的认识。
2. 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监护、劳动保护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保留相应的教育培训记录。
七、劳动安全事故的处理与应急预案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和调查机制,发生劳动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
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在参与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学校、学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及相应的管理措施,旨在预防和减少学生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
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二)1.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相关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员,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3.建立安全制度和标准:制定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确保学生参与活动的安全性。
4.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安全器材、防护用品等,确保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三)1.按照规章制度行事: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规章制度,执行好安全操作规程,不私自擅离岗位或活动范围。
2.自觉保护自身安全: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正确使用劳动、实践活动所需的工具和器材,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事故,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人报告,并参与到事故处理和救援中。
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要求工作人员:1.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2.提供安全指导和培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行为习惯。
3.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发现事故和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通过制定和执行学生劳动、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制度,可以全面提高学生参与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性,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同时,也能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他们积极参与劳动、实践活动的意愿和能力。
矿山单位劳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保障矿山单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单位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劳动保护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将劳动保护工作贯穿于矿山生产的全过程。
2.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劳动保护设施与用品1. 矿山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2. 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的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 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声耳塞等。
四、职业健康监护1. 矿山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患者,应及时治疗。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 职工因职业健康原因离职、退休或死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
五、安全教育培训1. 矿山单位必须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职工转岗、晋升或复岗,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监督检查1. 矿山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
3. 对因劳动保护不力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劳动安全管理的方法案(三篇)
劳动安全管理的方法案劳动安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合理的劳动安全管理方法能够预防和减少劳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劳动安全管理方法。
一、制定和完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义务和责任,并规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2. 培训员工安全知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能力,使其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
3. 开展安全会议和演练: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宣传安全知识和政策,组织安全演练,增强员工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
二、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 设立安全委员会:由管理人员和代表员工的代表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安全管理工作,收集和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1. 风险评估:对各项工作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点和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安全控制措施:针对危险点和危险因素,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来减少风险。
四、落实安全操作规范1.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流程,并加强培训和监督。
2. 强化操作现场管理:规范操作现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防止人为原因引发的事故。
五、加强安全设施建设1. 安全设施的完善: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过程的需求,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1. 安全巡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2. 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事故易发区域和关键环节。
七、建立应急救援措施1.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工作岗位和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员工应急处理方法和逃生路线。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的范例:
1. 安全责任:
a. 班组负责人是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班组的安全责任。
b. 班组成员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工作中。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a. 班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b. 新员工入职时要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考核。
3. 安全操作规程:
a. 班组负责人要制定并向班组成员宣传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所有成员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b. 班组成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规定。
4.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a. 班组负责人要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齐全,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b. 班组成员在工作时应正确佩戴与工作相关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5. 危险源识别和控制:
a. 班组负责人要对工作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b. 班组成员在工作前要认真了解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程序。
6. 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
a. 班组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生的事故,并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b. 班组成员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班组负责人报告。
以上是一个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根据实际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具体内容的修改和完善。
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内容
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在内。
第三条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四条单位应当成立劳动保护委员会,对劳动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劳动保护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
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监督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员工在突发火灾等危险情况下及时疏散和自救。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安全带等,确保员工在高空、机械作业等危险环境下的安全。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第四章作业操作规范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作业规范,明确作业程序、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作业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的作业安全。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范进行操作,勿擅自改变操作程序,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设立监督检查岗位,综合监督员工的作业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三篇)
