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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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大家都在重视环保和生态保护。

在这个大背景下,生态防护林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生态防护林的建设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还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下面,我们就来谈一谈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护林员素质要求。

1. 护林员必须热爱自然,具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2. 护林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知识,如植物保护、森林防火、草原保护等。

3. 护林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协调和监督团队成员、规划和落实保护措施等。

第二条,护林员职责和任务。

1. 监测和控制林区内的动植物种群数量和分布情况,确保生态平衡。

2. 防范和扑灭森林火灾,保障林区的生态安全。

3. 确保生态防护林的周边环境卫生,预防生态破坏。

4. 组织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第三条,护林员的权利和义务。

1. 护林员有权对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和制止。

2. 护林员有权对涉及到生态保护的许可和审批事宜提出建议。

3. 护林员有义务积极参与有关生态保护工作,并向上级单位汇报防护林工作的情况。

4. 护林员有义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确保生态防护林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护林员的培训和考核。

1. 对新护林员要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对护林员进行岗前、在职和岗后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对护林员要进行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适时对表现优异的护林员进行激励和奖励。

第五条,护林员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1. 完善护林员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规范护林员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2. 鉴于护林员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要为护林员提供相应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3. 建立健全护林员考核和评价制度,为其晋升和职业发展提供渠道。

总之,生态防护林的建设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护林员作为保护对象中的重要一员,其管理办法的完善和实施,是推进护林员工作的必要保障,也是促进生态防护林建设的重要环节,应得到重视和关注。

护林员考核方案

护林员考核方案

护林员考核方案
护林员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制定一套科学的护林员考核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一、考核内容
1. 技能考核:包括野外生存能力、森林火灾扑救、野生动物保护等技能考核。

2. 业务考核:包括对森林资源的认识、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种植养护等业务知识的考核。

3. 安全考核:包括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考核。

4. 管理考核:包括巡护记录、林区资料管理等管理能力的考核。

二、考核方法
1. 学习培训:护林员需要参加相关的培训,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2. 日常考核:护林员在工作中需要被随时考核,包括巡护记录、工作计划等。

3. 综合考核:定期组织护林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技能考核、业务考核、安全考核和管理考核。

三、考核标准
1. 护林员需要达到一定的技能和业务水平。

2. 护林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 护林员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能够积极完成巡护任务。

4. 护林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林
区资料和人员。

以上是护林员考核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对护林员的考核工作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生态防护林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系统,拥有珍贵的生态资源和自然景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生态防护林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强化对生态防护林的保护和管理,确定本文档。

一、岗位职责生态防护林护林员主要负责生态防护林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以保护和提高生态防护林的质量,促进生态防护林的持续发展。

具体职责如下:1.加强生态防护林的巡护,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休养生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采伐,保护植被;3.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方案,对生态防护林资源进行科学开发利用;4.处理职员有关事务,各类报表和处罚,保持工作记录和信息录入;5.监督生态防护林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6.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7.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要求生态防护林护林员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系统的管理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自然,关注生态环境,建立环保理念;2.熟悉和掌握植物地理、植物生物学等基础知识;3.了解林业知识,具备保护植被的技能;4.具有小型机械操作经验;5.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与工作单位和公众良好地沟通和协作;6.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紧急事件处理能力;7.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责任心。

三、管理制度1.工作制度(1)护林员需要严格按照职责进行管护工作,杜绝破坏行为。

(2)在巡逻中发现污染、违法行为和其他异常情况,需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并协助查处。

(3)护林员需按时上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管护情形,工作进度,破坏情况和处理情况等。

2.考核制度(1)定期考核护林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果;(2)考核内容包括巡护记录、管护数据、工作计划完成率等。

3.激励制度(1)对于在岗位上屡立优秀之人,给予适当的奖励;(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需进行相应惩罚;(3) 护林员能够满足工作要求,并达到预定的工作目标,应按规定获得相应的激励权益。

护林员考核办法

护林员考核办法

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切实加强化团场林业工作管理,明确责任,落实长期管护措施,经团研究从7月1日起各单位护林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护林员的工资由团林管站依据本办法对护林员进行考核,年底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多劳多得原则核发护林员年薪。

一、护林员工作职责1、管护人员应定期对管护区进行巡护和巡回检查,并对巡护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发生在管护区内的乱砍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树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管护人员必须依法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

3、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森林火警、火灾,管护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并及时上报;对发生的病虫鼠害要及时上报。

