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与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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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新能源侧的电能质量监测终端通信协议设计

面向新能源侧的电能质量监测终端通信协议设计

面向新能源侧的电能质量监测终端通信协议设计祗会强,李瑞,张敏(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山西太原030001)第1期(总第244期)2024年2月山西电力SHANXIELECTRICPOWERNo.1(Ser.244)Feb.2024摘要:随着新能源并网的推进,新能源侧电能质量监测终端数据传输至电能质量监测主站较为困难。

为此,基于智慧物联体系,设计了面向新能源侧电能质量监测终端通信协议。

首先给出了基于智慧物联体系的新能源侧电能质量数据传输技术框架,进而基于MQTT 协议框架详细定义了新能源侧电能质量监测终端数据封装方式,最后通过试点应用验证了所提通信协议的可行性。

关键词:新能源;电能质量;智慧物联;MQTT ;通信协议中图分类号:TN915.0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0320(2024)01-0041-050引言《“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适应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电源友好并网、源网荷双向互动、智能高效的先进电网建设。

然而,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出力具有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征,为实现高比例新能源高效、灵活、安全并网,电网中势必大量使用电力电子设备[1-3]。

届时,电力系统将呈现高比例新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化的“双高”特点,导致电网电能质量问题机理更为复杂,需要多源、海量的数据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中的电能质量问题分析[4-6]。

当前,各省已建成一定规模的电能质量监测系统,但监测对象以传统主网为主。

与主网相比,新能源地域上分布广阔,点多面广,难以复用主网电能质量通信模式,导致数据采集困难。

智慧物联体系作为电力物联网建设基础和核心,它的建设为新能源侧的电能质量数据监测、采集、共享等提供了可能[7-8]。

电力物联体系中要求信息模型扁平化、弹性扩展,模型服务化,模型数据属性精简化[9]。

现有的电能质量主要采用IEC-61850规约进行数据传输,IEC-61850规约要求承载全站数据通信长期稳定,且缺失怎样应对网络设备的可能故障,然而新能源侧、配网侧终端受传输速率、无线带宽等因素限制,若采用IEC-61850标准进行建模,将导致模型信息冗余,影响信息传输实时性[10-11],因此IEC-61850规约难以与智慧物联体系融合。

南方电网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南方电网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通信协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定义 (1)4 规约结构 (1)5 物理层 (1)6 链路层 (1)7 应用层和用户进程 (1)7.1 应用数据结构 (1)7.2 IEC60870-5-4(应用信息元素的定义和编码)的选集 (2)7.3 特定的应用服务数据单元的定义和表示 (12)7.4 IEC60870-5-5(基本应用功能)的选集 (22)附录A (标准的附录)数据保护的校核 (25)附录B (标准的附录)在监视方向典型单点信息的地址表 (26)附录C (提示的附录) (28)I前言营销自动化技术系列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目前南方五省(区)营销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实际和管理要求而提出,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及管理维护工作。

营销自动化技术系列标准包含九项内容:1. 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办法2. 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主站功能规范3. 地区供电局营销自动化系统实用化验收大纲(2008年底颁布)4. 营销自动化系统负荷管理终端技术条件5. 营销自动化系统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条件6. 营销自动化系统低压抄表集中器技术条件7. 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条件8. 营销自动化系统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及低压抄表集中器通信协议9. 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通信协议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交易部提出并策划。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交易部归口并解释。

本部分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自动化技术系列标准的第9部分。

本部分规定了营销自动化系统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与主站的通信规约。

Q/GDW《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及编制说明

Q/GDW《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及编制说明

ICS 29.240备案号:CEC 1312009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 GDW376.2—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二部分: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on system communicationprotocolPart 2: concentrator local communication module interface 2009-××-××发布2009-××-××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3.1 术语和定义 (1)3.2 符号和缩略语 (2)4 帧结构 (2)4.1 参考模型 (2)4.2 字节格式 (2)4.3 帧格式 (3)4.4 链路传输 (4)4.5 物理接口 (5)5 集中式路由载波通信的用户数据结构 (5)5.1 用户数据区格式 (5)5.2 信息域R (5)5.3 地址域A (7)5.4 应用数据域 (7)5.5 应用数据报文结构 (9)编制说明 (32)可编辑前言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

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

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制订过程中多次召集科研、电力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有经验专家共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Q/GDW3761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20100830无线扩展

