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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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引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学位授予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

本文将详细阐述学位授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学位授予的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学位授予必须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不得偏袒任何个体或团体。

2. 权威原则:学位授予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3. 科学原则:学位授予必须基于科学研究和学术成果,评估学位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三、学位授予的程序1. 学位申请:学位申请人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成绩单等。

2. 学位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学术论文的评阅和答辩。

3. 学位决定:学校根据学位评审结果和学术论文答辩情况,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并将决定结果通知学位申请人。

4. 学位授予:学校将在学位授予仪式上正式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四、学位授予的标准1.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研究能力,学术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2. 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相关领域做出重要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

五、学位授予的监督和评估1. 学位评估委员会:学校应设立学位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学位授予的程序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学位授予的监督:学校应加强对学位授予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3. 学位授予的评估:学校应定期对学位授予的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学位授予的水平和质量。

六、学位授予的其他规定1. 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是学位授予的正式证明,学校应确保学位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学位授予仪式:学校应组织庄重而庄重的学位授予仪式,彰显学位授予的重要性和庄严性。

3. 学位授予的公告:学校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学位授予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宣布学位授予的结果。

七、结论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学位授予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所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培养学位的学科、专业进行学位授予的初评工作,并报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学术水平第三条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博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国科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博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资格审查第五条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导师、研究生部对硕士生整个学习阶段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思想品德、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分别提出审查意见,任何一方意见均不公开,如有一方未通过审查,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申请者本人。

(一)硕士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参加国科大集中教学的学生,以国科大基础学院相关要求为准。

●硕士生除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外,同时须完成必修环节5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二)申请硕士学位发表文章及成果基本要求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需以第一作者(本所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在EI或SCI源刊发表(含录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申请专业硕士学位需以第一作者(本所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在EI源刊发表(含录用)与攻读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第一作者取得的软件著作权1项;或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赵卫
【期刊名称】《科技开发动态》
【年(卷),期】2005(000)012
【摘要】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西安光机所)位于古都西安,创建于1962年。

是中国科学院在西北地区最大的研究所之一。

西安光机所现有职工800余人,半数以上是高学历的研究人员,其中有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9人、研究员40人、副研及高级工程师126人。

【总页数】3页(P17-19)
【作者】赵卫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H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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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步入八十年代以后,西安光机所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薛鸣球院士、侯洵院士和赵葆常研究员先后担任 西安光机所所长。
科研条件
人员编制 科研部门
设备设施 合作交流
截至2015年5月,西安光机所共有在职人员874人,其中科技人员69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际欧亚科学 院院士1人;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师85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200人,科技人员中博士学位170人,硕士学位 382人。著名科学家龚祖同、侯洵、薛鸣球、牛憨笨等院士均出自该所。该所共有“西部之光”人才入选者43人;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
历史沿革
1962年经中国科学院党组和二机部党组研究决定,由科学家、中国光学事业创始人之一的龚祖同学部委员任 所长,带领长春光机所一批科技骨干和中科院新技术局副局长苏景一同志一同来到西安,与西安应用光学所等部 分同志一起建立了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1963年,西安光机所承担了每秒20万次高速摄影机和长焦距克尔盒高速摄影机的研制任务,从此开始了西安 光机所"边筹建、边科研、边培干"的艰苦创业历程。
截至2014年8月,西安光机所拥有各类大、中型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建立了遥感相机实验室辐射度定标、全 谱段光学系统传递函数测量、遥感相机探测能力与成像质量测量、光学系统性能与参数测量、星敏感器光学参数 测量、遥感测绘相机标定、光电跟瞄系统装检大厅、摄像装置测试、光谱光度测量、KM1空间热光学试验、KM3空 间热光学试验、温度与力学试验等十二类专业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 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直属机构
01 历史沿革
03 科研成就
目录
02 科研条件 04 人才培养
05 获得荣誉
07 机构领导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

中国科学院大学保研—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接收推免硕士生办法中科院西安光机所欢迎国内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

我所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所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一、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备的条件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重点高校;3.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二、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网上报名(网报系统已开通)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点击网页右侧“推免申请”,实名注册后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网报流程:1.选择报考专业,报考方向(无需报考导师)。

我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强制规定硕博连读,也欢迎具有专业型外推资格的同学积极报考。

注意:报考专业确定后不能更改,请同学们慎重选择。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和信箱,以便联系。

3.填写个人介绍。

注意:填写本科所学专业全称而不是学院名称;入学时间为2010年9月,毕业时间为2014年7月;本科所在专业排名的格式为“排名/总人数”,注学院排名;其他信息如实填写。