4、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各种破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监管、管护人员要立即制止,并责令当事人限期予以修复,并及时上报。

5、当地群众和进入林区人员宣传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6、护林员在统一服从单位领导,对不服从者单位报请团林管站同意后调离开护林员工作岗位。

二、管护目标1、新植林地:春季植树造林的面积与人员配置报表相符,当年成活率达到80%,次年达到85%,三年达到90%。

2、老林地:保证林木的正常生长量,无盗伐丢失,无牲畜啃食,无病虫危害,无烧毁等事件发生。

3、新老林地标准化建设:渠系配套、小洼灌溉、达到随时进水状态。

4、生态林的管理目标:无人为破坏、盗伐、无牲畜啃食、无采挖甘草、打野麻、破坏野生植被、无火灾烧毁、保护好观望台及辅助设施。

三、考核办法1、阶段性检查时达到90分为及格,80分以下要找出差距限期达标,70分以下扣发抚育费,发生严重事件的调离工作岗位,并追究经济责任。

2、全年综合评定总分,达到90分以上为及格分,低于90分以下每少于一分扣发管护人员年收入总额的一个百分点,扣发主要领导年薪的三个百分点,70分以下扣发抚育费,扣发主要领导年薪的五个百分点。

3、发生人畜破坏、偷伐、火灾等,首先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属于管护人员失职的,人为造成林木死亡、丢失,按树龄乘以10元进行赔偿,单位主要领导应承担赔偿金的10%的责任。

漠河市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

漠河市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

漠河市生态护林员考核办法一、考核目标(一)对负责管护区域内的山林,每周巡护时间不少于5天,防火期期间每天开展巡护工作,并建立巡护登记簿,记录每天巡护情况,定期向镇人民政府汇报。

(二)发现盗伐、滥伐、故意毁坏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林业站。

(S)凡纳入管护的林地严禁开垦、放牧、割草、砍柴、开挖草木根桩、无证开采沙、石、土、乱占林地及其他危害森林资源的活动。

(四)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及时制止吸烟、烧荒、烧纸、野炊、燃放鞭炮等一切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发现火情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或林业站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

(五)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负责本管辖范围内所有松林的巡查,发现枯死树应立即报告当地林业站;发现采伐利用松林枯死树要及时制止,当制止无效时,及时报告林业站;积极配合施工队对本管辖范围内所有松林枯死树的清理工作,群众出现阻挠时要做好协调。

(六)护林员要服从调度,听从安排,配合林业站进行森林资源调查,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开展植树造林、抚育、建设护林设施等工作。

(七)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

管护好辖区内的护林标牌、界桩及其他封山育林设施。

二、护林员的考核管理护林员的考核管理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IOO分。

(-)组织活动(7分)。

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会议、森林火灾扑救演练等活动的计7分。

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每次扣3分,直至扣完;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并向林业站请假批准的不扣分。

(二)宣传教育(8分)。

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各项林业法律、法规、生态公益林地点及范围的宣传工作;上门宣传森林防火、护林公约、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知识;对临近林区的房主、山拢田主、经济林主、坟主和智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维护公益林标示牌、护林公约、宣传栏的计8分。

未开展专项宣传工作,每项扣2分,专项宣传工作未做到位,每项扣1分,未登记扣5分,登记不全扣2分,宣传设施未维护好每次扣1分,宣传效果不佳酌情扣分,直至扣完。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篇一:护林员管理制度妙峰山镇生态林管护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北京市实施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办法》、《北京市山区生态林管护职责和标准(试行)》、《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完善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林管护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生态林管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林业站负责生态林管护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态林管护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2.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3.管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工作环境,具备一定的管护生态林技能和劳动能力,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龄在20周岁至55周岁。

具有工作必须的移动通讯工具﹙手机﹚。

4.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林管护员。

第六条、生态林管护员的主要职责1.护林员上岗着装整齐,必须佩带袖标,携带二号灭火工具,按时做好巡山预警工作。

2.对负责管护区域内的山林,月巡护时间25天以上,并建立管护登记簿,记录每天管护情况,定期向村委会汇报情况。

3.巡山护林与守护。

及时劝阻和制止野外用火、毁林开垦、乱砍滥伐、偷砍盗伐、乱占林地、毁林采石﹙砂、土﹚、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挖掘天然林树根和林下野生药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向区、镇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4.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与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向林业站报告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发展情况,并积极组织扑救与防治。

