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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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1〕38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1〕38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1〕38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地各单位按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统筹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社会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关工委等单位。

小学校园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小学校园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光明镇中心小学关爱留守儿童
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关爱工作,制订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建章立制,明确成员职责并督促履行,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有序开展。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措施、新办法。

4.建立和完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保证活动阵地、用品、师资和经费落实到位。

5.组织、策划和指导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的开展,并进行检查督促。

6.统筹协调,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整体育人功能,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协调各级支持,积极改善关爱留守儿童的软硬件条件。

7.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档案资料。

8.认真总结,树立典型,推介经验。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职责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职责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文香(负责人)
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留守儿童管服工作,宏观调控,联系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统筹安排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设施等。

为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文建辉
主要职责:
具体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的建设工作;负责与上级留守儿童管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沟通,搞好上传下达,具体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的宣传工作。

对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

成员:
~
肖勇主要职责:负责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软件材料的考核工作。

吴启平(信息员)主要职责:负责留守儿童资料的整理、归档、留守儿童的图书管理及信息的接收传输,上报信息。

肖定发主要职责:负责留守儿童活动设施的配置及其它硬件和后勤保障。

袁晶晶(大队辅导员)主要职责:负责安全卫生宣传检查工作及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工作
彭利俊主要职责: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以上人员的开展工作,组织班级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使之健康成长。

留守工作的成员名单及职责

留守工作的成员名单及职责

马安中学负责关爱留守工作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家校联系制度的宗旨。

1、加强家庭、学校、社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能。

2、建立全社会关心教育、关心学校的机制,促进学校发展。

3、让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评价,以督促帮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
二、组织。

1、由学校校长和各班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
组长:柯昌英
组员:各班主任及跟班教师
三、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优化教育环境。

2、参与管理、有效监督,保证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施
素质教育。

3、及时交流情况,共同研究探讨教育方法,以“让每一个孩子健
康成长”为目标,努力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4、协调各方关系,聚集各方力量,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校发
展。

5、不定期召开主任会,通报或讨论学校有关工作。

6、指导班级的家校委员开展工作。

7、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教育子女。

8、广泛联系家长,及时反映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宣传学校
的教育教学工。

学校留守儿童各项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各项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1.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留守儿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措施。

3. 明确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留守儿童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计报送制度1. 每学期开学初,各班级班主任、科任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包括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家庭情况等,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 学校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规范的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及时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3. 留守儿童的统计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关爱制度1. 加强亲情教育。

学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 提高教师关爱意识。

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

3.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档案。

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心理状况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关爱工作。

4.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留守儿童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消除不良心理,促进心理健康。

四、教育管理制度1. 实施监护合同制。

家长外出打工前与代理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代理监护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加强代理监护人的责任心。

2. 开展专题教育。

学校定期对留守儿童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体验父母教育、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法制道德教育等,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

3.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加强与家长、代理监护人的联系。

4. 实施帮扶制度。

学校和班级要努力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体会到家的温馨。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留守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

因此,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已经成为教育界的重点。

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能够像正常的未成年人一样健康成长,对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至关重要。

为此,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制度:一、组织领导制度XXX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支书为副组长、办公室成员和各片区小学校长和中学校长为成员的“三关”工作领导小组。

各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支部书记、教导主任)为副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

二、统计报送制度1.每学期开学初,各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要对本班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是单亲还是双亲外出、家庭具体情况等,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各片区内学校要把本校规范的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及时上报到片区学校;片区学校和各中学由专人造册统计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上报中心学校。

3.统计上报时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留守儿童关爱制度1.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和亲情依附者,对孩子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和作用。

各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家民工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

针对留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实行代理家长制,辅导学业、疏导心理、沟通情感、矫正行为,真正成为留守儿童研究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成长过程中的保护人。

3.代理家长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每月至少与留守儿童班主任交换一次意见,到留守儿童家中看望一次、检查一次留守儿童的家庭作业、与留守儿童共进一次晚餐、与留守儿童的父母通一次电话,让他们在温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形成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心理。

小学特殊学生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小学特殊学生关爱帮扶工作方案

XXXX小学特殊学生关爱帮扶工作方案近年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品德缺陷、学习困难、或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已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

教育好他们,既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是稳定学校秩序、打造我校教育品牌的关键。

为此,学校经过排查后,对全校特殊学生进行了分类,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制定了相应的帮扶方案,具体如下:一、指导思想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使教育教学工作能面向全体,使学生能够全面发展,特制定“特殊未成年学生”帮扶工作计划。

二、特殊学生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三、帮扶对象留守儿童、潜能生、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学生、单亲或失亲特殊家庭子女、心理障碍、学习困难、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

