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名词解释1
专升本《法学基础》名词解释
专升本《法学基础》名词解释1.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3.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或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
泛指法对社会的影响。
根据法作用于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和内容,通常可以把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4.指引作用:指法通过授权性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性行为模式(禁止性行为和命令性行为)的规定,指引自己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
5.评价作用:指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可以判断、衡量他人行为的是或非、善或恶的性质与积极或消极的效果,以影响人们的行为。
6.预测作用: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互相之间会如何行为。
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预测。
7. 法律规则:是指以一定的逻辑结构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一种法律规范。
8.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原理和价值准则的一种法律规范。
9.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
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10.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11.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12.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3.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与-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14.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的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实用法律基础1-4
《实用法律基础》作业1-4一、名词解释1.是由国家强制制定或认可的,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即法律上的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3.是指对法律规范的内容、涵义等所作的说明。
它是正确理解法律规范的立法愿意和保证法的正确实施所必须的。
4.是指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立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国家机关体系。
5、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6、是指法定诉讼参与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时,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诉讼行为。
7、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罅不法侵害的行为。
8、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现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政治形式。
9、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10、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1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12、: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
13、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之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14、是指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单项选择题1.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2.法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3、我国的现行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简称“82宪法”。
4.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要求年满(18周岁)。
法学基础知识
法学基础知识一、名词解释 1、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 2、法的效力:即法律的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法的效力分为规范性法、法的效力:律文件的效力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效力,即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合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3、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判例法: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四、 4、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法律体系:体。
简言之,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
五、 5、立法:通常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或者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立法: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六、 6、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七、 7、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刑事诉讼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
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忠的职权和相互关系,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进行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等。
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与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规范。
八、8、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证据:搜集和运用进行。
九、9、条约:国家和国家签订的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或文化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文书。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
法律基础知识重点给大家做点贡献-法律基础知识1、名词解释法律:法律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行社会管理,维持社会秩序,规范人们生活的基本规则,也是一个社会、国家的民众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共同生活所必须遵循的普遍规范,具有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和文化传播等多重功能。
法学:是指现代社会科学领域中研究法律及法律相关问题的一门体系宠大、义理精深的独立科学。
根本法:即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与权力划分、经济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等。
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的内容一般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如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实体法:是指规定和确认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和职责的法律。
程序法:是指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法律。
公法:调整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或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所属的公共团体的法律。
私法:调整公民和法人等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
国际法:为一般国际社会公认,实施区域并不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限,而是在国家与国家相互之间有效的法律是国际法。
国内法:由一个车家制度,实施区域仅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其范围的法律是国内法。
法律基础课:是通过传授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使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充分认识法律对于现代社会,包括对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重要作用,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通过学习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初步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宏观情况,掌握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正确先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增强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维护国家、集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能力,通过提升政治、法律和专业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既有精深专业基础,又具备现代视野,能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和应付未来挑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一、法学基础名词解释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及其实施与适用原则的学科。
在法学领域中,有一些基础名词需要我们进行解释。
1.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公布、施行并强制力约束公民和其他组织行为的规范性规定。
2. 法规:法规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 法律条款:法律条款是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中具体规定某一事项的规则性措辞。
4. 法人:法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机构,其权利和义务与其组成人(自然人)分离。
5.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调整国家与个人、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而私法是调整个人或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民法等。
6. 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法律原理、法律思维方式以及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本质的学科。
二、刑法名词解释刑法是研究犯罪行为与刑事责任的法学分支,下面解释一些刑法领域的重要名词。
1. 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具备法定要件和犯罪构成条件。
2.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具有主观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或犯罪后果;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或过失而造成违法或犯罪后果。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罚和刑事制裁等。
4.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合法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5. 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取证的行为。
三、民法名词解释民法是研究民事关系与民事行为的法学分支,下面解释一些民法领域的重要名词。
1. 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约定来建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2. 报销:报销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员工因公产生的费用进行核销、结账并支付的行为。