4.填写本人自述。

5.上传照片。

请上传彩色近照,以最后一次上传的照片为准;有效的文件格式:*.jpg,*.gif。

6.上传成绩单电子版。

注意:前三年成绩单需要有所在院系教务部门盖章;文件大小不超过500KB;要求的文件格式为:*.pdf或*.jpg。

7.浏览无误后,提交。

三、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保研(推荐免试)申请材料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西安光机所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一)必须提供材料1.网报信息打印表;2.填写好的《中科院大学2014年推免生申请表(考生使用)》(附件一);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辅导员签字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5.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英语等级、TOEFL或GRE等);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二)自愿提供材料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复印件;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特长等;注1:要求所提供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用透明文件夹统一装订。

机械 专硕 学位授予标准

机械 专硕 学位授予标准

机械专硕学位授予标准
机械专硕的学位授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学习:学生需要完成所有规定的课程学习,包括机械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技能,科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与实践技能等。

2. 学术成果:学生需要在学位论文中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包括对机械工程领域的研究、实践和理论探讨等。

3. 学术交流:学生需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与同行进行专业知识、经验、成果的交流分享,提高自己的学术交流能力。

4. 实践经验: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包括在实验室、企业等场所进行实践、实习或项目开发等。

5. 综合素质:学生需要具备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等。

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学校、专业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查阅所在学校或专业的相关规定。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位授予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业成果的认可和肯定。

为了规范学位授予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和步骤。

二、学位授予的基本原则1. 学位授予应依据学生的学业成果和学术水平,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评定。

2. 学位授予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

3. 学位授予应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保证学位的质量和声誉。

三、学位授予的程序和要求1. 学位授予的申请学生在完成学业要求后,可以向学校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位论文、学术成果等。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学位授予的条件后,进入下一步评定程序。

2. 学位论文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创新性、论证逻辑等方面。

评审专家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历和研究经验。

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评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需要进行修改和再次评审。

3. 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是学位授予的重要环节。

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和相关专家对学生的学位论文进行答辩。

答辩内容包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学术价值等方面。

答辩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答辩不通过的学生需要进行修改和再次答辩。

4. 学位授予决定学校将根据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作出学位授予的决定。

学位授予决定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

5. 学位授予仪式学位授予仪式是学位授予的正式程序。

学校将组织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学位证书和学位证明。

学位授予仪式应庄重、隆重,充分体现学位的价值和意义。

四、学位授予的质量保证1. 学位授予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学位的质量和声誉。

2. 学位授予的评审和答辩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评价的公正和客观。

3. 学位授予的结果应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五、学位授予的监督和管理学位授予应受到学校相关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

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拓宽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口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硕转博管理办法。

一、选拔要求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分报名和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两个步骤。

报名并经审查合格的研究生,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方能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二、培养年限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经研究生部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

三、报名条件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没有处分记录,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加权平均≥80分,单科≥65分;四、报名程序申请报名者,填写《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硕转博申请表》,研究生部组织专家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当年的博士入学报名。

五、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一)为保证培养质量,在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前进行一次博士生资格考试。

(二)资格考试采取英语统考和答辩结合的方式进行,英语统考指中科院统一组织的博士入学英语考试;答辩报告要求答辩人准备15分钟的ppt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本人对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的程度、拟开展的工作以及已取得或预期的成果。

(三)研究生部组织成立以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为组长,由拟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5~8人的工作小组。

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过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四)资格考试时间在每年博士入学报名后一个月内进行。

(五)经研究生部审批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列入当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名单,上报中科院及国家教育部。

六、课程学习要求硕士学习阶段遵照《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进入博士学习阶段遵照《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一)博士入学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硕士学位授予细则一、学位名称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本校硕士学位的名称为“硕士”。

二、学科门类本校设有多个学科门类,包括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

学生须按照自己的专业选择相应的学科门类。

三、学位授予条件1.学术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此外,学生还需完成一篇硕士研究论文并通过答辩。

2.学分要求:学生必须获得所在专业的所有必修课程的学分,并达到学校和学科门类的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通常根据学科门类的学习深度和广度的要求有所区别。

3.学制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包括2年的课程学习和一年的硕士研究,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分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4.成绩要求:学生需获得学科门类所规定的毕业成绩要求,一般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四、学位授予程序1.课程学习:学生需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完成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和评估。