Q/GDW3761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20100830无线扩展

Q/GDW 376.1《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_20100830无线扩展本协议是针对微功率无线通信的特殊要求,对《Q/GDW 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的补充说明,该协议中对微功率无线通信的要求同样适用于载波通信通信,未述及部分参照该Q/GDW 376.1执行。

1 参数设置和查询(AFN=04H、AFN=0AH)设置参数Fn定义1.1 F33 终端抄表运行参数设置——台区集中抄表运行控制字:● D15~D13:抄表间隔,0~5分别表示1、2、4 、8、12、24小时;● D12~D11:自动启动一次抄所有表,最长持续时间。

0~2分别表示1、2、3、4 小时;● D10~D8:重抄轮次,0表示不重抄,1~7分别表示重抄1~7轮;● D7: 是否抄购电信息标志,“1”表示抄购电信息,“0”表示不抄购电信息;● D6: “1”表示集中器每次启动抄表前发送“数据区初始化(节点侦听信息)”命令,master收到后将路由清除。

“0”表示正常抄表;● D5置“1”要求终端抄读“电表状态字”,置“0”不要求;● D4置“1”要求终端搜寻新增或更换的电表,置“0”不要求;● D3置“1”要求终端定时对电表广播校时,置“0”不要求;● D2置“1”要求终端采用广播冻结抄表,置“0”不要求;● D1置“1”要求终端只抄重点表,置“0”要求终端抄所有表;● D0置“1”不允许自动抄表,置“0” 要求终端根据抄表时段自动抄表。

——抄表日包括日期和时间,其中“日期”由4字节的D0~D30按顺序对位表示每月1日~31日,置“1”为有效,置“0”为无效;“时间”不能与“允许抄表时段”冲突,即应落在允许抄表时段内。

——终端抄表间隔为终端实时抄表的时间间隔,取值范围为1~60分钟。

——对电表广播校时定时时间:当日=0时,表示每日校时。

1.2 F89设置无线通信参数(信道、发射功率、空中波特率等)数据单元格式:――主无线模块发射功率:编码表示主无线模块发射功率,0~7依次表示8个功率发射等级,0为最大发射功率等级,7为最小发射功率等级;出厂时默认为0;――无线空中波特率:编码表示电能表、交流采样装置与终端的通信波特率,1~7依次表示1200、2400、4800、7200、9600、19200、38400;――无线网络标识:一个集中器管理的下行无线Mesh网络的网络标识;一般默认为0,当多个集中器使用相同信道,且安装距离较近时,需要使用不同的网络标识,保证它们之间不互相转发。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配变终端部分)(2010年7月15日发布)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配变终端部分)(2010年7月15日发布)
I
Q/GDW-11-143-2010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各级应用单位的需求,对 Q/GDW-11-143-2008《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 议(配变终端部分)》进行的修订。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典型设计的要求,为了规范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 统的通信协议,浙江省电力公司于 2008 年第 1 次组织编写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配 变终端部分)。
4.1 协议层次描述 .........................................................................................2 4.2 应用层报文格式 ......................................................................................3
Q/ZD
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
Q/GDW-11-143-2010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配变终端部分)
2010-07-15 发布
2010-10-15 实施
浙江省电力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发布
Q/GDW-11-143-2010
目次
前 言 ............................................................................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通信协议 ........................................................................ 2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通信重庆规约2013版定稿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通信重庆规约2013版定稿

备案号:CEC203-2009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讨论稿)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communication protocol Part 1: master station communication with data acquire terminal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重庆电力公司发布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远程数据通信首先是完整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1376.1-2013之规定,其次是在Q/GDW 1376.1-2013标准的基础上对备用资源作增补定义,以完成重庆市电力公司采集系统建设特殊功能需求。

因此,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1376.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二部分:国家电网公司根据停电关于开展采集终端和电能表停电事件数据整理工作要求,对停电事件相关的内容进行的增补备案。

第三部分:在严格遵循上述规约文本基础上,结合本公司系统建设特殊需求和功能配置,进行了必要的功能增补,在完全保持了国网公司标准体系、格式和定义的基础上,利用预留和备用的资源,作相应的增补定义,简称“规约增补部分”。

有上述两部分共同组成“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2013版)”(简称重庆规约2013版),此规约适用于重庆市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间的远程数据通信。

重庆市电力公司拥有该规约的解释权Q/GDW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1376.1-2013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一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发布并实施(正文略)停电事件协议备案重庆规约第三部分:功能增补项5.3.2.2 Fn和pn定义Fn和pn定义见表13:表13检测报文Fn定义删除原09版F8“请求下发注册表信息”要求。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698.1总则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698.1总则