3. 担保:担保是指某一方(担保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向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行为。
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命题
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命题一、名词解释:1、法的基本概念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性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2、民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多项选择题:1、法的价值包括(A B C )A、自由B、秩序C、正义D、人人平等2、下列那些分类属于法的分类:A B C DA、国内法与国际法B、根本法与普通法C、实体法与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3、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A B CA、自然人B、法人C、国家D、社会组织4、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 B C DA、物B、人身C、精神产品D、行为结果5、法律责任分为:A B C D EA、刑事责任B、民事责任C、行政责任D、违宪责任 E、国家赔偿责任6、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A BA、人身关系B、财产关系C、社会关系D、刑事犯罪7、下列属于邀约邀请的是:A B C DA、商业广告B、拍卖广告C、招股说明书D、寄送的价目表8、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A B CA、同时履行抗辩权B、不安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后履行抗辩权9、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分类为:A B C DA、抵押B、质押C、留置D、定金10、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A B C DA、最大诚信合同B、诺成合同C、不要式合同D、射幸合同三、简答题:1、简述意思表示的瑕疵分类。
意思表示的瑕疵分为: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2、简述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无权处分行为(2)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债务承担(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法律基础名词解释
法律基础名词解释一、法律基础概述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法律的适用离不开对基础名词的理解和解释。
本文将对法律基础名词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二、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或其他法定机构制定、公布和施行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公众遵循的规范。
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限制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法规法规是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
它是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有法定职权的机构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解释、细化和执行法律。
法规的制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对公众有约束力。
四、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形式有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不同的适用方式。
五、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相互约定的法律文件。
通过合同,当事人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文本中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规定。
它涵盖了合同的各个方面,包括合同的目的、双方的权益、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条款的约定要明确、具体,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
七、诉讼诉讼是一种通过司法机关解决争议的方式。
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依法进行调解、审理和判决。
诉讼程序包括起诉、举证、辩论等环节,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八、案件案件是指在法院审理的争议案件。
案件通常由原告提起,被告被要求提供答辩,双方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
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适用法律的判决或裁决。
九、证据证据是在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争议事实或证明法律关系的材料。
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形式。
法院对于合法、充分的证据将予以采纳,并依据证据作出判决。
十、判决判决是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的裁决结果。
法院在审理案件后,根据证据和法律原则,对争议事项作出决定。
判决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要求当事人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法律基础名词解释
法律基础名词解释一1.法的渊源p35法的渊源一般有实质意义和形式意义两种不同的解释。
实质意义上,法的意义上,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内容来源;形式意义上,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这里所讲的是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它是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类别,如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等。
1.法律体系p37所谓体系,泛指若干具有内在联系的事物所组成的协调统一的整体。
法律体系就是将一个国家的现行法按照一定标准和原则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构成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在通常情况下,法出自国家,整体意义上的法应该是统一的。
但是,生活中存在着的法确实成千上万的、具体的法律规范,他们不可能直接构成法的整体,只有将众多的法律规范按照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手段分类组合成不同的法律部门。
才能起到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作用。
各法律部门因内在联系而构成一个国家法的系统。
因此,法律部门是一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法律体系又可以成为法律部门体系。
1.部门法不是由行政部门制定的法律。
部门法或称为法的部门,它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一国现存全部实定法规范的总称。
法律部门是一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
在法理学上,法的部门的划分主要是依据两个标准,一个是调整对象,一个是调整方法,前者是主要标准,后者是辅助标准。
1.权利能力p42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它是主体参加法律关系的必要前提,不具备权利能力,就不能充当法律关系主体。
公民的权利能力可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
一般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自出生到死亡终身享有的权利能力,如民事上的权利能力;特殊权利能力是与自然人的身份、年龄等条件相联系的权利能力,如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资格。
1.行为能力p43行为能力,是法律所确认的,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因此,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非完全一致。
法律基础名词解释
1. 我国法的特征: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适用。
2. 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以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3.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以及对社会最终产生的影响。
4. 我国的权力机关: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③国务院;④中央军事委员会;⑤地方国家机关;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5. 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①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国家审判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人民法院是惟一有权确定某人有罪和判处刑罚的机关。
③要确定被告人有罪,人民法院必须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开庭审理查明事实,以法律为依据作出有罪的判决,并且将其公开宣告。
未经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人民法院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6.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情况与原则:选举制度是关于依照法律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原则、程序和方式方法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选举的原则、选举权确定、选举的组织和程序,以及选民和代表的关系等等。
选举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关系。
选举制度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基础。
其基本原则是: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差额选举原则。
7. 国家机关的范畴: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
8. 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除被选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以外,不脱离本职工作。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主要有以下权利:①提出议案权;②质询权;③人身特别保护权;④言论和表决的免责权。
法律基础名词解释近三年
法律部分名词解释:18年10月的:法的历史类型: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特别行政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我国行政区域内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地方行政区域。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颁发许可证、执照等方式准许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继承:继承人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缓刑: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
19年10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经济法:是调整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国家征收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国家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
罪行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正方防卫: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年10月的: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以颁发许可证、执照等方式准许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法律行为。
假释: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引渡:一国应外国的请求把该国境内而被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接受刑罚的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21年4月法律制定:法律制定即立法。
