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和健全防范、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09年)》。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如学校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罢科、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流行性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分类分级。
1.3.3事故灾害事件。如火灾事故、校舍倒塌事件、拥挤踩踏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危险化学药品事故等。
1.3.4自然灾害事故。如气象、洪水、地震等。
1.3.5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如利用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
1.3.6考试泄密、违规事件。指本校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1.3.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系统联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第一时间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及分管领导,在规
定时间内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1.5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 级(较大)和IV级(一般)。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花园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总务副校长
工会主席
德育副校长
教学副校长
成员:安全办主任
团委书记
教导副主任
2.2各应急救援工作组
2.2.1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安全办主任
成员:
2.2.2医疗救护组
组长:总务副校长
副组长:教导干事
教导干事
成员:
2.2.3转移及交通治安保障小组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团委书记
成员:
2.2.4事故处理物质保障组
组长: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导副主任
联络员:团委干事
成员:
2.2.5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德育副校长
副组长:年组长
成员:
2.6事故调查组
组长:年组长
副组长:年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全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
(1)建立健全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在教育局安全办指导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3)落实信息报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4)严格监测本校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5)检查督促并落实本校事故灾难应对措施。
(6)事故灾难发生后,及时指导部门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7)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2.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总责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主管副园长
成员: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