2.指导教师评价:学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需有一名导师进行指导,并提供相关评价材料。

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将通过指导教师的评价来参考。

3.硕士研究:学生需在第二年开始进行硕士研究,并选择一个具体的研究课题。

学生在研究过程中需进行必要的实验、实地调查、文献综述等,并完成一篇硕士研究论文。

4.硕士论文评审与答辩:学生在完成硕士论文后,需进行严格的评审和答辩程序,由专家评审,其中包括对学生的论文质量、论文答辩的评价等。

5.学位授予:经过评审与答辩程序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和论文评价结果,决定是否授予该生硕士学位。

五、学位授予时间硕士学位的授予时间一般分为两个时间点,分别为研究生学籍注销前和研究生学籍注销后。

学生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学位授予手续。

六、学位证书学生成功完成学业并通过学校的评审程序后,将获得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将详细记录学生所获得的学位名称、学科门类、学位授予时间等信息,作为学生学术和职业发展的重要证明。

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根据《中国科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通过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考察其是否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考核其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等综合素质,达到阶段性培养目标,为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奠定基础。

一.考核时间:
博士开题报告通过半年到一年内即博士入学一年半至两年内进行。

二.考核内容:
1.博士学位课学习情况。

2.博士生入学以来从事博士学位论文科研工作情况。

3.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

三.考核办法:
1.按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组成5-7人考核小组,由博士
生导师和同行专家组成(研究员以上职称),考核小组由组
长主持并进行评议(导师不作为组长)。

2.博士生汇报入学一年半以来博士学位课学习成绩和学位
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表》。

3.导师向考核小组汇报博士生入学一年半以来从事科研工
作的能力及政治思想表现,并签署指导教师意见。

4.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及中期考核成绩。

5.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继续从事博士学位科研工作;未
通过的,延期三个月重新考核;属学位课成绩较差的,限期进行重考,如仍未通过,将取消其博士生资格。

西安光机所研究生部
二○○四年三月十日。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指导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学位授予工作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

二、制定目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位授予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通过明确学位授予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学位授予的质量和声誉。

三、适用范围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高等教育机构,包括本科院校、研究生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等。

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类学位,如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等。

四、程序1. 学位授予的申请:学位申请人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和推荐信等。

2. 学位评审:学位评审委员会将对学位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答辩。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学术能力、研究成果、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估。

3. 学位授予决定:学位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学位授予决定,并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4. 学位授予仪式:学位授予仪式是对学位获得者的正式认可和表彰,学校将组织庄重的授位仪式,颁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服。

五、要求1. 学术要求:学位申请人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独立完成学术研究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2. 学分要求:学位申请人需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和考试。

3. 学术道德要求:学位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不得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

4. 学位授予的公示和异议处理:学校将对学位授予的结果进行公示,并设立异议处理机制,接受学位申请人和相关人员的异议申诉。

六、附则1.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修订: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但修订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 学位授予的监督和评估:学校将建立学位授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学位授予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综上所述,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是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学位授予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创建于1962年,是中国科学院在西北地区的研究所之⼀。

经过五⼗年的创新发展,西安光机所现已成为在瞬态光学领域优势明显,在空间光学、光谱学和超快测量领域特⾊鲜明的综合性科研基地型研究所。

主要开展瞬态光学与光⼦学基础理论、光学遥感技术、光谱成像理论与技术、⾼速光电信息获取与处理技术四⼤主学科⽅向的研究⼯作,还开展光学材料、复合材料、新能源和光学加⼯、装配及检测等领域的研究⼯作。

研究所现有⼀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两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

西安光机所现有职⼯800余⼈,其中科研⼈员500多⼈,包括中国科学院院⼠1名,国家“”2名,国家“青年”2名,中科院“百⼈计划”11名。

根据我所科研布局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现⾯向海内外招聘国家“”、“青年”、中国科学院“百⼈计划”和所学科带头⼈⼈选。

⼀、招聘学科光学、光学⼯程、光学仪器、物理电⼦学、原⼦物理、通信与信息⼯程、精密仪器、电⼦⼯程、机械⼯程、计算机⼆、应聘条件1、国家“”应聘条件:应在海外取得博⼠学位,并在国外⾼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家科技重⼤专项涉及的重点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艺的操作性难题,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国家“青年”应聘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校取得博⼠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作经历;或在国内取得博⼠学位并有5年以上海外教学或研究⼯作经历;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3、中科院“百⼈计划”应聘条件:获得博⼠学位后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岁,对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达到研究员岗位要求的学术⽔平,在重要核⼼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要的发明专利等。