I
DL/T 698-200X


DL/T698《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工业[2006]1093 号的计划任务,对 DL/T 698-1999《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的修订。由于原 DL/T 698-1999《低压电力用 户集中抄表系统技术条件》 只是解决城市电网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后大量低压用户的电能量采集, 已经不 适应当前电力市场化运作和电力生产经营管理以及电力营销技术的发展。 为适应当前电力营销信息管理 现代化的要求和发展, 修订的标准提升为售电、 考核所需的所有终端侧电力用户的电能实时信息采集与 管理系统。 与 DL/T 698-1999 标准相比,DL/T698《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发生了如下重大变化: ——标准名称改为《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并按系列标准进行编写; ——系统构成(4.1 条)修订为 DL/T698 的第 1 部分; ——主站功能(5.1.1 条)修订为 DL/T698 的第 2 部分; ——低压集中抄表终端的技术要求分别在 DL/T698 的第 3-1 部分(通用要求)和第 3-5 部分(低压 集中抄表终端特殊要求)叙述; ——增加厂站采集终端、专变采集终端和公变采集终端特殊要求(DL/T698 的第 3-2 部分、第 3-3 部分和第 3-4 部分) ; —— 增加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 DL/T698 的第 4-1 部分)和低压集中器下行通信协议 (DL/T698 的第 4-2 部分) 。
5
系统主要功能 .......................................................................................................................................... 3 5.1 5.2 5.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用电 信息
规范 标准 通知 20 年 1 7日印发 09 2月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一 4一
I CS .2 2 00 9
Q寿 D W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 DG W 3 3一 2 0 7 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众 匕 月 匕


p w r r cr e eg d t a q i ss m o e u e e ti n ry a ur yt s l c e a c e e F n t n l c i t n u ci a seic i o p fa o
式规范:采集器型式规范》及编制说明
Q D 36120 《 / W .-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 G 7
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说明
Q D 36220 《 / W .-09 电力用户用电 G 7 信息采集系统通
信协议: 集中器本地通信模块接口协议》 及编制说明
Q 3 -09《 W 720 电力用户用电 /D 7 G 信息采集系统安
全防护技术规范》及编制说明
Q W .-09《 力用户用电 /D 381 0 电 G 7 2 信息采集系统
设计导则:主站软件设计导则》及编制说明
一 2一
1. GW 8220 电力用户用电 2 Q 3 .-09《 /D 7 信息采集系统
设计导则:终端应用软件设计导则》及编制说明
1 Q W .-09《 3 / D 38320 电力用户用电 . G 7 信息采集系统
管理规范:采集终端建设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2. GW 0420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1 Q 3 .-09《 /D 8
管理规范:主站运行管理规范》及编制说明

Q/GDW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80421

Q/GDW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80421

Q/GDW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及编制80421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修改ICS 29.240Q/GDW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 GDW×××—200×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communicationprotocol b5E2RGbCAPof master station communication with data acquire terminalp1EanqFDPw200×-××-××发布20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3.2 符号和缩略语·······················4 帧结构····························4.1 参考模型·························4.2 字节格式·························4.3 帧格式··························4.4 链路传输·························4.5 物理层接口························5 报文应用及数据结构······················5.1 确认∕否认<AFN=00H)···················5.2 复位命令<AFN=01H)····················5.3 链路接口检测<AFN=02H)··················5.4 中继站命令<AFN=03H)···················5.5 设置参数<AFN=04H)····················5.6 控制命令<AFN=05H)····················5.7 身份认证及密钥协商<AFN=06H)···············5.8 请求被级联终端主动上报<AFN=08H)·············5.9 请求终端配置及信息<AFN=09H)···············5.10 查询参数<AFN=0AH)···················5.11 请求任务数据<AFN=0BH)·················5.12 请求1类数据<AFN=0CH)·················5.13 请求2类数据<AFN=0DH)·················5.14 请求3类数据<AFN=0EH)·················5.15 文件传输<AFN=0FH)···················5.16 数据转发<AFN=10H)···················附录A <规范性附录)数据格式说明················附录B <规范性附录)事件代码ERC ·················附录C <规范性附录)数据冻结密度················附录D <规范性附录)出错否认代码ERR ···············附录E <规范性附录)短信<SMS)传输接口分拆···········编制说明····························前言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

