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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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1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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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准则内容
科目设置 •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 采用权益法的,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等明细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 • 一次取得:子公司、联营或合营企业 • 增持取得:无、金融工具——联营或合营、子公司 • 减持形成:子公司——联营或合营 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 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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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准则内容
企业合并形成的初始投资成本(续)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购买日按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确定合并成本 •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合并成本为对价的公允价值 • 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 为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合并成本 • 或有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判断各项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 行。(解释第4号第3条 非同一控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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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主要准则内容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续) 跨越会计处理界线 • 从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跨越到具有重大影 响、共同控制或控制,或者相反方向的跨越,属于一项重 大经济事项,需要对原持有股权视同处置后,按转换日的 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相反,如果未跨越界线,则不对原持 有股权进行重新计量。 • 个别报表层面,以核算科目的变化为判断标准,如长期股 权投资与金融资产,权益法与成本法的转换不属于;合并 报表层面,以控制权的取得或丧失为判断标准,但个别报 表层面的认定也会带至合并报表层面。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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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准则内容
企业合并形成的初始投资成本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 发行权益性证券 • 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与对价(或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的 调整留存收益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账面价值(原准则)、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 允价值三个概念

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其核算

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其核算

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其核算傅秉潇【摘要】2014年3月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2014)是在CAS2(2006)的基础上整合了应用指南、解释及讲解的相关内容,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而进行的修订完善。

CAS2(2014)在适用范围、企业合并时相关费用处理、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权益法下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抵销等方面变化明显。

【期刊名称】《国际商务财会》【年(卷),期】2015(000)004【总页数】5页(P45-49)【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化;会计核算【作者】傅秉潇【作者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4.4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2014))(财会[2014]14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2(2006)同时废止。

下面笔者对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核算进行梳理总结。

CAS2(2014)仍然区分企业合并取得和其他方式取得两种类型进行规范,主要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如表1所示。

CAS2(2014)第五条新增规定:“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不管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其直接相关费用都计入当期损益。

修订此项规定的原因在于,收购直接相关费用并不属于收购方和出售方为企业合并而交换的公允价值的一部分,而是收购方为获得公允价值服务而进行的单独交易。

同时,无论这些服务是由收购方的外部主体还是内部成员提供的,一般均不形成收购方在收购日的资产,因为所获得的利益在接受服务时即已消耗。

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合并中,将收购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单独交易,计入当期损益,与其他准则中,将直接相关费用作为购入资产的成本予以资本化存在不一致。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重要条款解读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重要条款解读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重要条款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是一个专门规范企业运营中长期投资的准则,它涉及面极广、技术性极强、影响力极大。

从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视角来看,存在着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不同层次的情况;从投资关系的形成来看,存在着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与非合并两种情况;从会计核算思路来看,存在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一)长期股权投资引发的控制权问题企业对外长期投资所引发的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力问题,分为四种类型,即按照其控制权强弱依次是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和其他。

(二)取得股权投资的初始计价企业发生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和非企业合并的两种情况:1、企业合并的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分类,合并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合并方企业和被合并方企业在合并实施前后均受到相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相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日合并方所享有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购买日原则上以购买方付出资产、发行债券或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差额作为商誉。