5.护林员要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配合林业站进行森林资源调查,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开展植树造林、抚育,建设护林设施等工作。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_1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_1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根据上级林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政府及林工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周岁的男性公民;(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五)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在职村干部不能兼职。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等林权单位推荐,经镇人民政府考核、聘任,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镇政府会同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护林员考核方案

护林员考核方案

护林员考核方案护林员考核方案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确保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护林员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1. 森林保护知识:考核护林员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了解和认识程度,对常见森林病虫害、天气预警等信息的掌握情况,以及对于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的主要方法和技术的掌握情况。

2. 技术操作能力:考核护林员运用各种工具设备进行巡护、作业的技能水平,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3. 业务能力:考核护林员针对林区实际问题解决能力,以及管理能力,包括森林资源监管、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水土保持、植树造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

4. 综合素质:考核护林员在工作中的态度与行为,以及工作中的纪律性、精神状态、工作积极性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二、考核方式:1. 理论考试:考核护林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2. 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护林员巡护、作业、应急处置的技能水平。

3. 实地考核:考核护林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和方式,制定考核标准,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科学性。

四、考核结果:1. 及格:考生在考核项目中得分符合及格标准。

2. 不及格:考生在考核项目中得分未达到及格标准。

3. 合格:考生在考核项目中得分达到合格标准,且综合评价合格。

4. 不合格:考生在考核项目中得分未达到合格标准,或者综合评价不合格。

五、考核反馈:考核结果按照规定向护林员个人和所在单位反馈,对于不合格者,要指出不足之处,给予改进意见。

六、考核周期:护林员考核周期为3年,每次考核前,要对考核内容和方式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考核科学、严谨。

同时,要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及时评价和汇总考核的情况进行总结,为下一次考核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护林员考核方案的实施,对于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提高护林员素质,推动绿色发展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护林员管理办法细则

护林员管理办法细则

(一)森林防火考核标准1、在重点森林防火期,护林人员要按照《防火预案》的要求,到指定的防火地段或区域坚守或巡逻。

2、佩带袖章或其他护林防火标识,保持通讯(包括对讲机)畅通。

3、对当地农民生活、生产用火行为及时报告管理处防火值班人员登记。

4、对山上游园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止。

(二)环境卫生检查和考核标准环境卫生结果的评价设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每个环境卫生检查段的考核标准由四个主要因子组成:○1道路:检查台阶路面是否洁净,路两边地上和树枝上有无纸巾、塑料制品或其它固体垃圾;○2座椅:检查游人驻足地和座椅周围(特别是下方)是否洁净,是否有纸巾、烟头、水果皮、瓜子壳、包装袋等其它固体垃圾;○3垃圾桶:检查垃圾桶是否及时清理,垃圾桶内的垃圾物是否达到或超过容积的一半;○4清扫间隔时间:通过地面的清扫痕迹和询访游客等方式,检查责任人是否严格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全面认真清扫一次以上,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每天认真全面清扫两次以上的规定执行;⑤临江面垃圾和步行道两边杂草一月清理一次。

2、以上五个考核因子,全部合格者评定为好,其中一项不达标评定为合格者,其中两项或两项以上不达标评定不合格者。

三、管护职责及管护人员条件1、成立护林环卫队,暂定名额五名,其中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员若干名(包括巡逻员),队长由护林环卫员推选。

队员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队长对其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成立护林环卫检查组,由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员和队长或队员组成。

2、队长的职责是:○1在做好本责任区环卫护林工作的同时,督促其他队员做好本职工作;○2与管理处人员一起例行每星期的卫生和防火检查;○3积极协助和完成管理处交付的其它工作3、巡逻员职责:负责全路段巡护,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管理处,发现非法行为要按要求及时上报。

4、段(片)护林环卫人员的确认。

个人申请,管理处确认,并与管理处签订《磨基山森林公园护林环卫承诺书》后生效。

护林员考核办法天保护林员管理办法

护林员考核办法天保护林员管理办法

护林员管理办法护林员管理系统护林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护林员管理,建立一支良好的护林队伍,切实发挥好护林员的作用,促进我乡林草管护工作有效开展,经乡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护林员的职责护林员必须清楚自己的管辖区域,严格落实责任制,主要职责有:开展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地开展地面巡护,实行分区责任制;严格实行防火制度,发现火警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上报乡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坚决制止盗伐、滥伐和偷盗林木,严禁毁林开垦、乱占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发现森林病虫侵害和林业有害生物及时上报乡政府和区林防站;与周围群众建立良好的管护关系,维护巡护道路,保护管护站点设施设备,认真填写出勤表、巡护日志等,对管护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形成简要的书面材料或报告。