四、职责分工:1德育处负责全校学生教育帮扶工作档案的制定、收集;学校教育帮扶活动的开展,并与总务处建设相应的功能室(家长学校、亲情家园)及有不良行为倾向学生方面的教育工作。

2.教导处负责潜能生方面的教育及法律进课堂工作。

3.办公室负责班子成员“一对一”结对帮扶人员的分配及档案收集。

4.各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留守儿童,特殊家庭(单亲、失亲)学生的全部工作。

5.张元良负责心理咨询室(心灵话吧)工作,战玉范、王淑燕老师协同。

五、特殊生形成的原因情况分析。

1家庭原因:父母的不良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

6.学校原因:教师思想教育不力以及片面追求成绩,对他们的辅导不及时。

7•社会原因: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随着潮流在不断变革,思想意识使部分学生受到金钱至上、享乐主义、读书无用等错误思潮的影响,偏离了健康成长的道路。

8.非智力因素:不少聪明的学生怕吃苦,怕经受挫折、经受磨难,一遇困难就打退堂鼓,一遇挫折就一蹶不振,丧失信心与勇气,甚至产生变态、敌对心理,总认为老师、同学看不起,自己万事不如人,于是破罐子破摔,自己不学,也不想叫别人学,不愿与人交流,与人有敌意,最后走进“双差生”行列。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职责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职责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文香(负责人)
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留守儿童工作,宏观调控,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统筹安排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设施等。

为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文建辉
主要职责:
具体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的建设工作;负责与上级留守儿童管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搞好上传下达,具体组织实施留守儿童的宣传工作。

对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

成? 员:
肖勇主要职责:负责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软件材料的考核工作。

吴启平(信息员)主要职责:负责留守儿童资料的整理、归档、留守儿童的图书管理及信息的接收传输,上报信息。

肖定发主要职责:负责留守儿童活动设施的配置及其它硬件和后勤保障。

袁晶晶(大队辅导员)主要职责:负责安全卫生宣传检查工作及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工作
彭利俊主要职责: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以上人员的开展工作,组织班级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使之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管理员负责每周“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天,负责儿童安全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每月至少与儿童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3、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至少与儿童监护人见面一次,督促监护人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和教育。

4、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月至少通过电话、书信等途径与家长联系一次,便于家长及时掌握孩子的成长情况,沟通儿童与家长之间的感情
5、每年为儿童体检一次。

6、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儿童普及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宣传文明新风,传播自护技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调整情况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28日附件1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秦振山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丁英宾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绍鹏市政府信息化中心副主任成员:李军市委宣传部文联主席陈军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琪市委网信办副主任赵红利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李伟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娜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田戊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刘培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李荣杰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李正辉市公安局副局长康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巨永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尚增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吴朱立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玉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贾立新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杨利斌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杨雷刚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徐玎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芳市统计局副局长牛建波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杜清河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向向团市委副书记樊晨英市妇联党组成员杨青军市科协副主席付军杰市残联副理事长刘建芬市工商联秘书长刘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副主任鞠彦辉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附件2新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根据河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及《石家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徐州市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3•【字号】徐政发[2012]118号•【施行日期】2012.09.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徐州市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徐政发〔2012〕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燕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陈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杜庆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玉娟市妇联主席李运生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广健市民政局副局长成员:钱钢市发改委副主任邢玉权市公安局副局长韩效华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忠沛市财政局副局长朱云翔市人保局副局长朱世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胡传峰市卫生局副局长张义田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王微明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沈丽市文明办副主任夏友峰团市委副书记王宗彩市妇联副主席侯宗维市关工委副主任张步耳市慈善总会副会长联络员:靖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三处处长庄金峰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副主任科员朱瑞华市发改委社发处处长吴启龙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常青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科副科长尹学乐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迟娟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宋超市财政局政法处处长张严忠市人保局就管中心培训科副科长王吉兴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处长高行群市卫生局社妇处处长XXX 市计生协会秘书长阮文敏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曹宇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处长谭超英团市委权益部科员李双梅市妇联儿童部部长詹三文市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唐红市慈善总会救助管理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徐州市妇联,李玉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留守儿童工作组织机构

留守儿童工作组织机构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杨德长(法人代表)副组长:刘宗春(德育副校长)付培江(教学副校长)成员:涂敏(工会主席兼德育主任)程莉(办公室主任)江春(教务主任)邹宇(总务主任))陈惠(德育副主任兼少先队总辅导员)陈荣强(会计)罗章秀(出纳)郑杨(幼儿园园长)以及各班主任二、安全保卫学校校警:周宝书(校警法制副校长)学校保安:杨治华王嘉模梅强汤伟周林三、后勤服务生活教师:刘明赵朝碧吴代惠旷坤兰后勤服务人员:慕泽合(伙食团工作人员)沈彩茂(伙食团工作人员)沈朝彬(伙食团工作人员)四、分工: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留守儿童工作。

