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11章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印花税
注会笔记-税法-22年-第11章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略)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第一节 车辆购置税法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 在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ml 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一次性征收征税范围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二、税率与计税依据(一)税率:同一比例税率:10% (二)计税依据1.购买的计税价格=发票电子信息中的不含增值税价。
存在多条信息或无信息的,为实际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除增)2.进口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消费税税率3.自产自用:同类销售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4.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含增) →无法提供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原车辆为生产或销售企业,未开具发票的,按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 →无同类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150ml的摩托车不属于•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起重机、叉车、电动摩托车包括•基金、集资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包括•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进口自用: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税率)消费税税率×税率(二)已办理免、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减税范围:纳税义务时间: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应纳税额=初次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不得为负数,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不计算在内四、税收优惠法定减免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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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解释1】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其行为标志是“自用”。
【解释2】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新增)(二)征税范围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
费税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辨析:二、税率与计税依据(★★)(一)税率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但是由于应税车辆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构成也就不同。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相关链接】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与进口方计算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致。
也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特别提示】在境内购买自用的进口车辆与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依据不同。
前者属于购买自用车辆,后者属于进口自用车辆。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税法-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涉及车辆购置、车船拥有使用的征税,以及书立、领受合同凭证的征税。
均为《税法》考试中的非重点税种,命题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每个税分值1-2分;印花税用途广泛,可以涉及各种题型,分值略多。
预计本章合计分值6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第二节车船税法第三节印花税法本章变化:1.车辆购置税法:已立法,按新法编写。
2.车船税:优惠中新增减半的节能车、免税的新能源车标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号牌当年的车船税。
3.印花税:优惠中新增营业账簿减免等。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性质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一次性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取得并使用的行为,包括:(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2)进口使用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考题·单选题】(2018年)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正确答案』C二、征税范围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提示1】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例如:纯电动汽车(非应税)、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
【提示2】按照最新的《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为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考点精讲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考情分析考试中的非重点税种,命题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曾经出现在综合题中,也属于简单计算,分值2分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典型例题与经典考题演练一、单项选择题1.(2018年考题)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取得并使用的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进口使用、受赠使用、自产自用、获奖使用等。
2.纳税人购买下列车辆时,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是()。
A.汽车B.挂车C.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D.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3.某单位2019年7月购车一辆,购车支付的下列款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是()。
A.车辆牌照费B.增值税税款C.车款D.交强险保费『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代收牌照费、增值税税款和交强险保费都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4.某企业2019年7月进口载货汽车1辆;在国内市场购置载货汽车2辆,支付不含增值税价款为75万元,另支付车辆购置税7.5万元,车辆牌照费0.1万元,代办保险费2万元;受赠小汽车1辆。
上述车辆全部为企业自用。
下列关于该企业计缴车辆购置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84.5万元B.进口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加关税C.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D.国内购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为77万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括代收的保险费、车辆牌照费和车辆购置税,所以计税依据是75万元;受赠小汽车的计税依据是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不含增值税)。
11章印花税、契税、车购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包括 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经济利 益。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 核定; 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为交换的价格差额:等价交 换免征契税;不等价交换,由支付补价的一方按照支 付的补价(差价)计税;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转让时,转让者补交契 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 益。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税率
0.3 ‰ 0.5 ‰ 0.5 ‰ 0.3 ‰ 1‰ 0.5 ‰ 1‰ 0.05 ‰ 1‰ 0.3 ‰ 0.5 ‰ 0.5 ‰ 5元 5元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5. 采取以货易货方式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购销
且买受人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 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 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 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与原 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 同的,免征契税。 以上4 ~9条政策适用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 日。
1991年11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
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 … 1997年5月, … …
1998年6月, … …
1999年6月, … … 2001年11月, … … 2005年1月, … …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带思维导图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考情分析:1.本章地位:非重点章。
相对重要的税种:印花税;2.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每个税种题量1~2小题,分值1~3分;印花税分值略高些,可能单独出计算问答题;3.分值:5~10分左右。
内容介绍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第二节车船税法第三节印花税法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说明:新的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实施。
由于教材编写相对混乱,新旧交替,经过业务组沟通,决定统一按照车辆购置税法新政策来讲解。
车辆购置税:以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掌握)1.购买并自用行为;2.进口并自用行为;3.自产并自用行为;4.受赠并自用行为;5.获奖并自用行为;6.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A.购买并自用行为B.进口并自用行为C.受赠并自用行为D.获奖并自用行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上述选型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二)征税范围**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例题·多选题】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A.汽车B.有轨电车C.汽车挂车D.排气量超过100毫升的摩托车『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知识点:税率与计税依据**(一)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二)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知识点: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款。