4、西安光机所学科带头⼈应聘条件:应在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科研职位,在应聘的专业⽅向上掌握核⼼关键技术,达到研究员岗位要求的学术⽔平,年龄不超过45岁;⼀般应获得博⼠学位,拥有核⼼关键技术,能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可不对学历作过多要求。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位授予工作,加强学位管理,保证学位的质量和有效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管理。

第三条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由学校举办的教育机构授予。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学位授予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学位授予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六条学位授予应当与国家教育政策相适应,服务国家创新和发展需求。

第七条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的初级学位,是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初步评价。

第八条学士学位的授予要求包括课程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九条学士学位的授予可分为常规学士学位和优秀学士学位。

第十条常规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为: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要求的毕业要求。

第十一条优秀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为:学生在常规学士学位的基础上,有突出的学术成果或创新项目。

第十二条硕士学位是高等教育的研究生学位,是对学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评价。

第十三条硕士学位的授予要求包括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十四条硕士学位的授予可分为学术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

第十五条学术硕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为: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课程,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第十六条专业硕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为: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课程,通过专业实践项目。

第十七条博士学位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学位,是对学生独立研究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最高评价。

第十八条博士学位的授予要求包括课程学习、综合考试、学术报告和博士论文。

第十九条博士学位的授予要求严格,对学生的科研工作和学术成果有较高的要求。

第二十条博士学位的授予要求还包括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博士学位的授予要依据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评审和审批。

第五章学位授予管理第二十二条学位授予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学位授予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学位授予的程序包括申请、评审、审批、公示和授予等环节。

2021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021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2021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负责我校学位的审核授予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审核各院系提出的拟授予及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开展学士学位授予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所在院系,应成立院系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本院系学士学位的初审等工作。

院系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由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一般以五到七人为宜。

第三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士学位评定中的工作职责:(一)对各院系提交的拟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复审;(二)对每位普通本科毕业生做出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三)对学士学位授予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并予以处理。

第四条院系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士学位评定中的工作职责:(一)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以及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按照学校有关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每位毕业生进行逐一审核,拟定本院系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二)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本院系授予或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并对拟定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说明理由或原因;(三)对符合特殊情况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报送申请材料。

第五条我校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 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教学环节规定的各项任务,取得相应学分,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达到毕业资格;(三) 培养方案中未规定具体学位课程的不作下列要求,规定有具体学位课程的需满足下列要求:(1)学位课程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70分(含70分)或中等(含中等)以上;(2)医学类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或中等(含中等)以上。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公告[001]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公告[001]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公告(第 33号)(2018年1月4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8年1月4日会议审定通过,决定授予章喆等569名同学硕士学位。