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工地现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出勤纪律1. 严格遵守工地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下班。
2. 禁止迟到、早退或擅自缺勤,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请假并经批准。
3.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岗,应临时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顶替。
4. 不得私自将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代替。
二、工作纪律1. 必须按照工作安排和施工计划进行工作,严禁擅自改变施工顺序及用料规格。
2. 严禁私自调整机械设备的使用,如需要调整应事先向上级报告并经批准。
3. 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保持工地整洁,切勿将垃圾乱扔。
4.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喧哗、聚众闲谈等妨碍工作秩序的行为。
5. 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戴好安全帽、安全鞋等必备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工具。
三、纪律执法1. 工地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扣发工资、给予警告、停工等处罚。
2. 对于恶意违反劳动纪律、给工地带来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每个劳动者有权向工地管理人员举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工地管理人员有责任积极处理和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四、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突出的劳动者,工地管理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奖励或提高薪资。
2. 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给工地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发工资、降职等。
五、政策宣传1. 工地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劳动纪律培训,提高劳动者对纪律管理制度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2. 将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公布在工地显眼位置,并及时更新。
3. 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六、监督机制1. 工地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劳动纪律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劳动者有权举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工地管理人员有责任积极调查并按规定处理。
以上是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焦化生产作业高温、粉尘、有毒、有害因素较多,应定期对生产岗位的毒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制定减少毒害污染的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防尘、通风、降温设施必须有专职人员管理,并应定期检修和清扫、维护。
遇有损坏应立即修复,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的需要。
3.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沟、池,应有围栏或盖板,并经常检查是否遭破坏,保证员工劳动生产与行走的安全。
4.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得遮蔽。
5.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原材料、成本、半成品应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与通行。
7.加强设备保养,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减少毒害污染。
8.必须根据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卫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并督促员工的正确使用。
9.高温季节必须组织清凉饮料供应,并保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员工中暑或中毒。
10.对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应按规定组织他们参加体检,患有职业病或其他禁忌症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岗位,安排其他工作。
11.按规定做好女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2.经常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劳动安全卫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并应在企业内广泛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确保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为此,企业将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包括资金、设备、培训等。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内部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二、基本原则2.1 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是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
2.2 综合治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不是一个单一的工作,而是需要全员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
各级管理人员应发挥带头作用,确保各项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2.3 全员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个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安全卫生负责,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4 追求卓越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应不断追求卓越,不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责任与义务3.1 管理责任企业管理层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目标和计划,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层落实安全卫生工作。
3.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具体的安全卫生工作方案,并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3 员工责任每个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安全卫生负责,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安全卫生管理措施4.1 安全培训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急救知识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2 安全设施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4.3 事故报告与分析任何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报告,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总结,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4 职业病防治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筛查,并加强工作场所的环境监测和控制,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安全生产检查5.1 日常检查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动保护,是指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四条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集团公司是指XX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劳动保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完善各项措施,提高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
第六条技术工程部负责公司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本制度,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第八条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本制度,遵守本单位劳动纪律、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劳动保护措施第九条各单位的作业环境、设施、使用的设备、原材料、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等和各种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各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条各单位对作业环境中的粉尘、毒物、噪声等有毒有害因素和有坠落、坍塌、淹溺、物体打击、触电、爆炸等危险作业,应按照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可靠的防护措施,保证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一、组织机构和责任1. 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小组由主管领导、专职安全员和班组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劳动安全管理工作。