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差额应作为当期损益。

2、非企业合并的股权投资初始计量如果不是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以取得股权投资时付出的资产公允价值,作为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是 以购 买 法 处 理 的 , 价 直 接 确认 为 商 誉 , 不 用 摊 销 ; 果 溢 但 如
是 以权益结合法处理的 , 价先冲减资本公积 , 溢 资本公积不够 冲减 , 再冲减 留存 收益。 对于以权益 法核算 的对联 营 、 合营企 业 的投资 ,付 出成本相对于所取得的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 的溢价 , 不调整 股权投 资的初 始成 本( 以付 出成本确 即 认所取得 的股权投资 )若是折价 , ; 则计入当期 损益。 权益法核
核 算并且相关股 票有 可靠公 允价值 的长期 股权投 资的会 计 处 理全部 由《 企业会计 准则 第 2 2号—— 金融工具 确认 和计 量》 规定。
新会计 准则将 长期股权投 资分为三类 : 投资企 业能够 ①
对被投 资单位实 施控制的长期 股权 投资 ; 投资企业 对被投 ②
资单 位 不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并
财 政 部 已 于 20 0 6年 2月 1 日发 布 新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5
新会计 准则 已经初步实现与 国际会 计准则 的实质性趋 同, 相 对原企业会计 准则发生 了巨大 的变化 。 本文将分析 新会计准 则与原会计 准则的主要差异 , 并探讨 新会计准则实 施后 对公 司行 为的影响 。 在新 会计准则体系 中 ,企业会计准 则——基 本准则》 《 的 功能类似于 财务概念 框架 ,在新 会计 准则体 系中起指 导作 用, 所有其 他准则 的制定都 必须 与《 企业会 计准则—— 基本 准则》 的思想保 持一致 。 会计准 则能 反映企业 管理层 受托 新 责任的履行情况 ,有助于会计 报表使用 者做出经济决 策 , 并 详细阐述 了高质量会计信息应具 有的特征。 新会计准则 在指 导思想 上 , 采用 了“ 原则 导向 ”在 计量 。 属性上 , 出于谨 慎性考虑 , 持 了“ 史成本 ” 维 历 的基本计 量属 性地位 , 并适 度采用“ 公允 价值 ” 公允 价值计 量模式 主要 应 。 用于有关金融类 的准则 中 。 在一 般情 况下 。 企业 之间 的债务 重 组和 非货 币 性交 易 都 是具 有 商 业实 质 的 , 此《 业会 因 企 计 准则第 1 ——债 务 重 组 》 《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7 2号 和 企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中 也引入 了公允价值计量模 式。

财税实务: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

财税实务: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
一、适用范围变化
 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不再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相关规定。

 同时明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权益投资:
 1、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3、《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即原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

 二、基本概念
 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变化解读

Finance & Accounting2014 11·财务与会计37财政部曾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此后又有若干文件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CAS2﹤2006﹥)在内的具体准则进行完善和修订。

为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以下简称CAS2﹤2014﹥)。

本文就CAS2(2014)的主要变化作一解读。

本文分析只基于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一、明确长期股权投资定义,修订适用范围不同于CAS2(2006),CAS2(2014)明确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即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CAS2(2006)中,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也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成本法进行核算。

鉴于此类投资已不符合CAS2(2014)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因此对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2006﹥)进行核算。

根据CAS22(2006),此类权益性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而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并按照成本对其进行后续计量。

由于CAS2(2014)要求此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追溯调整,此前已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此类投资还应作追溯调整。

此外,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CAS22(2006)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均应适用CAS22(2006)。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之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之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之探讨摘要: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不断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会计作为记录社会经济活动的最小单元,新的条件不断赋予其新的责任要求。

为适应21世纪的我国经济发展现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及其信息披露,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的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

本文围绕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论述其在新旧准则中确认与计量方法的差异及其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差异影响问题正文:一、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出台背景(一)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详细核算的要求原准则将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放在一个准则内(《企业会计准则-投资》)。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投资方式的改变,交易方式的多样,客观上要求企业提高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更科学更完善的核算计量,因此在新准则中将长期股权投资单独列出进行详细规范。

(二)使用者对长期股权投资科学核算的需求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仅包括企业本身,还包括其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以及需要会计信息的政府部门(如税务部门)和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受证监会监管等)。

会计信息使用者也越来越专业化,原先单纯的利润表信息不能满足需求而更多的产生了对企业资产负债信息的要求。

(二)会计所处环境变化影响世界经济一体化、他国的国际化策略、降低企业筹资成本以及众多有实力的公司上市进行筹资投资活动,需要一套适应新监管手段和措施,以及国有产权市场的建立、股权分置改革等的更合理的核算方式,以使上市公司能够理性化经营。

(四)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随着国家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在经济活动中更多的与其他不同准则国家进行贸易往来,这就产生了会计准则应一致口径的需求。

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具有重要影响和较强的约束力,且已被较多国家所采用。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

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解读(一)主讲老师周春利与之前的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相比,主要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和转换核算,共涉及五章,二十条内容。

一、企业合并的基本概念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控股合并是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中获益。

而将被合并方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情况。

二、合并报表的概念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关键点)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控制标准的具体判断(一般情况):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大于50%,不含50%)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一般认为能够实现控制权。