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培养单位、学位证书编号如下:姓名培养单位学位证书编号章喆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001陈柯宇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002童丹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003苏杭力学研究所004陈辰力学研究所005魏旭高能物理研究所006王震理化技术研究所007吴若飞理化技术研究所008齐思琪理化技术研究所009王坤祥理化技术研究所010王畅理化技术研究所011李怡潼化学研究所275顾云智广州化学研究所012成文戈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013赵田鑫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014查海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015牛翔龙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76郑众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016李东勇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277史彦庶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017毕伟辉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28代磊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29边俊甲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230荣欣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31温正慧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78赵胜利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018邱德春上海硅酸盐研究所019杨志超上海硅酸盐研究所020张泽权上海硅酸盐研究所021王星星过程工程研究所022卢治国过程工程研究所279张亮过程工程研究所280白云坡过程工程研究所281迟胜男过程工程研究所282赵永强过程工程研究所283陆咏晴生态环境研究中心023夏英杰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84张永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024朱昌垒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025高司恒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85邵宗贵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286马修臻青海盐湖研究所026王超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027林莉文大气物理研究所028张洁大气物理研究所029陈阳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030常睿地球化学研究所031王梦阳海洋研究所032王晓东海洋研究所033朱怀鑫南海海洋研究所034贾艳玺南海海洋研究所035殷宇威南海海洋研究所036黎昌成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037谢梦雨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038张仲彦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039程雅星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040冯海云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1徐博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2李思阳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3张盼盼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4孙晓丹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5武晓琳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6鞠佳祺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7陈昆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8李灵运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09陆容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0冉亚军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1袁亚俊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2朱倩丽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3黄刚刚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4陆燕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5孙亦灵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6许志杰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7王子明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8丁创世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19黄康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0陈志娟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1张占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2管考令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3孔杰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4马云林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5肖梦晴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6卓渝娟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227张永梅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041李海文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287胡帅动物研究所042何欢昆明动物研究所043黄俊昆明动物研究所044许志纯昆明动物研究所045崔逸群植物研究所046范存莹植物研究所047贺文超植物研究所048李灵露植物研究所049张稳植物研究所050冯婷婷植物研究所051凌艳霞植物研究所052吕冰洁植物研究所053吕俊俐植物研究所054毛玉伟植物研究所055苗芳芳植物研究所056夏美玲植物研究所057陈甜甜植物研究所058丁驿晴植物研究所059汪爱民植物研究所288杨忠慧昆明植物研究所060赵永丽昆明植物研究所061马灿容昆明植物研究所062李晓梅昆明植物研究所063文超昆明植物研究所064罗大为华南植物园065武汉植物园066 ALBERT OWITIWAMAUA卢蓓武汉植物园067万虹成都生物研究所068胡瑾洁成都生物研究所069李文华成都生物研究所070杨利霞成都生物研究所071马艳彬生物物理研究所072陈耐生物物理研究所073刘璨生物物理研究所074江宝塔·穆哈微生物研究所075德斯杨兰微生物研究所076杜晓辰微生物研究所077樊起傅微生物研究所078李凌娟微生物研究所079王博微生物研究所080王芳芳微生物研究所081卓继明微生物研究所082张映雪水生生物研究所083任诗思水生生物研究所084杨慧水生生物研究所085王媚水生生物研究所086纪军华水生生物研究所289周育荣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087郭利利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088叶佩仪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089曾洋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090文明新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290刘也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291吴佳上海药物研究所091陈礼峰上海药物研究所092陈铭上海药物研究所093胡剑飞上海药物研究所094宁鹤鸣上海药物研究所095蒲梦璠上海药物研究所096赵阳上海药物研究所097朱雪芹武汉病毒研究所098曹阳心理研究所099林博荣心理研究所100姜虹心理研究所232林珏坛心理研究所233贺玉梅心理研究所234吴婷心理研究所236孔宪焜心理研究所237赵德刚心理研究所238周柳伶心理研究所239干瑜璐心理研究所240陈晨心理研究所241李云心理研究所242彭丹丹心理研究所243张环宇心理研究所244金丽娜心理研究所245李欣心理研究所246魏文姬心理研究所247王馨心理研究所248张静心理研究所249崔展宇心理研究所250朱杰心理研究所251王经纬心理研究所252李玮心理研究所253杨丽媛心理研究所254齐勇心理研究所255马琳心理研究所256洪钰心理研究所257何俊琳心理研究所258焦阳心理研究所259冯菁心理研究所260黄兵心理研究所261曾艳心理研究所262吕旭宁心理研究所263白俊爽心理研究所264水淼心理研究所265李强心理研究所266袁孝珺心理研究所267黄曙杰心理研究所269杨智松心理研究所270叶兰英心理研究所271倪珂心理研究所272贾熙泽心理研究所273贺彦斌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101马占霞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102叶琳计算技术研究所103张家明计算技术研究所104郭磊计算技术研究所292谢浩计算技术研究所293储小建计算技术研究所294冯水忠计算技术研究所295俞伟计算技术研究所296钱金金计算技术研究所297林红计算技术研究所298李化显计算技术研究所299肖秀君计算技术研究所300魏臻计算技术研究所301闫鹏天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2周铃美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3李霄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4薛纪溥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5张玲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6侯严光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7李文博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8金鹏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09霍正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0张驰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1孙涛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2杜欣欣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3么帆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4耿岩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5孟广振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6王浩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7吴瑨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8邱天旭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19王月雨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20魏磊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21张晶雯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22高媛媛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323陆存鑫半导体研究所105俞磊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106洪韬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107曹海峰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108吴颜如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324张昆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325张栋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109常征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110张栓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111赵世炜金属研究所112郑志鹏金属研究所113刘雅咏金属研究所326蒋肖亮金属研究所327赵松金属研究所328王凡金属研究所329尤敬业金属研究所330郝粉利金属研究所331贾敬惠金属研究所332王细艳金属研究所333唐杰金属研究所334陈楠金属研究所335杨超自动化研究所114邱泉自动化研究所115管桐自动化研究所116谭必仁自动化研究所336施祺自动化研究所337孙健沈阳自动化研究所274毕卓能广州能源研究所117史德庆软件研究所118周克虎光电技术研究所338陈二静文献情报中心119侯雪婷文献情报中心120王毅萍文献情报中心121邢霞文献情报中心122侯鑫鑫文献情报中心123刘秋艳文献情报中心124齐世杰文献情报中心125田鹏伟文献情报中心126杨东明文献情报中心127杨真文献情报中心128袁慧文献情报中心129赵越文献情报中心130王泓龙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131雷艳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132何凯灵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339苏杨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340尹瑶北京基因组研究所133谭亦凡北京基因组研究所134杜珊珊北京基因组研究所341朱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35李丹特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36李海广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37方林灿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38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39 CHRISTIANTHORUPKARLSSONEMIL HOEJ 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0JENSEN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1 JOHANNESGEORG KELLER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2 BOGDANCRISTINOI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3 SIGNE KIRKFRUEKILDE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4 FRODIGREGERSEN徐进霞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5季亮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6禹奇超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7付龙飞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8张通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49钱积成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0李彦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1王梦瑶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2 PERNILLE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3 KRONHOLMRASMUSSEN周朝廷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4胡博韬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5 NICOLAJ MA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6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7 CECILIEHEDEGAARDARENTLILIAN KOTI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8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59 EMMA SOPHIEFUGLSANGANDSAGERGERRIT ROSAM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0 MALENE FYHN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1 MORTENSENKRISTINA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2 KNUTNANNA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3 BRASHOLTMAGINDA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4 BAKEERATHAN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5 ROBERT MADEJPETERSEN刘逸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6 MICHAELA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7 TINEKE HOLST叶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8杨勖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69付永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0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1 MARK BRINCHNISSEN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2 MIKKELROENNOWMOURITZENRASMUS HOLM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3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4 LAUST CASTORLUNDNAGHMEH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5 SALAMI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6 ANNA BOEDKERTHOMSENJONAS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7 HAMMERSTROEMAMILA HIDIC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8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79 SOFIE LYDERANDERSEN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80 KASPER HOLSTKRISTENSENANNE HAUGE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81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82 BETTINAMARGARETAWESTERHOLM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83 GIORGIAEPICOCO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184 DEA