配合乡村做好重点公益林、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面积的摸底验收工作,并搞好荒山造林的补植补造。

及时做好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1、日常值班:护林员每周星期一到乡政府签到,商定一周内工作,每缺1次者从工资中扣20元。

2、巡护日志填写规范、整齐。

若有逻辑性错误或弄虚作假,在上级部门考核中出现问题者扣当事人工资100元。

3、护林员实行分区分片负责与大队伍联合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大对入林放牧行为的处罚力度,每人每月上缴乡财政罚金200元,完成任务者罚金的60%奖励给个人,完不成者从工资中扣除所欠余额。

4、在上级领导检查或乡上领导督查工作中,若发现有入林放牧行为者,处罚辖区护林员工资50元,并督促护林员落实放牧人缴纳罚款。

5、辖区内发生火灾,护林员未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者,扣包片护林员50元。

6、按时参加乡上召开的各种会议,每缺席一次扣20元。

7、及时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不力者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50元。

8、对于组织、纪律责任性不强、不能护林员管理办法胜任本职工作的,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后,予以辞退。

三、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由乡党委、乡政府负责解释。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细则一、概述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负责生态公益林的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和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巡逻监测、管护管理、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等方面。

为了保障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减少破坏和违规行为,制定本细则以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职责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 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计划,制定护林管理方案。

2. 对生态公益林资源进行巡逻监测,及时发现林区内的问题和隐患。

3. 严格管理林区内的人员和车辆出入,防止非法砍伐和盗采。

4. 加强林区内的垃圾清理工作,保持生态环境的清洁整洁。

5. 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定期组织演练。

6. 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措施,防范病虫害的发生。

7. 总结分析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及时反馈报告。

三、考核标准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工作绩效将按以下考核标准进行评估: 1.成果指标:包括林区景观、生态环境的变化和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实现情况。

2. 效率指标:包括巡查、巡逻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效率。

3. 质量指标:包括采取措施和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切实有效性和疏导工作的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4. 服务指标:包括与当地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效果和管理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估。

5. 奖惩指标:包括森林防火、垃圾清理和采摘管理等方面的考核结果。

四、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水平,必须建立科学、规范、有益的培训教育体系,包括以下方面: 1. 员工培训: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进行系统培训,加强技能和知识的传授。

2. 教育管理:对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工作进行普及教育、做好生态环境知识宣传和教育等。

3. 员工考核: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考核结果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奖惩处理。

五、应急管理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需要具备应急处置的能力,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防止损失扩大化。

具体应急管理工作如下: 1. 定期检查、维护和备份应急资源和设备。

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一)

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一)

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附件一)一、考核目的和意义生态护林员是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力量。

考核是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的评价和检验,是提高生态护林员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

本文旨在规范生态护林员考核工作,为生态护林员的履职能力提升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考核内容生态护林员考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作业技能生态护林员要熟练掌握野外安全、应急处置、采样、实测等基本作业技能,对全面指导群众发展生态经济有一定的了解。

2)工作态度生态护林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向上,较强的服务精神和适应能力。

要和群众取得较好的信任度和口碑度,为人民群众的环保做出积极贡献。

3)岗位技能和业务能力生态护林员要主要掌握野外作业、数据处理、技术、物资处理、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并具备一定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必须客观、公正、合理。

生态护林员考核标准应当按照下述三项内容予以评价:1)工作质量首先考核生态护林员的工作质量,包括工作流程协调、环境污染控制、数据处理等作业。

2)工作态度其次考核生态护林员的工作态度,对岗位的热爱程度、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进行评价。

3)服务质量最后,考核生态护林员的服务质量,即对群众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三、考核方式和流程1.考核方式生态护林员考核采用实践操作、考试、履职评价等方式,同时结合其自我营销情况、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考核流程1)生态护林员或其主管单位向考核机构报名考核机构应向生态护林员或其主管单位开放报名通道,生态护林员或其主管单位应主动报名报告。

2)组织考试考核机构根据生态护林员的报名情况,组织相应场次的考试,生态护林员应按要求参加。

3)专家评审考核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生态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审,并给出评价意见。

4)颁发合格证书对于达到合格标准的生态护林员,考核机构应予以颁发合格证书,对于未达标准的,要给出合理的建议和实践报告。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