计税依据的具体范围:1.含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2.含支付的车辆装饰费;3.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4.不含增值税税款;5.含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第11章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 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2005年)某县城一加工企 业2004年8月份因进口半成品缴纳增值税120 万元,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280万元,本月 又出租门面房收到租金40万元。该企业本月 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 ( )。 A.22.56万元 B.25.6万元 C.28.2万元 D.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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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 (一)4档比例税率 1.万分之零点五:借款合同 2.万分之三: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 术合同 3.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种记载资 金账簿 4.千分之一: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 险合同、股权转让书据 (二)定额税率(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实收资本和资本 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 凡“资金账簿”在次年度的实收资本和资本 公积未增加的,对其不再计算贴花。 • 其他营业账簿,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 数,每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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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的计算
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上所记 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件数为 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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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 凡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 “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 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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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和税率
• 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 用运输车。 • 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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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第十一章_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购买应税车辆用于股东分配的股份制企业B.进口应税车辆用于奖励优秀员工的国有企业C.自产应税车辆用于销售的私营企业D.获奖取得应税车辆自用的个体工商户【答案】D【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选项ABC不是自用行为,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2.2019年7月,李某从某汽车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价款15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另支付车辆装饰费3500元,但实际并未对该车进行装饰,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汽车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
则李某2019年7月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A.15350B.15000C.13584.07D.13232.76【答案】C【解析】李某应纳车辆购置税=(150000+3500)÷(1+13%)×10%=13584.07(元)。
3.甲企业2019年7月购进三辆轿车,其中两辆是未上牌照的新车,相关凭证载明每辆不含税成交价120000元;另一辆是从某企业购入已使用3年的轿车(已提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不含税成交价60000元。
甲企业7月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A.22000B.24000C.28000D.30000【答案】B【解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新车应缴纳车辆购置税;购买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轿车自用如能取得完税凭证则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2×120000×10%=24000(元)。
4.某汽车生产企业2020年1月研发出一款新型汽车用于总经理出差办公使用,该汽车的生产成本为25万元,成本利润率为8%,消费税税率为9%;已知该型号汽车尚未进行发售无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则该企业当月就上述业务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训练营(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训练营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单项选择题下列人员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馈赠人B.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者C.应税车辆的受赠使用者D.应税车辆的进口使用者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单项选择题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应税车辆的捐赠者B.应税车辆的出口者C.应税车辆的销售者D.应税车辆的获奖自用者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与计税依据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B.进口自用的应税小汽车的计税价格包括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以及消费税C.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D.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D,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规定的有()。
A.获奖自用的,计税依据为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不含增值税价格B.自产自用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生产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C.受赠使用的,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D.进口自用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13讲_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十一章习题强化课程目录:一、本章命题常规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一、本章命题常规本章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5分,本章的命题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经常性考点往往出自税收优惠和税额计算结合,从以往考试命题看,本章可以命制各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是本章考试较为常见的题型。
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1.按照《车辆购置税法》明确了不属于应税范围的车辆。
2.明确了车购税的计税依据及相关公式。
3.调整了车购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规定。
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考点1: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辨析【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购买应税汽车自用行为B.进口应税汽车挂车自用行为C.受赠排气量250毫升的摩托车自用行为D.获奖取得燃油汽车自用行为【答案】ABCD【例题2·多选题】某热心观众乙参加电视节目抽奖,获得甲企业赠送的一辆自产的排气量200毫升的摩托车,乙上牌自用,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甲企业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B.甲企业应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C.乙观众应缴纳车辆购置税D.乙观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案】ACD【例题3·单选题】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2018年)A.应税车辆的捐赠者B.应税车辆的获奖者C.应税车辆的出口者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答案】B考点2:不属于应税车辆的范围(新增)【例题·多选题】下列车辆,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有()。
A.地铁车辆B.叉车C.挖掘机D.起重机【答案】ABCD【解析】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排气量150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税法新编第11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11.1.4 税率与计税依据 1. 税率 2. 计税依据
税法
第11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11.1.5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 一部分,并人计税依据中征收车辆购置税。(2) 支付的车辆装饰费 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计税。(3) 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 (4) 销售单位开给购买者的各种发票金额中包含增值税税款,因此, 计算车辆购置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5) 购买者 支付的控购费,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 费用范围,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6) 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 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应属于经营性收入,企业在代理过程 中按规定支付给有关部门的费用,企业已作经营性支出列支核算, 其收取的各项费用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应作为价外收入 计算征税。