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及认可法律的活动,是将一定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是对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法律基础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以法律现象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学问。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国体即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管理形式,也就是说,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法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国家的权利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分行政指的是国家法定机关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家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
民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4)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征:(1)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民事活动的特权。
(2)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一致性。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两个方面内容,因此排除了任何公民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可能性。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实现具有物质上和法律上的保障。
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法律规定以及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代理人承受的制度。
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即国家在宏观调控和管理协调国民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法律基础所有的名词解释
司考复习资料:法律基础所有的名词解释(1)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国际法:作为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制定和实施的法律。
国内法:一国(或地区)制定并在该国(或地区)实施的法律。
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制定需要特别的程序的法律普通法:根本法其他的。
一般法: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
《刑法》、《合同法》特别法: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
《妇女权益保障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实体法:规定的是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程序法(诉讼法):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法律。
《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成文法: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
习惯法:由国家认可的习惯。
公法: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宪法、行政法、刑法。
私法: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民法和商法。
衡平法:是14世纪开始的,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们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普通法进行修正、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
普通法:是专有名词,特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
联邦法:指整个联邦立法机关制定的和在整个联邦实施的法律,如联邦宪法、联邦民法、联邦刑法等。
联邦成员法:指由联邦成员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仅在该成员国实施的法律,如成员国宪法、成员国民法、成员国刑法等。
法律的历史类型:按照法律的阶级本质及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划分。
法律体系:指由在一个国家里,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所组成的法律部门而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部门法(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称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基础的名词解释
法律基础的名词解释法律基础的意思是什么呢?怎么用法律基础来造句?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法律基础的意思,欣赏和精选造句,供大家阅览!法律基础的意思《法律基础》在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
. 读者对象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和研究人员,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法律、法学有兴趣的其他读者。
“法律基础”也是法学专业基础教学教学规范术语,即法学教育最基本的前沿教育。
法律基础造句欣赏、与此同时,土耳其政府改革了法律基础、出台了许多政策来实施经济刺激计划,为国外企业家、土耳其本国民营家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2、为促进中摩合作,双方将继续完善双边法律基础。
3、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组成部分的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与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法学专业教育有着很大的不同。
4、第二章对行政综合执法的理论基础和法律基础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5、非法学专业大学生通过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了解法律常识、培养法律思维、树立公民意识。
5、造句网是一部在线造句词典,其宗旨是让大家更快地造出更优质的句子.6、法律基础课作为高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高校思想品德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
7、它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8、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9、WTO是多边贸易体系的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10、在奥地利初级和中级教育的法律基础是1962年的教育法。
法律基础造句精选1、具体来说,他要求律师支持处理全球环境问题所必须的国际条约法律基础。
2、这位律师说,他甚至现在每个星期都会去本市一所公立小学,讲上一堂法律基础课。
3、我国现行的收容遣送制度对维护社会治安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但是收容遣送在法律基础上存在严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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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3.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颁布,以不同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故又称“制定法”4.不成文法是由国家机关以一定形式认可其法律效力,但不表现为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的法律规范,一般是指习惯法
5.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或“效力渊源”
6.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规范的规定运用到具体的主体或场合,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行使权力的专门活动
7.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8.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形式、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9.法制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即一国或一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
10.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行使公权力,执行国家意志,推行国家政务,组织、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及活动
11.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对行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2.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和个人
13.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4.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国家给予受害人的赔偿15.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17.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18.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9.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0.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2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2.监事会,是指公司为了保障董事和其他高层职员忠实执行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专门行使内部监督权的一个职能机关,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23.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4.犯罪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社会秩序而应处以刑罚的行为
或者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25.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6.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实施的犯罪行为27.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8.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9.刑罚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分子的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30.诉讼是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解决争讼和处理案件的活动
31.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合法的责任
32.刑事诉讼参与人指在刑事诉讼中除司法人员以外的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33.行政诉讼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和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34.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5.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国际货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税收.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等
36.犯罪预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制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状态。
37.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的犯罪形态。
38.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39.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40.无效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行;代理人代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在民事活动中,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1.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42.行政处罚的主体为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一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