WORMNIELSEN周庆飞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2朱迪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3王祺翔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4许诚强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5张颖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6梁金鹏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7丁琨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8田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49刘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0何翀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1卞伟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2王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3张小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4曹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5刘京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6宫福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7刘博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8孙江桓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59刘小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0冯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1田洪元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2于长存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3王珏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4胡远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5孙妙一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6杨晓东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7王耀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8王颂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69杨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0李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1俞泉瑜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2魏强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3骆吉旺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4邹凤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5周凯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6朱道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7孙振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8田晓林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79孔祥喜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0张士海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1刘洪超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2谭国霞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3侯建鑫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4田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5孙向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6胡长征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7林鑫龙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8李波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89刘征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0宋秉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1赵雷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2王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3吴日切夫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4张恒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5马德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6王海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7毕文俊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8李汝鑫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399彭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0赵文宁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1黄牧龙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2黄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3吕嘉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4李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5陆觉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6张琳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7胡琴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8张婧茹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09吴奇钧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0金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1王罡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2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3热夏提·艾尔肯刘思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4池志雄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5屈兴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6刘安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7祁鹏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8马骉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19张娅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0李园园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1杨俊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2王旭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3张悦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4杨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5王红光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6高晶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7崔振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8胡杰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29王文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0杨金哲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1李振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2任子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3李丁一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4施林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5宋李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6张恒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7马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8张金凤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39潘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0刘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1李文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2韩韵翔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3李峰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4刘媛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5李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6王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7陶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8王佳男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49侯铭洋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0李望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1崔静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2杨柏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3袁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4闫晓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5许岩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6刘西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7郝鹏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8陈宇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59解铁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0耿旭宙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1韩张俊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2张一睿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3江鹤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4张楚依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5陈子汝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6姚光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7朱京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8陈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69李晨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0张丽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1王延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2许哲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3张威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4刘鑫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5戴才良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6杜鹏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7周海英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8石欣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79孙从理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0吴彬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1俞乐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2李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3邹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4李林栋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5王厚玉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6庞光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7吕志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8许刘洋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89何冬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0许晨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1李桂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2梁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3刘天棋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4李佐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5朱威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6谢玥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7彭志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8鲁爱民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499胡荣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0陈瑞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1陈仁海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2任瑞德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3闫韶亮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4徐曼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5朱达邈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6张建臣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7王宇佳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8沈玲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09赵雪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10巩敏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11高艳蕊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12王蕊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13刘建永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14杨海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0李怀鹏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1王英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2张育铭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3张昕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4胡玉蓉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5杨绪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6韩玫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7张大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8曹海华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29陈嘉林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0郭威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1景壹潭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2李燕锋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3李转良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4刘光辉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5陆志火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6乔红超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7史云霞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8汪建国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39王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0王松娜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1温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2杨炳钊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3叶凌燕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4于寰斐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5原泉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6张世军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7张艳龙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8周鹏飞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49朱海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0李昊悦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1黄颖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2张聪勤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3王鹤宁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4刘婷怡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5张晨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6张新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7贾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8李强强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59肖世杰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0庞玉栋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1刘甄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2高彦博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3郭利强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4吴国宾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5李天伟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6付为波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7李俊青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8何溯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569杨永鹏青藏高原研究所185林琳国家纳米科学中心186郭一川国家纳米科学中心187向琴国家纳米科学中心188董泽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515邵坤娟国家纳米科学中心516韩松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189孙献歌烟台海岸带研究所190魏文超烟台海岸带研究所191郭瑞宏烟台海岸带研究所517刘静烟台海岸带研究所518张千湖城市环境研究所192郑佳伦城市环境研究所193席瑞娇城市环境研究所194李睿城市环境研究所195严伟富城市环境研究所519车光宁上海高等研究院196胡凡上海高等研究院197何恺信息工程研究所198周艳芳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199许秋彤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200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质量和规范性,根据《学位授权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所有层次、所有类别的学位授予工作。