税法
第11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11.2.2 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 2.征税范围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 舶; (2) 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 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税法
第11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11.2.3 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适 宜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 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第11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11.1.3 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产品(商品)作为征税对象。所 谓“列举商品”,即指《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规定的应税车辆。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 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讲义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考情分析次重点章,年分值波动比较大,近10年本章最高分值11.75分,最低分值3.5分,平均分值5.5分。
【知识点】车船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
【提示】车辆、船舶,是指:(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记忆小贴士】车拉人计税单位按“辆”,拉货的按“整备质量每吨”【提示1】拖船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提示2】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
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以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提示3】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
【典型例题1—2016年考题】下列关于车船税计税单位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摩托车按“排气量”作为计税单位B.游艇按“净吨位每吨”作为计税单位C.专用作业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D.商用货车按“每辆”作为计税单位『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摩托车按照“每辆”为计税单位;选项B,游艇按照“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选项D,商用货车按照“整备质量每吨”为计税单位。
【典型例题2】下列车船中,应以“辆”作为车船税计税单位的有()。
A.电车B.摩托车C.微型客车D.半挂牵引车『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半挂牵引车按整备质量每吨作为计税单位。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一、车辆购置税法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2)进口使用行为(3)自产自用行为(4)受赠使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等3.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优惠,关注:(1)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2)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3)农用三轮运输车;(4)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5)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6)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4.车辆购置税的退税情形:(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全额退锐。
二、车船税法1.征税范围(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提示】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2.计税单位3.应纳税额计算:(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减半征收:挂车、拖船、非机动驳船。
4.税收优惠,关注法定减免: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等。
新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号牌当年的车船税。
节能和新能源车的车船税优惠:①节约能源车辆——减半②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5.征收管理规定:时间和地点三、印花税法1.纳税义务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提示1】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不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提示2】立合同人、立据人,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例外:证券交易印花税单边征收(卖出方)2.税目:13个10个合同+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权力许可证照【特别关注】不属于应税凭证的(1)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知识点及例题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
18年考情回顾:3道选择题1.车辆购置税法2.车船税法3.印花税法高频考点1:车辆购置税法新法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一、纳税人: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1)购买使用行为(2)进口使用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使用行为【提示】如购置目的为销售则不征收车购税。
二、征税范围列举的车辆: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提示】旧法中的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纳入汽车范围。
三、税率比例税率:10%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四、计税依据额。
2.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五、税收优惠1.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六、征收管理1.纳税申报地点(1)购置应税车辆: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2)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3.纳税申报时间: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4.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5.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
6.退税情形: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退税额计算: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1年扣减10%。
CPA税法学习笔记——11.车购税+车船税+印花税
1/ 2 11.车购税+车船税+印花税(5%)⏹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包括:进口、(二)征税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与计税依据(一)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从价定率、价外征收(二)计税依据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A=(含增税价格+价外费用)÷(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自己进口)A=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A=(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率)3.其他自用应税车辆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获奖、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官税务机关参照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自产自用不用同类销售价格)4.其他特殊情况(1)免税条件消失:初次办理纳税申报的计税价,每满1年扣减10%后计税(2)申报价格低于同类车型最低计税价,且无正当理由:使用最低计税价格计税(3)已税车辆底盘更换: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70%计税(4)非贸易渠道进口车: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5)国税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纳税人提供有效价格证明,没有证明或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核定。
(6)特殊车辆(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受损车辆、库存超过3年车辆、行使8万公里以上的实验车辆):纳税人提供有效价格证明,没有证明或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国产、别人进口)含:随购车支付的工具件、零部件价款、车辆装饰费、优质费,开具代收方票据代为收款项;(统一用车辆17%税率)不含:控购费、增值税、开具委托单位票据代为收取的款项(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A=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A=(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率)S=A×10%(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S=最低计税价格×10%(四)特殊情况自用应税车辆1.未按规定交税被检查出:按现行政策交税,不能提供有效计税依据的,按被查地同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交税;落籍地提供发票及价外费高于最低计税价,落籍地补差。
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精讲-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19页)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考情分析:1.本章地位:非重点章。
相对重要的税种:印花税;2.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每个税种题量1~2小题,分值1~3分;印花税分值略高些,可能单独出计算问答题;3.分值:5~10分左右。
内容介绍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第二节车船税法第三节印花税法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说明:新的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实施。
由于教材编写相对混乱,新旧交替,经过业务组沟通,决定统一按照车辆购置税法新政策来讲解。