2_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专变采集终端功能规范

2_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专变采集终端功能规范

ICSXX.XXXQ/ GDW 备案号:CEC××—××××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专变采集终端功能规范power user eleco energy data acquire systemFunctional specification for data acquire terminal of special transformer2009-××-××发布2009-××-××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定义 (1)3.1专变采集终端 (1)3.2功率定值闭环控制 (1)4功能配置 (1)5功能要求 (2)5.1数据采集 (2)5.2数据处理 (3)5.3参数设置和查询 (5)5.4控制 (6)5.5事件记录 (6)5.6数据传输 (7)5.7本地功能 (8)5.8终端维护 (8)前言为了满足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及专变采集终端制造、检验和使用的需要,特制订专变采集终端功能规范。

本规范制订时参考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制订过程中多次召集科研、电力部门和生产单位的有经验的专家共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本规范规定了专变采集终端的功能,主要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参数设置和查询、控制、事件记录、数据传输、本地功能、终端维护等。

Q/GDW 3761《主站跟采集终端通信协议》_0830无线扩展

Q/GDW 3761《主站跟采集终端通信协议》_0830无线扩展

Q/GDW 376.1《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_20100830无线扩展本协议是针对微功率无线通信的特殊要求,对《Q/GDW 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的补充说明,该协议中对微功率无线通信的要求同样适用于载波通信通信,未述及部分参照该Q/GDW 376.1执行。

1 参数设置和查询(AFN=04H、AFN=0AH)设置参数Fn定义1.1 F33 终端抄表运行参数设置——台区集中抄表运行控制字:● D15~D13:抄表间隔,0~5分别表示1、2、4 、8、12、24小时;● D12~D11:自动启动一次抄所有表,最长持续时间。

0~2分别表示1、2、3、4 小时;● D10~D8:重抄轮次,0表示不重抄,1~7分别表示重抄1~7轮;● D7: 是否抄购电信息标志,“1”表示抄购电信息,“0”表示不抄购电信息;● D6: “1”表示集中器每次启动抄表前发送“数据区初始化(节点侦听信息)”命令,master收到后将路由清除。

“0”表示正常抄表;● D5置“1”要求终端抄读“电表状态字”,置“0”不要求;● D4置“1”要求终端搜寻新增或更换的电表,置“0”不要求;● D3置“1”要求终端定时对电表广播校时,置“0”不要求;● D2置“1”要求终端采用广播冻结抄表,置“0”不要求;● D1置“1”要求终端只抄重点表,置“0”要求终端抄所有表;● D0置“1”不允许自动抄表,置“0” 要求终端根据抄表时段自动抄表。

——抄表日包括日期和时间,其中“日期”由4字节的D0~D30按顺序对位表示每月1日~31日,置“1”为有效,置“0”为无效;“时间”不能与“允许抄表时段”冲突,即应落在允许抄表时段内。

——终端抄表间隔为终端实时抄表的时间间隔,取值范围为1~60分钟。

——对电表广播校时定时时间:当日=0时,表示每日校时。

1.2 F89设置无线通信参数(信道、发射功率、空中波特率等)数据单元格式:――主无线模块发射功率:编码表示主无线模块发射功率,0~7依次表示8个功率发射等级,0为最大发射功率等级,7为最小发射功率等级;出厂时默认为0;――无线空中波特率:编码表示电能表、交流采样装置与终端的通信波特率,1~7依次表示1200、2400、4800、7200、9600、19200、38400;――无线网络标识:一个集中器管理的下行无线Mesh网络的网络标识;一般默认为0,当多个集中器使用相同信道,且安装距离较近时,需要使用不同的网络标识,保证它们之间不互相转发。

电表的通信规约跟通讯协议

电表的通信规约跟通讯协议

电表的通信规约跟通讯协议电表的通信规约和通讯协议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智能电表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设备。

而为了实现电能计量、数据采集和远程通信等功能,电表的通信规约和通讯协议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电表通信规约的概念、通讯协议的作用,以及常见的电表通信规约和通讯协议的类型和特点。

一、电表通信规约的概念电表通信规约是指用于实现电表与其他设备(如数据采集终端、用户终端等)之间通信的一套标准或规范。

通信规约规定了通信双方之间的数据格式、传输速率、通信协议等细节,从而确保电表与其他设备之间的数据交换能够顺利进行。

通信规约是电表通信系统的基础,它决定了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互操作性。

不同的厂家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通信规约,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确保各个设备的通信规约兼容和协调,才能实现电能计量和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通讯协议的作用通信协议是指在电表的通信规约基础上,根据具体的通信技术和网络环境,约定通信双方之间沟通和交换信息的一套规则。

