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与风险评估2ppt课件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留样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该按照操作规程对留样进行管理;
(二)留样应当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 料或产品
.
实验管理-留样
(三)成品的留样:
1.每批药品均应当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 次包装至少应当保留一件最小市场销售包装的成品;
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 无法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
除外),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
留样量不够,无能完成必要的检测需要
•
需要考虑OOS样品量
.
实验管理——留样
• 留样样品包装
• 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 原料药的留样如无法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 模拟包装
• 风险点
•
留样包装与实物包装不一致
•
未采用惰性材料
•
单层包装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实验前确认 • 实验器材确认
• 清洁、灭菌效期
• 试药试剂确认
• 外观质量 • 效期
• 实验条件
• 温湿度 • 清洁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实验过程
• 依法操作 • 独立复核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 制
• 色谱法风险
• HPL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GC • TLC
正常样品 临时样品 验证样品 • 剩余样品
.
实验管理-样品管理
• 样品接收与储存 • 风险:不能及时安排检验时,样品的存放条
件不合适:如需阴凉存放的样品,放在普通 环境,导致样品变质或被污染。 • 措施:事先了解样品的性质,并根据性质采 取相应的存放条件,且存放时间不宜过长。 • 案例 • 电导率监测时限 • 有毒和无毒存在同一存储区 • 高活性和低活性物质存放在同一区域
3.每一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 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除外);
4.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 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有异常,应当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处理 措施;
5.留样观察应当有记录;
6.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准的储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 原辅料 • 中间产品 • 成品
.
实验管理——检验
• 第二百二十三条 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 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 行全项检验; ( 四)检验应当有书面操作规程,规定所用方 法、仪器和设备,检验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与经 确认或验证的检验方法一致;
.
取样记录
• 序列号: • 地点/抽样地点: • 抽样日期: • 抽样人员姓名: • 抽样产品名称、规格、剂型(片剂,胶囊等); • 批号: 生产日期: 有效期: • 生产企业名称: • 抽样单位数(片剂、胶囊剂等): • 样本物理状态/外观的简要描述:
.
实验管理-样品管理
实验样品 • 来样样品
•
不同检验项目分开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贮存
• 留样室验证 • 温度连续监测 • 提高或降低留样温度(常温放阴凉放常温)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的取用和观察
• 取用应有指令、记录 • 定期进行观察
.
实验管理——留样
• 留样期限
• 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注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 品有效期后的一年。除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 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 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 包装材料的留样应当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
样品标示与包装
样本的标签应包括批号、抽取样本的容器编 号、抽样数量和抽样目的等信息。
• 取样后应恢复原包装要求 • 密封 • 标示
.
样品标示与包装
样本储存的容器: • 应不与抽取的样本发生相互作用,也不允许污染样本。 • 应根据抽取的药品或相关物料的储存要求,在避光、隔绝空气
和防潮的条件下保存样本。 • 容器需要严封并最好有防盗装置。 • 液体样本用具有惰性密封垫的螺口盖密封,防止内容物的挥发。 • 对光敏感的物质应使用棕色玻璃容器或金属箔或深色纸包裹于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留样风险点
• 代表性 • 留样量 • 留样样品包装 • 保存条件 • 保存时间 • 定期观察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留样代表性
•
成品留样每次、每条线、随机取留样。
• 样品留样量
•
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注册
批 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
7.如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的,应当将留样转交受权单位保存, 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 便在必要时可随时取得留样。
实验管理-留样
(四)物料的留样: 1.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 当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 已有留样,可不比单独留样; 2.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3.出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 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直接 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当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如 果物料的有效期较短,则留样时间可相应缩短; 4.物料的留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储存,必要时还应当适当 包装密封。
无色玻璃容器。 • 顶部空间应减少到最小以减低可能的样本降解。片剂或颗粒等
固体药物制剂,可以将药品完全充满容器或者用适当的物质填 充剩余的空间
.
样品标示与包装
.
样品标示与包装
.
样品标示与包装
• 储存样本的容器标示内容: • 样本类型、样本名称、标识代码、批号、
代码、数量、抽样日期、储存条件、注意 事项和容器编号等适当的详细信息。 • 不同检测项目的样品应分开储存。
.
试验管理-样品管理
样品分发 • 风险:样品分发错误:直接导致结果错误 • 措施:需认真核对标签,确定无误后发放 剩余样品 • 留样 • EHS处理
.
实验管理-留样
• 新版GMP要求 第二百二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 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 留样。用于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样品不属于 留样。
• 着重检查
• 柱(介质)档案 • 流动相(pH,缓冲液等等) • 检测器(波长) • 流速 • 进样量 • 清洁和再生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红外光谱中的风险
• 标准品遗失 • 聚苯乙烯薄膜 • 过时的标准图库 • 低质量光谱 • “指纹区”扫描 • 指纹区峰比对差 • 扫描速度不对 • 扫描速度不一致
(二)留样应当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 料或产品
.