车辆购置税:以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掌握)1.购买并自用行为;2.进口并自用行为;3.自产并自用行为;4.受赠并自用行为;5.获奖并自用行为;6.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A.购买并自用行为B.进口并自用行为C.受赠并自用行为D.获奖并自用行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上述选型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二)征税范围**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例题·多选题】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A.汽车B.有轨电车C.汽车挂车D.排气量超过100毫升的摩托车『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知识点:税率与计税依据**(一)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二)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知识点: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款。
计税依据的具体范围:1.含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2.含支付的车辆装饰费;3.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4.不含增值税税款;5.含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45讲_车辆购置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在CPA考试中的正常分值大约是5分。
本章的命题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
从以往考试命题看,本章可以命制各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是本章考试较为常见的题型。
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
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按照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调整本章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表述。
2.新增“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规定。
3.新增“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规定。
4.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规定。
5.新增“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的规定。
6.新增“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的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其行为标志是“自用”。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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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
❖ 四、纳税人: 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
人。 五、税率
1.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3%~5%。 2.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家 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 六、计税依据 和应纳税额的计算(P335)
税法第11章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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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法
❖ 一、房产税的概念: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
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 二、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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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法
图
❖七、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
比例)×1.2% 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
为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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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
图
❖ 一、概念
❖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
❖ 二、征税对象及范围 车辆、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契税。(自有房产作 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二)房屋赠与: 房屋的受赠人要缴纳契税。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 应照章缴纳契税。 (三)房屋交换: 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 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四、税率: (一)比例税率; (二)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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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
❖ 五、计税依据
❖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 为计税依据。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 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金额之和。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 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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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
一、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
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税目、税率和征税范围(P325) 三、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 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征税项目划分的具体纳税人 是:
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5.使用人;6. 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 ②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 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
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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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法
图
❖ 六、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 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
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 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 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 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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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
图
一、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契税的特点: 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
三、征税范围: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征税
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 (一)视同买卖房屋: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区别对待。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 产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由出租方按租金 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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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法
图
❖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承租人自融资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 起依据房产余值缴纳;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计 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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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法
❖ 三、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 四、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 五、税率: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 1.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
❖ 【例题】某企业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采购金额8000万 元;签订以货换货合同一份,用库存的3000万元A型钢材换 取对方相同金额的B型钢材;签订销售合同一份,销售金额 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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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
❖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 ①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
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 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 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 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 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三、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 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 四、税目、税额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
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