通讯协议主要包括数据传输方式、通信控制、数据格式等内容。

通讯协议在电表通信系统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定义了通信双方之间数据的传输方式和规则,还对通信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等方面提供了保障。

通讯协议的设计和选择直接影响着电表通信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

三、常见的电表通信规约和通讯协议1. DL/T 645系列DL/T 645系列是我国电力系统智能电能表通信协议的基本规范。

该系列规约主要包括了电能表与上位机通讯协议、电能表与数据采集终端通讯协议、电能表与用户终端通讯协议等。

它采用了ASCII码作为数据的传输格式,通过串口或以太网等通信方式实现数据的传输。

2. Modbus协议Modbus协议是一种通用的串行通信协议,广泛应用于工业自动化领域。

在电表通信中,Modbus协议可以实现电能计量数据的采集与传输。

它支持多种传输介质和通信方式,如串口、以太网等。

3. IEC 62056系列IEC 62056系列是国际电工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用于电能计量与通信的协议。

Q/GDW 3761《主站跟采集终端通信协议》_0830无线扩展

Q/GDW 3761《主站跟采集终端通信协议》_0830无线扩展

Q/GDW 376.1《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_20100830无线扩展本协议是针对微功率无线通信的特殊要求,对《Q/GDW 376.1-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的补充说明,该协议中对微功率无线通信的要求同样适用于载波通信通信,未述及部分参照该Q/GDW 376.1执行。

1 参数设置和查询(AFN=04H、AFN=0AH)设置参数Fn定义1.1 F33 终端抄表运行参数设置——台区集中抄表运行控制字:● D15~D13:抄表间隔,0~5分别表示1、2、4 、8、12、24小时;● D12~D11:自动启动一次抄所有表,最长持续时间。

0~2分别表示1、2、3、4 小时;● D10~D8:重抄轮次,0表示不重抄,1~7分别表示重抄1~7轮;● D7: 是否抄购电信息标志,“1”表示抄购电信息,“0”表示不抄购电信息;● D6: “1”表示集中器每次启动抄表前发送“数据区初始化(节点侦听信息)”命令,master收到后将路由清除。

“0”表示正常抄表;● D5置“1”要求终端抄读“电表状态字”,置“0”不要求;● D4置“1”要求终端搜寻新增或更换的电表,置“0”不要求;● D3置“1”要求终端定时对电表广播校时,置“0”不要求;● D2置“1”要求终端采用广播冻结抄表,置“0”不要求;● D1置“1”要求终端只抄重点表,置“0”要求终端抄所有表;● D0置“1”不允许自动抄表,置“0” 要求终端根据抄表时段自动抄表。

——抄表日包括日期和时间,其中“日期”由4字节的D0~D30按顺序对位表示每月1日~31日,置“1”为有效,置“0”为无效;“时间”不能与“允许抄表时段”冲突,即应落在允许抄表时段内。

——终端抄表间隔为终端实时抄表的时间间隔,取值范围为1~60分钟。

——对电表广播校时定时时间:当日=0时,表示每日校时。

1.2 F89设置无线通信参数(信道、发射功率、空中波特率等)数据单元格式:――主无线模块发射功率:编码表示主无线模块发射功率,0~7依次表示8个功率发射等级,0为最大发射功率等级,7为最小发射功率等级;出厂时默认为0;――无线空中波特率:编码表示电能表、交流采样装置与终端的通信波特率,1~7依次表示1200、2400、4800、7200、9600、19200、38400;――无线网络标识:一个集中器管理的下行无线Mesh网络的网络标识;一般默认为0,当多个集中器使用相同信道,且安装距离较近时,需要使用不同的网络标识,保证它们之间不互相转发。

QGDW 376.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补充协议)

QGDW 376.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补充协议)

