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是如何的
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是如何的税收其中有⼀个环节就是纳税申报,对于有需要纳税的⾏为的,应该向相关财政部进⾏纳税申报。
申报后在⼀定的时期内进⾏交纳。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整理有关纳税申报期限的相关规定。
1、什么是纳税申报期限纳税申报期限是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因其征收对象、计税环节的不同⽽不尽相同,同⼀税种也可以因为纳税⼈的经营情况不同、财务会计核算不同、应纳税额⼤⼩不等,申报期限也不⼀样,可以分为按期申报纳税和按次申报纳税。
按期纳税申报,是以纳税⼈发⽣纳税义务的⼀定期间为纳税申报期限,不能按期纳税申报的,实⾏按次申报纳税。
纳税⼈、扣缴义务⼈如遇国家法定的公休假⽇,可以顺延。
公休假⽇指元旦、春节、“五⼀”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双休⽇。
2、纳税申报期限的规定纳税申报期限的最后⼀天是法定休假⽇的,以休假⽇的次⽇为期限的最后⼀天。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申报期限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3⽇、5⽇、10⽇、15⽇或者1个⽉,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10⽇、15⽇或者1个⽉。
纳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应纳税额的⼤⼩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融业营业税的申报期限为1个季度。
纳税⼈和扣缴义务⼈以1个⽉为⼀期纳税的,⾃期满之⽇起10⽇内申报纳税;以1⽇、3⽇、5⽇、10⽇或者15⽇为⼀期纳税的,⾃期满之⽇起5⽇内预缴税款,于次⽉1⽇起10⽇内申报纳税;以1个季度为⼀期纳税的,⾃期满之⽇起10⽇内申报纳税。
新办企业第⼀次纳税申报的所属期为税务登记办理完毕的次⽉。
⼆、企业所得税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或分季预缴。
⽉份或季度终了后10⽇内申报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45⽇内申报,4个⽉内汇算清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
季度终了后10⽇内申报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4个⽉内申报,5个⽉内汇算清缴。
河南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河南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内容:
一、新注册公司的税务登记时间
根据税法规定,新注册公司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逾期未办理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的材料
1. 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
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4. 单位主要负责人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5. 公司章程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6. 租赁合同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如租用经营场所)
7.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三、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的流程
1. 公司准备好所有登记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取得临时纳税人识别号。
2. 在取得正式税务登记证后,再到税务机关办理正式税务登记。
3. 税务机关审核材料无误后,发放税务登记证书、发票购买资格证等。
4.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开户、领购发票、缴纳税款等事宜。
5. 完成税务登记后,公司应按时申报纳税。
四、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的注意事项
1. 登记材料准备齐全,填写清楚完整,避免返工。
2. 按时提交各项报税表,准确计算并如期缴纳各种税款。
3.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保存好所有财务会计凭证、账簿。
4. 按规定开具发票,使用发票必须符合税法规定。
5. 配合税务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六、新注册公司税务登记后应及时在指定期限内办理开户、领购发票、缴纳税款等事宜,做好税收管理,以免被税务机关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23.12.21
•【文号】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
•【施行日期】2023.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3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三、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五、6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六、9月15日至17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
七、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八、12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21日。
税务登记证办理指南
税务登记证办理指南在开展商业活动的过程中,税务登记证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的重要凭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保障自身合法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步骤。
接下来,我将为您详细介绍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准备工作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前,建议您先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利。
2、确定税务登记类型根据您的经营主体类型(如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经营范围,确定需要办理的税务登记类型。
3、准备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如果有)。
(4)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5)公司章程(企业需要)。
(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二、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1、提出申请您可以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
在填写表格时,请务必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提交资料将准备好的资料连同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资料税务机关会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核。
如果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将进入下一环节;如果资料存在问题,税务机关会通知您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
4、实地核查(可能需要)在某些情况下,税务机关可能会对您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以核实您的经营情况和相关信息。
5、领取税务登记证经过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前往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
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证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完成并发放给您。
三、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间和费用1、办理时间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间通常在资料提交齐全后的5 15 个工作日内,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2、办理费用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是免费的,但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复印、打印等少量的费用。
四、税务登记证的变更和注销1、变更税务登记证如果您的企业信息(如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产、经营的纳税⼈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除了要办理营业执照,还要办理税务登记,那么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从事⽣产、经营的纳税⼈什么时候办理税务登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之⽇起30⽇内,向⽣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条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之⽇起30⽇内,向⽣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除国家机关和个⼈外,应当⾃纳税义务发⽣之⽇起30⽇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所得税的纳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企业年⾦和职业年⾦缴费的个⼈所得税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缴付的企业年⾦或职业年⾦(以下统称年⾦)单位缴费部分,在计⼊个⼈账户时,个⼈暂不缴纳个⼈所得税。
2.个⼈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个⼈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缴费⼯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标准缴付的年⾦单位缴费和个⼈缴费部分,应并⼊个⼈当期的⼯资、薪⾦所得,依法计征个⼈所得税。
税款由建⽴年⾦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个⼈缴费⼯资计税基数为本⼈上⼀年度⽉平均⼯资。
⽉平均⼯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资总额统计的项⽬计算。
⽉平均⼯资超过职⼯⼯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年度职⼯⽉平均⼯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个⼈缴费⼯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个⼈缴费⼯资计税基数为职⼯岗位⼯资和薪级⼯资之和。
十项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
十项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业务而设立的场所,为了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税务机关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
下面将就十项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作时间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在工作时间内,办税服务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并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二、服务咨询制度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咨询。
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热情耐心地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并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三、预约办税制度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话、门户网站等方式预约办税服务时间。
办税服务厅根据预约的时间安排工作人员,确保纳税人能够在预约时间顺利办理税务业务,不浪费时间。
四、排队取号制度为了避免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办税服务厅实行排队取号制度。