2. 主管领导负责制定和实施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班组劳动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 专职安全员负责落实和执行班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4. 班组成员有义务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工作场所及设施管理1. 班组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干净,定期清理积尘和杂物。
2. 对工作场所的地面、电线、水管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3. 班组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标识等,并定期检查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程度。
三、作业安全管理1. 班组成员在进行工作前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作业的危险性及安全防范措施。
2. 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切勿擅自更改或忽略安全程序。
3. 对于危险作业,如高空作业、电焊等,应提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计划,并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1. 班组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2. 对于使用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事故应急管理1. 班组应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确保员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适当的措施。
2. 对于发生的事故,班组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 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2. 班组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和工作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记录和评估。
七、安全检查和评估1. 班组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4篇)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不仅包括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两个方面,而且需要通过管理措施和制度的规定来确保其有效实施。
下面,我将就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述。
一、制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安全是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中的首要问题,劳动安全事关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职业卫生则关联着劳动者的长期职业健康,对员工的生产力和企业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性:1. 保护人力资源:劳动者是企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条件。
制定并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劳动者的工伤率和职业病发病率,保护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提高企业形象:关心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问题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
通过制定严格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来规范和保障员工的劳动环境和职业健康,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增加社会的信任和认可。
3. 提高生产效率: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可以降低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减少员工的休假和工伤赔偿,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是生产经营的前提和基础,企事业单位应当把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预防为主: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应重点强调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通过采取预防性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要综合考虑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因素,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要求。
4. 法律依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为依据,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安全与卫生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本规定旨在明确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的原则、制度、措施和责任,以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第三条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3.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4. 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二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2.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1.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环境等因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内容、实施期限和责任人。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纳入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并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制度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现场检查、资料检查、设备检查等,检查结果应当记录备案。
第八条劳动保护检查制度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检查制度,定期对劳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2. 劳动保护检查应当包括劳动防护用品、个人防护装备、工作环境等。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固定职工、临时工、外派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劳动安全管理工作原则上由企业总经理负责,设立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进行具体管理。
第四条企业劳动安全管理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连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企业设立劳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劳动安全管理部门由一名部门负责人和若干名安全专员组成,部门负责人直接向总经理汇报。
第七条各部门、各处室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或本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标准执行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主管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生产设备和施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门的仓库存放,并设立安全隔离区域,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培训,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案制定和演练。
第五章机械设备管理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两违”现象,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
各级管理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3、劳务人员的聘用。
(1)项目部聘用的劳务人员,应造册登记,建立劳务用工人员台账。
(2)劳务用工必须签定用工协议。
在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
劳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
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4、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1)公司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作业班组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管理。
(2)劳务作业班组必须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坚持安全生产工班日常“三检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项目部领工员应坚持每班检查督促,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与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企业的正常、稳定运营,制定本《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控制各类劳务安全风险,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和维护安全、健康的劳作环境;培养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劳务的职工及其管理和监督人员。
第四条劳务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务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的劳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为:1. 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务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2. 组织开展劳务安全教育、培训,并检查培训效果;3. 组织和推进劳务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防控措施;4. 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执行;5.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和措施的落实;6. 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编制危险源台帐;7. 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8. 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0篇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0篇)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1)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有事请假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二、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脱岗、串岗、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按公司规定着装,并在接到通知后统一佩戴胸牌。