生态防护林护林员管理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

根据上级林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政府及林工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0-55周岁的男性公民;(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五)管护面积在5000亩以上的在职村干部不能兼职。

第五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等林权单位推荐,经镇人民政府考核、聘任,报县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镇政府会同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护林员的主要职责:(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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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切实维护好管护区森林资源安全,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护林员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作为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工资兑现及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一、生态护林员职责(一)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每月巡护次数不少于22天,做好巡护记录;掌握管护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进行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二)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三)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四)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立木枯死、水土流失、塌方等灾害情况及时上报。

(五)对管护区内发生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及时上报。

(六)掌握并遵守国家、省、市、县制定的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积极宣传。

(七)接受县林业部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管理;做好管护聘用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交办的任务,一是对责任片区内的所有林地、林木进行日常巡护,定期报告管护情况;二是协助所在地乡镇林业站完成林业生产中的其它工作;三是做好聘任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

二、考核对象、原则考核对象为各乡镇统一选聘的生态护林员。

生态护林员的考核实行日常工作考评与年终考核、重点防火时段考核与月度考核相结合、工资发放与工作实效相结合以及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考勤制度:35分常住本地,每月巡护22天以上得35分。

遇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事先向乡镇林业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每月巡护少于22天的,每少一天扣3分,无故不参加乡镇及林业站组织的集体巡护工作的一次扣10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二)资源管护工作:20分能大力宣传生态保护重要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

在责任区内,能坚持巡护,敢于制止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无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违法征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景观等案件发生,做好巡护工作日记,每月能用书面或口头定期汇报工作情况,管护区秩序稳定,经查属实的,得20分。

对管护区内发生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未及时发现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破坏的扣20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三)森林防火工作:15分1、防火宣传工作5分。

在责任区内书写防火宣传标语5条以上,宣传效果较好者得5分,没有书写防火宣传标语的扣5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2、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坚持不间断巡山看护,能加强各种火源的管理,能严格监督各类野外用火,发生违章用火及时制止、汇报的,得10分;对责任区内发生的火情没有第一时间汇报或未参与扑救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破坏的扣10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四)协助营林生产:5分在开展林业生产时期能认真学习基本的营造林技术,积极参与并指导管护区域开展林业生产的得5分,未参与的扣5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五)病虫害防治:10分经常检查责任区内林木生长情况,发现病虫害情况应及时汇报,并在乡镇及林业站指导下,积极参与并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效果较好,得10分。

发生病虫害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扣5分,未及时上报造成危害的扣8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六)学习与工作汇报:5分积极参与乡镇及林业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每月认真负责做好巡护工作情况记录,并如实、及时向乡政府及林业站汇报工作的得5分。

未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未认真填写日志的,扣5分,其它情况酌情扣分。

(七)、民主测评:5分民主测评采用护林员互评确定,主要对团结他人、相互配合、工作方式和在共同护林工作中的积极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测评合格得5分。

(八)其他工作:5分服从管理人员调度,能协调他人完成乡镇及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得5分,不服从、不能完成或不配合者扣5分。

四、考核程序生态护林员的日常考核监管由乡镇和林业站共同完成。

乡镇主要对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考核;林业站负责生态护林员日常履职及管护成效进行抽查,每月抽查比率不得低于乡镇生态护林员总数的30%,保证每“季度”全面覆盖一次,并做好抽查记录,作为考核评分及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考核小组由乡政府与林业站人员组成,共同开展生态护林员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负总责。

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分别作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一)月度考核。

月考核作为基础工资发放的依据。

每月月底前由各乡镇组织护林员参加,考核小组对照《*****县生态护林员月考核评分表》填写当月的考核结果,经护林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由考核组成员共同签字并加盖乡镇及林业站公章后由林业站按“季度”统一上报县林业局备案。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0月底。

年度考核综合成绩由平时成绩+年度成绩构成,比例为7: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月考核成绩平均值×70%+年度成绩×30%。

考核小组对照《*****县生态护林员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填写当年的考核结果,经护林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由考核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并加盖乡镇及林业站公章后由林业站统一上报县林业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生态护林员的工资按8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如国家、省、市有调整,按调整结果执行。

生态护林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工资为4800元/年,分四次发放,每三个月发放一次,每季末(1月底、4月底、7月底、10月底)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为3200元/年,每年10月底年度考核后发放,考核结束后,各乡镇将考核结果及工资发放表上报林业站,由林业站统一报林业局备案。

六、工资拨付程序生态护林员工资按照“月考核、季发放”的方式拨付,考核结果作为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的直接依据。