纳税人通过取号机取得号码后,按照号码顺序进行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五、违法行为监管制度办税服务厅设有监控设备,对办税大厅进行全天候监控,以防止纳税人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发现任何违法行为,办税服务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办税业务分类制度办税服务厅将办税业务分类,设立专门的窗口进行办理。
不同的办税业务由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提高办事效率。
七、业务流程规范制度办税服务厅制定了详细的办税业务流程,明确了每一项业务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工作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确保办事效率和质量。
八、办税服务评价制度办税服务厅对纳税人的办税服务进行定期评价,纳税人可以通过评价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反馈。
根据评价结果,办税服务厅将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九、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办税服务厅积极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纳税人提出的合理诉求进行及时处理,并及时传达政策法规变化和税务风险信息,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纳税收法律法规情况。
税务登记证领取指南
税务登记证领取指南在开展商业活动的过程中,税务登记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定凭证。
它不仅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合法纳税的身份标识,也是享受税收政策和进行税务管理的基础。
那么,如何顺利领取税务登记证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税务登记证的概念和作用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
它记载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
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1、合法经营的凭证:证明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税务方面的合法身份。
2、纳税申报的依据:税务机关根据登记证上的信息确定您的纳税义务和申报方式。
3、享受税收优惠:某些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以税务登记证为依据进行申请和享受。
二、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准备工作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这是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前提条件,确保营业执照已经合法取得并且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都要准备好。
3、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例如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用于证明您的经营场所合法。
4、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如有):如果是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章程;个体工商户则无需此项。
5、银行开户许可证:用于税务缴纳和资金往来。
三、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流程1、提出申请您可以前往当地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税务登记表》。
在填写表格时,务必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税务工作人员咨询。
2、提交资料将准备好的相关资料提交给税务机关。
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会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充或更正的内容。
3、审核税务机关会对您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详细审核。
这一过程可能会涉及对您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以确保您的经营活动真实、合法。
4、领取税务登记证审核通过后,您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税服务厅领取税务登记证。
四、领取时间和注意事项1、领取时间一般情况下,从提交申请到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时间在 5 15 个工作日左右。
办税指南关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关于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办税流程及所需手续
一、纳税程序的主要内容纳税程序是指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所必须遵守的各项制度、手续的总称。
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法律责任等。
二、税务登记的办理(一)内资企业国税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1、开业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开业、变更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登记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如实填写“内资企业税务登记表”,同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协议等复印件各一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纳税人需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或介绍信)。
(3)经审查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国税机关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税务登记证,并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六十五元。
2、注销登记(1)税人发生歇业、破产、解散、撤消以及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在申报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前,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税务登记,属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申办注销登记。
(2)申办注销登记时,应向税务机关领取并如实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等材料。
(3)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清理后,纳税人应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所领购的发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并凭“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二)个体工商户国税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1、开业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开业、变更税务登记。
(2)办理税务登记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如实填写“个体经营税务登记表”,同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照两张。
(3)经审查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国税机关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税务登记证,并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六十五元。
(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可免收登记证工本费)。
2、注销登记(1)税人发生歇业、破产、解散、撤消以及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在申报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前,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办注销税务登记,属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申办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从事⽣产经营的纳税⼈
①⾃领取营业执照之⽇起30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从事⽣产、经营的纳税⼈,除①临时取得应税收⼊或②发⽣应税⾏为以及③只缴纳个⼈所得税、④车船使⽤税的外,都应当⾃有关部门
②批准之⽇起30⽇内或⾃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
③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之⽇起30⽇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区别变更和注销的⽇期)
对纳税⼈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收到之⽇起30⽇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也应给予答复。
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或者其他⾦融机构开⽴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开⽴账户之⽇起,15⽇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报告其全部账号;发⽣变化的应⾃变化之⽇起15⽇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报告。
公司税务登记流程
公司税务登记流程注册时候会需要登记税务,那么税务登记要怎么做?注销的话又是怎么做?今天店铺整理了公司税务登记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公司税务登记流程一、税务登记:(一)、办证期限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登记程序1、领表、填表、报送《税务登记表》。
2、报送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4)、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印鉴;(5)、开户银行帐号证明;(6)、生产经营地址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
3、办理纳税磁卡4、领取税务登记证(三)、变更、停业(复业)、注销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
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停业或者复业,需办理停业(复业)申请手续。
二、发票认购:(一)、认购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企业投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1、一般纳税人在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签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责任书》后,可以认购各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认购普通发票3、新办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1年)只能认购普通发票(在暂认定期内,因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监管下开具)4、对有税务违章行为的企业一律实行发票控管(二)、认购程序(1)核销。
纳税人到发票领购窗口提供下列资料:1、已使用发票存根联2、发票领用存月报表(2)核发、领购。
发票领购窗口负责出售各种发票,领购发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办税员证2、纳税人的纳税磁卡3、《购票手折》4、《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5、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销货单位栏加盖戳记(三)、使用保管发票(1)、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领购之日起两个月)内使用,限期内未用完的应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作废;(2)、必须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3)、发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携带外地使用,不得虚开、代开;(4)、发票存根联必须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普通发票存根联保存期5年,期满须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办税大厅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税大厅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办税效率,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税大厅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四条办税大厅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执行,具体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夏季可适当调整)。