四、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加强劳动保护,不违章作业。
五、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认真维护机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六、员工在生产现场禁止吸烟,外单位人员来本公司工作应由相应接待部门人员告知相关规定。
七、严格交接班制度,生产进展状况交接清楚,工作场所清洁有序。
在连续工作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当班人员应继续工作,并报告相关领导妥善安排。
八、正确使用公司物品和设备,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
下班前必须关闭本科室门窗及照明、空调、电脑等用电设备。
九、员工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场所。
十、员工应相互团结,严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打架斗殴。
违纪处理罚条款:一、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迟到30分钟之内,警告一次,于规定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内签退的为早退,警告一次。
一个月迟到和早退累计3次者,罚款100元。
并考核当月月度奖。
二、旷工一天,无月度奖;旷工两天起按比例考核基本工资,无月度奖,无季度奖。
一个月累计旷工7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个人原因损坏或遗失胸牌,应到办公室重新申领胸牌,每个缴纳工本费20元,员工胸牌一般情况下不需佩戴,在接到通知后一律佩戴胸牌,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所属员工佩戴胸牌,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不佩戴胸牌一次罚款50元。
四、工作时间睡岗或干私活、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脱岗、串岗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小学学生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学生劳动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学生劳动技能,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提高学生劳动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2. 预防和减少学生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3. 保障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教师职责(1)教师应熟悉本制度,并在劳动教育活动中严格执行;(2)教师应向学生讲解劳动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3)教师应密切观察学生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4)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2. 学生职责(1)学生应认真学习劳动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2)学生应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教师指导,不擅自行动;(3)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4)学生应保持劳动场所的整洁,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
3. 劳动场所安全(1)劳动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2)劳动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3)劳动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确保学生身体健康;(4)劳动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4. 劳动工具与材料安全(1)劳动工具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安全可靠;(2)劳动材料应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无毒、无害;(3)学生使用劳动工具和材料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防止意外伤害。
5. 事故处理(1)发生劳动安全事故时,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危险区域,并报告学校;(2)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救治受伤学生;(3)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4)学校应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和管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完善1. 部分企业对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制度制定滞后,无法适应生产发展需求。
2. 制度内容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无法满足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需求。
3. 部分企业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存在漏洞,导致安全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二、执行不到位1.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导致制度执行不力。
2. 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3. 企业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员工对制度执行力产生质疑。
三、监管不力1. 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存在侥幸心理。
2. 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缺乏深入细致的检查,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 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不畅,导致监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四、安全文化建设不足1.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责任感。
2. 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无法真正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企业对安全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文化建设难以深入推进。
五、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1. 部分企业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无法应对突发事件。
2. 企业应急演练不足,员工应急处置能力较差,难以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应对。
3. 企业与政府、周边企业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导致应急救援效果不佳。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建设:1. 完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执行力。
3. 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培养安全责任感。
4. 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总之,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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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局石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493号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以下简称《事规》)、《哈尔滨铁路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哈尔滨铁路局石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公司)及所属公司。
第二章领导机构、分工和职责第四条石化公司的劳动安全工作实行由石化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归口管理,安监系统监督检查,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监督的劳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石化公司技术安全部负责劳动安全工作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司第一管理者是劳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劳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副职负具体领导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负具体管理责任。
第七条石化公司安委会劳动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劳动安全实施措施和控制办法,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劳动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组织开展劳动安全攻关活动。
对所属公司的劳动安全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与评估。
四、组织事故调查工作,根据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第八条各所属公司劳动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和办法,健全和完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劳动安全工作(简称“五同时”)。