E.3 事件代码要求 远程通信协议应支持的事件代码 ERC 见表 E. 4: 表 E. 4 应用层功能要求
事件代码 ERC ERC1 ERC2 ERC3 ERC14 ERC20 ERC21 ERC32 数据初始化和版本变更 参数丢失 参数变更 终端停/上电 消息认证错误 终端故障 终端与主站通信流量超门限 事件项目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p0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新增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智能电能表/采集器
F38 F39 F1 09H F10 F1 F3 F4 F5 F6 F7 0AH F8 F9 F16 F36 F57 F84 F2 F3 F4 0CH F7 F8 F10 F1 0EH F2 0FH 10H F1 F1
激活终端连接主站 命令终端断开连接 终端版本信息 终端支持的通信端口配置 终端上行通信口通信参数设置 主站 IP 地址和端口 主站电话号码和短信中心号码 终端上行通信消息认证参数设置 组地址设置 终端 IP 地址和端口 终端上行通信工作方式(以太专网或虚拟专网) 终端事件记录配置设置 虚拟专网用户名、密码 终端上行通信流量门限设置 终端声音告警允许∕禁止设置 终端通信端口配置参数 终端日历时钟 终端参数状态 终端上行通信状态 终端事件计数器当前值 终端事件标志状态 终端与主站当日、月通信流量 请求重要事件 请求一般事件 文件传输方式 1 透明转发
——通信端口数量 n: 数值范围 0~31, 为 0 表示本终端仅有与系统主站通信的通信端口。 ——通信端口的端口号及信息字: � D15~D8:备用。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协议名称》甲方:(以下简称“现场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鉴于现场公司与供应商彼此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法律能力,并愿意围绕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开展合作,现场公司与供应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身份甲方:现场公司是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与法律能力。

乙方:供应商为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相应的技术与法律能力。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1.现场公司有权利在供应商的支持下,使用指定的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2.供应商有义务在协议签署后,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3.双方有义务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得到对方同意,不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转让或许可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4.甲方应根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5.双方应当遵守中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计量法、电力法、电传信法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履行方式及期限1.甲方和乙方应该根据所签署的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在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的实施日期前将系统安装等工作完毕,并通知乙方进行系统测试与验收。

3.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的实施及应用应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协议约定负责。

2.一方违反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生效,其法律效力、可执行性均受中国法律的保障。

第六条其他1.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按照协议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关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通信协议研究

关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通信协议研究

关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通信协议研究摘要:现有的通信协议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还缺乏统一通信的支持,采集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基于此种现状,本文设计出新的通信协议,使其可以具备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能力,确保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迅速的完成数据通信,一定程度上提升数据采集效率。

关键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引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能源基础数据采集、实时感知电网状态和敏捷响应业务需求的载体,是“大营销”体系以及“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目前,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全覆盖”的建设目标基本完成,实现该系统的深化应用已成为当前首要任务。

文章分析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存在问题,并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通信协议进行了探讨,为建设新一代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提供参考。

1存在问题目前专用变压器采集终端的工作电源技术规范为交流单相或三相电源,视在功率不大于15VA;电能表辅助电源技术规范为交流/DC自适应输入,当采用外部辅助电源供电时,功耗小于10VA。

由此可见,专变采集终端工作电源和电能表辅助电源同时接入交流电源后,总功率小于25VA。

在实际工作中,35kV及以上电力用户在遇到供电线路计划停电或事故停电时,根据变电所所内交流电源系统配置的不同,在技术上对应了两种不同的解决方案。

(1)对于35kV及以上自动化电力用户变电所,所内均配备了 UPS。

专变采集终端工作电源和电能表辅助电源只要接入UPS交流输出,就能确保终端装置不失电,实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持续采集电能表信息。

(2)对于35kV及以上非自动化电力用户变电所,因投运时间久,变电设备老旧,一般不配备UPS。

专变采集终端工作电源和电能表辅助电源仅接入所用电,供电线路停电后所用电消失,导致终端装置失电,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将无法采集电能表信息。

因此,必须在电力用户变电所内加装UPS,将专变采集终端工作电源和电能表辅助电源接入UPS交流输出,才能确保终端装置不失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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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中主站和电能信息采集终端之间进行数据传输的帧格式、数据编码及传输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点对点、多点共线及一点对多点的通信方式,适用于主站对终端执行主从问答方式以及终端主动上传方式的通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L/T698的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312-198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 226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18030-2000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扩充GB/T18657.1-2002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篇传输帧格式GB/T18657.2-2002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2篇链路传输规则GB/T18657.3-2002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3篇应用数据的一般结构GB/T 15148-2008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DL/T 533-2007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Q/GDW130-2005《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Q/GDW **1-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终端地址terminal address系统中终端设备的地址编码,简称终端地址。

