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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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管理工作,明确科技管理职责,建立有效的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进步机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科技与信息部是公司科技进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所属各单位应根据企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适时设立或指定一个部门归口管理科技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科技管理岗位。
第四条公司科技与信息部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集团公司和公司规定,制定科技工作管理规定和办法;
(二)按照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三)编制上报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及预算,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落实和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
(四)负责公司科技工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与政府、集团公司科技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开展公司的科技工作,代表公司组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管理;
(六)负责组织公司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及奖励工作,负责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工作;
(七)依据项目管理和成果评审的有关权限,组织科技项目的验收和成果评审工作;
(八)组织解决前期、设计、建设、生产运营全过程中科技进步的具体问题;
(九)负责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公司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所属各单位科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公司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产业科技进步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提出本专业发展规划中有关科技进步的内容;
(二)负责本专业科技项目立项推荐和审核;
(三)负责指导协调本专业前期、设计、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科技进步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的产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标准;
(五)负责组织本专业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公司计划与发展部负责跨区域、跨产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科技项目的立项推荐和审核。
第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科技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所属各单位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实施计划,采取有力
措施对科技人才进行培养,努力造就一批代表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在各自专业领域起骨干和核心作用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大批有培养前途的后备技术人才。
第八条公司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管理,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的决策咨询管理,“产、学、研”联合体系和对外合作交流沟通联络,技术创新信息搜集处理分析等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单位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二)负责公司技术创新工作规划的制定和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
(三)负责公司技术开发、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实施、鉴定考核及推广应用工作;
(四)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
(五)负责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研究的协调工作,开展技术经营、有偿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
(八)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九条所属各单位是公司科技进步工作的实施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单位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二)全面落实公司科技进步工作管理要求、规章制度、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三)编制本单位科技发展规划建议并上报,负责落实科技规划项目;
(四)编制上报本单位年度科技计划及预算,负责科技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科技计划的落实,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全过程科技进步的具体问题;
(五))协助对科技项目成果的验收和评审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应用的实施;
(七)负责本单位技术标准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科技进步奖励工作,负责向公司推荐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技术引进及新技术应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具体问题。
第三章科技规划和计划管理
第十条通过制定公司科技发展规划,明确公司科技工作的目标、方向和任务,指导公司系统科技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国家科技产业政策、公司总体规划和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公司科技发展规划,经公司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规划目标分解到每年的科技工作中,指导协调规划的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属各单位根据公司的科技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上报公司科技与信息部备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技项目的年度计划,通过年度科技项目计划落实规划内容。
第四章科技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科技项目的立项、责任书签订、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科技项目立项采取三级单位组织申报和本部专业部门推荐两种方式。科技项目的选题立项应结合企业规划发展、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的需要,同时应注重科技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储备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对科技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按实际需要编制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预算,科技费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逐级上报,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科技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由项目管理(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项目责任书,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对照责任书的要求组织项目的实施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委托)单位根据科技项目责任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项目完成后依据责任书有关内容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五章科技投入
第十八条各单位要建立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