三、组织开展劳动安全大检查和各项攻关活动,落实安全措施,整改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四、按规定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五、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六、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原则,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基础工作第九条劳动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纳入到职工教育整体计划中,计划完成情况要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
第十条各所属公司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各公司每年春、秋两季进行全员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对“三新”人员(新人、新职、新岗)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组织参加上级劳动安全专(兼)职人员培训。
第十四条各所属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完善有关劳动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实施细则和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所属公司及车间、班组要建立劳动安全管理台帐和基础资料。
月度工作计划总结、季节性人身安全措施、关键控制点、应急救援预案、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记录等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第十六条各公司要认真执行和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害作业重点治理、防暑降温、保健食品发放、女工保护等劳动保护文件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台帐。
第四章检查和控制第十七条石化公司负责对各所属公司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检查和剖析,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管理及现场作业问题。
第十八条各所属公司要强化现场作业过程控制,加大对惯性“两违”问题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反馈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基层班组要坚持“班前预想、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制度,作业人员作业中要做到“自控、互控、他控”。
第二十条石化公司及所属公司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定量,认真组织落实,并把检查定量完成情况纳入考核。
石化公司、所属公司、班组必须坚持月检查、旬检查、日检查制度。
第五章伤亡事故管理第二十一条事故类别及适用范围:一、铁路交通事故,按以下事故类别和适用范围分类统计:(一)机车车辆冲突。
(二)机车车辆脱轨。
(三)机车车辆火灾。
(四)机车车辆爆炸。
(五)机车车辆撞轧挤压(包括上述4种情况以外的机车车辆运行中造成的伤害,适用于列车、单机、溜放车辆、轨道车、翻斗车、电瓶车以及其它厂内机动车辆等)。
(六)铁路起重机械伤害(包括在场内、站内、库内等进行的起重装卸机械运转中造成的伤害,适用于救援起重机等各种起重机械、叉车、千斤顶等)。
(七)铁路作业机械伤害(适用于各种机床、机械、铲运机、装载机、拖拉机、传送带等运转中造成的伤害)。
(八)铁路设备电击伤害(适用于接触网、电力贯通线以及其他电力设备电击伤,感应电击伤,电灼伤等)。
(九)铁路登高作业伤害(适用于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伤害,不含电击后坠落)。
(十)铁路营业线施工伤害(适用于施工中因坍塌、冒顶片帮、物体打击、爆破、透水、淹溺、火灾等造成的伤害)。
(十一)急性工业中毒。
(十二)急性食物中毒。
(十三)铁路压力容器爆炸(适用于场内、站内、库内等场所及机车车辆上的压力容器爆炸)。
(十四)铁路交通其它伤害(系指上述各类事故以外的其它伤害)。
二、非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一)道路交通事故,按以下事故类别和适用范围分类统计:1.机动车辆伤害(适用于机动车辆运行中发生碰撞、倾覆、溜逸、挤压等造成的伤害)。
2.机动车辆火灾(适用于机动车辆发生火灾造成的伤害)。
3.机动车辆爆炸(适用于机动车辆发生爆炸造成的伤害)。
4.机动车辆其他伤害(适用于上述三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其事故分类和适用范围按照《493号条例》规定,参照附件1分类执行。
第二十二条伤害程度和事故等级按附件2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发生事故后,石化公司及所属公司要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等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等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现场人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迅速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部门或有关单位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创造条件。
第二十四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或生产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人员伤亡,不论原因、责任及伤亡人员归属,都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方式和程序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按照《事规》(安监报3或安监报6-1)所列项目填报。
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更不得阻碍、干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如有违反严肃查处责任人,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生伤亡事故后,事故调查组按照下列规定组成:一、较大事故:由投资集团总裁及相关人员参加,石化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配合调查。
二、一般事故:由投资集团副总裁及相关人员参加,石化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配合调查。
三、轻伤事故:投资集团安全管理部主任负责调查处理,石化公司分管安全领导与技术安全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参加调查。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确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提出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指明应接受的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由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报告按下列时限逐级报告:发生轻伤事故在2日内报石化公司,3日内报投资集团;一般事故4日内报石化公司,5日内报投资集团;较大事故10日内报石化公司,15日内报投资集团。
第二十八条事故性质、责任判定(包括铁路交通事故和非铁路交通事故),除按《事规》第二、五、六章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外,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从事公务(含上下工等)中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的,列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事故。
二、因货物坠落、货物装载加固不良,篷布绳索松开、车门开放或脱落、机车车辆配件脱落等,造成铁路沿线当班作业人员伤亡的,列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事故。
三、从业人员参加由单位组织的自然灾害抢修复旧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列组织抢修复旧单位责任事故。
四、因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从业人员、间休人员等伤亡的,列行车事故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事故。
五、铁路施工单位在铁路营业线运输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发生伤亡事故的,列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事故。
六、施工单位发生责任伤亡事故,经调查确认铁路发包单位有下列情况的,按施工单位同等责任予以追究:(一)以工程分包的名义实为工序分包的。
(二)以工程分包的名义实为雇佣劳务的。
(三)发包单位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
(四)既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法人委托,擅自签订发包合同的。
(五)承包单位资质、证照不符合有关规定,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不规范,无证或越级承包,单位资质等级与实际不符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发包行为的。
七、石化公司及所属公司在路外施工公司承包铁路建设施工项目中违规提供劳务输出人员发生责任伤亡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八、无证驾驶或擅自动用单位机动车辆肇事导致司乘人员及其他人员伤亡的,不论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均属管理不善,列责任单位责任事故;肇事者与车辆不属同一单位的,对肇事者所属单位按责任事故考核,同时追究车辆配属单位同等责任。
九、公司将机动车辆(或连同司机)借予或租予路外企业使用,有合法的书面合同、协议的,发生责任事故,列租入、借入方责任事故;没有合法的书面合同、协议的,同时列出租、借出方同等责任事故。
公司借入、租入非经营性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责任事故的,列该单位责任事故。
十、驾驶公车办私事或驾驶私车办公事,发生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列驾驶人所在单位责任事故。
十一、从业人员驾驶或乘坐本单位交通工具上下班、执行任务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依据事故调查结果及铁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从业人员乘坐本单位机动车辆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文体活动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系因司机处置不当、车辆失火、爆炸或状态不良等造成的,列本单位责任事故。
十三、机动车辆在本单位内通道、施工便道、站场内通道、公路便道等处所肇事,造成司乘人员伤亡的,列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事故。
十四、机动车辆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在铁路道口与铁路机车车辆相撞,造成铁路当班人员伤亡的,列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事故。
十五、从业人员请假离开或返回工作岗位途中或在其作业场所内,发生与单位生产活动有关的伤亡,列责任事故。
十六、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的,按《事规》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理,不列责任事故。
属于职业禁忌症的,列所在单位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