3.1.2系统广播地址system broadcast address系统中所有终端都应该响应的地址编码。

3.1.3终端组地址terminal group address具有某一相同属性的终端群组编码,如属于同一行业、同一变电站、同一线路,响应同一个命令。

3.1.4主站地址master station address主站中具有通信需求的对象(如工作站、应用功能模块等)的编码。

3.1.5电能示值indicated energy value电能表计度器电能示值的简称。

3.1.6测量点measured point1指可以测量出唯一的一组电气量值的测量装置与终端的顺序电气连接点,当物理上相同的一个电气连接点被多个装置所测量,或者被一个装置所测量但通过多种方式被传递到终端时,按照多个测量点计,每个测量点具有唯一的逻辑定位编码,是该装置在终端的参数配置、数据应用的唯一对象标识。

3.1.7总加组group total指相关的各测量点的某一同类电气量值按设置的加或减运算关系计算得到的数值。

3.1.8数据单元标识Data unit identify用于表示一个或一组信息点的一种或一组信息类型的标识。

3.1.9信息点information point表示参数或数据的对象信息,如测量点、总加组、控制轮次、直流模拟量分路等。

3.1.10信息类information type表示参数或数据的分类信息,一个信息类可以是一种参数或数据,也可以是一组参数或数据的集合。

3.1.11任务task规定终端在指定时间或条件下执行所需的操作序列。

3.1.12通信流量communication flow指由终端以本数据传输协议完整报文帧为基础统计的,与主站间的接收与发送报文帧的累计字节数。

3.2 符号和缩略语本标准中所使用到的符号和缩略语见表1。

表1 符号和缩略语34 帧结构4.1 参考模型基于GB/T18657.3-2002规定的三层参考模型“增强性能体系结构”。

4.2 字节格式帧的基本单元为8位字节。

链路层传输顺序为低位在前,高位在后;低字节在前,高字节在后。

4.3 帧格式4.3.1 帧格式定义本标准采用GB/T18657.1的6.2.4条 FT1.2异步式传输帧格式,定义见图 1:↑ 固定长度 的报文头 ↓控制域 用户 数据区 地址域 链路用户数据 (应用层) 帧校验和图1 帧格式4.3.2 传输规则a)线路空闲状态为二进制1。

b)帧的字符之间无线路空闲间隔;两帧之间的线路空闲间隔最少需33位。

c)如按e)检出了差错,两帧之间的线路空闲间隔最少需33位。

d)帧校验和(CS)是用户数据区的八位位组的算术和,不考虑进位位。

e)接收方校验:1) 对于每个字符:校验起动位、停止位、偶校验位。

2) 对于每帧:●检验帧的固定报文头中的开头和结束所规定的字符以及协议.标识位;●识别2个长度L;●每帧接收的字符数为用户数据长度L1+8;●帧校验和;●结束字符;●校验出一个差错时,校验按c)的线路空闲间隔;若这些校验有一个失败,舍弃此帧;若无差错,则此帧数据有效。

4.3.3 链路层4.3.3.1 长度L长度L包括协议.标识和用户数据长度,由2字节组成,如图2:图2 长度定义协议标识由图2中D0~D1两位编码表示,定义如下:——D0=0、D1=0:为禁用;——D0=1、D1=0:为《Q/GDW 130-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使用;——D0=0、D1=1:为本协议使用;——D0=1、D1=1,为保留。

用户数据长度L1:由D2~D15组成,采用BIN编码,是控制域、地址域、链路用户数据(应用层)的字节总数。

——采用专用无线数传信道,长度L1不大于255;——采用网络传输,长度L1不大于16383。

4.3.3.2 控制域C控制域C表示报文传输方向和所提供的传输服务类型的信息,定义见图3:图3 控制字定义4.3.3.2.1 传输方向位DIRD IR=0:表示此帧报文是由主站发出的下行报文; DIR=1:表示此帧报文是由终端发出的上行报文。