三、企业合并(控股合并)类型的判断企业合并按照在合并前是否归属于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可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前述三种合并仅仅控股合并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其他合并均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所以之后重点提及控股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控股)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提示】涉及到集团内部的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否则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本章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以下内容: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关键点)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4.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影响分析摘要: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从会计基本理念、准则规范的范围到具体核算内容都与旧会计准则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对企业有着较大的影响,了解这些差异对于企业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准确地根据会计信息制定合理的决策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于企业及资本市场的影响,从而为企业管理者更好地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与决策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市场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修正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使我国企业的会计处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为接近,为我国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提供了新的标准,这些标准的变化对于企业的成本核算、投资收益水平等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了解新旧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变化对于企业正确地进行会计处理、准确地获得会计信息、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极为重要。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及范围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出于与被投资单位建立联系、获得利益及分散经营风险等原因而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通常具有投资额度大、投资期限长、投资风险大及收益高等特点。

长期股权投资在范围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企业能够实际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二是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的投资,企业可根据合同约定与其他合营单位一起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三是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企业可对被投资单位的决策实施重大影响,但不起决定作用;四是不具有控制作用和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二、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1、核算范围的变化。

旧准则名为《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长期投资中包含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名为《长期股权投资》,范围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将短期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归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中进行规范,并将短期投资改称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长期债权投资改称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的内容与意义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的内容与意义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的内容
与意义
黄伟
【期刊名称】《中国总会计师》
【年(卷),期】2015(0)1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修订对改善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的修订可以持续趋同国际会计准则,有利于对外经济合作.本文分析了此次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并阐释了其重大意义.
【总页数】2页(P78-79)
【作者】黄伟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财务处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J],
2.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化及其核算 [J], 傅秉潇
3.试论长期股权投资r——基于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J], 梁丽媛
4.试论长期股权投资——基于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J], 梁丽媛;
5.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 [J],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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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资料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长期股权投资讲解资料
2017/2/24 2017/2/2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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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变化五:成本法核算的最新变化
(二)修订后 1.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 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 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 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的分配)。 借: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 贷:投资收益 金股利或利润×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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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变化六:权益法核算的最新变化
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 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分别投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处理:投资企业如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企业与 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也应当进行调整。 4. 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的抵销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的抵销有所不同: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 损益,应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全额抵销;而投资企业 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 销,仅仅是投资企业
四、变化四:会计核算变化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范围变化 结论: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只有投资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 投资,即成本法仅适用于对子公司的投资。 例如,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核算;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只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例如,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定的变化及其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规定的变化及其影响
现 金 、 行权 益 性证 券 、 资 者投 入 、 货 币性 资 产交 换 和 债 务 发 投 非
1投 资 的 分 类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则 将 投 资 分 为 : 投 . 《 准 ①
资企业能够对 被投资单 位实施控 制的长期 股权投 资 ;②投
资 企 业 对 被 投 资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期 股 权 投 资 ; 投 资 企 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⑧ 响 ,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没 有 报 价 、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并 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投 资 企 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④ 重 大 影 响 ,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有 报 价 、 允 价 值 能 可靠 计 量 并 公
的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 资》 则 将 投 资 分 为 短 期 投 资 ( 票 而 投 准 股
重组 等 方式 )取得 的 长期 股权投 资应 按 公允 价值人 账 。 而
《 资 》 则规 定 长 期股 权 投 资成 本 按 如下 三 种 情 况分 别 确 定 : 投 准 以 现 金取 得 长期 股 权投 资时 , 实际 支 付 的 全部 价 款 作 为投 资 按
或 债 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和 长 期 债 权 投 资 。 见 , 长 期 股 权 投 、 可 《
资》 准则 按具 体情 况对 长期股权 投资 作了进 一 步 的分类 , 这 就 要 求 企 业 对 于 不 同种 类 的 长期 股 权 投 资 要 分 别 采 用 相 应 的核 算 方 法 。
若 为 同 一控 制 下 的企 业 合 并 ,按 所有 者 权 益 账 面价 值 的 份 额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新会计准则第2号──【字体:大中小】【打印】长期股权投资第一节概述我国早在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这一具体准则,并且在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有对投资事项的规范。

新准则对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分类,引入了一个新的概念“金融工具”,将原来一个《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内容,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两部分。