第三条学位授予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术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和授予。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应统筹推进学位授予、学位管理和学位审核三个方面的工作,形成相互协调、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学位授予工作应注重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科学创新的融合,促进学位授予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六条学位授予工作应注重学位授予和学术道德的培养,引导研究生规范学术行为,增强学术诚信和创新能力。

第七条学位授予工作应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第二章学位授予的条件和程序第八条学术硕士学位的授予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具有较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能独立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

(三)在公开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或担任学术职务等方面表现出突出的表现。

第九条学术博士学位的授予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取得学术硕士学位,并具备一定的学术基础。

(二)通过学位申请,获得导师和专家委员会的认可。

(三)完成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取得规定的学分。

(四)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原始创新能力,在其中一学科领域进行了独立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第十条学位授予程序:(一)学位授予程序包括申请、审核、答辩、评定、决定和公布等环节。

(二)学位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学位论文、推荐信、学位申请表等。

(三)学位审核主要包括学位论文的审核、学术成果及学术活动的审核、研究生培养情况的审核等。

(四)学位答辩分为开题报告、专家评审、公开答辩和结题报告四个环节,评分结果以及专家评审报告对学位申请的审核具有重要意义。

(五)学位评定应综合考虑学术成果、学术活动、学术道德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对本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管理。

第三条学位授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位授予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位授予工作应当坚持“质量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第六条学位授予工作依法接受国家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七条学位授予工作要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学位授予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支持。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管理第八条学士学位授予应当依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确保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课程完成学业,通过必修课程考试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学位办公室需监督和检查各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条学位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制定学位授予的具体流程和标准。

第十一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学位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把关,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评审,并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第十二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学生必须完成学业规定的必修课程并通过考试,同时需完成规定的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

学位办公室需对学生的学业进展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硕士学位授予管理第十四条硕士学位授予应当依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标准,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课程要求下完成学业,并通过各种形式的考核、学术论文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由学位办公室负责,学位办公室需监督和检查各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公告
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
Z8002
张平
紫金山天文台
8003
叶嘉晖
紫金山天文台
8004
丁璇
紫金山天文台
Z8005
董符煜
上海天文台
8006
吕建伟
上海天文台
8007
杨剑青
国家授时中心
Z8008
王玉涵
国家天文台
8009
赵卫普
国家天文台
8000
刘琳
理化技术研究所
8001
陈集思
化学研究所
Z8002
郭朋朋
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8005
王程程
微生物研究所
8006
王颢婷
微生物研究所
8007
刘喜平
微生物研究所
8008
左张丽
微生物研究所
Z8009
钱国敏
微生物研究所
8000
张琪
水生生物研究所
8001
卓子见
水生生物研究所
Z8002
孙雪枫
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8003
蔡梦琴
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8004
李卫平
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Z8005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000
王旌尧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001
杨光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002
支帅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003
王永伟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T8004
崔恩坤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005
贺秀娟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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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所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或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我所有权培养学位的学科、专业进行学位授予的初评工作,并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学术水平第三条硕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硕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博士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报授予博士学位:(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资格审查第五条硕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导师、研究生部对硕士生整个学习阶段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思想政治、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分别提出审查意见,任何一方意见均不公开,如有一方未通过审查,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申请者本人。