4.3.3.2.2 启动标志位PRMPRM =1:表示此帧报文来自启动站;PRM =0:表示此帧报文来自从动站。

4.3.3.2.3 帧计数位FCB当帧计数有效位FCV=1时,FCB表示每个站连续的发送/确认或者请求/响应服务的变化位。

FCB 位用来防止信息传输的丢失和重复。

启动站向同一从动站传输新的发送/确认或请求/响应传输服务时,将FCB取相反值。

启动站保存每一个从动站FCB值,若超时未收到从动站的报文,或接收出现差错,则启动站不改变FCB的状态,重复原来的发送/确认或者请求/响应服务。

复位命令中的FCB=0,从动站接收复位命令后将FCB置“0”。

4.3.3.2.4 请求访问位ACDACD位用于上行响应报文中。

ACD=1 表示终端有重要事件等待访问,则附加信息域中带有事件计数器EC(EC见本标准4.3.4.6.3);ACD=0表示终端无事件数据等待访问。

ACD置“1”和置“0”规则:——自上次收到报文后发生新的重要事件,ACD位置“1”;——收到主站请求事件报文并执行后,ACD位置“0”。

4.3.3.2.5 帧计数有效位FCVFCV=1:表示FCB位有效;FCV=0:表示FCB位无效。

4.3.3.2.6 功能码当启动标志位PRM =1时,功能码定义见表2:表2 功能码定义(PRM=1)表3 功能码定义(PRM=0)——启动站功能码10(请求1级数据)用于应用层请求确认(CON=1)的链路传输,应用层请求确认标志见本标准4.3.4.3.4。

——启动站功能码11(请求2级数据)用于应用层请求数据的链路传输。

4.3.3.3 地址域A54.3.3.3.1 地址域格式地址域由行政区划码A1、终端地址A2、主站地址和组地址标志A3组成,格式见表4:表4 地址域格式4.3.3.3.2 行政区划码A1行政区划码按GB2260-91的规定执行。

4.3.3.3.3 终端地址A2终端地址A2选址范围为1~65535。

A2=0000H为无效地址,A2=FFFFH且A3的D0位为“1”时表示系统广播地址。

4.3.3.3.4 主站地址和组地址标志A3A3的D0位为终端组地址标志,D0=0表示终端地址A2为单地址;D0=1表示终端地址A2为组地址;A3的D1~D7组成0~127个主站地址MSA。

——主站启动的发送帧的MSA应为非零值,其终端响应帧的MSA应与主站发送帧的MSA相同。

——终端启动发送帧的MSA应为零,其主站响应帧的MSA也应为零。

4.3.3.4 帧校验和帧校验和是用户数据区所有字节的八位位组算术和,不考虑溢出位。

用户数据区包括控制域、地址域、链路用户数据(应用层)三部分。

4.3.4 应用层4.3.4.1 应用层格式应用层(链路用户数据)格式定义见图4:图4 应用层定义4.3.4.2 应用层功能码AFN应用层功能码AFN由一字节组成,采用二进制编码表示,具体定义见表5:表5 应用层功能码定义74.3.4.3 帧序列域SEQ4.3.4.3.1 帧序列域SEQ 定义帧序列域SEQ 为1字节,用于描述帧之间的传输序列的变化规则,由于受报文长度限制,数据无法在一帧内传输,需要分成多帧传输(每帧都应有数据单元标识,都可以作为独立的报文处理)。

SEQ 定义如图 5:图 5 SEQ 定义4.3.4.3.2 帧时间标签有效位TpVTpV=0:表示在附加信息域中无时间标签Tp ;TpV=1:表示在附加信息域中带有时间标签Tp (Tp 定义见本标准4.3.4.6.4)。

4.3.4.3.3 首帧标志FIR 、末帧标志FIN FIR :置“1”,报文的第一帧。

FIN :置“1”,报文的最后一帧。

FIR 、FIN 组合状态所表示的含义见表 6:表 6 帧标志4.3.4.3.4 请求确认标志位CON在所收到的报文中,CON 位置“1”,表示需要对该帧报文进行确认;置“0”,表示不需要对该帧报文进行确认。

4.3.4.3.5 启动帧序号PSEQ ∕响应帧序号RSEQa ) 启动帧序号PSEQPSEQ 取自1字节的启动帧计数器PFC 的低4位计数值0~15。

b ) 启动帧帧序号计数器PFC每一对启动站和从动站之间均有1个独立的、由1字节构成的计数范围为0~255的启动帧帧序号计数器PFC ,用于记录当前启动帧的序号。

启动站每发送1帧报文,该计数器加1,从0~255循环加1递增;重发帧则不加1。

c ) 响应帧序号RSEQ响应帧序号RSEQ 以启动报文中的PSEQ 作为第一个响应帧序号,后续响应帧序号在RSEQ 的基础上循环加1递增,数值范围为0~15。

d)帧序号改变规则1) 启动站发送报文后,当一个期待的响应在超时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被收到,如果允许启动站重发,则该重发的启动帧序号PSEQ不变。

重发次数可设置,最多3次;重发次数为0,则不允许重发。

2) 当TpV=0时,如果从动站连续收到两个具有相同启动帧序号PSEQ的启动报文,通常意味着报文的响应未被对方站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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