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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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城乡治办[2010]18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0.12.10
【实施日期】2010.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城乡治办[2010]18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治理办、工商局:
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制定了《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O年十二月十日
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认真抓好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着力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和规范的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质量,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逐步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以舒适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2011年元旦和新春佳节。
三、工作内容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抓好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市场业主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市场内存在的“脏、乱、差、臭”、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违章搭建等问题,切实加大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治理力度。
四、工作步骤
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2月3日。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和巩固提升阶段。
(一)宣传引导阶段: 2010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四川省工商局会同省治理办制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级工商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各级工商部门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的宣传工作,充分借助电视、报纸、广播,以及市场内的黑板报、信息栏、公示栏等媒介,发挥舆论的积极引导作用,营造强大声势,形成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0年12月14日至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