(一)硕士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和5学分必修环节(开题报告、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其中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为合格;●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但每门课的成绩不低于60分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允许重修不超过二门课程;重修后成绩加权平均如仍不能达到75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但不能申请学位;●硕士生学位课程仅允许2门课补考各1次;硕士生在一个学期内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予退学。

(二)在申请硕士学位前,申请人必须在与本学科相关的SCI、EI检索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1篇或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被录用)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文章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

(三)硕士生申请提前答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达到发表文章的基本要求,并获国家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获省部级一等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署名前五名;●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发表的文章被SCI检索1篇或被EI检索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在学期间受到违纪处分;●未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课程成绩未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标准;●发表论文未达到本细则规定要求;●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第六条博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审查,由导师、研究生部对博士生整个学习阶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思想政治、科研作风、学习成绩和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分别提出审查意见,任何一方意见均不公开,如有一方未通过审查,则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申请者本人。

(一)博士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门公共学位课程的学习,并参加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65分以上;●完成13学分的课程学习和5学分必修环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硕博连读生完成45学分(博士课程13学分)的课程学习和5学分必修环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为合格;●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未达到75分,但每门课的成绩不低于60分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可允许重修不超过二门课程;重修后成绩加权平均如仍不能达到75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但不能申请博士学位;●博士生应至少掌握1门外国语。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博士生是否必修第二外语,由博士生所在研究室决定,并报研究生部备案;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者,必修英语,且课内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博士生学位课程不得补考,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应予退学;硕博连读生应转为硕士生。

(二)在申请博士学位前,申请人必须在与本学科相关的SCI、EI检索期刊上发表(或被录用)2篇或在与本学科相关的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录用)3篇(其中1篇须发表或录用在SCI、EI检索期刊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文章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

(三)博士生申请提前答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达到发表文章的基本要求,并获国家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获省部级一等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署名前五名;●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署名第一、申请人署名第二)、我所为第一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为第二作者单位)发表的文章被SCI检索2篇或被EI检索3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在学期间受到违纪处分;●未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课程成绩未达到本细则规定的标准;●发表论文未达到本细则规定要求;●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第七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不得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如需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可按硕士相关要求进行答辩,博士学籍自动取消。

学位申请材料第八条学位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且其学位论文经审查符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二)按《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撰写的学位论文5份,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详细摘要电子版;(三)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接收待发表的正式录用函、论文复印件及取得的其它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学位论文要求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硕士学位论文应是对所研究的课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并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

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

论文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论文的导师署名不得超过两位。

硕士生在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研究室做开题报告(一般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半年内完成)。

硕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半。

第十条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论文应是系统而完整的科研成果的表述与总结。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论文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论文的导师署名不得超过两位。

博士生在论文工作开始前应在研究室做开题报告(一般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半年内完成)。

博士生用于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学位论文评阅第十一条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经导师、所在研究室预审同意,在举行答辩前,硕士生应聘请2~3位同行专家(副研究员以上技术职称)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8天;博士生应聘请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为论文评阅人(所外博士生导师1~2人)对论文进行评阅,论文评阅时间一般不少于15天。

第十二条论文评阅人由导师提出建议,研究室负责人初审后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有权调整评阅人名单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人审核,研究生部聘请。

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报告,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审核,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第十三条论文评阅一般在同一学科、领域内集中评审,《论文评阅意见书》由研究生部直接寄出和回收,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审人持否定意见,由研究生部再增聘1位评审人进行评阅,如2位评审人均持否定意见,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学位论文答辩第十四条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各研究室提出建议,报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人批准,研究生部聘请。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但至少有一名所外同行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

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2/3。

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参加该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部组织并设秘书1名。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务人员(或在学研究生)担任。

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客观、详细的记录。

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应出席论文答辩会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第十五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副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主席应是该学位论文所涉及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

第十六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论文答辩除有保密要求外,一般应公开举行。

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建议。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二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一般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工作,每年6月和12月由研究生部集中组织进行,特殊原因需单独进行的,由导师提出申请,研究室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批准。

学位申请第十七条我所硕士、博士毕业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应于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后,由研究生部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学位初审申请,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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