金融工具不单纯是金融企业会涉及到,一般企业也会涉及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也与金融工具密切相关。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比如有甲、乙两家公司,甲公司发行股票,乙公司购买股票,则该股票是甲公司筹集资金的权益工具,是乙公司的金融资产。

比如甲发行债券,乙公司购买债券,则该债券是甲公司的金融负债,是乙公司的金融资产。

日常生活中的现金、应收账款也属于金融工具。

与原投资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相比,主要变化有:1.初始计量中的情况多元化新准则中初始计量分为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后续计量中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变化3.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需要对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4.计提的减值不得转回第二节准则内容讲解一、本准则规范的范围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及债权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核算,包括为交易目的持有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21修订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21修订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21修订说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说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我部对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以下简称“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21年3月13日予以印发,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21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21〕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废止。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一适应企业实务需要原准则对权益法的有关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

近年来, 实务中反映, 关于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分红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原准则的相关规定仍不够明确,不能満足实务需要。

为推动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有必要通过修订原准则进一步明确此问题。

二整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年报通知等相关内容原准则发布后,我部陆续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年报通知等文件对准则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但由于上述规定散见在多个文件中, 同时法律层次较低, 不便于企业贯彻实施, 有必要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修订、完善原准则。

三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21年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 IFRS10,以取代 ?国际会计准则第27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 有美合并财务报表的部分以及 ?解释公告第12 号——合并:特殊目的主体?。

同年, IASB还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IFRS11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2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IFRS12,并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合营的投资?IAS28进行了修订。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探讨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探讨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探讨【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会计规范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本文简析了修订原准则的必要性,着重探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分析了新准则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变化;影响;对策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提前执行。

新准则体系无论从方法导向还是从具体内容上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加趋于一致。

新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后,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将进一步提高,国际交流的平台将得以建立,这将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维护公众利益。

一、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的必要性会计准则是一种制度,是会计从业者在从事会计职业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规则,其主要功能在于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抑制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和乖僻的会计行为,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原《企业会计准则》是1992年制定并发布,1993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该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和法律环境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我国会计准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发展,就需要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和趋同。

旧准则的一些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有较大的差异,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资产减值方面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由于原准则允许企业转回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导致有很多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ST公司,常常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再以种种理由转回,造成盈利假象,而公司实际的经营业绩并无变化,造成虚假利润。

(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方面由于我国会计准则不被国际认可,而导致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析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析

【税会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解析一、新准则的主要规定新准则分为“总则”、“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披露”四章。

1.总则。

该章明确了新准则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2.初始计量。

新准则按长期股权投资的形成方式, 分别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方法。

具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非企业合并情况下: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应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

(1)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对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

(2)权益法核算的有关规定。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取得投资后, 按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 先要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净资产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解读

第一节准则概述一、修订背景我国在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2号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之后又陆续发布了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

自2号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

同时,在实务中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分散于准则的应用指南、讲解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准则的理解和实施。

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正式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IAS27)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修订版。

此次国际准则的修订主要是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纳入了IAS28。

为进一步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处理,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国财政部会计司开展了2号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广泛征求部分中央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意见之后,2012年11月15日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对CAS2(2006)进行了整体修订。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2(2006)同时废止。

二、定义和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第二条给出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

即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从上面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包括三部分: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比如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长期股权投资》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长期股权投资》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解读鲁阳《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要求,属于准则体系中的具体准则。

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 27号- 合并报表和在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 在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1 号- 在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等准则中的相关内容。

一、内容《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1、制定目的——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适用范围——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注释:《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适用范围的规定不明确:(1)“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言中之义是“本准则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本准则”,简直是多余;(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未定义何为“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未规定到资产的分类,更无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

不知准备在何处定义;(3)《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了六种取得方式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合并、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

除了可能是准则制定者疏漏的企业分立、“债转股”取得方式外,可以说是当前经济条件下所有的取得方式。

所以,可以理解成所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制定者的本意并非排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也并非企业分立、“债转股”及今后产生的所有新投资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都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适用的范围应当包括两类长期股权投资:一是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二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权益性投资。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分析

收集精品文档==============================================================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分析摘要:为了使得广大企业更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发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第二年元月起施行。

至今,其实施8个年头了,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基本能够确认一一点,那就是新准则的效用,已经基本适应了当代的经济发展形势。