实验管理-留样
(三)成品的留样:
1.每批药品均应当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 次包装至少应当保留一件最小市场销售包装的成品;
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 无法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
除外),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
留样量不够,无能完成必要的检测需要
•
需要考虑OOS样品量
.
实验管理——留样
• 留样样品包装
• 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 原料药的留样如无法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 模拟包装
• 风险点
•
留样包装与实物包装不一致
•
未采用惰性材料
•
单层包装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实验前确认 • 实验器材确认
• 清洁、灭菌效期
• 试药试剂确认
• 外观质量 • 效期
• 实验条件
• 温湿度 • 清洁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实验过程
• 依法操作 • 独立复核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 制
• 色谱法风险
• HPL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GC • TLC
正常样品 临时样品 验证样品 • 剩余样品
.
实验管理-样品管理
• 样品接收与储存 • 风险:不能及时安排检验时,样品的存放条
件不合适:如需阴凉存放的样品,放在普通 环境,导致样品变质或被污染。 • 措施:事先了解样品的性质,并根据性质采 取相应的存放条件,且存放时间不宜过长。 • 案例 • 电导率监测时限 • 有毒和无毒存在同一存储区 • 高活性和低活性物质存放在同一区域
3.每一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 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除外);
4.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 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有异常,应当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处理 措施;
5.留样观察应当有记录;
6.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准的储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 原辅料 • 中间产品 • 成品
.
实验管理——检验
• 第二百二十三条 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 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 行全项检验; ( 四)检验应当有书面操作规程,规定所用方 法、仪器和设备,检验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与经 确认或验证的检验方法一致;
.
取样记录
• 序列号: • 地点/抽样地点: • 抽样日期: • 抽样人员姓名: • 抽样产品名称、规格、剂型(片剂,胶囊等); • 批号: 生产日期: 有效期: • 生产企业名称: • 抽样单位数(片剂、胶囊剂等): • 样本物理状态/外观的简要描述:
.
实验管理-样品管理
实验样品 • 来样样品
•
不同检验项目分开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贮存
• 留样室验证 • 温度连续监测 • 提高或降低留样温度(常温放阴凉放常温)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的取用和观察
• 取用应有指令、记录 • 定期进行观察
.
实验管理——留样
• 留样期限
• 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注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 品有效期后的一年。除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 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 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 包装材料的留样应当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
样品标示与包装
样本的标签应包括批号、抽取样本的容器编 号、抽样数量和抽样目的等信息。
• 取样后应恢复原包装要求 • 密封 • 标示
.
样品标示与包装
样本储存的容器: • 应不与抽取的样本发生相互作用,也不允许污染样本。 • 应根据抽取的药品或相关物料的储存要求,在避光、隔绝空气
和防潮的条件下保存样本。 • 容器需要严封并最好有防盗装置。 • 液体样本用具有惰性密封垫的螺口盖密封,防止内容物的挥发。 • 对光敏感的物质应使用棕色玻璃容器或金属箔或深色纸包裹于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留样风险点
• 代表性 • 留样量 • 留样样品包装 • 保存条件 • 保存时间 • 定期观察
.
实验管理——留样
• 样品留样代表性
•
成品留样每次、每条线、随机取留样。
• 样品留样量
•
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注册
批 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
7.如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的,应当将留样转交受权单位保存, 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 便在必要时可随时取得留样。
实验管理-留样
(四)物料的留样: 1.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 当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 已有留样,可不比单独留样; 2.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3.出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 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直接 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当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二年。如 果物料的有效期较短,则留样时间可相应缩短; 4.物料的留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储存,必要时还应当适当 包装密封。
无色玻璃容器。 • 顶部空间应减少到最小以减低可能的样本降解。片剂或颗粒等
固体药物制剂,可以将药品完全充满容器或者用适当的物质填 充剩余的空间
.
样品标示与包装
.
样品标示与包装
.
样品标示与包装
• 储存样本的容器标示内容: • 样本类型、样本名称、标识代码、批号、
代码、数量、抽样日期、储存条件、注意 事项和容器编号等适当的详细信息。 • 不同检测项目的样品应分开储存。
.
试验管理-样品管理
样品分发 • 风险:样品分发错误:直接导致结果错误 • 措施:需认真核对标签,确定无误后发放 剩余样品 • 留样 • EHS处理
.
实验管理-留样
• 新版GMP要求 第二百二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 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 留样。用于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样品不属于 留样。
• 着重检查
• 柱(介质)档案 • 流动相(pH,缓冲液等等) • 检测器(波长) • 流速 • 进样量 • 清洁和再生
.
实验管理——检验风险与控制
• 红外光谱中的风险
• 标准品遗失 • 聚苯乙烯薄膜 • 过时的标准图库 • 低质量光谱 • “指纹区”扫描 • 指纹区峰比对差 • 扫描速度不对 • 扫描速度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