第五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六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考勤制度,如实记录考勤情况,不得伪造、篡改考勤记录。
第三章业务办理与规范第七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全面的咨询服务。
第八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办理纳税业务,确保办税质量。
第九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主动向纳税人说明办税流程、所需资料和注意事项,引导纳税人正确办理业务。
第十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使用规范的语言、礼貌的态度与纳税人沟通,不得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
第四章服务质量与投诉处理第十一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纳税人需求,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
第十二条办税大厅应设立投诉窗口,接受纳税人投诉。
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投诉,及时调查处理,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办税大厅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办税服务水平。
第五章安全与保密第十四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办税大厅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办税大厅及设备设施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办税业务顺利进行。
新开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办税指南
新开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认定办税指南一、政策规定新开业的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或三个月内申请办理暂认定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方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59号〕三、需提供资料填报《增值税暂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申请资格认定的同时附送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2、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证明〔总机构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3、会计上岗证复印件;4、进出口企业、盐业批发企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粮食免税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从事相应业务的证明材料;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企业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程序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税大厅全职能窗口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增值税暂认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连同所需提供资料一并提交。
经受理人员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国税机关将在规定的承诺办理期限内通知纳税人,如符合条件并审批通过的,纳税人须随带《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到国税机关办税大厅全职能窗口领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并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盖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在办理期间国税机关将安排有关人员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五、税务机关承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税务登记证办理指南
税务登记证办理指南在当今的商业社会中,无论是刚刚起步的创业者,还是已经发展成熟的企业,税务登记证都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定手续。
它不仅是企业合法纳税的凭证,也是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
那么,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税务登记证的重要性税务登记证是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身份证”。
拥有税务登记证,企业才能合法地进行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管和服务。
同时,税务登记证也是企业开展商业活动、与其他企业合作的重要资质证明。
二、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条件1、企业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财务核算制度。
三、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地区可不提供)。
4、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复印件。
5、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财务人员的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四、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流程1、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前往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
3、将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窗口工作人员。
4、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要求企业补充或更正。
5、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为企业核发税务登记证。
五、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时间通常情况下,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时间在提交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后的 5 15 个工作日内。
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
六、税务登记证的变更与注销1、变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变更事项,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相关事项须知
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相关事项须知设立登记办理须知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营业执照三十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提供资料(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业主是外国公民的(中国公民除外),要提交正面免冠相片1张(张贴在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的左上角)。
(六)委托税务代理还须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一)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以及残疾人、退伍军人和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持相关证明原件,在办理个体户性质税务登记证手续时,享受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优惠,税务机关在《再就业优惠证》等证明上注明“国税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免收工本费XX元”的优惠内容。
(二)税种核定有效期起为办理税务登记的当月1日,在此之前若纳税人有经营情况须如实申报。
(三)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不得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而是办理无证户纳税人,对其进行税种核定,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不允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进行票种核定和发票的发售,需开具发票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先缴税再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无证户领取营业执照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应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
(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立账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其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中登录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纳税人再将其账户、账号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为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落实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登记证换发后,纳税人及其开户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义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纳税人开户时在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中登录账号,手工填登的,应当盖章;纳税人应当自开立账户15日内将账号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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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规定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六)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
现代企业的税务筹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实现财务目标,在不违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等方面活动,乃至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环节的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最优纳税操作方案,尽可能为企业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成功企业不仅懂得如何利用筹划赢取利润,更懂得如何利用筹划合理避税,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不仅懂得如何利用信息化工具筹划企业经营活动、更懂得筹划企业成长未来,不同纬度的筹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财务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和纳税意识的增强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