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标准化业(SOP)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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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标准化作业(SOP)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的安全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提高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叉车安全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仅适用于制造中心叉车使用部门。
3 叉车管理(使用前准备、行驶、乙类物资装卸、甲类物资(易燃、易爆、剧毒品)装卸运输、停放)
3.1使用前准备
3.1.1起动叉车前,司机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于正常位置。检查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制动器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
3.1.2点火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冬天发动机应运转2分钟后,系好安全带方可起步行驶。
3.2行驶要求
3.2.1叉车司机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叉车安全作业指导书,服从指挥、
3.2.2驾驶叉车时,必须携带操作证【公司叉车证件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保管】,不准将车辆交给他人操作或驾驶,不准驾驶与准驾驶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存在机械、安全隐患或违章装载的叉车。
3.2.3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3.2.4不准穿拖鞋、凉鞋、赤膀露腿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行车时严禁听音乐、广播以及打听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3.2.5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就在中间右侧行驶。
3.2.6通过直行、视线较宽、行人较少等路段行驶速度应控制在10-15km/h;通过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人行稠密等路段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10km/h;进出生产区域、仓库、地上衡,危险区域等路段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km/h之内。同时,要前后左右了望,谨慎驾驶。行经交叉路口、陡坡、弯道等路段时需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确认安全后通过。
3.3装卸作业要求
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
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
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
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
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
3.3.6叉车在运行时、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应配置专用的防坠落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3.3.7叉运物资时,物资高度遮挡住前行视线,叉车必须安全倒行。
3.3.8空载时货叉距地面200-30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
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
3.3.9叉车载物起步时,司机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后方可运行。遇前面有人,应当鸣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3.10叉车行驶时,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载物行驶更不准将货叉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货物高度遮挡前行视线时,必须倒行。
3.3.11叉载货物时,应按需要调整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平衡,不得偏斜,货物一面应贴靠挡物架。装卸作业时,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禁止单叉满负荷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
3.3.12用货叉直接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插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货物、物体。
3.3.13使用移动桥装卸货时,必须观察桥身连接牢固,可靠,上下桥减速缓行。不得利用惯性上下桥或装卸货物。
3.3.14叉运设备及易损物时,必须检查货物是否打包或捆好牢固,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过程要平稳、缓慢,转弯时减速行驶,避免货物倾斜及脱落、泄漏或包装破损。
3.3.15叉车作业过程中,不准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及限高处和甲类作业区域。
3.3.1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严禁野蛮装卸。
3.3.1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3.3.18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高举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3.3.19禁止货叉上悬空物品时离开叉车,离开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3.3.20禁止叉车装卸或叉转压力钢瓶。(必要时需申请,领导同意方可作业。)3.4叉车交接
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表,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
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
4甲类物资(易燃、易爆、剧毒品)装卸、储存、运输
4.1在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该做到:
4.1.1在叉车作业时,要轻叉轻放,不准拖、拉、抛、滚。应防止高空散落,发生危险;
4.1.2尽量不要用电瓶叉车装卸;
4.1.3如遇有闪电雷击、风雪天气,应立即关闭车厢、停止作业。夜间作业不准使用明火灯具,应用防爆灯具;
4.1.4在高温季节不宜在每日的8:00-18:00作业,以避免烈日曝晒;4.1.5作业人员不得携带火种或穿戴带铁钉的鞋进入作业现场;
4.1.6在装卸可燃易燃液体、气体时,设备上应装有导除静电的装置;
4.1.7装卸完毕,应将车厢、现场的残存物彻底清除干净。
安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
4.1.8分类分仓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堆垛必须牢固可靠,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4.1.9仓库的设计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技术规范,并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通过审核。
4.1.10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并做到定期检查。4.1.11严格操作规程。进入仓库区内叉运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4.1.12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
4.1.13受阳光照晒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透风地点存放,夏季要通过空调,冷风机通风等措施降低库内温度。
4.1.14化学性质相抵触和防护、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