每季度末(1月底、4月底、7月底、10月底)和年度末(10月底)由乡镇人民政府、林业工作站、村委会组成考核组对生态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束后,各乡镇将考核小组签字后的考核表、工资审批表和工资花名册于次月(2月、5月、8月、11月)5日前上报林业站审核确认,林业站审核确认无误后统一报林业部门审核,县林业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账户,由实施乡镇通过“一折统”的方式,分别将生态护林员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到护林员手中,七、管理与奖惩(一)日常管理1.各辖区林业站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电话抽查或实地调查了解等办法加以考勤、督查。

督查发现未经请假私自离岗第一次者由林业站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所在乡镇,督查发现第二次者,林业站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乡镇予以辞退,并由乡镇扣发当月工资及至本月的累计绩效工资。

防火期(当年10月至翌年5月),原则上不准请假,遇特殊情况须向乡镇林业负责人请假。

2.发生破坏林木资源行为(树木10株、动物2只、灌木林10平方米以下),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由林业站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所在乡镇;对破坏超过以上数量林木资源行为不汇报不制止并隐瞒的,一经核实,林业站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乡镇予以辞退,并由乡镇扣发当月工资及至本月的累计绩效工资。

3.对野外违章用火不及时制止,对存在林火隐患和火情隐瞒不报且未主动参与扑救的,一经核实,林业站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乡镇予以辞退,并由乡镇扣发当月工资及至本月的累计绩效工资。

4.发生病虫害未及时上报,或知情不报,贻误防治时期,一经核实,林业站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乡镇予以辞退,并由乡镇扣发当月工资及至本月的累计绩效工资。

5.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者,由乡政府发放基础工资及累计至本月的绩效工资,并予以辞退。

6.自行提出辞职者,应由乡政府发放基础工资及累计至本月的绩效工资,并予以辞退。

(二)动态管理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但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

要严格实行生态护林员退出机制,对提出辞职、考核不合格、长期远离管护区居住、护林期间有违法行为、不按合同履行职责或通过其它扶贫渠道已经稳定脱贫的护林员,要及时解除劳动关系,对空缺岗位要在解聘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完成重新选聘,并将选聘结果以正式文件报林业局备案,确保资源管护的连续性。

(三)考核奖惩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依照《*****县生态护林员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计分。

年度考核综合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并依据情况适当予以奖励;年度考核综合得分85-95(含85分)为合格,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综合得分80-85(含80分),扣除绩效工资的15%;年度考核综合得分80分以下,扣除绩效工资的20%,并且下年度不得续聘。

八、培训制度生态护林员培训工作由乡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林业站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提供培训内容,邀请相关技术人员授课,原则上每年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次,培训内容应包括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护林员岗位职责、基本工作技能、安全防护以及各乡镇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及重点管护区域等。

九、档案管理生态护林员档案主要包括文件档案、选聘档案、日常管理档案、考核培训档案以及工资档案,实行“三级分层”管理,即由乡镇、林业站、林业局分别建立档案,其中乡镇、林业站保存全部资料,林业局保存汇总资料,林业站档案应由乡政府审核无误后报林业站存档,林业局档案应由林业站审核无误后报林业局存档。

具体内容如下:(一)乡镇、林业站档案1、文件档案:国家、省、市、县下发的生态护林员相关文件及乡政府上报及下发文件。

2、选聘档案。

乡镇生态护林员选聘公告、生态护林员报名审查表(包括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影像资料(公告、公示)、聘用合同、生态护林员选聘花名册、生态护林员情况表、生态护林员建档登记表、生态护林员管护情况统计表。

3、日常管理档案。

巡查日志、巡护照片、动态管理情况。

4、考核培训档案。

考核结果、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材料和培训考核照片)。

5、工资档案。

工资发放花名册、奖惩结果及依据。

(二)林业局档案1、文件档案:国家、省、市、县下发的生态护林员相关文件及县级部门上报文件。

2、选聘档案。

乡镇公告、生态护林员报名审查表、影像资料(公告、公示)、聘用合同、生态护林员选聘花名册、生态护林员情况表、生态护林员建档登记表、生态护林员管护情况统计表。

3、日常管理档案。

动态管理情况。

4、考核培训档案。

考核结果、培训资料。

5、工资档案。

工资发放花名册、奖惩结果。

****县林业局***年**月**日乡镇(盖章)林业站(盖章)年月日**县生态护林员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表乡镇(盖章)林业站(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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