2、教导处负责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建设。

每年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留守儿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个人及家庭、监护人信息,并建立个人联系卡,督促班主任做好家校沟通。

3、德育处负责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建立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咨询室,负责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组织家长会,并邀请专家对家长进行培训和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

负责对生活教师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4、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对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工作,做好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经费资助。

并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几的帮扶。

5、办公室负责办好家长学校和留守儿童的维权工作。

6、少先队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校园生活。

7、总务处负责留守儿童的安全保卫和饮食起居等服务工作的管理,力争做到让每一们学生吃好住好,让每一位家长满意。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使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少先队等部门能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特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

一、领导机构:组长:张明策校长副组长:陶阅文书记唐维明副校长杨凌富副校长成员:汪宁教务主任黄茂后勤主任二、工作小组:组长:汪宁教务主任黄茂后勤主任副组长:陈彪科研主任何祖明后勤副主任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邯郸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邯郸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邯郸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
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邯政办字[2016]146号
【发布部门】邯郸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14
【实施日期】2016.09.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邯郸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邯政办字〔2016〕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邯郸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宋仁堂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孟祥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贵利市民政局局长。

留守儿童工作组织机构

留守儿童工作组织机构

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记录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我校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使学校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工会等部门能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特成立旌忠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组长:田茂文(校长)副组长:王振州(工会、德育、六年级班主任)成员:各班班主任二、分工: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留守儿童工作。

2、工会负责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建设。

每年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留守儿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个人及家庭、监护人信息,并建立个人联系卡,督促班主任做好家校沟通。

3、德育组负责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建立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咨询室,负责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组织家长会,并邀请专家对家长进行培训和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

4、少先队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校园生活。

5、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对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工作,做好对贫困留守儿童进行经费资助,并积极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几的帮扶。

7、后勤处负责留守儿童的安全保卫,力争做到让每一们学生吃好,让每一位家长满意。

枣树完小2016年9月4日小学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三关”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围绕让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得到更多扶持、得到更多锻炼,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及管理机制,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新农村服务。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三、对留守儿童实行三个优先:1。

1-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及分工

1-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及分工

1-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及分工玉林市三中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及分工为进一步加大我校控辍保学力度,提高我校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巩固率,经研究成立我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名单与具体分工如下:组长:梁波天(校党支记、校长)副组长:李海涛(分管总务副校长,包干八年级)林裕坤(分管政教副校长,包干七年级,及问题学生心理教育等)张禄寿(分管教学副校长,包干九年级)黎明(办公室主任,包干档案管理,并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工作)成员:蒋勋兰(教务主任,负责教务档案收集、归档整理和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及佐证材料收集)陈瑞前(教务副主任,负责各种学生数据统计、报表及学籍管理数据、中小学无缝对接工作数据及报表、控辍保学方案、控辍保学制度、报告制度、责任书制订及佐证材料收集)杨明健(政教副主任,负责问题学生教育,班会、周会宣传教育、“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等工作及佐证材料收集)张红(政教副主任,负责流失学生劝返、孤儿、单亲家庭、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外出务工家庭、进城务工随读等学生心理、生活帮教相关工作及佐证材料收集)陈富烈(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及其他部门工作后勤保障)李祖健(团委书记,负责利用广播、专栏、专刊、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佐证材料)邓荣(工会主席,协助张红和其他部门工作)年级长(负责本年级控辍保学全面工作,及时与包干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及佐证材料)副级长(做好报告制度,并协助级长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内容由级长安排及佐证材料)杨海芳(教研组长,负责研究解决学困、厌学有效办法及佐证材料)张耀彬(负责学籍档案等纸质材料整理、收集等管理工作相关工作)陈宁(负责基础教育统计录入、上送电子学籍档案收集、整理、上送等管理工作相关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控辍保学全面工作,如及时检查、报告等相关工作)注:部分临时工作按各职能部门完成。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2•【字号】清府办函〔2021〕82号•【施行日期】2021.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成员单位、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市残联、市关工委。

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新政办发[2011]169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6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副组长: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刘克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成员:朱和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宝平(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李建新(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海萨尔·夏班拜(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陈壮为(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任杰灵(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军(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黄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开俭(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高江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新华(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XXX(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胡志斌(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曾冠军(自治区团委副书记)热依曼·库尔班(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郑平(自治区妇儿工委副主任)王纪杰(乌鲁木齐铁路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托乎提·亚克夫同志兼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30•【字号】揭府办函〔2021〕38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21〕38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

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地各单位按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统筹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协调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社会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关工委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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