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精细化管理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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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篇

第三章运行治理制度

3.1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

3.1.1 所长岗位职责

1、对全所各项工作总负责,确保工程设备的安全应用;

2、加强工程的安全检查,编报设备整改打算,落实设备维护工作;

3、负责全所升级专项的申报和具体实施,严把工程质量关;

4、加强对全所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确保工程充分发挥其作用;

5、制定全所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合理对全所人员进行分工,抓好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提高工程现代化水平。

3.1.2 副所长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政治与业务技能,协助所长抓好全所各项工作;

2、协助所长搞好调查研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

3、熟悉泵站设备性能与设备运行状况,负责工程设备的技术治理;

4、负责全所工程技术档案的治理以及全所物资的采购和治理;

5、负责规章制度的健全,各岗位培训打算的指定和起草

各类总结;

6、具体负责检查设备维护质量,确保设备检修工作做的细、做的实。

7、定期检查微机信息治理系统各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督促做好软件资料的备份。

3.1.3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协助抓好全所机电设备的技术治理工作,对机电设备运行和检修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做好设备的巡查、试验、包养、维修、更新等工作,及时整理和完善相关资料,更新设备台帐;

3、深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审查分析各项记录、试验报告,做好维修保养打算,及时处理各类设备故障;

4、负责编制工程维修养护打算、改造技术方案、申报预算,协助抓好工程维修质量;

5、负责全所各类图纸。设备资料的治理、收集和增补工作,健全治理所设备台帐;

6、审核和修编相关技术治理规程,安全运行规程和设备治理规程;

7、依照工程治理中发生的问题,协助所领导共同研究改进方法和措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1.4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抓好全所的安全生产、安全教育、安全监督;

2、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负责编制各类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演练及水行政执法;

4、负责组织开展汛前检查、抗旱排涝、汛后检查及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工作,并制订工作打算,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5、负责安全生产措施的制定、落实、监督、实施(两票三制);

6、负责工程运行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上报及善后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用具的治理、检查和试验,经常开展防火防盗工作;

8、负责全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9、负责全所消防设施和交通桥的日常养护及维修。

3.1.5 运行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2、负责本班机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抓好班组纪律;

3、带领本班人员负责处理运行中的各种故障;

4、按领导分工,带领工作人员完成各项检查修试任务;

5、协助抓好设备技术治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3.1.6 泵站运行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机电设备达到良好状态;

2、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和抗旱排涝工作,服从上级调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运行记录表;

3、设备检修时积极努力工作,确保检修质量,努力熟悉站内设备性能,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按要求做好泵站内外环境与设备的清洁工作,保持外观整洁,环境优美;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运行交接班制度

1、在交班前30分钟由值班长召集交班人员,总结本班安全运行情况、维修工作情况、交班内容,做好交班预备。

2、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提早15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检修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值班人员应提早做好交接的预备,将本班重大事项及有关情况记录好,交接班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晰,然后双方到现场进行一次巡视检查。接班人员对发觉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员能够在当班班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交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晰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6、交接班时应做到:看清、讲清、查清、点清,接班人员

除检查各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外,还需检查安全用具,环境卫生等。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班长汇报,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7、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接着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3.3巡视检查制度

1、设备试运行期间,设计、制造及安装等各方面的矛盾均会暴露,故障出现的可能性较多,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缺陷的判不能力和巡视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巡视工具和用具(如电筒和其它检测工具等),检查中应认真、细致,依照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和试。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3、操作过的设备是巡视检查重点;初次投运的设备应每10分钟巡视检查1次;正常运行2小时后,巡视检查每30分钟不应少于1次;巡视检查应认真做好记录。

4、巡回检查中发觉设备缺陷,应加强监视,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处理情况及措施应详细记入专项记录本,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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