在新准则发布之后,其对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较之以前,有了较大的变动,在具体准则中变动比较大而且对会计领域影响最大的,要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因此,本文对此项准则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简单分析,对其从概念到与旧准则的变化异同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变化;长期股权投资;影响一、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概念长期股权的投资,主要是针对企业股权的投资,从时间的方面来看,只有超过一年的投资,才算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本身作为一个虚拟的资本,它与资本市场相适应,是企业运营过程的无形资产,在时间上是长期的股权,从本质来看,构成企业的一项金融资产。

在这其中,我们必须要==============================专业收集精品文档收集精品文档============================================================== ==========================================提到的,就是权益法。

权益法是初始投资后,企业的长期股权。

责任投资的账面价值,则会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相应地按比例发生变化,在整个过程中,长期股权决定企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济活动中获取利益,并且在某一经济活动中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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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财政部于2014年3月13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本准则要求追溯调整。

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变化:1、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2、明确了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的权益投资可作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3、改进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确定的规定;4、删除了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的规定;5、删除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投资的要求;6、明确了投资方享有的权益包含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7、不再规范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8、增加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拆分计量的核算规定;9、增加了因追加投资,金融资产转换为按权益法、成本法核算的处理规定;10、增加了因处置投资,权益法、成本法转换为按金融资产处理的规定;11、增加了持有待售资产与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相互重分类的规定;12、明确了权益法下处置投资时其他综合收益按相应比例结转。

13、增加了衔接规定。

具体如下:一、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新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提示: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

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二、明确了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的权益投资按照第22号准则核算原准则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二)本准则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新准则(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提示:引入范围豁免: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的权益投资可作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三、改进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确定的规定原准则第三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新准则第五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提示:此条规定出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

合并方编制财务报表时,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举例说明:A有B、D两个子公司,2013年1月1日B购入集团外C公司,购入时C公司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如下:--由于购入时是非同一控制下的控制,故C在A的合并报表的价值是公允价值:2014年6月30日D公司从B公司购入C公司,那么D公司在2014年6月30日入长投的账面价值就不能以2014年6月30日的C公司的账面价值来核算长期股权的初始成本,而要以2014年6月30日C在的最终控制方A的账面价值-这时C在A的账面价值实质是C的公允价值)例:以发行权益性证券获取长投:借:长期股权投资44400000贷:股本发行债券面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两者差额】四、删除了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如何确定的规定原准则第四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新准则删除了上述内容。

【提示:我们的理解,新准则删除了投资者投入长投确定初始成本的规定,如遇到此类业务可参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办法以新的准则解释为准。

】五、删除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投资的要求【提示:详见“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变化及其影响”。

】六、明确了投资方享有的权益包含被投资单位的其他综合收益第十一条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提示:参考分录如下分担净损益: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收益,损失记借方)分担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七、成本法核算范围缩小,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按成本法核算原准则第五条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第二条,删除了上述内容。

【提示:根据准则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由此推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适用金融资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原本计入成本法核算的此类投资应重分类为金融资产。

根据CAS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不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的相关定义和特征。

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当期会计分录为: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如有减值,应在借方调整减值准备)因此类投资没有公允价值,所以也无法得知目前的公允价值相对最初是上升还是下降,所以无法追溯,适用未来适用法。

举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报报表附注该公司在2013年报中提前执行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表附注相关披露如下:八、增加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投拆分计量的核算规定原准则第八条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第九条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提示: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九、增加了因追加投资,金融资产转换为按权益法、成本法核算的处理规定第十四条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提示:1. 因追加投资,金融资产转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原有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银行存款等(新增投资科目)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贷: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部分:借:资本公积贷:投资收益2. 因追加投资,金融资产转成本法账务处理:(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借:长期股权投资(原有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银行存款等(新增投资科目)3. 权益法转成本法的账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新增部分贷:银行存款等(新增科目)原计入权益法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此处的“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在讨论中有产生两种理解。

理解1:按照其他综合收益形成的原因,计入相应科目借:资本公积---其他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财务费用(外币折算差)营业外收入等理解2:按照其他综合收益是否能重分类进损益,计入相关科目借:资本公积---其他贷:资本公积(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投资收益(能够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十、增加了因处置投资,权益法、成本法转换为按金融资产处理的规定第十五条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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